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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在班轮运输的条件下,它是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运输中产生争议的依据;包租船运输的条件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这种运输的契约是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它是处理承运人(船东)与租船人在运输中的权利义务的依据。
2.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提单上面有载货船舶名称和装货日期。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的货物待装船期间,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上面没有装船日期,也无载货的具体船名。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必须是已装船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
(2)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和包装破损的提单。例如,在提单上批注“铁条松失” (Ironstriploose of missing)、“包装不固”(In sufficiently Packed)、“X件损坏”(X Package in damage condition)等。但是,并非提单有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于1951年规定为下列3种内容的批注不能视为不清洁:第一,不明白地表示货物或包装不能令人满意,如只批注“旧包装”、“旧箱”、 “旧桶”等等;第二,强调承运人对于货物或包装性质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第三,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或技术规格。这三项内容已被大多数和国家和航运组织所接受。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有时在装船沓会发生货损或包装不良,托运人常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不作不良批注,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也称赔偿保证书(Letter or Indemnity),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破残损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给予灵活,签发清洁提单,便于在信用证下结汇。对这种保函,有些国家法律和判例并非承认,如美国法律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所以,使用保函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它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由于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内指定的收货人提货,所以提单不易转让。不记名提单(Open B/L),又称空白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明具体的收货人或指示人的名称而留空的提单。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需任何背书手续,仅凭提单交付即可,提单持有者凭提单提货。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order of …)字样的一种提单。这种提单通过背书方式可以流通或转让。所以,又称可转让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轮船装货后,中途不经过转船而直接驶往指定目的港,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货物经由两程以上船舶运输至指定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内一般注明“在某港转船”的字样。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海陆、海空、海河、海海等联运货物,由第一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并负责代办下程运输手续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卖方可凭联运提单在当地银行结汇。
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上载明只负责自己直接承运区段发生货损,只要货物卸离他的运输工具,其责任即告终止。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类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全式提单(Long From B/L),是指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既有下面内容又带有背面提单条款的提单。背面提单条款详细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是指省略提单背面条款的提单。
(6)根据其他情况分为舱面提单、过期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舱面提单(On Deck B/L),又称甲板货提单,是指对装在甲板上的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在这种提单上一般都有“装舱面”(On Deck)字样。舱面货(Deck Cargo)风险较大,根据《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舱面货的损坏或灭失不负责任。因此,买方和银行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舱面提单。但有些货物,如易燃、易爆、剧毒、体积大的货物和活牲畜等必须装在甲板上。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和信用证中就应规定“允许货物装在甲板上”的条款,这样,舱面提单才可结汇。但采用集装箱运输时,根据《汉堡规则》规定和国际航运中的一般解释,装于舱面的集装箱是“船舱的延伸”,与舱内货物处于同等地位。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卖方向当地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相距太久,以致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预计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此外,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向银行提交的提单也属过期单。
倒签提单(Ante 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以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下结汇。装船日期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提单的签发日期证明的。提单日期不仅对买卖双方有着重要作用,而且银行向收货人提供垫款和向发货人转账,对海关办理延长进口许可证,对海上货物保险契约的生效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提单的签发日期必须依据接受货物记录和已装船的大副收据业签发。
在我们出口业务中,往往在信用证即将到期或不能按期装船时,采用倒签提单。有人认为倒签提单是解决迟期装船的有效方式,用起来特别随便,好像是一种正常签发提单的方式。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实践,错填提单日期,是一种欺骗行为,是违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又称无货提单,是指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到,货物因故而未能及时装船,但已被承运人接管,或已经开装而未装毕,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同属一种性质,为了避免造成损失,尽管不用或少用这两种提单。
(7)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是通过EDI技术将纸面提单的全部内容与条款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进行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电子数据。电子提单不是书面单证,而是显示在计算机上屏幕上的一系列结构化了的电子数据。有关各方,包括卖方、发货人或托运人、银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保险公司、港口、买方和收货人,都以承运人为中心,通过专用计算机密码完成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让。采取电子收货人提货,不需要出示任何书面文件,只要出示身份证明,由船舶代理验明即可。
电子提单的使用加速单证流转,防止在流转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完善电子提单的使用规则,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90年6月24日至29日在巴黎召开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CMI Rules for Electronic Bill Lading),本规则是当前指导电子提单使用的法律依据。
电子提单的流转是通过 EDI系统,将有关各方的计算机联成网络而实现的。电子计算机将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数字、文字、条款等,按特定的规则,转化为电子信息(Electronic Message),借助于电子通讯设备,从一台计算机转送到另一台计算机上。其完整流转过程是:
1)托运人向承运人发出订舱电子信息(Booking Message),承运人确认托运人提出的各项条款。
2)承运人接受订舱,则电子信息系统自动产生并向托运人发送接受订舱及有关运输合同条件的EDI信息,由托运人的EDI系统加以确认并通知运输调度,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管。
3)托运人的EDI系统向海关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EDI系统发送申请报关,商检出口的EDI证书,经确认后传送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EDI系统批准放行。
4)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由EDI系统自动向托运人发送收货信息(Receipt Message),托运人确认后,托运人即成为电子提单的持有人。
5)货物装船后,大副签发EDI收据并由承运人的EDI系统发送电子提单给托运人和银行的EDI系统,同时给托运人一个更新的电子签名的电讯密码,经托运人确认后即对货物具有了支配权,电子提单签发完结。
6)托运人的EDI系统向银行的EDI系统发送电子发票、电子保险单和电子提单等电子单据,经银行确认后即完成结汇。
7)托运人的EDI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承运人,货物已转移给银行,随后承运人的EDI系统销毁与托运人的通讯密码,并向银行提供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8)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后,取得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的EDI系统向承运人发出电讯通知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收货人。
9)承运人的EDI系统向收货人的EDI系统发送EDI信息确认其控制着货物,并传送电子提单及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10)承运人的EDI系统向目的港代理人发送EDI信息,将货物的说明、船舶情况及收货人的名称通知代理人,由代理人在船到港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的EDI信息。
11)收货人得到到货通知后通知运输调度,凭其身份证明在指定地点提货。
在电子提单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电子提单安全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电子提单的安全关键在于密码的保密性和在传递过程中防止被人偷换,必须严加防范,同时还要加强和完善对电子提单的立法工作。
3.提单的内容。世界上每个轮船公司都有自己的提单格式和提单条款,但其基本内容都是按照《海牙规则》加以规定的。提单的正面内容除了包括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船名、国籍、航次、装运港、运费、提单签发份数、签单日期以及签单人外,还有如下规定:
(1)托运人所提供的详细情况有:货名、标志和号数、件数、毛重、尺码等。如填写不准、错误或谎报,一切后果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责。
(2)声明货物表在状况良好已装上船,并应在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3)正本提单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4)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的背面条款包括:
(1)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2)承运人免责条款;
(3)索赔与诉讼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4)有关特殊货物运输条款;
(5)其他条款。
提单条款基本上是依据1924年制定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简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的规定。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与权利和豁免做了规定,从而使货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保障,但从《海牙规则》实行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制定《海牙规则》是主要航运国,代表船方利益的,所以其内容明显地偏袒船方利益。如承运人的免责条款竟达17条之多,因而受到代表货方利益的不发达国家的反对。为此,联合国于1978年3月在汉堡会议上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Convention on the Carrier of Goods by Sea 1978),简称《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汉堡规则》的内容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货方的利益和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如承运人的责任区间从原来的货物装上船到货物卸下船扩展到承运人收到货物时直至交付货物为止,并进一步明确规定承运人须对交货延误负责。删去了《海牙规则》规定的17条免责条款。每件货物赔偿责任限制提高了835特别提款权或每公斤2.5 特别提款权。诉讼时效也延长2年。《汉堡规则》已于1992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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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在班轮运输的条件下,它是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运输中产生争议的依据;包租船运输的条件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这种运输的契约是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它是处理承运人(船东)与租船人在运输中的权利义务的依据。
