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PS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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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and B是蓝调,如王力宏的歌
R&B的全写是Rhythm and Blues,译作「节奏怨曲」或「节奏布鲁斯」。融合了爵士乐,福音音乐和蓝调音乐的音乐形式。这个音乐术语由是美国告示牌杂志(Billboard)于1940年代末所提出。它衍生了多种不同音乐类型,如我们熟悉的Rock"n"Roll,Disco和Rap,都可算是由R&B发展而成。
起源——蓝调
R&B的前身,出现在40年代的美国黑人区。
那时,负担得起多姿多采娱乐的人不多,热爱音乐的黑人就喜欢茶余饭后聚集街头,以吉他和口琴等简单乐器玩奏音乐,一抒生活、工作、离乡别井等种种感受。这就发展出蓝调(Blues)——R&B的前身。
随著录音带的发明,和越来越多的小型电台出现,蓝调音乐开始跳出黑人圈子,在芝加哥流行起来。不知是否因蓝调音乐说愁说得太久,乐迷都渴望听到节奏感强、调子节拍明快,内容又不太悲伤的蓝调歌曲。
但r&b这个术语最初在1947年的美国被公告牌杂志的Jerry Wexler创造为一个音乐的市场营销术语,取代了种族音乐(最初来源于the black community,但是被战后的社会认为会令人很不愉快的词语) and the Billboard category Harlem Hit Parade in June 1949. 这个词最初被用于定义包含了12种布鲁斯格式and boogie-woogie with a back beat的摇滚音乐,后来这种音乐转变成了一种rock and roll的基础元素。
在 “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 (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节奏布鲁斯定义为a catchall rubric 用来refer 任何一种美国黑人创造的音乐。在他1981年出版的 “Deep Blues”中, Palmer 用 "r&b" 作为跳跃布鲁斯的缩写. Lawrence Cohn, “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 写到节奏布鲁斯是一个umbrella term industry convenience为所发明的, 除了古典音乐和宗教音乐,节奏布鲁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乐,除了那是一首福音歌并且其销售足以打入流行榜。
在1960年代, 节奏布鲁斯被用于总括灵魂和funk音乐的术语。而现在R&B的缩写差不多一直被用于代替full节奏布鲁斯,参考有迪士高发展而来的现代灵魂和funk影响的流行音乐, 这个词的主流运用变得不那么流行。
乐手们顺应大众口味的转变,在作品中加入钢琴、鼓、色士风和当时的超新科技——电子吉他,让听众可随著这种节奏感(Rhythm)强的新派蓝调音乐(Blues)起舞,成就了经典的「节奏怨曲」。
新鲜节奏感
50至60年代重要的R&B乐手有Ray Charles、Ruth Brown和The Drifters等。听他们的经典作品,会发现跟我们熟悉的R&B音乐,如周杰伦、宇多田光等,大大不同。但就音乐元素而言,它们还是有不少共通点。最突出的,就是节奏部份。
大部份的R&B作品以4拍为一小节,12节为一段落。有别於传统的白人流行音乐,节奏怨曲强调一节中的第2和第4拍,是种很新鲜的节奏效果。
音质多变化
不论歌声或乐器的音质(timbre),都会有很大变化。
音质就是声音的「质地」。听到《烂泥》,我们会觉得许志安唱得很悲惨;而木童笛的声音,很多时则会给我们一种很活泼的感觉。这就是不同歌声和乐器的音质所带来的效果。
在R&B作品中,如周杰伦的《斗牛》或《娘子》,我们都可很容易地发现,不论在音乐或声线运用上,始段和副歌部份都有明显不同的处理。
歌声和乐器部份经常互相呼应——在R&B歌曲中,当歌手唱出某几个音后,音乐部份或和音歌手会重复再奏/再唱那几个音,像「有问有答」,又或做成「应声虫」似的效果。
R&B另一特点是,多次重复一些乐句、句子。就如《龙卷风》中连绵不断的「我不、我不、我不」,便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热潮遍全球
50年代的R&B能为美国的白人青年带来震撼,除了因节奏感强烈外,那坦白直接、不忸怩作态的歌词也是主因之一。
受不同音乐类型、市场、科技和文化的影响,今日R&B已由昔日的街头黑人音乐,演变为攻陷英美欧亚各大销量流行榜的世界大热。
R&B带来的冲击,不只局限于音乐上,就连我们的时装打扮文化口头襌生活态度行为举动也因著R&B音乐而有著某些改变。Hey man!鸭嘴帽癞屎裤宝黛丽辫仔头,相信你我都不会陌生!就是这样,R&B成了令很多黑人红人黄人白人互相了解、欣赏对方文化的渠道!
