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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中文名:夏洛克·福尔摩斯
外文名:Sherlock·Holmes
别名:歇洛克·福尔摩斯
国籍:英国
民族:英格兰人
出生地:英国
出生日期:1854年1月6日
职业:咨询侦探
毕业院校:剑桥大学
主要成就:破获诸多奇案
代表作品:《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
身高:6英尺(183cm)
住址:伦敦贝克街221号B
搭档:约翰·H·华生
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宿敌:詹姆斯·莫里亚蒂
首个案件:《血字的研究》
最后案件:《退休的颜料商》
创造者:阿瑟·柯南·道尔
原型:约瑟夫·贝尔
外貌原型:沃尔特·帕吉特
角色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也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顾问侦探。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和警长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
角色形象
外貌特征
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起先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被明确描述为身体极高极瘦。他有六英尺高(合约183厘米),有一双灰色的眼睛,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外胚层体型),大背头、棱角分明的钻石脸;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有着一双长腿。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在《大侦探福尔摩斯》中是手杖剑),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的高筒毡帽,《波希米亚丑闻》中是圆顶硬礼帽,乡下办案(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和《巴斯特维尔的猎犬》等)中的插图是猎鹿帽,有时也会戴鸭舌帽。
福尔摩斯的形象要追溯到河滨杂志和艺术家悉尼·帕吉特绘制的插图,帕吉特以他兄弟沃尔特为原型绘制了福尔摩斯,沃尔特·帕吉特的英俊外貌,为夏洛克的诸多形象提供了模版。
性格特点
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坚持己见,但也不乏幽默感(有时会开些玩笑,如《海军协定》),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王冠宝石案》),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诺伍德的建筑师》),平日里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用自己超强的演绎推理愚弄警方以此作乐,但不寻求名望,允许警方拿自己的成绩占为己有)。
角色生活
兴趣爱好
思考、小提琴演奏、拳击、剑术、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常用物品
peterson的石楠根烟斗,装烟草的波斯拖鞋、插信的折刀、苏格兰呢斗篷、休闲皮鞋、散落的化学仪器,斯特拉迪瓦里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
减压的方式
投入地听场音乐会,小提琴演奏(演奏得很好),艺术欣赏,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他认为使用可卡因会兴奋大脑,特别是在侦破乏味无趣的案件过程中尤是如此),做化学实验。
生活习惯
穿真丝睡衣和拖鞋,在家里打枪(曾在墙上打出了“V.R——维多利亚女王”)。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喜欢用子弹装饰座椅对面的墙壁。在华生来前常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在华生到来后也曾注射过(见《四签名》)。
字迹
笔法刚劲有力(详见《最后一案》),以及著名的“爪子体”签名。
角色能力
运动方面
擅用刀剑棍棒,同时也是优秀的拳击手、巴顿术高手。
学识范围
在福尔摩斯初登场《血字的研究》里,道尔将其塑造为一个冷血的推理机器,认为一些知识即使知道也不会对其工作有好处(见《血字的研究》)。但在后续故事中,福尔摩斯变冷酷的外表下有颗热爱的心,他也会引用莎士比亚的句子。
(这是华生初识福尔摩斯时列举的清单,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博学的人。华生医生记录的也只是他的部分探案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福尔摩斯还有更多的知识没有显露出来。会观察、会学习,这些都让他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侦探。可不是嘛,退休之后,我们伟大的侦探甚至去研究怎么养蜜蜂了。并出版了《养蜂手册兼蜂王隔离》)
其他方面
观察、照相机记忆、演绎推理,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力量与天才般的舞台化装与演技。同时也是个优秀的拳击手,擅长巴顿术、心理模拟法和步法追踪等。
角色关系
角色经历
早年经历
1854年(出生):1月6日,福尔摩斯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有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
1858年(4岁):全家到法国的蒙彼利埃旅行。
1860年(6岁):全家回国。外祖父去世;全家到荷兰的鹿特丹,后定居在德国的科隆。
1861年(7岁):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舅公是拿破仑时代的法国画家克洛德·约瑟夫·韦尔内。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份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出自《希腊译员》);后全家到大陆旅行。
1864年(10岁):全家回国,在肯辛顿-切尔西区租了幢别墅。和迈克洛夫特一起被送到寄宿学校,歇洛克被送到牛津大学。
1865年(11岁):大病一场。
1866年(12岁):被带到约克郡,作为走读生进入所预科学校,和迈克洛夫特很靠近。
1867年(13岁):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注重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入学,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单身贵族》)。