2.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提单上面有载货船舶名称和装货日期。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的货物待装船期间,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上面没有装船日期,也无载货的具体船名。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必须是已装船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
(2)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和包装破损的提单。例如,在提单上批注“铁条松失” (Ironstriploose of missing)、“包装不固”(In sufficiently Packed)、“X件损坏”(X Package in damage condition)等。但是,并非提单有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于1951年规定为下列3种内容的批注不能视为不清洁:第一,不明白地表示货物或包装不能令人满意,如只批注“旧包装”、“旧箱”、 “旧桶”等等;第二,强调承运人对于货物或包装性质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第三,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或技术规格。这三项内容已被大多数和国家和航运组织所接受。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有时在装船沓会发生货损或包装不良,托运人常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不作不良批注,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也称赔偿保证书(Letter or Indemnity),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破残损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给予灵活,签发清洁提单,便于在信用证下结汇。对这种保函,有些国家法律和判例并非承认,如美国法律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所以,使用保函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它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由于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内指定的收货人提货,所以提单不易转让。不记名提单(Open B/L),又称空白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明具体的收货人或指示人的名称而留空的提单。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需任何背书手续,仅凭提单交付即可,提单持有者凭提单提货。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order of …)字样的一种提单。这种提单通过背书方式可以流通或转让。所以,又称可转让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轮船装货后,中途不经过转船而直接驶往指定目的港,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货物经由两程以上船舶运输至指定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内一般注明“在某港转船”的字样。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海陆、海空、海河、海海等联运货物,由第一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并负责代办下程运输手续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卖方可凭联运提单在当地银行结汇。
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上载明只负责自己直接承运区段发生货损,只要货物卸离他的运输工具,其责任即告终止。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类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全式提单(Long From B/L),是指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既有下面内容又带有背面提单条款的提单。背面提单条款详细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是指省略提单背面条款的提单。
(6)根据其他情况分为舱面提单、过期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舱面提单(On Deck B/L),又称甲板货提单,是指对装在甲板上的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在这种提单上一般都有“装舱面”(On Deck)字样。舱面货(Deck Cargo)风险较大,根据《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舱面货的损坏或灭失不负责任。因此,买方和银行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舱面提单。但有些货物,如易燃、易爆、剧毒、体积大的货物和活牲畜等必须装在甲板上。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和信用证中就应规定“允许货物装在甲板上”的条款,这样,舱面提单才可结汇。但采用集装箱运输时,根据《汉堡规则》规定和国际航运中的一般解释,装于舱面的集装箱是“船舱的延伸”,与舱内货物处于同等地位。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卖方向当地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相距太久,以致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预计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此外,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向银行提交的提单也属过期单。
倒签提单(Ante 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以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下结汇。装船日期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提单的签发日期证明的。提单日期不仅对买卖双方有着重要作用,而且银行向收货人提供垫款和向发货人转账,对海关办理延长进口许可证,对海上货物保险契约的生效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提单的签发日期必须依据接受货物记录和已装船的大副收据业签发。
在我们出口业务中,往往在信用证即将到期或不能按期装船时,采用倒签提单。有人认为倒签提单是解决迟期装船的有效方式,用起来特别随便,好像是一种正常签发提单的方式。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实践,错填提单日期,是一种欺骗行为,是违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又称无货提单,是指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到,货物因故而未能及时装船,但已被承运人接管,或已经开装而未装毕,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同属一种性质,为了避免造成损失,尽管不用或少用这两种提单。
(7)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是通过EDI技术将纸面提单的全部内容与条款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进行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电子数据。电子提单不是书面单证,而是显示在计算机上屏幕上的一系列结构化了的电子数据。有关各方,包括卖方、发货人或托运人、银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保险公司、港口、买方和收货人,都以承运人为中心,通过专用计算机密码完成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让。采取电子收货人提货,不需要出示任何书面文件,只要出示身份证明,由船舶代理验明即可。
电子提单的使用加速单证流转,防止在流转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完善电子提单的使用规则,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90年6月24日至29日在巴黎召开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CMI Rules for Electronic Bill Lading),本规则是当前指导电子提单使用的法律依据。
电子提单的流转是通过 EDI系统,将有关各方的计算机联成网络而实现的。电子计算机将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数字、文字、条款等,按特定的规则,转化为电子信息(Electronic Message),借助于电子通讯设备,从一台计算机转送到另一台计算机上。其完整流转过程是:
1)托运人向承运人发出订舱电子信息(Booking Message),承运人确认托运人提出的各项条款。
2)承运人接受订舱,则电子信息系统自动产生并向托运人发送接受订舱及有关运输合同条件的EDI信息,由托运人的EDI系统加以确认并通知运输调度,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管。
3)托运人的EDI系统向海关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EDI系统发送申请报关,商检出口的EDI证书,经确认后传送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EDI系统批准放行。
4)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由EDI系统自动向托运人发送收货信息(Receipt Message),托运人确认后,托运人即成为电子提单的持有人。
5)货物装船后,大副签发EDI收据并由承运人的EDI系统发送电子提单给托运人和银行的EDI系统,同时给托运人一个更新的电子签名的电讯密码,经托运人确认后即对货物具有了支配权,电子提单签发完结。
6)托运人的EDI系统向银行的EDI系统发送电子发票、电子保险单和电子提单等电子单据,经银行确认后即完成结汇。
7)托运人的EDI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承运人,货物已转移给银行,随后承运人的EDI系统销毁与托运人的通讯密码,并向银行提供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8)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后,取得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的EDI系统向承运人发出电讯通知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收货人。
9)承运人的EDI系统向收货人的EDI系统发送EDI信息确认其控制着货物,并传送电子提单及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10)承运人的EDI系统向目的港代理人发送EDI信息,将货物的说明、船舶情况及收货人的名称通知代理人,由代理人在船到港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的EDI信息。
11)收货人得到到货通知后通知运输调度,凭其身份证明在指定地点提货。
在电子提单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电子提单安全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电子提单的安全关键在于密码的保密性和在传递过程中防止被人偷换,必须严加防范,同时还要加强和完善对电子提单的立法工作。
3.提单的内容。世界上每个轮船公司都有自己的提单格式和提单条款,但其基本内容都是按照《海牙规则》加以规定的。提单的正面内容除了包括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船名、国籍、航次、装运港、运费、提单签发份数、签单日期以及签单人外,还有如下规定:
(1)托运人所提供的详细情况有:货名、标志和号数、件数、毛重、尺码等。如填写不准、错误或谎报,一切后果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责。
(2)声明货物表在状况良好已装上船,并应在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3)正本提单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4)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的背面条款包括:
(1)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2)承运人免责条款;
(3)索赔与诉讼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4)有关特殊货物运输条款;
(5)其他条款。
提单条款基本上是依据1924年制定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简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的规定。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与权利和豁免做了规定,从而使货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保障,但从《海牙规则》实行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制定《海牙规则》是主要航运国,代表船方利益的,所以其内容明显地偏袒船方利益。如承运人的免责条款竟达17条之多,因而受到代表货方利益的不发达国家的反对。为此,联合国于1978年3月在汉堡会议上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Convention on the Carrier of Goods by Sea 1978),简称《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汉堡规则》的内容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货方的利益和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如承运人的责任区间从原来的货物装上船到货物卸下船扩展到承运人收到货物时直至交付货物为止,并进一步明确规定承运人须对交货延误负责。删去了《海牙规则》规定的17条免责条款。每件货物赔偿责任限制提高了835特别提款权或每公斤2.5 特别提款权。诉讼时效也延长2年。《汉堡规则》已于1992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 北有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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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b/l=bill of lading)概念只存在于海运中。至于空运和陆运的运输单据,只能称运单(airway bill、cargo recpet)。提单与运单有本质的区别。提单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一种证件。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性:1、货物收据。2、物权凭证。3、运输运输证明。而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证明两大特性,它不是物权凭证。因此,提单可以转让流通,而运单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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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提单类型:一、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二、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2、货代提单。三、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2023-07-27 01:01:131
提单是如何分类的?
