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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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内参的内参级别

新华社每天都要发若干条内参,最高级别的是<国内动态清样附页>,专门提供给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参阅,一般反映极为重大和紧急的事态。其次是<国内动态清样>和国际<参考清样>,供省部级以上领导参阅,主要反映重要动态、敏感问题和重要建议。此外,新华社还编发内参刊物。面向地市级和司局级的是<内部参考>,反映问题的敏感度比“动态清样”要弱许多。最低一级的是<内参选编>,主要从《内部参考》和“动态清样”中选出部分不太敏感的内容,每周一期,发至县团级等基层干部阅读。

新华社内参哪里能看到

内部可以看到。华社内参是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向党中央及省、部领导机关报送各种内参的统称,新华社内参是新华社主办的内部刊物,是向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提供内部情况的重要渠道。

新华社内参的介绍

新华社内参是新华社主办的内部刊物,是向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提供内部情况的重要渠道。这些刊物根据不同内容,分别确定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密级,供不同层次的领导同志查阅。所谓“内参”,指一种具有参考性质的内部信息传播载体及其工作机制。在中国新闻传播体制中,“内参”是独特的信息传播现象,也是中国新闻传播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华社内参室主任是什么级别

新华社内参室主任级别为:1:新华社是正部级单位,内参主任是正厅2:新华社内参是新华社主办的内部刊物,是向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提供内部情况的重要渠道。3:这些刊物根据不同内容,分别确定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密级,供不同层次的领导同志查阅。4:所谓“内参”,指一种具有参考性质的内部信息传播载体及其工作机制。在中国新闻传播体制中,“内参”是独特的信息传播现象,也是中国新闻传播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谁晓得新华社内参编辑部地址、信箱?感谢!!!

我97年写过信,内参有回复。好像是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但时间太久我也不敢确定。

新华社内参是否是刑法上的国家秘密

  应该不属于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构成刑法上的犯罪的话,其泄露的应是国家相关部门定密级为“秘密”以上的材料,新华社内参虽然只是在国家特定机关、职务范围内发行,但并非所谓的“秘密”材料,因此不构成刑法上的国家秘密。u200d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高检发释字〔2006〕2号 2006年7月26日公布施行)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新华社内参的历史

新华社内参报道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内参报道是中国共产党对无产阶级新闻事业的一大创举,党的历届领导集体都一贯重视内参的作用。1948年6月5日,党中央发出了第一个关于内参报道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新华社应供给各种资料的指示》,规定“为了帮助中央了解各地情况,新华社总社和各分社除了供给各种准备发表的新闻稿外,并需担负供给各种参考资料的任务。1952年毛泽东同志就新华社内参亲笔批复“此种内部参考资料甚为有益,凡重要者应发到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负责同志,引起他们的重视”。 从1946年到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共发出26份有关新华社内参报道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新华社内参的简介

新华社内参是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向党中央及省、部领导机关报送各种内参的统称。新华社内参是新华社主办的内部刊物,是向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提供内部情况的重要渠道。这些刊物根据不同内容,分别确定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密级,供不同层次的领导同志查阅。 《新华社内参》是由新华通讯社主办,供特定级别领导阅看参考的刊物,以便决策者及时了解真实的民情动态和社会走向,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推进社会发展。新华社通过自身内参报道权威、准确、及时、实用的特色和直达最高层的畅通无阻的渠道,一直在发挥着:“为领导同志掌握真实情况服务、为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服务”的作用。通过内参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一大特色。实践证明,内参报道有着公开报道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所谓“内参”,指一种具有参考性质的内部信息传播载体及其工作机制。在中国新闻传播体制中,“内参”是独特的信息传播现象,也是中国新闻传播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参”是我们党和政府领导下进行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也是了解民意、了解实际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