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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经典的虐童电影

美国田原下的罪恶简介 本片描述了一起发生在1965年美国印地安娜州宁静的田园风光下的真实的虐待儿童的罪恶事件。07年在圣丹斯电影节上映时,女主角艾莲·佩奇和凯瑟琳·基纳的表演双双得到了极高的称赞。故事中十六岁的西尔维亚(艾莲·佩奇)和妹妹詹尼被外出做工的父母寄养在印地安娜主妇格特鲁德(凯瑟琳·基纳)的家中,原本只打算呆的几个星期很过去之后他们的父母仍然没有现身,并且从前每周寄来的20美元抚养费也断了。情绪一直不太稳定的格特鲁德共有六个孩子,五个是与前夫的孩子,最小的儿子则是她同邻里中22岁的安迪(詹姆斯·弗兰科)所生。最大的女儿宝拉只有十九岁却怀上了男友的孩子,宝拉同西尔维亚分享了这个秘密,但是西尔维亚却为了保护宝拉而不小心说了出来,结果宝拉开始向深爱她的母亲控诉西尔维亚的种种不实“罪证”,格特鲁德决定必须惩罚这个“坏女孩”。等到西尔维亚的父母前来接她们时一切都晚了,西尔维亚被关在黑暗的地下室里被施以各种难以想象的暴行,而且折磨她的不仅仅是格特鲁德一个人,还有她的五个大孩子以及邻居家一位认识西尔维亚的男孩。晨曦中的女孩1918年,加拿大某村庄,小女孩奥若蕾(Marianne Fortier 饰)的母亲玛丽安(Hélène Bourgeois Leclerc 饰)感染肺结核,病入膏肓。她的父亲(Serge Postigo 饰)非但没有对妻子表现出应有的关心,反而和表妹(Stéphanie Lapointe 饰)勾搭成奸。不久,玛丽安在愤怒和忧郁中死去,父亲旋即与表妹成亲。三个姐妹兄弟中,奥若蕾对父亲和继母尤其抵触。父亲忙于工作,对家事鲜少过问。而奥若蕾和继母的矛盾则不断加深,继母从最初的体罚,逐渐演变成赤裸裸的虐待。娇弱的小女孩命悬一线……熔炉来自首尔的哑语美术老师仁浩(孔宥 饰)来到雾津,应聘慈爱聋哑人学校。天降大雾,他意外撞车,维修时邂逅了人权组织成员柔珍(郑有美 饰)。仁浩妻子早亡,8岁女儿天生哮喘由祖母照看,所以他不辞辛苦谋职养家。然而,双胞胎的校长与教导主任竟逼仁浩索贿5千万韩元。同时,仁浩逐渐发现学 校笼罩着一种紧张压抑的气氛,令人窒息。尤其有三个孩子引人关注:聪颖的金妍斗(金贤秀 饰)和贪吃的陈宥利(郑仁絮 饰)总是躲闪。全民秀(白承焕 饰)的弟弟自杀身亡,他总是满脸淤青。下课后,仁浩还听到女厕所中有呼喊与哭泣,在门卫的阻拦下他未深究。之后。他意外目睹了校长行贿**,教导员毒打民秀,宿导溺罚妍斗的行径。一个惊天的隐秘被慢慢揭开,真相令韩国震惊……

虐童疑云的剧情简介

1964年,纽约布朗克斯区,一位名叫布伦丹·弗林的神父(菲利普·塞默·霍夫曼饰)来到了圣尼古拉斯天主学校,一所大部分学生都来自信教已久的天主教徒家庭的教会学校。长久以来,这所学校都由修女阿洛伊修斯·贝维尔(梅丽尔·斯特里普饰)尽忠尽职地掌管,她相信纪律与恐惧的力量,并制定了严格的教条使得在这里上学的孩子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培养虔诚的心态。但是这一切都在布伦丹·弗林神父到来后改变了。严肃古板的阿洛伊修斯修女一直秉承严谨治学的教条,每一个孩子都必须恪守纪律,处在严密的监管之下。弗林神父则提倡以轻松的氛围来教育孩子,他的教学风格活泼,固有的一切规章制度似乎都与他格格不入,而且弗林神父还经常触犯阿洛伊修斯修女的威严。不久,由于政治变革的影响,圣尼古拉斯天主学校接收了首位入读的黑人学生唐纳德(约瑟夫·福斯特饰)。弗林神父似乎对这个黑人小男孩总是异常关注,年轻的修女詹姆斯(艾米·亚当斯饰)无意间发现了弗林神父可能对唐纳德拥有特殊感情的一些微小迹象。当这名虔诚、单纯的修女把所见所闻与心中的怀疑都告诉了校长阿洛伊修斯后,阿洛伊修斯修女极为震怒,并开始了一场关于真相的调查。然而实际上,阿洛伊斯修女并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能证明对弗林神父的指控,但她仍然坚信弗林有罪。阿洛伊修斯修女与弗林神父卷入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虐童疑云神父是坏人吗

