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PS小天才
-
奴隶制社会后期,罗马人(Romanese)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的大帝国——罗马帝国。罗马人把居住在罗马帝国北方的外族部落称为“蛮族”。这些外族部落人数最多的除了克尔特人和斯拉夫人(Slavs),最著名的就是日耳曼人了。 而这时的日耳曼人,还处于氏族社会末期。到了公元1世纪至3世纪,各日耳曼人部落开始结成联盟,其中较大的一支就是法兰克(FRANK)。 这时的罗马帝国已从奴隶制社会发展的顶峰衰落下来,各地不断发生奴隶和农民起义,使得垂死的罗马帝国更加摇摇欲坠。与此同时,被当时中国汉朝打败的匈奴人的一部分,经中亚向西迁徙入侵欧洲,引起了连锁反应式的“民族大迁徙”,很多外族部落纷纷迁移到罗马帝国境内。这时罗马帝国已无力对付这些外族的入侵,外族人在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将罗马帝国瓜分,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从此灭亡了。 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兰克人,也乘这个大动荡的机会,侵入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法兰克王国。这时的法兰克王国,正在瓦解过程中的氏族制度同原罗马帝国境内日益发展的封建因素相结合,形成了西欧的封建制。王国内的氏族部落组织逐渐被国家政权机关所代替,各部落间的习惯也逐渐演变成法律。 以法兰克王国为主要代表的日耳曼人建立起来的各个王国,在公元5世纪将过去的不成文的习惯法编纂为成文法典。由于日耳曼人各部落的习惯大同小异,所以各王国的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是大体相同的,后世称这些法律为日耳曼法。日耳曼法同罗马法一样,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也起着相当大的影响。 日耳曼法的主要代表就是法兰克王国的法律制度。 当时法兰克王国内一方面私有制已出现,各阶级已形成;另一方面氏族部落虽已逐渐解体,但影响还未消除。因此,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就突出地反映在日耳曼法上。使日耳曼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首先,强调个人服从集体,个人的权利义务要受到家庭和氏族的制约。后来的法学家称日耳曼法的这个特点为“团体本位”,以区别于尊重个人意志、严格保护私有财产、以个人为中心的罗马法。这种“团体本位”的倾向,在日后的日耳曼民族的历史上,仍可见到它的踪影。 其次,规定氏族全体成员无论居住何地,都必须遵守本氏族的法律,而不必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即所谓“属人主义”。蛮族国家建立以后,各国王在适用法律方面因演戏固有的习惯,因人而异,对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人的法律,对罗马人适用罗马人的法律,两种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以日耳曼法律优先。针对日耳曼人各个地区的法律冲突,制定有相应的法律适用规则。随着西欧封建制度的发展,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实行独立的统治权。9世纪以后,法律使用的属人主义逐渐向属地主义转变。 同时,日耳曼法中没有抽象的法规,只有针对具体生活关系规定解决具体案件的规则。一个案件的判决不仅解决这个案件,而且也是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根据。这些判例汇集起来,就构成了日耳曼法的法典。 日耳曼法律是十分注重外部表现的法律。法律行为的发生时常都必须遵守固定的形式、说固定的语言、做规定的动作等。这就是说,犯罪和违法的标准只是行为人表现出来的外部行为,不将内部主观因素考虑在法律研究的范围之内。
[编辑本段]日耳曼人
Germani或Germans 日耳曼人是古代占据中欧和东欧广大地区的部族,自称德意志人(Deutsche),古罗马人称之为日耳曼人。分布在莱茵河以东,维斯瓦河以西,多瑙河以北地区,从事游猎、畜牧为主,长期处于原始氏族社会阶段,其语系属于印欧语系日尔曼语族。公元1世纪末至2世纪初,部分日耳曼人由游牧生活转向农业生活,出现了土地分配不均的现象,少数军事贵族往往占有更多土地,军事首领(“王”)及其亲兵以征战为职业,战利品通过抽签方式来分配,首领分到的战利品常常多于亲兵。此时的日耳曼人已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阶段。 随着罗马帝国陷入危机,日耳曼人从北方多瑙河一带不断进入罗马帝国境内并展开袭击。罗马帝国后期(公元3—5世纪)分布在莱茵河以东的日尔曼各部族,主要包括法兰克人,伦巴德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汪达尔人等,以及迁到多瑙河下游和黑海北岸的哥特人。 4世纪末,日耳曼人各部族在来自东方的匈奴人的压力下,相继卷入了欧洲民族大迁徙的洪流,从而加速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那些进入罗马帝国境内的日耳曼人,纷纷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日耳曼人王国,其中著名有:419年,西哥特人在西班牙建立了西哥特王国(714年亡于阿拉伯人);439年,汪达尔人在北非建立汪达尔王国(534年亡于拜占庭帝国);568年,伦巴德人在意大利北部建立了伦巴德王国(774年亡于法兰克王国);盎格鲁、撒克逊人进入不列颠,在同当地土著居民(凯尔特人)不断冲突的过程中,与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逐步融合。