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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all of the wild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 many new writers emerg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many new ideas. Among them, Jack London was the most popular one.
His most famous novel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 Although it is a story about a dog, Buck, it vividly depicts the life in the primitive North where people rushed for gold and fortune.
Buck, used to belong to a judge, was kidnapped and sold to North. Then he became a member of a dog-team pulling a sled . In the days of pulling a snow-sled, he learned to conform to the law of nature and obey the master. Finally, he found a basic instinct hidden inside him, which enabled himself to survive the tough environment. This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When you read the story, you will feel that Buck is a man instead of a dog, struggling with his fortune and conforming to the law of nature.
Though short, it is really a thrilling story. What you never forget is the tough life in the nature, the brave and crafty dog. Maybe the wild is calling you to go ahead.
While writing for only 16 years throughout his life, London produced an amazing body of work among which, White Fang, Martin Eden, the Valley of the Moon are representative.
My Call of the Wild
------ Enlightenment of The Call of the Wild
" He sings a song of the younger world, which is the song of the pack." (Chapter VII The Sounding of the Wild) When the last sentence vanished from my eyes, I can still perceive an echo of a song - a wild song, which knocks up my dizzy mind that always cheerfully sink into the so-called civilized world without questioning. Wild, is no longer a symbol of the law of jungle but a headspring where streams out love, passion, bravery, loyalty, friendship, venture, competition and tolerance all these virtues can easily be found in the Call of the Wild.
Jack London (1876-1916) is a worldwide renowned novelist. His stories successfully reflect the contradictory views of man"s nature and destiny in and against the wild, and his "fight to survive" notion has gained him and his works timeless popularity, particularly, the Call of the Wild
It tells a story of a gigantic dog, named Buck, who is stolen from a rich and comfortable home and forced to learn to survive as an Alaskan sled dog. Buck, at first, is too savage for the company of man until he coincidently encounters his beloved master-kindhearted John Thornton. Finally, John"s incidental death breaks Buck"s last tie to the man and drives him into his long-desired wild with his pack. In the story, Buck and John simply adopt themselves to answer the call of the wild. When it comes to Buck"s mind that one day he will eventually leave John- his master, all he wants to do is just to help him finish the gold-rush-trip. He " from then on, night and day, never put a halt, in desperation, he burst into long stretch of flight, did not to stay him (John)…" (Chapter VII The Sounding of The Wild) Buck wished to remember John"s image forever, he "for two days and nights never left camp, never let Thornton out of his sight. He followed him about at his work, watched him while saw him into blankets at night and out of them in the morning…" (Chapter VII) When I read these words I just could not hold my tears bursting. Can a real man devote himself to loyalty and friendship in such a way? On the other hand, John Thornton is not only a dog-lover but also a brave and venturous man. He is so straightforward and simple that makes him an accommodating man. Once he firmly roots a goal into his heart, it seems that nothing could prevent him from accomplishing it except death. I do not know whether the persistence is the most vital element to make a man successful, but what I know is that you are not far away from success once you occupy it.
It is Jack London who plunges me into the animated wild from the hustle-and-bustle and from desperate city. There, I merely cannot deny the attraction of Buck"s bark, which enlightens me to pursue another lost half of the nature in mankind, and to dig out a true meaning of life. Dare we imagine that London intentionally employs Buck to set us a model with perfect characters (count barbarity out)? The answer is affirmed. We, as animals, are from the wild but shedding off more and more wild signs, which demonstrate us as the "uncivilized". However, who can fully guarantee that we have not overlooked some essential wild-endowed virtues? Especially, nowadays, it seems more crucial for us to stop looking at the post-industrialized world and to ponder for a while. When cheats, betrayals, lies, lusts and crimes stuff a materialized society, whether London uses this novel to help himself escape the reality or warn the earthy people, to us, modern man, is all the same. It appears horrible that in modern society many people are enthusiastically talking about how to build up "special relations" to the authority, deceiving and lying to each other. To them life is a mask-wearing process rather than a hard work. Every time, you browse WebPages, scandals in politics, business, the entertainment circle and even on campus crowd into your eyes. Oh, what is the essence of human beings? What is the civilization to us? Do we need to look back at where we came from? Is it good or bad for us to speak out what we think and to do what the consciences demand us to? Are we wasting talents given by the mighty nature? Be an honest, straightforward, warmhearted, emotional and responsible man or be a shrewd, cold hearted and astute hypocrite? While embracing the "civilized" rubbish, we are losing those good virtues, which are the calls of the wild. Once we lose them, we are to lose ourselves, and we will get nowhere. I wish this dreadful thought is totally a fallacy, but, now, it is chilling me hard. One day when I happen to stand on the top of a grand mountain to observe a boundless prairie enveloped by the sapphire firmament and combed by gusts of the rhythmical west wind, a morning sun sprinkles me her warmth and brilliance in a graceful way, however, at that moment, I am afraid that I cannot appreciate these beauties, I am a lost " civilized man" then.
Please, please do not let come true while we are still able to answer the call of the w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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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书心得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心得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2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3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4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5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6 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7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8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9 这本书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只高贵的狗。有一天,他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卖了。他成了一只雪橇犬,努力工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成为领袖,可以和斯皮策一较高下。最后巴克赢了,成了领袖,他们回到了镇上。他和他的团队跟随其他人拉信件。他们筋疲力尽,被一对傻子夫妇和他们的傻子哥哥买走了。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很不好。最后他的团队一个个死了,只剩下几个。之后,除了巴克,所有的狗和它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所以他一直跟着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找到了自己的家,加入了狼群。 题目里有“野性”二字,“野性”在文中处处体现,我先从“野性”说起。在我看来,“野性”其实就是野心勃勃,杀人如麻。有人常说,森林里充满杀气。你想过为什么吗?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杀气,到处都是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此诞生。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叫野生动物?这是因为他们必须不断磨练和学习才能生存。巴克其实是这样的。他原本是一只高贵的狗,内心充满善良,却不知道为了生存接受了多少棍棒;不仅被骂过很多次;不知道被别的狗咬过多少次。他在痛苦中活下来,不断磨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充满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说,“生命的开始,自然是美好的。”人性其实是善良的,但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父母双亡、受他人压迫、家里缺钱、心中有恨等一些原因,才成为坏人,但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意味着给他们一片蓝天。在这篇论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自然,所以我们的成长是不断磨练的,不断经历一些挫折、痛苦和快乐,我们会慢慢改变。 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努力,努力成为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多积累技能,好好学习,才能在社会立足。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俗话说的好,弱肉强食,只有当我成为强者才能被这个时代认可!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0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1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食精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2 暑假里,我看了《在甲板的.天逢底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当时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争相到北极淘金。所以拉雪橇需要大量强壮的狗。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他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巴克第一次到达北极时,他目睹了他的同伴被当地的狗袭击和杀害。它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棍子的残酷,从此就信奉了“棍子”和“利齿”的规律。几次换主人后,巴克陷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要和他们闹僵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他。于是,巴克渐渐喜欢上了他,冒着生命危险三次把桑顿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疯狂地咬着印第安人的喉咙,为的是支付他的主人。终于回归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表现为一个坚强的人。它的英雄业绩,它的强势姿态,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我们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必须学会像巴克一样拥有顽强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能力和机敏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道:“它张开喉咙,唱着一首原来年轻世界的歌,一首狼的歌。”这种说法多么雄壮豪迈啊! 这就是狗的传说—— Buck!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4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5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2023-07-21 00:17:42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满了警觉。(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 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狼在中国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杀人犯,白牙与他作战。杀人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平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个暑假,我过得累但却充实,因为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巴克的宠物狗被送到阿拉斯拉这个冰天雪地里做一只雪撬犬,而它更是做了矿群里的领头犬,而结局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巴克居然成了狼王。杰克·伦敦表面上说的是狗,实际上也反映了人的世界。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只看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奥数作业,碰到了一道难题,我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在我想放弃时,想到了杰克。伦敦说:“面对危机只能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想到这里,我又做了起来,一小时后,我终于把这道题解决了。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也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动物小说,主人公是只狗,名叫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但后来却被主人家的园丁卖了,开始了拉雪橇的生活。巴克前前后后换过许多主人,有待它好的,也有不关心它的。为了生存,它与其它狗斗争,变的凶悍而狡诈。在野性的呼唤下,它回归狼群,开始了荒野的生活。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母亲是一只优秀的苏格兰牧羊犬,而它继承了父亲的凶猛,母亲的优秀和守职。巴克本来可以一生享受着荣华富贵,可是命运让它历经磨难,让他在劳辛之中生存。拉雪橇的爪子被磨破,皮毛因冻伤而结出血痂,本好看的皮毛变的肮脏、伤痕累累。结实的肌肉经过过度劳累消失,变得瘦骨嶙峋。 几年下来,巴克在“手拿大棒的人”“穿红线衣的男人”以及斯匹茨跟他的交往中懂得大自然的规律——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直到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时,它遇到了一生中待它最好的人,他叫桑顿,是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它在最后一位主人身上感受到了“爱”什么,就是在米勒法官家时也没感受到的。他们快乐的生活,无论在哪儿,巴克都跟着主人,形影不离。可是有一天,巴克去了森林,回来时营地却一片混乱,是血的味道。巴克嗅着主人微弱的气息在血路上走着,可那气息在河里没了,还有几个伊哈特人在跳舞。巴克一下确定了是谁杀了它的主人。这是唯一一次巴克的激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它不顾一切地撕咬着它的仇人,虎牙刺进动脉,滚烫的鲜血促进了巴克野性的萌发。对血的渴望,巴克意识到自己是食肉者,会是食物链的顶端,最后回归森林。 我认为巴克回归森林对它自己是好的。尽管再也享受不到荣华富贵,但那是巴克心中最后的,也是最本性的心愿。它与狼为伴,但也不忘主人对它的好,每过一段时间也会去桑顿的葬地睡上一宿,然后隐匿在荒野之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3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4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5 经过一个星期的阅读,我看完了这本书,放下书后,不经陷入了沉思……这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是一名现实主义作家,因为他早年的一些悲惨经历,使他大有感触,写下了许多揭示悲惨现实生活的小说与书籍。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巴克是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的圣伯纳犬,它经受过主人米勒法官文明的教化,十分温顺,独得米勒法官的宠爱。可因为需要大量雪橇狗,一些不法分子看上了巴克纯正的血统,将他拍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地区。巴克为了不像其他同伴一样挨打,选择了听他们的话___拼命拉雪橇,新主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其他同伴的相继离去,让聪明的它懂得了如何在野外与棍棒下努力生存,在他最后一位主人___唯一关心它的主人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无情的残杀之后,浓烈的血腥味激起了巴克的野性,他用同样的方式为主人报仇,最终走向丛林,成了狼族的首领。 这本书从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残酷的野外,虽然写的是狗,也反映出了人们当时的那种悲惨生活。巴克的勇敢,让我懂得: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2023-07-21 00:17:51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6篇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下面是我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欢迎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日本著名作家椋鸠十写的。书的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奄美群岛上看到和所发生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的事。这本书的内容可分为十三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我家毛毛》这一部分。 《我家的毛毛》虽然写的很短却让我非常感动。毛毛是一只猫,它就像猫群中的英雄,它在吃食的时候,总是让其它猫先吃,自己吃剩下的。它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其它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很难得的。毛毛为了让生了猫崽母猫露露吃的好一些,竟然冒着挨打挨骂的危险去偷鱼。它为了别人竟然不顾自己,真是令人感动。 这本书中描写的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之间也有爱,甚至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人类为了赚钱不惜砍伐树木,猎杀动物,让动物们无家可归失去亲人。我们失去亲人时很痛苦,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所以说人们以后应该多种植树木,不仅还给动物们一个家园,而且对我们的环境有帮助;以后不要在捕捉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好好的保护它们,给它们最温暖的家最贴心的呵护。动物正在频频变少,让我们珍惜和保护每只可爱的动物们。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这就是我读《野性的呼唤》的感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4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5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范文6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2023-07-21 00:17:58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0字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0字【1】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0字【2】 文学总是人学,尽管小说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巴克,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读出了的是一个青年的转变过程。 刚开始巴克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恰如优秀青年在学校无忧无虑地学习,常年拿着专业课第一,各种奖项应有尽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电图,当一马平川时你已经挂了,要活着,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卖了,先受到了红汗衫男人的调教,得到了第一条醒悟: 在拿着棒子的人面前永远没有机会战胜他。(在一个高富帅拿着钱向你炫耀时没有机会战胜他。所以北爱中吴狄和安迪打赌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来又被带到了北极,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会。作者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经历融化在作品里,变成了残酷社会的真实写照。第一次对巴克的触动就是生命的凋零。当同行的一条狗柯利热情地向前迎向一条爱斯基摩狗时却被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踩在身下,兴奋地叫着、咬着直至死亡。在南方(学校),奉行着爱和友谊法则,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会),肆虐的却是棒子和牙齿法则,谁还顾全考虑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开始学会了各式各样的生存,学会了不挑食,学会了狡黠诡秘地偷窃,最终长成了一条壮壮的狗。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当小女孩问“生活是一直如此艰辛,还是仅仅小时候如此?”雷诺回答:“一直如此。”过了一关还有一关,接下来巴克碰到了领头狗的挑战。“它预料布克会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于是,它觉得应该先下手为强,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齿的机会,它绝不错过。”而巴克学会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来,耐心地等待时机。”最终夺得了领头狗的位置,很快学会了管理手下的狗,让大家跑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0字【3】 三日以来,我以近乎痴迷状的专一读完了这部《野性的呼唤》。此书由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作家杰克所著。从未读过如此这样的一本书,我震撼于作者如此生动的把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刻画的那样鲜活,内心世界描写的那样丰富。再翻此书,恍惚中我似乎正看到这条赋有人性善良情感的矫健,机警,凶猛却又孤独的巴克,在其复活的野性的本能的驱动下,正穿梭在广袤的森林中,其身后,是臣服于他的大群的狼群…… 巴克,作为一条巨大的圣伯耐德狗和牧羊犬的后代,由于长期的驯化,祖先原由的本能早已丧失。由于当时的淘金热,巴克被卖而做了雪橇狗,最初巴克也是尽心的拉曳,却受到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决斗,巴克以他机警的灵性和狡诈的凶猛,获得胜利,做了领头狗。这正如人类社会的竞争一样,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表明的是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赢得不败的地位。 人的命运尚且坎坷,巴克做为一条狗,更是经历曲折,几经转手,遭受人类百般折磨几乎垂死的巴克,被寻金者约翰。桑顿所救,这让漂泊太久的巴克感激万分,也让他有了家的感觉。从此,巴克以完全崇拜的心情忠实的守侯着他的主人。巴克的勇猛让他名声大震,他超强的体力使其名声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同时,长期的在经验世界里的拼搏和学习中,体内长期消失的本能,在他体内复活了,祖先被驯化的性情,逐渐离他远去,他甚至可以真实感受到自己做为野狗的种族,在成群的穿行在森林之中,回归自然的憧憬,让他时常感觉到孤独。但出于对主人的真爱,他压抑着自己的本能的复活。后来,桑顿被人杀害,在遇害的那一瞬间,巴克真实的野性完全回到他的身上,看到他最爱的人被人杀害,他骤然疯狂,跃上去,一下咬住那人的喉咙…… 巴克在伤心欲碎中,告别了最爱的主人,人类社会的凶残更有甚于自然中的弱肉强食。巴克再无留恋,远处一只狼的长嚎,唤起了巴克体内野性的共鸣,加入了狼群,和他的野性的弟兄并肩奔跑。从此他告别了火与屋顶的时代,反朴归真,回归了自然。人类社会中无法找回的快乐,在返回自然以后,巴克得到了。他完全成了一只机警,凶猛的肉食动物,他跑在狼群的最前面,偷海特人营地的东西,抢劫他们陷阱里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并且公然藐视他们最勇敢的猎手。 他以自己和群体的勇猛对抗着比他们还要凶残的杀死他所爱的人的人类,奏响了一曲反抗压迫的胜利之歌…… 动物不是冷血的,巴克更不是。在桑顿遇害的山谷,每年夏天总会出现巴克的身影,他总是在桑顿的身边坐上半天,沉思良久,离开之前,他还要发出一声悠长而且悲伤的嚎叫,那是他对他爱过的人的不变的深切缅怀…… 看过此书,思索两日,甚至深深爱上了巴克。做为狗他是出色的,做为驯化的狗他却无法真正找到自己的位置,多次遭到欺凌和排挤以及转手,他看到的是人类社会的贪婪,还有冷血般的凶残。唯一让他依恋的主人,却被惟利是图的淘金者杀害,他失望也失落了,其复活的野性让他远离了人类,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精彩…… “……他正率领狗群,发出一声古老的狼嚎声,紧追他前面那个活泼的在月光下机灵奔跳的猎物,巴克在探索他本性的深度,在探索比他生命还要深远的本性的各个部分,他在溯时间之流而返回远古,生命的汹涌浪涛存在的大波,体内所有充满活力的奔腾的分子都在迫使全身运动着的每一条肌肉,每一个关节,和每一根筋健产生极大愉快,紧紧控制他,使他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越过一切不能移动的死物的身旁,竭尽全力向前奔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000字【4】 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个体,生存似乎永远是我们探讨的课题。而在这条艰难的生存之路上,对“生”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忘记了种属。巴克,便是这样一条努力生存,练就一身吃苦本领并最终成为狼群领导者的狗。但不管是巴克,还是作者笔下的其他小人物,他们内心都对“生”充满了渴望和向往。而就在这极端环境和人性坚韧力量的碰撞中,我们直面了竞争的残酷,见证了生命的真实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会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他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偷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他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教会了他狡猾与欺诈的意义,后来他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利用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确立了自己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从中我们可以领略不同的人的精神面貌。也就在此种辗转中,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他又多次营救了他的主人。