虐童疑云神父不是坏人。在虐童疑云中,神父弗林慈爱和蔼,性格开朗,给死气沉沉的天主教学校带来了自由的风气,他更是对受同伴排挤的黑人学生关爱有加,出处帮助保护他们。所以虐童疑云神父不是坏人。

虐童疑云 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意思? 电影要反映什么问题

那个神父是被调走了,不过是被升职了。年老的修女似乎是保护了年幼的那个黑人孩子,而且年轻修女也相信自己是受了神父的骗 。但是实际上呢,是那个黑人孩子自己也在引诱这个神父,所以即使事情真的发生了,神父也没有害人之心,是他自己没有遵守身为神职人员应有的操守;而年老的修女也是用使诈的手法促使了神父就范,神父被迫离去,可能是他真的心里有鬼,也可能是他为了避免自己的事业被葬送在一个莫须有的丑闻里。在年老修女的心里,年轻修女相信了自己,但是,如何让这个心理纯洁的女孩子继续以后一尘不染的生活?黑人小孩真的收到不恰当的对待吗?神父真的做了不恰当的事情吗? 如果他真的做了,他升值了,去到新的地方,难道他会就此罢手吗? 教会对这样一个人委以重任,教会是值得相信的吗?如果教会没有错,难道是自己错了吗?如果教会错了,那么难道是神错了吗?那么自己以神为准绳的生活还是对的吗?还是神圣有意思的吗?所以,最后老修女无比崩溃的对年轻修女说,oh,sister james,now I am in doubt。这是一部沉重的电影。

电影《虐童疑云》观后感

  这是一个禁闭岛式的故事。双重开放,无论怎样推断都成立。英雄可能是神经病,天使也可能是魔鬼。每一个人看完,都会有一个自己的结论。因为每一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的上帝。传统的电影,尤其是super hero的故事。好人和坏人永远那么黑白分明,干掉坏人,世界就平静了。坏人绝对不懂得伪装成好人好人也都是一眼望到底的高大全。那些粗糙的情节传达的只是表象。真正重要的事情,我们永远也看不到。真正重要的问题,我们到死也得不到答案。   在羽毛般满天飞舞的流言中真相到底是什么?   DOUBT精准的击中了这个问题,让我再一次陷入了迷失。现实从来不是这样。现实是,坏人通常有耐心,很温柔,并且非常的善解人意。因为他很聪明,也只有聪明的人才敢变坏。他觉得没有人比他更聪明,以至于能够看出他在做坏事。他的聪明成了一种巨大的诱惑,很难控制自己不利用这种聪明来谋取利益。他们能够得到别人的信任,一步步接近他真正的目的。他们得到人们的关注、同情、爱和信任。他们名利双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那些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并被千夫所指的坏人。只能说,太过高估了自己的聪明。而那些好人,却通常又臭又硬,不懂通融,脾气暴躁,惹人讨厌。却很少有人想到,正是因为这种倔强的性格才能让他们严格的恪守道德的底线。他们没有小聪明,倔强的只剩一根筋。像孩子一样不经思索就脱口而出。他想要保护,却伤了人。他想要奉献,却令人感到束缚和压抑。在一次次的伤人伤己中,他们变的越来越古怪,冷漠。所以你知道,这世上其实没有什么好人和坏人。只有聪明人和笨人。神父显然是个聪明人。他最后的离开,可能是出于两种考虑:一,他真的是个猥亵男童的人,害怕修女掀出他的老底。二、他担心修女锲而不舍的调查,会把更多人卷进事件中。最终不管他做了还是没做,那个孩子、孩子的父母。整个学校以及他自己本身的声誉都会受到不可挽回的影响。因为人们只愿意相信坏的事。所以无论他是圣人,还是魔鬼?他都会选择离开。这就是电影中最令人迷惑的部分。艾修女是聪明人吗?很难说。但显然她的聪明没有神父来的让人舒服。即便她拥有很好的动机,人们也不可能喜欢她。她的清高,刻薄,扑克脸,一丝不乱的修女服。都容易让人瞬间产生一种印象:变态老处女。尤其在她与黑人妈妈谈话的那一段中相信很多人对她的厌恶会达到巅峰。   可是,编剧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她又安排了许多细节显示出艾修女的善良。   比如她会替瞎眼的老修女隐瞒,为了让她老有所终。这样看来,她似乎并不是一个仇恨世界,良知泯灭的.人。所以,她对神父的态度就更令人无法理解,扑朔迷离。难道,她真的是那个唯一洞悉真相的人?如果不是,那么她的内心又将是一个多么幽暗而恐怖的所在?她最后的那一哭,简直令我毛骨悚然。James修女,也是一个十分值得玩味的人物。她像是一张白纸,是导演设置的空白人物。她矛盾、困惑、不断摇摆她一边激动的和艾修女争执,为神父辩护。一边,她也开始学着像艾修女的样子训斥孩子。她的迷失如此真实。她代表了我们面对荒谬的生活时那种绝望的困惑。她是一个形而上痛苦的具象化体现。黑人的妈妈,虽然只出场了几分钟,却是一个层次极其丰富的人物。她像一只受过重伤的野兽,整个人是收缩的,谨慎的,极其没有安全感。她像是曾经瞥到过什么极其可怕的东西,而从此对此讳莫如深。她知道她的儿子是同性恋,并且可能还在遭受侵害。但是她选择了逃避,视而不见,因为无法承受。所以当修女试图引导她说出这真相的时候她表现的极其愤怒,这种愤怒其实是恐惧的集中爆发。她用尽全力想遮盖和保护这种平静的表象。她只是一个可怜的,无能为力,却又深爱孩子的母亲。   这一类故事的可怕,就像是青翠的草地上你正好好的走路。然后凭空遇到一个陷阱,人就掉了下。镜头,却还只是停留在那片草地上。明媚而空白,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有你知道,你已经掉下了。在平静的表象之下,在黑暗中,不断坠落。   电影结束了,而你还在坠落。没有光,没有底。能够安慰你的,只有沉睡。坠落,沉睡。不要呼喊,不要求救,不要睁开双眼。   在噩梦和美梦中,等待我们最后的结局。

