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PS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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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当然有,不懂法,不知法,给你科普,别一天到晚瞎晃悠,好好学习吧,没文化很可怕。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 阿里阿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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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正当防卫权,在实践中几乎无法使用:首先,殴打致轻微伤以下,属于治安案件,而我国默认治安案件中没有正当防卫(虽然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制止不法行为”措施是正当的,但有意回避了“可以使用暴力”,语焉不详),故你遭受殴打甚至对方使用刀具时,你都不一定能反击,因为轻微伤的标准是很高的:头破血流大多数都是轻微伤,用刀挑断你肌腱都是轻微伤,都不许反击,反击就是互殴。达到轻伤标准以上构成犯罪,你可以反击了,但除非你是超人,因为普通人达到轻伤标准基本上已经没什么反击能力了。假如你是超人,达到轻伤标准有能力反击,你依然不能把握准时机,因为伤情鉴定是比较专业的活儿,由专业人员来做,普通人不可能知道什么情况下构成轻伤,毕竟轻伤的下线跟轻微伤的上线是很接近的。不要说普通人,即使是做伤情鉴定的专业人员,在打斗的同时要准确判断是轻微伤上线还是轻伤下线,也是不可能的。最恐怖的是:有些所谓的轻微伤如鼻骨线性骨折是很危险的,稍微打偏就可能是重伤甚至危及生命,因为这是在面部啊!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但实践中认为公民面对人身伤害有退让的义务(即正当防卫还得靠跑路),受到伤害反击就认定你有斗殴的故意。而美国,只要确信自己处于危险境地,就可以进行防卫;只要危险境况没有消除,就可以继续防卫。而且大多数州都确认公民有“不退让”的权力,面对非法伤害可以理直气壮的打回去。
- 芝华塔尼欧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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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2月19日印发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中,集中发布了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入选其中。
文章以四个案例结合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的答记者问,向外界清晰传达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界限在哪里。
最高检下发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分别是
➤ 陈某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5号)
➤ 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检例第46号)
➤ 于海明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7号)
➤ 侯秋雨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8号)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介绍说——
近几年,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起因虽是孤立个案,但却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对此,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检察机关提供司法办案参考。
最高检深入分析了四起案例的前因后果和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媒体报道,最高检长文的重点内容包括:
1.预知有人意图伤害自己,随身携带刀及其他防身武器的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
以最常见的医患纠纷为例。
假设医生A因为医疗纠纷被患者家属B骚扰,B在骚扰中提到要伤害A,A认为这种威胁是实际存在而非空穴来风,所以A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刀具或者棍棒之类的硬物,后来B真的兑现威胁,对A进行人身伤害,这时A拿出随身携带的武器将B击伤甚至击毙。
这种情况下在以往极大概率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而最高检在本篇长文中表达的意见是,A的做法本身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只要B确实存在“行凶”的事实,则A也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2.别人拿刀砍你, 你可以勇敢的拿刀砍回去。
在原来的司法实践中主要比对双方的伤势是否均等,如果防卫一方的伤势明显轻于加害一方,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比如有歹徒A持刀砍无辜路人B,B夺下刀子对A连捅三刀致其当场死亡。以往会被认定防卫过当。最高检新的解释原则是,不以结果论防卫是否过当,而是以暴力手段论,只要暴力手段对等就可以认定正当防卫。
所以歹徒A刀砍路人B,路人B用刀回捅歹徒A,暴力手段对等,哪怕结果严重不对等,也认定正当防卫。
不过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歹徒A只是给你两个飞腿,你回身掏出一把匕首把他刺个对穿还是不行的,暴力手段要对等,也就是说对方采用什么级别的暴力,你才能回以什么级别的暴力,这一点很关键。
3.别人拿刀砍你,你夺下刀砍回去,砍着砍着对方跑了,你觉得不安全可以继续追着砍。
这个案例很经典,就是不久前发生的江苏昆山“社会我龙哥”被于海明夺刀砍死案。
当时“社会我龙哥”拿着刀舞舞喳喳的威胁要砍于海明,由于平时疏于训练刀法,导致家伙意外失手落地,于海明眼疾手快把龙哥丢弃的刀捡起砍回去,龙哥撒腿就跑,奈何酒色掏虚了身子,被于海明追上掀翻在地,乱刀击杀。
警方最初认定于海明拾刀在手后,龙哥已经失去了继续加害的能力,于海明的做法有防卫过当嫌疑,但在检方的帮助下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理由就是于海明认为龙哥跑回车里没准还要拿枪换炮,所以追上去砍的几刀是因为自觉不安全,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案例的正面意义在于,今后正当防卫的时长可以大大提升了,直到行凶者远离现场或完全不能对受害者构成威胁,正当防卫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4.只要加害方表现出行凶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经行凶进行防卫。
举例说明,江湖大哥A拿着砍山刀堵在门口威胁B,说B不如何如何就要弄死B,并且拿刀子在B的面前比比划划,甚至用刀背触碰了B敏感的肌肤,也许这时候江湖大哥A只是想吓唬吓唬B,并没想真的砍人,如果是以往,B直接夺下江湖大哥A的刀把A砍翻,这极有可能被认为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伤害。
但今后这就是正当防卫,因为B处在实质性的人身伤害威胁下,他并不需要揣摩A的真实目的就可以实施防卫。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指出,一些地方正当防卫制度实际“沉睡”,但中国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其实已经比较完整,所以在实践中需要树立正确理念,正确贯彻执行,强化责任担当,激活正当防卫制度,彰显依法防卫者优先保护理念。
孙谦认为,激活防卫制度可以警示恶意滋事者,让公民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保证公民面对凶残暴徒时无需畏手畏脚。
不过副检察长也提醒大家,充分行使正当防卫权不等于“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制不正”,所以在发生社会矛盾时滥用武力不是正当防卫。
- 大鱼炖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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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在紧急状态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派生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不是随时可以任意行使的。如果行使不当,或者滥用这种权利,不但达不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反而可能对他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危害社会,构成犯罪。因此,进行正当防卫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卫。例如:公民依法扭送正在实施犯罪的人犯,执法人员依法拘捕人犯,人犯或第三者均不得以人身“受到侵害”而实行正当防卫。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防卫,称为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按过失犯罪处理,无过错的,按意外事件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是人的不法行为。例如,狗要咬人,如果是野狗,可直接打死,不损害任何人的财产利益,如果是别人养的,打死就是紧急避险,即为了较大利益,牺牲较小利益也不承担责任。
都不是正当防卫
(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实施防卫,即"先下手为强"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
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对于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的,应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故意针对第三者进行所谓防卫,就应作为故意犯罪处理;如果误认为第三者是不法侵害者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则以假想防卫来处理。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益,而决意制不法侵害。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防卫挑拨即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行加害的行为。
- 北有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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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别想了,不信可以自己去看看实例
- 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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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都搞不懂什么才是正当防卫,你说有没有有意义吗?
就是没有
- git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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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有的,但实际上是没有的。所以你如果受到侵害最好是跑,一旦你伤了人了,“正当防卫”法就跟你没关系了。因为你会发现,不管你如果抵抗都不符合“正当防卫法”的规定,最好的结果是判你防卫过当,从历史判决来看,一般都会判你故意伤人。所以你如果受到侵害只有三种选择,1、跑,2、报警、3、神不知鬼不觉地解决你的问题(你懂的)。总之,不要被人发现你伤人,也不要给匪徒反告的机会。否则........(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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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哥案子。看过一遍视频,只觉得这类案件,按照惯例肯定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果然,不久白衣男子于某就被刑拘了。看网上的言论,观点截然不同地分为两大阵营: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支持防卫过当的观点非常具有教科书式的思路:看到视频中刘海龙所持的刀脱落,被于某抢到后开始撤离,但于某继续追击,最终致刘海龙毙命。持这种观点的人不乏“严谨”“专业”的刑事律师,他们坐在屏幕前,冷静地用刑法理论去“精准”地分析于某地行为,全然忘记了激烈对抗的现场和并非机器运动的活生生的人的现实。支持正当防卫的观点,看到了于某追着刘海龙的行为其实是一个连贯的行为,是在用自己的行为消除正在发生的危险,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 这个观点在下面昆山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中已经阐述的非常详尽了,该结论得到了昆山市检察院的肯定,轮不到法院来立功了。昆山案的知识点。我以为是不是正当防卫一定需要交给法院判定。只要发生命案,就一定要公诉,然后交给法院判定是否是正当防卫。 其实是:公安机关认定是正当防卫,检察院意见一致,就可以撤销案件。根本案子到不了法院,在这个阶段撤案,是实现最快的公平。不要等审判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来个无罪释放,再来一句什么正义不会迟到等鬼话。事实上,如果这个案件进行刑事审判阶段,最终的结果极不乐观。这也是目前刑事律师为什么侧重审前辩护的现实所在。昆山警方发布通报后,很多律师一片欢呼。还有律师建议将正当防卫条款改名为“龙哥条款”,以表示龙哥之死不是白死,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人。 龙哥一案对打破僵死的正当防卫条款,鼓励公民积极地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提升中国社会的民气具有极大的正面影响力。这次事件的迅速定性,公检机关对于某正当防卫的认定,也让很多摩拳霍霍要去支援的刑事律师失去了机会。但是,我们宁愿失去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辩护的机会,但我们更愿意看到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得到正确的认定,不致邪气横行法律蒙尘。 致敬。图片我做的 嘿嘿嘿2023-07-17 20:44:271
昆山龙哥骑车男都是什么情况?