在整个日尔曼人的王国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是法兰克王国。 又:日耳曼民族 日耳曼民族(German)是欧洲的古代民族之一,公元前5世纪起,以部落集团的形式分布在北海和波罗的海周围的北欧地区,古罗马人称之为日耳曼人。大约在公元前半个世纪,大部分日耳曼人开始定居在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和北海之间的广大地区,该地区称为“日耳曼尼亚”。 日尔曼人是一些语言、文化和习俗相近的民族的总称。这些民族从前2千年到约4世纪生活在欧洲北部和中部。日尔曼人不称自己为日尔曼人。在他们的漫长历史中他们可能也没有将自己看作是同一个民族。民族大迁徙后从日尔曼人中演化出斯堪的纳维亚民族、英格兰人(苏格兰人是凯尔特人后裔)、弗里斯兰人和德国人,后来这些人又演化出荷兰人、瑞士的德意志人、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和南非的许多白人。在奥地利也有许多德意志人。许多这些新的民族今天都是与其它民族混合而成的。
[编辑本段]【来源】
最早的关于日耳曼人的纪录来自于前2和前1世纪的古典作家。从约200年开始日耳曼人开始使用一种自己的文字。此前的历史只有通过考古和语言学(比较语言学)的方法来考证了。 通过对各个日耳曼语言(歌德语、古标准德语、古英语、古斯堪的纳维亚语)的仔细比较和日耳曼语言与其它印欧语言的比较语言学家可以基本上重建日耳曼语(也称“前日耳曼语”或“泛日耳曼语”)。这些比较最主要的结果是: * 日耳曼语属于印欧语言,在这个语族中它属于其西方的一支。 * 在印欧语系中日耳曼语与凯尔特语和古意大利语最接近。这三种语言一起组成古欧洲语言。前3或2千年时,也就是说青铜器时代的早期,古欧洲语言是中欧的语言。但其精确的地点和时间今天已经无从考证,或者争议很大。 * 日耳曼语言之间非常近似,这很可能说明它们有很长的共同演化的时间。大多数语言学家将前日耳曼语从凯尔特语和古意大利语分离出来的时间定为前2千年上半叶。 * 日耳曼语分离出来后它依然与凯尔特语有接触。一些凯尔特语的词汇被日耳曼语借用。此外日耳曼语对芬兰语也有影响。一些日耳曼语的词汇在芬兰语中出现(比如国王,日耳曼语为kunningaz,芬兰语为kuningas,或者指环,日耳曼语为ringaz,芬兰语为ringas等)。 最早使用“日耳曼人”这个词的是希腊历史学家波希多尼。他在约前80年时第一次使用这个词。也许他在与中欧的某一个今天无法考证的小民族接触时听到了这个词并将它用来称呼所有的日耳曼民族。有可能这样一个小民族的名字后来成为了整个民族群的名字。 “日耳曼”这个词的来源和意义至今无法定论。“日耳”这个词在日耳曼语中无法被考证。日耳曼人自己将自己称为日耳曼人的可能性非常?? 前51年恺撒在他的《高卢战记》中使用了日耳曼人这个名称。恺撒这里将所有莱茵河以东的民族统称为日耳曼人。到此为止罗马人将欧洲西部的民族称为凯尔特人,而欧洲东部的民族被称为赛西亚人。到此时为止罗马人才认识到日耳曼人并非凯尔特人,而是一个独立的民族群。 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在他的《日耳曼尼亚志》中称“日耳曼人”是一个比较新的称呼。一开始只有通格人(Tungrer)被称为日耳曼人,后来所有日耳曼民族都被这样称呼。塔西佗说高卢人称莱茵河以东的民族为“日耳曼人”。后来这些民族自己也称自己为日耳曼人。根据这个叙述这个词有可能是从凯尔特语过来的。 塔西佗在他的书里详细地列举了每个日耳曼民族部落从莱茵河到维斯瓦河,从多瑙河到北海和波罗的海之间的居住地。 严肃地说只有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们才能将这些民族称为日耳曼人。过去曾有很多研究通过考古学研究来推导出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的古日耳曼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个研究曾一度完全被放弃。 今天类似的研究在非常精心的学术范围内重新开始,其目标是使用考古学和语言学的研究来获得一个内在不矛盾的整体影像。按照这个研究欧洲北部的青铜器时代的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日耳曼人。而所谓的战斧人(前2800年至前2200年)与日耳曼人之间的关系还有争议。此前的石器时代(约前3500年至前2800年)的农作文化与日耳曼人之间的关系几乎可以完全否定。 最新的理论通过对河流和地名的研究认为日耳曼人的产生地在今天德国中部山区的北部。但大多数学者对这个理论持怀疑态度。 过去学者们以为日耳曼语言是在约前500年由于日耳曼语语音变迁从其它西部印欧语言中分离出来的。在这个语音变迁中比如k通过ch变为h,或者p变为f,t变为th。 新的研究认为这个变迁很晚才发生,它发生的时间可能是前1世纪。最主要的证据是辛布里人的民族名称。前2世纪后期辛布里人与条顿人一起威胁罗马北部。这两个民族的家乡是今天的丹麦。在拉丁文中辛布里人的名字为cimbri,而不是chimbri或himbri,后来日耳曼人的名字在拉丁语中使用ch来写,比如chatti。因此今天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个语音迁移在前2世纪后期还没有开始或还没有完成。一些早期流传下来的地名说明这个理论是正确的。 这个见解对日耳曼语言学有非常重要的后果。这样一来至今为止被称为“泛日耳曼语言”的语言是在前2到1世纪形成的,到1世纪时它又分裂为许多自己的日耳曼语言。此前日耳曼人的语言与印欧语言相似,这个更古老的语言没有被留传下来,但其基本结构可以被重新构造出来。
[编辑本段]【历史】
