在广州市物价局核准的广州公证处收费标准当中,符合你情况的规定如下: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公证费80元;(你可以按照自己委托公证的文件数进行计算)公证书正本按有关规定"一式三份"或"一式二份"提供给申请人。申请人如需要增加份数的,公证处可另收取副本费,每份20元;稀少语种的翻译协商收费;(这句话为对方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结论:你在允许对方进行德语翻译的时候,可能没有确认他们的翻译费是多少,对方不愿意开具发票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逃税,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翻译费可能偏高,所以1400元价格实际上有些不太合理;翻译公司是公证处聘用的服务机构,公证处当然有义务给你开具发票;楼下的说法完全是法盲的言论;按照法理,你完全有权力让他们补开发票,但是在实际上,自力救济往往无法实现,因为对方是垄断机构,而你又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按照一般经验,他们大概多收了你两三百块钱,不要为了这些钱让自己生一大堆气了。祝留学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