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逃犯不是属于全国通缉,如果犯罪性质严重,达到了全国通缉的要求,就是属于全国通缉,国内警察都可以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扩展资料: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逃犯3317名,追回涉案赃款数十亿元。包括闫永明、宋密秋等一批重大经济犯罪逃犯被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并协助纪检、检察、海关等部门缉捕境外逃犯252名,有力服务了反腐败斗争大局,在境内外产生了积极反响。全国公安机关以在逃时间长、缉捕难度大的经济犯罪逃犯,以及中央追逃办确定的重点逃犯、当地影响大的在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为重点,深入推进“信息化导侦 数据化实战”,通过国际执法合作主动开展工作。五年来,公安部先后派出258个缉捕工作组,协调相关国家执法部门抓获并遣返一大批逃犯。对于重大新发案件,秉持快侦快破、快追快回的理念,全力开展缉捕,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彭某、倪某在流窜多个国家10余天、泛鑫保险原总经理陈怡携款5亿元潜逃72小时后即被抓获并遣返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