3·31南京虐童案的事件进展

2015年4月19日下午3点左右,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检察”发布消息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南京“虐童案”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征琴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轻罪案件。李征琴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能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罪态度端正,真诚悔罪。另外,李征琴在南京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工作,无任何前科劣迹,表现一贯良好。经综合评估,李征琴不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打击报复证人、被害人或者有自杀、逃跑等对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因此,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不批准逮捕,不会妨碍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办案检察官表示,“小孩多次向检察机关表达了想见妈妈的意愿,其亲生父母也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不批捕李征琴的请求。且不批准逮捕李征琴可以让小孩早日安心正常学习、生活,对恢复其身心健康有积极作用。因此,我们依法作出了不批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2014年6月以来,因为教育问题,李征琴对受害儿童有过打骂行为。2015年3月31日晚,李征琴再次因学习问题,使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受害儿童身体,造成其体表分布较广泛的挫伤。经鉴定,受害儿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面对质疑,2015年4月20日晚上9点左右,“南京检察”又再次发布长微博,对为何对李征琴故意伤害案不予批捕,给出了几点理由。 审查逮捕听证会上,多数人建议不批捕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经审阅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被害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并以公开召开审查逮捕听证会的方式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后,认为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无逮捕的必要,遂于4月19日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李征琴的决定。针对网友普遍感到陌生的审查逮捕听证会,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解释,听证是指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审查逮捕案件,向诉讼当事各方及社会公开案情,就是否有逮捕的必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的一种办案方式。“这是人民检察院在诉讼实务当中总结出的较为实用的方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说,根据检察院的需要,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以听证的形式对案件进行审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说,通常比较有争议或是敏感的案件会举行听证,以便更全面地听取归纳各方意见。中央电视台报道,出席听证会的有19人。其中,12人明确表达了建议不予批捕的意见。曾担任“南京饿死女童案”陪审员的黄琼花是参加听证会的成员之一。据她介绍,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以及妇联、民政、学校、社区相关人员等。黄琼花说,她给出的建议是不批捕。听证会上,辩护律师读了养母李征琴的致歉信。但黄琼花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中说,作出这样的决定,和李某致歉信没有关系。“犯罪嫌疑人会不会二次犯罪,是否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这是衡量是否应该逮捕的重要条件之一。”黄琼花说,自己给出不批捕建议,更多的是考虑案件性质是否严重,作案人主观恶性大不大,会不会毁灭证据,会不会逃跑甚至自杀等。黄琼花曾接触过多起未成年人受伤害的案件,她说,在这起案件中,孩子受伤害的情况也属于比较轻微的。“批捕还是不批捕,它其实针对的是还要不要继续对李征琴采取强制措施,还要不要继续把她关在看守所。”黄琼花说,如果不是在李征琴是否犯法、应该如何量刑这些问题上纠结,作出不批捕的决定是合理的。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李晓霞也参加了听证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否会危害社会、是否会逃跑、自杀等因素,她也给出了不批捕的建议。 不批捕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过,黄琼花强调,不批准逮捕,并不代表之后不再追究养母的刑事责任。她希望之后能进一步审查起诉,使之成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你在家里鞭打孩子构成轻伤也是违法的。”南京检方在通报中也解释说,不逮捕也不意味着宣告犯罪嫌疑人无罪。