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他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他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也多次向往的那种远古的野性呼唤。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在这条道路上,在如此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如果缺乏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就有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在自然法则面前,人是渺小的、无奈的。而且在生存竞争中,什么道德观念,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另一方面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道德的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原始的欲望、道德的沦丧、文明的失落,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如果生存是人类活动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相互残杀的过程。只有通过弱肉强食的斗争,才能保证具有竞争优势条件的“精英”或“强者”的继续生存。因此充分的表现了作者的自然主义思想。 人类愈文明,生活也愈安定,因此在文明社会里,事情都摆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不过,一旦发生了意外,而且情形相当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而巴克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生活常是激烈和痛苦的,但实际上它更多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而我们则要做生活的强者。 生存就是那个样儿。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千万要小心,绝不能倒下。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一成不变,他常常会变着花样来教会我们坚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接受他的安排,在坚忍中度过寒冬,最终迎来春天。我们常说,成功者只是比常人多想了些,多做了些,却没有仔细的去搜索他们为什么会多想、多做。其实,这多想、多做的行为正是一个人具有积极进取意识的表现。一个人只有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才能更有计划、更有方向感去积极做事,继而最终实现质的飞跃。2023-07-21 00:18:05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600字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野性的呼唤 读后感 ,希望你喜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有人说它讲述的是进步与退化、文明与野蛮,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社会的残酷、人性的复杂,还有人说它讲述的是生存与孤独、爱与自由。而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它讲述的是一个出生于温室的个体,进入社会后是如何在残酷的生存法则中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真正成熟的个体。传达的是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生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力量和信念。 故事 的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南方的贵族狗,从小就生活在大法官的豪宅里,过着悠闲的富足的生活,此时的巴克就像未经世事的孩子,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眼前的这个样子。直到法官家的园丁助手的背叛,将它卖到了狗贩子的手里,它才经历了它从未经历过的残酷世界。从此巴克开始了它颠沛流离的一生。期间,它五度易主。 它的第二个主人是一个穿着红色外套的男人,当巴克从被关着的箱里放出来的时候,因为愤怒,它第一时间被放出来的时候就和红衣男人发起了要命一样的攻击。只不过红衣男人给了它当头一棒,紧接着又是第二棒、第三棒。在这个胖男人身上,巴克第一次学会了棍与齿的法则。它第一次深刻的意识到:在一个手拿大棒的人面前,自己是多么的无能为力。那根大棒就像是一种暗示,将它引入到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中。如果第二个主人让巴克学会了权利与服从,那么第三个主人则让它体会到了集体生存的残酷。 巴克的第三个主人,是一个政府的信使。有一只雪橇狗队,当巴克刚来到这个队伍的时候,它就亲眼目睹了一只狗被 其它 狗撕裂至死。巴克意识到,在这个集体里毫无公道可言,你一旦趴下,那就死定了。为了生存,巴克学会了拉雪橇、学会了挖雪洞、甚至还学会了偷肉吃。在这个适应的过程中,尘封在巴克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也在慢慢的复苏,那是巴克的祖先们给它这个种族留下的生存本能。为了避开主人的棍棒,巴克小心翼翼的避开一切错误,也渐渐的忘记了自己以前优越的生活。但遗憾的是巴克这一次的敌人,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的队友,狗队里的领头狗,它因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了这只南方狗的胁迫,于是处处刁难。巴克一开始处处隐忍,与此同时,它也在耐心的等待时机。最后的结局巴克战胜了它,成为了雪橇队的老大。而它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也渐渐的变成了一只凶狠的野兽,它尝到了厮杀的快感,由此激发出了空前的野性。之后巴克又经历了两任主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 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狗,因那时的淘金热,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最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不惜性命地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桑顿死了,这给它留下了无限的惆怅,这多少有点像饥饿,但是饥饿能用食物来填补,可是惆怅却使它疼痛了又疼痛。”桑顿是巴克爱的人,不同于对之前遇到的一些人一些狗的喜欢,是爱。作者让我们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透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透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纵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爱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用心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那么,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野性的呼唤》是由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他的名字叫巴克。整个故事是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加何从一条驯化成的南方狗退化到好像是狗,又不是狗、好像是狼,又不是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巴克的父亲叫埃尔玛,是一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希望巴克能继承父业。虽然巴克的身才没有父亲那么大,巴克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巴克的母亲叫希依曾,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条件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巴克拥有一钟皇家贵族犬的气质。结果,巴克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经过几周的路途之后,巴克就开始了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条拉雪撬的苦役犬。 在残酷的驯服的过程中,巴克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巴克自己将生存的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苦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经过好几次调换,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巴克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巴克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巴克这一路上曾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六章为了一个人的爱。因为这本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收养了巴克,使巴克重新恢复了以前的体力。然后,巴克帮助约翰·桑顿拉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就是一千二百五十磅,赌二千元美金。最后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元美金;巴克还救了约翰·桑顿一条命呢!是因为约翰·桑顿做一条小舟他们在一起航行的时候,因为水流比较急,而且还是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呢!那就是在飞流直下的水流之中。约翰·桑顿一不小心,从小船上摔到了这凶猛的水流之中。巴克立刻跳入水湍流之中,但是这里其吞噬力大得惊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篇600字相关 文章 :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作文5篇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5篇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优秀范文5篇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范文5篇 ★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600字 ★ 精选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5篇 ★ 2020年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5篇 ★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5篇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800字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优秀作文2023-07-21 00:18:12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精选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任何生物的一生都会遇到生活环境变化的时候,而环境的变化就代表着只有自身做出改变,才能在新环境中生存下去,继续学习下去,工作下去。 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居住在大法官家里的狗,叫做巴克。巴克一直过着优裕的生活,直到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告别了轻松愉悦的生活,它被迫走上了帮别人干活的道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转换的十分突然,甚至让巴克没有任何的思考和反应时间,它也不知道当雪地犬的技巧。 很明显上天给巴克开了一个玩笑,但它坚持下来了。它没有被严酷的天气击垮,也没有被竞争对手给击败,在不断换主人,换工作的情况下,它还是坚持下来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有着超乎常狗的毅力,更主要因为它可以很快的适应新的环境。 想要适应一个环境,就必须要真正了解那个新环境,假设我们到了一个新的学校,我们想要融入这个学校,就必须要了解这个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首先去了解一下这个学校的教育方法,如果要求学生会自主学习,那我们就要让自己尽快适应这种自主学习的氛围。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本领,才不会浪费资源。在社会上也是这样,只有更快地适应环境,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的机会。 当然如果这个新环境对我们自身有坏处的话,我建议我们还是“我行我素”,不要让自己也偏离的正常的轨道。在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谁能更快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谁就能更快地找到通往成功的道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2023-07-21 00:18:211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2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3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4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5 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6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7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8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0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2023-07-21 00:18:29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走过那么多路,看过那么多书,一定有很多感慨和见解,见解写下来就成了读后感。为您提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作为参考,希望这篇读后感能帮助您找到更好的灵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一)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二)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三)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读书笔记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2023-07-21 00:18:36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写读后感了,阅读可以提高一个人的写作水平,阅读是观察世界的一个窗口,阅读对每个人的意义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是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文的范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文1 As a type of novelette, I wasnt used to this cos Ive just finished HarryPotter so in occasions novelette wrote very briefly. The background of the author was very poor, and precisely the time to seek gold. Part of the novel means to expose the hardness of dogs at that time. Men were crazy about gold, the main character, Buck, was stolen by a Gardener of a lawyer who owns Buck. The man with the red sweater taught him the law of clubs, this was a good beginning. The trading road led him at last to two couriers, who knew how to treat dogs. Then the dog team was traded to a three-people family who were seeking good in Alaska. But they didnt know how to treat dogs and at last dogs and men were drowned in the water, except Buck. He was picked up by a man. And eventually Buck was back to the wild—where his ancestors had been. In my opinion a good novel could make readers cry, yell, etc. I clenched my fist when the Family treated the dog team badly, and had a wonderful feeling when the man picked up Buck and treated him like his own son. It had feeling, this novel… 翻译: 作为一种中篇小说,我不习惯这样,因为我刚刚完成了《哈利波特》,所以中篇小说写得非常简短。作者的背景很差,正是寻金的时候。小说的一部分意思是揭露当时狗的硬度。男主角巴克被一个拥有巴克的律师的园丁偷走了。 穿红毛衣的人教他棍棒法,这是个好的.开始。这条交易之路终于把他带到了两个知道如何对待狗的信使那里。然后,狗队被交易到一个三口之家,他们在阿拉斯加寻求好处。但他们不知道如何对待狗,最后狗和人都淹死在水里,除了巴克。他被一个男人接走了。最终巴克回到了他的祖先曾经去过的野外。 在我看来,一部好的小说可以让读者大哭、大喊等,当家人对狗队不好时,我握紧拳头;当那人拿起巴克,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对待时,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它有感觉,这本小说…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文2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 many new writers emerg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many new ideas. Among them, Jack London was the most popular one. His most famous novel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 Although it is a story about a dog, Buck, it vividly depicts the life in the primitive North where people rushed for gold and fortune. Buck, used to belong to a judge, was kidnapped and sold to North. Then he became a member of a dog-team pulling a sled . In the days of pulling a snow-sled, he learned to conform to the law of nature and obey the master. Finally, he found a basic instinct hidden inside him, which enabled himself to survive the tough environment. This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When you read the story, you will feel that Buck is a man instead of a dog, struggling with his fortune and conforming to the law of nature. Though short, it is really a thrilling story. What you never forget is the tough life in the nature, the brave and crafty dog. Maybe the wild is calling you to go ahead. While writing for only 16 years throughout his life, London produced an amazing body of work among which, White Fang, Martin Eden, the Valley of the Moon are representative.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文3 The Call of the Wild is London"s most-read book, and generally considered his best, the most masterpiece of his so-called “early period”。 The story was set in 19th-century Klondike Gold Rush, in which sled dogs were bought at generous prices. Buck was a domestic dog in Judge Miller"s home and living a comfortable life until he was sold secretly by the poor gardener and became a sled dog. Buck was a Bernard dog weighed one hundred and forty pounds, tall, strong, and hea一vy muscled. He couldn"t accommodate to the harsh condition at first. And he wanted to fight, to escape, to go back to his cozy home, but in vain. The man in red taught him the law of stick and club—one must first adjust himself to his surroundings and learn the rules, and only after that he can do what he wants to do. The club of the man in red called back Buck"s nature as a dog. When he firstly served for Fran?ois and Perrault, two couriers, he showed his superior ability to adapt to the environment and his smartness to learn everything he wanted to learn. Curly"s death astonished him and taught him to be cautious. And before he had recovered from the shock caused by the tragic passing of Curly, he was harnessed as a sled dog and step by step wanted to be the leader. But the leading dog, Spitz, was already an excellent one, who also considered Buck as enemy and potential competitor. At last, when Spitz once punished him, hurling backward Buck, he knew the time had come. He killed Spitz and took his place. When they pulled into Dawson, Buck was sold as useless thing to three gold diggers, who weren"t veteran in sledding and even didn"t know how to get to their destination. Food was eaten up half way. So Charles, one of the three, decided to kill Buck when he couldn"t get up. However, when he aimed at Buck, John Thornton sprang upon him, knocked him down and told him that if Charles stroke Buck, Thornton would kill him. Thus, Thornton took Buck away. He was the only true friend of Buck. But Buck was a thing of the wild, especially when the calling of wolf from the hills. Once when he came back from hills, he found that Thornton was killed by Indians. What would you do if you were Buck when your beloved friend was killed? Buck became a nut and killed those headsmen and stayed with Thornton for two days and nights, never lea一ving Thornton out of his sight. And then a nearby wolf howl captures his ears, and he follows the sound to an approaching wolf pack, battling several of these creatures to prove his worth.2023-07-21 00:18:521
野性的呼唤中英文对照读后感
虽然国庆节后紧接着就是第一次月考,学习较为紧张,但是,Alex还是花了两周时间抽空听读完了英文原版小说《野性的呼唤》,英文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中英文对照读后感)。这本已经纸张泛黄的小说,还是大约二十年前孩子妈在大学期间买的,居然保存至今,实乃奇迹了,翻开书,前面几页还用红笔标注着一些生词的`释义,后面就是一片“净土”了,显然是当年没有坚持读下去,呵呵。 前天学校组织去苏州周庄等地秋游,虽然往他的书包里塞了这本小说,但是,“将在外”,压根儿就没指望他会抽空读,不过,居然“奇迹”出现了,Alex白天疯玩,晚上住宿在宾馆,真的把最后一部分看完了,值得表扬!昨天下午回到家,吃完晚饭,终于精疲力尽,一头倒在沙发上,一直睡到今天早上八点半才醒,开创了自己的睡眠新纪录----整整十三个小时!睡神啊! 今天下午,Alex花了二十分钟左右写下这篇读后感。依然是自由发挥,没有去刻意指导,但是已经可以感觉到他在语法方面正逐步提高。计划明年参加托福考试,也许,明年上半年就该接受“科班”写作训练了,现在还仅仅是要求他基本按照托福写作考试的时间写下规定的字数。 《暮光之城》已经听了好几个章节,今天正式开始阅读,总共四本,再接再厉吧! Book review: The call of the wild As a type of novelette, I wasn"t used to this cos I"ve just finished HarryPotter so in occasions novelette wrote very briefly. The background of the author was very poor, and precisely the time to seek gold. Part of the novel means to expose the hardness of dogs at that time. Men were crazy about gold, the main character, Buck, was stolen by a Gardener of a lawyer who owns Buck. The man with the red sweater taught him the law of clubs, this was a good beginning. The trading road led him at last to two couriers, who knew how to treat dogs. Then the dog team was traded to a three-people family who were seeking good in Alaska. But they didn"t know how to treat dogs and at last dogs and men were drowned in the water, except Buck. He was picked up by a man. And eventually Buck was back to the wild—where his ancestors had been. In my opinion a good novel could make readers cry, yell, etc. I clenched my fist when the Family treated the dog team badly, and had a wonderful feeling when the man picked up Buck and treated him like his own son. It had feeling, this novel…2023-07-21 00:19:10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五百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还机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有?西游记?、?史记?、?黑骏马?……但我认为写得最精彩最有真情实感的是?野性的呼唤?。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2023-07-21 00:19:23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它逐渐回归到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的长嗥……”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狗队的首领,从而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呼唤而深远,使人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的人生,人生正而多彩,而灿烂,而生生不息……。2023-07-21 00:19:32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1篇】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2篇】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3篇】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2023-07-21 00:19:411
求《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只要感受!!中文的啊!!100来字就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书中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2023-07-21 00:19:501
野性的呼唤3000字读后感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http://www.zjggqxx.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1 这里有个短一点的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2023-07-21 00:20:001
求《野性的呼唤》英文读后感300字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对生命如此执着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野性的狗终于还是成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旷野里尽情嚎叫的领头狼!而当今的人类又会不会象那一匹狼狗一样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经藏有危机的中国大地呢?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边的煤矿工人,下岗工人,那“总是受害者”的农民,那过度的贫富分化而走向抢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泪串起来的一串新中国的弱势群体啊!我真想向总理说回实话,真想疯狂的问总理几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事故是他国的几倍?为什么出了问题有些关键人物还心安理得的到处演讲还安安稳稳的坐在办公桌前?为什么中国的工人农民比别个国家的都善良?为什么中国的布衣的话比德国等过的公民讲话更不引起本国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我们是国家的“和谐”口号真的只是所谓的口号?……2023-07-21 00:20:071
The Call of the Wild,野性的呼唤英语读后感450字