hip-hop,如JAY-ZHOU的歌
Hip-Hop翻译过来是嘻哈,RAP翻译过来是饶舌,这两个概念不同。Hip-Hop实际上不是音乐名词而是文化名词,包括说唱、涂鸦、街舞和DJ打碟四部分;RAP起源于60年代,而作为音乐理解的Hip-Hop则起源于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时候会加一点R(B)。
Hip-Hop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单脚跳,加在一起就是轻扭摆臀,原先指的是雏形阶段的街舞(也就是我们以前说的霹雳舞),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一种巨大的概念——我们现在说的Hip-Hop文化还包括了那些宽大的衣服、沉甸甸的纯金饰品、平时说起话来就“YoYo�what"s up?”的口语习惯——总之就是那种美国贫民街区里黑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范儿”。
Hip-Hop的起源用一个“穷”字即可概括。为什么要穿大一号的衣服?除了方便运动之外,黑人家庭多是人数冲多而收入甚少,所以哥哥穿小了的衣服就会给弟弟穿,这才形成了巨大衣服的风格;为什么会有涂鸦?这东西最早是街区内各个帮派之间划分势力范围的标志,后来才越来越漂亮精致,发展成了民间艺术;为什么会有街舞?因为他们没钱去舞厅,而且当时种族歧视问题依然存在,有钱也不一定能在白人的舞厅里玩儿得高兴;为什么纯正的Hip-Hop作品以黑色为主且必带粗口?因为这帮街头黑人青年没前途没希望,他们憎恨的比他们爱的要多得多。
环球同此凉热
虽然90年代后期Hip-Hop文化才在我们身边崛起,但实际上,早在80年代Hip-Hop风潮就已经开始从美国出发席卷整个西方世界了。1986年,Def Jam唱片公司旗下所属的艺人Beastie Boys、LL Cool J、Public Enemy和Run DMC的“Def Jam巡演”引发了全球性的Hip-Hop热潮。而到了90年代,又出现了Dr.Dre的黑帮说唱、Puff Daddy(吹牛老爹)的Hip-Hop流行化以及Missy Elliott这样的说唱女皇等等无以计数的Hip-Hoper,他们逐渐使这种来自民间的音乐形式成为了主流音乐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动辄便可创造上千万张的销量,Hip-Hop音乐成为了美国娱乐产业的创收大户。尤其是90年代末期帅小伙Eminem的出现,身为白人的他在短短一年内成为Hip-Hop界最炙手可热的巨星,彻底打破了Hip-Hop的人种疑问。就像当年需要猫王来证明摇滚乐不仅仅属于黑人一样,Eminem的出现标志着Hip-Hop文化接纳了白人,走向了全世界。
有人问我Hip-Hop文化在美国是不是也是个时髦的玩意?答案是否。Hip-Hop文化在美国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是我们这里有大院人生、乡村人生和胡同人生。可惜我们在当今世界流行文化的地位不如美国那么重要,要不我们的农民兄弟或者胡同串子们没准儿也能搞出自己的style(我开玩笑的)。
中文不能Hip-Hop?
有很多人认为中文不适合Hip-Hop,因为它的发音从根源上就与英语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同时以此为基础得出结论:目前出现的Hip-Hop都是垃圾。我要说这不对,Hip-Hop作品的好坏从根本上说不在于它的节奏、配乐——这些都仅仅是“范儿”而已。Hip-Hop音乐的真正精髓在于它所表达的内容和创作者的态度,在这一点上,有人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台湾的哈狗帮、大懒堂、L.A四贱客,包括流行些的麻吉兄弟等等都惹人喜爱。比如哈狗帮吧,他们的作品骂过老人、老师、岛内外的流行歌手、甚至还有歌迷和他们自己,但是听了半天你只能说,他们骂得有道理,具备一个Hip-Hoper应有的混帐性情和可爱之处。
内地的比较重要的混出头的Hip-Hop组合包括CMCB(中国说唱兄弟)、隐藏、功夫、龙门阵团体等等。他们的水准各不相同,也各自具备自己的特色,而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说话不带脏字,内容不涉及国家民族,甚至连主流文化都不敢拿出来挤兑(再早一些出道的李小龙、戴兵更是这样)。
我们都知道他们怕自己的前途会被毁掉,那么你们玩搞笑也可以(事实上CMCB有一首这样的作品,是关于网友见面的,很受欢迎),学学雪村吧,拿鸡毛蒜皮讲段子,必要的时候拿外国领导人开涮……可惜我们现在浮出水面的这些Hip-Hoper总想把自己抬高到街头传教士那个水平,最谦虚的也拿自己当时尚生活和时尚音乐的布道者,内容动辄就是国家大事、人生道理、时尚夜生活(当然是很小儿科很健康的那一类,不带药品、性、械斗、飚车或者别的什么被认为危险的东西)。在第十一届中国歌曲排行榜晚会上,功夫、隐藏、CMCB将Hip-Hop音乐带入了人民大会堂,他们在演出现场高唱道:“功夫、隐藏、CMCB,给中国流行音乐一个前进的力量……”省省吧,先让大家带你玩儿了再说。
网络上绝对是如火如荼,事实上,内地最好的Hip-Hoper正聚集在网上,那儿几乎不存在限制:搞笑类MC郝雨的《大学自习室》《高等教育》《月亮花朵》;狠到一定地步的沈阳MM(真名不详,网名可能是叫小五)的《超强绝骂》《找回小五》;留学归来人员的《大连站》《留学垃圾》;身份神秘的上海美眉McLucy的《上海K姐》等等都是在民间传播甚广的嘻哈名作。你想知道它们流行到什么地步?上网找个搜索引擎搜一搜,或者去任何一个大学的FTP上转转,有一种开玩笑的说法是:没听过《大学自习室》的大学生不算大学生。
另外一些比较受欢迎的作品还有安子的《黑色星期五》、周嘉杨的《网络综合症》、肖飞的《是谁搞黄了娱乐圈》、JE的《这才是Hip-Hop》等等,大家可以上网去找找看。
结语