昆山龙哥曾将服务生脸打变形 ,骑车男15岁儿子患癌。为给罹患非霍奇金淋巴瘤的15岁儿子做手术,在众筹平台上发起的30万元筹款项目,经过732次捐款,最后筹得了4万余元。2017年底,在昆山“反杀宝马男”案中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的于海明,正在背负着家庭生活的重担艰难前行。而此时的“宝马男”刘海龙,则时常会来到他开的“聚业典当”中,亲自照看生意。只不过,典当行无证无照,属于非法经营。8月27日晚,在昆山市顺帆路与震川路交汇处的东北口,刘海龙与于海明因行车冲突,遭遇到了一起。监控视频显示,刀是由刘某龙从其所乘车辆中取出,并向于某明连挥数次。后刘不慎刀落,刀被于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朝刘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倒地。在刘起身过程中,于朝刘回砍三刀。在刘起身离开后,于又从身后追砍两刀。警方通报,刘某龙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明无生命危险。事发4天后,在“反杀男”于海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舆论热议中,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更多信息也逐渐丰富起来。现场视频截图,白衣者为于海明“聚业典当”为无证无照经营8月30日上午,来到事发现场,在震川路北侧的人行道上,血迹依旧可见,分布在七八米的距离范围内。一些路人发现自己不小心踩到后,立即跳开。昆山“砍人被反杀”案的事发地——顺帆路与震川路交汇路口,周围有河流穿过,属于昆山市较为繁华的区域,车来车往。事发当晚,被网友称为“昆山龙哥”的刘海龙与于海明便是在这里发生了冲突。事发时的视频显示,刘海龙被于海明砍伤后,围着宝马车跑了一段距离,随后倒在附近的草坪上,草坪上的留下的血迹,也依旧可辨。于海明的工作单位在事发地北侧仅200米的距离,是名为昆城一品的一家宴会中心。据知情人介绍,于海明在这里的工程部门工作,主要负责宴会中心的设备维护。事发时,他刚刚准备下班回家。从当晚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车也是从昆城一品的方向驶来。据媒体此前报道,刘海龙生前在当地经营一家名为“聚业典当”的典当行。30日下午,赶到位于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的“聚业典当”时发现,店铺已歇业,卷帘门被紧紧拉上,店铺门面显得并不起眼。据我国《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开典当行须向商务部门提交准入申请,其自然人股东须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前后至少入狱5次的“龙哥”,显然不符合这一规定。合 丰村综治办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般只是对村里的店铺进行登记一类的管理,并不会去管店面的经营资质问题,所以当铺是否合规他们并不清楚。从昆山市商务局了解到,“龙哥”所参与经营的“聚业典当”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人员介绍,经营典当行需持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商务局提交申请,获准后还要再确认经营范围包括典当,才能开始经营。经查,网传刘海龙参与经营的“聚业典当”,未获得典当企业特许经营权,且工商部门也未有同名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工作人员表示,该店铺可能是以其他名称进行了工商注册,“但背后具体是什么企业我们现在也暂时不清楚”。与“聚业典当”行相隔不远的烟酒店老板告诉记者,这家典当行的日常经营确实由刘海龙负责,店铺面积不大,“也就十几平方米,开了不到三年时间”。开店期间,刘海龙雇了几个人给自己看店,自己偶尔也会来店里,和周围店铺的人打招呼,但彼此交谈不多,“只知道他不是本地人”。30日上午,事发现场的血迹依然可辨因琐事将服务生脸打变形据昆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海龙曾经于2013年1月25日凌晨“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发生纠纷,被告人刘海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而在同年的6月3日晚,刘海龙和另外两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一位知情人说,当年刘海龙在KTV打人时,将一名KTV的服务生堵在房间内殴打,该知情人赶到后,发现那名服务生“脸都被打变形了”。判决书中的两处事发地,距离刘海龙所开的典当行都很近,仅有几百米的距离。30日下午面对记者的问题,好声音KTV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事发时间久远,加之这一行业的从业者流动性很大,所以他们的管理人员和服务生都换了好几批,对当年的事情并不能提供更多细节。据此前媒体证实的情况,19岁时,刘海龙在北京盗窃,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4年6个月监禁。刑满之后,刘海龙来到江苏昆山。2006年9月,刘海龙因为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此后不到半年,他又因为敲诈勒索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了9个月。2009年5月,刘海龙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后,又因琐事两次与人发生冲突,致对方左侧胸腔积液和骨折。2014年5月13日,刘海龙被昆山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罪名判处了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据统计,自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刘海龙被称为“昆山龙哥”于海明儿子身患重病关于事件中于海明的身份,此前有传闻称他曾在高级酒店任保安一职,是退伍特种兵。但很快这些消息被否认。在昆山当地贴吧,一名自称于海明前同事的网友透露:于海明并非网传退伍军人,他的家庭很不幸,去年十几岁的儿子患癌症,年底父亲又去世了。平时生活压力大,一个手机用了4年都没舍得换。通过众筹平台证实了其子患病的事实。经核实,名为《爱心接力!救救花季少年》的筹款帖中,救助对象于小宝(化名)正是昆山反杀宝马男一案中于海明的儿子,彼时这位15岁的男孩刚刚被确诊患有非霍奇金淋巴瘤不久。帖子中称,2017年11月,于小宝在西安某医院做的肿瘤摘除手术,化疗结束进行移植。“费用估计30万元左右,我自己无法筹到这么多钱,请求社会的力量救救我的儿子。”筹款发起者是于小宝的母亲。多名自称是于海明同事的实名认证用户在评论区证实了众筹情况属实。此次筹款目标金额为30万元,但经过732次捐款,仅筹得4万余元。众筹帖中最后一条信息更新于去年12月26日,显示筹款人已将全部款项提现。众筹平台工作人员证实,他们已与于小宝的母亲取得联系,孩子化疗结束后恢复得不错。孩子母亲表示,自己和于海明很早就分开了,一直独自抚养孩子。目前,由于于海明的事情,孩子的生活已经被打扰,不希望过多地被牵涉。截至30日20时,该项目众筹页面已无法打开。30日下午,拨通了于海明同学的电话,但是其表示现在并不方便多说。于海明的一位老乡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于海明已经出院,目前羁押在看守所。而据于海明的哥哥于阳(化名)介绍,28日家中亲人就已知晓于海明出事的消息,“弟媳打来电话说弟弟出事了,家里人都急得不行”。于阳介绍,弟弟先后有两段婚姻,与前妻育有一子,去年孩子生病后,于海明借了好几万外债给孩子治病。于阳说,,因为家中老母亲身体状况很不好,短时间内他也没办法抽身前往昆山,只能靠弟媳在当地操心。从知情人处了解到,于海明的爱人正在为其聘请律师。30日,聚业典当已关门歇业。来源:网易新闻2023-07-17 20:44:352
昆山龙嫂现在跟了谁
单身。在2018年8月27日晚上江苏昆山刘海龙人称龙哥驾驶着宝居拉着女友,带着两名小弟在道路上进行飙车,与他人相发碰撞后,无缘持刀砍人,造成一人受伤,被判10年以有期徒刑,他的女朋友至今昆山龙嫂无人敢要,至今单身。2023-07-17 20:45:191
昆山社会我“龙哥”动刀反凉凉,当事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当事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责。公安机关认为,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而且此后刘海龙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以及抢刀行为,都可表明,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扩展资料: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省检察院也给出了自己的分析意见。“法律不会强人所难。”检方认为,面对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所以刑法规定,面对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没有防卫限度的限制。本案中,于海明面对挥舞的长刀,所做出的抢刀反击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参考资料:江苏昆山通报"反杀案"-人民网2023-07-17 20:45:2915
昆山龙哥不幸去世你怎么看?
用不幸去世一词,你糟蹋了中华文化。 不作死,就不会死。热闹的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抜刀砍人,可见其平时骄横跋扈惯了,一言不合就动刀,完全置法律不顾,恣意妄为。不料空有一身花架子,砍人不成反遭反杀,画风突变,剧情跌宕,上一秒还为单车哥提心吊胆,下一秒就逆转。 开宝马,搂美女,随车携带管制刀具,一点矛盾,就抜刀相向,此等劣行,并非一日之寒。此人不死,不知还要祸害多少人,还有多少人在他的凌威之下忍辱负重。自作孽,不可活,除掉此害,大快人心。 现在不需要再为单车哥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而担忧,法院已认定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2023-07-17 20:46:325
昆山龙嫂现在跟了谁
谁也没有跟。截止到2022年6月15日,昆山龙嫂是一名社会人士,在2016年昆山龙哥去世之后。一直是单身的状态,并没有跟谁结婚,她发表过文章,她只爱昆山龙哥,愿意一辈子不嫁别人。2023-07-17 20:46:511
昆山"龙哥"身份是什么?
8月27日21时,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反杀”案圌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死者刘某某网传“涉黑”、于某某在昆城一品国际宴会中心担任工程部经理在事发后来到了这起持刀砍人案圌件发生的十字路口,以及网传刘某某、于某某的工作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事发监控画面事发监控画面事件回顾——8月28日晚,昆山市公圌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圌件。监控视频显示,27日21时36分,十字路口显示为直行红灯状态,一辆黑色宝马车突然右转欲进入非机动圌车道,疑似与车道内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宝马车上先后有三个人下车与骑车男子于某某理论。58秒后,一黑衣男子(即刘某某)从轿车驾驶位上下来,推搡踢打于某某,并返回宝马车,从车内取出一把长刀,持刀冲向骑车男子,并多次做出挥刀动作。后刘不慎刀落,刀被于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朝刘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倒地。在刘起身过程中,于朝刘回砍三刀。在刘起身离开后,于又从身后追砍两刀。警方通报,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无生命危险。附近小区值班保安讲述案发当晚情况事发当晚 刘某某或喝了酒8月30日下午,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与顺帆路路口的车道上,已经看不到血迹。但是,车道旁边的便道上,仍有一条长约十米的血迹,一直绵延到路边拐角的草丛中。一位事发时目击现场的出租车司机告诉,他当时因载客路过这里并停下了车,看到刘某某倒在血泊中。“他躺在地上呻圌吟抽圌搐,当时已经身受重伤。”附近军泽园小区的保安告诉记者,当晚他在小区传达室值夜班,27日晚上9:45,他跑到现场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当时,有十几辆警车和上百名群众聚集到现场,路口圌交警在维持秩序,震川东路的人行道和非机动圌车道上有大量鲜血,一把小臂长短的砍刀放在地上,带着血。”现场围观的人告诉这名保安,刘某某当时看起来喝了酒,或许没有握住刀与喝了酒有关。典当行老板非刘某某 平日其喜欢赤膊打沙袋8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昆山市泾沙路的聚业典当,这里就是网传刘某某经营的店铺。当日,店门口的卷帘门拉下,无人经营。周边店铺的经营者说,30日下午,有两辆车回到店里,很快拉走了一些东西,但由于距离太远,并未看清具体是什么。典当行周围多人证实,这家典当行确实由刘某某经营。“但是,刘某某并不是这家典当行的大老板,他上面还有老板。”一名不愿透露姓名与刘某某相识的周边店铺经营者称。由于刘某某进过多年监狱,所以网友对其为何会有宝马车提出质疑,这位店铺经营者释疑:“其实,刘某某是混‘道"上的,哪个混‘道"的人不开好车出去充门面?”附近另一间饭店老板告诉,刘某某看起来不好惹,他经常脱掉上衣在店门口练拳,有时还会把沙袋拴在路边的树上,当众打沙袋。但是,他在这里没有跟邻居起过矛盾。据了解,刘某某经常会来店里,但多数是在夜间活动,周边店铺的经营者虽然时常看到他,但是很少与他有交集。“听说刘某某的女友现在在老家,即将临盆。”店铺周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员表示。网传照片中,在聚业典当行招牌上方,还有另一块较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写明“聚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营办理信圌用圌卡、银行贷圌款、小额贷圌款、车辆抵押、房屋抵押、民间借贷、0首付购车。目前该广告牌已不见踪影。记者查询发现,无聚业典当工商资料,而聚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杨,并非刘某某。相关链接——网友整理“龙哥”的不良前科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除了以上犯罪的记录,更有网友爆料,“龙哥”刘某某曾在今年3月获得过“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此外,快手短视频网红团体“天圌安社”(被封号)回应,死者刘某某并非其成员。砍人男子非保安特种兵妻子担心家人人身安全事发后,网传砍人男子为特种兵退役,现为某公司保安,但核实,于某某工作于某国际宴会中心,距离事发路口约200米。记者前往该酒店核实于某某的情况,酒店的工作人员十分警惕,表示“我们不清楚过多情况,他之前是在我们这里工作,但是现在不在了。出事那天晚上他下班正要回家。”同时表示,由于前来酒店询问于某某事件的人过多,已经影响了他们酒店的正常经营,酒店的很多宴席预定被临时取消。该酒店楼内的一家ktv名叫蓝孔雀,其工作人员向证实了于某某确实为昆城一品国际宴会中心的水电工程部经理,这名工作人员还介绍:“于某某人特别老实,待人也很热情友善,这事儿要不是把他逼急了,他肯定干不出这种冲动事。”这名工作人员还介绍,他们认识一位好友和于某某关系很好,正在想办法帮助于某某家人。但是,记者致电这名好友,他并不愿意透露更多信息。此前,也有媒体报道一位好友和于某某关系很好,正在帮于某某妻子联系律师,但是,已经被于某某妻子蜿拒。因为于某某妻子担心家里有两个孩子,两个老人,一家人要生活,要保障人身安全。多方联系到一名知情人士,他表示现在于某某的妻子确实有些手足无措,“她从没有遇到过这么大的事儿,一时间无法断定做哪些决定是有利的,所以不愿意出面接受采访。”目前,砍人男子于某某已经出院,现被警方控制。必须要公平公正。消息来自网易新闻。2023-07-17 20:47:013
父亲为救女儿,被歹徒连砍3刀后夺刀反杀,法院是怎么判的?