最早的关于日耳曼人的报道来自他们与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接触。 约前330年希腊旅行家毕特阿斯从马赛出发报道了北海地区和在那里生活的民族。约前200年东日耳曼人中的巴斯塔乃人进入今天的罗马尼亚东部并与马其顿和巴尔干半岛上的其它民族发生战争。 日耳曼部落 在北德和斯堪的纳维亚生活的日耳曼人的部落大约可以分为北日耳曼人、西日耳曼人和东日耳曼人。 北日耳曼人 北日耳曼人是斯堪的纳维亚的日耳曼人。他们后来演化为丹麦人、瑞典人、挪威人和冰岛人。考古学家将北日耳曼人又分东西两股。 西日耳曼人 西日耳曼人包括: * 易北河日耳曼人如斯维比人,后来演进为施瓦本人、马科曼尼人/马克曼人和夸迪人/夸地人,最终成为巴伐利亚人。 * 北海日耳曼人如巴塔维人、弗里斯兰人/弗里斯人、考肯人、萨克森人/撒克逊人、盎格鲁人、朱特人等,后来形成盎格鲁-撒克逊人。 * 莱茵河-威悉河日耳曼人如切鲁西人、卡狄人为(黑森人的祖先)、法兰克人等 东日耳曼人 在东日耳曼人中有波罗的海南的哥特人、汪达尔人和勃艮第人等。考古学家将他们细分为四个组。由于匈奴人从亚洲进入以及斯拉夫人从东欧涌入这些人受到非常大的压力,他们被迫向西和向南迁徙,这使他们与当地人之间产生了很多冲突。
[编辑本段]【经济】
不象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日耳曼人大多数是定居的农民,他们很少游猎。他们大多数自给自足,但除农业外还有手工业如铁匠、陶瓦匠和木匠。印欧语言的时候轮就已经被发明了。在日耳曼语言中轮有两个词。日耳曼人没有货币。他们之间的贸易以货物交换为主。最重要的货物(如同罗马人)是牲畜。今天英语中的fee(收费)与德语中的Vieh(牲畜)是同一个词根。 最主要的牲畜有牛、绵羊、猪、山羊和马。此外在日耳曼地区人们还从事养蜂和织布。日耳曼人还知道如何制造奶酪,对奶酪他们有一个自己的词。 约1世纪左右日耳曼人接触到梨,但其普及率很低。最重要的粮食是大麦。日耳曼人常常不耕种他们的田地来让它们恢复它们的生产力。此外他们还知道使用肥料。粮食主要作成粥,一直到中世纪为止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面包。
[编辑本段]【日常生活】
这些居民点没有系统的计划:假如有一个日耳曼人在一个地方定居后就会有其他人搬过来。直到今天在德国和其它日耳曼文化区依然可以看到这样由多个小村聚集在一起而组成的村落。 通过考古发掘考古学家知道,日耳曼人的房子是木房子,由于木头现在都早已腐烂了,只有通过它们在地基上留下的支柱的洞来考察它们的建筑方式。最常见的日耳曼住房是长方形的。人畜同住一个房中,只有一堵墙隔离他们。住房内没有其它墙。在它的当中有一个燃火点。屋上的一个洞用来排烟。日耳曼人的房屋没有窗。
[编辑本段]事实与传说
由于日尔曼人普遍具有金发碧眼,身材高大的显著白种人特征,这些白种人特征往往被纳粹党视日尔曼人为优秀人种的的根据。纳粹党也把这些白种人特征用作衡量一个民族是否属于优秀民族的标准,历史上这些显著的白种人特征陆续衍生出关于日尔曼人的传说。 19世纪和20世纪前半叶在德语地区日尔曼人往往被表现为“超人”,这个形象的主要缘由是塔西佗、恺撒等的描写。在他们的作品中他们将日耳曼人描写为金发碧眼的巨人,他们拥有超人的力气。 通过对遗留下来的骨骼和在沼泽地里保存下来的尸体的研究证明日尔曼人的确比罗马人高,此外他们的确有相当大的体力,大多数日耳曼人的确有金发。一般来说日尔曼人比罗马人高出一头。对保存得非常好的沼泽尸体的研究证实了塔西佗的一个怀疑:日耳曼人的耐久力比较低,在长时间的作战中他们很快就没有力气了。
容貌特征
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少女在13-20岁年龄阶段除部分人面部出现白种人较常见的雀斑外,一般的金发碧眼日尔曼人少女由于的肤色较浅,毛细血管的红色可以呈现出来,肤色都显得白里透红确实很漂亮,但这些金发碧眼白种人,皮肤较其他人种薄,容易出现皱纹,而且皮肤比较容易松弛,这些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比起黑发棕眼的白种人及其他人种更经不起岁月的洗礼容易显得苍老,他们是所有人种中最不耐老的一群。
[编辑本段]【文字】
日耳曼人很晚才有文字。唯一的一部日耳曼语言的长的作品是乌斐拉在4世纪编辑的一部《圣经》。由于歌特人没有自己的文字,乌斐拉使用希腊文、拉丁文和如尼文字制造了一组自己的文字。 2世纪开始出现的如尼文字主要用来作为魔术符号。长的用如尼文字书写的文章很少。一般它们只被用来标志贵重的物件。
[编辑本段]【建国】
民族大迁徙时日耳曼人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不列颠建立了许多短促的王国。一些日耳曼人甚至一直迁徙到非洲北部(汪达人)。这些王国都是昙花一现的现象。在他们新的家乡他们与过去的当地人混合。
- 出投笔记
-
日耳曼民族(THE GERMANS)
奴隶制社会后期,罗马人(Romanese)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的大帝国——罗马帝国。罗马人把居住在罗马帝国北方的外族部落称为“蛮族”。这些外族部落人数最多的除了克尔特人和斯拉夫人(Slavs),最著名的就是日耳曼人了。 而这时的日耳曼人,还处于氏族社会末期。到了公元1世纪至3世纪,各日耳曼人部落开始结成联盟,其中较大的一支就是法兰克(FRANK)。 这时的罗马帝国已从奴隶制社会发展的顶峰衰落下来,各地不断发生奴隶和农民起义,使得垂死的罗马帝国更加摇摇欲坠。与此同时,被当时中国汉朝打败的匈奴人的一部分,经中亚向西迁徙入侵欧洲,引起了连锁反应式的“民族大迁徙”,很多外族部落纷纷迁移到罗马帝国境内。这时罗马帝国已无力对付这些外族的入侵,外族人在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将罗马帝国瓜分,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从此灭亡了。 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兰克人,也乘这个大动荡的机会,侵入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法兰克王国。这时的法兰克王国,正在瓦解过程中的氏族制度同原罗马帝国境内日益发展的封建因素相结合,形成了西欧的封建制。王国内的氏族部落组织逐渐被国家政权机关所代替,各部落间的习惯也逐渐演变成法律。 以法兰克王国为主要代表的日耳曼人建立起来的各个王国,在公元5世纪将过去的不成文的习惯法编纂为成文法典。由于日耳曼人各部落的习惯大同小异,所以各王国的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是大体相同的,后世称这些法律为日耳曼法。