1868年(14岁):和双亲到法国的圣马洛及波城旅行;加入了个剑术沙龙,7月,父亲因镇压叛乱被派往印度,母亲因肺结核卧病在床,因而迁到法纳姆由伯父管理的福尔摩斯庄园,后与迈克洛夫特指定的家庭教师学习野外生存及逻辑学等知识,后卷入起案件,被迷晕带到法国的瑟堡,最后成功阻止了一场针对英军的阴谋;9月,“红水蛭”事件,因朋友被抓而与老师父女登上斯科舍号前往美国的纽约,在船上偶遇齐柏林伯爵和一名爱尔兰的小提琴手,为打发时间开始学习小提琴演奏,在纽约为救朋友与老师的女儿被带到新泽西州的佩泽维恩斯,后成功阻止了叛军意图通过武装斗争分裂加拿大的阴谋;10月,因卷入意图阻止美国从沙俄手中购买阿拉斯加州的阴谋与迈克洛夫特前往俄国的莫斯科,阻止了刺杀第三厅的负责人彼得·安德烈耶维奇·舒瓦洛夫并嫁祸迈克洛夫特以挑拨英俄关系的阴谋。12月,前往爱丁堡,不久回到法纳姆,在房间内被弄晕后被扔上了前往中国的船;5月,在船上侦破荷兰的商人用蛇毒杀害中国厨子及美国的商人的案件。
1870年(16岁)1月,结束长达两年的冒险旅行,坐船来到爱尔兰的戈尔韦却巧遇迈克洛夫特,得知伯父去世的消息,兄弟2人联合侦破了“灵媒杀人案”,2月,转居牛津,侦破了医院的太平间发生的人体器官偷盗案。
1872年(18岁):得到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的辅导,进入牛津基督教堂学院。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
1873年(19岁):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维克多·特雷弗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维克托·特雷弗家做客,在特雷弗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得知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实验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
1874年(20岁):转入剑桥大学冈维尔与凯斯学院并经历了大学的最后一段日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
1875年(21岁):大学毕业。
侦探生涯
1877年(23岁):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开办侦探社,利用为数不多的工作间隙,积极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过得很艰难。
1878年(24岁):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的妻子”案。
1879年(25岁):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并在伦敦的舞台剧《哈姆雷特》中登场。随团前往美国。
1880从美国回国。
1881年(27岁):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小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的华生医生结识,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后不久便侦破了“血字研究”案。
1882年(28岁):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
1883年(29岁):4月侦破“斑点带子”案。
1887年(33岁):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班斯特德修养。4月,侦破”赖盖特之谜“和“五个桔核“案。同年7月侦破了”四签名“案。在侦破”四签名“案件前几个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华生与”四签名“案中的玛丽·摩斯坦结婚而离开贝克街,但仍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华生结婚前几周接”单身贵族”案。
1888年(34岁):1月侦破了”恐怖谷”案。福尔摩斯发表了《论各种烟灰的辨认》、《步法追踪》、《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同年3月20日,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包斯威尔”。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
1889年(35岁):6月19日,侦破“歪唇男人”案,后又侦破了“驼背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同年7月侦破“海军协定”案,且该案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9月侦破“工程师大拇指案”。同年10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
1890年(36岁):10月9日侦破“红发会”案。同年11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12月,侦破“蓝宝石”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而和华生去了欧洲。
1891年(37岁):“最后一案”—5月4日福尔摩斯和宿敌詹姆斯·莫里亚蒂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后化名“斯科特·埃克斯利”旅行。
1893年(39岁):在蒙彼利埃定居,主持煤焦油派生系的研究。
1894年(40岁):4月,“空屋”案。福尔摩斯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一系列枪击案的真相。此间,华生的妻子玛丽·摩斯坦过世。8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应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切尔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221号,与福尔摩斯合住。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
1895年(41岁):4月,接“三个大学生”案。福尔摩斯与华生在某大学城住了几周,研究英国大宪章,接“孤身骑车人”案。6月,接“黑彼得”案。11月,接“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获维多利亚女王赐见,并授绿宝石别针一枚。
1896年(42岁):接“带面纱的房客”、“失踪的中卫”案。在华生的督促下,福尔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数年之久,此间福尔摩斯时常两眼深陷,面容阴郁。
1897年(43岁):接办“格兰其庄园”及“魔鬼之足”案。由于日夜操劳,福尔摩斯身体转坏。在案中,福尔摩斯坦承从未恋爱过。
1898年(44岁):接“跳舞的小人”及“退休的颜料商”案。
1902年(48岁):5月,接“修道院公学”案,此案结束后,福尔摩斯获赏6千英镑。6月,接“三个同姓人”案,福尔摩斯对被歹徒袭击受伤的华生相当关切,表现出冷面背后的情感,使华生大为感动。9月,接“显贵的主顾”案,福尔摩斯遇袭受伤。
1903年(49岁):1月,接“皮肤变白的军人”案。华生再婚离开贝克街,此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写。夏,接“王冠宝石案”。9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即告退休。
