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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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缠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谢谢!!!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但是此种说法有迷信因素,可信度不高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为什么女人不缠足?我喜欢小脚丫!

这种现象,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才遭到以陈独秀,胡适,鲁迅与周作人等人的猛烈批判,此后,才渐渐绝迹!一、缠足起源的传说: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 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 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二、宋代已有缠足记载: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三、小脚为何称“金莲”: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中国古代女人缠足,这其中有什么缘由?

你好,这是审美的原因,在古代,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脚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赞美女性脚美的名词。而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可见崇尚小脚的程度。在中国古代,脚为女人除了阴部及乳房外,第三“性器官”。辜鸿铭对小脚有嗜癖,酷嗜嗅女人小脚。关于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方绚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做分类品评,又有“香莲四忌”说,“行忌翘趾,立忌企踵,坐忌荡裙,卧忌颤足”。女性平时绝不裸足,对男性而言可窥见其私密之处,亦有类似恋足兴趣。玩弄方法达48种之多,包括:闻、吸、舔、咬、搔、捏及推等。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发表,裹脚的最高目的就为了满足性欲。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每一个汉族妇女,无论其社会地位如何,都应该有莲花足。另外,为缠足而精心设计的刺绣和宝石制成的鞋子开始流行起来,男人们有时会用心爱的小鞋子喝葡萄酒。在宋朝,缠足成为一种固定的习俗,并流传开来。无论家境贫富贵贱,女孩子从小都要缠足,不缠足的人是少数的,从小缠足会给女生带来很多痛苦影响骨骼的正常发展,缠足的年龄是越小越好。