日耳曼法同罗马法一样,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也起着相当大的影响。 日耳曼法的主要代表就是法兰克王国的法律制度。 当时法兰克王国内一方面私有制已出现,各阶级已形成;另一方面氏族部落虽已逐渐解体,但影响还未消除。因此,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就突出地反映在日耳曼法上。使日耳曼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首先,强调个人服从集体,个人的权利义务要受到家庭和氏族的制约。后来的法学家称日耳曼法的这个特点为“团体本位”,以区别于尊重个人意志、严格保护私有财产、以个人为中心的罗马法。这种“团体本位”的倾向,在日后的日耳曼民族的历史上,仍可见到它的踪影。 其次,规定氏族全体成员无论居住何地,都必须遵守本氏族的法律,而不必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即所谓“属人主义”。蛮族国家建立以后,各国王在适用法律方面因演戏固有的习惯,因人而异,对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人的法律,对罗马人适用罗马人的法律,两种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以日耳曼法律优先。针对日耳曼人各个地区的法律冲突,制定有相应的法律适用规则。随着西欧封建制度的发展,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实行独立的统治权。9世纪以后,法律使用的属人主义逐渐向属地主义转变。 同时,日耳曼法中没有抽象的法规,只有针对具体生活关系规定解决具体案件的规则。一个案件的判决不仅解决这个案件,而且也是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根据。这些判例汇集起来,就构成了日耳曼法的法典。 日耳曼法律是十分注重外部表现的法律。法律行为的发生时常都必须遵守固定的形式、说固定的语言、做规定的动作等。这就是说,犯罪和违法的标准只是行为人表现出来的外部行为,不将内部主观因素考虑在法律研究的范围之内。
[编辑本段]日耳曼人
Germani或Germans 日耳曼人是古代占据中欧和东欧广大地区的部族,自称德意志人(Deutsche),古罗马人称之为日耳曼人。分布在莱茵河以东,维斯瓦河以西,多瑙河以北地区,从事游猎、畜牧为主,长期处于原始氏族社会阶段,其语系属于印欧语系日尔曼语族。公元1世纪末至2世纪初,部分日耳曼人由游牧生活转向农业生活,出现了土地分配不均的现象,少数军事贵族往往占有更多土地,军事首领(“王”)及其亲兵以征战为职业,战利品通过抽签方式来分配,首领分到的战利品常常多于亲兵。此时的日耳曼人已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阶段。 随着罗马帝国陷入危机,日耳曼人从北方多瑙河一带不断进入罗马帝国境内并展开袭击。罗马帝国后期(公元3—5世纪)分布在莱茵河以东的日尔曼各部族,主要包括法兰克人,伦巴德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汪达尔人等,以及迁到多瑙河下游和黑海北岸的哥特人。 4世纪末,日耳曼人各部族在来自东方的匈奴人的压力下,相继卷入了欧洲民族大迁徙的洪流,从而加速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那些进入罗马帝国境内的日耳曼人,纷纷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日耳曼人王国,其中著名有:419年,西哥特人在西班牙建立了西哥特王国(714年亡于阿拉伯人);439年,汪达尔人在北非建立汪达尔王国(534年亡于拜占庭帝国);568年,伦巴德人在意大利北部建立了伦巴德王国(774年亡于法兰克王国);盎格鲁、撒克逊人进入不列颠,在同当地土著居民(凯尔特人)不断冲突的过程中,与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逐步融合。在整个日尔曼人的王国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是法兰克王国。 又:日耳曼民族 日耳曼民族(German)是欧洲的古代民族之一,公元前5世纪起,以部落集团的形式分布在北海和波罗的海周围的北欧地区,古罗马人称之为日耳曼人。大约在公元前半个世纪,大部分日耳曼人开始定居在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和北海之间的广大地区,该地区称为“日耳曼尼亚”。 日尔曼人是一些语言、文化和习俗相近的民族的总称。这些民族从前2千年到约4世纪生活在欧洲北部和中部。日尔曼人不称自己为日尔曼人。在他们的漫长历史中他们可能也没有将自己看作是同一个民族。民族大迁徙后从日尔曼人中演化出斯堪的纳维亚民族、英格兰人(苏格兰人是凯尔特人后裔)、弗里斯兰人和德国人,后来这些人又演化出荷兰人、瑞士的德意志人、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和南非的许多白人。在奥地利也有许多德意志人。许多这些新的民族今天都是与其它民族混合而成的。
[编辑本段]【来源】
最早的关于日耳曼人的纪录来自于前2和前1世纪的古典作家。从约200年开始日耳曼人开始使用一种自己的文字。此前的历史只有通过考古和语言学(比较语言学)的方法来考证了。 通过对各个日耳曼语言(歌德语、古标准德语、古英语、古斯堪的纳维亚语)的仔细比较和日耳曼语言与其它印欧语言的比较语言学家可以基本上重建日耳曼语(也称“前日耳曼语”或“泛日耳曼语”)。这些比较最主要的结果是: * 日耳曼语属于印欧语言,在这个语族中它属于其西方的一支。 * 在印欧语系中日耳曼语与凯尔特语和古意大利语最接近。这三种语言一起组成古欧洲语言。前3或2千年时,也就是说青铜器时代的早期,古欧洲语言是中欧的语言。但其精确的地点和时间今天已经无从考证,或者争议很大。 * 日耳曼语言之间非常近似,这很可能说明它们有很长的共同演化的时间。大多数语言学家将前日耳曼语从凯尔特语和古意大利语分离出来的时间定为前2千年上半叶。 * 日耳曼语分离出来后它依然与凯尔特语有接触。一些凯尔特语的词汇被日耳曼语借用。