Hip-Hop本来是一种带有反文化倾向的亚文化形式,它的破坏性和民间性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流行文化背道而驰。但是以目前的形势看来,它不但成为了主流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在迅速地上升、蔓延、发展。究其原因,一种合理的解释是: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形而下的时代,生活和娱乐需要的不仅仅是感动、纯情、高尚和严肃,我们还需要搞笑、没心没肺、下三滥和敢于藐视一切的无耻作风——我说的是真的,我们的文化生活确实太缺少这些了。如果说中国的Hip-Hop有所谓希望或是发展方向,我相信应该从这些地方入手,以现在这种急于向主流音乐献媚的方式进入市场,恐怕很难有所作为。
目前主要的嘻哈参与者和受众年龄偏小,大多在1980年左右生人,这批90年代中期上中学时开始接触嘻哈文化的Hip-Hoper将作为中国嘻哈第一代成长下去。随着他们的长大,相信中国的Hip-Hop文化会越来越得到认可,就像是摇滚乐在十几年后的今天已经不再被看作异类,就像日本漫画和电子游戏正在逐渐浮出水面一样。
Hip-Hop是种文化,并不单一指某种事物。不是说穿着大大的POLO衫,带着APE的帽子,踩着DUNK鞋,脖子上在挂条大链子就是Hip-Hop了,而更重要的为精神。
Hip-Hop:Hip是屁股,Hop是跳跃的意思,Hip-Hop音乐在70年代专指黑人源于R&B(节奏蓝调),但与R&B截然不同,强调舞厅中D.J.Remix技巧的纯舞曲,这种音乐在80年代由于加上Scratch(将唱片间歇式倒转地放,而发出与唱针摩擦音的特殊效果)及黑人特有的街头式韵角口白形成Rap音乐,因此可以说Hip-Hop是Rap的前身,但今天这两个名词往往可以混用,只是Rap偏重说唱,Hip-Hop则较倾向于指Beat(节拍)明显强烈的流行舞曲。
Graffiti:涂鸦,在字典中解析就是drawing or writing on a public wall,如今涂鸦艺术的喷画及街头形式传统已对世界艺术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作为一种销售的工具,早期的Hip-Hop舞会宣传总喜欢请涂鸦艺术家来设计传单及海报。但后来至80年代,Hip-Hop已被广泛介绍并为大众接受,有一段时间Hip-Hop并无关于贩卖文化,也并未将早期的涂鸦形式一并带进来。涂鸦里无论是特殊技巧和喷漆的手法,对艺术形式也产生影响,例如墨西哥革命的愤怒涂鸦。而今天,在黑帮泛滥的美国城市,黑道间彼此地盘的警告和暴力的威胁也都透过涂鸦来沟通。
Indie:Independent的缩写,指的是艺人所属的唱片公司是Independent Label(独立公司),并不像全球五大唱片公司有极为庞大的发行网,可以为歌手作造型、宣传活动等整体设计,由于Major(即五大唱片公司系统)可以为艺人提供最好的录音师、伴奏者等客观环境,定完整的行销计划,因此往往具有能将一个平凡人塑造成大明星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在以商业利益为考虑下,大唱片公司旗下的好艺人往往被迫牺牲一些理想与执着。这也就是死硬派摇滚爱好者唾弃Major的商业色彩浓厚,而拥护一些可以让艺人自己制作,依自己理想去出专辑而又不作很多商业宣传的Indie唱片公司的原因。
介绍几个比较出名的Hip-Hop歌手:
Eminem----不能不提,身为白人在这个以黑人为主的音乐里表现的非常出色。比较喜欢的几首歌曲Stan,Without me,Sing For The Moment(翻唱Aerosmith的老歌)。
50 Cent----大红特红的人物,不用做再多的介绍。好听的歌曲比较多,21 questions最为欣赏。
D12----说唱著名团体,D-12乐团首张专辑Devil"s Night已经在三年前证明了这一点。
Snoop Dogg----声音非常独特,感觉就是在平平淡淡的说。
P. Diddy----与EMINEM为敌,也是非常出色的歌手。
THE BLACK EYED PEAS----黑眼豆豆,跟Justin合作了一曲<Where Is The Love> 整张专集都非常出色。
Dr. Dre----顶尖制作人兼歌手,在很多Hip-Hop的MV中经常能看到身影,制作过许多非常有名的专集。
JAY-Z----说唱非常干净,与众不同就是没有脏话。
海王星(N.E.R.D)----最早两个人,一个黑种人,一个黄种人。非常的出色,制作过Justin、小甜甜等一系列的专集。
还有很多出名的乐手,有一些即兴的说唱也非常的好,还有一些非常好的法文说唱,但在早已被英文占据的市场中不是那么的体现出来。中文说唱目前也在发展阶段,目前华语最好的说唱专集公认的为《铁竹堂》,铁竹堂由制作人Micchael林迈可、Jason王威登、Scottie陈恒义、Vince张敖杰四人组成。
-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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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的全写是Rhythm and Blues,译作「节奏怨曲」或「节奏布鲁斯」。融合了爵士乐,福音音乐和蓝调音乐的音乐形式。这个音乐术语由是美国告示牌杂志(Billboard)于1940年代末所提出。它衍生了多种不同音乐类型,如我们熟悉的Rock"n"Roll,Disco和Rap,都可算是由R&B发展而成。
起源——蓝调
R&B的前身,出现在40年代的美国黑人区。
那时,负担得起多姿多采娱乐的人不多,热爱音乐的黑人就喜欢茶余饭后聚集街头,以吉他和口琴等简单乐器玩奏音乐,一抒生活、工作、离乡别井等种种感受。这就发展出蓝调(Blues)——R&B的前身。
随著录音带的发明,和越来越多的小型电台出现,蓝调音乐开始跳出黑人圈子,在芝加哥流行起来。不知是否因蓝调音乐说愁说得太久,乐迷都渴望听到节奏感强、调子节拍明快,内容又不太悲伤的蓝调歌曲。
但r&b这个术语最初在1947年的美国被公告牌杂志的Jerry Wexler创造为一个音乐的市场营销术语,取代了种族音乐(最初来源于the black community,但是被战后的社会认为会令人很不愉快的词语) and the Billboard category Harlem Hit Parade in June 1949. 这个词最初被用于定义包含了12种布鲁斯格式and boogie-woogie with a back beat的摇滚音乐,后来这种音乐转变成了一种rock and roll的基础元素。
