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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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租房的问题.跟房东一块住好还是跟其他人合租好?
最不好的就是和房东住一起,感觉就是什么东西好像都是房东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虽然没有寄人篱下的感觉,但是感觉说实话真的好不到哪儿去。。。也不要跟你好朋友住一起,同意4楼的意见,时间长了大家会生疏的。。因为总会有些事情磕磕绊绊 朋友之间不要掺杂金钱在里头,要不然心里对朋友的感觉就会淡了,建议跟别人合租。但是这个合租的人你要自己把关。
关于租房问题:合租还是studio好
最不好的就是和房东住一起,感觉就是什么东西好像都是房东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 但是这个合租的人你要自己把关。
关于从2房东手里租房的问题
和原房东签合同
租房跟房东住一起好吗
这个就要拼人品了
不一定哦,房东的性格决定你的日子
总之这个情况尽量是不要出现的好
关于北京的合租房屋找中介好还是房东好?
北京租房很多时候都是2房东,他住大的有空调的朝向好的房间,而且还隐瞒实际房租就可以少交点钱,如果你找2房东,你就要准备接受这一切;
如果找中介,你可以租个大的房子,自己当2房东,让中介给你介绍人来,你住大的有空调的朝向好的房间,自己做2房东。
关于上海租房的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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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3.16号租房在东莞长安镇中心附近租房的
可以的,不过有的地方要办理个暂时证,过年找工作租房的人多,要提前运筹帷幄啊
很高兴能为你解答问题,下面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和价格一般是便宜点的几个平方200-400
好一点的地方贵点是400-800以上如果大城市的话就是400-800起步
但是贵的话是800-1200左右我在广东深圳宝安区工作过
基本房价便宜的都是300-400左右的了我在比较落后的城市广东省中山市也工作过
那边的房价是160-300之间不等这个我就不好推荐了,这个还是你租什么房子
因为我可能对当地的不是很了解,怕误导了你这个我只能把自己曾经租房的经验和你分享
希望能对你有用和帮组到你有多网上的租房的公司都是中介或者是骗子发的
下面我就和你分享我这几年的租房经历把
一、如果你想租房先大概的确定下方位
1、你要知道当地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有优势点和自己租房子的预算
2、可以适当的到分类资讯或者是社群贴吧还有当地的群问下
3、去租房子的地方看的时候不要带太多现金和偏僻的地方不要一个人去
4、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要信,小心骗子
5、租房和有熟人的在一起,也适当的有个照应
6、把对方的劣势看了说下,好有谈价的筹码
二、租房之前先看和分析
1、房子的地角。交通放不方便,离车站远近,离市场远近。
2、楼层 如果是年轻人这些不是很重要,但如果是顶层,你就要看防水做的怎么样了
3、不然到了下雨下雪的天很可能会渗水,发潮。而且楼顶一般是冬冷 夏热
4、进了房子的里面 就要看水 电煤气是不是都好用
5、水是包括上水和下水的 厨房 卫生间 都要看看,电源的插头。
6、如果家里有家电要看看好不好用 (这是在你看完房子以后真的决定租之前看的)
7、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决定帮助砍价用的,我就是干租赁的
8、如果这些我说的已经构成了问题,在房租方面就要适当的让步。
三、去看房子和租房的时候注意安全
1、要注意安全,上家下家最好都带两三个人
2、以免落单时碰到歹徒,前两天还有个单身女的被两个看房子的劫持绑架了
3、要知道是不是碰到了二东家,房屋的产权归谁
4、还有这个房东的身份真伪需要仔细辨别
5、以免别人伪造身份证房产证把房子租给你捞一票走了
6、身份证房产证都要看原件,最好能到房管局查一下房子的主人
7、要看下房子的地板和天花板是否漏水是否有水渍
8、要看下房锁是否有被别人配了钥匙,最好能换下
9、要看环境是否有危险的高压线等
10、要看房屋的安全门和窗的防盗,基本上差不多了
四、确定租住了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俱、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曾经我也为租房子而奔波,不过现在住公司了,希望你能租住到合适的房子
在外面为了生活奔波挺不容易的,虽然可能没解决你的实际问题
但是我还是很高兴的能为你解答,你的采纳和好评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虽然累,但帮组别人的路上却是快乐着。
—————————觉得好就请点采纳答案把,给个好评,祝愿你生活更美—————————
—————————希望你新的一年,心想事成,工作顺利,生活欢乐美满—————————
关于租房的问题
可以租,虽然该物业被业主抵押在银行,但是所有权仍然属于业主,所以业主可以用来出租.
租的时候,要注意了解业主的抵押合同中,有无提到该门脸的租赁问题,如果抵押合同有约定,要根据约定进行判断是否影响将来的营业.如果抵押合同中没有关于租赁的约定,
按照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是我们平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使房东没有归还贷款导致房子被银行处理,也不影响房子的租赁.
相关法律资料,供你参考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
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条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
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 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有的朋友是自己没时间,所以才找中介,其它根本没必要花那些费用,你可以去免费释出租房的网上发条资讯去,房东自己会跟你们联络,我经常用58同城网,朋友如果找房的话,大家可以去发条资讯试试。
跟父母在一块住好 还是自己租房子住好呢
那要看你的年龄了。如果不是达到法定年龄的话,建议和父母一起生活,但是如果意志力不好的话,就算是成年人也建议和父母住在一起,防止过于迷恋某种事物而影响健康,如通宵上网。
如果我租有一套房子,跟房东签的合同是一年,我可不可以又把房子租给其他的人,跟其他人签合同?
你签合同的时候有没有注明转租这人条款,如果没有的话业主是不会同意让你转租,业主有权把房子收回来,并且不退你的押金,如果你只单想拿回押金,你可以同业主商量下,你帮业主找一个房客签合同,让业主退押金给你,我以前也是这么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