此外日耳曼语对芬兰语也有影响。一些日耳曼语的词汇在芬兰语中出现(比如国王,日耳曼语为kunningaz,芬兰语为kuningas,或者指环,日耳曼语为ringaz,芬兰语为ringas等)。 最早使用“日耳曼人”这个词的是希腊历史学家波希多尼。他在约前80年时第一次使用这个词。也许他在与中欧的某一个今天无法考证的小民族接触时听到了这个词并将它用来称呼所有的日耳曼民族。有可能这样一个小民族的名字后来成为了整个民族群的名字。 “日耳曼”这个词的来源和意义至今无法定论。“日耳”这个词在日耳曼语中无法被考证。日耳曼人自己将自己称为日耳曼人的可能性非常?? 前51年恺撒在他的《高卢战记》中使用了日耳曼人这个名称。恺撒这里将所有莱茵河以东的民族统称为日耳曼人。到此为止罗马人将欧洲西部的民族称为凯尔特人,而欧洲东部的民族被称为赛西亚人。到此时为止罗马人才认识到日耳曼人并非凯尔特人,而是一个独立的民族群。 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在他的《日耳曼尼亚志》中称“日耳曼人”是一个比较新的称呼。一开始只有通格人(Tungrer)被称为日耳曼人,后来所有日耳曼民族都被这样称呼。塔西佗说高卢人称莱茵河以东的民族为“日耳曼人”。后来这些民族自己也称自己为日耳曼人。根据这个叙述这个词有可能是从凯尔特语过来的。 塔西佗在他的书里详细地列举了每个日耳曼民族部落从莱茵河到维斯瓦河,从多瑙河到北海和波罗的海之间的居住地。 严肃地说只有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们才能将这些民族称为日耳曼人。过去曾有很多研究通过考古学研究来推导出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的古日耳曼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个研究曾一度完全被放弃。 今天类似的研究在非常精心的学术范围内重新开始,其目标是使用考古学和语言学的研究来获得一个内在不矛盾的整体影像。按照这个研究欧洲北部的青铜器时代的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日耳曼人。而所谓的战斧人(前2800年至前2200年)与日耳曼人之间的关系还有争议。此前的石器时代(约前3500年至前2800年)的农作文化与日耳曼人之间的关系几乎可以完全否定。 最新的理论通过对河流和地名的研究认为日耳曼人的产生地在今天德国中部山区的北部。但大多数学者对这个理论持怀疑态度。 过去学者们以为日耳曼语言是在约前500年由于日耳曼语语音变迁从其它西部印欧语言中分离出来的。在这个语音变迁中比如k通过ch变为h,或者p变为f,t变为th。 新的研究认为这个变迁很晚才发生,它发生的时间可能是前1世纪。最主要的证据是辛布里人的民族名称。前2世纪后期辛布里人与条顿人一起威胁罗马北部。这两个民族的家乡是今天的丹麦。在拉丁文中辛布里人的名字为cimbri,而不是chimbri或himbri,后来日耳曼人的名字在拉丁语中使用ch来写,比如chatti。因此今天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个语音迁移在前2世纪后期还没有开始或还没有完成。一些早期流传下来的地名说明这个理论是正确的。 这个见解对日耳曼语言学有非常重要的后果。这样一来至今为止被称为“泛日耳曼语言”的语言是在前2到1世纪形成的,到1世纪时它又分裂为许多自己的日耳曼语言。此前日耳曼人的语言与印欧语言相似,这个更古老的语言没有被留传下来,但其基本结构可以被重新构造出来。
[编辑本段]【历史】
最早的关于日耳曼人的报道来自他们与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接触。 约前330年希腊旅行家毕特阿斯从马赛出发报道了北海地区和在那里生活的民族。约前200年东日耳曼人中的巴斯塔乃人进入今天的罗马尼亚东部并与马其顿和巴尔干半岛上的其它民族发生战争。 日耳曼部落 在北德和斯堪的纳维亚生活的日耳曼人的部落大约可以分为北日耳曼人、西日耳曼人和东日耳曼人。 北日耳曼人 北日耳曼人是斯堪的纳维亚的日耳曼人。他们后来演化为丹麦人、瑞典人、挪威人和冰岛人。考古学家将北日耳曼人又分东西两股。 西日耳曼人 西日耳曼人包括: * 易北河日耳曼人如斯维比人,后来演进为施瓦本人、马科曼尼人/马克曼人和夸迪人/夸地人,最终成为巴伐利亚人。 * 北海日耳曼人如巴塔维人、弗里斯兰人/弗里斯人、考肯人、萨克森人/撒克逊人、盎格鲁人、朱特人等,后来形成盎格鲁-撒克逊人。 * 莱茵河-威悉河日耳曼人如切鲁西人、卡狄人为(黑森人的祖先)、法兰克人等 东日耳曼人 在东日耳曼人中有波罗的海南的哥特人、汪达尔人和勃艮第人等。考古学家将他们细分为四个组。由于匈奴人从亚洲进入以及斯拉夫人从东欧涌入这些人受到非常大的压力,他们被迫向西和向南迁徙,这使他们与当地人之间产生了很多冲突。
[编辑本段]【经济】
不象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日耳曼人大多数是定居的农民,他们很少游猎。他们大多数自给自足,但除农业外还有手工业如铁匠、陶瓦匠和木匠。印欧语言的时候轮就已经被发明了。在日耳曼语言中轮有两个词。日耳曼人没有货币。他们之间的贸易以货物交换为主。最重要的货物(如同罗马人)是牲畜。今天英语中的fee(收费)与德语中的Vieh(牲畜)是同一个词根。 最主要的牲畜有牛、绵羊、猪、山羊和马。此外在日耳曼地区人们还从事养蜂和织布。日耳曼人还知道如何制造奶酪,对奶酪他们有一个自己的词。 约1世纪左右日耳曼人接触到梨,但其普及率很低。最重要的粮食是大麦。日耳曼人常常不耕种他们的田地来让它们恢复它们的生产力。此外他们还知道使用肥料。粮食主要作成粥,一直到中世纪为止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面包。
[编辑本段]【日常生活】
这些居民点没有系统的计划:假如有一个日耳曼人在一个地方定居后就会有其他人搬过来。直到今天在德国和其它日耳曼文化区依然可以看到这样由多个小村聚集在一起而组成的村落。 通过考古发掘考古学家知道,日耳曼人的房子是木房子,由于木头现在都早已腐烂了,只有通过它们在地基上留下的支柱的洞来考察它们的建筑方式。最常见的日耳曼住房是长方形的。人畜同住一个房中,只有一堵墙隔离他们。住房内没有其它墙。在它的当中有一个燃火点。屋上的一个洞用来排烟。日耳曼人的房屋没有窗。