贵阳的李先生为了救被歹徒劫持的女儿,勇敢和歹徒搏斗。被歹徒连砍三刀后夺取了歹徒的刀具,反杀歹徒。但是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他脱离危险后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以李先生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此李先生表示不服,他在歹徒行凶时将刀夺下反杀,是在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时正当防卫。对此检察院却做出解释,歹徒持刀时固然威胁到了李先生的生命安全,但是李先生夺取了砍刀后,歹徒也就不构成生命安全。因此李先生夺刀可以,但是反杀就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检方的理解,持刀的歹徒确实会对李先生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但在李先生将刀夺下以后,这种威胁就不存在了,所以夺下刀的李先生用到杀死了歹徒,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样的逻辑当然经不起推敲,我国自建国以来就有一个司法误区,那就是“谁受害谁有理”。在很多案件中,无论受到伤害者是否违反了法律,无论受到伤害者是否曾是行凶者,只要最后谁受伤最严重,谁死亡,那么就有理。秉持着“谁死谁有理”的错误判断,歹徒的母亲一而再再而三地纠缠检察院,迫使检察院提出公诉。然而这种说法完全违背了我国的法制精神,法律也不会予以支持,法律是公平公正不容偏颇的。法院是怎么判的?作为正当防卫的条件,不法侵害不应限定在犯罪行为,因为其他违法行为也可能造成法益的损害。之所以刑法使用不法一词,表明对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是,也并非对任何违法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应将其范围限定在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之间。不法侵害即因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侵犯法益的行为。并不仅仅在歹徒拿刀时才构成,从歹徒挟持李先生的女儿开始,其不法侵害便已经存在,直到歹徒被控制时才结束。因此李先生夺刀反杀时,歹徒依旧存在不法侵害,故而李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仅仅是贵阳李先生这起案例,著名的昆山龙哥反杀案也是典型的例子,国家对于正当防卫的判断依旧日益成熟,认定的概率也逐步加大,令人欣慰。因此这起案件最后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以李先生构成正当防卫,无罪并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告终。结语法律之所以能够维护社会安定,就在于其公平公正,类似于“谁死谁有理”的错误观点,应该被彻底抛弃。同时那些深受不法侵害的人,也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防卫过当而畏手畏脚,这样最后受伤的只能是自己。2023-07-17 20:47:324
刘海龙用拼音怎么拼写
liú hǎi lóng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如若,您对我的答复满意,请采纳,O(∩_∩)O谢谢~)2023-07-17 20:48:122
昆山龙哥事件砍人者可能会有的处罚
综合考虑本案情节及部分视频,砍人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或者免除处罚。2023-07-17 20:48:191
昆山龙哥喊救命视频哪里看
可以前往搜索引擎搜索后查看,点击第一个结果就可以直接查看。因为大部分视频都可以前往搜索引擎搜索并且查看的,所以直接搜索后查看即可。2023-07-17 20:48:371
光明本身就是一种武器
光明本身就是一种武器狄更斯在双城记里写道: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人人都在讨论女孩顺风车遇害和昆山龙哥被反杀事件。义愤填膺之余,大家也在研究如何防身:除了增加安全意识,还要有防身技能以及装备,一手一个大棒子抡起王八拳来可比赤手空拳猛多了(但不要一棒子干自己头上)。估计各位的这几天微信群里,大到甩棍小到指虎都会被小白挖宝似的讨论:哇塞还有这种东西。面对外行(尤其是妹子)强烈的求知欲,不知各位有没有获得很多崇拜的眼神。我在买第一个手电fenix tk15时,实体店的老板跟我说了一句话:光明本身就是一种武器。5年的使用中一些比较刺激的经历,让我懂得了这句话的含义。1. 被困高层。当时是去一个高层写字间。一堆人围着两个电梯,我随人流进了只停高层的电梯(我要去低层),一路直接到十几楼,我就随手按了最近的一层下电梯。挤出电梯门,在电梯灯光的照射下,我发现这是一层毛坯房和废弃的施工现场。还没反应过来时,电梯门关上了。我准备按电梯却发现没有电梯开关,开关被胶合板封死了。一片黑暗,没有任何照明,远处有设备运转的声音。用三体2罗辑讲黑暗森林理论时史强的话说:真tm黑。什么都看不见,下脚都不知道往哪踩。我冷静了一下,摸黑拿出tk15点亮,发现四周都是建筑垃圾,没有指示牌,没有安全出口的长明灯。这地方真适合违法犯罪,没准还能遇到个瘾君子或者抛尸的。想到这,我在建筑垃圾里翻出一根不长不短的钢筋,左手手电右手钢筋,心里顿时充实了很多。我还好奇去看了看有机械声响的房间,大概是泵房之类的地方。最后找了一圈找到楼梯,下楼坐电梯离开。这件事时间有点久,我记不清那层楼有没有窗户,也可能冬天下午天黑的早,我现在回想这件事,就记住个黑。无惊无险,但我养成了个习惯,出门尤其是去商城写字间里必带手电,谨防停电全黑无法出楼。2. 对峙混混。加班到10点多,深秋,路上没人。穿过一个老旧小区,看见健身器材坐着一个人,我立刻提高了警惕,从裤兜拿出tk15握在手上。当距离五米左右时他站起来挡在路中间,我往旁边跨了一步,他也跨了一步。停下,对视,还好他手里没凶器。他问道:“你家住这里?”我说“有什么事?”他说“没什么事,借点钱。”然后往我这里走来。二话没说,我直接掏出手电,最大亮度,一道大光柱照到他脸上。这个距离我试过让别人照我,突然一道强光还是挺刺眼的。看了一下四周,没有同伙。他立刻伸手挡住眼睛:你赶紧关了别照!我开启了爆闪,僵持了大概五到十秒?他:行行行你走吧,然后让开了一条路。我向后退了几米关掉手电,绕路回家,故意转了几圈,发现他没有尾随。当时幸好遇到的只有一个小混子手上还没凶器,加上地处市区,本身我也是个心如沸水的男子。手电一亮他首先就怂了,气势上就输了还怎么劫道,不过如果好几个人拿着刀虎视眈眈估计我会扔钱再跑…3.抢回被偷的自行车偷懒了,没把自行车扛上楼,就扔到楼道结果被偷。千元左右的车应该不会拆零件,也应该不会倒腾到外地卖,应该就在本地的黑车市场。果不其然,跑到第三个黑车市场发现自行车,黑车市场就是河堤旁的一片空地。假装看车之后离开现场报警,在警车上警察告诉我先下车找到自己的自行车按住,然后他们开车冲进黑车市场,如果直接贸然开进,怕车贩子们推车跑路。我有点紧张:万一他们揍我咋整。警察:不会的,我们也在呢。我心想别最后咱仨一起挨揍。。。掏出tk15攥在手上,警察一惊:哥们你这是啥。我:啊,没事,就是个手电,没有电击功能,比划比划吓唬人。警察:别动手啊,你按住车,我们马上就到。我:放心吧,一个自行车而已。当警车准备停在黑车市场马路对面时,车贩子们已经注意到了我们,并且推着自行车准备跑了。我:tmd他们要跑了个屁的啊哥!警察:坐稳了!一脚油门,直接开到河堤旁。车门拉开,我跑向自行车一把抓住。摊主愣了一下然后也按住自行车:你要干啥!我挥舞着手电:这是我的车。她看了一眼手电,不得不说装上神火柔光罩(寨)的tk15还是很唬人的,她松开手看着我和警车。警察下车:这辆自行车谁在卖!车贩子们如鸟兽散,没来的及推走的自行车也都不要了。在警局,警察还玩了玩tk15:这玩意挺有意思。一系列手续办妥,自行车骑回家,以后老老实实搬二楼。这三件事就当是闲扯,并没有什么代表性,困境和危险也不是做考试题,没什么标准答案,不过心得倒是有一些的:1.熟悉自己的装备。Tk15是尾按+侧按的操作方式,记忆上次亮度。这种操作有一个问题就是没法一键输出极亮,比如关机时是最低亮度,那再开机需要按3下调光按钮才能到最大亮度,我习惯的握法是用小拇指去按侧按钮,虽然手感不如大拇指,但用的久可以迅速调出需要的亮度,不管用什么装备,一定要熟悉它。2.保证能够迅速掏出来用。我出门拽个意大利炮是挺威猛,但瞄准的时间就够我嗝屁好几次了。不管是手里还是裤裆裤兜里,一定要能迅速拿出来。有时候晚上坐滴滴,我直接就把手电拿手上,司机看见都一哆嗦:哥们你这是电棍?3.观察环境,尽量避免进入危险环境,比如漆黑一片的树林。多往前想一步,做个简单的预判,万一跑路想好从哪跑,万一必须要动手应该怎么下手。4.保持冷静不要害怕。还没对峙呢先跪地求饶了,不劫你劫谁。(我本意可不是让看官去挑衅犯罪分子,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然最好,把握好一个度,量力而行)5.如果最后真跑不了,面对生或死的二选一,不要做沉默的羔羊。6.光明本身就是一种武器,卖手电的老板告诉我,他的女店员打手电走夜路,强光和爆闪就是威慑,打砸敲都是附加功能,当然大手电能当榔头用,一槌定音。很多人对手电缺乏认知,潜在的想法就是这玩意能这么亮,是不是还能当磁爆线圈电人。那既然他们不懂,咱们也别戳破,唬一下坏人还是可以的。有手电或者其他装备在手上,心里就稳的多。2023-07-17 20:48:441
昆山街头砍人案为何引发广泛关注?
8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周律师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2023-07-17 20:50:306
至今为止,你们听过最厉害、最霸气或者最搞笑的绰号是什么呢?