在 “Rock & Roll: An Unruly History” (1995)中 Robert Palmer 把节奏布鲁斯定义为a catchall rubric 用来refer 任何一种美国黑人创造的音乐。在他1981年出版的 “Deep Blues”中, Palmer 用 "r&b" 作为跳跃布鲁斯的缩写. Lawrence Cohn, “Nothing But the Blues”的作者, 写到节奏布鲁斯是一个umbrella term industry convenience为所发明的, 除了古典音乐和宗教音乐,节奏布鲁斯包括了所有的黑人音乐,除了那是一首福音歌并且其销售足以打入流行榜。
在1960年代, 节奏布鲁斯被用于总括灵魂和funk音乐的术语。而现在R&B的缩写差不多一直被用于代替full节奏布鲁斯,参考有迪士高发展而来的现代灵魂和funk影响的流行音乐, 这个词的主流运用变得不那么流行。
乐手们顺应大众口味的转变,在作品中加入钢琴、鼓、色士风和当时的超新科技——电子吉他,让听众可随著这种节奏感(Rhythm)强的新派蓝调音乐(Blues)起舞,成就了经典的「节奏怨曲」。
新鲜节奏感
50至60年代重要的R&B乐手有Ray Charles、Ruth Brown和The Drifters等。听他们的经典作品,会发现跟我们熟悉的R&B音乐,如周杰伦、宇多田光等,大大不同。但就音乐元素而言,它们还是有不少共通点。最突出的,就是节奏部份。
大部份的R&B作品以4拍为一小节,12节为一段落。有别於传统的白人流行音乐,节奏怨曲强调一节中的第2和第4拍,是种很新鲜的节奏效果。
音质多变化
不论歌声或乐器的音质(timbre),都会有很大变化。
音质就是声音的「质地」。听到《烂泥》,我们会觉得许志安唱得很悲惨;而木童笛的声音,很多时则会给我们一种很活泼的感觉。这就是不同歌声和乐器的音质所带来的效果。
在R&B作品中,如周杰伦的《斗牛》或《娘子》,我们都可很容易地发现,不论在音乐或声线运用上,始段和副歌部份都有明显不同的处理。
歌声和乐器部份经常互相呼应——在R&B歌曲中,当歌手唱出某几个音后,音乐部份或和音歌手会重复再奏/再唱那几个音,像「有问有答」,又或做成「应声虫」似的效果。
R&B另一特点是,多次重复一些乐句、句子。就如《龙卷风》中连绵不断的「我不、我不、我不」,便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热潮遍全球
50年代的R&B能为美国的白人青年带来震撼,除了因节奏感强烈外,那坦白直接、不忸怩作态的歌词也是主因之一。
受不同音乐类型、市场、科技和文化的影响,今日R&B已由昔日的街头黑人音乐,演变为攻陷英美欧亚各大销量流行榜的世界大热。
R&B带来的冲击,不只局限于音乐上,就连我们的时装打扮文化口头襌生活态度行为举动也因著R&B音乐而有著某些改变。Hey man!鸭嘴帽癞屎裤宝黛丽辫仔头,相信你我都不会陌生!就是这样,R&B成了令很多黑人红人黄人白人互相了解、欣赏对方文化的渠道!
Hip-Hop翻译过来是嘻哈,RAP翻译过来是饶舌,这两个概念不同。Hip-Hop实际上不是音乐名词而是文化名词,包括说唱、涂鸦、街舞和DJ打碟四部分;RAP起源于60年代,而作为音乐理解的Hip-Hop则起源于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时候会加一点R(B)。
Hip-Hop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单脚跳,加在一起就是轻扭摆臀,原先指的是雏形阶段的街舞(也就是我们以前说的霹雳舞),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一种巨大的概念——我们现在说的Hip-Hop文化还包括了那些宽大的衣服、沉甸甸的纯金饰品、平时说起话来就“YoYo�what"s up?”的口语习惯——总之就是那种美国贫民街区里黑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范儿”。
Hip-Hop的起源用一个“穷”字即可概括。为什么要穿大一号的衣服?除了方便运动之外,黑人家庭多是人数冲多而收入甚少,所以哥哥穿小了的衣服就会给弟弟穿,这才形成了巨大衣服的风格;为什么会有涂鸦?这东西最早是街区内各个帮派之间划分势力范围的标志,后来才越来越漂亮精致,发展成了民间艺术;为什么会有街舞?因为他们没钱去舞厅,而且当时种族歧视问题依然存在,有钱也不一定能在白人的舞厅里玩儿得高兴;为什么纯正的Hip-Hop作品以黑色为主且必带粗口?因为这帮街头黑人青年没前途没希望,他们憎恨的比他们爱的要多得多。
环球同此凉热
虽然90年代后期Hip-Hop文化才在我们身边崛起,但实际上,早在80年代Hip-Hop风潮就已经开始从美国出发席卷整个西方世界了。1986年,Def Jam唱片公司旗下所属的艺人Beastie Boys、LL Cool J、Public Enemy和Run DMC的“Def Jam巡演”引发了全球性的Hip-Hop热潮。而到了90年代,又出现了Dr.Dre的黑帮说唱、Puff Daddy(吹牛老爹)的Hip-Hop流行化以及Missy Elliott这样的说唱女皇等等无以计数的Hip-Hoper,他们逐渐使这种来自民间的音乐形式成为了主流音乐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动辄便可创造上千万张的销量,Hip-Hop音乐成为了美国娱乐产业的创收大户。尤其是90年代末期帅小伙Eminem的出现,身为白人的他在短短一年内成为Hip-Hop界最炙手可热的巨星,彻底打破了Hip-Hop的人种疑问。就像当年需要猫王来证明摇滚乐不仅仅属于黑人一样,Eminem的出现标志着Hip-Hop文化接纳了白人,走向了全世界。
有人问我Hip-Hop文化在美国是不是也是个时髦的玩意?答案是否。Hip-Hop文化在美国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是我们这里有大院人生、乡村人生和胡同人生。可惜我们在当今世界流行文化的地位不如美国那么重要,要不我们的农民兄弟或者胡同串子们没准儿也能搞出自己的style(我开玩笑的)。
中文不能Hip-Hop?