“逮捕只是强制措施中的一种,目的是为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宋英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是否逮捕只是程序措施的适用问题,与最后的量刑没有必然联系。据宋英辉介绍,对嫌疑人批准逮捕通常需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是若不逮捕会存在妨碍诉讼的现实危险。“这些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如果可以随传随到,能保证不脱逃、遵守相关制度的规定,可以不逮捕。”洪道德也认为,就本案而言,“不逮捕”的决定是合法的。“孩子最后经鉴定属轻伤。故意伤害结果是轻伤时,应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洪道德说,法律规定,只有严重犯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才属于无条件的逮捕范围。南京检方在通报中称,李征琴归案后,深刻地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罪态度端正,真诚悔罪。此外,目前全案基本证据已得到搜集、固定,不需要再通过对李征琴采取羁押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同时,李征琴在南京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工作,无任何前科劣迹,表现一贯良好;经评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也不会对被害人再次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打击报复,因此,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此外,南京检方还给出了另外两个不予批捕的理由一是该案的发生系事出有因。系不当的家庭教育方法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因此李征琴实施故意犯罪与其他故意虐待、无端殴打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差异,其主观恶性也较小。二是不批准逮捕符合各方当事人意愿。通报称,本案被害人表达了想见妈妈的意愿,被害人亲生父母也表示不希望批捕李征琴,听证会上,绝大多数与会人员从多个角度表达了赞成不批准逮捕的观点。因而,对李征琴批准逮捕,继续对其进行羁押,会对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很可能会引起新的心理创伤,会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在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前提下对李征琴不批准逮捕,有利被害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学习状态,将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2015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在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检方指控称,“虐童案”的当事女主角、男童“小宝”的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李征琴认为鉴定程序有严重问题,在刑事立案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将其拘留。 9月28日庭审,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3月31日晚,被告人李征琴在其家中因教育问题,用抓痒耙、跳绳对男童施某某殴打,致其体表分布范围较广泛挫伤。经公安部门鉴定,施某某伤情已构成轻伤一级。庭审中,被告人李征琴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持异议,认为自己未构成犯罪。她承认自己对孩子进行殴打的事实,称“是因孩子经常说谎,我用抓痒耙打他的腿,用折好的跳绳往他身上刷。”打完孩子后,李征琴表示没有查看过孩子的伤情,但认为自己“打得不重”。庭审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至晚上10点,连续12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暂时休庭,29日上午九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该案。 在28日的庭审中,被告人李征琴承认打了孩子,但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李征琴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取决于孩子伤情所达到的程度,而这也是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9月29日继续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李征琴在法庭上情绪失控,喊叫哭闹,致使庭审中断两次。上午11时继续开庭,审判长宣布,因李征琴出现企图自杀行为,经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李征琴情绪失控欲撞墙自杀,被当庭逮捕2015年9月29日上午,庭审刚开始,李征琴对法官庭审直播有意见,大吵大闹。法官解释说,双方此前同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随后,检方出示证据,其中一份是会议记录,刑侦部门召开法医会议,对孩子伤情鉴定所依据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对于这份证据,李征琴提出了不同意见。她认为,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已经出具了法医鉴定报告,为什么还需要这么多的专家来给它作证、说明,难道这个鉴定不能 说明孩子轻伤一级的问题吗?而且她提出,自己开庭前并没有看过这份证据,她希望案件能够延期审理。李征琴情绪激动,不听审判长的解释。审判长多次敲槌制止,但她仍然喊着要咨询专家,导致庭审无法继续。