我来说说我见过的几个 搞笑 的网名吧 ,每次看到都笑到肚子疼 1 . 4cm……哈哈哈,这哥们真是个人才 2 .这个网名咋一看很霸气 ,很睿智 ,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气势!但是当他遇到QQ进群提示的时候…… 3 . 太污了……真刺激 小时候许多人都有绰号,那些绰号生动有趣,很 搞笑 ,也包含着群众的智慧。现在还记得一些印象深刻的绰号。 1、一名”日大瞎“”。因为他经常做事缺乏头脑,脑子不灵活,经常闹笑话,于是落了个日大瞎的诨名。 2、一名“大炮”。因为他经常爱打屁,而且是响屁,人越多时他屁越多,也越响。也许他是故意的,为了逗笑大家,不管什么原因,经常放响屁,“大炮”的绰号应该是名至实归。 3、一名“耙罐”。因为头长得比较瘪,很像农村烧水的耙罐,因而得名,非常形象生动。 4、一名“胯毛”。可能她老爹觉得取名太困难,一时想不出,蓦然想到自己胯下有毛,顿生灵感,就取了这么个名字。 5、赌博老取名更有意思。头胎生了女儿,他想到摇色子押单双,将女儿取名丹丹(单的谐音)。后来二胎又生了个女儿,自然就取名为“双双”。以前,农村只准生两胎,多了就是超生。后来他果然有了第三胎,是个儿子,想到是超生的,就起名“超超”。 悔创阿里杰克马 一无所有王健林 不知妻美刘强东 普通家庭马化腾 火星创业高书记 种菜养猪丁三石 独立奋斗王思聪 微胖女孩迪热巴 平平无奇古天乐 作为篮球的热衷球迷,今天就讲讲球员被起的有趣绰号: 戴维斯:浓眉(浓眉大眼挺可爱,就怕当初球迷直接给浓眉取“一眉道长”的称呼了。) 哈登:景德镇之子(登哥一分领域的强大就在于他的“碰瓷”技术,当登哥每获得一次罚球的机会,景德镇都将失去一个瓷器,也就镇长之子才有这般待遇。) 丹尼-格林:皇阿玛(流水的球队,铁打的江山,格林已经在三支不同的球队夺冠,故称“张铁林”,昵称“皇阿玛”) 周琦:周一板(奥运会小组赛场均1.2个篮板,作为内线球员,这个称号“实至名归”。值得一提的是,龙王波什也曾有过类似的案例,波一板的名声只大不小。) 利文斯顿(米勒):金州莫文蔚(这个的话,纯粹就是撞脸了,本人就不评论了) 卡塞尔:外星人(这个称呼绝对和卡特的UFO没有一毛钱关系,开UFO的也不一定是外星人。) 罗伊-希伯特:高圆圆(这个大家也千万不要误会,与长相无关,是因为希伯特曾打出过0分0板的数据,再配合他高大的身材,顾名思义“高圆圆”。) 威金斯:枸杞少年(场上打球不流汗,场下枸杞泡温杯,年少尽知命宝贵,他日球场皆差辈。) 杰罗姆-威廉姆斯:垃圾狗(并非骂人的意思,而是用来赞扬威廉姆斯乐于干脏活、累活的球场作风,是对他们职业精神的褒奖。) 诺维斯基:银角大王(不能说很像,简直一模一样,我怀疑就是诺天王出演的。) 杜兰特:书包杜和民工杜(都怪阿杜那该死的气质,无论穿戴什么,时刻都是大众的焦点。) 詹姆斯:詹天佑(别问什么关系,问就是张学良跟张学友的关系。) 除此之外,NBA联盟中还有很多球员的外号跟七大姑八大姨的称呼似的,关系乱的很,例如表妹-考辛斯、大姐夫-杰弗森、二姐夫-格林、穆大叔-穆托姆博、霍二叔-霍华德,鲍三叔-鲍文和字母哥-{a.....z}等等,只能说国内的球迷个个都是人才。 【“球”同存异,我是右手边的上帝】 我来到啥也不想说,只是想炫耀一下我的名字 蟹腰 谈到绰号霸气,当然得是水浒108单将最霸气了!这些绰号分别是什么意思呢? 未按顺序 1旱地忽律朱贵(陆地上的鳄鱼) 2花和尚鲁智深(削发为僧 脊背刺有花绣) 3宋江(孝义黑三郎——大孝 仗义疏财/黑宋江——面黑身矮/及时雨——扶危济困/呼保义——人们说他保持忠义) 4黑旋风李逵(粗壮黝黑 善使一双夹钢板斧) 5行者武松(逃亡中假扮行者) 6玉麒麟卢俊义(皮肤如玉石般白皙 如麒麟般为人中豪杰) 7豹子头林冲(身长八尺 豹头环眼 燕颔虎须) 8青面兽杨志(脸上有一块青色胎记) 9金毛犬段景住(长得赤发黄须) 10双鞭呼延灼(善使两条水磨八棱钢鞭) 11霹雳火秦明(性如烈火) 12轰天雷凌振(善于制造火炮 能打十四五里远) 13一丈青扈三娘(狠辣如一丈色黑大蛇) 14母夜叉孙二娘(喻其凶恶) 15母大虫顾大嫂(喻其豪放爽快 性格刚烈) 16大刀关胜(使一口青龙偃月刀) 17赤发鬼刘唐(鬓边有一搭朱砂记) 181920阮氏三雄——立地太岁阮小二短命二郎阮小五活阎罗阮小七(喻其凶悍) 21小李广花荣(善骑烈马 能拉硬弓 箭法高超 百步穿杨) 22入云龙公孙胜(学得一家道术 能呼风唤雨 驾雾腾云 可日行千里) 23神行太保戴宗(有道术神行法 能日行八百里) 24智多星吴用(满腹经纶 足智多谋) 25鼓上蚤时迁(以偷盗为业 善能飞檐走壁) 26鬼脸儿杜兴(面颜生得粗莽) 27扑天雕李应(生得鹘眼鹰睛 性如烈火 飞刀一出 如苍鹰逐兔) 28云里金刚宋万(高大威猛) 29没面目焦挺(不讲情面 宋朝人把人际关系人情交往叫‘‘面目"") 30拼命三郎石秀(有一身好武艺 专好打抱不平 打仗勇敢不怕死) 31神机军师朱武(精通阵法 广有谋略) 32九纹龙史进(身上纹有九条青龙) 33金枪手徐宁(原是东京禁军金枪班教师 善使钩镰枪 天下独步) 34急先锋索超(性急 上阵时当先厮杀) 35白日鼠白胜(闲汉) 36浪子燕青(生活放浪形骸) 37船火儿张横(本意船上的伙计——船工) 38神医安道全(医术高明) 39一枝花蔡庆(生来爱带一枝花) 40活闪婆王定六(走跳得快) 41险道神郁保四(原是曾头市强盗 身高一丈 膀大腰圆 当道一站 万夫莫开) 42小霸王周通(外表酷似项羽) 43铁叫子乐和(聪明伶俐 各种乐曲 一学便会 又有一副好嗓音) 44美髯公朱仝(身高八尺五寸 生得面如重枣 目若朗星 颌下一副虎须 长一尺五寸 很像关云长形象) 45插翅虎雷横(膂力过人 能跳过二三丈宽涧水) 46双枪将董平(双枪出神入化 有万夫不当之勇) 47混江龙李俊(精通水性) 48浪里白条张顺(水性极好) 49笑面虎朱富(为人和善 笑口常开) 50矮脚虎王英(五短身材) 51丑郡马宣赞(因对连珠箭赢了番将 郡王爱他武艺 招为郡马 加之丑陋) 52小旋风柴进(行事干净利落 为人行侠仗义 仪表堂堂 封号贵族 爱结纳英雄) 53没羽箭张清(善会飞石打人 百发百中) 54混世魔王樊瑞(形容其当芒砀山寨头领时的生活) 55八臂哪吒项充(背插二十四把飞刀) 56飞天大圣李衮(善使团牌 上插二十四杆标枪 攻守兼备) 57玉臂匠金大坚(善刻碑文 印章) 58圣手书生萧让(会写诸家字体) 59紫髯伯皇甫端(长有西方人式的碧眼黄须) 60菜园子张青(本在孟州道光明寺种菜) 61丧门神鲍旭(狰狞鬼脸如锅底 专好杀人) 62铁扇子宋清(没用的废物/在宋江逃亡时扶持 掩护) 63神算子蒋敬(精通数算) 64金钱豹子汤隆(出身铁匠 好使枪棒 浑身都是麻点) 65摩云金翅欧鹏(身材健壮 快步捷如飞腾) 66操刀鬼曹正(屠宰牲口非常拿手) 67通臂猿侯健(长得黑瘦轻捷) 68石将军石勇(日常只靠放赌为生) 69铁臂膊蔡福(杀人手段高强) 70病大虫薛永(靠卖药使枪棒度日) 71青眼虎李云(眼珠蓝色 胡子和两鬓头发红色) 72催命判官李立(赤色虬须乱撒 红丝虎眼睁圆 很像庙里判官像) 73玉幡竿孟康(身材修长 皮肤白净) 74井木犴郝思文(母亲梦井木犴投胎 因而有孕) 75铁笛仙马麟(吹得一曲好铁笛) 76独角龙邹润(身材长大 长相奇异 脑后生有一个肉瘤) 77花项虎龚旺(有虎斑和虎头纹身) 78出林龙邹渊(自小喜欢赌钱 闲汉出身 性气高强 不肯容人 有一身好武艺 曾在登云山落草为寇 聚众打劫) 79九尾龟陶宗旺(庄家田户出身 惯使一把铁锹 有的是气力 亦能使枪抡刀) 80白面郎君郑天寿(皮肤白净 瘦长身材 善用吴钩剑 武功平常) 8182没遮拦穆弘小遮拦穆春(同为富户 都是揭阳镇上其中一霸 均为江州三霸之一) 8384两头蛇解珍双尾蝎解宝(系大恶之物 均以打猎为生 都使浑铁点钢叉 武艺高强 擅长穿山越岭 捕兔逐鹿 更敢上山擒虎) 85镇三山黄信(任青州兵马都监时自夸要捉尽所管辖三山——清风山二龙山桃花山人马) 86病尉迟孙立(淡黄面皮 身着皂袍 手持铁鞭 像民间形象中唐朝名将尉迟恭) 87小尉迟孙新(生得高大强壮 学得他哥哥的本事 会几招好鞭枪) 88打虎将李忠(祖先是李广 当年李广被剥夺官职 因为一天晚上外出返回时经霸陵哨亭 吃醉酒的霸陵卫遵守宵禁规定 扣留了大名鼎鼎的李广) 89百胜将韩滔(替朝廷打仗时获胜较多) 90天目将彭玘(崇拜二郎神 且同其一样均使三尖两刃刀) 91圣水将单廷珪(善用淡水浸兵之法) 92神火将魏定国(精熟火攻法 上阵专用火器取人) 93铁面孔目裴宣(刚正不阿) 94火眼狻猊邓飞(双眼红赤) 95锦毛虎燕顺(生得赤发黄须) 96锦豹子杨林(头圆耳大 鼻直口方 生得眉秀目疏 腰细膀阔) 97跳涧虎陈达(灵活性好) 98白花蛇杨春(两臂有蛇的花纹) 99100出洞蛟童威翻江蜃童猛(作为水军头领 水性极好) 101中箭虎丁得孙(面颊及全身都有疤痕) 102小温侯吕方(媲美温侯吕布) 103赛仁贵郭盛(武功赛过薛仁贵) 104毛头星孔明(彗星俗称 旧时认为是灾祸象征 借称易惹祸的人 表示孔明的彪悍) 105独火星孔亮(性子急 好斗) 106金眼彪施恩(有异相 脸有黄毛 眼睛发红 使得好拳棒) 107病关索杨雄(面貌微黄) 108摸着天杜迁(身长猿臂) 109白衣秀士王伦(秀才 落科举子) 110托塔天王晁盖(传说邻村西溪村闹鬼 村人凿了一个青石宝塔镇在溪边 鬼就被赶到了东溪村 晁盖大怒 就去西溪村独自将青石宝塔夺了过来在东溪村放下) 发哥 我说的不是周润发,而是另外一个男孩。 一,他不帅,二,他家里穷,三,他逐年发胖(这一点挺附合“发”)。于是干脆叫“发哥”。 最厉害的莫过于昆山龙哥, 社会 我龙哥,人狠话不多! 最厉害LLLLLL1 玩传奇的都懂 最霸气的名字 帝释天 最 搞笑 的名字 赵乃托 混的久了,道上的人都叫我一声道哥!!!2023-07-17 20:51:361
如果被打了该不该还手?
