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棒,甚至震撼。《欲水》这首歌,原唱齐豫,之前被谭轩辕唱过,好声音哈林队的。他的音阶往上,男高,有气魄。当时只觉得是:震惊,好听。我也曾尝试过,太高,放弃。而谭晶,真的是只能用两个字:震撼。轻描淡写,炉火纯青。谭晶本身的民通唱法其实是可以中规中矩的演绎,然后拿下一个很高的名次。但她在挑战,挑战了自己。首先,反差极大。前面很平,说实话和其他流行歌手相比,会尚有欠缺。但副歌像开挂一样,一下子变化了,曲风转换实在可怕。这种反差造成了听觉的极大冲突,用语文的说法“先抑后扬”,谭晶这一点做了一个牛逼。(当然也容易被诟病,衔接不自然。但从音乐的专业角度说,这种反差很考验歌手功底。)其次,这首歌的演绎既有歌剧的特色,又把民族、通俗和流行这三者浑然一体。花腔的恰到好处,转音和气息的处理堪称完美,于是几个高音产生了响遏行云,整体有了余音绕梁的效果。当然,最后。不得不提的,这样的表现很适合竞技,很适合谭晶。不愧是大魔王,这场第一不让须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