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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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上的,苏力和朱苏力是不是一个人

是的,正是原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朱苏力素以法学思想的莫测、奔放著称,他在位北大法学院院长八年,他的管理水平之“高”,让清华大学法学和人大法学院都“拍手称赞”,他下台时,清华和人大法学院都说,真舍不得苏力同志下台啊,让他再当多一届多好啊。而他的法理学团队,也终于以强世功出走香港、赵晓力出走清华而宣告解体。

朱苏力是谁

  苏力(朱苏力),祖籍江苏东台,1955年愚人节(因此很不聪明)出生于安徽合肥(但一直很瘦)。1970年12月入伍搞炮兵测绘(最高军职为班长),1976年6月退伍后当测绘工人,游山玩水8年,喜好写点新诗,一度想当诗人。1978年因高考成绩不佳,不幸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注:当时录取分数最高的是文史哲),仍不好读法律书,每每歪曲马克思的话(大意是“我总是把法律放在哲学和历史之后”)为自己的不务正业辩解。终于于1982年获得法学学士,并考研成功;但似乎又别有所思,赴广东海关分署“从政”。两年后二度考研,再次“混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就读于张国华教授门下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一年后,赴美自费公派留学,先后就读于加州McGeorge School of Law和Arizona State University,获LL.M(1987,美国商法与税法)、M.A(1992,美国法律制度)和Ph.D(1992,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学位。实验生活多年,几度见异思迁,专业换了不少,飘流各地(包括海外),似乎才觉悟自己别无所能,只能读书、教书。1992年归国,任教北京大学法律系,先后聘讲师(1992)、副教授(1994)、教授(1996)和博士生导师(1997)。  主要著作: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  《阅读秩序》,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  《学问中国》(与赵汀阳、汪丁丁、盛洪等合著),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  《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法学卷(与贺卫方共同主编,与强世功、贺卫方、李贵连、方流芳、张志铭合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  《规制与发展》(主编,与葛云松、张守文、高丙中合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道路通向城市》,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  《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  主要译著:  《法律的运作行为》,布莱克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与唐越合译)。  《法理学问题》,波斯纳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  《宪政与分权》,维尔著,三联书店,1996年。  《美国宪法在海外》,亨金斯编,三联书店,1996年(郑戈、赵晓力、强世功译,朱苏力校)。  《宪政与民主》,埃尔斯特等编,1996年(潘勤、谢鹏程译,朱苏力校)。  《司法过程的性质》,卡多佐著,商务印书馆,1998年。  《国家篇u2022法律篇》,西塞罗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沈叔平、苏力译,苏力校)。  《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理查德.A..波斯纳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  主要论文:  《福柯的刑罚史研究及其对法学的贡献》,《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2期。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文化的一点思考》,《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  《法律规避与法律多元》,《中外法学》,1993年第6期。  《读劳伦斯u2022却伯的〈美国宪法〉”》,《中国书评》(香港),1994年9月总第1期。  《跨文化研究中的社会控制》,《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冬季号,50,000字 。  《反托拉斯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经济导刊》,1994年第3期。  《法律活动专门化的法律社会学思考》,《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  《市场经济形成中的犯罪违法现象--法律社会学的思考》,《中外法学》1994年第6期。  《关于对抗制的一些法理学和法律社会学思考》,《法学研究》,1995年第4期。  《法学研究规范化、法学传统和本土化》,《中国书评》(香港),1995年3月总第4期。  《变法、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外法学》,1995年第5期。  《什么是法理学?》,《中国书评》,1995年总第5期。  《市场经济与立法原则》,《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  《〈秋菊打官司〉案、邱氏鼠药案和权利》,《法学研究》,1996年第3期。  《美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对我们的启示》,南京大学《法学评论》1996年春季号。  《从契约理论到社会契约理论,一种知识考古学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  《法学本科教育的一些思考》,《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2期。  《读〈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书评》,1996年11月。  《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几点感想》,《湘江法律评论》,第1卷(1996)。  