必须要还手不对,不还手也不对,该不该还手还要看当时的情况。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很多人会想到正当防卫这个词,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怎么规定的。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里说的正当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其实这样解释大家还是看不懂,还是不知道要不要还手。我们来看一个例子。一天甲和乙为了争抢最佳“摆摊位置”,发生争执,甲先动手打乙,打了四五拳,非常嚣张,乙刚开始并没有还手,选择了后退,接着甲又打了乙三四拳,乙此时开始回击甲,随后两人就像拳击一样,相互击打对方十来拳,最后被群众拉开。甲说:他骂我,我就要揍他!乙说:他揍我,我肯定要还手,这属于正当防卫,难道让他打死吗?从法律上说,乙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乙的确被人打了,但他当时是在开放式环境中,完全可以跑啊,然后报警,这件事的紧迫程度和甲的侵害程度,不足以让乙采取把甲打到不能动的地步。可是乙采取了“不逃跑”、“不报警”,而是直接还手,和甲对打十来拳,其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显露出了他的“主观报复动机”和“客观侵害事实”,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两人属于“互殴行为”。其实还有个案例,大家应该知道,当年轰动全国的“昆山龙哥”案,那个视频我现在还能想起来,男子最后属于正当防卫而非防卫过当。当时肇事者气势非常猛,拿出一把k刀直接扑上去了,这种主观行为显而易见,绝对想闹出人命,还好白衬衫最后保护了自己。结果大快人心,给了全国正义人士一个慰藉。从法律上也很好解释白衬衫男子的行为为什么属于正当防卫,虽然白衬衫男子当时也处在开放式环境中,但当时的紧迫程度和侵害程度,必须要把龙哥打到不能动的地步,所以,这就是正当防卫。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大家可能理解的不是太清楚,被打该不该还手,我查了一下,比较官方又通俗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对方明显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果断还手,确保自己不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基本就是正当防卫。生命都遇到紧急威胁了,第一时间肯定要保护自己,然后再选择报警。陕西警方抖音截图陕西警方抖音截图2关于打不打人这点,有一点我想告诉大家,只要动手打人,证据确凿,不需要必须打出“轻微伤”,就能直接处罚,且第一选择就是拘留。通俗点讲,你打对方一拳或扇一个耳光,很可能面临的就是拘留加罚款。“还手”不等于“正当防卫”,任何不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目的”的“还手”都是故意伤害。对于“被打了该不该还手”其实现在没有一个特别清晰的界定,很多专家、官方都说的模棱两可,这也是导致我们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还手。对此,你怎么看?2023-07-17 20:51:434
法硕复试一般考什么
1.专业课笔试:绝大多数学校还是考初试的五门专业课,只不过有的学校考五门专业课中的刑法和民法,而有的学校考法理宪法法制史。南大的复试考刑法、民法、法理学。还有极少数学校涉及其他的知识,比如清华大学法硕的复试考综合知识(含热门的词汇解释、古文、历史或地理等等)2.专业课面试:面试的时候,一般是抽题,事先会有几十个题目放在信封里面。大多数学校的面试题目,都可能会涉及最近半年的热点问题:比如昆山龙哥案、个税改革、p2p集中暴雷、中通快递员性侵、泰国杀妻骗保、新东方教室奸杀案、重庆公交车坠江案等等。对热点问题,要全面的去分析,需要从刑事和民事多方面去分析。3.外语面试:外语面试,有单独测试外语口语(抽一段英文读一读并翻译),有的学校是多人一起讨论一张图片如中国政法大学,也也有少数学校会测试一些法律方面的英语2023-07-17 20:52:421
刘海龙的相关信息
刘海龙的相关信息是:刘海龙是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刑拘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五次坐牢,从19岁开始偷窃,五次被判刑加起来10年5个月。2018年8月27日晚,因行车问题,与他人引发口角导致冲突,提刀追砍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8月31日下午,刘海龙的遗体已基本完成尸检。扩展资料:对于刘海龙的案件,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并且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刘海龙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警方通报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2023-07-17 20:53:092
法学考研复试一般考什么
纵观各个学校的往年复试要求及安排,绝大多数学校的复试流程一般都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及笔试,外语面试及体检等,少数学校只有专业课面试,也有少数学校只有专业课笔试。大家不要过于担心复试的准备,毕竟是非法学、也就学了不到一年的法律皮毛、所以复试所考的内容大多是初试的专业课和外语的内容。绝大多数学校还是考初试的五门专业课,只不过有的学校考五门专业课中的刑法和民法,而有的学校考法理宪法法制史。南大的复试考刑法、民法、法理学。还有极少数学校涉及其他的知识,比如清华大学法硕的复试考综合知识(含热门的词汇解释、古文、历史或地理等等),央财考民诉法...建议大家,准备复试之前,先看一下你所报考院校的复试要求,先按照上一年的复试要求准备即可。到了复试阶段,一般是考察主观题为主,大家在准备的时候,要将重点转移到主观题上。面试的时候,一般是抽题,事先会有几十个题目放在信封里面。大多数学校的面试题目,都可能会涉及最近半年的热点问题:比如昆山龙哥案、个税改革、p2p集中暴雷、中通快递员性侵、泰国杀妻骗保、新东方教室奸杀案、重庆公交车坠江案等等。对热点问题,要全面的去分析,需要从刑事和民事多方面去分析。说实话,专业课面试,老师们并非需要你给一个确定的精准答案,而是看你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但是千万不要不懂装懂!!针对热点问题,大家可以自己搜集整理、也可以等我后期把资料搜集整理好,分享给大家。2023-07-17 20:53:331
燕青被杨雄一棍放倒,究竟是技不如人还是偷袭?
众所周知,在《水浒传》这部书里,每一位好汉都大有来历的人,病关索杨雄,作为步军首领,不用说,也不是易与之辈,并且是用棒的,讲究的是沉稳猛悍,平地上交手,也真是他的强项,况且当时的情况,又是让他占了先机,有原文为证:“……这两个低著头只顾走。燕青赶上,把後面带毡笠儿的後心一拳;扑地打倒。却待拽拳再打那前面的,却被那汉手起棒落,正中燕青左腿,打翻在地。” 大家请看:当时杨雄是走在石秀之前,而燕青则是从二人身后赶上,出其不意先把石秀打倒在地,这时候作为石秀大哥的杨雄,明显的就有了反击的充分准备,而燕青则是在仓促之际做出的决定,其实心里并无多大把握,光是一个号称拼命三郎的石秀,倘若不是出其不意,完全就有实力与燕青一拼,而偷袭的燕青,无论在心里准备上,还是实力上,都不可能有把握完胜石秀与杨雄二人,原本就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所以在石秀中拳倒地之时,杨雄才能够手起棒落,正中燕青左腿,将其打翻在地。 燕青其人,在整部书里,应该算是个最为机灵乖巧之人,别的不说,光是一身花团锦簇的纹身,就足以使其显得与众不同,再到后来与号称相扑第一高手的任原交手,都可以看出燕青的优秀,由此看来,燕青的小巧功夫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够匹敌的,更何况他的本领,完全出自于河北第一枪棒名家――玉麒麟卢俊义。如果是凭各人的真是本领,与杨雄石秀二人中的任何一个,都完全有把握拼争一番,但当时的情况并不不允许他与人争强斗狠,他的目的只是能拿到一点路费而已,并且在心慌意乱之际,所以才被杨雄一棒打翻,原本也在情理之中。 在《水浒传》这本书中,燕青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虽在梁山排名36位,但也位列36天罡之中。要说帅,梁山上的人恐怕没有比得过燕青的,因此可以算是梁山第一帅哥。要论武功,燕青从小跟在卢俊义身边,得到了梁山第一高手的真传,尤其箭术非常高超,在卢俊义被判刺配沙门岛的路上,董超和薛霸要害卢俊义,就是燕青连射两箭,箭无虚发,结果了两个人的性命。要说才华,燕青不但会很多地方方言,而且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因此得到李师师的赏识。要论智谋,燕青能够审时度势,在征讨方腊结束时主动离开,保全了自己的性命。所以说,燕青在书中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存在,要说他人生中唯一的“污点”,就是被病关索杨雄一棍撂倒。 这个情节发生在《水浒传》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被燕青打倒的带毡笠儿的就是拼命三郎石秀,而打倒燕青的正是杨雄,当时燕青要上梁山去找宋江搭救卢俊义,走到半夜,肚子饥饿,但是身无分文,刚好碰到石秀、杨雄二人,于是就想抢了他们的盘缠,结果被杨雄打翻在地。 杨雄是谁?他在梁山的知名度并不高,登场的次数也排在燕青之后,最早是县城里的一个牢头,放到现在就是一个监狱里的管教,但是却能一棍就打倒了浪子燕青,这是为什么呢?杨雄虽然是一个牢头,但却一直保持练武的习惯,而且他行走江湖多年,后来从事的又是刽子手的职业,杀的人不计其数,实战经验自然要比长期生活在卢俊义府上,没有多少实战经验,又是第一次抢劫的燕青强,因此在燕青偷袭了石秀之后,杨雄马上反应过来,出手将燕青打翻在地。如果杨雄走在后面,石秀走在前面,那么被偷袭打倒的恐怕就是杨雄,而石秀同样能打倒燕青。 有人会说杨雄当初被军汉张保带着一群混混欺侮时打不过他们,武功没有那么高,但首先“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而且他一个外乡人遇到本地混混也唯有忍让,从后来在祝家庄因时迁偷鸡而被牵连,他杀死七八个庄客冲杀出去来看,武功还是不错的。 《水浒传》成书于武侠小说的初期阶段,因此里边的武打更加的接地气,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招制敌,多一点的也就是几回合分出胜负,并不像后来的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能飞檐走壁,一打一大片,在书中卢俊义被燕青救出之后,燕青安排他在客店住下,出去找食物时有这样的描写: 其中的“燕青要抢出去救时,又无军器”说明了武器的重要性,燕青的武功虽好,手中没有武器也不敢去搭救卢俊义,而燕青和杨雄打斗,就如同没有了刀的昆山龙哥,而杨雄手中却有武器,因此只能被打翻在地。燕青当时早已饥肠辘辘,而两个人对决,状态是很重要的,就如同武侠小说中两个武力值一样的高手,身体完好的肯定能打过身体有伤的。鲁智深很勇猛吧,倒拔垂杨柳,三拳打死镇关西,可是在刚出桃花山时,就因为饥肠辘辘,被生铁佛崔道成和飞天夜叉丘小乙打得落荒而逃,后来吃了史进的几块烧饼后,便能很快杀掉二人。由此可见再强的英雄好汉也得是在吃饱喝足休息好的时候,才有完整的战斗力。 如果燕青吃饱喝足,再和杨雄打斗一番,谁胜谁赢还真不好说。从梁山排名来看,天牢星杨雄位列天罡星三十二位,略高于燕青,二人皆是陆军头领,实力其实是半斤对八两。但是燕青以骑射见长,属于技巧型的,类似于法师,擅长远程攻击,这一点从他动不动就射杀动物,射杀仇人就可以看出。而杨雄属于力量型的,适合近战,冲锋陷阵,所以技巧型选手燕青遇到力量大于自己的对手时就容易吃亏,因为技巧根本展示不出来。有人说燕青的相扑很厉害,但是相扑用来对付街头混混级别的李逵还可以,对付有些武功的杨雄完全没有作用,如果当初燕青用箭射杨雄和石秀,估计二人就要命丧当场了。 以上就是关于“燕青被杨雄一棍放倒,究竟是技不如人还是偷袭?”这个问题的回答,欢迎大家留言一起讨论。 一般人想像中的武侠、武功或者武术世界,人物角色的武力值是恒定不变的(主角打怪升级例外),但这显然不是真实世界。 真实世界里,只要是人,体能和精神状态直接影响甚至决定运动能力(武功至少广义上属于一种运动项目)。 比如,足球世界里,国家队比赛后,欧洲顶级俱乐部输球概率急剧提升,原因是强队国脚多,来回奔波后体能下滑厉害,严重影响了比赛状态。 比如,NBA强队在连续客场或者背靠背比赛时输球概率也急剧上升,原因也是类似,体能不足影响着球员的场上表现。 