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MBL)2、货代提单(HBL)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或waybill)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遇到的提单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通常使用的提单为全式提单或称为繁式提单,即提单上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提单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提单的种类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 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班轮提单LINER 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分提单SAPARATE 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STALE 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交换提单SWITCH 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 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BLANK B/L或OPEN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FOUL 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包裹提单PARCLE RECEIPT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 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OMNIBUS B/L或COMBINED 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提单的种类分类标准基本种类这类提单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符合法律要求所使用的提单。由于提单分类的标准不同,因此就有以下多种情况。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该提单上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简称待装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向其签发的提单。由于待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而且又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Et期,就可以使待运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上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记名提单可以避免因转让而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其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记明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to the bearer或to the holder)或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任何内容(空白)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3)指示提单(ord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指示提单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外,还应背书,这样提单才得到了转让。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与记载“to order”是一样的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由记名的指示人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等。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1)清洁提单(clean B/L)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相反的批注,则表明承运人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接受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时,都应提交清洁提单。(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通过批注,声明货物是在外表状况不良的情况下装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损坏可归因于这些批注的范围,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将拒绝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2023-07-27 01:01:272
提单种类有哪些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2.指示提单(Order B/L) 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2023-07-27 01:01:371
提单的种类包括
根据不同的标准,提单可作不同的分类。下面是划分种类:1、记名提单是指提单正面收货人栏内明确载明特定的人或者公司的提单。2、指示提单是收货人栏内载明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3、不记名提单又称空白提单,是指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不载明具体的收货人或者由某人指示,往往只注明“持有人”或者“交与持有人”字样的提单。2023-07-27 01:01:451
银行接受提单的种类有哪些?
银行接受提单的种类有:空运提单,海运提单(主单,小单),国际铁路联运提单等。空运提单空运提单是指承运货物的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并接受托运人空运要求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空运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进行转让,也不以交出提单作为提货的条件。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货运凭单,俗称为主运单(是相对于货运代理签发的运单被称为分运单而言),是航空运输的运输凭证和托运协议。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它不是被托运货物的物权凭证,运单正本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提货的必要条件。运单有三份正本,在运输发生时分别应提交给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副本数量按照标准应该是9份,在现代运输条件下可以根据需要决定,一般不作强制要求。海运提单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其作用主要有: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3、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2023-07-27 01:01:554
海运提单的三种类型
海运提单按收货人的抬头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straight)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指定的收货人在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交出一份提单正本时则取得交付的货物。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 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简单的说是指向无论是谁只要是提单持有人的人交付货物的提单。3、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拓展知识:1、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提单也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提单还是发货人向银行结汇货款的主要单证之—。2、正本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海运代理手写签署或用签字印章等法定方式签发。为防止流通过程中遗失或延误而使银行或收货人无法及时收到提单,正本提单通常为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卸货港凭其中一份办理提货手续后,其他各份自动失效。2023-07-27 01:02:042
提单的种类
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记名提单,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指示提单,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已装船提单,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收货待运提单又称备运提单、待装提单或简称待运提单。2023-07-27 01:02:221
海运提单的主要分类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海运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第一类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3.指示提单(Order B/L)第二类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第三类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1.清洁提单(Clean B/L)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第四类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划分1.直达提单(Direct B/L)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3.联运提单(Through B/L)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第五类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第六类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⒉顺签提单(Post-date B/L)3.预借提单(Advanced B/L)4.过期提单(Stale B/L)第七类按收费方式划分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2.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第八类按提单签发的不同划分⒈ 船公司签发的提单 通常为整箱货签发提单⒉ 无船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NVOCC B/L)特殊提单1.合并提单(Omnibus B/L)2.并装提单(Combined B/L)3.分提单(Separate B/L)4.交换提单(Switch B/L)5.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6.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7.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2023-07-27 01:02:401
海商法所规定或涉及的提单包括哪些种类 ?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2.指示提单(Order B/L)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二)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 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三)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 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1.直达提单(Direct B/L)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 3.联运提单(Through B/L) 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五)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 简式提单通常包括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和非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六)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2.预借提单(Advanced B/L) 3.过期提单(Stale B/L)(七)按收费方式划分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2.运费到付提单(Freihgt to Collect B/L) 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八)其他各种特殊提单 1.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 2.合并提单(Omnibus B/L) 3.并装提单(Combined B/L) 4.分提单(Separte B/L) 5.交换提单(Switch B/L) 6.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7.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 8.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2023-07-27 01:03:012
外贸海运提单的种类
外贸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和海运单其实长得非常像,在单子上都有货物品信息、承运人信息、船舶名称、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装货港和装货日期、卸货港等各类必要栏目,但是,在海运单上,会明显印有“不可转让”的字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外贸海运提单的种类,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班轮运输又称为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上和固定的港口间按事先公布的固定的船期表和固定的运费率往返航行的一种船舶运输方式。具有: 1)“四固定”的特点。 2)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班轮公司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均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二:海运提单定义:OCEAN BILL OF LADING 简称:B/L 海运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最主要的单据《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中的第一条第七款将海运提单定义为: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三: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及货运合同的证明三项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表明承运人以按照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凭此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提单持有人可以据以提取货物。 3)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的托运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提单条款明确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与豁免,是处理双方之间有海洋运输方面争议的依据。 四: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有很多种分类,主要有下面几种分类: 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 和“备用提单” (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轮船后所签发的提单。 已装船提单必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装上或已装运于某具名船只,提单签发日即为装船日期。 (2)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已经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又称收讫代运提单。 对于备运提单,发货人可在货物装船后凭以调换已装船提单,或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备运提单上批注货物已装运某具名船只及装船日期,并签署后使之成为已装船提单。 2.根据提单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 (1)“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上未加任何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的提单。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Foul B/L)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表面状况或包装有不良或存有缺陷等批注的提单。 在国际贸易中,银行为安全起见,在跟单信用证议付货款时,均要求提供清洁提单。因此,按照国际惯例,除非另有约定,卖方有义务提交清洁提单。 3.根据提单抬头不同,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 ,和“指示提单”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即在收货人一栏内列明收货人名称,所以又称为“收货人抬头提单” 这种提单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用背书的方法转让。 记名提单不是货权凭证,不可以转让,即提单项下的货物只有收货人可以提货,也就是,这种提单一经签发,发货人将失去货权。 因此,记名提单对于发货人来说,如果在没有收齐全款的情况下,是不会接受签发这种提单的。所以,这种记名提单应用很少。 (2)不记名提单(Bear B/L),是指在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只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 这种提单无须背书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凭提单向承运人提货。承运人交货是凭单不凭人。因此,流通性大,风险大。很少用。 (3)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不能够空白,而仅填写 “凭指示”(To order) 或“凭某人指示”( To order of ...)字样。指示提单一经背书即可转让。 在国际贸易中,指示提单应用的非常广泛。提单背书(Endorsement)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 空白背书是由背书人(即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上背书人单位名称及负责人签章。但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也无须取得原提单签发人的认可。 记名背书:除同空白背书一样需要由背书人签章外,还需要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如果被背书人再转让,必须再加背书。 指示提单有凭托运人的指示;凭收货人的指示;和凭进口方银行的指示等。相应的则需要托运人,收货人,或进口方银行背书后方可转让或提货。 在国际进出口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凭指示”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 “联运提单” 和“联合运输提单”: (1) 直达提单 (Direct B/L),是指轮船从装运港装货后,中途不经过换船而直接驶往目的港卸货所签发的提单。 (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轮船从装运港装货后,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中途港换装另外船舶运往目的港时所签发的提单。 (3)联运提单(Through B/L): 是指需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联运的货物,而其中有一段是海运时,由第一程海运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运输全程并能在目的港或目的地凭以提货的提单。 (4)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 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一批货物运输中的收货地点和交货地点不一定是起运港和目的港,货物需经过两种以上的方式运输,船舶公司,或其代理针对此种情况所签发的提单,称为联合运输提单,也叫多式联运提单。 目前在国际贸易运输实际业务中,不少船公司把联运提单与联合运输提单使用同一格式, 只是在作为联合运输提单使用时,除必须在提单上列明起运港和目的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交货地及前段运输工具名称。 5.根据提单使用效力,可分为“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 (1)正本提单 (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 这种提单法律上是有效的单据,正本提单上必须要表明:“正本”(Original)字样。 正本提单一般签发一式三份。凭其中任何一份提货后,其余即作废。 为防止他人冒领货物,买方与银行通常要求卖方提供船公司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及所谓“全套提单” (Full set). (2)副本提单(Copy B/L),是指提单上没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而仅供参考之用的提单。 副本提单一般都表明“副本”(COPY)或不可转让(NON-NEGOTIABLE)字样。 6.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可分为: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又称繁式提单,是提单上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 (2)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又称简式提单,是指仅保留全式提单正面的必要项目,略去背面全部条款的提单。 7.其他种类的提单: (1)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 即银行按照正常邮寄提单,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果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绝接受超过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 根据此规定,也有把这种提单签发后超过信用证规定期限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归入过期提单。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邻居国家之间的贸易,因为运输线路短而导致提单寄送所需要时间超过货物实际运输时间而使进口商不能在船到目的港前收到提单,产生过期提单。 由于过期提单可能是使进口人不能如期提货而造成损失。 所以在实际出口业务中,为了便于进口商及时提货,买卖双方往往事前商定,待货物装运后,由卖方负责将一份正本提单委托船公司随货带往目的港交给开证行或代收行。 由进口商向银行交款后领取提单。然后凭以提货。 至于非邻近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如果在买卖合同或信用证中规定“过期提单可以接受”(Stale bill of lading acceptable)的条款,对出口人是有利的。 (2)舱面提单 (On Deck B/L),又称甲板提单,是货物被装在甲板上时,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 货物装在甲板上受损的风险较大,进口商一般不愿意接受甲板提单。但有些货物,如危险品,活物,体积过大的货物,只能装在甲板上。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不接受甲板提单。 (3)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迟于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时限时,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运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 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以使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货物装船日期)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是谓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的目的是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于结汇。 当市场价格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由拒收货物”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也要承担风险。 进口商可以通过向装运港的港口当局或查看运货船的航海日志掌握真实情况。 一经证实提单倒签,他就会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收回货款,赔偿的责任则完全落在承运人身上。 (4)预借提单(Adanved B/L),是指因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有效期已到而货物尚未装船,托运人要求承运人预先签发的借给托运人的提单。 预借提单的目的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前及时结汇。预借提单的违约性质比倒签提单更为严重。 签发这种提单,承运人承担的风险更大,船长不但需要托运人的保函,而且要提单银行担保才肯签发。 (5)货运代理行提单:(简称:货代提单)(House B/L),是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运输代理行提单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而不是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授权,银行将只接受运输代理行出具的表面上载有以下两项注明之一的运输单据: a: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运输经营人的运输行的名称并由其签署; b:承运人或多式运输经营人的名称,并由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运输经营人的具名代理人的运输行签署。 ;2023-07-27 01:03:091
提单的种类和使用
提单从不同角度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分类 已装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ing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提单上面有载货船舶名称和装货日期。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人的货物待装船其间,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上面没有装船日期,也无载货的具体船名。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必须是已装船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2)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类 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入在签发提单时末加上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或包装破损的提单。例如在提单上批注:“铁条松失”“包装不固”“×件损坏”等。但须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经批注的提单即为不清洁提单。国际航运公会于1951年规定下列三种内容的批注不能视为不清洁:第一,没有说明货物或包装不能令人满意,只是批注“旧包装”“旧箱”“旧捅”等等;第二,强调承运人对于货物或包装性质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第三,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或技术规格。这三项内容已被大多数国家和船运组织所接受。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通常不接受不清洁提单。当装船发生货损或包装不良时,托运人经常要求承运人不在提单上加批注,而由托运人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也称“赔偿保证书”(Letter of Indemnity),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破残短损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给予签发提单,以便卖方在信用证下顺利结汇。对于这种保函,有些国家法律和判例并未承认,如美国法律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所以使用保函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3)根据收货入抬头分类 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它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由于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内指定的收货入提货,不能转让,记名提单虽避免了提单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使货物始终控制在货主手中,但也失去其代表货物转让流通的便利。同时,银行也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证件。由于这些原因,记名提单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很少使用,一般只有在运送价值较高的货物、展览品及援外物资时方才使用。 不记名提单(Open B/L),又称空白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明具体的收货人或指示人的名称而留空的提单。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须经任何背书手续,提单持有人仅凭提单交付即可提货。这种提单的转让或提货手续比较简便,但一旦遗失或被盗,货物也容易被人提走,即使货物末被提走,提单被转让到了第三者手里,也会引起纠纷。因此,这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很少应用。 指示提单(Order B/L),是在提单收货人栏中填“凭指示”(To order )。有的信用证要求填“凭某某人的指示”或凭发货人指示,也属于指示提单。(4)按运输过程中是否转船分类 直达提单(Direct B/L),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而直接驶达目的港卸货,按照这种条件所签发的提单,称为直达提单或直运提单。直达提单内仅列有装运港和目的港之名,而无中途“转船”、“在某港转船”等批语。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如规定货物不准转船,卖方就必须取得承运人签发的直达提单,银行才接受办理议付货款。 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船舶从装运港装货后,不直接驶往目的港而在中途的港口换船把货物转往目的港。凡按此条件签发的包括运输全程的提单,称为“转船提单”。转船提单内一般注有“在××港转船”字样。 由于货物在中途港转船,对进口人来讲,不仅会增加货物受损或其他风险,而且还因为等候换装船延误到货时间。所以买方通常争取直达运输,并在信用证内明确规定不许转船。但碍于运输的条件所限,有时转船也许会使货物更快驶达目的港。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约定也可以使用“转船提单”。 联运提单,须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如海陆、海河、海空等)联合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并交纳全程运费之后,由第一程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运输全程并能凭以在目的港提取货物的提单,称为联运提单。采用这种提单时,如同采用转船提单一样,货物在运输途中的转换交通工具和交换工作,均由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负责向下段航程承运人办理,托运人不须自己办理。 联运提单和转船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一般都在提单条款中规定:只担负货物在他负责运输的一段航程内所发生的损失责任,货物从他所有的运输工具卸下后,他的责任即告终止。(5)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分类 全式提单,亦称繁式提单,它是指通常应用的,既有正面内容又在提单背面列有承运人和托运入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 略式提单,亦称简式提单,它是仅保留全式提单正面的必要项目,如船名、货名、标志、件数、重量或体积、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等记载,而略去提单背面全部条款的提单。 略式提单又可分为租船项下的略式提单及班轮项下的略式提单。 租船项下的略式提单,应用于租船项下的货物运输,提单内注有“根据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开立”等字样。由于这种提 单受到租船合同的约束,它本身不构成一个完整的独立文件,因此银行一般都不愿意凭这种提单办理议付。 班轮项下的略式提单,一般是为了简化提单的制各工作,而采用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都印有“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公司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的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本公司、分支机构或代理人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等内容。根据国际银行业务的惯例,这种略式提单可凭以向银行办理议付。(6)多式联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是近年来国际货物运输业务中为了适应成组化运输,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广泛发展的需要,而采用的一种新的运输单据。根据联合国1980年《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这种联运单据是在使用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的情况下。由一种叫做“多式联运经营人”所签发的证明货物已由他接管,他将对货物运输全程负责的一种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与海运中“联运提单”虽然都是使用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但是两种单据却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在它们所适用的运输方面,“多式联运单据”既可适用于海运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多式联运(如海陆、海空等),也可适用于不仅包括海运,而由其他不同运输方式所组成的多式联运(如陆空);而“联运提单”则不同,它只适用于海运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其次,这两种单据的签发人所承担的责任方面也有不同,签发“多式联运单据”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联运中的各程运输,都是以承运人的身份对托运人负责,亦即在整个联合运输过程中,货物无论在任何地方发生属于承运人责任范围内的灭失和损失,“多式联运经营人”均须直接负责。而“联运提单”则不同,“联运提单”的签发人一般都在提单内表明,他仅对第一程运输负承运人的责任,当货物从第一程运输工具转装到第二程运输工具后,他即处于发货人的代理人的地位,并不代表第二程承运人向发货人负责。 在国外,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向政府主管机关申请批准并领得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业务”。“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自己承担联运中的一部分运输,也可以自己不承担任何运输,全程运输均安排他人承担。 在目前国际航运业务中有经营集装箱船的垄断组织,也制定有一种称为“联合运输提单”的单据,这些单据有的同前面的“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性质相同。(7)其他分类 过期提单,是指卖方向当地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相距太久,以致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预计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此外,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向银行提交的提单也届过期提单。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提单,以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下结汇。装船日期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提单的签发日期证明的。提单日期不仅对买卖双方都有着重要作用,而且银行向收货人提供垫款和向发货人转账、对海关办理延长进口许可证、对海上货物保险契约的生效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提单的签发日期必须依据接受货物记录和已装船的大副收据来签发。在出口业务中,有时在信用证即将到期或不能按期装船时,为了不影响结汇,托运人只好采用倒签提单。当然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实践,错填提单,是一种欺骗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应尽量避免使用倒签提单。 预借提单,又称无货提单,是指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到,货物因故而未能及时装船,但已被承运人接管,或已经开装而未装毕,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同属一种性质,一般都是出口公司出于无奈和应急时而采用的办法,为了防止意外,最好避免使用这两种提单。提单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货款。(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是承运人与托运人处理双方在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依据。 另外,提单还可作为收取运费的证明,以及在运输过程中起到办理货物的装卸、发运和交付等方面的作用。2023-07-27 01:03:171