退休生活
1907(53岁):离开伦敦,到苏塞克斯研究养蜂,享受退休后的田园生活。7月,接“狮鬃毛”案,这是起发生在福尔摩斯隐居地附近的命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述。隐居后与华生偶尔共度周末。
1912(58岁):接办“最后的致意”案,在首相的力邀下重出江湖,花了两年之久,在美国渗入个爱尔兰的芬尼亚兄弟会,后一举歼灭德国情报机构。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再度退隐,并到芝加哥旅行。
1914年(60岁):回国,出版《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
1926年(72岁):11月发表《皮肤变白的军人》,同年12月发表《狮鬃毛》。
案件列表
已刊登案件列表
未刊案件列表
下面的这些案件在福尔摩斯的正典故事中曾经提及,但是并没有公开。
他人创作案件
《丝之屋》是柯南道尔产权会认证的福尔摩斯新故事,由英国的安东尼·赫洛维兹著。于2011年11月11日全球同步上市。
丝之屋讲述的是:1890年,由一位神秘的画商访客开始。他给福尔摩斯讲述了自己离奇的经历,而紧接着,一桩桩看似毫无关联的谋杀案接连发生。福尔摩斯最终根据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线索侦破了起关于英国上层社会巨大丑闻的案件。这件案子被华生记录下,并嘱咐后人将手稿尘封百年。
安德鲁·莱恩的《少年福尔摩斯》系列是获得亚瑟·柯南·道尔产权会及柯南·道尔家族官方认可的版本。
该系列作品全景展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的青少年时代。
2010年,英国麦克米伦童书公司出版了第一册《死亡云》,2015年,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旗下的麦克米伦世纪童书正出版了此套图书的中文简体版。
这套图书共有8册,已出版了8册。分别是《死亡云》、《红水蛭》、《黑寒冰》、《火风暴》、《毒蛇吻》、《锐刀锋》、《冷石人》、《暗夜光》。
发表论著列表
下面的这些论文和论著在福尔摩斯的正典故事(柯南·道尔所撰)中曾经提及的,由福尔摩斯所撰。
人物语录
人物评价
1887年,也是圣诞节的前夕。
《比顿圣诞年鉴》上刊载了篇小说《血字研究》,从此这篇小说中的主角——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就风靡了全英国乃至全世界。
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福尔摩斯已成了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统计,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频繁被搬上荧屏的文学形象之一。只有吸血鬼德拉库拉在荧幕上出现的次数比福尔摩斯多。从这里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受欢迎的程度是空前绝后的。据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以来,超过75名不同的演员曾在2百余部电视剧或电影中演过这角色。很多影星,包括克里斯托弗·李,以及扮演过《巴顿将军》的乔治·斯科特,都曾饰演过这位大侦探。
百年前,当道尔在作品中毁灭自己一手创作的大侦探时,他的担心在于福尔摩斯有朝一日会像那些过气歌手那样被世人所抛弃,他希望通过极端的方式让他获得永生。道尔一定没有想到,福尔摩斯仍然活在喜欢他的人们心目中,他已穿越了一个多世纪,仍将穿越到更远的未来。
那么,福尔摩斯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也许我们可以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的自叙中找到答案:“若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若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1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有趣、引人的手法,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引起共鸣:人们都有探索黑暗与未知的好奇,也都有找出真相、伸张正义的向往,人们都希望具备超人智慧,能先知先觉地解决难题,也都希望在零乱纷扰的疑团中抽丝剥茧地理出逻辑。就在事实与想象里、在假设与证据间、在科学理论与小说创作下,人们心中都有福尔摩斯的影子!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里是值得玩味的。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各种鉴识科技应运而生,为侦案工作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帮助,但这位神探的博学多闻、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特质,应该是这套书背后所要传达到的重要含义。
人物影响
享誉欧洲的英国名侦探。知名的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于2002年10月16日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在此书问世百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这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百年前的著作对人们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原型猜测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约瑟夫·贝尔教授(DrJosephBell)而来。
在《柯南·道尔的一生》这本传记中,道尔在他晚年的一段采访中坦率的承认了:“也许我能这样表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只是文学作品里的一名人物,他(福尔摩斯)承载了我对爱丁堡大学的一名医药学教授的回忆。”在道尔在写给贝尔教授的一封信中道:“是你让我塑造了福尔摩斯。”
虽然福尔摩斯的主要是以约瑟夫·贝尔为原型,不过福尔摩斯的原型可不仅只他一个。著名的爱丁堡的法医、卫生检验员、遗体解剖员亨利·邓肯·利特尔约翰(HenryDuncanLittlejohn)也为福尔摩斯注入了自己的部分性格。亨利几乎参加了所有事件的调查工作,爱丁堡那时的谋杀案与死亡案,他都有参与。在犯罪调查史上是他开创了“指纹识别”和“照片证据”的先河。19世纪80年代到19世纪90年代,正当道尔构思福尔摩斯时,亨利恰好处在他最活跃的时期。
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名字,人们认为是来自两个人。“福尔摩斯”来自于一名著名的医师奥利弗·温德尔·福尔摩斯(OliverWendellHolmes),而“歇洛克”来自道尔最钟爱的音乐家艾尔弗雷德·歇洛克(AlfredSherlock)。
衍生作品
真人影视作品
动画作品
漫画作品
游戏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