比如,老虎伍兹在爆发性丑闻后状态一落千丈,好几年无法走出困境(伤病有一定影响),直到最近才走出困境。 再看看燕青遭遇杨雄时的状态。一,主人卢俊义被抓,燕青有心无力,自责彷徨,精神上可以说处于极度低潮期;二,都被逼到抢钱的份上了,估计长时间没能正常进食了,加上连续赶路极度疲劳,体力消耗巨大体能接近枯竭;三,一个富贵人家的受宠小厮,长期养尊处优,突然间要拦路抢劫,这种心理转变不是说完成就能完成的,犹豫、不安、胆怯、羞愧…这一系列的潜意识也直接会让人在行动上大失水准。 那一刻,出现在杨雄他们面前的不是那有能力跻身天罡三十六煞的燕青,而是一个又累又饿精神恍惚走投无路的可怜虫,这样一个人被杨雄(病关索)一棒打翻再正常不过了。 水浒传中英雄辈出,武艺高强者更是数不胜数。 梁山排行三十六的天巧星燕青便是其中翘楚,擎天柱任原泰安州摆擂争跤,两年未逢一敌手,却被燕青在擂台上以“鹁鸽旋”之技扑倒。 黑旋风李逵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在燕青面前,就是一摊松肉,搓过来揉过去。 浪子燕青的实力以此足可证明,他一生忠心护主,后来又为梁山屡屡立下战功,更是在梁山招安过程中承担着一个不可或缺的位置。 但他的一生中却有一个“污点”,就是被病关索杨雄一棍撂倒。 要说这杨雄绰号病关索,这个病字是指胜过、使他人发愁的意思,关索是谁呢?相传是关羽关云长的第三子,能被世人给赐予这个绰号,足已显现出杨雄的实力。 而从梁山排名上看,天牢星杨雄位列天罡星三十二位,略高于燕青,二人皆是陆军头领,二人实力应是半斤八两。纵是燕青稍逊一筹,按说也不该被一棍撂倒,下面我便来仔细说说。 水浒第六十一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中写到, “燕青赶上,把后面带毡笠儿的后心一拳,扑地打倒。却待拽拳再打那前面的,却被那汉手起棒落,正中燕青左腿,打翻在地。”这带毡笠儿的是谁呢? 拼命三郎石秀是也,那日燕青刚射中了一只喜鹊,正准备拿回去煲汤给卢俊义吃,刚巧碰到石秀杨雄二人,燕青此时身无分文,想抢了石秀杨雄二人盘缠投奔梁山。燕青自卢俊义被劫上梁山之日起,每日乞讨求生,吃不饱穿不暖。在遇见石秀杨雄之前又刚斗杀两个解押的官差,将卢俊义背行数十里,早已累的筋疲力尽。要知道,两人对决,状态是很重要的。素有梁山陆军头领第一人之称的花和尚鲁智深,向来勇猛无敌,打仗时冲杀在最前方,勇冠三军,少有能与其抗衡者,却在刚出桃花山时,被生铁佛崔道成和飞天夜叉丘小乙给打得落荒而逃,这二人在水浒中就是俩龙套人物。之所以能击败鲁智深,也正是因为当时鲁智深肚皮空空,刚刚赶完路处于又累又饿的境地,后来吃了九纹龙史进的几块烧饼后便很快杀掉了二人。所以说,再强的英雄好汉也得是在吃饱喝足休息好的时候,才有完整的战斗力。回来再说这浪子燕青,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一拳击倒了石秀,又想提拳打杨雄,但杨雄是什么人,蓟州两院押狱,也就是牢头,随随便便被人偷袭成功的话哪能活到今天。再加上燕青多日没好好吃饭,也没有好好休息,正是状态最差的时候,手中还没兵刃。这种情况下碰到了杨雄,一招落败是很正常的事。可叹英俊潇洒的浪子燕青在此种情况下遇到杨雄石秀这两兄弟,也只能够倒地求饶。若是二人皆养精蓄锐,在擂台上正大光明的打上一场,谁胜谁负,可没有定数。但江湖就是这样,没有公平对决,最后站着的才是胜者,多少英雄好汉倒在那一碗蒙汗药上。若不是燕青被认出身份,后来抱得美人归的浪子燕青就要在这荒郊野外一命呜呼了。 梁山第一帅哥、第一情报工作者、第一高情商、会方言最多的人,也是十八般武功样样精通,且骑马射箭俱佳的人就是燕青。 作为卢俊义的唯一嫡传弟子,从小就跟在卢俊义身边的燕青得到了卢俊义的真传。卢俊义武功天下第一,强棒更是没有对手,最关键是,他是一个真正的武功发烧友。即便是结了婚,他宁可把老婆放到一边,也要花大量时间在燕青的武功教学上。加上燕青确实是一块学武的料子,在卢俊义的悉心指导下,加上燕青自己的努力,燕青很快就掌握了十八般武艺。 尤其是在卢俊义被判刺配沙门岛的路上,董超和薛霸因为收了李固的银子,从而想去沙门岛的路上一举干掉卢俊义。就在他们要对卢俊义下手的时候,燕青连射两箭,箭无虚发,直接就射杀了董超和薛霸,结束了他们渺小而又罪恶的一生,也算是给卢俊义和林冲报了仇。 从燕青所射出的两箭就能看出,他确实是得到了卢俊义的真传,实力不容小觑,所以,甚至有人对燕青在梁山只排名三十六位表示极度不满,认为那绝对不能代表燕青的实际战斗力。 按说,燕青是可以进入到一流高手行列,弱一流应该没问题,但和武松林冲相比还是有差距。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一点却是,燕青在和杨雄的交手过程中全面落下风,甚至被杨雄一拳就打倒在地,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于这个故事,水浒传原则有交代,当时燕青遇到杨雄,都不认识,而燕青正缺钱,于是就想抢对方的包裹然后再上梁山。想到马上就做到,燕青马上偷袭,发动进攻,一拳就从后背击打过去。结果却被杨雄一棍打到腿上,直接弄翻在地。 燕青不愧是燕青,反应十分快,马上就表明自己的身份,从而才没有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为什么十八般武功样样精通的燕青,却打不过衙门刽子手杨雄呢?在我看来原因有两个,一是燕青表明看起来天资不错,很有学武慧根,但是他心思并没有完全放在武功上,更谈不上什么痴迷,所以导致学武不精。第二个原因就是,燕青始终是技巧型的选手,这种人在遇到绝对力量大于自己的对手时就容易吃亏,技巧根本展示不出来。所以,从这两点来看,燕青打不过杨雄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燕青,作为河北大财主员外卢俊义的心腹仆人,虽然出身卑微,却气质不凡,举止文雅,言辞温和,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年纪轻轻却多才多艺,是“梁山泊风流子弟”。 中吴用之计的卢俊义,根本听不进燕青的劝阻,带管加李固去泰安州经商,以躲避所谓的血光之灾,留燕青在家管库房。 卢俊义回府途中,在城外遇见被李固赶出家门流浪街头的燕青,将李固霸占卢府财产和卢妻的实情告知,劝卢俊义不要进城,不听燕青劝阻,卢俊义执意进城回府。 李固污陷卢俊义通匪,被梁中书逮捕入狱,屈打成招致死罪,梁山泊花银两疏通关节,死罪遂变成刺配。刺配途中,董超、薛霸欲加害卢俊义,被燕青用弩弓射杀。 燕青背负着卢俊义投奔梁山泊,途中在客栈歇息,身无分文,无米下炊,燕青只得外出打猎充饥。 路遇两个大汉,燕青寻想夺了包裹,却好上梁山泊。于是,把后面带笠帽的汉子后心一拳打翻在地;却待挥拳再打前面的,反被那汉子手起棒落,正中燕青左腿,打翻在地。 原来后面那个汉子,是梁山泊好汉拼命三郎石秀;提棍放翻燕青的,病关索杨雄,兄弟俩奉宋江之命,差往北京,打探卢俊义消息,阴差阳错地就遇到了燕青。 于是,就有了燕青随杨雄上梁山泊报信救人,石秀只身一人来到北京,法场劫出卢俊义,宋江兵打北京城,关胜议取梁山泊的精彩故事。 那石秀和杨雄,都是梁山泊三十六天罡星,排名都在燕青之上,论心灵机巧,相扑绝技,弩弓射杀,两人都比不得燕青,但论纯武功单挑,即拳脚和枪棒对峙,燕青未必是石秀和杨雄的对手。 况且,当时的情形时,由于身无分文,燕青拿上弩弓,外出打猎充饥,又饿又累,中途见主人卢俊义又被官府再次从客栈捕获,又心急气躁,量一己之力无法救主人,只得上梁山去报信才能救卢俊义。 由于身边缺乏银两,就想抢了对方的包裹,燕青就马上行动,从背后袭击,一拳打翻石秀,结果被杨雄一棍打在腿上,直接放翻。 燕青是技巧型的选手,遇到杨雄这般力量型的对手,是讨不到便宜的,最主要的是燕青又饿又累,赤手空拳当然打不过手中有棒的杨雄了,所以即便燕青十八般武功样样精通,打不过杨雄也是很正常的。 燕青是《水浒传》中的人物,又名燕小乙,绰号浪子。大名府(今北京)人氏,原是大名府富户卢俊义的心腹家仆。后随卢俊义上梁山。他文武双全,多才多艺。在梁山排座次时排第三十六位,上应“天巧星”,担任步军头领。 杨雄绰号病关索,河南人氏,原为冀州两院押狱兼行刑刽子手,在梁山大聚义时,排第三十二位,上应天牢星,是步军头领之一。征方腊后病死于杭州。追封忠武郎。 杨雄虽然在梁山的知名度并不算高,登场的次数也在燕青之后。他当初虽然是个武艺不错的牢头,可连一群抢东西的流氓都收拾不了,最后还是石秀出面帮他解决了问题。在祝家庄时因为时迁偷鸡而被牵连,因为打不过祝家庄的人,束手就擒。可就是这样的身手怎么能打败浪子燕青呢?其实主要原因是两人第一次相遇,互不相识。而燕青那时候身无分文,食不果腹,体能也下降很多。饥寒起盗心,于是就打算抢了杨雄的包裹然后再上梁山。于是燕青马上在背后一拳打过去,这也算是偷袭了。结果却被杨雄一棍打到了大腿,疼的直接倒在了地上。但幸好燕青随机应变的能力很强,立马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为什么曾经受到卢俊义传授武艺的燕青,却打不过一个牢头杨雄呢?实际上,杨雄虽然只是个牢头,可他对武艺的追求却从来没有停止。他一直都保持习武,又经常从事刽子手的职业,杀的人不计其数。实战起来自然比普通人要强一些。燕青虽然是全能型的选手,可毕竟生活在比较优越的豪门大户,过着相对悠闲的好日子,平时也就是收拾个地痞流氓什么的。真要是去杀人抢劫,第一次肯定生疏而难以完成。所以说,杨雄能够轻松打伤燕青,不是他武艺高强,而是他经验丰富,行走江湖多年,所以面对来抢劫的燕青,能够从容自若。打败他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燕青出身豪门,主人卢俊义富足修养也好,对视为手足的燕青自然要求高,这些抢劫之事不是万不得已,肯定违备自身道德底线,燕青也想抢点钱缓解一下当下,若是真的起歹心,凭他百发百中的川弩完全可以击杀或击伤杨雄石秀,但小乙真的没害人之心,抢钱时也是极为不愿的,心里虚了,遇上杨雄这样高手就被反捉了。 首先,燕小乙他饿啊!其次,正常状态下他也抵不过二人,更何况腹中无食,能袭翻石秀已是幸运…… 杨雄的原型是正史运花石纲12人中绰号赛关索的王雄,武功自然不差,与孙立一样,是正史中的人。2023-07-17 20:54:041
广州那位捅死奔驰车主的39岁保安,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一位39岁保安,处于上有老下有小阶段。会拿刀子捅伤人,最大可能是自身仅存自尊心,受到了践踏和侮辱,这样一个情况下,才会失去理智,做出了捅伤人举动。常言道“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保安在我们生活中,经常能够见到。他们处于社会底层人员,收入不高,工作过程还需要看人脸色。一些家境富有人员,对保安这类人员,内心里很不屑,认为他们比自己“低一等”。事情发生在广州一停车场出入口,保安和死者都是39岁年龄。可两人人生境遇,却是天壤之别。伤人者是停车场安保工作人员,死者是奔驰车主,家境富有殷实。当时发生了什么,我们已经不得而知。只知道这件事情,将给两个家庭,带去巨大伤害和损失。保安没能管理好自己情绪,做出了伤人举动,也为此触犯法律,需要接受法律处罚。保安自尊心受到践踏,情绪激动做出伤人事情作为停车场安保人员,每天都会和众多车主打交道。期间会遇到脾气和善、友好车主,也会遇到脾气恶劣,自觉“高人一等”车主。面对形形色色车主,工作人员都需要和颜悦色,微笑提供服务。这位保安会在盛怒之下,拿刀捅伤奔驰车主,就是因为自身尊严,受到了奔驰车主践踏,让自己没有办法平息怒火。这一点从他说的一句话,就可以看出来,“你有个车了不起啊!”。这句话信息含量很大,也揭示了双方在此之前,就已经发生了激烈矛盾和冲突。网上流传一种说法,奔驰车主夫妇,因为车速过快,差点伤到保安,才引发了保安愤怒,发表了不满情绪后,没有得到夫妇俩道歉,反倒是言语讥讽,这才使得保安情绪失控,拿到捅伤了车主。同样39岁人生,看到别人事业有成,豪车美女相伴,内心的落差可想而知。这时候内心,仅存的就剩强烈自尊心。如果连最后的自尊心,都被践踏得“体无完肤”,人就可能不管不顾,做出让人胆战心惊的事情。保安的工作,没有被奔驰车主夫妇认可,他们内心里看不起安保人员,最终也因为这份傲慢心理,激怒了安保人员,使其受到了严重伤害。此事有感:与人为善,便是与己为善事情发生以后,奔驰车主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离开。而安保人员,也没有逃离现场,他知道自己犯下了大错,停留在原地等待民警到来。被民警带走的他,也将依照相关法律,接受法律严厉惩罚。整件事情中,并没有赢家出现,双方都损失惨重。奔驰车主虽然家境殷实,可千金难买后悔药,人生也断无从来可能。如果有重来机会,我想他们一定不会,和停车场保安起冲突。从这件事情里,也给我们一个警醒。生活中与人相处时候,需要充分尊重对方,给对方留有一丝余地和底线。“水至清则无鱼”,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到中年脾气性格,都会收敛温和很多。还能够被激到奋不顾身,只能说明对方触及了自身底线,让自己退无可退。这样情况下,才会做出伤人行为。类似这样事件还有很多,起因都是微不足道小事情。只因为双方互不让步,加上一方言语尖酸刻薄,最终让对方愤怒伤人。工作并无贵贱之分,人更不能被分为“三六九等”。自觉优人一等人群,在生活中更容易与人结怨,惹怒在底层辛苦打拼人群。古时候就有这样说法存在,如“匹夫之怒,血溅五步”这句话,足可见底层人的愤怒,有多么可怕。伤人自尊事情,我们一定不要去做,为人处世时候,尽量友善和睦,这样才能够皆大欢喜、一生平安!2023-07-17 20:54:1315
黑龙江一男子反杀入室行凶者,认定正当防卫,你觉得这个判决结果合理吗?