三寸金莲血泪史中国古代缠足史

缠足从上到下都很流行。司马迁《史记》名:‘临淄女子,弹弦,咝咝"。其中,缠足可能是指缠足,可能是浪漫场所少数女性特有的。唐代白居易的诗里有一行‘小鞋窄衣",可能是描写缠足的女子。在杜牧的诗中,“细尺量约四分,细玉笋裹轻云”描绘了妇女用布缠足的情形。然而,在五代以前,缠足并不流行。湖南马王堆墓出土的汉代妇女为天足。五代时,韩熙载《夜宴图》年的宫女也是天足。缠足盛行,南唐李煜皇帝的‘推广"功不可没。记载说:‘皇后主宫的妻子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女人,身材苗条,善于跳舞。主体作品后,金莲高六尺,饰以珍贵的丝带和流苏。莲花中,彩莲用帛裹足,使小花弯成月牙状。袜舞云中,有凌云之态。顶部好的,底部也会模仿。通过缠足,少女的姿态似乎更加轻盈,如弱柳撑风,备受皇帝欣赏和青睐。为了争宠,后妃们竞相模仿,缠足在宫中盛行。缠足,流行于宫廷,被贵族文人阶层的家庭所模仿,后流传到普通阶层。从文字记载和地下发掘来看,北宋时期有相当数量的女性缠足,南宋时期开始流行。云:‘元丰过去很少缠足。宋朝末年,他以脚为耻。此外,福州黄生墓出土了6双女鞋,其中一双穿在死者脚上,5双为随葬品。平均长度为13.3至14厘米,宽度为4.4至5厘米。死者的脚上还裹着210厘米的裹脚布。这是一种比较标准的缠足,与明清时期的缠足非常接近。缠足在古代广受欢迎,就连苏轼、辛弃疾等大作家也对缠足的篇章加以歌颂和欣赏。苏轼《道山新闻》专为吟诵缠足而作:‘屠相不惜步继,长愁罗袜去凌波;我看到了舞蹈,回到了空中,无处可去。我偷偷穿过宫殿,被困住了。很难说有什么精彩,但要从手掌心去看。很多男人迷上了缠足,无法自拔。元代著名诗人杨维桢用纤纤妓女的鞋子‘载酒",称为‘金瓶梅"。清代诗人袁枚在《辍耕录》年说:‘人每次入花,不抬头看云,先低头看衣襟。缠足是一种陋习,事关国家制度。现代女性都是天足,缠足现象已经消失。传承了几千年的习俗是如何消亡的?清末制度僵化,政治腐败。在与海外殖民者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割地赔款,人民生活贫困,起义不断。可谓内忧外患,当时正是民族存亡之秋。从自大到谦虚,社会的精英们都在寻找与国外的差距。在寻找差距的过程中,一些官员为了逃避战败的责任和惩罚,把与外敌的战败原因归为缠足,认为小脚是中国‘野蛮"和‘落后"的主要标志之一,是一种‘国耻"。1896年,康有为在奏折中说:‘最恐怖的嘲笑对象是女人的缠足。我对偷窃深感惭愧。据考证,缠足由美转丑,传教士是始作俑者。他们通过建立教会学校和‘不缠足俱乐部"来推广不缠足的做法。传教士将缠足归类为不科学和不文明的类别,并敦促那些考虑当时,像《菩萨蛮?咏足词》这样的教会报纸发表了无数的文章,批评缠足是妇女身体虚弱的主要原因,有些人认为缠足是中国频繁发生疯狂和饥荒的原因。这种舆论很快在知识界传播开来,成为主流声音。一个典型的进化是把缠足和弱小物种的退化联系起来。张之洞讥笑缠足使‘母气不足",袁世凯则说缠足是‘因族兴亡,人材消长之源,有隐关系"。在晚清,缠足与国弱民贫的关系不是‘隐性关系",而是直接的因果关系。一位四川地方官员说得更直白:“女人缠足会削弱一个国家和世界的男人。另一种演变是用缠足作为束缚女性的手段,所以呼吁解放女性。如果把脚放好以后,男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实际上等于用脚的形状来衡量女性的人格,还是有贬低女性的倾向。如果说‘女为悦己者容"的社会表现出男尊女卑,从小脚之美转变为健康之美,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不平等"的特征。另一种是在前两种演变的基础上,把缠足上升到‘举国体制"的高度加以批判。1912年3月13日,孙中山说,“‘缠足"是一种延续千年、害家害国的陋习。到1933年底,一些外国人在张家口周围的村庄拍摄了妇女缠足的照片,当地驻军通过北平军分区报告给了最高层,认为"缠足是一种邪恶的习俗,曾为我国通令所禁止.外国人未经我国政府批准,就把先秦时代遗留下来的一些陋习砍掉,进行恶意宣传,这就更不合适了。而且关系到国家制度",所以应该严令禁止。后来蒋介石亲自下令:‘未经当地政府许可,任何外人不得拍照。呈交给准州政府,交由文官部责令全国各省市政府调查处理。足以消除日积月累的弊端。1998年8月13日,光绪皇帝下诏:‘请各省巡抚、地方官劝解秀才,使光绪十五年至今出生的女子,凡满十岁者,不得缚之"。缠足妇女穿的鞋和鞋1902年,清廷颁布了一项随着官方的重视和落实,缠足运动如火如荼。当时影响较大的《答人求妾书》,有《万国公报》,《女子世界》等专文。专门反对缠足的女性刊物也出现了:《痛女子穿耳缠足之害》,《戒缠足诗十首》,《放足歌》等。到1904年,‘全国十八省总督皆有戒缠足之兆,惟浙闽两省及陕甘两省缺"。辛亥革命后,废除缠足被列为今后‘革除积弊"的一项重要工作。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内政部发布的《禁止男子编发和女子缠足令》,规定:对于15岁以下的女孩,已经缠足的要立即解放,没有缠足的要禁止再次缠足,劝导期满仍未解放的,对其父母罚款一元至十元,并责令一个月内解放。解放时期要解放15岁以上30岁以下缠足的妇女。期满不解放的,对其父母或本人罚款一元至五元,仍责令其解放

古代女子缠足的目的是什么?

1.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他竟将小脚的玩法归纳出了48种之多。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可以说,在古代小脚是女人除阴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他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 2.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而实际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天足的女人。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如古时候山西大同的赛脚会,就是女人们在农历六月初六这天,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3.缠足现象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过去的女孩-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指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到清朝。缠足之风大盛,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开,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的知识分子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有一双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越来越少见了。 缠足这一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亡,显示了妇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国已从传统走向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