海运提单种类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第一类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恶意的第三者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提单样式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 in 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3.指示提单(Order B/L)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第二类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这种提单除载明一般事项外,通常还必须注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即是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船日期。由于已装船提单对于收货人及时收到货物有保障,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凡以CIF或CFR条件成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卖方应提供已装船提单。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贸易中,更是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国际商会1993年重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装指定船只的提单。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收货待运提单又称备运提单、待装提单,或简称待运提单。它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签发这种提单时,说明承运人确认货物已交由承运人保管并存在其所控制的仓库或场地,但还未装船。所以,这种提单未载明所装船名和装船时间,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肯接受这种提单。但当货物装船,承运人在这种提单上加注装运船名和装船日期并签字盖章后,待运提单即成为已装船提单。同样,托运人也可以用待运提单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中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这种待运提单于19世纪晚期首先出现于美国,其优点在于:对托运人来说,他可以在货物交承运人保管之后至装船前的期间,尽快地从承运人手中取得可转让提单,以便融通资金,加速交易进程。而对于承运人来说,则有利于招揽生意,拓宽货源。但这种提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因待运提单没有装船日期,很可能因到货不及时而使货主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待运提单上没有肯定的装货船名,致使提单持有人在承运人违约时难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船;第三,待运提单签发后和货物装船前发生的货损、货差由谁承担也是提单所适用的法律和提单条款本身通常不能明确规定的问题,实践中引起的责任纠纷也难以解决。基于上述原因,在贸易实践中,买方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承运人在内陆收货越来越多,而货运站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货物装入集装箱后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货物质量不会受到影响。港口收到集装箱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场站收据”,托运人可持“场站收据”向海上承运人换取“待运提单”,这里的待运提单实质上是“收货待运提单”。由于在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已向两端延伸,所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集装箱运输中银行还是可以接受以这种提单办理货款的结汇的。中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货物装船前,承运人已经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的,货物装船完毕,托运人可以将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退还承运人,以换取已装船提单,承运人也可以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承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加注后的收货待运提单视为已装船提单。”由此可见,从承运人的责任来讲,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与“已装船提单”是相同的。因为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港口收货时开始的,与非集装箱装运货物从装船时开始不同。跟单信用证惯例也允许接受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但是在国际贸易的信用证仍往往规定海运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使开证者放心。第三类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1.清洁提单(Clean B/L)在装船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件数、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妨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货运单据上并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银行对有该类附加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除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外,当拒绝接受。”可见,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中,通常卖方只有向银行提交清洁提单才能取得货款。清洁提单是收货人转让提单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是履行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的必要条件。中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由此可见,承运人一旦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在卸货港卸下后,如发现有残损,除非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原因所致,承运人必须负责赔偿。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在货物装船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不牢、破残、渗漏、玷污、标志不清等现象时,大副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这种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中国《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在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第四类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划分1.直达提单(Direct B/L)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如果提单背面条款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者,则不影响该提单成为直达提单的性质。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因此,通常买方只有在无直达船时才同意转船。在贸易实务中,如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则买方必须取得直达提单才能结汇。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由于货物中途转船,增加了转船费用和风险,并影响到货时间,故一般信用证内均规定不允许转船,但直达船少或没有直达船的港口,买方也只好同意可以转船。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3种情况:⑴第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⑵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⑶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上述3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3.联运提单(Through B/L)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船船(海海)联运在航运界也称为转运,包括海船将货物送到一个港口后再由驳船从港口经内河运往内河目的港。联运的范围超过了海上运输界限,货物由船舶运送经水域运到一个港口,再经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先海运后陆运或空运,或者先空运、陆运后海运。当船舶承运由陆路或飞机运来的货物继续运至目的港时,货方一般选择使用船方所签发的联运提单。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这种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提单内的项目不仅包括起运港和目的港,而且列明一程二程等运输路线,以及收货地和交货地。⑴多式联运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多式联运提单是参与运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工具协同完成所签发的提单;⑵组成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中其中一种必须是国际海上运输;⑶多式联运提单如果贸易双方同意,并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由承担海上区段运输的船公司、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Combined Trandport Operator)或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签发;⑷中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第八节“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约着多式联运。第五类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全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在海运的实际业务中大量使用的大都是这种全式提单。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简式提单,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相对于全式提单而言的,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在正面印有“简式”(Short Form)字样,以示区别。简式提单中通常列有如下条款:“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提单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简式提单通常包括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和非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⑴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在以航次租船的方式运输大宗货物时,船货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首先要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要求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作为已经收到有关货物的收据,这种提单就是“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因为这种提单中注有“所有条件均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或者注有“根据……租船合同开立”字样,所以,它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因为银行不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额外风险,所以当出口商以这种提单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只有在开证行授权可接受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时,议付银行才会同意,但往往同时要求出口商提供租船合同副本。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拒收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一般应和租船合同中所规定的船东责任相一致。如果提单所规定的责任大于租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在承租人与船东之间仍以租船合同为准。⑵非租船合同项下的简式提单。为了简化提单备制工作,有些船公司实际上只签发给托运人一种简式提单,而将全式提单留存,以备托运人查阅。这种简式提单上一般印有“各项条款及例外条款以该公司正规的全式提单所印的条款为准”等内容。按照国际贸易惯例,银行可以接受这种简式提单。这种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第六类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当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托运人就无法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以信用证的装运日期填写签发日期,以免违约。签发这种提单,尤其当倒签时间过长时,有可能推断承运人没有使船舶尽快速遣,因而承担货物运输延误的责任。特别是市场上货价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借口拒绝收货,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但是为了贸易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该票货物已装船完毕,但所签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开始装货,而所签提单的这票货尚未装船,是尚未装船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货物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实际装船完毕时间的间隔不长等情况下,取得了托运人保证承担一切责任的保函后,才可以考虑签发。⒉顺签提单(Post-date B/L)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但是该提单上记载的签发日期晚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即托运人从承运人处得到的以晚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由于顺填日期签发提单,所以称为“顺签提单”3.预借提单(Advanced B/L)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这种提单往往是当托运人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船期延误,船舶不能按时到港接受货载,估计货物装船完毕的时间可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时,托运人采用从承运人那里借出提单用以结汇,当然必须出具保函。签发这种提单承运人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可能构成承、托双方合谋对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进行欺诈。签发这种提单的后果:⑴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提单,即货物未经大副检验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赔偿责任。⑵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很容易地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欺诈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甚至诉讼。⑶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表明,在签发预借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不但要承担货损赔偿责任,而且会丧失享受责任限制和援引免责条款的权利,即使该票货物是因免责事项原因受损的,承运人也必须赔偿货物的全部损失。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很大,由此引起的责任承运人必须承担,尽管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但这种保函同样不能约束收货人。比较而言,签发预借提单比签发倒签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更大,因为预借提单是承运人在货物尚未装船,或者装船还未完毕时签发的。中国法院对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的判例,不但由承运人承担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赔偿货款损失和利息损失,还赔偿了包括收货人向第三人赔付的其他各项损失。4.过期提单(Stale B/L)过期提单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出口商在装船后延滞过久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按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受在运输单据签发日期后超过21天才提交的单据。在任何情况下,交单不得晚于信用证到期日。”二是指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这种提单也称为过期提单。因此,近洋国家的贸易合同一般都规定有“过期提单也可接受”的条款(Stale B/L is acceptance)。第七类按收费方式划分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成交CIF、CFR价格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称为运费预付提单。这种提单正面载明“运费预付”字样,运费付后才能取得提单;付费后,若货物灭失,运费不退。2.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以FOB条件成交的货物,不论是买方订舱还是买方委托卖方订舱,运费均为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iion),并在提单上载明“运费到付”字样,这种提单称为运费到付提单。货物运到目的港后,只有付清运费,收货人才能提货。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最低运费提单是指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如果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批量过少,按其数量计算的运费额低于运价表规定的起码收费标准时,承运人均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为这批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就是最低运费提单,也可称为起码收费提单。第八类按提单签发的不同划分⒈ 船公司签发的提单 通常为整箱货签发提单⒉ 无船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NVOCC B/L)指由无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在集装箱运输中,无船承运人通常为拼箱货签发提单,因为拼箱货是在集装箱货运站内装箱和拆箱,而货运站又大又多仓库,所以有人称其为仓/仓提单(House B/L)。当然,无船承运人也可以为整箱货签发提单。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运输代理行提单是指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航运实践中,为了节省费用、简化手续,有时运输代理行将不同托运人发运的零星货物集中在一套提单上托运,而由承运人签发给运输代理行成组提单,由于提单只有一套,各个托运人不能分别取得提单,只好由运输代理人向各托运人签发运输代理人(行)的提单。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运输代理人组织的拼箱货使用这种提单有利于提高效率,所以这种提单的使用正在扩展。一般情况下,运输代理行提单不具有提单的法律地位,它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而不是一种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故不能凭此向承运人提货。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规定,除非提单表明运输行作为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的提单,或国际商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运输提单可以被银行接受外,银行将拒收这种提单。2023-07-27 01:03:262
海运提单具有哪些性质和作用? 按照提单抬头可分为哪几类?
