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中国信息大学信风文学社,简称信风文学社、信风。第二条 文学社是在中国信息大学学生处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旨在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陶冶情操,提高广大同学的文学水平。第三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文学社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第二章 文学社的组织第一条 文学社隶属于中国信息大学学生处。学校学生处对文学社管理全面负责;文学社接受并服从学生处的管理和指导。第二条 文学社有指导老师一名。指导老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对社团工作做出及时、正确的指导;在必要时应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知性、安全性的论证。第三条 文学社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理事会,理事会设成员7人,由文学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主编、副主编及各部部长组成。社团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一) 制定、修改章程;(二) 审核、通过文学社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三) 向文学社全体成员汇报工作和财务状况;(四) 决定文学社成员的吸收和除名;(五) 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六) 领导文学社各机构开展工作;第四条 文学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其他负责人若干。文学社管理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 了解文学社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二)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三)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四)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第五条 文学社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社长任命。理事会成员及社团负责人具体产生办法详见(附件1)。中国信息大学学生处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并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第六条 社团各部门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1、 服从学生处的领导。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文学社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3、 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4、 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6、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第七条 社团成员的退出和除名: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3、 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中国信息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负责人研究可予以开除。第八条 文学社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文学社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负责人有权提请社团理事会对其进行免职。社团内部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第九条 文学社社长职责:1、 负责确定文学社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3、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4、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5、 代表文学社签署有关重要文件。6、 按时参加中国信息大学学生处的相关会议。7、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第十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第十一条 文学社下设编辑部、创作部、秘书部共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一) 编辑部负责主持创作和《信风》刊物的组稿、审稿及登记整理稿件等,策划征文,组织文学沙龙、创作讲座等,由执行主编和责任编辑构成。(二) 创作部负责激发并维护文学社成员的写作热情,积极创作和发表各种文章;负责采访学校各种活动,不定期向新闻中心发表稿件,积极参加各征文活动。(三) 秘书部负责各个会议记录;并管理社团内部财务;负责社内外活动海报的制作、出版和宣传,担任社刊美术设计;负责外联工作为社团活动筹建资金。第三章 社团活动第一条 进行文学学术理论和文学创作的研究。第二条 文学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会员文学素养的各种活动。第三条 文学社定期发行同学们自己创作的刊物——《信风》。第四条 文学社不定期向新闻中心投放采访稿;并采访学校各种活动以及各个社团和老师。第五条 文学社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以提高同学们对文学的热情和兴趣。第四章 入社条件第一条 入社条件1、 正式登记注册的在校学生。2、 维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3、 遵守文学社社团章程,履行社员义务。4、 对文学及文学创作有浓厚兴趣,乐于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第二条 入社程序1、 由申请人向社团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2、 理事会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口试、面试、笔试综合。(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 理事会根据考核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者择优批准加入文学社。第三条 文学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 文学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文学社活动的权利;(三) 获得文学社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文学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四条 文学社成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执行文学社的决议;(二) 维护文学社的合法权益;(三) 参与文学社相关活动;(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第五条 退社程序1、 由申请人向社团提交书面申请。2、 退社申请递交时需附上文学社发放的社团工作证,以及相关资料等。3、 为保证文学社工作的延续性,正式退社需在必要的工作交接后进行。第五章 资产管理原则第一条 文学社经费来源。(一) 会员交纳的会费;(二) 上级部门、指导单位的经费支持;(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 所得的正当赞助;(五) 其他合法收入。第二条 文学社按照中国信息大学学生处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条 文学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四条 文学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社团日常办公用费的报销须由财务人员负责报销,报销票据背后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两人以上的签名。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五条 文学社资产管理必须执行中国信息大学学生处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中国信息大学的监督。第六条 文学社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附则第一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文学社全体成员表决通过。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信息大学信风文学社。第三条 本章程自中国信息大学学生处核准之日起生效。信风文学社例会制度一、文学社每周开会地点为文学社办公室8-415;二、文学社成员每周应按时参加例会,不能无故迟到或旷会,不能在例会未结束的情况下提前离会;三、如不能准时参加例会,文学社成员需向所在部门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获准后方可;四、文学社例会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早退,如有特殊原因请向所在部门部长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离会;五、文学社例会内容包括:1、通知学校和文学社下达的各项活动通知,安排具体人员参与;2、各部门上一周活动简要总结,另参与活动时如需其他部门参配合可特别说明;3、每周文学社一名成员主持讨论,讨论内容可以是文学范围内的任何内容(讨论某位作家,或者讨论他的作品的特点,或者讨论他的作品对社会产生何种影响等);六、主持讨论的成员由成员自荐产生,如无人自荐则由主编指定主持会议的成员;七、如成员某次例会缺席,则该成员需在下次例会上上交一篇自己的作品,作品限定题材,包括书评,影评等评论形式的文章,拒不上交者文学社有权作相应处理;八、成员须维护例会的严肃性,不得在例会期间进行聊天,喧哗等与会议无关或扰乱会议正常进行的活动。九、该制度自通知时起施行,施行过程中如需改动会特别说明。希望成员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信风文学社奖惩制度一、工作准则信风文学社成员应热爱文学,喜欢写作,秉承“分享,合作,奉献”的工作准则,在社团工作积极实干,踏实努力,杜绝敷衍,随便,不按时完成工作要求等不良工作作风;成员要在学习工作的过程中充分配合,努力创造并维护良好文学风气,杜绝勾心斗角;对外要积极维护信风文学社形象;二、奖惩依据1、文学社成员对文学的热衷程度;2、文学社成员在社团的活跃程度;3、文学社成员在社团的工作态度;4、文学社成员在社团工作的完成情况;5、文学社成员在社团工作的完成质量;6、文学社例会的到会情况;7、能否积极为文学社发展献计献策。三、奖惩措施1、根据文学社成员表现情况决定学期末优秀成员的评选资格;2、根据文学社成员表现情况决定暑期勤工俭学推荐资格;3、根据文学社成员表现情况决定年度奖学金评选推荐资格;4、根据文学社成员表现情况决定该成员在信风社是否可以获得更多认可和更多机会;5、根据文学社成员表现情况决定该成员是否有足够的发言权并受到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