有很多人认为中文不适合Hip-Hop,因为它的发音从根源上就与英语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同时以此为基础得出结论:目前出现的Hip-Hop都是垃圾。我要说这不对,Hip-Hop作品的好坏从根本上说不在于它的节奏、配乐——这些都仅仅是“范儿”而已。Hip-Hop音乐的真正精髓在于它所表达的内容和创作者的态度,在这一点上,有人已经做得很不错了。
台湾的哈狗帮、大懒堂、L.A四贱客,包括流行些的麻吉兄弟等等都惹人喜爱。比如哈狗帮吧,他们的作品骂过老人、老师、岛内外的流行歌手、甚至还有歌迷和他们自己,但是听了半天你只能说,他们骂得有道理,具备一个Hip-Hoper应有的混帐性情和可爱之处。
内地的比较重要的混出头的Hip-Hop组合包括CMCB(中国说唱兄弟)、隐藏、功夫、龙门阵团体等等。他们的水准各不相同,也各自具备自己的特色,而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说话不带脏字,内容不涉及国家民族,甚至连主流文化都不敢拿出来挤兑(再早一些出道的李小龙、戴兵更是这样)。
我们都知道他们怕自己的前途会被毁掉,那么你们玩搞笑也可以(事实上CMCB有一首这样的作品,是关于网友见面的,很受欢迎),学学雪村吧,拿鸡毛蒜皮讲段子,必要的时候拿外国领导人开涮……可惜我们现在浮出水面的这些Hip-Hoper总想把自己抬高到街头传教士那个水平,最谦虚的也拿自己当时尚生活和时尚音乐的布道者,内容动辄就是国家大事、人生道理、时尚夜生活(当然是很小儿科很健康的那一类,不带药品、性、械斗、飚车或者别的什么被认为危险的东西)。在第十一届中国歌曲排行榜晚会上,功夫、隐藏、CMCB将Hip-Hop音乐带入了人民大会堂,他们在演出现场高唱道:“功夫、隐藏、CMCB,给中国流行音乐一个前进的力量……”省省吧,先让大家带你玩儿了再说。
网络上绝对是如火如荼,事实上,内地最好的Hip-Hoper正聚集在网上,那儿几乎不存在限制:搞笑类MC郝雨的《大学自习室》《高等教育》《月亮花朵》;狠到一定地步的沈阳MM(真名不详,网名可能是叫小五)的《超强绝骂》《找回小五》;留学归来人员的《大连站》《留学垃圾》;身份神秘的上海美眉McLucy的《上海K姐》等等都是在民间传播甚广的嘻哈名作。你想知道它们流行到什么地步?上网找个搜索引擎搜一搜,或者去任何一个大学的FTP上转转,有一种开玩笑的说法是:没听过《大学自习室》的大学生不算大学生。
另外一些比较受欢迎的作品还有安子的《黑色星期五》、周嘉杨的《网络综合症》、肖飞的《是谁搞黄了娱乐圈》、JE的《这才是Hip-Hop》等等,大家可以上网去找找看。
结语
Hip-Hop本来是一种带有反文化倾向的亚文化形式,它的破坏性和民间性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流行文化背道而驰。但是以目前的形势看来,它不但成为了主流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在迅速地上升、蔓延、发展。究其原因,一种合理的解释是: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形而下的时代,生活和娱乐需要的不仅仅是感动、纯情、高尚和严肃,我们还需要搞笑、没心没肺、下三滥和敢于藐视一切的无耻作风——我说的是真的,我们的文化生活确实太缺少这些了。如果说中国的Hip-Hop有所谓希望或是发展方向,我相信应该从这些地方入手,以现在这种急于向主流音乐献媚的方式进入市场,恐怕很难有所作为。
目前主要的嘻哈参与者和受众年龄偏小,大多在1980年左右生人,这批90年代中期上中学时开始接触嘻哈文化的Hip-Hoper将作为中国嘻哈第一代成长下去。随着他们的长大,相信中国的Hip-Hop文化会越来越得到认可,就像是摇滚乐在十几年后的今天已经不再被看作异类,就像日本漫画和电子游戏正在逐渐浮出水面一样。
Hip-Hop是种文化,并不单一指某种事物。不是说穿着大大的POLO衫,带着APE的帽子,踩着DUNK鞋,脖子上在挂条大链子就是Hip-Hop了,而更重要的为精神。
Hip-Hop:Hip是屁股,Hop是跳跃的意思,Hip-Hop音乐在70年代专指黑人源于R&B(节奏蓝调),但与R&B截然不同,强调舞厅中D.J.Remix技巧的纯舞曲,这种音乐在80年代由于加上Scratch(将唱片间歇式倒转地放,而发出与唱针摩擦音的特殊效果)及黑人特有的街头式韵角口白形成Rap音乐,因此可以说Hip-Hop是Rap的前身,但今天这两个名词往往可以混用,只是Rap偏重说唱,Hip-Hop则较倾向于指Beat(节拍)明显强烈的流行舞曲。
Graffiti:涂鸦,在字典中解析就是drawing or writing on a public wall,如今涂鸦艺术的喷画及街头形式传统已对世界艺术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作为一种销售的工具,早期的Hip-Hop舞会宣传总喜欢请涂鸦艺术家来设计传单及海报。但后来至80年代,Hip-Hop已被广泛介绍并为大众接受,有一段时间Hip-Hop并无关于贩卖文化,也并未将早期的涂鸦形式一并带进来。涂鸦里无论是特殊技巧和喷漆的手法,对艺术形式也产生影响,例如墨西哥革命的愤怒涂鸦。而今天,在黑帮泛滥的美国城市,黑道间彼此地盘的警告和暴力的威胁也都透过涂鸦来沟通。
Indie:Independent的缩写,指的是艺人所属的唱片公司是Independent Label(独立公司),并不像全球五大唱片公司有极为庞大的发行网,可以为歌手作造型、宣传活动等整体设计,由于Major(即五大唱片公司系统)可以为艺人提供最好的录音师、伴奏者等客观环境,定完整的行销计划,因此往往具有能将一个平凡人塑造成大明星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在以商业利益为考虑下,大唱片公司旗下的好艺人往往被迫牺牲一些理想与执着。这也就是死硬派摇滚爱好者唾弃Major的商业色彩浓厚,而拥护一些可以让艺人自己制作,依自己理想去出专辑而又不作很多商业宣传的Indie唱片公司的原因。
介绍几个比较出名的Hip-Hop歌手:
Eminem----不能不提,身为白人在这个以黑人为主的音乐里表现的非常出色。比较喜欢的几首歌曲Stan,Without me,Sing For The Moment(翻唱Aerosmith的老歌)。
50 Cent----大红特红的人物,不用做再多的介绍。好听的歌曲比较多,21 questions最为欣赏。