《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东方》,1996年第5期。  《什么是你的贡献?》,《中国书评》(香港),1996年5月总第10期。  《再论法律规避》,《中外法学》,1996年第4期。  《现代法治的合理性和局限性——秋菊的迷惑和山杠爷的悲剧》,《东方》,1996年第4期。  《The Function of Legal Evasion in China"s Economic Reform,From a Socio-legal Perspective》,Legal Development in China,Sweet & Maxwell,1996。  《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读书》,1997年第2期。  《阅读中国市场经济的秩序》,《公共论丛》,1996年总第2期。  《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天涯》,1997年第6期。  《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究》,《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  《后现代思潮与中国的法制与法学》,《法学》,1997年第3期。  《法律文化类型学研究的一个评析》,《学术思想论丛》,1997年,第2卷。  《社群主义的挑战?》,《公共论丛》,1997年,总第4期。  《20世纪中国的现代化与法治》,《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  《反思法学的特点》,《读书》,1998年第1期。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1期。  《法学的分类》,《读书》,1998年第3期。  《为什么‘送法下乡"?》,《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2期。  《"法"的故事》,《读书》,1998年第7期。  《The Paradoxes in 20th Century China"s Modernization and Legal Development》, Law Journal of Hong Kong University vol.28,part 3,pp.429-439。  《哈耶克自由论证的得与失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8年夏季卷。  《More on Avoidance of the Law》,Social Sciences in China,vol.XIX no.4,1998 winter.  《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6期。  《认真对待人治》,《华东政法学院学报》,创刊号,1998年12月。  《发现中国的知识形态》,《学术思想评论》,第4卷(1998)。  《"酷"一点》,《读书》,1999年第1期全文以“冷眼看婚姻”为题收入,李银河、马忆南编:《婚姻法论争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  《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考察与思考?》,《北大法学评论》,第1卷,第2辑。  《经济学帝国主义》,《读书》,1999年6期。  《学术批评的学术标准》,《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法院的审判职能与行政管理》,《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  主要译文:  《尼采u2022谱系学u2022历史学》,福柯,《社会理论论坛》,1998年第5期;《学术思想评论》,1999年总第4期 。  《“危险个人”概念的产生》,福柯,《社会理论论坛》,1998年5期;《学术思想评论》,1999年8月总第5期。  《历史、传统和社会学的方法》,卡多佐,《外国法译评》,1998年。  《司法中的社会学方法》,卡多佐,《中外法学》,1998年。  《作为符号性分类的公民与敌人》,亚里山大著,集于《国家与市民社会》(邓正来、亚里山大编),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  《美国市民社会的语式》,亚里山大和史密斯著,集于《国家与市民社会》(邓正来、亚里山大编),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与方朝晖合译)。  网上文选:  走不出的背景(2004年6月16日在北大法学院毕业典礼上的致词)  需要中国的法律学术批评(代发刊词)  你看到了什么?  面向中国的法学  不会忘记的承诺——在北京大学法学院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致辞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法制问题  解释的难题——对几种法律文本解释方法的追问  可别等成了“戈多”——关于中国“后现代主义法学研究”的一点感想或提醒  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普性及不足(西南政法大学五十周年学术讲座)  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建构  认真对待人治——韦伯《经济与社会》的一个读书笔记  《秋菊打官司》的官司、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  语境论——一种法律制度研究的进路和方法  感受中国法律的现代性——《为什么‘送法上门"?》的一个注释  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人  制度变迁中的行动者——从梁祝的悲剧说起  当代中国法律中的习惯——一个制定法的透视  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从戴安娜之死说起  法律如何信仰?——《法律与宗教》读后  道德理论、说教与法律――《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译序  从契约理论到社会契约理论——一种国家学说的知识考古学  现代法治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  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构  从禁忌到理性——《性与理性》  苏力教授浙大对话实录  知识在法律中的力量——波斯纳《反托拉斯法》代译序  也许正在发生——中国当代法学发展的一个概览  “酷(cool)”一点  朱苏力:中国传统文化与法治现代化——朱苏力教授北京农学院讲座纪录  朱苏力:社会科学研究需要人文底蕴吗——在北京大学的讲演(节选)  朱苏力:法律社会学调查中的权力资源――社会学调查过程的一个反思  朱苏力:《赵氏孤儿大报仇》:复仇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