The author of this book is the Jack of London, he is the Gou reali *** experts, known as the "father of the proletariat literature of america". Jack London often puts characters in extreme cruelty, life and death environment, in order to expose the most profound and truest character in human nature. The cruel truth in his works often shocked the readers" mind. The call of the wild is Jack London, the author of the United states. It is the story of Saint Bernard dogs and Scotland shepherd offspring, his name is buck, originally lived a life in the light of heart from care judge Miller manor, his simple, lively, accustomed to a fortable life, but human greed and corruption that he embarked on a road of no return. He is turning several times, sent a messenger to life, he suffered a whip to beat, the law of the jungle, cannibali *** and survival difficult, but he knew from friendship, sympathy and emotions of pride. His love and hate, *** art and brave, loyal duty, good master, but the wild wolves howling aroused his memories. Since his beloved master died, avenged the master, then the human ties, decided to return to the wilderness, and wolves as partners, enjoying the joy of animal slaughter. It is a body to feel its strength and wild things in this world, the law of the jungle buck in a slow recovery, by sympathy and charity is not live, want to give their living space, make sure you keep yourself strong, superbaby. From the initial gentle into the final savage, if sustained buck early obedience, perhaps as early as Buck died in the dog who stick, I deeply shocked nature in its surface under the constant gentle awakening.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I can not help but Yanjuan thought, feeling very much. First of all, the strong viability of Booker, many of his panions, after experiencing difficulties and dangers again and again, only Booker survived. I think society is like a big battlefield. Once you fall down, or you stand up quickly, you"re done. Sorrow will crush you and eat your soul. Only standing and standing can survive. Standing people should make themselves stand higher, can continue to progress, and continue to seek a higher foothold.2023-07-21 00:20:141
野性的呼唤英文读后感300词左右
The call of the wild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 many new writers emerg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many new ideas. Among them, Jack London was the most popular one. His most famous novel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 Although it is a story about a dog, Buck, it vividly depicts the life in the primitive North where people rushed for gold and fortune. Buck, used to belong to a judge, was kidnapped and sold to North. Then he became a member of a dog-team pulling a sled . In the days of pulling a snow-sled, he learned to conform to the law of nature and obey the master. Finally, he found a basic instinct hidden inside him, which enabled himself to survive the tough environment. This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When you read the story, you will feel that Buck is a man instead of a dog, struggling with his fortune and conforming to the law of nature. Though short, it is really a thrilling story. What you never forget is the tough life in the nature, the brave and crafty dog. Maybe the wild is calling you to go ahead. While writing for only 16 years throughout his life, London produced an amazing body of work among which, White Fang, Martin Eden, the Valley of the Moon are representative.2023-07-21 00:20:21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350字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http://www.zjggqxx.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1这里有个短一点的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请选择一下2023-07-21 00:20:423
求野性的呼唤800字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来源:前出塞作文网,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来源:前出塞作文网2023-07-21 00:20:522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中学生作文,600字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着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2023-07-21 00:21:023
野性的呼唤 英文读后感
汗 英文读后感--《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的读后感My Call of the Wild------ Enlightenment of The Call of the Wild " He sings a song of the younger world, which is the song of the pack." (Chapter VII The Sounding of the Wild) When the last sentence vanished from my eyes, I can still perceive an echo of a song - a wild song, which knocks up my dizzy mind that always cheerfully sink into the so-called civilized world without questioning. Wild, is no longer a symbol of the law of jungle but a headspring where streams out love, passion, bravery, loyalty, friendship, venture, competition and tolerance all these virtues can easily be found in the Call of the Wild. Jack London (1876-1916) is a worldwide renowned novelist. His stories successfully reflect the contradictory views of man"s nature and destiny in and against the wild, and his "fight to survive" notion has gained him and his works timeless popularity, particularly, the Call of the WildIt tells a story of a gigantic dog, named Buck, who is stolen from a rich and comfortable home and forced to learn to survive as an Alaskan sled dog. Buck, at first, is too savage for the company of man until he coincidently encounters his beloved master-kindhearted John Thornton. Finally, John"s incidental death breaks Buck"s last tie to the man and drives him into his long-desired wild with his pack. In the story, Buck and John simply adopt themselves to answer the call of the wild. When it comes to Buck"s mind that one day he will eventually leave John- his master, all he wants to do is just to help him finish the gold-rush-trip. He " from then on, night and day, never put a halt, in desperation, he burst into long stretch of flight, did not to stay him (John)…" (Chapter VII The Sounding of The Wild) Buck wished to remember John"s image forever, he "for two days and nights never left camp, never let Thornton out of his sight. He followed him about at his work, watched him while saw him into blankets at night and out of them in the morning…" (Chapter VII) When I read these words I just could not hold my tears bursting. Can a real man devote himself to loyalty and friendship in such a way? On the other hand, John Thornton is not only a dog-lover but also a brave and venturous man. He is so straightforward and simple that makes him an accommodating man. Once he firmly roots a goal into his heart, it seems that nothing could prevent him from accomplishing it except death. I do not know whether the persistence is the most vital element to make a man successful, but what I know is that you are not far away from success once you occupy it. It is Jack London who plunges me into the animated wild from the hustle-and-bustle and from desperate city. There, I merely cannot deny the attraction of Buck"s bark, which enlightens me to pursue another lost half of the nature in mankind, and to dig out a true meaning of life. Dare we imagine that London intentionally employs Buck to set us a model with perfect characters (count barbarity out)? The answer is affirmed. We, as animals, are from the wild but shedding off more and more wild signs, which demonstrate us as the "uncivilized". However, who can fully guarantee that we have not overlooked some essential wild-endowed virtues? Especially, nowadays, it seems more crucial for us to stop looking at the post-industrialized world and to ponder for a while. When cheats, betrayals, lies, lusts and crimes stuff a materialized society, whether London uses this novel to help himself escape the reality or warn the earthy people, to us, modern man, is all the same. It appears horrible that in modern society many people are enthusiastically talking about how to build up "special relations" to the authority, deceiving and lying to each other. To them life is a mask-wearing process rather than a hard work. Every time, you browse WebPages, scandals in politics, business, the entertainment circle and even on campus crowd into your eyes. Oh, what is the essence of human beings? What is the civilization to us? Do we need to look back at where we came from? Is it good or bad for us to speak out what we think and to do what the consciences demand us to? Are we wasting talents given by the mighty nature? Be an honest, straightforward, warmhearted, emotional and responsible man or be a shrewd, cold hearted and astute hypocrite? While embracing the "civilized" rubbish, we are losing those good virtues, which are the calls of the wild. Once we lose them, we are to lose ourselves, and we will get nowhere. I wish this dreadful thought is totally a fallacy, but, now, it is chilling me hard. One day when I happen to stand on the top of a grand mountain to observe a boundless prairie enveloped by the sapphire firmament and combed by gusts of the rhythmical west wind, a morning sun sprinkles me her warmth and brilliance in a graceful way, however, at that moment, I am afraid that I cannot appreciate these beauties, I am a lost " civilized man" then. Please, please do not let come true while we are still able to answer the call of the wild.2023-07-21 00:21:112
野性的呼唤 文学评论/读后感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2023-07-21 00:21:21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英文)200字,谢谢!
野性的呼唤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着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The call of the wildBuck is a cold dog child living in the southern San Francisco judge"s home ground metres by the owner"s care, love. Widespread gambling such as life Manniu to repay gambling debts in a night of the buck to the sale of stolen dogs the hands later being was sold wild bitter cold of the north to work from living a hard life. Buck life changes make it learned in the law of the jungle in the world of how to protect themselves and the way to survive. However, Buck Thornton in the second host to save it. Thornton and buck very strong feelings in Thornton natives were killed after buck also revenge for him and buried him. The last buck finally returned to the embrace of nature.Buck"s life is very stable to also don"t expect to be in a crowd of dogs and struggling to survive? But it is very brave and strong in the tough days one one through never quit.The current social and economic recession that many employers are unemployed or reduce the gold and live on less money was no longer a stable life. Some people will think of Dutch act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life but in life there will be prosperity, adversity if in the face of adversity to give up their life worth? Buck was still struggling to survive in the face of adversity, is not it?Buck spirit is worth us admiring it no matter what will bravely chenguoqu. But some young people nowadays have rarely attack, frustration or achievements, friends encounter difficulties, they will avoid some will choose to die to escape. These people really stupid.Young people in the growth path will inevitably encounter setbacks, difficulties and if so how do unable to get up after a fall? Young people should have courage, treat this as a test of the so-called" good-for-nothing; people do not wear a good-for-nothing. " The road of life sometimes as the sea be in smooth water sometimes full of the seas have no a road of life is not rough.We want to know that in life there will be joy, sorrow Buck has also experienced numerous setbacks but it is one one to stride across the ultimately return to the embrace of nature we must also believe that their ability!2023-07-21 00:21:314
小学三年级日记:野性的呼唤--《猫武士》之《呼唤野性》读后感
作文标题: 野性的呼唤--《猫武士》之《呼唤野性》读后感 关键词: 野性 呼唤 小学三年级 本文适合: 小学三年级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86.com 本日记是关于小学三年级的日记,题目为:《野性的呼唤--《猫武士》之《呼唤野性》读后感》,欢迎大家踊跃投稿。野性的呼唤--《猫武士》之《呼唤野性》读后感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大家的说法很难达成一致,但是,有一点是无可争议的—那就是只有快乐,生命才有意义!从《猫武士》这套书上,我看到了这一点。《猫武士》讲的是一位宠物猫,无意间碰到雷族的学徒和族长。此时,四大猫族之一的雷族正缺学员,就想招它为学徒。它在享受生活和对野性的向往之间,选择了后者。众多的猫都看不起它,只把它当成供人们玩耍的宠物猫。它毫不气馁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武士。就这样,在一次次任务前永不退缩,因为它有着对丛林生活的向往和坚强的意志,最终成为一名武士,就把学徒名中的“火爪”的“爪”去掉,换成了“心”,改名“火心”(猫的一生有三个名字,幼崽名,学徒名,武士名,如果当上了族长还有族长名)。火心”之所以能成为武士就是源于它对野性生活的向往,因而它的生活是快乐的,它的生命是有意义的!《野性呼唤》既是《猫武士》这套书中的第一本书,也是对全套书籍的总概括,也把火心来丛林的原因讲清楚了。《猫武士》的结构类似于人类社会描写的作品一样,整个国家拥有一个好的统治者(即族长),一个不好的重要角色(族长代表),还有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和主角站在一起的一个朋友,通过它们之间的故事演绎着原始生活的自由和快乐,它引起了人们内心的对原始生活的一份向往,对野性的一种呼唤。这也是这部作品充满着魅力的原因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泰山》这部电影。影片中的主角珍妮最后是和泰山在丛林中生活,他们过着幸福自由的生活,完全不受生活制度的制约,可以说自己就是生活的主宰,就像格列佛在慧骃国一样。他们都生活在人们心中“野蛮”的地方,却很快乐,但一回到现实生活中就会不适应,这就是因为人类社会充满着竞争,充满着奸邪,充满着勾心斗角令他们这种纯洁的人不能适应。只有在野性中才能让人类的虚伪和无知无处藏身,也能改变对世界片面的认识。如今我们居住在城市中,已经想象不到从前等级森严的原始社会的形态了。每个人的身体都有一种原始的冲动,希望回到原始森林中,体验那古老的生命历程!但我们人类在自然中又做到了这些吗?文中有一段老猫和同伴在聊老虎狮子时说:“听说,从前有三大种族,是虎族、狮族,还有……反正还是巨大的猫!”“你说的是豹族吧?如果他们在那森林中,那两条腿的家伙--人就不会破坏我们的家园了!”“不过,也没有我们呀!他们三大种族是我们的祖先!”这一段,在此表现作者对自然环境被破坏的惋惜,也在替“虎、豹、狮”族的生存感到担忧。也许真有一天,人们会想不起来虎、豹、狮是什么吧?那人类回到了原始生活中又有什么意义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原始生活的向往,对自由快乐生活的向往,那就是野性的呼唤!真的很希望与大自然为伴,和动物们为侣,过上野性的生活,人生岂不快哉! 欢迎看下集!2023-07-21 00:21:381
野性的呼唤英文200词左右的读后感
The call of the wild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 many new writers emerg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many new ideas. Among them, Jack London was the most popular one. His most famous novel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 Although it is a story about a dog, Buck, it vividly depicts the life in the primitive North where people rushed for gold and fortune. Buck, used to belong to a judge, was kidnapped and sold to North. Then he became a member of a dog-team pulling a sled . In the days of pulling a snow-sled, he learned to conform to the law of nature and obey the master. Finally, he found a basic instinct hidden inside him, which enabled himself to survive the tough environment. This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When you read the story, you will feel that Buck is a man instead of a dog, struggling with his fortune and conforming to the law of nature. Though short, it is really a thrilling story. What you never forget is the tough life in the nature, the brave and crafty dog. Maybe the wild is calling you to go ahead. While writing for only 16 years throughout his life, London produced an amazing body of work among which, White Fang, Martin Eden, the Valley of the Moon are representative.2023-07-21 00:21:541
也是那个《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那本书的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 London 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2023-07-21 00:22:28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因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起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不过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今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可以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文明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 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阅读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是啊,书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荒野的呼唤》就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犬,原本它住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工人曼纽尔卖到北方,厄运便接踵而至。每天被大胖子殴打,每天要走六十多里路,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在冰冷无情的雪地生活中,它明白了强者为王,学会了坚强,最后回到狼群,成了狼酋。 曾经,巴克也有一段苦涩的回忆:无数个夜晚,巴克在雪地中过夜;无数寒风刺骨的日子,巴克拉着雪橇艰难向前。在北方,巴克常常怀念南方的美好生活,可等待它的只有雪地中的一个小坑,但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为一名强者。 这多么让人震惊啊!厄运不但没有压垮巴克,反而使它越发坚强,让它懂得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要想在残酷的北方不被欺侮,就要变得强大,成为强者!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如果在困难面前,你退缩了,那等待你的就只有失败,如果你像巴克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适应,那么你也许就可以取得成功! 同学们,巴克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就连它都能克服重重困难,难道你不行吗?让我们牢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生存法则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但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沦落到拉雪橇的可怜狗,将它快要被狠心的主人打死时,被一个人救了下来,于是巴克忠心耿耿的爱着这个主人。可巴克没留神,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愤怒的进行了报复后,终于回到了很久以前就感受到的野性的怀抱,走入了狼的家族。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们现在应该自己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与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学会各种生存技巧,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当然这本书,也不是一味的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巴克为了关心他的人,就会努力帮助他。这本书的作者用巴克的行为暗示我们,巴克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最后巴克把他的野性全部召唤出来了,成了一只正真有着狼族血统的狼狗。作者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正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能够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礼貌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屋外食物香味飘扬,我却不为所动,我正被>那动人的故事所吸引,一刻也不想耽搁,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玩呢。 这本书讲述了一直名叫(buck)的狗因为淘金热潮的兴起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送信件的苦役狗。巴克学习的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雪橇狗,不久他向领头狗斯皮茨发出了挑战。巴克赢了成为了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被杀回归了狼群凭自己的实力成为了狼群之首。 巴克这一只狗令我敬佩,他不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存活下来,并成为了狼群之首。这一只狗怎能不令我佩服呢? 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我读出了一个道理:要想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生存,必须要勇敢强大,不畏惧强大的敌人,才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 第三次读时我读懂了这本书不是为了写巴克这只狗,更不是为了写狗狗之间的斗争,而是暗含了我们生活中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常常遇到挫折,有的人是害怕的不敢面对;有的人却能勇敢的的去面对·去努力·坚强·勇敢·智慧地战胜困难‘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就像"只要功夫深个,铁杵磨成针""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管是在自然界还是我们人类,适应社会发展才可以生存,生活中不免有很多问题,有天灾有人祸。有顺境有逆境,我们要强大自己的内心,面对困难,不泄气,不气馁。顽强面对挑战。适应生存环境,提升自己生存技能,才能生存下去。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 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 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部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我几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巴克的名字也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抹去。 书里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一开始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后来,它被狗贩子卖来卖去,开始了一段颠簸流离的生活,最后被卖到了一支雪橇队中。巴克一直过着艰苦的生活,当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它被善良的约翰·桑顿收留,但不幸的是约翰·桑顿也遇难了,巴克十分悲痛,只能加入狼群,与此同时,它也恢复了动物的本性——野性。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所以我们应该自己去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有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现在的社会竞争十分激烈,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命运是靠自己去改变的,巴克就是我学习的好榜样。