D12----说唱著名团体,D-12乐团首张专辑Devil"s Night已经在三年前证明了这一点。
Snoop Dogg----声音非常独特,感觉就是在平平淡淡的说。
P. Diddy----与EMINEM为敌,也是非常出色的歌手。
THE BLACK EYED PEAS----黑眼豆豆,跟Justin合作了一曲<Where Is The Love> 整张专集都非常出色。
Dr. Dre----顶尖制作人兼歌手,在很多Hip-Hop的MV中经常能看到身影,制作过许多非常有名的专集。
JAY-Z----说唱非常干净,与众不同就是没有脏话。
海王星(N.E.R.D)----最早两个人,一个黑种人,一个黄种人。非常的出色,制作过Justin、小甜甜等一系列的专集。
还有很多出名的乐手,有一些即兴的说唱也非常的好,还有一些非常好的法文说唱,但在早已被英文占据的市场中不是那么的体现出来。中文说唱目前也在发展阶段,目前华语最好的说唱专集公认的为《铁竹堂》,铁竹堂由制作人Micchael林迈可、Jason王威登、Scottie陈恒义、Vince张敖杰四人组成。
- 可可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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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是指蓝调+舞曲
R节奏
R&B的全名是Rhythm&Blues,一般译作"节奏怨曲"。广义上,R&B可视为“黑人的流行音乐”,它源於黑人的Blues音乐,是现今西行流行来和摇滚来的基础,Billboard杂志曾介定R&B为所有黑人音乐,除了Jazz和Blues之外,都可列作R&B,可见R&B的范围是多么的广泛。近年黑人音乐圈大为盛行的HipHop和Rap都源於R&B,并且同时保存着不少R&B成分。
节奏布鲁斯(R&B)的诞生可以追溯到40年代中期,早期的R&B被被称为跳跃布鲁斯(Jumpblues)。
JumpBlues吸收了爵士乐的吹奏乐器(Horn-drivenlineup)演奏和摇摆乐(Swing)的节奏,也结合了蓝调音乐(Blues)基本重叠唱法(Riff)和弦乐演奏,成为了一种,崭新的音乐形式。也可以说JumpBlues是节奏爵士(RhythmJazz)和布鲁斯(Blues)的结合品。
虽然JumpBlues很大一部份是吸收Blues的特点,但是最后奠定其基本结构使其形成一种崭新的音乐风格却是节奏爵士。但Jumpblues节奏更快,演唱更粗哑,而且其乐器的使用也区别于爵士和蓝调:钢琴演奏节奏强烈,最重要的SAX的演奏也更尖锐。早期的JumpBlues是还是属于黑人音乐:它的演唱者和听众都是黑人。
在JumpBlues中演唱者被称“Shouter“,很多著名的JumpBluesShouter都是来自大乐队(Big-Band),如BigJoeTurner,他是来自KansasCityjazzbands的。当时还有一些著名的Shouter,如WynonieHarris,RoyBrown,RoyMilton和NappyBrown等。
LouisJordan在JumpBlues的历史上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他经常演奏一些歌词诙谐的歌曲,由于这些歌曲特别适宜用来作舞曲,所以越来越多的白人青少年喜爱上了这种音乐.其它如ChuckBerry,JoeLiggins,TinyBradshaw,AmosMilburn,CamilleHoward等黑人音乐家也为都是当时有名的JumpBlues音乐家.
在50年代,由于那些杰出音乐家们的努力,JumpBlues终于冲破了种族界限,成为了为大众接受的新型音乐风格,也正是在50年代JumpBlues易名为“节奏布鲁斯(R&B)”,登上了Billboard榜.
r代表rap:Rap,在中国人的字典裏有两个词可以代替,“说唱”和“饶舌”。前者是一种源於民间的古老艺术,后者是一种婆婆妈妈,唧唧歪歪的作风(如《大话西游》裏的唐僧)。据考证中国早在十一世纪就有世界上最长的说唱史诗《格萨尔王》,比美国早了整整九百年,这样看来Rap还算得上咱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呢。 Rap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从美国大地狂吹到咱们被美国的弟弟英国拐走的香港小妹妹那裏(不是我说的,是崔健说的)。很快香港的前卫人士林子祥就不甘落后地炮制了一首叫《对话》的Rap歌曲(在此之前他已经有一首自传式的《阿LAM日记》,可见Rap在中文流行曲裏已是由来已久),跟著舞曲天王张立基直接将“锤子先生”的歌曲改编成中文版的Rap《震撼》,也是红极一时。而最令中国人自豪的莫过於软硬天师在1992年推出的一张《广播道软硬杀人事件》,这张极富野心的全中文Rap大碟触及到了香港和中国内地的许多敏感话题,音乐上也是造诣不凡,可称华语说唱乐的一个巅峰。
至于HIP HOP
Hip Hop的字义:
按照字面解释Hip是臀部,Hop是跳跃的意思;实际上,它是一种生活文化的统称。
文化起源:
Hip Hop 文化是70年代美国纽约的贫民区、哈林区,也就是美国一些穷困黑人和南美洲人所住的布鲁克林区,因为物质生活匮乏,他们很穷,每天无所事事,所以他们大都在街上打混,有的人打篮球、有的人就会在街上放著音乐随著音乐尽情的Solo ,有的人藉由喷画、涂鸦、即兴演唱发泄情绪,玩著玩著就玩出了Hip Hop。 它是个深入生活文化的精神,结合了黑人的语言、音乐、舞蹈、life Style......等 ,才足以构成Hip Hop的全貌。
Hip Hop 包含四大元素:
1. DJ:Party里 ,用很有押韵节奏表演饶舌说唱的人〕
2. B-Boy〔跳霹雳舞 Breakdance的人〕、
3. Graffiti Writing 〔街头涂鸦〕,
4. 还有很Cool的黑人卷发、装扮......等
Rap,在中国人的字典里有两个词可以代替,“说唱”和“饶舌”。前者是一种源于民间的古老艺术,后者是一种婆婆妈妈,唧唧歪歪的作风(如《大话西游》里的唐僧)。据考证中国早在十一世纪就有世界上最长的说唱史诗《格萨尔王》,比美国早了整整九百年,这样看来Rap还算得上咱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呢。