流通性海运提单作为货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但提单的流通性小于汇票的流通性。其主要表现为,提单的受让人不像汇票的正当持票人那样享有优于前手背书人的权利。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用欺诈手段取得一份可转让的提单,并把它背书转让给一个善意的、支付了价金的受让人,则该受让人不能因此而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不能以此对抗真正的所有人。相反,如果在汇票流通过程中发生这种情况,则汇票的善意受让人的权利仍将受到保障,他仍有权享受汇票上的一切权利。鉴于这种区别,有的法学者认为提单只具有“准可转让性”Quasi-negotiable。分类第一类 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第二类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第三类 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第四类 跟据运输方式不同划分。第五类 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第六类 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第七类 按收费方式划分。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合同、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及物权凭证。详细解释为: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包括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单(Sea Waybill)、航空运单(Air Waybill)、铁路运单(Rail Waybill)、货物承运收据(Cargo Receipt)和多式联运单据(MTD)等。海运提单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货权凭证(在一些交易中由于出现特殊情况,也会出现问题)。卖方(发货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船方)后,承运人向卖方开具一套提单。2023-07-27 01:03:411
什么是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在班轮运输的条件下,它是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运输中产生争议的依据;包租船运输的条件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这种运输的契约是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它是处理承运人(船东)与租船人在运输中的权利义务的依据。2.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提单上面有载货船舶名称和装货日期。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的货物待装船期间,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上面没有装船日期,也无载货的具体船名。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必须是已装船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 (2)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和包装破损的提单。例如,在提单上批注“铁条松失” (Ironstriploose of missing)、“包装不固”(In sufficiently Packed)、“X件损坏”(X Package in damage condition)等。但是,并非提单有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于1951年规定为下列3种内容的批注不能视为不清洁:第一,不明白地表示货物或包装不能令人满意,如只批注“旧包装”、“旧箱”、 “旧桶”等等;第二,强调承运人对于货物或包装性质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第三,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或技术规格。这三项内容已被大多数和国家和航运组织所接受。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有时在装船沓会发生货损或包装不良,托运人常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不作不良批注,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也称赔偿保证书(Letter or Indemnity),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破残损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给予灵活,签发清洁提单,便于在信用证下结汇。对这种保函,有些国家法律和判例并非承认,如美国法律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所以,使用保函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它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由于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内指定的收货人提货,所以提单不易转让。不记名提单(Open B/L),又称空白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明具体的收货人或指示人的名称而留空的提单。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需任何背书手续,仅凭提单交付即可,提单持有者凭提单提货。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order of …)字样的一种提单。这种提单通过背书方式可以流通或转让。所以,又称可转让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轮船装货后,中途不经过转船而直接驶往指定目的港,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货物经由两程以上船舶运输至指定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内一般注明“在某港转船”的字样。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海陆、海空、海河、海海等联运货物,由第一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并负责代办下程运输手续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卖方可凭联运提单在当地银行结汇。 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上载明只负责自己直接承运区段发生货损,只要货物卸离他的运输工具,其责任即告终止。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类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全式提单(Long From B/L),是指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既有下面内容又带有背面提单条款的提单。背面提单条款详细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是指省略提单背面条款的提单。 (6)根据其他情况分为舱面提单、过期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舱面提单(On Deck B/L),又称甲板货提单,是指对装在甲板上的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在这种提单上一般都有“装舱面”(On Deck)字样。舱面货(Deck Cargo)风险较大,根据《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舱面货的损坏或灭失不负责任。因此,买方和银行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舱面提单。但有些货物,如易燃、易爆、剧毒、体积大的货物和活牲畜等必须装在甲板上。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和信用证中就应规定“允许货物装在甲板上”的条款,这样,舱面提单才可结汇。但采用集装箱运输时,根据《汉堡规则》规定和国际航运中的一般解释,装于舱面的集装箱是“船舱的延伸”,与舱内货物处于同等地位。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卖方向当地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相距太久,以致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预计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此外,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向银行提交的提单也属过期单。 倒签提单(Ante 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以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下结汇。装船日期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提单的签发日期证明的。提单日期不仅对买卖双方有着重要作用,而且银行向收货人提供垫款和向发货人转账,对海关办理延长进口许可证,对海上货物保险契约的生效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提单的签发日期必须依据接受货物记录和已装船的大副收据业签发。 在我们出口业务中,往往在信用证即将到期或不能按期装船时,采用倒签提单。有人认为倒签提单是解决迟期装船的有效方式,用起来特别随便,好像是一种正常签发提单的方式。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实践,错填提单日期,是一种欺骗行为,是违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又称无货提单,是指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到,货物因故而未能及时装船,但已被承运人接管,或已经开装而未装毕,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同属一种性质,为了避免造成损失,尽管不用或少用这两种提单。 (7)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是通过EDI技术将纸面提单的全部内容与条款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进行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电子数据。电子提单不是书面单证,而是显示在计算机上屏幕上的一系列结构化了的电子数据。有关各方,包括卖方、发货人或托运人、银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保险公司、港口、买方和收货人,都以承运人为中心,通过专用计算机密码完成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让。采取电子收货人提货,不需要出示任何书面文件,只要出示身份证明,由船舶代理验明即可。 电子提单的使用加速单证流转,防止在流转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完善电子提单的使用规则,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90年6月24日至29日在巴黎召开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CMI Rules for Electronic Bill Lading),本规则是当前指导电子提单使用的法律依据。 电子提单的流转是通过 EDI系统,将有关各方的计算机联成网络而实现的。电子计算机将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数字、文字、条款等,按特定的规则,转化为电子信息(Electronic Message),借助于电子通讯设备,从一台计算机转送到另一台计算机上。其完整流转过程是: 1)托运人向承运人发出订舱电子信息(Booking Message),承运人确认托运人提出的各项条款。 2)承运人接受订舱,则电子信息系统自动产生并向托运人发送接受订舱及有关运输合同条件的EDI信息,由托运人的EDI系统加以确认并通知运输调度,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管。 3)托运人的EDI系统向海关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EDI系统发送申请报关,商检出口的EDI证书,经确认后传送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EDI系统批准放行。 4)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由EDI系统自动向托运人发送收货信息(Receipt Message),托运人确认后,托运人即成为电子提单的持有人。 5)货物装船后,大副签发EDI收据并由承运人的EDI系统发送电子提单给托运人和银行的EDI系统,同时给托运人一个更新的电子签名的电讯密码,经托运人确认后即对货物具有了支配权,电子提单签发完结。 6)托运人的EDI系统向银行的EDI系统发送电子发票、电子保险单和电子提单等电子单据,经银行确认后即完成结汇。 7)托运人的EDI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承运人,货物已转移给银行,随后承运人的EDI系统销毁与托运人的通讯密码,并向银行提供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8)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后,取得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的EDI系统向承运人发出电讯通知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收货人。 9)承运人的EDI系统向收货人的EDI系统发送EDI信息确认其控制着货物,并传送电子提单及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10)承运人的EDI系统向目的港代理人发送EDI信息,将货物的说明、船舶情况及收货人的名称通知代理人,由代理人在船到港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的EDI信息。 11)收货人得到到货通知后通知运输调度,凭其身份证明在指定地点提货。在电子提单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电子提单安全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电子提单的安全关键在于密码的保密性和在传递过程中防止被人偷换,必须严加防范,同时还要加强和完善对电子提单的立法工作。 3.提单的内容。世界上每个轮船公司都有自己的提单格式和提单条款,但其基本内容都是按照《海牙规则》加以规定的。提单的正面内容除了包括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船名、国籍、航次、装运港、运费、提单签发份数、签单日期以及签单人外,还有如下规定: (1)托运人所提供的详细情况有:货名、标志和号数、件数、毛重、尺码等。如填写不准、错误或谎报,一切后果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责。 (2)声明货物表在状况良好已装上船,并应在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3)正本提单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4)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的背面条款包括: (1)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2)承运人免责条款; (3)索赔与诉讼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4)有关特殊货物运输条款; (5)其他条款。 提单条款基本上是依据1924年制定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简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的规定。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与权利和豁免做了规定,从而使货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保障,但从《海牙规则》实行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制定《海牙规则》是主要航运国,代表船方利益的,所以其内容明显地偏袒船方利益。如承运人的免责条款竟达17条之多,因而受到代表货方利益的不发达国家的反对。为此,联合国于1978年3月在汉堡会议上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Convention on the Carrier of Goods by Sea 1978),简称《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汉堡规则》的内容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货方的利益和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如承运人的责任区间从原来的货物装上船到货物卸下船扩展到承运人收到货物时直至交付货物为止,并进一步明确规定承运人须对交货延误负责。删去了《海牙规则》规定的17条免责条款。每件货物赔偿责任限制提高了835特别提款权或每公斤2.5 特别提款权。诉讼时效也延长2年。《汉堡规则》已于1992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2023-07-27 01:03:501