2023-07-21 00:22:37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小心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终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起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终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要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阅读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是啊,书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荒野的呼唤》就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犬,原本它住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工人曼纽尔卖到北方,厄运便接踵而至。每天被大胖子殴打,每天要走六十多里路,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在冰冷无情的雪地生活中,它明白了强者为王,学会了坚强,最后回到狼群,成了狼酋。 曾经,巴克也有一段苦涩的回忆:无数个夜晚,巴克在雪地中过夜;无数寒风刺骨的日子,巴克拉着雪橇艰难向前。在北方,巴克常常怀念南方的美好生活,可等待它的只有雪地中的一个小坑,但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为一名强者。 这多么让人震惊啊!厄运不但没有压垮巴克,反而使它越发坚强,让它懂得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要想在残酷的北方不被欺侮,就要变得强大,成为强者!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如果在困难面前,你退缩了,那等待你的就只有失败,如果你像巴克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适应,那么你也许就可以取得成功! 同学们,巴克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就连它都能克服重重困难,难道你不行吗?让我们牢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生存法则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大自然是世界上最美的事物,没有任何事物能比它更美。无论是雕梁画栋还是艺术品,再金碧辉煌的房屋也是人为的,而自然风光都是天然形成的。随着高楼大厦一层层地崛起,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回归自然,这足以说明自然的魅力。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主要描写了狗的身份与生活。在众多狗当中选出了巴克为重点描述。巴克从小生活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贵宾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坏人抓到野外帮别人拉雪橇,这使巴克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慢慢地,巴克战胜了狗群的领袖,成了新一届领袖。在巴克的领导下,狗群焕然一新,队伍井然有序,队员团结友爱…… 仔细想想,巴克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后来的一鸣惊人经过了千难万险,最终回到了大自然,与狼为友,以鹿为食,令人望而远之。我们不禁产生疑问:是什么让巴克从一条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变成叱咤森林的霸王呢?答案很简单——野性。在城市安逸的生活让巴克丧失了原本的野性,是拉雪橇让它的野性一点点的复苏,是同伴一个接一个地离去让它逐渐懂得在荒野的生存之道…… 巴克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当然与大自然脱不了关系。是大自然给了它驰骋的场地,给了它锻炼的机会,给了它成长的经历。和巴克一样,人类能有今天的成就,还是多亏了大自然给予的物质。让我们保护大自然,保护这个给予世间万物温柔臂膀的母亲。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沦落到拉雪橇的可怜狗,将它快要被狠心的主人打死时,被一个人救了下来,于是巴克忠心耿耿的爱着这个主人。可巴克没留神,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愤怒的进行了报复后,终于回到了很久以前就感受到的野性的怀抱,走入了狼的家族。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们现在应该自己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与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学会各种生存技巧,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当然这本书,也不是一味的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巴克为了关心他的人,就会努力帮助他。这本书的作者用巴克的行为暗示我们,巴克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最后巴克把他的野性全部召唤出来了,成了一只正真有着狼族血统的狼狗。作者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荒野的呼唤》出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之手,全书讲述了各大报刊大肆刊登人类在北极发现黄色贵金属的消息,所以成千上万的人怀着发财的梦想奔赴遥远的北极寻找黄昏贵金属。但在北极的交通工具只有雪橇犬一种,所以强壮的犬都难逃被盗贼偷走的厄运,大法官家的狼犬巴克也被凶恶的盗狗贼运到了北极,在北极艰难的工作下,有很多的犬都牺牲了,但巴克凭着它的智慧与坚韧,逃脱了人类,开始了它在北极的新生活的故事。 此书中的淘金人类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的疯狂着,这样既让自己受苦受累,也让这些无辜的狗们饱受折磨,一批一批的淘金者“逼”狗拖着自己在暴风雪中前进,可他们大都是人财两空,既没淘到财宝,也累坏了自己与“盗”来的狗。 这本书展示了淘金人类的残忍而不择手段,也反映了动物们的无助,呼吁我们要保护动物们。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要过多的与凶横的人用体力来战斗而要用智慧与他们去做持久的搏斗,它告诉我们遇事不要慌,不要轻易放弃逃脱的机会,坚持到底,总会出现转折,出现胜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作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的发出醒来的欢呼--题记。 巴克是一只贵族交犬,纵使它的父亲有多么的强壮,母亲是多么的机灵,从南方来的巴克始终不被人看好,从南方来的所有狗不是被咬死就是被冻死,更何况贵族马克一下变成了苦役巴克,但巴克,是例外,是传奇,是神话!是的,巴克不但生活了下去,还成为了出色的领头犬,加入了儿狼群,成为狼群之首。 是什么让巴克有这样的成就呢?是一层又一层的困境。困难是我们最好的导师,巴克在矮胖子血淋淋的棍棒下学会放下尊严;在与斯皮茨明争暗斗时学会隐忍;在四千八百多公里的狂奔中学会挣扎;在桑顿惨死的悲伤中学会放下和尊寻本心。 像巴克一样,我们也会在人生低谷中徘徊上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里,决不能被困难给打败,失败将一无所有。战胜它就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 或许你会抱怨上天待你的不会,让你的`生活索然无味,给了你多少的困难,却并没有给你成功,但是你想一想你有没有越过困难呢?困难就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在熊熊大火中燃尽方可重生。人也一样,渡过了那层层困难,方可成功。 巴克不仅给予了我鼓励,也让我明白了人生哲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部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我几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巴克的名字也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抹去。 书里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一开始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后来,它被狗贩子卖来卖去,开始了一段颠簸流离的生活,最后被卖到了一支雪橇队中。巴克一直过着艰苦的生活,当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它被善良的约翰·桑顿收留,但不幸的是约翰·桑顿也遇难了,巴克十分悲痛,只能加入狼群,与此同时,它也恢复了动物的本性——野性。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所以我们应该自己去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有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现在的社会竞争十分激烈,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命运是靠自己去改变的,巴克就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 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荒野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的欢呼。”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巴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进了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样子。巴克是一条很大的杂交狗,它是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然后卖掉的,成为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经过残忍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情厚谊。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它这一路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荒野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性在冬日里苏醒, 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的这种精神所震撼。 小说讲述了大狗巴克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被卖到了北极,开始与弱肉强食的世界相接触。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被桑顿所收留,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在艰辛的道路上,被困苦所磨练,但最终,却成为了生命的强者。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个人奋斗最终将会获得成功这一观点的深信不疑。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人类的生活,告诉了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练与挫折后,弱者只能永远被欺压,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者。 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顽强地,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再一次拜读这篇伟大的著作,我明白了作者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狗的世界中的斗争,不是为了写巴克,而说的是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热望本已在, 蓬勃托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因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起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不过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今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可以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文明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2023-07-21 00:22:51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正因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齐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但是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能够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礼貌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 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 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你们可在荒野倾听过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动物的声音,植物的声音。在荒野,声音无处不在。 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有一天却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了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之后被带入了狗群,被狗群咬伤,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 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向排头狗发起了进攻,后来当上了排头狗。之后便逃走了。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它奄奄一息。在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主人家里得到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爱。但它还是想念它的老主人,就这样,巴克又回到了荒野上,又一次次的高声呼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今天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 故事的主角巴克从贵族般的生活中由于一场拐卖被送到了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之间的争战后,认识到了弱肉强食的残酷道理,在求生意识的逼迫下,野性萌发,回归荒野的故事。 我们透过书中血淋淋的战争,看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好好学习,刻苦向上,这样才能不被生活无情的淘汰,我想杰克·伦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吧。以后我们要好好学习,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 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荒野的呼唤》出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之手,全书讲述了各大报刊大肆刊登人类在北极发现黄色贵金属的消息,所以成千上万的人怀着发财的梦想奔赴遥远的北极寻找黄昏贵金属。但在北极的交通工具只有雪橇犬一种,所以强壮的犬都难逃被盗贼偷走的厄运,大法官家的狼犬巴克也被凶恶的盗狗贼运到了北极,在北极艰难的工作下,有很多的犬都牺牲了,但巴克凭着它的智慧与坚韧,逃脱了人类,开始了它在北极的新生活的故事。 此书中的淘金人类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的疯狂着,这样既让自己受苦受累,也让这些无辜的狗们饱受折磨,一批一批的淘金者“逼”狗拖着自己在暴风雪中前进,可他们大都是人财两空,既没淘到财宝,也累坏了自己与“盗”来的狗。 这本书展示了淘金人类的残忍而不择手段,也反映了动物们的无助,呼吁我们要保护动物们。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要过多的与凶横的人用体力来战斗而要用智慧与他们去做持久的搏斗,它告诉我们遇事不要慌,不要轻易放弃逃脱的机会,坚持到底,总会出现转折,出现胜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巴克是一只贵族狗,他继承了他父亲体型的庞大,也继承了他母亲的智慧。他经历了很多。从温暖的南方被拉到寒冷的北方。他每天做的事情只有拉雪橇,挨打。巴克是一只可怜的狗,他换了许许多多的主人。 在跟这么多主人的生活中,他懂得了生存的道理,激活了他祖先遗传的基因。巴克从一只温顺的狗转变为了一只凶猛,狡猾的狗。每天骨瘦如柴的拉着雪橇。这一切直到桑顿做主人才渐渐好转。但是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天,桑顿被一族原始人杀死了。巴克愤怒了。他咬死原始人后决定和狼开始新的生活。令人奇怪的是,巴克居然比狼还凶猛,狡猾。巴克加入了他们,唱起了《野狼之歌》。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 暑假里,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荒野的呼唤》。小说主要讲的是一只有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荒野变成狼的故事。 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许多的科学家,比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经过几次之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白天教的,他就在晚上学,一直学到深夜。第二天在公鸡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地和助手努力工作中。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0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可是,现在我们有些人遇到一点的困难就只会选择逃避,这些人真是胆小。人在做事的道路上绝不会是顺利的,必定会遇到困难,如果这样一直躲,是不行的。通过读《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我知道了如果遇到困难,我们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习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2023-07-21 00:23:001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想知道答案,就是这样带着疑虑和困惑我读了下去。想问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假如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为一些人挖寻金矿,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然而,尽管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最后,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他的内心的野性苏醒了,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在《荒野的呼唤》中巴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世界是复杂的,能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要提高自己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是我看后的所感。2023-07-21 00:23:093
读后感的作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神奇、幽默,这是我看完《神奇的玛丽阿姨》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 《神奇的玛丽阿姨》这本书主要讲了仲夏日前夜,玛丽阿姨带着班克斯先生家的孩子,召集天上的一些人物到公园野餐和用魔法帮被安德鲁小姐关在家里的来自一个小岛上的孩子卢蒂回家的两件事。 我认为用魔法帮卢蒂回家的这件事玛丽阿姨做的很好,魔法就是用来帮助别人,而不是用来害人的,如果文中的玛丽阿姨没有用魔法来害人,一定也会像别的故事中的坏人一样没有好下场的。我们虽然不会用魔法,但可以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尽自己的力量,来帮助别人,这样不但别人快乐了,自己也一定会更快乐。所以大家一定要多帮助别人,比如给老弱病残孕的人让座、扶老人过马路,帮老人拿东西,开车时拉一下顺道的人,把买新衣服的钱,不用的书,旧衣服捐给贫困学校,山区的孩子等等,都是我们,包括大人应该做的。 这样助人为乐的事我也做了不少,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市场买菜,由于我们去的比较晚,很多人都买完东西正想家走了,在人行道上,一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奶奶正吃力的提着一些鼓鼓囊囊的袋子,缓慢的往前走,这时,不知是谁推了那个老奶奶一下,老奶奶手中的蔬菜、水果都洒了一地,老奶奶赶紧弯下腰,慢慢地蹲下,捡拾从袋子里掉出的苹果,我和妈妈见状都跑了过去,帮奶奶捡苹果,捡蔬菜,旁边的人见了,也上前帮忙,人多力量大,本来一个人很长时间才能捡东西不一会就被人们收拾完了,老奶奶连连道谢,而人们都指指我们说:“不要谢我门,是她们先带的头。”我们听了,异口同声的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说完,大家都齐声笑了起来。 大家一定要多帮助别人,这样不但别人快乐,自己也会和快乐。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深有感触:凡事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锲而不舍而不知难而退,就能一定让我们学业有成而功成名就。正如课文中所举的几个例子就是用来说明这个道理一样的。 通过阅读,我们领悟到作者其实强调了这“滴”与“穿”的过程,强调了科学家们到达理想彼岸的艰辛历程。他提醒我们注意到滴水穿石的要点:接连不断、目标一致的“滴”才能达到这令人惊讶的“穿”。作者让我们的目光聚焦到古今中外科学家成长的经历上,而不是其它。不是吗?如果李时珍没有跋山涉水,遍尝百草,数十年吃苦耐劳、笔耕不辍,那他就无法让中药巨典《本草纲目》的问世了。爱迪生从小生活艰辛,但他立志创造发明。是持之以恒的信念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做到了常人所难以企及的贡献--在他的一生中完成了一千多项科技发明! 在这里,作者推崇的是一种精神,“你看,古今中外所有成就事业的人,在前进的道路上不都是靠着这种‘滴水穿石"的精神,才‘洞穿"一块‘顽石",最终取得成功的吗?”这就象我们读书一样,一口是吃不成胖子的,只有把“滴水穿石”的精神贯穿到我们的学习中去,通过刻苦学习,一点一点地学,一个一个问题的去理解与掌握,才能使得我们学业有成,才能为长大后报效国家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滴水能穿石,滴水还能成石柱,它给我们揭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积少能成多、堆沙能成塔。如果我们能到领悟这一点,并在以后的学习中加以实践,那么就受益不浅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天蓝色的彼岸。 主要内容是: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天蓝色的彼岸。在哪里,他碰到了一个叫阿瑟的幽灵,他们两个结伴偷偷留下了凡间,完成他们没有完成的事情……变成幽灵的他去了他的学校,看到了同学们,也看到了同学们为他种的树和贴在黑板上那满满的祝福,也知道了平日里和他是死对头的杰菲竟然那么想和他做好朋友,他被深深地感动了。阿瑟赶上了去往天蓝色彼岸的最后一班车,可哈里还是不愿回去,他回了家,看到了全家人为他伤心的样子,他坚定自己的信念,用自己坚定的信念来对平日里最不合的姐姐深深地道歉。他把一切做完后,踏上了彩虹桥,通往天蓝色的彼岸。 哈里因为在出门前对姐姐说了仇恨的话,在另一个世界一直处于抱歉和自责中,知道以特殊的方式说出了自己的抱歉,心灵才得以宁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如果你是哈里,就会感觉,或者是一件特别美好,特别快乐的事情。不要总以为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不要再死亡逼近的时候才懂得亲情的珍贵。 生命是珍贵的,是脆弱的,也是短暂的,珍惜在世界上的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学会在生的时候,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你不在了,但生活还在”生活不会因你而改变,不要自己总是把自己当做主角、世界的中心,地球不可能没了你就不转,“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也许当人们时刻意识到自己在今晚躺下,明天早晨再也起不来的时候,才会觉得生命如此珍贵。 这本书用诗一般的语言说出了很深刻的哲理,给我很深的启迪。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无意间看到了这本书,觉得书名好美——《爸爸的木朵》,觉得画面好温馨,目光一下子就被牵引住了,这本书共二十三副图,一副副图画是那么温馨、可爱。虽然是父亲画女儿,也同样让我这个妈妈喜爱和感叹。那躲进大花盆的顽皮、睡着时候踢过来的腿、跷着腿吃奶瓶的样子,都禁不住让我感叹,对每个父亲母亲来说,天下孩子都是一样的可爱啊!一样都是每个父母的心头肉。有一句话,它这样写道:“木朵,在你梦幻的旅程中,上一次回眸,你留在了我身边,我笑了;可再一次的回眸,会有个人把你带走,我一定会哭。” 这句话出自速写本子的《爸爸的木朵》,画的却是爸爸对女儿浓浓的爱意…… 《爸爸的木朵》是高级室内建筑师速写本子用画笔一笔一划地记录着女儿木朵成长历程的绘本。作者速写本子用速写画的方式把女儿木朵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表现出来,画出了木朵的可爱、木朵的调皮、木朵的求知欲和木朵生活中的小故事,赋予了绘画之后的人生感悟,温馨地表达了一位父亲对女儿含蓄、内敛却浓厚的爱。 有人说,天底下没有最好的爸爸,只有最疼爱女儿的父亲!父爱不仅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力量。《爸爸的木朵》画风温馨可爱,很萌很有爱,透着温暖人心的力量。那温暖的画面和简单的语言,都表达着缱绻的父爱,诠释着人们内心永不停止的温暖和美好的童年。在母亲节那天,木朵爸爸在速写画旁边写的是:“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这个称呼解释了什么叫牵挂,什么叫给了生命也给了家。妈妈们,快乐,健康!母亲是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如果可能,给你的妈妈一个深情的拥抱吧。每个妈妈都是美丽的,无论她仍旧年轻还是已然苍老。”看到这,已经成为人母的我,觉得好感动,想着,在母亲节的那天,给我的母亲一个拥抱,任何礼物都替代不了的拥抱。而在《初雪》那篇,木朵爸爸写的是:“冬天里的第一次,纷纷扬扬的都是惊喜。你终于可以在雪地里跑来跑去,咯吱咯吱,脚下的雪变矮了,手里的雪化没了,堆起的雪会笑了。记得爸爸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欣喜,却安静得出奇。”…… 木朵爸爸用他的一支画笔描绘着女儿木朵点滴的成长,有这样一个爸爸无疑是每个女儿最大的幸福。简单的漫画,寻常的生活,每一笔都是父亲对于女儿的浓浓爱意,每一个文字都是心手相连的幸福。看着这可爱的绘画,读着这温馨的语句,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虽然我的父亲没有木朵爸爸的巧手,不能把我的成长都画出来,但是他对我的爱意却一点也不会少,还记得我去上海读师范学校的点点滴滴,每个周五,爸爸会准时等在朱泾汽车站,无论多晚,父亲总是这样等着,周日,父亲总是带着烧好的我最喜欢吃的菜,送我坐上开往学校的车,三年如一日……我相信,每一个女儿都有一位爱着她的木朵爸爸,而每一位父亲也都有一位可爱的木朵……父爱如山! 记得前两天我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自行车,车旁一个爷爷陪着个三四岁的孙儿,在看蚂蚁。这个小孩子多象我家嫣然小时候那稚嫩的样子,还有那清脆的话语声。我笑了,走过去又忍不住回头看这爷俩。自从自己做了母亲,看所有的孩子更觉可亲可爱,也对自己的学生有了更浓的感情,真所谓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翻开《爸爸的木朵》,让我们一起感受浓浓的亲情和平凡的幸福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紧张的一学期终于结束了,迎来的便是炎热得不想出门的暑假,这正给了我一个看书的好机会,我读到一本书,是称为辫子姐姐的郁雨君写的《我和我骄傲的倔强》,只是书的封面就紧紧地吸引了我。 封面的右下方写着:不要一个人搁浅,自暴自弃对自己说我已被三振出局!将来有得是全垒打的机 会,你会震惊所有看轻你的人!这句话就告诉我: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会对的,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要你坚持不懈,不怕失败,抓住一切机会,勇于追求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书中写了上幼儿园的小初竟爬上雨润的床,老师告诉小初雨润是个男孩子,所以不能和他一张床,但她仍倔强的和雨润一张床。还有“娜娜全垒打”是书其中的一个篇章,最让我感动的是:虽然娜娜的生命最后怎么都逃不过被匆匆三振出局,但她却不想有人的人生因失去信心的被击溃而被三振出局,帮他找回自信,不管怎样挽留她都那么倔强,但又那么执着,在帮他找回自信后她只说了一句“对不起”。我佩服她的执着。 很纯真的年龄,不平凡的故事,给我一种穿透灵魂的感动。这些有光芒的成长故事里藏着梦想、快乐;藏着善良、勇敢;藏着浪漫、执着;藏着幸福,单纯。《我和我骄傲的倔强》让我学会了“倔强”,更多的是执着。2023-07-21 00:23:181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通过阅读《荒野的呼唤》我明白了,大自然的规则谁也不能打破,生存的技能只有实践才可以得到。大自然有美的一面,但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想要生存,就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定。下面是我精心为您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假期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 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群交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 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习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阅读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是啊,书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荒野的呼唤》就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犬,原本它住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工人曼纽尔卖到北方,厄运便接踵而至。每天被大胖子殴打,每天要走六十多里路,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在冰冷无情的雪地生活中,它明白了强者为王,学会了坚强,最后回到狼群,成了狼酋。 曾经,巴克也有一段苦涩的回忆:无数个夜晚,巴克在雪地中过夜;无数寒风刺骨的日子,巴克拉着雪橇艰难向前。在北方,巴克常常怀念南方的美好生活,可等待它的只有雪地中的一个小坑,但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为一名强者。 这多么让人震惊啊!厄运不但没有压垮巴克,反而使它越发坚强,让它懂得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要想在残酷的北方不被欺侮,就要变得强大,成为强者!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如果在困难面前,你退缩了,那等待你的就只有失败,如果你像巴克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适应,那么你也许就可以取得成功! 同学们,巴克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就连它都能克服重重困难,难道你不行吗?让我们牢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生存法则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2023-07-21 00:23:341
荒野的呼唤 读后感 100字即可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我读后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巴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小、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助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我喜欢这本书,他令我学会了许多。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我相信做任何事情都一定会成功的。2023-07-21 00:23:411
2022年读《荒野的呼唤》有感范文