Rap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从美国大地狂吹到咱们被美国的弟弟英国拐走的香港小妹妹那里(不是我说的,是崔健说的)。很快香港的前卫人士林子祥就不甘落后地炮制了一首叫《对话》的Rap歌曲(在此之前他已经有一首自传式的《阿LAM日记》,可见Rap在中文流行曲里已是由来已久),跟着舞曲天王张立基直接将“锤子先生”的歌曲改编成中文版的Rap《震撼》,也是红极一时。而最令中国人自豪的莫过于软硬天师在1992年推出的一张《广播道软硬杀人事件》,这张极富野心的全中文Rap大碟触及到了香港和中国内地的许多敏感话题,音乐上也是造诣不凡,可称华语说唱乐的一个巅峰。
Rap魔鬼字典
Rap:扣击责骂使着迷发敲击声交谈理解
说唱乐:
(美国人说)说唱乐在早期的时候被称作“旧式说唱乐”。而其形式也总是由DJ刮擦唱片或播放连续的鼓曲从而产生多变的和节奏感极强的音乐,伴着这种音乐MC在一旁快速地,极富节奏感地用语言诠释着自己对生活的感悟或精神状态。说唱乐就是这样默默地,却是极生动地开端了它发展的坎途。随后,乐器的搭配上说唱乐融入了硬式摇滚吉他,第一支“硬核说唱乐(HardcoreRap)”组合Run—D.M.C.也将“hard—hittingbeats”引进了说唱乐的表现方法里,而旧式的刮擦唱片的技术也经由声音采样技术的提高和普及取而代之。
(中国人说)说唱艺术是广泛流行于民间的一种文学表现形式,可单口说唱,可多口说唱,可乐器伴奏,可无伴奏。藏民族的文化艺术瑰宝《格萨尔王传》就是以说唱形式来表现并在民间广泛流传。说唱体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是世界上最长史诗,它的散文部分除外,仅史诗部分就有100万至150万行,史诗估计有36部,1500万字。史诗《格萨尔王传》自11世纪以来陆续创作而成,塑造了以格萨尔王为首的一群英雄人物勇敢机智地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的形象,篇幅宏大,情节奇特,语言优美……
Rap猛人报道
当Rap看见野孩子-我是Eminem我怕谁
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Eminem(阿姆)从一个独立hip—hop音乐界最受欢迎的主持人成为了现代流行乐坛最有争议的人物。他的首张专辑《TheSlimShadyLP》闪电般的成功毫无置疑地震动了说唱音乐界。他的歌词,描述了诸如贫穷,单身父母等的主题,显得粗野而没有教养。他不被流行音乐主流所接受,一些人因此怀疑他的流行是否会影响hip—hop音乐的未来。
在他让整个世界跟着唱“MyNameIs….”之前,他的名字叫“MarshallMathers”,是一个在密西根的Warren长大的穷孩子。“5年前我曾经试图返回学校读书”,他说,“但我不能,我只想从事说唱艺术,争取有一天成为歌星。”1997年,他发行了一张专辑《Infinite》,受到了本地hip—hop音乐团体的嘲笑。尽管如此,他仍旧继续通过在电台的表演和参加全国的自由式竞赛来推销自己。1999年早期,阿姆凭借他的魅力超凡的音乐电视片《MyNameIs…》引起了整个世界的注意,在这首歌曲中他滑稽地模仿了从MarilynManson到美国总统的每一个人。之后不久,这张专辑升到了公告牌专辑排行榜的第三名。这张专辑对毒品的泛滥、强奸、性和暴力的描述使有些人感到害怕,同样令人困扰的是阿姆的各种侮辱他的母亲的四字母单词,还有像“97BonnieandClyde”这样的歌曲,在这首歌里阿姆幻想着要杀死他的孩子的母亲。
阿姆自我辩解说他只是说出了他的想法而已,“我确实喜欢站在贫穷白人的立场上,人们没有意识到那里有那么多贫穷的白人。”他对生活的愤世嫉俗的感受抓住了数百万的说唱音乐迷的情绪,使这张专辑获得了”“双白金唱片”的销量。他开始巡演,包括和Beatnuts以及MixmasterMike的独唱短途旅行。
作为第一支说唱乐队,Beastieboys(“野孩子”)遭到评论界的经视,被称作吵吵闹闹的嬉蹦乐音乐家。由于最初成立时,他们还是支朋克乐队,所以他们自称文化掠夺者。但是他们并未掠夺什么,他们将说唱乐看作是地下的后朋克音乐的一部份,那种自学自用的美学观在嬉蹦乐和朋克摇滚之间差距并不大。
- 瑞瑞爱吃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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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是一种音乐形式,它代表节奏与蓝调
hiphop是说唱,嘻哈
Hip-Hop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初创于纽约的穷困工薪阶级的少数民族中。它汇集了非洲音乐、南北美洲音乐和艺术文化。在创始之初,Hip-Hop一词由四大元素组成:DJ(混合、切割和擦片)、MC(说唱、节奏、诗歌和朗诵)、霹雳舞(扭动和旋转)、涂鸦(美术、喷涂、图画和涂抹)。这一时期的Hip-Hop称之为老派Hip-Hop(Old School Hip-Hop)。
新派Hip-Hop出现于90年代初,并流行至今,与老派Hip-Hop不同的是,这种Hip-Hop以更快的节奏、更复杂的歌词为点。新派Hip-Hop音乐因Jay-Z,2 Pac和The Notorious B.I.G等乐手的成就而进入了今天的国际流行系列。最近说唱巨星Will Smith,Eminem大出风头,更使这股热潮沸到顶点。
当Hip-Hop在90年代大红大紫之时,多不同风格在新派年代萌生出来。Hip-Hop不仅是一种城市贫民窟中产生的音乐,更成为代表城市贫民窟的呼声。说唱音乐家们开始描述他们或他们身边人们的艰辛生活。“Hip-Hop”这个词是一个新兴的音乐流派的类别,它自出现到发展至今,已经不仅仅代表了单一的音乐类别,Hip-Hop在2000年世纪之交,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生活方式的代名词,其中包括:音乐、服装和行为方式等。属称街头街头文化!在整个HIP-HOP的文化中,服装要算是最出彩的一部分了。典型的着装包括:宽大的印有夸张LOGO的T恤,同样宽大拖沓的板裤或者是侧开拉链的运动裤、篮球鞋或板仔鞋、高尔夫球帽或者是棒球帽、各国风格的包头巾、头发染烫成各异或编成小辫子。而相应的配饰则有:纹身、银质耳环或者是鼻环、墨镜、MD随身听或者是MP3、滑板、双肩背包等。这些零星的服装凑在一起,就组成了在美国风靡了整整整20年HIP-HOP时尚,并在一天天的继续发展壮大,影响着每一代的人们.