合理,太合理了,这就是典型的入室抢劫谋杀案,然后屋主听到狗叫声有了堤防,夺刀反杀了行凶者,这也是典型的正当防卫。“以正对不正”,屋主的做法是好样的,值得肯定。一、案件还原时间:2020年12月16日深夜时分地点:黑龙江哈尔滨人物:蒙男持刀男子李某、屋主申某经过:李某在晚上11点多,打着手电并蒙面携带刀具,悄悄潜入申某的家中,而这时申某听到狗叫声的示警,起床查看情况,发现了蒙面的李某。申某打算掀开这位蒙面者的帽套,查看他的真实面目,但是李某趁机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扎刺了申某2刀。随后,双方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之中,申某夺下了对方手中的刀具,并立马向对方身体扎刺了好几刀,导致对方当场倒地身亡。判决:此事发生之后,申某是求助邻居进行报案,然后办案人员在调取各种证据之后,交由检察院进行审理。2021年1月份,检察院在进行案件还原之后,认定申某的反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对申某做出逮捕决定。二、事件分析一位蒙面男子大半夜带刀潜入他人住宅之内,显然不是去拜年的,轻者是抢劫,重者是谋杀,而这2个行为都是属于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因此,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采取的防卫行为,是属于“不受限制”的正当防卫,即为你在防卫过程之中让对方产生伤亡,你也是没有一点儿责任的。通俗来说,就是此时你拥有了“无限防卫权”。也就是说,申某采取的措施完美符合正当防卫,在那种突然来袭的情况之下,别说是在申某自己家里,就算是大街上,申某也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在这里不得不说一句,如果申某院子里没有养狗看家护院示警,说不定申某就要成刀下亡魂了,这是农村人喜欢养狗的原因之一。三、相似事件回顾:昆山龙哥反杀案上面这起案件是入室行凶反杀案,我们许多人认为是“对方闯入了自己的屋子”,因此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里我要纠正一下各位的观点,在我们国内,并不存在“私闯民宅,屋主就拥有无限防卫权”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消除这种错误认知。真正能够让我们拥有“无限防卫权”的情况,是面对“绑架、杀人、抢劫、强行发生关系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上这些情景之下,我们才能放开手脚进行防卫,不用担任何责任。其余情况之下,我们都要合理判断情况,并做出适当的应对。比如对方打算教训教训你,朝你肚子打了一拳,你为了防止对方继续殴打,直接抄起水果刀捅向对方心脏,这个就叫做防卫过当。再比如,你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朝你肚子上打了一拳,然后你立马又还击回去,接着你们2个人厮打在一起,这种情况下就是属于互殴。我们看看教科书式的正当防卫,就是2018年8月份在昆山发生的事件:刘海龙,绰号“龙哥”,他由于行车问题跟人发生口角,随后他提刀追砍自行车车主于某,而在追砍过程之中,龙哥的刀不慎掉落在地,于某立马捡起刀对龙哥追击,龙哥试图跑向自己的车辆,于某认为龙哥是向拿其他武器或呼叫支援,就持刀砍击龙哥,造成龙哥离世。在这起事件之中,龙哥的行为已经属于严重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且没有停止犯罪行为,在这个过程之中,于某就拥有了无限防卫权,他持刀反杀了龙哥是属于正当防卫。四、入室反杀案再举例:屋主被判防卫过当,服刑7年我们再看2015年发生在山东烟台的入室反杀案,屋主宋某是提前跟自己的司机王某埋伏在家中,准备好了东洋砍刀和匕首,然后挑衅对方带人主动进入自己的屋内。随后,宋某和王某在一分钟多的时间之内,与进入屋内的张某、牟某、姜某等8人进行械斗,造成了对方1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尤其是司机王某,他对倒地失去反抗能力的张某继续进行伤害,已经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最终,屋主宋某和他的司机王某,被认为防卫过当,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7年和6年。在这起事件之后,宋某和王某说白了就是下套设埋伏,用自己的屋子当约架地点,试图用“正当防卫”来为自己洗脱罪名,但是法律并不支持“私闯民宅即有无限防卫权”这一说,因此依法判了他们7年和6年的有期徒刑。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宋某提前把自己的爱车藏好,却把自己的岳父岳母、妻子、刚满月的女儿、1岁的儿子留在屋内,这种把老弱妇孺置于险地的做法,从道德层面来讲,判7年实在是太少了。2023-07-17 21:01:5415
网友针对退伍女兵反杀案展开激烈讨论,这样的案件为什么会陷入舆论漩涡?
对于正当防卫这样的案情来说,每一次的发生网友都会展开激烈的讨论,所以说这一次关于退伍女兵反杀案,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在我不了解案情之前,我个人对于这个女兵是非常同情的,因为这个醉酒男子,就是一个寻衅滋事,还主动上门持凶器来讨说法的犯罪嫌疑人,所以我认为这就是正当防卫。但是案情逐渐清晰,我发现这并不是正当防卫,似乎有一些斗殴或者防卫过当的情节在里面。我想大多数网友,也正是因此而陷入讨论之中,案情本身并不复杂,公众更为关注的就在于“唐雪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从公开的新闻来看,醉酒男李德胜的确恶行累累,多次醉酒纠缠、打骂当事女生唐雪。导致唐雪完成“反杀”的,也正是因为李德胜持刀再次去找唐雪,才导致的后果。当年昆山龙哥案后,法律界高呼正当防卫条款复活了,众多网友也觉得大快人心,反杀是正当防卫,不是犯罪!但是我认为云南反杀案并非这么简单的套用。案件内容比较清楚,李德胜的菜刀在双方见面前就已经被朋友夺走并扔掉了,唐雪被踢到后即上前扭打,这种行为本身属于互殴。问题恰恰就出在扭打过程中,唐雪用自己携带的刀具伤到李德胜,致其死亡,这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而这种行为,就是防卫过当。对于这样的情况,也希望法官能够酌情处理,在防卫过当的同时,也能够理解当事人当时的处境,以及民众的关注度来酌情处理。2023-07-17 21:03:258
刘海龙案件怎么判
消息,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侦查认定事实接到报警后,昆山市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一)涉案人员情况刘海龙,男,36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暂住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陆家镇某企业打工。于海明,男,41岁,陕西省宁强县人,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案发时刘某某(男)、刘某(女)、唐某某(女)与刘海龙同车。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员袁某某,未参与案件。(二)认定主要事实1.案件起因。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2.案件经过。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3.案件后果。刘海龙逃离后,倒在距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后经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三、案件定性及理由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四、其他相关问题(一)关于网传刘海龙是“天安社”成员的核查情况。经侦查确认,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未发现“天安社”在昆山市有过活动。(二)关于网传刘海龙可能涉黑的调查情况。刘海龙2006年8月来昆山打工,案发前与女友租住在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49.1平方米的公寓。在昆山期间,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处1次行政拘留和3次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公安机关目前未发现刘海龙有涉黑犯罪行为。(三)关于刘海龙所驾驶宝马轿车情况。经调查确认,案发时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轿车登记车主为浙江某租赁公司合肥分公司,系刘海龙以其女友名义,于2018年6月从上海某二手车市场以贷款方式购得,首付12.7万元,贷款32.7万元。案发后,经现场勘查,车内未发现其他违禁品。(四)关于网传刘海龙获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情况。此情况属实。2018年3月,刘海龙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依规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8月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对此作出回应。2023-07-17 21:03:591
刘海龙的个人履历
刘海龙,男,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4年本科毕业于山西大学环境科学系,1997年硕士毕业于山西大学分子科学研究所,2006年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后留校工作。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水化学和水污染控制主要讲授课程:环境工程学、给水与排水工程2023-07-17 21:04:051
论述辱母杀人案,为什么具有防卫的性质,为什么属于防卫过当?
现在已经说不清了,辱母案,昆山龙哥反杀案,实际上司法机关迫于舆论压力,已经对原来较为严格的正当防卫标准做了扩大化解释。当时就有专业人士指出,此例不可开,否则日后会有空子可钻。现在女兵杀人案不正在扯着么,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与前两案唯一不同之处,此次被杀者并不是一贯的黑恶势力,没法抱着“反正是坏人,死有余辜”的态度,闭着眼睛说死了活该,属于正当防卫。但事实上跟前两案很类似,争吵,打架,先带刀,然而被杀时并未动刀攻击对方,而是被追出来捅死。这种行为,搁以前,明显不符合正当防卫中“正在受到不法侵害”,而是属于“侵害人已经转身离开”。但昆山龙哥案,监控视频那么清楚的反应,虽然黑社会先反复殴打被告,并拿刀(带鞘)抽打被告,但当刀落地后,黑社会已经转身逃跑,被告从地上捡起刀,不仅在争夺时划伤黑社会,而且一直追到其车门边搂住对方又补了几刀,将黑社会杀死。这种明显事后追杀都视为正当防卫,那么女兵这种被死者提刀砍门,开门后被踹一脚,然后邻居将两人拉开,女兵突然冲出门与死者撕打并持刀捅死对方,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但与昆山案不同,这件事起因是邻居两人因车辆碰撞互相叫骂,女兵还在父亲带领下上死者门口讨说法,然后死者又追到女兵家,然后女兵再追出来,明显不存在谁是被压迫欺负。所以法律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该因人而异,否则就会出现现在这种两难局面。2023-07-17 21:04:195
苏空头,杭铁头,为什么苏州杭州会有这两个称号?