谁能讲解一下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相关知识
什么叫海运提单?海运提单英文名BILL OF LADING 简称B/L,一般指的是正本提单,提单上注明有“Original”字样,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提单也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提单还是发货人向银行结汇货款的主要单证之—。正本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海运代理手写签署或用签字印章等法定方式签发。为防止流通过程中遗失或延误而使银行或收货人无法及时收到提单,正本提单通常为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卸货港凭其中一份办理提货手续后,其他各份自动失效。提单分类,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划分: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是指船舶公司已将货物装在指定的船舶上后签发的提单;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收货待运提单是指船舶公司已收到指定货物,等待装运货物期间签发的提单。2.根据提单有无不良批注划分:“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是在提单上未批注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在提单上注明货物表面状况受损或包装不良等的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3.根据提单是否可以流通分,即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划分:“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在提单的抬头上注明指定的收货人,这种提单是不能转让的,只能由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提货;指示提单(Order B/L)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必须由托运人背书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记名指示提单填写“To the order of...”(凭某某指定),该某某即为具体的指示人,提单由其背书后可以转让,通常为受托银行;背书又分两种形式:一种由有权背书人单纯签署,称为空白背书;另一种除背书人签署外,还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称为记名背书。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凭指示空白背书提单”习惯上称“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4.根据运输方式划分:“直运提单”、“转运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运提单(Direct B/L)是指中途不经换船直接运达指定港口的提单;转运提单(Transhipment B/L)是在货运过程中至少经过两艘轮船运输的货运提单。即装运港船舶不抵达指定交货港,在中途卸货交另一艘船舶继续运输的提单;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由第一程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并能在目地港提货的运单。联运提单的签发人只对第一程运输负责。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划分:“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又称繁式提单,是在提单的背面详细注明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的提单;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只注明承运的货物的基本情况和托运人的名称、地址、收货人等基本情况的提单。6.根据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过期提单。倒签提单(Anti-dated B/L)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顺签提单(Post-date B/L)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提单的作用提单具有以下三项首要作用1、提单是证实承运人已接收产品和产品已装船的产品收条,关于将产品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产品收条的作用。不只关于已装船产品,承运人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并且依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便产品尚未装船,只要产品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所以,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标明承运人已将产品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收。提单作为产品收条,不只证明收到产品的品种、数量、标记、外表情况,并且还证明收到产品的时间,即产品装船的时间。原本,签发提单时,只要能证明已收到产品和产品的情况即可,并非一定要求已将产品装船。但是,将产品装船意味卖方将产品交付给买方,于是装船时间也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而按时交货是实行合同的必要前提,因而,用提单来证实产品的装船时间是非常重要的。2、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产品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关于正当获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提单的正当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交换来提取产品,而承运人只需出于好心,凭提单发货,即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并且,除非在提单中指明,提单可以不经承运人的赞同而让转让给其他人,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以连续转让。提单的正当受让人或提单持有人就是提单上所记录产品的正当持有人。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移,提单中所规定的权益和义务也跟着提单的转移而转移。即便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蒙受损坏或灭掉,也因产品的风险已随提单的转移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只能由买方向承运人提出补偿要求。3、提单是海上产品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提单上印就的条目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益、义务,并且提单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产品运输的根据,因此常被人们以为提单自身就是运输合同。然而依照严格的法律概念,提单并不具有经济合同应具有的根本条件:它不是两边意思表现一致的产物,约束承托两边的提单条目是承运人单独拟定的;它实行在前,而签发在后,早在签发提单之前,承运人就开始承受托运人托运产品和将产品装船的有关产品运输的各项任务。所以,与其说提单自身就是运输合同,还不如说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更为合理。假如在提单签发之前,承托两边之间已存在运输合同,则不管提单条目有何规定,两边都应按原先签署的合同商定行事;但假如事前没有任何商定,托运人接受提单时又未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提单就被视为合同本身。虽然因为海洋运输的特点,决定了托运人并没在提单上签字,但因提单究竟不同于普通合同,所以不管提单持有人能否在提单上签字,提单条目对他们都具有约束力。海运提单特别提示一套提单可能有1份以上的正本,常见有1-3份正本。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作为提货凭证。因此买方应向卖方索要全套正本提单。发货人发货后,可通过银行(跟单L/C或托收结汇)将提单交给收货人,或者直接通过邮递,或者通过人转交收货人。收货人应注意提单上的通知方。提单所列货物到港后,船方会通知通知方,再由通知方通知收货人持提单去港口提货。 交货人收钱的时间根据你们商定的结汇方式而定。如果是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提单以及其他议付单据交付银行后,银行审核无误就可以将货款议付给发货人。如果是远期信用证或其他结汇方式就要具体分析了。2023-07-27 01:04:002
单证员:海运提单概述
一、海运提单及其作用 海洋运输提单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或港至港运输提单(port to port B/L),简称海运提单。海运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 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二、海运提单的关系人 海运提单的关系人可有四种: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 1.基本关系人 (1)承运人:负责运输货物的当事人,有时被称为船方。 (2)托运人:也成为货方。可能是发货人(卖方)或者是收货人(买方) 2.其他关系人 (1)收货人:通常被称为提单的抬头人,可以是托运人本身,也可以是第三人。 (2)被通知人:不是提单的当事人。只是收货人的代理人。是被承运人通知人。 三、海运提单的种类 1.按是否有批注区分: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或船方在收到货物或装载货物时,货物或外包装没有某种缺陷或不良情况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货船放在收到货物或装载货物时,发现货物或外包装有不良情况,在提单上给予相应的批注。 对于不清洁提单,银行将拒绝接受,无法议付。 2.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已装船提单和收讫备运提单。 前者指的是,提单上记载的货物已经装上提单所指明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提单上明确记载装船的日期;后者是指托运人将或交给承运人接管,因船公司船期关系,或船只尚未到港,暂存仓库由其保管,而凭仓库收据签发的备运提单。 3.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和联运提单。 前者是指装货船只自装货港直接到达最终目的港,中途不转船的提单。 后者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转换另一条船,或中途改换其他的运输方式才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提单。 4.按提单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提示提单。 记名提单,具体填写特定的人或公司。 不记名提单,指不填具体收货人名称,即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的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 提示提单,是按记名人指示或不记名人指示而交货的提单。 5.按航运的经营方式不同分:租船契约提单和班轮提单。 6.按运费支付方法不同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倒付提单。 7.按提单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全面分: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 前者是指提单的正面和背面都有内容,全面记载了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等方面的条款;后者只有正面有条款,而背面没有任何记载内容。 四、海运提单的背书转让 提单是货物的权利凭证,具有可以流通转让的性能。 海运提单按收货人的表示分为不可流通形式和可流通形式。 (一)不可流通形式提单 不可流通形式提单多指不可流通的记名抬头人提单,又称直交提单。在收货人格内载明托运给一个特定的收货人,只能由特定的收货人提货,不得转让流通,该收货人经证明其身份,即可提取货物。 (二)可流通形式提单 可流通提单收货人抬头: 1、可流通的来人抬头提单。 2、可流通的指示抬头提单。 其表示方法又分为三种: (1)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作为抬头人(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2)以申请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Applicant)。 (3)以托运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Shipper)。 3、可流通的记名抬头提单(Negotiable Named Consignee B/L)。 (1)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作成空白背书。 (2)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作成开证行的记名背书。 (3)信用证规定提单收货人是议付行,在寄单前,议付行作成记名背书给开证行。 (4)进口商付款赎单时,若提单抬头人或被背书人是开证行,由开证行背书给进口商。2023-07-27 01:04:071
提单的种类
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前两者就是收货人姓名有和没有的。指示提纲呢,就是要按照提单载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2023-07-27 01:04:181
提单一般都可以分成几类?