在大家读过的众多书籍中,尤其喜爱哪一本呢!通过反复品读之后,那么是时候来写一篇 读后感 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读《荒野的呼唤》有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的参阅。 u2003u2003 2022年读《荒野的呼唤》有感范文 u2003u2003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u2003u2003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u2003u2003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u2003u2003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u2003u2003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u2003u2003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u2003u2003 2022年读《荒野的呼唤》有感范文 u2003u2003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的发出醒来的欢呼--题记。 u2003u2003巴克是一只贵族交犬,纵使它的父亲有多么的强壮,母亲是多么的机灵,从南方来的巴克始终不被人看好,从南方来的所有狗不是被咬死就是被冻死,更何况贵族马克一下变成了苦役巴克,但巴克,是例外,是传奇,是神话!是的,巴克不但生活了下去,还成为了出色的领头犬,加入了儿狼群,成为狼群之首。 u2003u2003是什么让巴克有这样的成就呢?是一层又一层的困境。困难是我们最好的导师,巴克在矮胖子血淋淋的棍棒下学会放下尊严;在与斯皮茨明争暗斗时学会隐忍;在四千八百多公里的狂奔中学会挣扎;在桑顿惨死的悲伤中学会放下和尊寻本心。 u2003u2003像巴克一样,我们也会在人生低谷中徘徊上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里,决不能被困难给打败,失败将一无所有。战胜它就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 u2003u2003或许你会抱怨上天待你的不会,让你的生活索然无味,给了你多少的困难,却并没有给你成功,但是你想一想你有没有越过困难呢?困难就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在熊熊大火中燃尽方可重生。人也一样,渡过了那层层困难,方可成功。 u2003u2003巴克不仅给予了我鼓励,也让我明白了人生哲理。 u2003u2003 2022年读《荒野的呼唤》有感范文 u2003u2003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u2003u2003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u2003u2003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u2003u2003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u2003u2003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u2003u2003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2023-07-21 00:24:421
荒野的呼唤第三章渎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暑假u2fa5,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 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讲了u2f00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u2f08的园丁助u2f3f曼 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u2f08,经历了许多磨 难。在第u2f00个主u2f08u2f3fu2fa5,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u2f6a兹杀 死,但最终学会了u2f63存的法则;第u2f06个主u2f08让他拖着 沉重的货物,u2f00u2f1du2f53跑了两千四百u2fa5;第三任主u2f08根 本不知道如何使u2f64狗,u2f83u2f30也很u2f46能,最后他和他们 的狗u2f00起掉进河u2fa5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 u2f08救了;第四任主u2f08和布克建u2f74了深厚的感情,布克 为主u2f08u2f74了好u2f0f件u2f24功,在主u2f08被杀害后,他替主u2f08 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u2f00群狼的头狼。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u2fb8先是布 克坚强的u2f63存能u2f12,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u2f00次u2f1c u2f00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 会也象u2f00个u2f24战场,u2f00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 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 魂。只有站站着的u2f08才能u2f63存下去。站着的u2f08应该让 u2f83u2f30站得更u2fbc,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u2fbc的u2f74 u2f9c点。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u2f08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u2f63活 u2fa5,只有他的第四任主u2f08和他建u2f74了深厚的感情,这 感情像u2f00根绳u2f26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u2fa5拉回来。他救 过主u2f08u2f00次命,替主u2f08u2f74过好u2f0f件u2f24功,在主u2f08被杀 害后,他u2f1c想u2f45设法替主u2f08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u2f08 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u2f45纪念主u2f08。相u2f50 之下,我们u2f08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第三点是u2f08的贪u2f3c。第u2f06个主u2f08因为贪u2f3c把布克他们 给卖了,第三个主u2f08因为贪u2f3c想得到u2fa6u2f26,穿过已经 开始融化的湖u2faf,结果掉进湖u2fa5淹死了,就连第四任 主u2f08也是因为贪u2f3c想多拿u2f00些多矿u2f6fu2f7d被u2f08杀害了。 贪u2f3c,真是u2f08致使的弱点。《荒野的呼唤》的确是u2f00本好书,是u2f00本能震撼u2f08u2f3c 的书,希望u2f24家u2f00定都要看u2f00看攒财富值买q币中,跪求采纳2023-07-21 00:24:501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4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巴克那种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深深让我感动。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一个动物,认真地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巴克是一条杂交狗,它本来在家里过着休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他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直至与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在这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它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充分表达了对“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巴克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只有思想,有感情,有欲望的狗,还有在险恶的环境中,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在面临种种压力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这里同样也说明了“适者生存”这一生存法则。人类生活中的你争我夺,而在动物界,最直接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弱者的状态发展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们同样也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最简单不过的是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适应这一切。利用发达的科技,去减少死亡率,损失率等等,做一些防护。以前我们是站在弱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我们受到无法想象的“重创”;到大禹治水的时候,我们已经慢慢改变了想法,站在强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损失减少了许多。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7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8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9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0 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一些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为“巴克”的遭遇而同情,也为它的坚强而感动。 书中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跟随着主人—大法官米勒一起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但是有一天,它被家里的雇佣卖掉了,从此它的生活发生了巨变,开始了苦难的历程。 书中有许多动人的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章—胜者为王。巴克终于击败了领头狗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它认真卖力地工作,也获得了主人的喜欢。但是旅程结束的时候,狗队被转让了,这次的旅程更加艰难,同伴戴夫终于因为疲劳而死去,巴克知道温暖的火炉,宽敞的书房,慈祥的主人,青青的牧场,身边的朋友,这一切都已经离它远去了。 巴克是顽强的,它遭遇了这么多的苦难,却没有倒下来,而是坚强面对,适应了艰难的生活环境,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想要的自由。通过阅读这篇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让自己不被淘汰,变得强大,就一定要有勇气和信心战胜艰难困苦。只有克服一切的艰难,你才会成为胜者之王,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们要学习巴克的勇气和智慧。它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它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要爱护动物,也许它会成为你忠实的朋友。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震撼人心的好书,希望大家有时间去阅读,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1 《荒野的呼唤》是以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为主人公的故事,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创作的小说。阅读了这部小说,我的内心深受触动。 《荒野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叫巴克的狗被别人偷去并拐卖到了荒野中当雪橇狗。从此,巴克就从一个被豢养的环境中走进了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为了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巴克慢慢地复苏了野性,并在不断地磨练中成长。后来,巴克被一个叫做约翰·桑顿的人从残暴的哈尔手中解救了出来,所以巴克决定一辈子对约翰·桑顿忠诚。但是,约翰·桑顿却被别人害死了。巴克对人类最后一点眷恋也随着约翰·桑顿的遇害而消失殆尽。最终,巴克在野性的呼唤下,走进了荒野中,回归到大自然。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血有肉的丰满世界,也可以感受到在荒野生存的不易。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巴克并没有被厄运所打倒,而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巴克也变得越来越强大,最终成为了胜利者。巴克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适者生存的规则,谁更加坚强,更加强大,那么谁就能够在大自然中存活,谁就是大自然的王者。 其实,我们的现实社会也跟大自然一样,我们若想要在社会上生存,谋求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够在诸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若是我们在遇到挫折的时候就退缩,就逃避,那么我们就永远都无法取得胜利的果实,迎接我们的就只有失败。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我们一定要像《荒野的呼唤》中的巴克一样克服困难,强大自身,牢牢记住“适者生存”这个法则,在残酷的竞争中坚持到底,取得胜利。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2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性格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欺负。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性格,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3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14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2023-07-21 00:24:561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 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今天,我阅览完了《荒野的呼唤》这篇动物小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美国最具特色的作家之一的杰克·伦敦所书。 收获甚多。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是某些人还把它卖掉,例如荒野的呼唤中的园丁的助手就因为没钱赌博把布克(法官的狗)给卖了,后来因为种种愿因,布克成为了狼王。 我想这人怎么这样喜欢金钱,就为了一点小钱就出卖狗,不过也就是因为园丁的助手把它卖了才让布克成为了狼王真是塞翁失马,必有后福啊。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它与《白牙》相反,讲述的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 *** 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 *** 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荒野的呼唤》读书笔记200字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2023-07-21 00:25:101
荒野的呼唤好词佳句摘抄
1.荒野的呼唤的好词好句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2.荒野的呼唤好词好句长一点 参考: 你的心中有光,你的世界就不会缺少光明,你的心中繁花似锦,你的内心就会鲜花盛开,你顽强拼搏,你的青春就永不会褪色。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 要么战胜对方,要么被对方制服;而怜悯便是一种软弱。 他具有忠诚与献身的精神,也具有野性与狡猾的一面。 要么取得支配权,要么被支配。仁慈是懦弱的表现,仁慈不存在于原始生活之中。仁慈会被误解为恐惧,一旦被误解就会导致死亡。 插手傻瓜的事是很傻的,世界多两三个少两三个傻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爱情不是游戏,简单与复杂,都不能去测试。用心就好。 3.求荒野的呼唤的好词好句号段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4.野性的呼唤好句和它的赏析,不要太长了,急 良知是诗才的躯体,幻想是他的衣衫,想象则是《野性的呼唤》 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 。 它一边走一边嚎叫,浑身的皮毛闪闪发亮,湖底的黄金闪烁着光芒。巴克这时的样子也确实像个魔鬼。它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只是毫无理智地对那群印第安人紧追不舍。在他们穿过树林时一阵暴风雪般的撕、抓、咬,把他们一个又一个地迅速扑倒。 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条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呼唤凄厉的诗行。 《荒野的呼唤》赏析: 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供参考。 5.荒野的呼唤美文摘抄加赏析、、、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6.荒野的呼唤美文摘抄加赏析、、、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 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 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 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 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 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 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 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7.荒野的呼唤佳句有哪些,5句就行,拜托了 1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2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3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4 从马路通到这幢府邸,有几条碎石铺成的车道,车道蜿蜒曲折地穿过几片大草地,沿路有枝条交错着高大的白杨树萌蔽着。 5 他的父亲爱尔莫、一条圣贝纳种的大狗,曾经是大法官形影不离的伴侣,布克很有希望,继承先父的仪表。 8.荒野的呼唤中最令人难忘的段落 布克并不看报,否则他会知道要出乱子了,那可不但会影响他,而且会影响所有从普吉特海峡到圣迪戈沿海的每条健壮的长毛狗。 因为在北极黑暗里探索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金属,又因为轮船和运输公司把这种发现大吹大擂,成千上万的人都奔到北国。这些人需要狗,而他们所需要的是长着强壮的筋肉能做苦工和长着茸毛能防御冰雪的大狗。 布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山谷的一所大宅府里。那地方据说是米勒大法官的府邸。 它远离大路,被树木半遮半掩着,从树缝里可以隐隐约约看见它四周的宽敞阴凉的走廊。从马路通到这幢府邸,有几条碎石铺成的车道,车道蜿蜒曲折地穿过几片大草地,沿路有枝条交错着的高大的白杨树荫蔽着。 房后比前面还要宽敞。那里有几间大马厩,上打的马夫们和仆人们在高谈阔论,有几排爬满了葡萄藤的仆人住的房子,有一大串望不到尽头的整齐的下房,有几排长长的葡萄架,有几处绿油油的牧场、果园和种草莓的田圃。 再就是喷水井上的抽水机,和一口水泥的池塘,那是米勒大法官的孩子们早晨人浴和在炎热的下午乘凉的地方。 9.荒野的呼唤中最令人难忘的段落 布克并不看报,否则他会知道要出乱子了,那可不但会影响他,而且会影响所有从普吉特海峡到圣迪戈沿海的每条健壮的长毛狗。因为在北极黑暗里探索的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金属,又因为轮船和运输公司把这种发现大吹大擂,成千上万的人都奔到北国。这些人需要狗,而他们所需要的是长着强壮的筋肉能做苦工和长 着茸毛能防御冰雪的大狗。 布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山谷的一所大宅府里。那地方据说是米勒大法官的府邸。它远离大路,被树木半遮半掩着,从树缝里可以隐隐约约看见它四周的宽敞阴凉的走廊。从马路通到这幢府邸,有几条碎石铺成的车道,车道蜿蜒曲折地穿过几片大草地,沿路有枝条交错着的高大的白杨树荫蔽着。房后比前面还要宽敞。那里有几间大马厩,上打的马夫们和仆人们在高谈阔论,有几排爬满了葡萄藤的仆人住的房子,有一大串望不到尽头的整齐的下房,有几排长长的葡萄架,有几处绿油油的牧场、果园和种草莓的田圃。再就是喷水井上的抽水机,和一口水泥的池塘,那是米勒大法官的孩子们早晨人浴和在炎热的下午乘凉的地方。2023-07-21 00:25:181
荒野的呼唤佳句摘抄
1. 荒野的呼唤好词好句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百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度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知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道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回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答了。 2. 《荒野的呼唤》好词好句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7a64e59b9ee7ad9431333337383233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 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 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 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 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 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 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 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3. 求荒野的呼唤的好词好句号段 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 4. 荒野的呼唤美文摘抄加赏析、、、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5. 荒野的呼唤的好词好句 好词: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好句: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好段: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 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6. 荒野的呼唤好词好句长一点 参考: 你的心中有光,你的世界就不会缺少光明,你的心中繁花似锦,你的内心就会鲜花盛开,你顽强拼搏,你的青春就永不会褪色。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 要么战胜对方,要么被对方制服;而怜悯便是一种软弱。 他具有忠诚与献身的精神,也具有野性与狡猾的一面。 要么取得支配权,要么被支配。仁慈是懦弱的表现,仁慈不存在于原始生活之中。仁慈会被误解为恐惧,一旦被误解就会导致死亡。 插手傻瓜的事是很傻的,世界多两三个少两三个傻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爱情不是游戏,简单与复杂,都不能去测试。用心就好。 7. 荒野的呼唤 知识点摘录 生存法则——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这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8. 野性的呼唤好句和赏析,不要太长,谢谢各位 1 each muscle, every fiber, every cell, was tired, tired numb 2 these illusions often emerge in the eyes of buck, and they are intertwined, and still deep in the forest the call of the ring. 3 a hear this voice, buck became restless, the in the mind is filled with the desire to understand 4 night came, and a full moon rises from the top of the tree to hang in the air, as in this piece of land, to the outside is shrouded in dark BaiGuangLi. 1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纤维,每一个细胞,都累了,累麻木了 2这些幻象经常浮现在布克眼前,与它们纠缠在一起的,还有依然在森林深处回荡的呼唤。 3一听到这声音,布克就变得躁动不安,心里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欲望 4夜晚来临了,一轮满月从树顶升起挂在空中,照在这片土地上,到外都笼罩在幽暗的白光里。 9. 野性的呼唤好句和它的赏析,不要太长了,急 良知是诗才的躯体,幻想是他的衣衫,想象则是《野性的呼唤》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 。 它一边走一边嚎叫,浑身的皮毛闪闪发亮,湖底的黄金闪烁着光芒。巴克这时的样子也确实像个魔鬼。 它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只是毫无理智地对那群印第安人紧追不舍。在他们穿过树林时一阵暴风雪般的撕、抓、咬,把他们一个又一个地迅速扑倒。 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条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呼唤凄厉的诗行。 《荒野的呼唤》赏析: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 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 后来,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5663565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 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 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 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供参考。 10. 荒野的呼唤佳句有哪些,5句就行,拜托了 1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2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3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4 从马路通到这幢府邸,有几条碎石铺成的车道,车道蜿蜒曲折地穿过几片大草地,沿路有枝条交错着高大的白杨树萌蔽着。 5 他的父亲爱尔莫、一条圣贝纳种的大狗,曾经是大法官形影不离的伴侣,布克很有希望,继承先父的仪表。2023-07-21 00:25:241
名著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名著读后感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感 1 “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因为他不能使我屈服” 这句名言出自贝多芬,贝多芬拥有作为一个音乐家所受到的最沉重的打击——耳聋,但他在他失聪后继续他的创作,最终为世人留下了其乐创作生涯的峰和总结的作品——《第九交响曲》。 不只有贝多芬,还有19世纪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海伦凯勒,华罗庚和霍金。他们哪一个不是身残坚志,你说他们是名人,汶川大地震,一名女舞蹈家家人身亡,自己双腿残废,她觉得这是上天让她活着,于是,她患上假肢为更多的人跳舞。 如果我们没有残疾人的努力,就是一个无用的人,对社会毫无奉献,那又有什么用呢? 名著读后感 2 读《三国演义》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人物生动,形象,鲜明。而且我也有许多喜欢的人物,如:袁术,袁绍,刘备,关羽……但在众人里面我最喜欢的就要数诸葛亮了! 诸葛亮被称为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它的“才”“学”“识”都被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也尽忠于蜀汉,为刘备出谋献计,能做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立下不少战功!最后又献身于统一大业中。“受任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他也成为了悲剧人物。但他却发明了木牛流马等许多至今人们也没有解开的伟大发明! 《三国演义》的确是一本好书大家一定要细细品味里面的内容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的! 名著读后感 3 这个假期里,我看了三本著名的书,分别是《爱的教育》、《励志勤学》、《汪汪先生》。 读了《爱的教育》,我从中获得了许多启发,书中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和那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也深深的感动了我。 看了《励志勤学》,我明白了长大要做一个有用的人,就必需从小做到勤奋好学、勤学苦练,还要具备“悬梁刺股”的精神和“愚公移山”的决心。 《汪汪先生》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小说,这本书非常有趣,作者把一只流浪狗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先生,常常引得我捧腹大笑,想象力真够丰富的。 书真像是我们的老师,她总是在教我懂得更多的知识;书更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我没有小伙伴时,他会带我去一个个神奇又美丽的地方,当我心里委屈不高兴时,他会给我讲一个个诙谐有趣的故事,逗我哈哈直乐。 名著读后感 4 这个星期我用了五天的时间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当我读完这本教育大家如何做人的好书,我深有所感。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这本书是经过一个小学生的日记的形式反映了社会各阶层的人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生活情况已与他们对各种事物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情感与不同的处置办法,它是经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述,使人感到人类多么需要相互帮忙,相互关心,相互理解! 里面有很多作者的小伙伴,他们是可爱讲道理的小孩虽然有些贫穷,有些富有,有些残疾,有些学习落后,但作者他从不计较,与他们玩得高兴,学得欢乐,并从高兴和欢乐中得到了教育,《爱的教育》这本书塑造出一个个貌似渺小却并不平凡的人物:小石匠,小铁匠,卖炭人的儿子,少年鼓手等等,这部分平凡的人物在很多感人事件,在我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强烈的感情。 爱,像空气,每一天在大家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大家忽视。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 名著读后感 5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终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之后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终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明白了:在自然环境下仅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明白,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本事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终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名著读后感 6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就是《水浒传》了。 水浒传主要讲了那个时代奸臣当道,人民困苦,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历经了磨难,聚义在梁山水泊,后来,受到朝廷招安,南征北战,最后受到重用,被奸臣所害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看水浒传,是因为作者把里面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里面的好汉忠心耿耿。好汉中,我最佩服“及时雨”宋江,因为他曾经是一个官员,文笔精通,他了解百姓的疾苦,为人豪爽大方、小心谨慎,有正义感,处理问题考虑比较周全。宋江是一位仗义英雄,有才能,关怀兄弟,仗义疏财,有号召力。 宋江在晁盖死后把聚义厅改成忠义堂,招安后,他将替天行道改成顺天护国,他也由起义军领袖变为顺臣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书,我知道了:只要齐心协力,就能克服困难。 名著读后感 7 封建社会人们渴望安定富足的生活,但是连年的战乱让人民这点最基本的愿望也不能达到,陶渊明的这篇短文,虽说真实性有待商榷,但是他笔下的人物个个生活怡然自得,幸福美满,周围景色秀美醉人,确是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作者对这种生活的向往之情,也在侧面对但是的社会现实进行了抨击。 时至今日,我们虽然没有了战乱的纷扰,但“桃花源”的这种生活却看似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讲求和谐社会,但是纵观现在的社会,不平等的现象还存在,官员权力寻租的情况屡见不鲜,国家虽然在制度上保证了民生,但是在某些方面却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所以要达到陶渊明的理想社会状态,我们的路还很长。 名著读后感 8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读后感《初中名著读后感(one)》。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 名著读后感 9 今天我读了红楼梦的第二回,在这一篇文章里,有一段是我印象很深刻。 这一段主要讲的是凤姐来到了贾府,穿着身份华丽,黛玉是初次见到凤姐,不知该怎样称呼,探春几个姐妹告诉她那是琏嫂子,就是大舅母的儿媳妇,叫王熙凤,大家都叫他凤姐。 