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5分钟。一直到当天上午11点钟,才恢复开庭。审判长宣布,在休庭期间,经过合议庭评议后认为,第一,关于李征琴此前在庭审中提出的控方提交的证据问题,这份材料公安机关已提前提交法院,且法院已电话通知李征琴的辩护人到法院查阅,不存在“证据突袭”的说法;第二,在上午庭审中,李征琴不服从审判长指挥,当庭吵 闹,被法庭依法训诫,在休庭期间,她在羁押室试图撞墙,被法警制止。经合议庭评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5项,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9条第2项规 定,李征琴出现企图自杀行为,经由浦口法院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随后法官再次宣布休庭。而当庭被带上手铐的李征琴,情绪激动到无法行走,被法警抬出法庭。当天下午,案件继续审理,此时的李征琴,看上去平静了很多。听到孩子的话,她偷偷擦拭眼泪在这两天的庭审中,小虎的亲生父母也请了一位律师,作为小虎的代理人出庭。昨天下午在公诉机关出示完证据后,他也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视频证据,是小虎想跟养母说的话。由于视频涉及到孩子的个人隐私,审判长没有允许当庭播放,但是让他把视频里小虎说的话,当庭转述。以下是代理律师转述内容:“妈妈,我好想你,我什么时候能回家呀?你的事情处理好了吗?我不想住在表姨家,我要回家!妈妈,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说谎了,我不会再惹你生气了,我一定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长大后好好孝敬你。妈妈,暑假已经过了一半时间了,我的暑假作业还没有做,我不会做,又没有人教我,我该怎么办呀?爸爸,我好想你,说好放暑假带我去北京玩的,我想姐姐了,想去北京看姐姐,什么时间才能去呀?”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听代理人转述小虎的话时,李征琴低着头,手撑在脑袋上,时不时用纸巾擦拭眼睛。后来她说,孩子提到的姐姐,是她的亲生女儿,在北京读书。他们之前说好暑假去北京玩,没想到事情变成这样。出示孩子生活照,微笑着回忆往事2015年9月29日下午,李征琴也向法庭提交了证据。她首先出示的,是50张照片,她说,这些绝大多数都是收养小虎之后,她为孩子拍的生活照。第一张照片,是孩子的百日照,李征琴告诉法官,那是孩子6岁之前唯一的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小虎很瘦,皮肤黑黑的。她刚把孩子带来南京时,孩子上幼儿园、幼儿园毕业、读一年级,这些重要的时段,李征琴都拍了照片。甚至小虎换下来的乳牙,她都保存下来并拍了照片。照片一张张往后翻,孩子也一天天长高长胖。照片中的小虎,在吃饭、做鬼脸、学包书、逛动物园、去海边等。甚至李征琴给孩子辅导作文留下的修改痕迹,她都拍了照片留存。在讲述每一张照片背后的故事时,李征琴的语气柔和了许多,说起其中的有几张照片,李征琴还露出一丝微笑。她说,照片中还是能看到孩子灿烂的笑容。 孩子皮肤特殊,他们不怪李征琴2015年9月29日下午,庭审至5点多钟时,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证据,是2015年4月23日小虎生母向公安机关提出对案件予以调解的请求书。据了解,这份证据他开庭前不久才拿到。在这份请求书中,小虎的生母提到,李征琴给小虎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而且对孩子照顾得很周到。她说自己了解表姐,她之所以打孩子,肯定不是故意的,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不要为难李征琴,不要追求她的刑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小虎的生母还向公安机关说明,孩子的皮肤和其他人不太一样,轻轻一碰就会出现红印子,过几天这些红印就会完全消失,并不会感到疼痛。因此她说,她并不怪李征琴打小虎,只希望孩子能够回到原来的生活。如果李征琴因为教育孩子不当而受到刑事处罚,他们夫妻二人会觉得对不起表姐,跪求公安机关同意他们的请求。据了解,在这份申请书之后,小虎的生母还向浦口检方提交了刑事谅解书和刑事和解书,同样提出不愿意追究李征琴的任何法律责任。李征琴的辩护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8条规定,应该尊重被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应当尊重被害人选择公诉或者自诉的权利。在侦查过程中,被害人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当书面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确系被害人自愿提交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案件。因此律师认为,案件应该撤销。 继续审理此案,律师称逮捕不影响定罪量刑2015年9月29日傍晚6点多钟,庭审的质证阶段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并于第二天上午9点继续开庭审理。此前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要求对她进行取保候审,并由她的丈夫作为担保人。但对于这一请求,法院并没有当庭给出答复。昨天庭审结束后,李征琴被带往看守所。对于李征琴被逮捕一事,她的辩护律师认为,法院的逮捕决定没有法律依据,李征琴要求延长答辩期的要求是合理的。他提出,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做出过约定,必须把证据提前5天交给对方,而他们9月27日下午才拿到这份证据。鉴定问题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专家的意见都是 不一致的,非专业人士需要咨询相关的专家。李征琴提出延期审理,是合理的。不过,对于他的意见,法官已经在宣读逮捕李征琴前进行了解释。至于逮捕对于案件的定罪量刑,律师表示并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