[编辑本段]事实与传说
由于日尔曼人普遍具有金发碧眼,身材高大的显著白种人特征,这些白种人特征往往被纳粹党视日尔曼人为优秀人种的的根据。纳粹党也把这些白种人特征用作衡量一个民族是否属于优秀民族的标准,历史上这些显著的白种人特征陆续衍生出关于日尔曼人的传说。 19世纪和20世纪前半叶在德语地区日尔曼人往往被表现为“超人”,这个形象的主要缘由是塔西佗、恺撒等的描写。在他们的作品中他们将日耳曼人描写为金发碧眼的巨人,他们拥有超人的力气。 通过对遗留下来的骨骼和在沼泽地里保存下来的尸体的研究证明日尔曼人的确比罗马人高,此外他们的确有相当大的体力,大多数日耳曼人的确有金发。一般来说日尔曼人比罗马人高出一头。对保存得非常好的沼泽尸体的研究证实了塔西佗的一个怀疑:日耳曼人的耐久力比较低,在长时间的作战中他们很快就没有力气了。
容貌特征
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少女在13-20岁年龄阶段除部分人面部出现白种人较常见的雀斑外,一般的金发碧眼日尔曼人少女由于的肤色较浅,毛细血管的红色可以呈现出来,肤色都显得白里透红确实很漂亮,但这些金发碧眼白种人,皮肤较其他人种薄,容易出现皱纹,而且皮肤比较容易松弛,这些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比起黑发棕眼的白种人及其他人种更经不起岁月的洗礼容易显得苍老,他们是所有人种中最不耐老的一群。
[编辑本段]【文字】
日耳曼人很晚才有文字。唯一的一部日耳曼语言的长的作品是乌斐拉在4世纪编辑的一部《圣经》。由于歌特人没有自己的文字,乌斐拉使用希腊文、拉丁文和如尼文字制造了一组自己的文字。 2世纪开始出现的如尼文字主要用来作为魔术符号。长的用如尼文字书写的文章很少。一般它们只被用来标志贵重的物件。
[编辑本段]【建国】
民族大迁徙时日耳曼人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不列颠建立了许多短促的王国。一些日耳曼人甚至一直迁徙到非洲北部(汪达人)。这些王国都是昙花一现的现象。在他们新的家乡他们与过去的当地人混合。
- 黑桃花
-
奴隶制社会后期,罗马人(Romanese)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的大帝国——罗马帝国。罗马人把居住在罗马帝国北方的外族部落称为“蛮族”。这些外族部落人数最多的除了克尔特人和斯拉夫人(Slavs),最著名的就是日耳曼人了。 而这时的日耳曼人,还处于氏族社会末期。到了公元1世纪至3世纪,各日耳曼人部落开始结成联盟,其中较大的一支就是法兰克(FRANK)。 这时的罗马帝国已从奴隶制社会发展的顶峰衰落下来,各地不断发生奴隶和农民起义,使得垂死的罗马帝国更加摇摇欲坠。与此同时,被当时中国汉朝打败的匈奴人的一部分,经中亚向西迁徙入侵欧洲,引起了连锁反应式的“民族大迁徙”,很多外族部落纷纷迁移到罗马帝国境内。这时罗马帝国已无力对付这些外族的入侵,外族人在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将罗马帝国瓜分,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从此灭亡了。 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兰克人,也乘这个大动荡的机会,侵入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法兰克王国。这时的法兰克王国,正在瓦解过程中的氏族制度同原罗马帝国境内日益发展的封建因素相结合,形成了西欧的封建制。王国内的氏族部落组织逐渐被国家政权机关所代替,各部落间的习惯也逐渐演变成法律。 以法兰克王国为主要代表的日耳曼人建立起来的各个王国,在公元5世纪将过去的不成文的习惯法编纂为成文法典。由于日耳曼人各部落的习惯大同小异,所以各王国的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是大体相同的,后世称这些法律为日耳曼法。日耳曼法同罗马法一样,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也起着相当大的影响。 日耳曼法的主要代表就是法兰克王国的法律制度。 当时法兰克王国内一方面私有制已出现,各阶级已形成;另一方面氏族部落虽已逐渐解体,但影响还未消除。因此,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就突出地反映在日耳曼法上。使日耳曼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首先,强调个人服从集体,个人的权利义务要受到家庭和氏族的制约。后来的法学家称日耳曼法的这个特点为“团体本位”,以区别于尊重个人意志、严格保护私有财产、以个人为中心的罗马法。这种“团体本位”的倾向,在日后的日耳曼民族的历史上,仍可见到它的踪影。 其次,规定氏族全体成员无论居住何地,都必须遵守本氏族的法律,而不必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即所谓“属人主义”。蛮族国家建立以后,各国王在适用法律方面因演戏固有的习惯,因人而异,对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人的法律,对罗马人适用罗马人的法律,两种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以日耳曼法律优先。针对日耳曼人各个地区的法律冲突,制定有相应的法律适用规则。随着西欧封建制度的发展,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实行独立的统治权。9世纪以后,法律使用的属人主义逐渐向属地主义转变。 同时,日耳曼法中没有抽象的法规,只有针对具体生活关系规定解决具体案件的规则。一个案件的判决不仅解决这个案件,而且也是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根据。这些判例汇集起来,就构成了日耳曼法的法典。 日耳曼法律是十分注重外部表现的法律。法律行为的发生时常都必须遵守固定的形式、说固定的语言、做规定的动作等。这就是说,犯罪和违法的标准只是行为人表现出来的外部行为,不将内部主观因素考虑在法律研究的范围之内。