读完这一段我收获了一些句子: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缎窄褙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卓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凤娇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从这一段中我感到凤姐一定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她让人使人有一种很富贵的感觉。我还知道了以后我们要写人的文章时,可以运用这一段的好词好句,文章一定会变得更生动形象! 名著读后感 10 寒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故事书。故事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了千辛万苦,战胜了许多妖魔鬼怪,终于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 故事中的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不动脑,没主见,妖怪的.话他也听,好多次被妖怪抓去,都是他三个徒弟救了他。孙悟空机智勇敢,会七十二变,有一根非常历害的金箍棒,一双火眼金睛,许多妖魔鬼怪听到他的名字,都吓得缩成一团。沙僧非常老实、猪八戒好吃懒做,他们遇到事情都不愿动脑筋,但他们都有正义感,对师傅很忠心,师傅有危险,他们会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师傅。要是他们遇到事情,能多动动脑子就好了。 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四个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神通广大,聪明,爱动脑子,不怕困难,喜欢帮助别人、能分辨好人与坏人,很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做事情的时候,要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 名著读后感 11 这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个斩妖除魔的故事。齐天大圣孙悟空和唐僧师徒一起去西天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磨难。但唐僧师徒勇往直前,把妖魔清理得一干二净。他们挺而走险,帮助了各个国家。最后,他们师徒四人修成正果,各加了官职。 齐天大圣孙悟空一路除妖有功,遇见妖魔毫不留情。只要有妖魔,二话不说,先除妖怪。而猪八戒、沙僧也有除妖之功。他们二人一起帮助孙悟空打妖怪。八戒是个什么也相信的人,也是个懒人。悟空经常欺骗他,他也不敢跟师傅说。唐僧非常爱帮人,其实那是妖精,只是唐僧不知道而已。最后唐僧升职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因此为斗战胜佛。猪八戒和沙僧各升职为净坛使者和金身罗汉。 从这个故事我体会到:要助人为乐,帮助他人;一个人不能只看外表,要看他的心灵。 名著读后感 12 读了三国演义后,我觉得最吸引我的地方是空城计了。 当时诸葛亮把兵将们都派出去打仗了,这事让司马懿知道了,便带上十万精兵向西城进攻。这时众官员吓得面色如土,不知怎么办才好,而诸葛亮先是一惊,心想此时此刻西城只有二千五百士兵和一些文官,但是诸葛亮马上镇定下来下令说:“把旗子全部收齐,把城门打开,每个城门都用二十个老兵办成老百姓扫大街。”诸葛亮吩咐完之后,临危不乱的带着书童登上城楼弹琴、饮酒。司马懿带领十万精兵来到城下,看到诸葛亮高坐城头弹琴、饮酒、城门大开,几十个老百姓扫大街,不禁疑心大起,害怕中了埋伏,赶紧撤退。就这样诸葛亮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的十万精兵。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临危不乱,充分的分析、了解对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今后我在学习、生活当中遇到问题,也应该充分运用智慧将各种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名著读后感 13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名著读后感 1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讲了许多故事有:灰姑娘、白雪公主、大姆指汤姆等等,我觉得非常好看。 白雪公主讲了白雪公主最后和王子结婚,我脑里有许多幻想,我会想白雪公主和王结婚后其它人不会嫉妒吗?我觉得我己经进入了这个故事里了,我变成了白雪公主的一个朋友,我非常嫉妒白雪公主,然后我又开始幻想。 再比如说“指姆姑娘”这个故事后来指姆姑娘和一个长翅膀的王子结婚后,我然后想声蛙王子会不会带走指姆姑娘呢?后来我又想指姻姑娘会不会有危险呢?长翅膀的王子会怎样救指姆姑娘呢?我脑子里全是问题。 读完后,我幻想的就跟写故事一样多!那么有趣!我真得非常喜欢看《格林童话》这本书啊! 名著读后感 15 《三十六计》是根据中国古代卓越的军事思想和丰富的战斗经验总结而成的一部智谋全书,精炼概括了中国历代智慧谋略的全部精华。全书按计谋顺序排列,共分六套计谋,即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和败战计。每套计谋又分为六个计策,共三十六计。本书以智谋故事的形式再理由“三十六”计推演出来的刚柔,奇正,进退,攻守,彼己,主客,劳逸的兵法精髓,使读者充分领略古为今用的大智慧。 我最喜欢的就是第三套攻战计中的第十四计——借尸还魂。借尸还魂是指在恰当的时机利用和支配那些没有的或者是自身不能有所作为的人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借尸还魂的关键在于要把握时机,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要善于发现“无用之人”的“有用之处”。而诸葛亮就用了这一计使司马懿被吓得魂飞魄散,马上撤退,直到回到安全地带才打起白幡。2023-07-21 00:25:331
求两篇500字左右的名著读后感,急需。谢谢,谢谢。
给你两篇我自己写的。不过都有两三千字,你自己节选。文学名著赏析 ——浅析《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留给后世一部不朽的名作。杰克·伦敦出生于贫民窟,家境糟糕之极,早年放浪形骸,生活十分堕落。所幸消极的生活并没有泯灭文坛巨星的升起,抛弃了偷盗、抢劫和流浪的罪恶过往,杰克选择用写作镌刻辉煌的人生。除开长期与流氓地痞为伍的日子,四十年短暂生命从他落笔的那一瞬间开始辉煌。他拼命地创作,为了创造收入,后期的著作不乏一些粗制滥造品。“不以一眚掩大德”,世人仍然承认他惊人的才华。他那狂野阳刚的文风使丈夫气概重塑,平实朴素的笔法使男子汉不再是虚无缥缈的概念。 杰克曾经说过,因而,要对《野性的呼唤》(以下简称《野》)有更深层的领会,就不能不对他的写作风格有所了解。有人说,在杰克出书之前,美国文学都是给女士看的,没有能反映男子气概的作品。大多数文学作品都有自己的读者群,但杰克的作品是属于全体人类的。不论是青年老人,妇女小孩,都很适宜看他的书。他那热情洋溢,好似沸腾钢水一样的语言,就连深居简出的大家闺秀也会忍不住关上大门拉上窗帘找机会偷偷地欣赏。细致入微的场景描写就好比原始森林般密不透风,情节之周到就像新打造的铁桶一般滴水不漏。他有的是火热的激情和敏锐的观察力,那些荡气回肠的文字就像要洞穿人性似的。美国从俄国购得阿拉斯加州之初,并没有重视这毗连北冰洋的冷冰之原。辽阔的土地上从来不缺乏贫瘠和荒芜。一切都和平常,直到金矿的发现。淘金者的疯狂涌入极大地刺激了阿拉斯加的发展。人性的贪婪使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收到了冲击,其间的纠葛斗争已不可能用任何载体承接。这一切在1898年达到了顶峰。巴克的故事,就是在这样轰轰烈烈的淘金浪潮下展开的。巴克本来居住在温暖舒适的南方,它主人米勒法官的庄园豪宅里过着尊贵闲散的生活。由于淘金者继续大量雪橇狗,巴克被见利忘义的园丁捉住偷偷卖掉了。从此巴克走上了孤立无援、颠沛流离的生活。巴克在严酷的驯服过程中学习着生命和自然的法则。它努力理解棍棒与獠牙支配下的公正的含义。在狗群中,巴克运用天赋的机警和坚忍,竭力和人畜斗智斗勇,很难用语言确切形容它漫长的付出。在开篇作者就告诉我们,巴克是天生的“王”,当它最终当上领头狗时,这句话得到了验证。我们不知道,这些只不过是日后巴克登上狼王宝座的前奏。几经转手,巴克迎来了最后一任主人桑顿。桑顿把巴克从劳役和棍棒中解救出来,巴克用绝对的忠诚和爱回报主人。桑顿不幸惨死之后,巴克感到对人类最后的梦也幻灭了,于是,它响应了旅途中多次听到的野性呼唤,走向了荒原。《野》篇幅不长,但是细细品味需要时间的积累。杰克·伦敦通常被认为是现实主义作家,而本书的主人公却是一条狗,它复杂的性格逼似人类,这本身就隐隐然带有浪漫主义的情怀。值得深思的是,在如此通灵、世故的狗的面前,人类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无耻、贪婪和两面三刀。例如巴克被卖掉的时候,有这样的对话:“我这次才弄了五十只,”他愤愤不平地:“还赚不到一千块钱。”他的手包着一块露血的手帕,右边的裤腿从膝盖以下全被撕破了。“别的那些笨蛋们都弄了多少?”看大厅的人问。“一百只。都是最便宜的价格。来,这么帮帮我。”“这只能值一百五,”看大门的人大声地说:“它值,要不我就是个鳖。”低俗的对话很符合猥琐贪婪的贩狗者的身份,作者即使是在写这条贵族狗的沦落时语言也还是平静的。如此赤裸裸的罪恶出自对金钱最原始的渴望,理应遭受锋锐的揭露。他好像并没有掺杂个人情感在内,朴实无华的语句就像竹子一样瘦削,像史书一样严谨。但是,冷眼旁观的视角并没有阻碍灼热的焦急情感的宣泄,后续对巴克感受的叙述正说明了这一点。和这种显在的恶行相比,人类隐藏的罪恶则更可怕。联想到生活实际,人类早就把追名逐利合法化,合理化,合乎道德化。《野》也可以说对后来出现的现代人道主义给予讽刺性的预测,或者说是预测性的讽刺。作者以狗的命运烛照出了人世的黑暗和险恶,以“狗道”反思“人道”,以“狗道主义”完成了对人道主义的批判。不禁令人想起了迟子建的小说——《穿过云层的晴朗》。这篇小说的魅力同样来自于一条狗——阿黄九死一生的传奇性经历,以及它对这种经历抒情性的回忆、过滤和净化。作者对巴克表现出狂热的宠爱,使任何描写巴克之外的文段都被压缩到了最低。但是必要的写景是不可少的:严寒仿佛冻结了大自然的心脏。古老荒野的欲望在升腾,挣脱习俗的束缚;再一次从她冬日的长眠中唤醒不驯的旋律......在苍白的月光或者朦胧的北冰光下,它那巨大的身影高高跃于狼群之上,声音宏亮地高唱着世界之初的一支歌——野性之歌。巴克感到眼前的情景很熟悉,恍惚想起了一切——白色的树林,白色的大地,白色的月光和喋血浴血的恶战。在一片白色中笼罩着可怕的平静。空气死了一般凝固——一切都停止了运动,连树叶都一动不动。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真正一点不错。景语不多见,却很能形容出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苍劲雄浑。浪漫主义细腻生动的笔触和现实主义冷峻硬朗的文风相得益彰,作者成功地将两者共冶一炉。在巴克初到北国之时,追逐雪兔的场景尤为精彩:巴克的身体紧檫着雪地,急切地呜叫着,优美的身躯在苍白的月光下闪电一般向前跳跃……它率领狗群,发出古老的狼嗥……它被生命的汹涌、生存的潮汐所左右;每一块肌肉,每一条肌腱,都被那种完美无缺的快乐支配了。那阵快乐是建立在除死亡之外的一切事情之上的,它散发出光芒,滋生壮大,在动态中体现出来,在繁星下欢跃飞奔,在静止的死亡面具上舞蹈。需要说明的是,我阅读了中英两个版本的《野》。英文版中一直使用he来称呼Buck(巴克)。若不是还有桑顿那样的人存在,这种拟人化的处理只怕会让巴克心存不满。这一段字字句句洋溢着活力,表现的是巴克对新生活的渴望。两个生命用最自然的较量诠释了竞争。有意思的是,遭到拐卖(姑且用这个词)的狗应该用余生书写堕落史,这样全书的格调就是消沉的,灰暗的。恰恰相反,全书处处都强调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哪怕是屈服于棍棒之下,那也不过是为了求生而被迫让步。随处可见的抒情的感伤叙述,把残酷改写为一种笼罩性的精神氛围和精神背景,占据小说主体的仍是平常生活,是一条雪橇狗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况。所有情况的发生时水到渠成的,这就使情节的发展不出现“匠气”,结构自然而妥帖。其实,残酷并不需要用声嘶力竭的呐喊和展览,自幼饱受欺凌并随波逐流趋于堕落的杰克·伦敦尤其有发言权。他本来可以用很轻灵的语调化解的。但是他没有。借助于作者深厚的阅历,《野》对感伤的基调、冰原的风景、世俗的人生、冒险生活的激情的互渗和融合,使小说获得了强烈的情感力量和艺术力量。层出不穷的心理描写使读者能得到极致的阅读快感,巴克对局势的掌握、情形的分析,就好像法典般准确:这种适应性最大限度地调整着它的能力,以适应这种变化着的环境。缺少这种适应性将意味着快速和可怕的死亡。这也进一步表明了:它那生来就有的、自然的、本质上的道义,那种徒有虚名却妨碍事情的东西,在残酷的生存斗争中正一点一点地消失。这东西在南方,在爱和友谊的法律下,要赢得别人的好感和尊敬是足够了,但是在这里,在北方,在大棒和狗牙的法律下,不管是谁,要是把这些东西也当回事,那它就是个傻瓜。许多对文学作品的评价都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炒作,一般模式是:天花乱坠,妄下雌黄,好话说尽,空洞无物。但是,《野》似乎是不需要炒作的。它没有丝毫做作和夸饰,批判热情也没有被弃置一旁。就其本性来说,它深得小说精髓,乃是一种让人觉得平易可亲的叙事艺术,朴素和诚恳则是它的基本特点。杰克·伦敦最大限度地运用小说家享有的想象和虚构的特权,但是故事架构浑然天成,纯乎是巴克所见所闻,所历所感。这些情节就像泉水一样难以遏制,翻腾着喷涌而出。有狗和人的斗争,狗和狗的斗争,人和人的斗争,还有人、狗和自然的斗争,在多次阅读经历之后仍不能想见俯拾即是的斗争情节有什么缺失或漏洞,可谓难得。更难能的是,这些情节都能以高超老练的叙事手段展开,此起彼伏,接二连三地冲击着读者的心,以一个稳健、上升的态势不断给人以新的审美期待。越到后面,巴克的形象就越丰满,后续的情节不仅再次佐证了读者对它性格的归纳总结,又是读者发现它新锻炼出来的性格的依据。在平易的笔法中能见奇诡,在平静的生活中能起波澜,这本来就是小说家追求的一种高度。久而久之,你不会觉得巴克只是杜撰,而是一条真正的、有血有肉的狗,它有资格成为文学史上一个永生的形象,一段不朽的传奇。文学名作赏析 — —对《浮士德》的简单分析 《浮士德》是德国伟大诗人约翰·沃尔夫冈·封·歌德(1749-1832)的代表作。作为世界文坛的杰出代表,歌德在文学、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领域均具有卓越成就。要着手分析《浮士德》的内容主旨和思想意境,就必须先了解作者生平、创作动机和时代背景。歌德出生于德国法兰克福的一个富裕的市民家庭。青年时期先后在莱比锡大学和斯特拉斯堡大学学习,研究过法学和哲学,受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思想的影响。但他始终爱好文艺和自然科学,不断地写了充满青春活力和生活气息的优美抒情诗,如《五月之歌》、《野玫瑰》、《欢迎与别离》以及政治讽刺诗《跳蚤之歌》等作品。他还是狂飙运动的主将,作品的字里行间充满了突进的反叛精神。到了生命的晚期,他还以旺盛无比的精力在文坛上披荆斩棘,大刀阔斧为德国文学开辟前进的坦途。我开始阅读歌德,是从他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开始的。自是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歌德的作品。为了写作《浮士德》,歌德前后用了六十年:《浮》的第一部完成于1808年法军入侵之际,第二部则完成于1831年8月31日,这时他已是83岁的耄耋老人,文坛的嚄唶宿将。这部长达一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行的不朽诗剧,就像刚锻炼过的钢铁一样还散发着灼人的气浪。它以德国民间传说为题材,以文艺复兴以来的德国和欧洲社会为背景,写一个新兴资产阶级先进知识分子不满现实,竭力探索人生意义和社会理想的生活道路。主人公浮士德(Faust)是德国传说中的占星师(或巫师),据说为了换取知识经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后世对这段传说进行了反复的加工和演绎,一直到歌德将它塑造成永恒的传奇。在他的笔下,是上帝和魔鬼墨菲斯托定下赌约,试验浮士德是否会沉沦于欲望的不到满足而引发的苦恼和绝望之中。出于绝对的自信,墨菲斯托下凡去引诱浮士德。后者正准备用毒酒结束自己的生命,魔鬼许下难以抗拒的诺言,诱使浮士德胆大包天地把灵魂抵押给他,作为交换,魔鬼要满足浮士德的一切要求。如果有一天浮士德认为自己得到了满足,那么魔鬼就会攫取他的灵魂。于是墨菲斯托使用魔法,让浮士德有了一番奇特的经历,他尝过了爱情的欢乐与辛酸,在治理国家中显过身手,在沙场上立过奇功,又想在一片沙滩上建立起人间乐园……就在他沉醉在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中时,情不自禁言道,那时自己将得到满足。这样,魔鬼就将收去他灵魂,就在这时,天使赶来,挽救了浮士德的灵魂。全书的聚焦在浮士德的五大追求上面:追求知识,他满腹经纶,却于事无补;追求爱情,爱情被保守思想和封建礼法扼杀;政治追求,为封建王朝服务,却因爱上海伦而葬送自己的前程;追求艺术,追求古典美,也以幻灭告终;社会理想追求,围海造地,建造人间乐园,却在呐喊中倒地而死。 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更迭期的各种冲突: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因循与追求,强烈的悲剧气氛使有魔鬼助阵之时也难免伤人害己,没有圆满达成目的。例如,墨菲斯托用魔女引诱浮士德喝下药汤,青春焕发的浮士德被街头偶遇的少女玛甘泪迷得神魂颠倒,他指示魔鬼帮自己获取少女的爱情。魔鬼做到了。之后,听从浮士德的计策,玛甘泪误杀了自己的母亲,浮士德又在决斗中杀死了玛甘泪的哥哥。 罪孽深重的玛甘泪下狱了,浮士德被魔鬼带离。也许是因为使用了不公正的手段,他追求的爱情就这样夭折在罪恶里。历年来的文学评论者们对《浮士德》都持肯定态度,歌德从来不缺乏鲜花和掌声。由于时间的限制,我匆匆地阅完全书,在关键场景上反复阅读,得到了一些新的见解。拙意以为,魔鬼墨菲斯托才是受害者。在一片对上帝的颂扬声中,只有他公然指责人世间的混浊丑恶,反对对上帝的阿谀,并且跟上帝打赌人性的贪婪。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使浮士德喊出“这一切都美呀,请你留住”。他本应获得赌赛的胜利,却被上帝派遣来的天使将奖品带走。上帝又耍了一回赖。在我看来,人性的缺失发自内心,受魔鬼引诱之说均属虚妄。魔鬼只是助纣为孽,煽风点火,在不违反约定的前提下,他没有超过自己权限,充分运用了比赛规则赋予自身的权利。反观浮士德,他玩弄了阿甘玛丽,偷欢了海伦,协助国王作战,获得了海边的一块封地,准备实施围海造田赐福于民的宏伟计划时,瞎眼的他把墨菲斯托召人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误认为是他那宏伟计划开始实施时而发出的呼喊。他到了崩坏的边缘之际也没有忘记追求。在某种层面上讲,“人类不断进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和“永无止境的贪婪”差别不大,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而已。"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到临死,他就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如果从阴暗面来观察,浮士德追求爱情、名望,都靠支配魔鬼来达成愿望。目的的高尚不能遮掩手段的阴险。他年纪虽然逐渐增大,但这贪婪之心毫不衰减。当他发现围海造田这一最美的宏愿得以实现时,就禁不住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想把它留住。“占有最美的事物,得遂自己心愿。”我觉得这正是人性贪婪无厌的最大最有力的证据。毕竟是中世纪的书斋里走出来的,浮士德身上仍有明显的旧的痕迹。他的性格充满矛盾,正如他自我解剖道:“有两种精神寓于我的心胸”,一个“执着尘世”,“沉溺于爱欲之中”;一个则要“超离凡尘”,“向那崇高的精神境界飞升”。向崇高的境界飞升无疑是他主导的方面,但他那“沉溺于爱欲”,亦即贪图眼前的享受,以至不惜与宫廷同流合污,去干镇压起义的勾当。这充分反映了他身上那渺小的、庸人习气的一面。正是存在着这一面,那善良、纯洁的玛甘泪及其一家成了他的牺牲品。浮士德身上的这些阴暗面,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固有缺点,预示着这个阶级必然走向反面,而与劳动人民尖锐对立。歌德说过,蛇是经常通过蜕皮成长的。人也是通过不断的毁灭获得不断的新生。因此有了他笔下主人公的无数次失败。屡战屡败而又屡败屡战,作者也许是通过倒而后起的主人公不屈不挠的精神来刺激当时奢靡温软的文坛,甚至是整个社会。在浮士德波澜壮阔的一生中,渴望是原动力,传奇是主旋律。可以认为,魔鬼也充任了作者的传声筒,与其说是魔鬼亲眼见到宫廷的黑暗腐败,不如说是歌德借反面人物之口讽刺了当时的上层建筑。“善良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原文如此,世事亦如此。神助自助者,其实,真正拯救自己的是自己永无消歇的追求。回归正统的观赏角度,浮士德历经美与艺术的激情和幻灭之后,逐渐步入社会实践。他填海创立理想国的愿望,不是为了骗取声名,而是要经世济民。“在任何瞬间,我都不得满足。”“以为自己可以超越到云层之上的人是蠢汉。这世界我已经洞察了,我不再有超越尘世成为神的欲念。”“这世界对追求理想的人并不沈默。”“我要坚定生活在尘世间。” 他渐渐走上作者预设的正轨。朴实的愿望才能诉说刚刚领会到的谦卑。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待本作,书中随处可见的经典句子会让人深度痴迷于歌德营造的浪漫气氛之中。他移山倒海,拉来国王公卿、美女俊男作为浮士德活动舞台的陪衬。内容庞杂,用典极多,象征纷繁,使作品艰深隐晦,令一般读者为难。尤其是第二部,浮士德的形象有抽象化、概念化的倾向,给一般读者的阅读和理解造成了较大的困难。基本结构形式是戏中戏:大悲剧套着许多个小悲剧,而圆熟老练的处理又使情节推动不致显得突兀。歌德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第一部以现实主义为主,第二部则以浪漫主义为主。神话、传说、幻想等交织在一起,组成多彩的色调,以映衬宏大多变的叙事场景。人物既是典型性格的矛盾体,又是哲学观念的化身,互相形成鲜明的对比。语言富于变化,讽刺、嬉谑、严肃或诙谐的语调就像极光一样闪烁不定。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这部巨著是一座丰富的精神宝库。2023-07-21 00:25:442
《快乐王子》英文读后感
<<The Happy Prince>> Shensui is an idea, moving tales of spirits. In order to save the less fortunate: the suffering of children, the poor people. “The Happy Prince“ gave up his sword on the C Ruby, who‘s gold and sapphire inlaid eyes. His color more and more bleak, but the feeling is more noble. The Flying Swallow another article, the protagonist: it pure, lively, warm, kind-hearted, but also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ldren. The Happy Prince in the spirit of self-sacrifice inspired to become fortunate for the messenger of happiness. It is also the last to die happy, like Prince: a kind of tragic beauty. This fairy tale prince expressed his pleasure in good faith to praise the face of life care has been much praise. Also expressed sympathy for the people of the lower classes, which have a clear-cut positive realism. Although the full text of the show‘s sad and dreary tone, but also nipping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2023-07-21 00:25:524
《快乐王子》英文读后感
<<The Happy Prince>> Shensui is an idea, moving tales of spirits. In order to save the less fortunate: the suffering of children, the poor people. “The Happy Prince“ gave up his sword on the C Ruby, who‘s gold and sapphire inlaid eyes. His color more and more bleak, but the feeling is more noble. The Flying Swallow another article, the protagonist: it pure, lively, warm, kind-hearted, but also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ldren. The Happy Prince in the spirit of self-sacrifice inspired to become fortunate for the messenger of happiness. It is also the last to die happy, like Prince: a kind of tragic beauty. This fairy tale prince expressed his pleasure in good faith to praise the face of life care has been much praise. Also expressed sympathy for the people of the lower classes, which have a clear-cut positive realism. Although the full text of the show‘s sad and dreary tone, but also nipping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2023-07-21 00:26:214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祖父的园子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1 读了《祖父的园子》,让我深深的感到作者童年的多姿多彩,留给她美好与快乐的回忆。 她与祖父一起在童年经历的很多开心快乐的时光,把祖父的园子写的惟妙惟肖,记载着她快乐的童年,作者把她一天和祖父在园子里的经历,听到,看到,和跟祖父一起种菜的开心的时光写的淋漓尽致,因为自己不认得韭菜和狗尾草的样子,结果把菜地弄的一团糟,然而祖父没但不生气反而开怀的笑着,可以看出祖父对作者的疼爱之情。 里面还写了各种的昆虫,让我仿佛也跟作者一起进到了她的菜园里。幻想着自己在里面扑蝴蝶,捉蜻蜓,跟着他们一起除草,种菜,跟着作者一起玩洒水的情景,让我身临其境。同样幻想着自己要是有一个菜园该有多好啊!对我生活在大城市的我们也向往祖父菜园子的生活,亲近自然,无拘无束。 这篇文章色彩明丽,它给作者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它是那样美好,那样令人回味。你们还记得自己的童年故事吗?永远像小鸟一样扑闪着翅膀飞翔在我们记忆深处。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2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童年时是那么美好,让人回味无穷。 萧红的童年是很幸福的。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祖父的园子里度过的。和蔼可亲的祖父对她倾注了所有的爱心,使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萧红的一生很坎坷。幼年失去母亲,18岁失去了最爱她的爷爷,而在23岁被迫离家。可怜的她在32岁时与第三任丈夫前往香港时不幸与世长辞。 当读了这些,我再去回味《祖父的园子》时。我的心不再心潮澎湃,那么欢快了,而是一丝一丝的哀伤涌上了心头。童年时的她,是那么自由自在,是那么天真烂漫,是那么的顽皮可爱。在祖父的园子里瞎闹,将谷穗当成狗尾草割,将种在坑里的白菜种子踢飞……学祖父戴帽子,学祖父拔草,学祖父铲地。她是那么天真无邪,对一切事物都充满新鲜与好奇! 每每读上一次,我又有了新的收获,新的回忆。小时候我在乡下田园里追赶蝴蝶的趣事,七岁时被小狗追着跑跌倒的惨事,八岁时在补习班被小朋友欺负的怒事,都深深铬在了我的心中。我爱我的童年,爱它的美好,爱它的真实,爱它留给我种种深刻的印象。 “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每每读起这句诗时,往往总会勾起我童年的边边角角,这将永远是一幢最美的童年画,它呈现的有背景美吗?不,孩子的天真,幼稚才是打动人心的根本。真是“童年忙去不留声,点点滴滴心中觅”啊!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3 《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作者是萧红,她的原名叫张乃莹。文章写了她年幼时在祖父花园里的一些事情,看起来写得很散,但突出了其中心——自由。在祖父的园子里,可以不受一点拘束。文章用最简朴且童真的语言写出了一些顽皮的事。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感觉写得太散了,有些地方重复啰嗦,比如第17自然段中的一些句子:“黄瓜愿意开一朵花,就开一朵花,愿意结一个瓜,就结一个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我觉得很奇怪,这么啰嗦的语言它究竟好在哪里呢?我又反复读了几遍,渐渐地,发现前面有一句话:“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切都活了。一切都自由了。”这段话概括了整篇文章,也点明了中心。再反复读这些句子,突然感到那些黄瓜啊,玉米啊,一切真的就是那样的自由,我觉得,是作者心里感觉自由自在,才看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我好像也跑到祖父的园子里去了,这是一个多么自由幸福的花园啊!那些漏洞就在不经意间溜走了。 我最喜欢4-13自然段。最能体现出那种不受拘束的,就是“我跑到屋里,拿了一个谷穗,远远地抛给祖父。”看起来作者对祖父是不礼貌的,但就是这种不礼貌才体现了与祖父之间的亲密,也看出祖父对作者很宽容,读到这里,我不由想到我在爷爷面前也是很放肆的,我感受到作者在这里是多么自由自在啊!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其实用简朴、天真的语言也可以写出好文章!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4 我学过很多篇课文,但让我最喜爱的是《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文章的作者是萧红,把我待到了无忧无虑,天真活泼的浪漫童年生活。 这篇文章的主要人物,有作者的祖父,还有作者本人,课文的主要内容是作者有一个大花园,他的花园里面有很多蜜蜂,蝴蝶,蜻蜓,蚂蚱等等还有一些美丽的花朵,祖父的菜园以前是个果园,祖母喜欢养羊,羊把果树都给啃了,果树渐渐的都死了,作者有记忆的时候,院子里只有一棵樱桃树和李子树,而且樱桃树和李子树都不大结果,所以觉得它并不存在,祖父的院子里有一棵大榆树,他在西北角上,作者回忆他小的时候祖父在铲地,作者也跟着祖父铲地,因为作者太小,拿不动锄头,就把锄头的那个头拿了下来,作者小时候以为狗尾巴草是谷子,祖父解释说谷子和狗尾巴草不一样,谷子是有芒针的,狗尾巴草没有,他只是毛嘟嘟的,还有就是作者和祖父在园子里的一些事情,趣事。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作者回忆的这片园子,里有着他小时候的事情,和他跟他祖父的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的童年生活,也和作者一样的天真活泼,我生活在城市中,很羡慕农村孩子生活,我仿佛听到了那种野性的呼唤。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5 小萧红跟着祖父在园子里栽花、拔草、种白菜、铲地、浇水,虽然是乱闹一阵,但是祖父却并不责怪她。她在园子里摘黄瓜、追蜻蜓、抓蚂蚱,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觉。 在祖父的园子里的那段时光,是多么的自由快乐啊!园子的明晃晃的,新鲜漂亮。作者可以在园子里拔草、栽花、种白菜、铲狗尾草。有时候没种好菜却把种子踢飞了;有时又会在铲地时把谷穗当做杂草割掉;还有时用瓜瓢把水往天上撒,大喊着“下雨啰......”小萧红可以在园子里做各种游戏,和动物玩捉迷藏。园子里的人是自由的,连动植物也是充满灵气的。睡醒了的花儿、在天上闲逛的小鸟、会说话的虫子,一切都活了,自由了。倭瓜、黄瓜、玉米,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怎么长都可以,想结果就结果。没有人会计较它开了多少花,结了多少果。 给作者带来快乐童年的,不光是祖父的园子,更是因为祖父的宽容与疼爱。每天,祖父带着年幼的小萧红去园子里劳作,教她做各种农活。虽然她在园子里大多时候是乱闹一气,但祖父从不责怪萧红,还不厌其烦地教导她分辨野草和谷穗。祖父的疼爱充满了作者的整个童年时光。 作者的童年是那样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我想会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向往这种恬静自然的生活吧。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6 你可能去过很多园子。但你知道有个园子的孩子可以自由的在地上玩儿吗?你知道有个园子可以无拘无束的玩儿都不会挨批评吗?你知道有个园子里充满了欢乐吗?这个园子就是祖父的园子,萧红在园子中度过一个快乐的童年。 萧红的园子里有自由的花草和昆虫动物。萧红每天和祖父一起锄地、种白菜,但她每次总是“瞎玩”的帮助祖父干活。我认为萧红有点淘气。可这不就是小孩子该有的天性吗?但祖父却不说萧红,因为她没有干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我觉得祖父做的对,没有必要去打破这个天性。萧红在园子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想就想进入萧红的园子里。有一个和祖父一样慈爱的人。我“无法无天”地玩,可这能实现吗? 萧红是一个充满童真和童趣的人,因为她有一位宠爱她的祖父。我认为萧红是个自由自在的孩子,就因为祖父爱着她。在萧红和祖父的种菜的.时候,我感到画面很温馨、和谐! 《祖父的园子》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萧红渴望自由,祖父也很宠爱萧红。这本书中有童趣和温馨的画面。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7 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这篇课文后,我的眼前清晰地浮现出一幅一个慈祥宽容的祖父和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在园子里嬉闹的情景。小萧红在充满生机的园子里度过她那快乐,令人难忘的童年。 小萧红跟着祖父在园子里栽花、拔草、种白菜、铲地、浇水。虽然是乱闹一阵,但是祖父却不责怪她,。她在园子里摘黄瓜、追蜻蜓、捉蚂蚱,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觉。 在祖父园子里的那段时光是多么自由快乐啊!园子里明晃晃的,新鲜漂亮。小肖红可以在园子里拔草、栽花、种白菜、铲狗尾草。有时候没种好的菜却把种子踢飞了,有时候又会在割草时把谷穗当杂草一样割掉;还有时候用瓜瓢把水往天上一扬,大喊着“下雨啰......”小肖红可以在园子里做各种游戏,和动物玩捉迷藏,园子里的人是自由的,连动物和植物都充满了灵气。睡醒了的花儿,在天上闲逛的小鸟......一切都活了,自由了。而我呢?天天作业多得很,做事一点不对就会遭到指责......作业负担只是语文、数学之类的就够受的了,还有英语作业,成天都不能出去玩儿。周末,只要我写完作业,我就可以玩一会儿手机,但是一想到还要去复习,我就没劲玩了,我多么的想痛痛快快的玩一会儿啊! 我想萧红童年那样自由、快乐,后来不也照样当了作家?世上没有上小学时死记硬背的学生成为世界上的名人。所以,请爸爸妈妈、老师们给我们一点自由,让我们去亲近大自然,给我们一个快乐的童年吧!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8 昨天我们学习了萧红的文章《祖父的园子》,读着清新活泼的文字,我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虽然作者萧红的一生非常坎坷,但是那段在祖父的园子里度过的童年时光是那么美好,快乐,令人向往,令人心动。她笔下流淌的童年时光都是自由的,你看“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长上天去也没人管。 认真品味这些句子,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扎着小辫,穿着一条红色的小裙子的小姑娘,她正在咧着嘴开心地在倭瓜棚里捉迷藏,在玉米地里捉蚂蚱,一切都是自由的。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也有这么一个园子,外公家后面就有一个小园子,每年回老家,我总是随手把行李一扔直奔它怀里。要问这时我在干什么呢?“嘘,别出声”,我正在捕捉一只活蹦乱跳的蚂蚱。