MC简单来说就是麦克风控制者. 以前有个在Party内带动气氛的主持人,随着节奏来说话,大家听着听着,都觉得非常有趣,慢慢就演变成现在的饶舌(台湾称说唱为饶舌)
R&B的全名是Rhythm&Blues,一般译作"节奏怨曲"。广义上,R&B可视为“黑人的流行音乐”,它源於黑人的Blues音乐,是现今西行流行来和摇滚来的基础,Billboard杂志曾介定R&B为所有黑人音乐,除了Jazz和Blues之外,都可列作R&B,可见R&B的范围是多么的广泛。近年黑人音乐圈大为盛行的HipHop和Rap都源於R&B,并且同时保存着不少R&B成分。
节奏布鲁斯(R&B)的诞生可以追溯到40年代中期,早期的R&B被被称为跳跃布鲁斯(Jumpblues)。
JumpBlues吸收了爵士乐的吹奏乐器(Horn-drivenlineup)演奏和摇摆乐(Swing)的节奏,也结合了蓝调音乐(Blues)基本重叠唱法(Riff)和弦乐演奏,成为了一种,崭新的音乐形式。也可以说JumpBlues是节奏爵士(RhythmJazz)和布鲁斯(Blues)的结合品。
虽然JumpBlues很大一部份是吸收Blues的特点,但是最后奠定其基本结构使其形成一种崭新的音乐风格却是节奏爵士。但Jumpblues节奏更快,演唱更粗哑,而且其乐器的使用也区别于爵士和蓝调:钢琴演奏节奏强烈,最重要的SAX的演奏也更尖锐。早期的JumpBlues是还是属于黑人音乐:它的演唱者和听众都是黑人。
在JumpBlues中演唱者被称“Shouter“,很多著名的JumpBluesShouter都是来自大乐队(Big-Band),如BigJoeTurner,他是来自KansasCityjazzbands的。当时还有一些著名的Shouter,如WynonieHarris,RoyBrown,RoyMilton和NappyBrown等。
LouisJordan在JumpBlues的历史上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他经常演奏一些歌词诙谐的歌曲,由于这些歌曲特别适宜用来作舞曲,所以越来越多的白人青少年喜爱上了这种音乐.其它如ChuckBerry,JoeLiggins,TinyBradshaw,AmosMilburn,CamilleHoward等黑人音乐家也为都是当时有名的JumpBlues音乐家.
在50年代,由于那些杰出音乐家们的努力,JumpBlues终于冲破了种族界限,成为了为大众接受的新型音乐风格,也正是在50年代JumpBlues易名为“节奏布鲁斯(R&B)”,登上了Billboard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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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的全写是Rhythm and Blues,译作「节奏怨曲」或「节奏布鲁斯」。融合了爵士乐,福音音乐和蓝调音乐的音乐形式。这个音乐术语由是美国告示牌杂志(Billboard)于1940年代末所提出。它衍生了多种不同音乐类型,如我们熟悉的Rock"n"Roll,Disco和Rap,都可算是由R&B发展而成。
详情: http://baike.baidu.com/view/1416.htm
Hip-Hop翻译过来是嘻哈,RAP翻译过来是饶舌,这两个概念不同。Hip-Hop实际上不是音乐名词而是文化名词,包括说唱、涂鸦、街舞和DJ打碟四部分;RAP起源于60年代,而作为音乐理解的Hip-Hop则起源于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时候会加一点R(B)。
Hip-Hop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单脚跳,加在一起就是轻扭摆臀,原先指的是雏形阶段的街舞(也就是我们以前说的霹雳舞),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一种巨大的概念——我们现在说的Hip-Hop文化还包括了那些宽大的衣服、沉甸甸的纯金饰品、平时说起话来就“YoYo�what"s up?”的口语习惯——总之就是那种美国贫民街区里黑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范儿”。
Hip-Hop的起源用一个“穷”字即可概括。为什么要穿大一号的衣服?除了方便运动之外,黑人家庭多是人数冲多而收入甚少,所以哥哥穿小了的衣服就会给弟弟穿,这才形成了巨大衣服的风格;为什么会有涂鸦?这东西最早是街区内各个帮派之间划分势力范围的标志,后来才越来越漂亮精致,发展成了民间艺术;为什么会有街舞?因为他们没钱去舞厅,而且当时种族歧视问题依然存在,有钱也不一定能在白人的舞厅里玩儿得高兴;为什么纯正的Hip-Hop作品以黑色为主且必带粗口?因为这帮街头黑人青年没前途没希望,他们憎恨的比他们爱的要多得多。
详情:http://baike.baidu.com/view/1421.htm
- 豆豆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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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hop是嘻哈风格
嘻哈/黑浩普/协合/嬉蹦(hip hop)是一种源自非洲原始部落的流行文化。它首先在纽约市市区的非裔及拉丁裔青年中流行。
R&B是
节奏布鲁斯节奏布鲁斯(Rhythm and Blues, R&B),又称节奏和布鲁斯、节奏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