[编辑本段]日耳曼人
Germani或Germans 日耳曼人是古代占据中欧和东欧广大地区的部族,自称德意志人(Deutsche),古罗马人称之为日耳曼人。分布在莱茵河以东,维斯瓦河以西,多瑙河以北地区,从事游猎、畜牧为主,长期处于原始氏族社会阶段,其语系属于印欧语系日尔曼语族。公元1世纪末至2世纪初,部分日耳曼人由游牧生活转向农业生活,出现了土地分配不均的现象,少数军事贵族往往占有更多土地,军事首领(“王”)及其亲兵以征战为职业,战利品通过抽签方式来分配,首领分到的战利品常常多于亲兵。此时的日耳曼人已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阶段。 随着罗马帝国陷入危机,日耳曼人从北方多瑙河一带不断进入罗马帝国境内并展开袭击。罗马帝国后期(公元3—5世纪)分布在莱茵河以东的日尔曼各部族,主要包括法兰克人,伦巴德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汪达尔人等,以及迁到多瑙河下游和黑海北岸的哥特人。 4世纪末,日耳曼人各部族在来自东方的匈奴人的压力下,相继卷入了欧洲民族大迁徙的洪流,从而加速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那些进入罗马帝国境内的日耳曼人,纷纷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日耳曼人王国,其中著名有:419年,西哥特人在西班牙建立了西哥特王国(714年亡于阿拉伯人);439年,汪达尔人在北非建立汪达尔王国(534年亡于拜占庭帝国);568年,伦巴德人在意大利北部建立了伦巴德王国(774年亡于法兰克王国);盎格鲁、撒克逊人进入不列颠,在同当地土著居民(凯尔特人)不断冲突的过程中,与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逐步融合。在整个日尔曼人的王国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是法兰克王国。 又:日耳曼民族 日耳曼民族(German)是欧洲的古代民族之一,公元前5世纪起,以部落集团的形式分布在北海和波罗的海周围的北欧地区,古罗马人称之为日耳曼人。大约在公元前半个世纪,大部分日耳曼人开始定居在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和北海之间的广大地区,该地区称为“日耳曼尼亚”。 日尔曼人是一些语言、文化和习俗相近的民族的总称。这些民族从前2千年到约4世纪生活在欧洲北部和中部。日尔曼人不称自己为日尔曼人。在他们的漫长历史中他们可能也没有将自己看作是同一个民族。民族大迁徙后从日尔曼人中演化出斯堪的纳维亚民族、英格兰人(苏格兰人是凯尔特人后裔)、弗里斯兰人和德国人,后来这些人又演化出荷兰人、瑞士的德意志人、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和南非的许多白人。在奥地利也有许多德意志人。许多这些新的民族今天都是与其它民族混合而成的。
[编辑本段]【来源】
最早的关于日耳曼人的纪录来自于前2和前1世纪的古典作家。从约200年开始日耳曼人开始使用一种自己的文字。此前的历史只有通过考古和语言学(比较语言学)的方法来考证了。 通过对各个日耳曼语言(歌德语、古标准德语、古英语、古斯堪的纳维亚语)的仔细比较和日耳曼语言与其它印欧语言的比较语言学家可以基本上重建日耳曼语(也称“前日耳曼语”或“泛日耳曼语”)。这些比较最主要的结果是: * 日耳曼语属于印欧语言,在这个语族中它属于其西方的一支。 * 在印欧语系中日耳曼语与凯尔特语和古意大利语最接近。这三种语言一起组成古欧洲语言。前3或2千年时,也就是说青铜器时代的早期,古欧洲语言是中欧的语言。但其精确的地点和时间今天已经无从考证,或者争议很大。 * 日耳曼语言之间非常近似,这很可能说明它们有很长的共同演化的时间。大多数语言学家将前日耳曼语从凯尔特语和古意大利语分离出来的时间定为前2千年上半叶。 * 日耳曼语分离出来后它依然与凯尔特语有接触。一些凯尔特语的词汇被日耳曼语借用。此外日耳曼语对芬兰语也有影响。一些日耳曼语的词汇在芬兰语中出现(比如国王,日耳曼语为kunningaz,芬兰语为kuningas,或者指环,日耳曼语为ringaz,芬兰语为ringas等)。 最早使用“日耳曼人”这个词的是希腊历史学家波希多尼。他在约前80年时第一次使用这个词。也许他在与中欧的某一个今天无法考证的小民族接触时听到了这个词并将它用来称呼所有的日耳曼民族。有可能这样一个小民族的名字后来成为了整个民族群的名字。 “日耳曼”这个词的来源和意义至今无法定论。“日耳”这个词在日耳曼语中无法被考证。日耳曼人自己将自己称为日耳曼人的可能性非常?? 前51年恺撒在他的《高卢战记》中使用了日耳曼人这个名称。恺撒这里将所有莱茵河以东的民族统称为日耳曼人。到此为止罗马人将欧洲西部的民族称为凯尔特人,而欧洲东部的民族被称为赛西亚人。到此时为止罗马人才认识到日耳曼人并非凯尔特人,而是一个独立的民族群。 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在他的《日耳曼尼亚志》中称“日耳曼人”是一个比较新的称呼。一开始只有通格人(Tungrer)被称为日耳曼人,后来所有日耳曼民族都被这样称呼。塔西佗说高卢人称莱茵河以东的民族为“日耳曼人”。后来这些民族自己也称自己为日耳曼人。根据这个叙述这个词有可能是从凯尔特语过来的。 塔西佗在他的书里详细地列举了每个日耳曼民族部落从莱茵河到维斯瓦河,从多瑙河到北海和波罗的海之间的居住地。 严肃地说只有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们才能将这些民族称为日耳曼人。过去曾有很多研究通过考古学研究来推导出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的古日耳曼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个研究曾一度完全被放弃。 今天类似的研究在非常精心的学术范围内重新开始,其目标是使用考古学和语言学的研究来获得一个内在不矛盾的整体影像。