只见那只蚂蚱似乎玩累了,停在一片菜叶上一动不动,我见时机已经成熟,一下扑上去逮住了!“真是太好了!”我抓着满园子跑。 我在园子里游戏、打闹。玩累了就拿遮阳帽往后脑勺下一垫,躺在瓜棚下,翘起二郎腿。一边采个黄瓜美滋滋地啃起来,一边数数,每棵黄瓜藤有几朵花。等外公醒来发现,我早已逃得无影无踪,园子里留下外公呵呵的笑声。 外公的园子就如萧红心中的“祖父的园子”一样,它是我幼时的游乐场,它虽普通,但童年的我总能在里面找到无穷无尽的欢乐。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9 童年是清澈见底的湖水,那么童年趣事则是湖中的一叶小舟,自由而欢乐地在宽阔的湖面上游荡;童年是广阔的天空,那么童年趣事则是天空中的一颗星星,它闪闪发光,为人们指引回家的道路。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时,我知道了课文大概讲得是:萧红的童年在祖父的园子里,过得十分自由,也十分无拘无束。 此时,我便觉得这位祖父对萧红十分关爱,并没有因为萧红的瞎闹,而去责备她,甚至令读者感受到一丝丝小小的溺爱。但更多的还是关爱与慈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小朋友喜欢金钱上或价值上的攀比,并且把消费当成乐趣,这肯定是溺爱造成的。我爸爸一个朋友的朋友是个官,他们家很有钱,也只有一个儿子,小名叫洋洋。记得又一次过节,父母带着我到游乐园里去玩,刚好遇到他们,初次见面,我便亲切地说了一句:“叔叔阿姨,你们好!”他们听后,也有礼貌地回了几句,可谁知,洋洋却没说话,反而瞪了我一眼,这里我也就忍了。更看不惯的是,他的父母既然给了他50元,去买冰淇淋,还让他随便挑,他看了看钱,并没有多高兴,看似钱还不够多,我拿着1元也向那家超市跑去。它一到那儿,就让服务员帮他拿了一个价格高又好吃的冰淇淋。 唉,有钱人,太任性!像刚才的主人公洋洋,他的“自由”是用钱买的,而萧红的自由是祖父与园子给予的。然而,他们相比,洋洋的生活不能叫做自由。 请大家珍惜现在你们的童年时光。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10 前几天,我学了《祖父的园子》这一课,读完后,我多么羡慕祖父园子里的植物和祖父的小孙女。 《祖父的园子》讲的是作者童年时,祖父家有一个大花园。花园十分漂亮,有各种花儿和蝴蝶,作者十分喜欢它,因为它带给了作者快乐。她在花园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植物想开一朵花也行,若不愿意,一朵花也不开。总之,在这园子里花儿、草儿、女孩儿……全是自由的,而这一切都来源于祖父对小孙女的爱。 这篇文章里最令人羡慕的地方就是园子里,大自然的美和植物自由了。倭瓜想爬上架,爬上房,没有人管它。黄瓜愿开一朵花,愿结一个瓜,也没有人管。玉米想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说想长到天上去,也没有人管……它们在祖父的园子里是多么惬意。女孩儿也一样,在祖父的园子里就算把谷子当狗尾草割掉也没事儿,祖父是多么爱她。而我们呢?天天作业多得很,做事有一点不对就会遭到指责,我们一点儿自由也没有。 作业负担只是语文、英语之类的都够受了,还有科学作业,成天都不能出去玩儿。周末,只要我爸爸一说出去玩儿,我就立刻拒绝了,因为还有作业等着我做呢,我多么想出去痛痛快快的玩儿啊! 学完这篇课文后,我想,作者那时候那么自由、快乐,后来也不照样当了作家?世上没有那个上小学时死记硬背的学生能成为世界上知名的科学家。所以,请大人、老师们给我们一点自由,让我们一起去亲近大自然,给我们一个快乐的童年吧!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11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吴昊 想必大家都读过《祖父的园子》这本书吧!《祖父的园子》是由女作家萧红写的,萧红把她童年里所有关于美好生活的回忆都记载到了这部书中。 其实,我挺羡慕萧红小时候的那多姿多彩的生活。萧红有疼爱她的祖父,有美若仙境的后花园,还有卖黏糕的冯歪嘴子。 冯歪嘴子?这名字听起来好怪。不过,虽然怪了一点儿,可他却是个热心肠。他是制作黄米黏糕的行家,热心的他还经常送黏糕给小萧红吃。 我们生活中有这样的人吗?嗯,啊!有的有的,在我们小区里,有一家小卖部,那里的女主人十分热心,假如你去买东西没有带钱,她绝对不会生气,只要你能想办法给她钱,不限日期。准行。 再看看作者小时侯的生活:上集市,放河灯,真可谓是多姿多彩啊。可我们呢?放学后,完成作业后便拿起了电子产品,大部分时间都被手机、电视和电脑占据。看着萧红那有趣的生活,我心中不由得生起羡慕之心。 再看爱她的祖父,我不禁有些难过:我的祖父83岁就去世了,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甚至第一次见我时,都不知道我是谁。 可能是见面次数少吧!少有几次去祖父家,可祖父每次只会抚摸他的小猫,对我却是爱理不理的。 想到这里时,我又羡慕起萧红那多姿多彩的童年生活了。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12 是风,吹来朵朵天云;童年是云,化作新春的;童年的雨,滋润出生的花;童年是花,伴我暮看晚霞。 我读了一篇文章《祖父的园子》,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萧红与祖父的童年趣事。 在祖父的园子里,一切都是自由的,小萧红可以在园子里东一脚西一脚的瞎闹,可以用锄头在地里乱钩,也可以去祖父那儿乱闹一阵。描述了小萧红的顽皮,体现出萧红的童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一切都很顺心。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与祖父的。那时,我大概在三四岁,每天都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母也总会念叨着:小跟屁虫,早点回来吃饭!我就开心地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父在田地里割菜,我就拎着小篮子跟在祖父身后,经常跟到一半就跑去玩了,不是追蝴蝶,就是去捉蜻蜓了总是追到一半就不追了,然后跑到祖父那儿继续做跟屁虫。祖父也总是说:小淘气跟好了,别走丢了。然后摸摸我的头发,我听了,便淘气地笑起,一边蹦哒着,一边唱着:,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到该吃晚饭的了,祖父会把我抱回,我就趁机把我在路边摘的野草戴在祖父的帽子上,到家后祖母看了变一把摘了野草,哈哈大笑道:你这个小淘气包。随后我和祖父也都大笑起来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在了我们的脸上,显得红红的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13 今天,我们学习了《祖父的园子》一文,感触颇深。 课文讲了:祖父的园子里有许多小昆虫,许多花草树木,”我“童年时常常在这儿玩耍、瞎闹,祖父总是慈爱地看着”我“,不责备,不生气。这时,心中会泛起一层层涟漪,像一个个泡泡,简单而美好,课文孩子气十足的笔调写了件小事,把狗尾草当作了谷穂,使人嘎然失笑。 掩卷沉思,此刻,心中是对萧红自由自在地童年生活的一种向往。跟着祖父在菜园里”摘花、种草、浇水“这并不是劳动,纯属于”瞎闹一气“,至于捉蚂蚱,更是孩子的玩闹。萧红在园子里添乱,祖父并没有责怪,只有笑,对这一切宽容地笑,因为祖父,萧红更获得一种真正快乐的童年生活,渡过了一段属于儿童的幸福时光,在那里,蝴蝶、倭花、小鸟……是自由的,不受拘束的,所以,童年在萧红眼中,是快乐的,带有一种梦幻般的颜色。 祖父的园子是色彩明丽的园子,快乐的园子,自由的园子,萧红是自由的,快乐的,祖父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萧红,暧融融的,萧红在童话般的园子里度过了童年,在美丽的大自然中,在祖父的爱中快乐、健康的成长。 新世纪的我们呢?迎接我们的是写不完的作业,上不完的补习班,考不完的试。我真希望——能像萧红一样度过个可爱的童年。 我希望纯真的童年可以一直与我们同在。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1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祖父的园子》,它选自萧红的《呼兰河传》。我被文章里祖父对“我”的疼爱以及“我”的天真、顽皮和可爱,深深吸引住了。 《祖父的园子》主要讲述了“我”小时候在祖父的园子里玩耍、生活的一系列故事。例如:“我”帮祖父铲地,但“我”只是瞎弄;我把杂草当成了韭菜,反倒把韭菜当野草给拔了;“我”浇水时把水往天上洒……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我”把麦子和杂草弄混了,把杂草当做麦子留下来,把麦子当做杂草给割掉,但是祖父并没有批评我,还大笑了起来,笑够了。又耐心的跟我讲了两者的区别,我觉得这段里“我”特别的天真、顽皮,而祖父对我也是十分的疼爱。 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祖父。在我小的时候,看见别人有一条精致小巧的板凳,上面有着蝴蝶和花朵的图案,四周有美丽的花纹,真是漂亮极了。我简直羡慕的不得了,别人拎着它走过去的时候,我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板凳,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祖父听说了这件事,就偷偷帮我做板凳。手上磨出了好几个水泡,花了整整一个月才做好。我收到那圆圆的小板凳时开心的不得了,上蹦下跳的。而祖父也在旁边露出了慈祥的微笑。 在《祖父的园子》中,“我”的童年之所以那么快乐,是因为祖父对“我”十分疼爱。而我童年的那一条小板凳,包含着的是祖父对我浓浓的爱呀! 祖父的园子读后感15 读了《祖父的园子》,我思绪万千。 “祖父的园子”充满了欢乐和自由。“祖父的园子”很大、很明亮,是一幅明丽、漂亮而富有童话色彩的乐园。园子里有树、有花、有菜、有蜻蜓、有蝴蝶、有蚂蚱、有小鸟、有蓝天、有白云、还有太阳的光芒……祖父十分慈爱,任“我”在园子里无拘无束。“我”跟着祖父栽花、拔草、种小白菜、铲地、浇水……自己还在园子采摘黄瓜、追蜻蜓、采倭花、捉绿蚂蚱……园子里的一切都是轻松的、自在的。 《祖父的园子》让我领略到了童年的快乐、自由和天真无邪。 如今“冠状病魔”横行世界,虽然人们不能在大自然中放飞自由和快乐,但是我反而能天天在知识的海洋中快乐自由地遨游。在书房里挑几本自己爱看的书,津津有味地品读起来,热情地与书中的主人公进行交流。累了,就闭上眼睛;但仍沉醉在书的世界里。有一次,我变成了《绿野仙踪》里的“多萝西”,在草原上和小狗托托一起奔跑;我边跑边给托托讲故事…… 我的书房就像是“祖父的园子”。“我”在“祖父的园子”里是自由快乐的,我在我的书房里也是快乐自由的。 《祖父的园子》让我品味了真正的童年的滋味,也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给予我们快乐童年的人。2023-07-21 00:26:371
求英语书虫系列的英语读后感,两篇500字左右
In this summer holidays, I read a book called < Great Expectations>, it was written by Charles Dicken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English writers. He wrote lots of wonderful novels. This book is one of his compositions. People always like to compare with their friends. It is a big foible of all the people. If other people have a lot of money, we also want to be rich. If all the people around us are poor , we never mind that we are very poor, too. we will not ashamed because of our folly. This is a social problem. If we never possess anything, we will not mind we lost some thing. Since we don"t want to be very rich ,we will not feel despond because poor. The protagonist of this novel is Pip (Handel). His parents died when he was a baby. His sister had brought him up ‘by hand". His sister married to Joe Gargery, the village blacksmith. They didn"t have much money, and Pip never went to school to study. But he was often very happy .Because all of his friends are like him. It isn"t very unfortunate to them, this is their lives. But by a chance, Pip helped a convict; he gave much food to him. Then he met Miss Havisham, a very strange old woman and she was very rich. Four years later, Miss Havisham wants Pip to be removed from his home and educated as a gentleman who expects inherit a fortune when he grow up. After hearing that . Pip started to despise his poor friends. He even feel ashamed because he live with the poor man . Pip"s ‘great expectations" destroyed his life. This novel told us that we cannot compare with others .Don"t feel envy at the others money. And if one day you be very rich , please don"t despise your poor friends.2023-07-21 00:26:451
故事关于动物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的作文
⑴ 人与动物的故事——读后感 太阳鸟是热带雨林里一种小巧玲珑的鸟,从喙尖到尾尖,不到十公分长,叫声清雅,羽色艳丽,红橙黄绿蓝靛紫,像是用七彩阳光编织成的。 每当林子里灌满阳光的时候,太阳鸟便飞到灿烂的山花丛中,以每秒八十多次的频率拍扇着翅膀,身体像直升飞机似的停泊在空中,长长的细如针尖的嘴喙刺进花蕊,吮吸花蜜。 曼广弄寨后面有条清亮的小溪,溪边有一棵枝繁叶茂的野芒果树,上面住满了太阳鸟,就像是太阳鸟的王国。几乎每一根横枝上,相隔数寸远,就有一只用草丝和黏土为材料做成的,结构很精巧的鸟巢。早晨它们集体外出觅食时,天空就像出现了一道瑰丽的长虹;黄昏它们栖落在枝丫间,啄起晶莹的溪水梳理羽毛时,树冠就像一座彩色的帐篷。 作为上海来的知青,我和当地的农民一起做农活,平常还会跟他们一起去打猎。那天下午,我插完秧,到溪边洗澡。这时正是太阳鸟孵卵的季节,野芒果树上鸟声啁啾,雄鸟飞进飞出,忙着给在窝里孵蛋的雌鸟喂食。 我刚洗好头,突然听见野芒果树上传来鸟儿惊慌的鸣叫,抬头一看,差点魂都吓掉了,一条眼镜蛇正爬楼梯似的顺着枝丫爬上树冠。眼镜王蛇可以说是森林里的大魔王,体长足足有六公尺,颈背部画着一对白底黑心的眼镜状斑纹,体大力强,在草上游走如飞,只要迎面碰到有生命的东西,它就会毫不迟疑地主动攻击。别说鸟儿、兔子这样的弱小动物了,就是老虎、豹子见到它,也会退避三舍。人若被眼镜王蛇咬一口,一小时内必死无疑。 我赶紧躲在一丛巨蕉下面,在蕉叶上剜个洞,偷偷窥视。 眼镜王蛇爬到高高的树丫,蛇尾缠在枝杈间,下半截身体下坠,上半截身体竖起,鲜红的蛇信子探进一只只鸟窝,自上而下,吸食鸟蛋。椭圆形的晶莹剔透的小鸟蛋,就像被一股强大的吸力牵引着,排好队一个接一个,咕噜咕噜地顺着细长的蛇信子滚进蛇嘴去,那分潇洒,就仿佛我们用吸管吸食牛奶。 所有正在孵卵的太阳鸟都拥出巢来,在外觅食的雄鸟也从四面八方飞拢来,越聚越多,成千上万,把一大块阳光都遮住了。有的擦着树冠飞过来掠过去,有的停泊在半空,怒视着正在行凶的眼镜王蛇,叽叽呀呀惊慌地哀叫着。 唉,可怜的小鸟,这一堆蛋算是白生了,这么娇嫩的生命,是无法跟眼镜王蛇对抗的,它们最多只能凭藉会飞行的优势,在安全的距离外徒劳地谩骂,毫无意义地抗议而已。唉,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是从不同情弱者的。 眼镜王蛇仍美滋滋地吸食着鸟蛋,对这么大一群太阳鸟,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轻蔑神态:鸟多算什么,一群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 不一会,左边树冠上的鸟巢都被扫荡光了,贪婪的蛇头又转向右边的树冠。 就在这时,一只尾巴叉开、像穿了一件燕尾服的太阳鸟,本来停泊在与眼镜王蛇平行的半空中的,突然飞高,“嘀——”长鸣一声,一敛翅膀,朝蛇头俯冲下去。它的本意肯定是要用尖针似的细细的嘴喙去啄蛇眼的,可是当它飞到离蛇头还有一公尺远时,眼镜王蛇突然张开了嘴,好大的嘴!可以毫不费劲地一口吞下一只椰子,黑不隆咚的嘴里似乎还有强大的磁力,叉尾太阳鸟翅膀一偏,身不由己地一头撞进蛇嘴里去。 我不知道那只叉尾太阳鸟怎么敢以卵击石,也许它天生就是只勇敢的太阳鸟,也许这是一只雌鸟,正好看到眼镜王蛇的蛇信子探进它的巢,出于一种母性的本能,希望自己辛辛苦苦产下的几枚蛋免遭荼毒,才与眼镜王蛇以死相拼。 救不了它的蛋,反而把自己也给赔了进去,真是可怜,我想。 然而众多的太阳鸟好像跟我想的不一样,叉尾的行为成了一种榜样,一种表率,一种示范。在叉尾被蛇嘴吞进去的一瞬间,一只又一只鸟儿升高俯冲,朝丑陋的蛇头扑去,自然也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它们无一例外地被吸进深渊似的蛇腹。眼镜王蛇大概生平第一次享受这样的自动进餐,高兴得摇头晃脑,蛇信子舞得异常热烈兴奋,好像在说:来吧,多多益善,我肚子正好空着呢! 在一种特定的氛围里,英雄行为和牺牲精神会传染蔓延,几乎所有的太阳鸟,都飞聚到眼镜王蛇的正面来,争先恐后地升高,两三只一排连续不断地朝蛇头俯冲扑击,洞张的蛇嘴和天空之间,好像拉起了一根扯不断的彩带…… 我没数过究竟有多少只太阳鸟填进了蛇腹,也许有几百只,也许有上千只,渐渐地,眼镜王蛇瘪瘪的肚皮隆了起来,它大概吃得太多也有点倒胃口了,或者说肚子太胀不愿再吃了,闭起了蛇嘴。说时迟,那时快,两只太阳鸟扑到它脸上,尖针似的细长嘴喙,啄中了玻璃球似的蛇眼。我看见,眼镜王蛇浑身颤动了一下,颈肋倏地扩张,颈部像鸟翼似的蓬张开来,它一定被刺疼了,被激怒了的眼镜蛇唰地一抖脖子,一口咬住胆敢啄它眼珠子的那两只太阳鸟,示威似的朝鸟群摇晃。 太阳鸟并没被吓倒,反而加强了攻击,三五只一批,像下雨一样地飞到蛇头上去。它们好像晓得没有眼睑因此无法闭拢的蛇眼,是眼镜王蛇身上唯一的薄弱环节,于是专门朝两只蛇眼啄咬。不一会,眼镜王蛇眼窝里便涌出汪汪的血,它终于有点抵挡不住鸟群奋不顾身的攻击了,合拢颈肋,收起了嚣张的气焰,蛇头一低,顺着树干想溜下树去。此时,一大群太阳鸟蜂拥而上,盯住蛇头猛啄。眼镜王蛇的身体一阵阵抽搐,好像害了羊癫风,蛇尾一松,从高高的树冠上摔了下来,咚的一声,摔得半死不活。密实的鸟群,轰地跟着降到低空,扑到蛇身上。我看不到蛇了,只看得到被鸟紧紧包裹起来的一团扭滚蹦跳的东西。随着眼镜王蛇挣扎翻滚,一层层的鸟被压死了,又有更多的鸟前仆后继地俯冲下去…… 终于,狠毒凶猛连老虎、豹子见了都要退避三舍的眼镜王蛇,像条烂草绳似的瘫软下来。 地上,铺了一层死去的太阳鸟,落英缤纷,就像下了一场花雨。 哦,美丽的太阳鸟,娇嫩的小生命,勇敢的小精灵。 2.一个家庭主妇一次准备油炸几条黄鳝鱼作为晚餐上面的一道菜。她将买来的大小几条黄鳝鱼都放到水里,撒上盐巴(可以使鱼将肚子里面的脏物吐出来,鱼被撒盐的淡水泡过以后浑身痉挛,会不断的将肚子里面的东西吐出来)。 过了一会,等这些鱼将肚子里面的脏物吐的差不多了。开始一条一条的放到油锅里面去炸,被炸的黄鳝总是在油锅里面痛苦的挣扎着直到死亡。当炸到一条大黄鳝的时候,这条黄鳝并没有象别的黄鳝一样不停的挣扎,而是头冲下,尾朝上的一下立了起来。 家庭主妇被眼前的景象镇住了,她捞出了大黄鳝,切开了它的肚子,发现里面还有一直活崩乱跳的小黄鳝。 ⑵ 动物故事读后感 艾略特曾说:动物是最可亲近的朋友——他们从不提问,也从不指责。 小时候最喜欢最经常翻阅的书,是一本《中外动物故事精选》。这本书由一个又一个的动物故事组成的,都是些非常感人的关于动物的故事,赚了我不少眼泪。即使今天,随便翻一篇看看,心里也闪过一波一波的震撼。 在这些小故事里,我惊奇地发现动物有着人一样的感情,又或是说,自从人成为“人”开始,就渐渐丧失了作为“动物”的真情。 的确,人类是高智慧的种族,心理、情感都比其他生物复杂。可是,正是因为这种复杂,让人类的心不再纯净起来,不再绿起来。 狼会为有救命养育之恩的主人付出生命,人愿意为狼作出同样之举吗?一条猎犬被主人误解而备受委屈,然至死守护主人,人却与此同时抛弃忠犬,只因为一个“烦”字;就连再烈性的马,也懂得要保护主人,而我们人却以鞭斥之…… 这些鲜明的对比,其实都是由人类的优越感引起的。有聪明的脑袋、有独特的精神,造就了我们的文明,摆脱了野蛮时代,从而看昔日的同类时,不再有共鸣,似乎它们的落后是它们的错。于是,人类有了自己的“他”、“她”,又多了人类以外的“它”。我们不喜欢为除了我们以外的东西分类得很细致,因为在我们眼里,它们是不能够与我们平起平坐的。 然而我们永远敌不过它们的是,它们简简单单地生活却遵守至自然的法则,而我们只是想尽办法巡抚自然,希望自然依我们的习惯行事。所以无论我们如何恼怒地去猎杀这些其实活得比我们幸福的生物,甚至逼迫一些物种走向灭绝,我们依旧是败者。心已不向着大自然的绿色,更不能使大自然反过来步随我们的“灰”。 毛主席曾意气风发地在《沁园春u2022长沙》中挥笔道:“看万山红遍,漫江碧透,百舸争流。”我想改则引用:“看万人净染,漫心碧透,百类和寿。” 值得庆贺的是,我们一部分人已经逐渐醒悟过来回归自然的重要性,也已经学会向动物学习,保护动物,并努力使剩下那些依旧浑浑噩噩中的人明白过来。 过去为拍一部电影而射杀一头雄狮的情急已不会再发生,转而一起合作的动物伙伴若不幸逝去会引起泪落伤悲,也随之有许多讲述动物与人的美好关系的书或电影正大量上市,有越来越多人愿意为了动物无偿付出所有…… 从小的来说,这是人类良心发现回归自然的过程;从大的来说,这是净化心神绿化心灵的过程。地球上与我们最相近却依旧遥远的动物们用它们最纯净的心灵感动了我们,我们也用同样真挚的心来回馈它们,乃至整个大自然。 只有心灵完全干净完全绿色的人,才看得到自然带给我们的更多的朴素感动,像诗人一般,也许靠在树下,透过叶隙洒下来的阳光能打动我们;也许微风吹拂,在湖面上摇曳的白荷花能打动我们;又或是繁星春水、清香的土壤、甚至难看的蚯蚓,在我们心里都成了美丽的、动人的东西——到时候,再没有“他”“她”“它”之分…… ⑶ 容易写读后感的动物类故事小说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专有悲,有喜,也有哀.这本属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驱逐”,流放到边界线外.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在途... ⑷ 《动物植物的故事》别扭的小象读后感作文300字 读后感是谈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案例来说明从“读”中专悟出的道理属。因而,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说,又有必要说理。叙说是谈论的根底,谈论又是叙说的深化,二者有必要联络。 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证原文,当然引证不能太多,应以自个的言语为主。在体现办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谈论时应重于剖析说理,案例不宜多,引证原文要简练。在结构上,通常在最初归纳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侧重表达感触后,结束又回扣“读”。 ⑸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童话故事书,讲的是在亚欧大陆中心遥远的普拉森林深处,有一个广阔的动物王国,这是一个拥有几十万公顷的辽阔土地,那里居住着各种各样的动物,它们混合居住在一起,奇妙地和平共处,过着无忧远虑的和谐生活,《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主人公珠珠是一只善良可爱的小猪,她和爸爸妈妈生活在美丽的"无忧"镇,12岁那年,珠珠认识了兔仔哥唐杰,从此开始了一段惊险而又快乐的冒险旅途,最后,经过珠珠的不懈努力,终于战胜困难,实现了梦想,铸就了自己的荣誉,读后感《《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好像也走进了的大森林,神奇而又充满艰辛。珠珠怀着一颗高尚的心,承受着磨砺,它用自己平凡朴素的美德,在逆境中不屈不挠的精神令我非常敬佩。 〔《动物王国的故事》读后感--李睿哲〕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⑹ 文学大师笔下的动物故事 读后感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⑺ 益智动物故事读后感60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象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⑻ 沈石溪十二生肖故事读后感 《十二复生肖的故事制》读后感 大家一定都知道十二生肖吧,你们知道十二生肖是怎样得来的吗?你要想知道的话就读一读下面的文章吧。 古时候,玉皇大帝想给人们出生的年份做一个纪念,便选出十二种动物,一年一种动物,那时候因为地上的动物很多,所以太上老君提了一个建议,让先来的前十二种动物为十二生肖,动物们知道后都准备在那天去报名。 那时候,猫和老鼠是好朋友,因为猫很懒,所以猫让老鼠那天早点喊它,老鼠连想都没想就随口答应了。 可是那天,老鼠忘了这件事,就自己一个人去报名了,他看见了老黄牛,于是,他就装着给黄牛唱歌,到了那里,黄看见那里一个人也没有,很兴奋,这时,老鼠就一溜烟的跑到了黄牛的前面,结果,在十二生肖中,小小的老鼠就排在了第一名。 猫起来后发现,老鼠已经走了,猫很生气他没有被评上十二生肖,都怪老鼠没喊它,所以,猫只要见到老鼠,就非要把它吃掉不可。2023-07-21 00:26:521
求荒野的呼唤的好词好句号段!
好句: 1、北极光在头顶熠熠生辉,发出清冷的光;星星摇曳多姿,跳着冷峻的舞,土地被冻得坚实无比。 2、巴克最喜欢这样的状态:坐在篝火边,向前伸直前腿,蜷缩起后腿,脸对着火光,在半睡半醒中眨眨眼睛。 好段: 1、看到哈尔如此残暴,索恩顿双眼通红,有好几次想说话,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鞭子继续抽打着,索恩顿站起来,在原地不安地走来走去。 2、索恩顿用手中的斧柄一下子打在哈尔手上,刀子顺势掉在了地上。哈尔刚要伸手去捡,索恩顿又敲了一下他的手,自己弯腰拾起了刀子,转身就把巴克的皮带割断了。 读后感: 以上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摘抄于《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可是有一天,他被法官家的园丁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他的脑袋,让他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鬈毛,致使鬈毛被围观的狗吃掉,又让他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他当上了排头狗。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他奄奄一息,濒临死亡。这时,他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他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荒野的狼嚎唤起了他的记忆。当深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巴克的这股永不服输、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精神令我着实佩服。 好词: 数以万计 前所未有 一应俱全 无所事事 足不出户 毫不留情 冰天雪地 理所当然 猝不及防 恍然大悟2023-07-21 00:27:001
悲惨世界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我整理的悲惨世界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悲惨世界读后感1 《悲惨世界》是维克多雨果的一部传世之作,他创造了法国现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长篇史话。 故事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一生。他先是因为砸坏玻璃偷了一块面包,被判4年徒刑,但因4次越狱,又被判了15年徒刑。等了19年之后,他终于被放了出去。当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受到了主教卞福汝的关怀。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做了海滨蒙特勒伊的市长,可他最后自首了,冉阿让又被捕了,他戴上了表示终身监禁的绿帽子和红衣,在船上做苦役,在救一个海员时,他掉进了大海。 后来,在法国的战场上,有人看见了冉阿让的身影。他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一个人:马吕斯。冉阿让终因过度劳累离开了人世。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悲惨世界读后感2 这个世上,凡是伟大的人都有一个高尚的灵魂。而冉阿让,正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 有一位老人被 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又有一位老人,他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当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市长”。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个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地位与荣华,以再一次进那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位又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看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与当时黑暗、丑恶的社会现象相对应的,竟是一颗如此善良、无私的心;以及那么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了使一些陌生人不受到伤害,他竟然一次次地挺而走险,甚至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要知道这是要付出多么巨大的勇气和力量啊!这一切都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灵魂的高尚! 当然我也隐约地感到一层悲剧成分:在那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即使你再高尚、再伟大,在与命运、与社会丑恶现象的搏斗中总显得有点孤立、单薄。不过我认为就是这种差距悬殊的对抗,才更凸现出主人公冉阿让英雄的本色。 悲惨世界读后感3 我看过很多书,《野性的呼唤》让我惊讶;《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震撼;《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了我志气;《悲惨世界》让我懂得了乐于助人…… 《悲惨世界》的主人公是冉阿让,他从小就失去父母,自己给别人做工,还要带七个弟弟妹妹,如果肚子饿,也只能找邻居借一瓶牛奶,几个孩子抢着喝。一个寒风刺骨的晚上,冉阿让家连一块发霉的面包也没了,他只好去别人家偷了一个小面包,结果被主人发现了,拿着冉阿让去坐牢,冉阿让三次越狱,改判19年。出狱后没有人接待他住旅馆,最后他找到主教家,主教热情的招待他。第二天凌晨,冉阿让找到了银饰,马上逃跑了,路上被人发现,又被送到主教家,主教却说这是送给他的,并没有揭穿他的偷盗形为。冉阿让受到主教的感化,改过自新,变成了一个好人。改名换姓的变成马德兰,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还升值为市长,救贫济难。 这本书是雨果的重要作品,书中有些人内心寒冷,为了发财,不顾一切,就像德纳第夫妇,一下是画家,一下是老板。另一种人为人善良可亲,就像主教一样,明明是冉阿让自己偷的,可他说是他送给冉阿让的,这是一种信任。要相信别人,疑心不能太重,你相信别人,别人才会相信你。我要学习冉阿让,他的一生不算幸福,他只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不管他的身世多么微寒,只要乐于助人就可以得到收获。 这本书告诉我:自己活着,要像主教一样,心怀宽广。也要像改过自新后的冉阿让一样,去帮助更多的人。 悲惨世界读后感4 读了《悲惨世界》,掩书沉思,这本书把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与鄙视时,善良的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但是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主教不仅仅没有怪罪冉阿让,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必须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我过得好。”主教的举动感动了冉阿让,让他在善与恶的徘徊中毅然选取了善。我最后相信,人是能够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期望,让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之后,冉阿让因乐于助人,得到了市民的爱戴,也得到了一个与“囚犯”有着天壤之别的称号——市长。这时,我既感动又欣喜,毕竟好心有好报啊。这一切,无疑让我们想到了那书中德纳第与他的妻子,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令人厌恶,他们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小女孩柯赛特受尽了他们的欺凌,他们待柯塞特很不好,整天叫她做这做那,还不给她穿好吃饱,并且一个劲地向柯塞特的母亲要钱。母亲本身就很贫苦,但是她为了女儿能过好日子,尽量满足德纳第夫妇的要求。 这是人性多么鲜明的比较啊,一种人总是刻意伪装,但都将会识破,因为虚伪不可能永久。而另一种人在无论什么状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正义、宽容的高尚情操。愿我们身边多一些光明使者,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 悲惨世界读后感5 本书作者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他是19世纪前期积极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人道主义的代表人物,法国文学史上卓越的资产阶级民主作家,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一生写过多部诗歌、小说、剧本、各种散文和文艺评论及政论文章,在法国及世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悲惨世界》,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震撼心灵的书,原来人们的偏见和狭隘远比我们想象的力量大,但是我们不该沉迷在别人的眼睛里,应该遵从自己善良的内心,积极的生活。 书中的主人公冉阿让因为饥饿,为姐姐的七个孩子偷一个面包而坐牢,一坐就是十九年,原本善良的他被这冷酷无情的社会和凄惨的人生经历打压的疲惫不堪,出狱之后,除了冷漠和报复,也许他是真的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了。每个人的一生总会有那么一个点或者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总之总会有这样的一个机缘改变自己的心性,冉阿让遇到了指引他一生的人——卞福汝主教,从此他拿着那对被主教“赠与”的银烛台开启了他坚定为善的一生。他去了一个小城,在那里开办工厂,乐善好施,扶贫济危,被人们拥戴,成为市长。他不遗余力帮助了被丈夫抛弃的芳汀,并收养了芳汀的女儿珂赛特;他不惜生命救了养女的心爱之人马吕斯;他还不计前嫌救了一直追捕他的警探沙威...... “他活着,尽管命运多舛;他安息,只因天使离去。生来死去,那是大自然的秩序,犹如昼去夜来,白日西沉。”这是冉阿让的墓志铭,他是善良与博爱的化身,是平凡又伟大的英雄。他平凡,是因为他一生默默无名,他伟大,是因为他拥有着善良之心,行使着善意之举,而这份善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悲惨世界读后感6 夜,没有星光,一片漆黑,在这宁静的黑暗里,冉阿让结束了一生的痛苦与磨难,满载欣慰与幸福,走向未知世界的光明。 缓缓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的心似乎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悲痛在流淌,冉阿让永远的走了,却留下了他光辉圣洁的灵魂,回想起他一生走过的坎坷,不得不赞叹那是一部传奇——为偷一块面包,他服役19年,当他终于获得了自由,却不能被这个社会所接受,走投无路的他,遇上了好心的教主,冉阿让的一生由此而改变。