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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日报网讯 “治骨病比治感冒还简单,药品中含有89种长白山野生药材,其中88味是祖传秘方,加入长白山火山磁石作为透骨引药,用药速度好比开着火箭送药,一贴保证骨不疼,再贴保证筋不疼,告别风湿骨病一盒就行……”9月15日,河南周口川汇区一罗姓消费者投诉称:在国内某卫视播出的“张瘸子膏药”专题广告中出现了以上宣传语。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该产品实为普通“远红外消痛贴”,对疼痛仅有辅助治疗作用,其播出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该“张瘸子膏药”或面临监管部门查处。
投诉:“张瘸子膏药”广告吹上天
消费者反映称,今年7月份,自己通过电视广告看到,一款叫“张瘸子膏药”的产品能治各种风湿骨病。广告语中产品效果惊人,宣称由89味中药材的祖传秘方,经“三蒸九熬、七火五却”微针锁药打孔晾晒而成。发明人更是宣称:膏药治疗风湿骨病有绝招,能七层透骨拔毒修复、防止复发,采用长白山野生药材,还加入了长白山火山磁石作为透骨引药,就像“开着火箭送药,一透到底”,连透七层,一贴保证骨不疼,再贴保证筋不疼,三四贴颈肩腰腿全能动,告别风湿骨病一盒就行。能快速治疗颈椎病、腰间盘突出、骨质增生、退行性变、肩周炎、强直性脊柱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股骨头坏死、关节肿大变形、骨折、各类跌打损伤、妇女产后风等各种风湿骨病。
“广告还说,前五十名打进电话能半价,我就花了近千元买了两盒。可是使用一个月后除了感觉有点热之外没有其他感觉,更别提止痛治病了,当时就感觉自己受骗了。”罗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投诉人提供“张瘸子膏药”产品说明书上,记者看到,“张瘸子”为商标名,而产品实际名为“远红外消痛贴”,商标持有人为辽宁“鞍山众益通盈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查询记者了解到,此膏药是以医用橡皮膏浆或医用热熔胶与一定比例的远红外陶瓷粉混合均匀涂于弹性织物、白平布或无纺布上,以防粘隔离纸为盖衬而成,主要利用远红外陶瓷粉发射一定波长远红外线产生的温热效应,起到改善微循环、促进血脉畅通,增强机体细胞活力等辅助治疗作用,与广告宣传的作用并不一致。
查询网络发现,“张瘸子膏药”此前曾受到过相关处罚:2019年曾经因为发布的广告中对使用疗效进行不客观、不真实肆意夸大和虚假描述涉嫌违反广告法,被湖南祁东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罚款132000元。
暗访:宣传“89味中药材”实则不含任何中药成份
9月21日,记者以经销产品为由来到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颖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暗访。
在三楼销售部,一位姚(音)姓销售人员在看到记者提供的“张瘸子膏药”包装盒后称,该产品是根据经销商需求由公司负责分批生产的贴牌产品。对于具体的工作和责任分配,该销售人员透露,生产企业负责办理广告批准手续,广告播出内容则由销售公司自行制作。对于“张瘸子膏药”的治疗效果,该人员表示:“产品是医疗器械,没有什么药材成分,最多加点薄荷而已,对疼痛治疗就是个辅助作用。”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张瘸子膏药”的唯一经销商是东北一家公司,因不是其直接负责的客户,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记者注意到,该办公室还摆放着多盒“张瘸子膏药”的产品样盒。
安徽阜阳颖东区市场监管局:与批准审查内容不相符
作为当地监管部门,安徽阜阳颖东区市场监管局是否对该企业进行了有效的日常监管?是否知晓该企业存在夸大宣传等行为?
9月21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阜阳颖东区市场监管局采访。対于记者采访的相关问题,该局监管科的田科长表示,在调查后将给记者予书面回复。
9月23日,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记者发来了一份名为《关于对举报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核查情况回复》的材料。
回复函称: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消痛贴产品,标识标注“张瘸子”远红外消痛贴,生产企业:安徽众康药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阜阳市颖东经济开发区东兴路3号,生产许可证号:皖食药监械生产许20170026号,该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与举报信中标称叫“张瘸子膏药”的药品描述不一致。
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消痛贴产品,使用商标是鞍山众益通盈医药投资公司许可使用在远红外消痛贴产品,双方签订有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并在销售合同中明确鞍山众益通盈医药投资公司是唯一经销商,不能广告夸大宣传,如因广告夸大宣传一切后果自负。
鞍山众益通盈医药投资公司是“张瘸子”远红外消痛贴产品唯一经销商,在双方销售过程中,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皖广审准许字[2020]第220号),并未委托该公司进行产品广告宣传。执法人员通过消费日报记者提供的“张瘸子膏药”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广告视频图片,经与皖广审准许字[2020]第220号广告审查内容比对,在视频广告图片中宣传内容和大量标称为“张瘸子膏药”与广告审查内容不相符。
该核查回复函还称: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21日向该局提交的《关于张瘸子牌远红外消痛贴虚假宣传情况说明》中表述:“我公司未委托任何省、市、县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过该产品广告。对于未经我公司委托授权私自发布产品虚假广告的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切实维护我公司良好形象。”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举报,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举报有困难的,可以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举报移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回复函建议:举报人向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发生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举报,待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后,将案件线索移送我局进行调查核实。
该局提供了安徽众康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栏目讲座涉嫌变相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的要求,9月23日,记者把采访提纲等相关采访资料传真至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
9月29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新闻宣传处负责人在给记者转来的《关于移送“张瘸子膏药”广告监测线索的情况说明》(如图)中表示,省局广告监测平台9月上旬抽查监测发现,辽宁XX频道发布“张瘸子膏药”栏目讲座,该讲座涉嫌存在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我局于9月24日责令涉事电视台即刻停止播放“张瘸子膏药”栏目讲座,严肃认真接受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9月25日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下发违法线索督办函,要求立即组织对“张瘸子膏药”栏目讲座涉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同时向辽宁广播电视台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提供“张瘸子膏药”栏目讲座相关批准文件、“张瘸子膏药”医疗器械广告相关审查文件,9月25日落实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将“张瘸子膏药”栏目讲座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监测情况通报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目前省局广告监测平台抽查监测未发现继续播发“张瘸子膏药”栏目讲座。
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的鞍山众益通盈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信息。9月27日,记者致电该公司对外公开联系方式,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记者按照其公示的注册地址发送采访资料后,同样显示发送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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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之前去晨运的时候,不小心摔倒,摔骨折了,我妈就给他贴这个通脉消痛贴,贴了一个月贴好了,所以应该不是虚假宣传吧。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可以给个大大的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