按照这个研究欧洲北部的青铜器时代的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日耳曼人。而所谓的战斧人(前2800年至前2200年)与日耳曼人之间的关系还有争议。此前的石器时代(约前3500年至前2800年)的农作文化与日耳曼人之间的关系几乎可以完全否定。 最新的理论通过对河流和地名的研究认为日耳曼人的产生地在今天德国中部山区的北部。但大多数学者对这个理论持怀疑态度。 过去学者们以为日耳曼语言是在约前500年由于日耳曼语语音变迁从其它西部印欧语言中分离出来的。在这个语音变迁中比如k通过ch变为h,或者p变为f,t变为th。 新的研究认为这个变迁很晚才发生,它发生的时间可能是前1世纪。最主要的证据是辛布里人的民族名称。前2世纪后期辛布里人与条顿人一起威胁罗马北部。这两个民族的家乡是今天的丹麦。在拉丁文中辛布里人的名字为cimbri,而不是chimbri或himbri,后来日耳曼人的名字在拉丁语中使用ch来写,比如chatti。因此今天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个语音迁移在前2世纪后期还没有开始或还没有完成。一些早期流传下来的地名说明这个理论是正确的。 这个见解对日耳曼语言学有非常重要的后果。这样一来至今为止被称为“泛日耳曼语言”的语言是在前2到1世纪形成的,到1世纪时它又分裂为许多自己的日耳曼语言。此前日耳曼人的语言与印欧语言相似,这个更古老的语言没有被留传下来,但其基本结构可以被重新构造出来。
【历史】
最早的关于日耳曼人的报道来自他们与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接触。 约前330年希腊旅行家毕特阿斯从马赛出发报道了北海地区和在那里生活的民族。约前200年东日耳曼人中的巴斯塔乃人进入今天的罗马尼亚东部并与马其顿和巴尔干半岛上的其它民族发生战争。 日耳曼部落 在北德和斯堪的纳维亚生活的日耳曼人的部落大约可以分为北日耳曼人、西日耳曼人和东日耳曼人。 北日耳曼人 北日耳曼人是斯堪的纳维亚的日耳曼人。他们后来演化为丹麦人、瑞典人、挪威人和冰岛人。考古学家将北日耳曼人又分东西两股。 西日耳曼人 西日耳曼人包括: * 易北河日耳曼人如斯维比人,后来演进为施瓦本人、马科曼尼人/马克曼人和夸迪人/夸地人,最终成为巴伐利亚人。 * 北海日耳曼人如巴塔维人、弗里斯兰人/弗里斯人、考肯人、萨克森人/撒克逊人、盎格鲁人、朱特人等,后来形成盎格鲁-撒克逊人。 * 莱茵河-威悉河日耳曼人如切鲁西人、卡狄人为(黑森人的祖先)、法兰克人等 东日耳曼人 在东日耳曼人中有波罗的海南的哥特人、汪达尔人和勃艮第人等。考古学家将他们细分为四个组。由于匈奴人从亚洲进入以及斯拉夫人从东欧涌入这些人受到非常大的压力,他们被迫向西和向南迁徙,这使他们与当地人之间产生了很多冲突。
[编辑本段]【经济】
不象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日耳曼人大多数是定居的农民,他们很少游猎。他们大多数自给自足,但除农业外还有手工业如铁匠、陶瓦匠和木匠。印欧语言的时候轮就已经被发明了。在日耳曼语言中轮有两个词。日耳曼人没有货币。他们之间的贸易以货物交换为主。最重要的货物(如同罗马人)是牲畜。今天英语中的fee(收费)与德语中的Vieh(牲畜)是同一个词根。 最主要的牲畜有牛、绵羊、猪、山羊和马。此外在日耳曼地区人们还从事养蜂和织布。日耳曼人还知道如何制造奶酪,对奶酪他们有一个自己的词。 约1世纪左右日耳曼人接触到梨,但其普及率很低。最重要的粮食是大麦。日耳曼人常常不耕种他们的田地来让它们恢复它们的生产力。此外他们还知道使用肥料。粮食主要作成粥,一直到中世纪为止只有富人才能买得起面包。
[编辑本段]【日常生活】
这些居民点没有系统的计划:假如有一个日耳曼人在一个地方定居后就会有其他人搬过来。直到今天在德国和其它日耳曼文化区依然可以看到这样由多个小村聚集在一起而组成的村落。 通过考古发掘考古学家知道,日耳曼人的房子是木房子,由于木头现在都早已腐烂了,只有通过它们在地基上留下的支柱的洞来考察它们的建筑方式。最常见的日耳曼住房是长方形的。人畜同住一个房中,只有一堵墙隔离他们。住房内没有其它墙。在它的当中有一个燃火点。屋上的一个洞用来排烟。日耳曼人的房屋没有窗。
[编辑本段]事实与传说
由于日尔曼人普遍具有金发碧眼,身材高大的显著白种人特征,这些白种人特征往往被纳粹党视日尔曼人为优秀人种的的根据。纳粹党也把这些白种人特征用作衡量一个民族是否属于优秀民族的标准,历史上这些显著的白种人特征陆续衍生出关于日尔曼人的传说。 19世纪和20世纪前半叶在德语地区日尔曼人往往被表现为“超人”,这个形象的主要缘由是塔西佗、恺撒等的描写。在他们的作品中他们将日耳曼人描写为金发碧眼的巨人,他们拥有超人的力气。 通过对遗留下来的骨骼和在沼泽地里保存下来的尸体的研究证明日尔曼人的确比罗马人高,此外他们的确有相当大的体力,大多数日耳曼人的确有金发。一般来说日尔曼人比罗马人高出一头。对保存得非常好的沼泽尸体的研究证实了塔西佗的一个怀疑:日耳曼人的耐久力比较低,在长时间的作战中他们很快就没有力气了。
容貌特征
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少女在13-20岁年龄阶段除部分人面部出现白种人较常见的雀斑外,一般的金发碧眼日尔曼人少女由于的肤色较浅,毛细血管的红色可以呈现出来,肤色都显得白里透红确实很漂亮,但这些金发碧眼白种人,皮肤较其他人种薄,容易出现皱纹,而且皮肤比较容易松弛,这些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比起黑发棕眼的白种人及其他人种更经不起岁月的洗礼容易显得苍老,他们是所有人种中最不耐老的一群。
【文字】
日耳曼人很晚才有文字。唯一的一部日耳曼语言的长的作品是乌斐拉在4世纪编辑的一部《圣经》。由于歌特人没有自己的文字,乌斐拉使用希腊文、拉丁文和如尼文字制造了一组自己的文字。 2世纪开始出现的如尼文字主要用来作为魔术符号。长的用如尼文字书写的文章很少。一般它们只被用来标志贵重的物件。【建国】
民族大迁徙时日耳曼人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不列颠建立了许多短促的王国。一些日耳曼人甚至一直迁徙到非洲北部(汪达人)。这些王国都是昙花一现的现象。在他们新的家乡他们与过去的当地人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