苏州人性情温和,杭州人却以“杭铁头”著称,苏杭为何大不同?曾经看到过两镇江人对骂半小时中暑的新闻,看来以苏州人为代表的苏南民众,宁可动口不动手,崇尚儒雅,好文不好武的习气早已深入骨髓。苏州而杭州人被戏虐为因高房价,导致做事各种板着脸没好气,这当然是笑话,自然和房价无关,郁达夫那会儿就有杭铁头盛名。杭州,尤其是萧山,属于越地。越人桀骜,按传统风俗,事有不合,当裸体跳一段街舞然后决斗。后裔倘只是板着脸,已经变得很优雅了。而吴人气和,苏州人脾气好。以苏州为中心,半径越远脾气越差,长三角土著大抵如此。这么说越人倒像是江浙沪的东北人,苏州人街头打架,就是两男人对骂三小时,上海男人对骂二小时,南京离这个圈较远,估计还是会动手。然而就此认为苏州人“娘”那就大错特错了,300多年前,苏州人率先在全国发起对魏忠贤阉党集团的抗争,激愤之下,当场动刀子,让东厂特务暴尸街头。几年前昆山龙哥信了这个谣言就挂了,吴人就是表面和气而已。苏州这也解释了苏州人面对杭州人,为何总有点莫名的自信,出处就在这里。儒雅并不代表软弱,绵里藏针形容苏州人似乎更恰当!当然,自古“三千越甲可吞吴”,形容杭州人为“杭铁头”也不为过,应该看到,杭州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越地代表,钱塘江以南才是真正的越地。以绍兴为越文化首善之地,杭州很长一段时间是吴越过渡地带,北宋南迁后,杭州城内居民构成,很大一部分是中原汉人,在方言上都形成了孤岛,自然也带来了中原人的尚武之气!苏州人性情温和,杭州人以“杭铁头”著称,苏杭地域相邻,民风却大为不同,原因即在这里!杭州以上观点你有异议吗?2023-07-17 21:04:334
昆山龙哥案怎么判
法律分析:1.被告人刘海龙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一年零三个月。决定执行两年零两个月的合并监禁。2.被告人焦伟伟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3.被告人朱继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023-07-17 21:05:311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哪里人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甘肃省镇原县人。最后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内容事件:在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乘坐宝马车的男子刘某某提刀追砍一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昆山市公安局通报称,当晚双方因行车问题发生口角导致冲突,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无生命危险。刘某某原名刘某龙,浑身多处纹身,其生前几段娱乐视频也被网友传播,有多名当地网友称,刘某某自称“龙哥”。一位与刘某某相识多年的纹身店老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平时一喝多酒之后,就像发疯的牛一样。”扩展资料于海明,男,1977年出生,陕西省宁强县人,8·27昆山持刀砍人案电车男,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就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于海明澎湃网——昆山砍人案骑车男子被刑拘,朋友:“龙哥”一喝多就像疯牛百度百科——刘海龙2023-07-17 21:05:371
昆山龙嫂现在跟了谁
谁也没有跟。昆山龙嫂是一名社会人士,在2016年昆山龙哥去世之后。一直是单身的状态,并没有跟谁结婚,她发表过文章,她只爱昆山龙哥,愿意一辈子不嫁别人。2023-07-17 21:05:542
昆山龙嫂干什么去了
平静生活。截止到2022年6月22日,昆山龙嫂是一名社会人士,在2016年昆山龙哥去世之后。一直是单身的状态,她发表过文章,她只爱昆山龙哥,愿意一辈子不嫁别人,所以在平静生活中。2023-07-17 21:06:011
刘海龙翻译成英文是什么,各位帮忙翻译下,谢谢。
刘海龙:Liu Hailong【疑难解答】中文名字翻译成英文名字的标准格式 姓名不存在翻译一说,应该是中文名的英文拼写。其实目前国际上针对中文名的英文拼写并没有固定标准的。针对中文名的拼写都是受到了方言的影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户籍的人,只有汉语拼音拼写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被国际承认身份。此外除非在其他国际承认机构注册了其他拼写,方可作为身份代表。 说法1:1、人名的中译英通常会遵循本地的习惯,把姓氏摆在后面。例:王丽 Li Wang,为了使突出姓氏也可以这样写Li WANG。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第二种写法比较清晰、在员工卡等标志上常见,但因为不符合语法标准,不建议在章段中采用。2、双名通常一起写,不过也可以分开写。值得注意的是,分开写的话名的第二个字将作西方的 middle name 看待。例:张永好 Yonghao Zhang 或者 YongHao Zhang;分开写成 Yong Hao Zhang 的时候 middle name 默认为 Hao。3、复姓的通常一起写。例:欧阳丽 Li Ouyang, 欧阳永好 Yonghao Ouyang。说法2:现在国际接受的正确的写法是:名字全部大写,位置在前面,名字连写,首字母大写。例如:霍去病---HUO Qubing;卫青---WEI Qing。说法3:首先外国人都知道咱们把姓置前。所以不打乱顺序没有误会,也有利于别人识别和使用。三个字不要分开,把姓和名分开就足够了。只在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写就足够了。值得一提,现在好多很权威的杂志包括TIME和新闻周刊有时候喜欢使用连字符。2023-07-17 21:06:101
女方不要彩礼,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女方不值钱,你怎么看?
事实上,答案很明显,是威海女孩的家庭地位低于灰姑娘的家庭吗?当然不是!威海的女孩也是家里的一个把手,说了算的,威海的男人也是特别疼威海的姑娘的,并没有说不要彩礼或者彩礼低就看低女方,而且我们要知道,威海地区的经济是要比菏泽发达很多的。但俗话说,如果没有风,没有浪,为什么有人说,如果新娘价格低,女孩是一文不值的?这与当地的风俗习惯有很大关系。我们通俗点说就是环境造成的,在一个地区,如果女方家都要十多万的彩礼,而你家姑娘没要,就显得你家姑娘不值钱,但如果把你家姑娘放在都不要彩礼的地方,那就都一样,所以说通过索要彩礼多少来判断女孩子值不值钱这点是地域性的看法,不具有普世的作用。我们正在研究家庭状况,与物品和宠物不同,人们不能直接用金钱来衡量它们的重要性。让我们举两个否定的例子。前段时间昆山龙哥被人砍杀,后被判定为正当防卫,男子不需要为此担负任何刑事责任,同时也没有赔偿这位龙哥一分钱,我们是否就可以断定龙哥的生命不值钱呢?现在交通事故由于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也呈现出大幅上涨的态势,我们这边如果撞死一个人,赔偿金额大约在40万左右,那是否就证明40万可以买一条人命呢?是否就可以证明40万就可以抹去父母所有的悲伤呢?当然是不能的,所以说金钱的多少,并不能衡量一个人的生命。这是生活中的情况,更不用说彩礼了,所以我们不能用彩礼的数量来表征一个女人的价值。毕竟小两口经营好婚后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如果男方为了凑够彩礼而去贷款去借钱,最后还不是要两个人一起偿还,这会让他们婚后的生活矛盾重重,那这又是何必呢!2023-07-17 21:06:2110
中国有多少叫刘海龙的
全国共有 23767 个刘海龙北京市(449人)天津市(234人)河北省(2842人)山西省(1251人)内蒙古(1857人)辽宁省(1249人)吉林省(1625人)黑龙江(2698人)上海市(88人)江苏省(666人)浙江省(99人)安徽省(830人)福建省(118人)江西省(909人)山东省(1755人)河南省(1866人)湖北省(385人)湖南省(943人)广东省(346人)广西(208人)海南省(66人)重庆市(215人)四川省(631人)贵州省(184人)云南省(191人)西藏(2人)陕西省(813人)甘肃省(803人)青海省(89人)宁夏(144人)新疆(164人)其他(47人)2023-07-17 21:07:472
刘海龙事件其它人怎么判
视具体情况而定。 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员袁某某,未参与案件。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侦查认定事实接到报警后,昆山市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一)涉案人员情况刘海龙,男,36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暂住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陆家镇某企业打工。于海明,男,41岁,陕西省宁强县人,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案发时刘某某(男)、刘某(女)、唐某某(女)与刘海龙同车。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员袁某某,未参与案件。三、案件定性及理由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2023-07-17 21:07:541
刘海龙案件怎么判
经法医鉴定并结合视频监控认定,在7秒时间内,刘海龙连续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为左腹部刺戳伤,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死因为失血性休克。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主要理由如下:(一)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判断“行凶”的核心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二)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三)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四、其他相关问题(一)关于网传刘海龙是“天安社”成员的核查情况。经侦查确认,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未发现“天安社”在昆山市有过活动。(二)关于网传刘海龙可能涉黑的调查情况。刘海龙2006年8月来昆山打工,案发前与女友租住在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49.1平方米的公寓。在昆山期间,因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处1次行政拘留和3次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公安机关目前未发现刘海龙有涉黑犯罪行为。(三)关于刘海龙所驾驶宝马轿车情况。经调查确认,案发时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轿车登记车主为浙江某租赁公司合肥分公司,系刘海龙以其女友名义,于2018年6月从上海某二手车市场以贷款方式购得,首付12.7万元,贷款32.7万元。案发后,经现场勘查,车内未发现其他违禁品。(四)关于网传刘海龙获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情况。此情况属实。2018年3月,刘海龙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依规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8月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对此作出回应。2023-07-17 21:08:031
刘海龙和于海明身高差距
15厘米。根据查询中国新闻网显示,一则关于昆山持刀砍人案的报道中提到,于海明的身高在180厘米,体重超过180斤,刘海龙身高明显比于海明矮一大截,身高165厘米,因此两人身高差距为15厘米。于海明是昆山持刀砍人案的受害者,由于正当防卫误杀了行凶者刘海龙。2023-07-17 21:08:491
刘海龙是哪的人?
刘海龙(1880-1932),福建省建宁县客坊乡破下村人。1880年11月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1931年4月参加革命斗争,时任客坊乡苏维埃政府肃反委员,参加了闽赣边区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斗争和反“围剿”游击战争。1932年6月2日在反“围剿”斗争中被敌保安团杀害,壮烈牺牲。2023-07-17 21:08:562
刘海龙的介绍
刘海龙,博士、副教授,男,汉族,1971.10生人。2006年3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获环境工程博士学位;现在山西大学任教,副教授。主讲《环境工程学》、《水源净化和水质安全》等本科课程和《饮用水处理技术》等研究生课程。2023-07-17 21:09:031
刘海龙真实身高
刘海龙真实身高是170cm2023-07-17 21:09:391
刘海龙翻译成英文是什么,各位帮忙翻译下,谢谢。
刘海龙:Liu Hailong【疑难解答】中文名字翻译成英文名字的标准格式 姓名不存在翻译一说,应该是中文名的英文拼写。其实目前国际上针对中文名的英文拼写并没有固定标准的。针对中文名的拼写都是受到了方言的影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户籍的人,只有汉语拼音拼写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且被国际承认身份。此外除非在其他国际承认机构注册了其他拼写,方可作为身份代表。 说法1:1、人名的中译英通常会遵循本地的习惯,把姓氏摆在后面。例:王丽 Li Wang,为了使突出姓氏也可以这样写Li WANG。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第二种写法比较清晰、在员工卡等标志上常见,但因为不符合语法标准,不建议在章段中采用。2、双名通常一起写,不过也可以分开写。值得注意的是,分开写的话名的第二个字将作西方的 middle name 看待。例:张永好 Yonghao Zhang 或者 YongHao Zhang;分开写成 Yong Hao Zhang 的时候 middle name 默认为 Hao。3、复姓的通常一起写。例:欧阳丽 Li Ouyang, 欧阳永好 Yonghao Ouyang。说法2:现在国际接受的正确的写法是:名字全部大写,位置在前面,名字连写,首字母大写。例如:霍去病---HUO Qubing;卫青---WEI Qing。说法3:首先外国人都知道咱们把姓置前。所以不打乱顺序没有误会,也有利于别人识别和使用。三个字不要分开,把姓和名分开就足够了。只在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写就足够了。值得一提,现在好多很权威的杂志包括TIME和新闻周刊有时候喜欢使用连字符。2023-07-17 21:09: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