几年后的冉阿让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他常常对穷苦的人施以援手,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然而命运却让他遇上了警探沙威……他再一次被捕,被戴上了终身监禁的帽子,但是命运嘲弄了他,他不顾再次戴上越狱的罪名,逃了出来,为的就是为了完成芳汀的遗愿,从德纳第手中救出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小珂赛特……在法国革命的战场上,在枪林弹雨中救了珂赛特的情人马吕斯,在女儿有了归宿后,带着赎罪的爱与欣慰长眠。 小说以冉阿让为线索,反应了不同阶级的人民的.不同命运,而芳汀和珂赛特的悲惨遭遇,揭示了穷苦人民的悲剧,让人心痛不已。作为一个母亲,芳汀每天不辞辛劳的工作,仅仅想让女儿过上幸福的生活。迫于压力,他不得已将心爱的女儿托付给德纳第,但是德纳第却只把珂赛特当做骗取钱财的工具,珂赛特在德纳第家度过了苦难的童年生活,而芳汀却没能见到女儿最后一眼。但是正是这样一段故事,告诉了我们,苦难只是暂时的,要相信光明终能够驱散黑暗。同时,也让人们看到母性的光辉是任何时代都泯灭不了的印记。 雨果走了,却给这个世界留下了光明与自由,仁爱与善良,他的思想将成为一代又一代的理想与追求。 悲惨世界读后感7 妈妈新买了许多书回来,一本一本叠在桌子上。书对我有无穷的吸引力——我立刻就跑了过去,搜索着,目光最终停留在《悲惨世界》上。我立刻将它抽出来,聚精会神地读了起来。 冉阿让正在小镇迪涅的一张长椅上休息。一声叹息,道出了他的无奈与困苦。年轻时,他曾经为了让孩子们填饱肚皮而犯盗窃罪锒铛入狱,只因打碎一块玻璃,偷了一块面包。出狱后,他对这个腐败的社会感到绝望,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他遇到了善良的主教卡福汝。他赠给冉阿让银烛台,并让他卖掉,使他生活不必如此拮据。之后,他来到海滨蒙特勒伊,做了许多好事,开了一家工厂,成为了这儿的市长。不料被干练的警探沙威知道了冉阿让的身份,他只能继续逃亡。后来,他经过重重磨难,收留了珂赛特,当做自己的养女。 好几年过去了,珂赛特长大了许多,并爱上了革命志士马吕斯。可是冉阿让却觉得,珂赛特如果结婚,他的一切就会被夺走。于是,他让马吕斯和珂赛特离开,并让他们不要再叫他爸爸。当马吕斯发现这个误会是已经晚了。冉阿让在家里躺着,马吕斯和珂赛特默默的流着眼泪。冉阿让像是睡着了,只不过,他再也不会醒来了…… 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上面的故事情节。冉阿让,就像如今社会上那些善良的人一样。想为贫苦的人付出许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芳汀,就像现在的慈母一般,虽不能回来看她,但是却无时无刻不在关心珂赛特,想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德纳第,就像生活中的卑鄙小人,见钱眼开,为谋取钱财不顾手段,甚至绑架。他们之间讲述着一个个十分真实的故事,也让我们看到法国社会过去的腐败与贪婪。 合上了书,心里却五昧杂陈。要是世界上多几个像冉阿让的人,少几个像德纳第的人,世界还会如此混乱不堪吗? 悲惨世界读后感8 《悲惨世界》是维克多。雨果的一部传世之作,创造了法国现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长篇史话。才读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 故事讲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一生。他先是因为砸坏玻璃偷了一块面包,被判4年徒刑,因4次越狱,又被判了15年徒刑。他等了19年,终于被放了出去。当他一无所有而又衣食无着的时候,受到了主教卞福汝的关怀。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做了海滨蒙特勒伊的市长,可他最后自首了,冉阿让又被捕了,他戴上了表示终身监禁的绿帽子和红衣,在船上做苦役,在救一个海员时,他掉进了大海。后来,在法国的战场上,有人看见了冉阿让的身影。他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一个人:马吕斯。冉阿让终因过度劳累离开了人世。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悲惨世界读后感9 妈妈跟我说:“有一位法国作家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写了一本书,你想不想知道他的名字?有没有兴趣读一读?”用这么长时间写一本书,这书一定很有吸引力!听完妈妈的介绍,我立即说:“当然想了。”妈妈看着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高兴地说:“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大作家雨果,你好好品读吧!” 说着妈妈把《悲惨世界》这本书摆在了我的眼前,我一看到书,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这一看就是半个月,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真对书中的内容感慨万千啊。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叫冉阿让的人,刚开始冉阿让是个苦役犯,然后经过努力,成为了市长,他做了许多好事。书中纷繁复杂的情景,有一件是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主人公帮助了珂赛特的妈妈芳汀,芳汀在临死前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见见她的女儿珂赛特,冉阿让不顾一切困难去寻找珂赛特,当他终于找到珂赛特的时候,芳汀却死了,然后冉阿让像对亲生女儿一样把她养大了,为了珂赛特他又成了逃犯,在他生命的尽头他都不愿意给别人增添负担,默默的安详的闭上了双眼。 我们要向冉阿让学习,不顾自身的安危,为他人着想,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在悲惨的命运面前没有低头。平凡的冉阿让,善良的冉阿让,热心的冉阿让,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悲惨世界读后感10 人生如戏是我读完这本书的唯一感觉。 书的开始讲了一个十分狼狈的男人到了法国的南部的一个小镇里,那里的人因为他的身份都不接待当在他准备在公园的长椅上过夜时,因一个老妇人的话他决定区一个主教卞福汝家问一问可以在那里过夜吗。故事总是充满希望的,那位充满善心的主教接待了他并给予了他一顿晚饭,在午夜时他动了贪念偷了主教的银烛台。 后来一个叫芳汀的母亲把她的女儿寄存在了一对心肠歹毒的夫妇家里,然后就去了一个城市打工后来因为那里的人们歧视她就让她丢了工作,可是他还有他的女儿。为了让女儿好好生活他受尽苦楚,在那时她碰到了市长就是当年的逃犯冉阿让可是在这时一名警察发现了冉阿让的真实身份把他抓住了,可这时奄奄一息的芳汀死了。冉阿让费尽力气逃了出来,去那对贪心夫妇家把芳汀的女儿接了出来,之后的好几年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雨果写的这本书实在是不错,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冉阿让这个逃犯的一生叹了一口气,当他悲惨的人生结束时我不禁为他开心。遭遇了人们的歧视他知道了人生,他看清了一切,在书的末尾作者让两个彼此敌视的人看清了对方并和解,在书的末尾作者也让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曾经我觉得可怜的人一定一生可怜,但我在读《悲惨世界》时自己仿佛也身在其中为他们每个人之后的命运担忧着,最后合上书时,我感觉世界豁然开朗并从心底为他们开心,只要心存对未来的希望和善心,就会有一个好的结局,即使自己的出身并不好但也可以制造出辉煌的一生。 悲惨永不悲惨。 悲惨世界读后感11 那么这个世界真的是悲惨的么? 世界原本没有悲惨和幸福,人们创造了它们。 一个面包、一个烛台,他们站在路中央,等待人们给它们定义:赃物还是圣物。 有时候,人犯错,不是自我的原因,而是是被逼迫到了角落。如果你能够从人为的不可原谅中分辨出这些,请你给犯错的人一个机会,让他站起来。有时候他站起来了,就是这个世界更明亮了。而这个光,能够照耀更多的黑暗角落。谁明白呢。 雨果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在礼貌鼎盛时期人为地把人间变成地狱并使人类与生俱来的幸运遭受不可避免的灾祸;只要本世纪的三个问题——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还得不到解决;只要在某些地区还可能发生社会的毒害,换句话说,同时也是从更广的好处来说,只要这世界上还有愚昧和困苦,那么,和本书同一性质的作品都不会是无益的。”这些话,我们看在眼里,念在嘴里,也就应永远的记在心里。不为了记住这本书本身,而是为了记住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教会我们的,期望我们的。 这是一本爱与宽容与救赎的书。人类是不是孤独,我们是不是拥有神的庇佑,没有一个实体来告诉我们答案,我们只能相互拥抱才能渡过答案没有揭晓的漫长时光,否则我们就成为天上的星星:哪怕闪耀,却也各自在黑夜孤单寂寞,无法见到阳光,然后自我殒落。 悲惨世界读后感12 在法国作家雨果的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中,一名穷汉在狄涅城里走着,因为他进过监狱i,所以没有人收留他,因此他对社会的恨更深了。当他到了一个主教的家里,被主教感化为天使。从此以后,他干尽了好事,可所有的人都不信任他。最后,当他就要走出黑暗的时候,却在笑中死去。 作者通过这个故事,表现出了当时的法国贫民被上流社会欺压着,对他们充满了同情和悲悯。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珂赛特,不仅是喜欢,而且还有些同情,因为她在德纳第的店里受尽了苦头,什么脏活累活都让她干。喜欢她是因为他原本美丽可爱,而且很听话。我和敬佩冉阿让(那名穷汉),珂赛特被他带走后才8岁,她母亲当时去世了,冉阿让却像父亲那样疼她爱她,同时还要尽量躲起来,以防被警察抓起来。 卞福汝,是我非常敬佩的一名主教,他权利很大,享有很高的待遇,可他却不乱用这些薪俸,而是给一些穷人,改善监狱条件,救济孤儿院的孩子。可他自己却直留一点点。他是冉阿让成了天使,也把自己的爱心传递下去。 每当我翻开书页,一下子就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仿佛已经进入书中,亲眼看到了那悲惨的情景···就算有人在叫我我也听不到。直到我看完的时候才放下书,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但我的心还在书里。 悲惨世界读后感13 它,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维克多·雨果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它似一卷跨越半世纪的画卷,它,就是《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一书,是围绕一个释放的苦役犯冉阿让,受仁慈的主教感化而弃恶从善这一题材而写的故事。他以中心人物——曾经的囚犯冉阿让不平凡的生活经历为线索,以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受苦受难、受压迫、受欺骗的穷苦人为对象,描绘了从1815年拿破仑失败到1833年巴黎人民举行7月王朝起义,这一时期的社会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 这本书,正如书名《悲惨世界》一样,维克多·雨果通过这一本书,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贬低了上流社会的互相倾轧的丑恶现象,向人们展示了一副真实而又动人心魄的悲惨世界的画卷。在被人们称为“苦难的百科全书”——《悲惨世界》一书中,人人生活中都充满了苦难。弃恶从善的冉阿让,宽厚仁慈的主教,爱女儿而被骗的芳汀,无恶不作的德纳弟夫妇……他们的生活中都有苦难。雨果也认为无论是谁,在什么样的环境中,都有苦难。雨果借书中的人物展示了不畏艰苦,与命运搏斗的精神,宣扬了人道主义思想,歌颂了战胜黑暗的必要。因此《悲惨世界》不仅是在展示苦难,更是为人们指引走向光明的路!雨果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不仅宣扬光明、人性,还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道路与方向!而这个方向便是人道主义所强调的人之本性! 《悲惨世界》一书,似一卷跨越半世纪的画卷,每一幅画都那么栩栩如生,真切入微…… 悲惨世界读后感14 《悲惨世界》法国著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之一,书中不同的人物反映了当时法国各个阶层人民不同的生活命运。揭示了统治阶层级上流社会的丑恶现象,歌颂了人性的丑与美。 主人公冉?阿让由于投了几块面包而沦为苦侵犯,过了9年牢狱生涯,再获自由。可是他一无所有,因为有前事处处受人排挤。这时慈祥的下福,淑女教孝那了他,并让他明白了什么是善良。曾次他决心洗心革面。可仍是有苦侵犯的前科,四处碰壁,不为社会所接受。他化名为马德兰,成了一名市长,换在那坐落后的城市飞速发展 但为救一名被误认为是冉?啊让的人,再次现身,背逮捕入狱,在船上为救一个人,而掉入水中,在别人都认为他死了的时候,他收养了珂赛特后来法国大革命的战场上,人们看到了他的身影,的战书,帮助伤员。 书中无处不休现雨果所呈上的人道主义雨果所希望世界是美的 是充满希望的他认为:即使是一个苦侵犯只要他明白了善与美,就能开华,哪怕他有着过错 心灵能获得赦免 得到自由。 要知道善良是做人的基础,人已德为先得以善为本失去了善,就失去了一切如果有了善良的心,变得一无所有,老天终究会森给你一切的。善带别人你会发现世界的美好感受,善良充满世界与人间,山就充满美酒得香与浓;爱像玫瑰的艳与丽,爱与善的结合是人间至高无上的情与美。 悲惨世界读后感15 《悲惨世界》讲述了一个叫冉阿让的囚犯获得假释后,仍贼心不死直到后来遇到了善良的卞福汝主教——米里哀先生。最终这位主教把他冰冷的心融化了。冉阿让不断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成为了市长的艰苦历程。 本文把冉阿让作为一面镜子,反映出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的腐朽和善有善报的道理。 在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由恶改善的人。在西晋灭吴国的时期有一个叫周处的人,父亲早逝,缺乏教养,在村子里无恶不作,为所欲为,村里人把他和山上的猛虎,水里的蛟龙并称“三害”。后来他用弓箭射山虎,用钢刀擒蛟龙,成为了一名清官。最终转仕西晋战死沙场,传为美谈。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小时候十分顽皮,曾用父亲送他的小斧头砍倒了两颗樱桃树,被批评后重塑自我。长大后,领导美军击败英国侵略者,解放了美国,成为了美国首任总统。 当然内心始终充满邪恶的人也会得到报应。原德国总理阿道夫希特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位狂热的“战士”一把火点燃了欧洲。他指挥军队发动了对欧洲各国的侵略战争,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5月当盟军兵临“总理府”门下,他仍负隅顽抗,最后饮弹自尽,葬身火海。 只有心中充满善念,乐于助人,为他人着想,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否则一切都是空谈。2023-07-21 00:27:091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悲惨世界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1 在《悲惨世界》中,主教克利的宽容与博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克利对主人公冉阿让偷窃教堂银烛台行为的宽容,挽救了冉阿让的一生。世界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宽容而博爱,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博爱不再是那么的冷酷与悲惨。 在《悲惨世界》中,在主教克利宽恕了冉阿让后,冉阿让痛改前非,最终成为一位人人爱戴的好市长。合上厚重的书籍,我在感动于主教克利的宽容之余,心中一直在暗暗庆幸冉阿让的幸运。主人公冉阿让的幸运在于他的人生路口遇到的是宽容和博爱,在于克利主教对人生深深的感悟和理解;在于克利主教对待错误的不同于世人的超凡脱俗的正确态度。 然而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宽容与博爱却在逐渐地流失。在错误面前,人们津津乐道于法律的严惩,却不屑于人性的宽容;人们过分地追求名利,却将博爱抛到脑后;人们常常为蝇头小利而争得面红耳赤,吵得不可开交;人们经常为一己私利而大打出手,甚至不惜发动战争……相比雨果笔下的主教克利,人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 在举国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倡导主教克利的这种宽容和博爱。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正是这种对待错误的理解,丧失的正是人性博爱的温暖。世界必将因宽容而博爱。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2 《悲惨世界》说的是冉阿让为了姐姐的7个挨饿的孩子去面包店偷了一块面包,但他立刻被抓了起来去坐牢,坐了19年才被放出来。 然后,他来到了一个小镇,那时很晚了。他想找一家客店隹,可是所有的客店老板都不让他住。最后他在一个神甫家住了一夜。半夜时他偷了神甫的一套银餐具。但是第二天被抓了,警察把他带回神甫家问是不是他偷的,神甫说你为什么不把2个蜡烛台一起带走呢?这样一说冉阿让就被放了。从此他为人们做了很多好事,面且还当了市长。 有一次,他为了救一个和他长的很像的人就说:“我才是冉阿让”。就这样他又被抓了,但是他又逃走了。因为他要救一个叫珂赛特的女孩子,并且收养了她。然后他又救了一个叫马吕斯的人,不久珂赛特跟马吕斯结了婚,后来马吕斯知道是冉阿让救了他,他们想和冉阿让一起住,但冉阿让死了。 我觉得冉阿让是好人,他做了一点坏事,也做了许多好事。我以后要多做好事,大方一点。还要诚实、守信。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3 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看完这部书,里面讲的:妇女不再因为贫穷而堕落;男人不再因为饥饿而偷窃;儿童不再为没有食物而身体孱弱。本世纪的三个问题还没有解决本书和相关题材的书不会是无效的。 里面讲的是一个穷苦的底层阶级,一个贫苦的农民,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坐牢,又因为越狱而被判了十九年的苦役,出狱之后对于社会的不公平而报复,偷懒主教家的东西,主教当着警察的面说这对银烛台是送给冉阿让的,并对他说,"我为了拯救一个人的灵魂,你拿了这对银烛台是为了做一个诚实的人。"冉阿让被感动了,就像在上帝的光芒的照耀下,一切黑暗都一扫而光,冉阿让决定重新做人。 最后成为一个大慈大悲像菩萨心肠的一个人,一个人道主义的代表。为两个青年马吕斯和科赛特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人道主义在这本书里面像是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这未免有点儿乌托邦,但是要塑造一个很好的现实中的人,乌托邦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办法,雨果是一个灵魂的工程师。继《巴黎圣母院》里的聋哑人加西莫多,俄国作家屠格涅夫《木木》里的农奴格拉希姆,又多了一个指引自己做一个更好的人新的形象《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4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这本书令我感悟深刻,你想了解这本书吗? 这本书大致介绍了这样一个情感淳厚的故事:让·瓦让是一位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苦役犯,虽然他已自由了,却由于那张黄色通行证而遭到了别人的谩骂。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位主教大人竟免费提供给他住宿与食物,并以巧妙地方法教会了他善良的人品。从此,让·瓦让神奇般地变成了为人亲切、善解人意,还不惜生命来帮助别人的马德兰市长。后来,他还以父亲般的慈爱完成了芳蒂娜的遗愿——将阿塞特培养成人。他在一次次波折中挺了过去,以乐观的态度面对情绪的低潮,用勇与尝试、急中生智的优点度过了改过自新的一生。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沉思很久,仍在回顾那感动人心的故事。在故事情节中,不知不觉地便深刻反映出了恶与善的两个极点。让·瓦让的前半生有不可救药的恶,而后半生却有着令人敬佩的善,芳蒂娜有着为了还子而付出一生,在死前还惦记着孩子的精神,泰纳迪埃一家人确有着名副其实的不靠工作,只靠狡猾的做法。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是:有好心就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相信它会让你终生受益!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5 读了《悲惨世界》,掩书沉思,这本书把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疑与鄙视时,善良的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但是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主教不仅没怪罪冉阿让,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将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主教的举动感动了冉阿让,让他在善与恶的徘徊中选择了毅然选择了善。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让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后来冉阿让因乐于助人,得到了市民的爱戴。也得到与囚犯天壤之别的称号——市长。这时我既感动又欣喜。毕竟好心有好报啊。这一切,无疑让我们想到了那书中德纳第与他的妻子,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令人厌恶。他们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小女孩柯塞特受尽了他们的欺凌,他们待柯塞特很不好,整天叫柯塞特做这做那还不给他穿好吃饱。并且一个劲儿的向柯塞特的母亲要钱。母亲本来就很贫苦,但是她为了女儿能过好日子,尽量满足德纳夫妇的要求。 这是人性多么鲜明的对比啊,一种人总是刻意伪装,但都将会被识破,因为虚伪不可能永久,而另外一种人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正义、宽容的.高尚情操,愿我们身边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里来。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6 《悲惨世界》是在一位被人们誉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的著名的大作家雨果手中诞生的。它刻画了从拿破仑在滑铁卢的失败直到反对七月王朝的人民起义这一阶段的历史现实,绘制了一幅规模庞大的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图画。 它描绘了主人公冉阿让坎坷、悲惨的一生,更突出了当时社会的不公正,它就好像是一幅五彩缤纷的画,把整整将近半个世纪历史过程中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都一一展现了出来:外省偏僻的小城,滨海的新兴工业城镇,可怕的法庭,黑暗的监狱,巴黎悲惨的贫民窟,阴暗的修道院,恐怖的坟场,郊区寒怆的客店,惨厉绝伦的滑铁卢战场,战火纷飞的街垒,藏污纳垢的下水道……这一漫长浩大的画轴中每一个场景,无不栩栩如生,其细部也写的很真切很细致,而画幅的形象又是如此鲜明突出,色彩是那么浓重瑰丽,气势是那么磅礴浩大,不是堪称文学史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的典范吗? 在这一本《悲惨世界》,让我深有感触,也让我领略到不同的伟大:就像冉阿让人格的伟大;沙威对待良心与职责的伟大;米里哀主教宽容的伟大;爱潘妮对待爱情的伟大……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7 最近我看了《悲惨世界》这本书。 影片的开头,那些囚犯们用嘶哑的声音唱着“低头、低头不要看他们的眼睛……”站在高台顶上的官僚,手里拿着鞭子,看着底下的囚犯。看到这里,我在想他们究竟犯了什么大罪,就受这么苦的牢刑。囚犯24601就要出狱时,她抬着很重的旗杆到了官僚面前,官僚对他说:“你永远不会忘记我--沙威,囚犯24601,你将永远背负着罪恶感。”囚犯说:“我有名字,我叫冉阿让。”他用沙哑的声音,表达着自己的愤怒,他在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当冉阿让逃出后,一位善良的神父救了他,但他却偷了珍贵的银器,被警察抓走了。神父却说,这是送给他的,这让他很感动,下定决心要悔改。几年之后,他当上了市长,并受人尊敬。当他在厂里检查时,看到让他害怕的人——沙威。他开始掩饰他的曾经,当一个女人要寻求他的帮助时,他却转身离开。之后,他找到那个女人,却发现她为自己的女儿的生活已经奄奄一息了。他得知女人的名字叫芳汀。芳汀死后,我哭了,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的孩子愿意放弃一切,黑暗的世界里,母爱的光芒照亮了一切,温暖了人心。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8 这本书以冉阿让刚刚出狱的情景为开头,讲述了法国大革命前夕人们的痛苦。冉阿让坐了十九年的牢,其中企图越狱的四次,就占了十四年!他因为用石头砸破了面包店的玻璃,拿走了一个面包而被判刑五年。当刑满释放时,他已经是个中年人了。而他当初拿走面包,只是为了让姐姐和她的两个孩子不再挨饿! 冉阿让的罪行只代表过去,但人们还是对他冷嘲热讽,即使是好意也常常被人们误解。他救了一位名叫割风的老人,却暴露了真实身份——他撑起了马车,让老人能从车轮底下脱身,而警探沙威知道,只有被称为“千斤顶”的冉阿让才能撑起马车。他结识了一位穷苦的妇女芳汀,!她为了维持生活把女儿珂赛特寄养在了阴险、恶毒的唐纳迪夫妇家。可是唐纳迪妈妈却把她当奴隶,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吃饱穿暖整天玩我一读到这儿,就有一种冲动——把珂赛特带回自己家。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了社会上的各种矛盾。我憎恨它,亦想除掉它。可是,社会的文明需要我们一起努力。我号召大家做一个正直的人,用公平、公正的眼光看待事物,为社会的文明发展作出贡献!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9 《悲惨世界》是维克多.雨果的一部杰作,是法国现代社会和政治生活的长篇史话。只读了几页,我就停不下来了。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冉阿让的苦役犯的一生,他因打破窗户偷面包被判处四年徒刑。后来,因为越狱四次,又被判了十五年徒刑。经过十九年的等待,他终于被释放了。 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他得到了主教卞福汝的帮助。后来,冉阿让化名马德兰,当上了海滨蒙特勒伊的市长。但他终于投降了,冉阿让又被捕了,被判了终身监禁,穿上了红衣,戴上了绿帽子。之后,在法国的战场上,他在枪林弹雨中救了一个叫马吕斯的人,而冉阿让最终死于劳累过度。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要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会被发现,虚伪只能在事实面前被摧毁。另一个是有高尚情操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聪明、善良和宽容。冉阿让洗了新面孔以后,变得宽厚而善良了。正是这颗慈悲的心,把那个冷酷、固执、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感化了。 我再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有更多像主教一样的光明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一样永远守护着人们的爱心。 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帮助他人和做好事的行列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也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一个善良、和谐和光明的世界。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10 我看过很多书,《野性的呼唤》让我惊讶;《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震撼;《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了我志气;《悲惨世界》让我懂得了乐于助人…… 《悲惨世界》的主人公是冉阿让,他从小就失去父母,自己给别人做工,还要带七个弟弟妹妹,如果肚子饿,也只能找邻居借一瓶牛奶,几个孩子抢着喝。一个寒风刺骨的晚上,冉阿让家连一块发霉的面包也没了,他只好去别人家偷了一个小面包,结果被主人发现了,拿着冉阿让去坐牢,冉阿让三次越狱,改判19年。出狱后没有人接待他住旅馆,最后他找到主教家,主教热情的招待他。第二天凌晨,冉阿让找到了银饰,马上逃跑了,路上被人发现,又被送到主教家,主教却说这是送给他的,并没有揭穿他的偷盗形为。冉阿让受到主教的感化,改过自新,变成了一个好人。改名换姓的变成马德兰,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还升值为市长,救贫济难。 这本书是雨果的重要作品,书中有些人内心寒冷,为了发财,不顾一切,就像德纳第夫妇,一下是画家,一下是老板。另一种人为人善良可亲,就像主教一样,明明是冉阿让自己偷的,可他说是他送给冉阿让的,这是一种信任。要相信别人,疑心不能太重,你相信别人,别人才会相信你。我要学习冉阿让,他的一生不算幸福,他只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不管他的身世多么微寒,只要乐于助人就可以得到收获。 这本书告诉我:自己活着,要像主教一样,心怀宽广。也要像改过自新后的冉阿让一样,去帮助更多的人。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11 冉阿让因为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处了5年苦役,但是又因为屡次越狱加刑了15年,他在狱中受尽折磨,开始仇视人类对他不公。在刑满释放时,没有人接纳他,只有主教接纳了他,同意让他留宿,但是他非但没有感激主教还偷了他的银器,主教宽容了他,用他知道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后来因为功绩出众被任命为海滨蒙特伊市长,因为“尚马秋事件”自首归案,并被判处了终身苦役。后来又巧妙地逃脱了,他又按照芳汀的请求,接回了珂赛特,把珂赛特抚养成人,后来珂赛特又和马吕斯结婚,而冉阿让也揭发了自己的罪行。 然而这篇文章为什么叫做《悲惨世界》呢?我认为1、这篇文章写了那个时代人们生活的艰苦,而冉阿让也是那个时代穷苦人的缩影——即使自己再努力劳动,也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让人有一种饱一顿饿两顿的感觉,那时一项数据表明:伦敦一天会发生5起盗窃案,其中有4起是因为饥饿直接引起的,这可以看出那时候的人一定是忍饥挨饿的;2、这篇文章不仅写人们忍饥挨饿的而且写了社会的昏暗;3、这篇文章中芳汀是那个时代未婚先孕母亲的缩影,她把女儿放在德纳第夫妇家,而且每个月寄钱过去,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女儿不仅没有过上好日子,还被德纳第夫妇当做奴隶使用,后来芳汀被开除工作,惨死在医院里。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12 这个暑假,我读了轻松英语名作欣赏的《悲惨世界》,这是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故事的内容、情节,曲折感人、催人泪下。 小说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冉阿让是个诚实的人,一直帮助穷困的姐姐抚养七个可怜的孩子。有年冬天找不到工作,为了不让孩子饿死,他偷了一块面包,被判五年徒刑;又因不堪忍受狱中的苦难,曾四次逃跑,刑期加到十九年。出狱之后,苦役犯的罪名永远地附在他的身上。他找不到工作,连住宿的地方都没有。后来,他受到主教的感化决心去恶从善,改名为冉阿让。他埋头工作,终于当上了市长。成了大富翁后,他乐善好施,兴办福利,救助孤寡。然而法律却滥判无辜,他为了不嫁祸于人,毅然上法庭承认自己的真实姓名,并为救助孤女珂赛特而逃出法律的魔爪。然而法律不容他,社会不容他,连他辛辛苦苦带大的珂赛特也误解他。他多年舍已救人,最后却在孤寂中死亡。这是《悲惨世界》中的悲剧人物,这个典型人物形象具有典型的社会意义。 这部作品,最使我感到震撼的是时时刻刻闪烁着的人性的光辉。大主教对冉阿让说:“我已经把你的灵魂从魔鬼手中买来,献给了上帝。”从此,冉阿让的爱心被激发了。《圣经》说:“每个人都有爱心。”就连警官沙维特最终也良心发现而自一杀了。所以,有爱,就能遵从上帝;没有爱,就会追随魔鬼。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13 《悲惨世界》是维克多。雨果的一部传世之作,创造了法国现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长篇史话。才读了几页,我就爱不释手。 故事讲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一生。他先是因为砸坏玻璃偷了一块面包,被判4年徒刑,因4次越狱,又被判了15年徒刑。他等了19年,终于被放了出去。当他一无所有而又衣食无着的时候,受到了主教卞福汝的关怀。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做了海滨蒙特勒伊的市长,可他最后自首了,冉阿让又被捕了,他戴上了表示终身监禁的绿帽子和红衣,在船上做苦役,在救一个海员时,他掉进了大海。后来,在法国的战场上,有人看见了冉阿让的身影。他在枪林弹雨中救出了一个人:马吕斯。冉阿让终因过度劳累离开了人世。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作文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14 “大地上最有黑暗的阴影,可是对比起来,光明是较为强烈的。”这是我在读完《悲惨世界》候深刻明白的一句话,悲惨世界,并不是一切都令人伤感的,哪里还藏着一种非凡的力量—爱。 主人公冉阿让勤劳正直、胸怀坦荡、乐于助人、品德高尚,是一个受苦难、遭迫害、被歧视的受压迫人民形象。他起初是纯朴的园艺工人,由于不忍心看到七个外甥挨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当场抓住,成了苦役犯。他几次逃跑而被加刑,过了19年非人的生活。仅仅一只面包,就剥削了他十九年的生活,可见当时社会阶层的不平等和法律的不公正。刑满释放后,他饱受歧视与排斥。只有狄涅教区的教主肯收留他,还在教主的影响下,冉阿让做了一个正直的人。此后冉阿让一直救助贫苦的人们,自己也是一身坎坷。他不像其他犯人一样自甘堕落,而是用自己的悲惨的一生来让人们感到温暖。最后,他去世了,可他仍旧从容面对。生死由常,就像白天将去夜晚来临,他一直都是那么从容。 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帮助我们驱除幻想、可怕的苦难;唯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承受残酷的命运。所以,我深有感悟。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更美好! 悲惨世界的读后感15 我们生活在一个美好的世界里,却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我读了《悲惨世界》以后才知道当时世界的悲惨,那主人公冉阿让又能说什么呢? 冉阿让是个穷人,因偷了一个面包就被关入监牢,期间越狱失败四次,足足判了十六年。十六年啊,浪费了多少青春岁月,能做多少有意义的事,而换来的只是一个面包。出狱后却常常招人排斥,连住宿的地方也找不到,仅仅因为冉阿让犯有前科。最终有一位好心的主教收留了他,并送他了一套银餐具和一对银烛台。当冉阿让最需要帮助时,所有人都逃避了,单单只有一个人站了出来。甚至有时他的好意也往往遭到人们的误解,不能被社会所接受。 难道穷人就不是人吗?他们也有生命,自由的生活的权利。人穷志不穷,穷人只是没有钱,但他们的志气还在。 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如此下去会有更多的人轻视法律。“以爱制恶”,惟有道德感化才是医治社会灾难的良方。文中的卞福汝主教就是善良,纯真的代言人,明知道冉阿让犯有前科还让他过夜,在偷东西被抓到后还送了他一对银烛台,一系列的举动,真真切切的述说了主教的善良。 世界不是完美的,总有好人在发善,有坏人在作恶。但我们可以使好人多一些,让他们去感化正在作恶的人。坏人也有善良的一面,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爱心行动中。 爱的形式非常多,也十分简单。扶一位老奶奶过马路,捡起随风飘动的塑料袋等一件小事,都是在散发着爱心。大家行动起来吧,伸出你双手让世界充满爱!2023-07-21 00:2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