1、按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B/L)这是指在提单上具体写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有以下几种记名方式: ①ConsignedtoACo.Ltd. ②DelivertoACo.Ltd. ③OntoACo.Ltd. 记名提单只能由该指定的收货人凭此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可以避免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用于贵重商品、展品及援外物资的运输。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是买主、开证行或代收行,但银行一般不愿接受以买主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因为一些国家的惯例是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ofarrival)上的背书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货,这样银行如垫款却不能掌握货权,风险太大。 (2)指示提单(orderB/L) 这是在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有“Order”(凭指示)字样的提单。实务中常见的可转让提单是指示提单。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背书转让,可以是空白背书,也可以是记名背书。 指示提单有四种抬头: A.凭银行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theorderofxxBank”。 B.凭收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theorderofA.B.C.Co.Ltd”。 C.凭发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theorderof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D.不记名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theord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 指示提单又可分为两种类型:记名指示提单和空白抬头提单。 A、B两种是记名指示提单。A种提单称为银行指示提单,当开证银行为了防止进口商无力偿还贷款时,就会在信用证中规定提单抬头做成凭银行指示。对于这种银行指示提单,从理论上说,托运人本可以不加背书,但因为提单是一种可以转让的凭证,在实务中,议付行往往都要求托运人先作空白背书。如规定以议付行的指定人为抬头,则应由议付行背书转让给开证行,才能凭以向承运人提货。如规定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为抬头,则还应由开证行背书。银行指示提单,应按银行指示交货。一般在进口商付款后,银行在提单上背书,然后将提单转交给进口商。这种提单可做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B种提单称为收货人指示提单,A.B.C.公司作为收货人,可以收单后自行提货,也可以背书转让。收货人指示提单对银行不利,因为若开证银行遇买方拒绝付款,想自行提货处理,需先请收货人背书转让提单,这对银行是一种风险,所以开证行一般不愿意信用证规定提单做成这种收货人指示抬头。 C、D两种是空白抬头提单。空白抬头提单在托运人(即卖方)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一般卖方都在空白抬头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Blankendorsed),将提单转让给银行,银行即取得货物所有权。若信用证规定是Endorsedinblank,或Blankendorsed,都是空白背书的意思,发货人只需在提单背面签章,不做任何记载。实务中最常用的就是这种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的提单。空白抬头提单也可以根据信用证要求而作记名背书,如果信用证规定是Endorsedto…Co.,Ltd.或Endorsedonfavorof…Co.,Ltd.都表示背书给某某公司。发货人须在提单背书注明Pleasedeliverto…Co.,Ltd.或Pleasedeliverto…Bank或类似文字再签章。对于托运人指示提单,托运人还可以不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3)来人提单(BlankB/LoropenB/LorbearerB/L) 这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只填写toBearer(提单持有人)或将这一栏空出不写的提单。来人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方便。但如果提单遗失或被窃,然后再转让给善意的第三者手中时,或者在无正本提单凭担保提货时,极易引起纠纷。所以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较少使用这种提单。有些国家明文规定不准使用这种来人提单。 2.按提单内容的繁简程度划分 (1)全式提单(longformB/L) 这是指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目前使用的提单都是这种提单。 (2)简式提单(shortformB/L) 这是指提单上印明“简式”(shortformB/L)字样,仅有正面提单内容,而背面是空白的提单。一般提单背面记载有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但简式提单背面空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它的流通性,所以有些信用证明确规定不接受简式提单。但只要没有这种明确规定,银行可以接受简式提单。在这种情况下,提单上一般均加列“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公司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的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本公司、分支机构或代理人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等字样。简式提单在美国很流行。 3.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划分 (1)直达提单(directB/L) 这是指由承运人签发的,货物从起运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过换船直接运达卸货港的提单。直达提单中关于运输记载的基本内容里,仅记载有起运港(PortofLoading)和卸货港(PortofDischarge),不能带有中途转船的批语。凡信用证规定不许转运或转船者,受益人必须提供直达提单。 (2)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B/L) 这是指货物在起运港装船后,船舶不直接驶往货物的目的港,需要在其他中途港口换船转运往目的港的情况下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为节省转船附加费,减少货运风险,收货人一般不同意转船,但常常直运不可能必须转船,没有哪个港口能通往全世界各港口。我国最大的港口上海,也只能停靠大约200多个港口。所以国际贸易中转船运输方式是常见的。 (3)联运提单(ThroughB/L) 联运方式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运人联合起来运送货物的方式,各承运人对自己所执行的运程负责。在货物到达转运地后,由第一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将货物交给下一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继续运往目的地。在联运方式中由第一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在内并收取全程费用的提单称为联运提单。第一承运人虽然签发全程提单,但他也只对第一运程负责。 联运可以是相同运输方式的联运,也可以是不同运输方式的联运。转船运输是联运的一种,对转船运输几乎所有提单都有这样的规定:“如有需要,承运人可将货物交由属于承运人或他人的船舶,或其他运输方式或直接或间接运往目的港,费用由承运人支付,但风险由货主负担,承运人责任只限于他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部分运输”。 联运提单分为海上联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前者是指为海海联运签发的一票到底的提单,即转船提单;后者指海河、海陆、海空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进行联运而签发的一票到底的提单。2023-07-27 01:04:402
海运提单的种类有哪几种
提单大类分: 依、空运提单 贰、海运提单 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 海运提单分: 依、船东提单(MBL) 贰、货代提单(HBL) 提单类型分: 依、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 贰、电放提单(或waybill2023-07-27 01:04:501
海运提单种类介绍
海运提单种类介绍 根据海运提单的不同情况可将其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根据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根据不同运输方式和根据提单抬头不同进行详细地分类。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海运提单种类介绍,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 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ON BORAD B/L)和备用提单(RECEIVEDFOR SHIPMENT B/L)。前者是指货物已装上船后签发的提单,而后者是指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并准备装运时所签发的提单,所以又称收讫待运提单。在贸易合同中,买方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因为已装船提单上有船名和装船日期,对收货人按时收货有保障。 根据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 根据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提单可分为清洁提单(CLEAN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OR FOUL B/L)。前者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一般未经加添明显表示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批注的提单。在对外贸易中,银行为安全起见,在议付货款时均要求提供清洁提单。后者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已加注货物及/或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 根据不同运输方式 提单可分为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和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等。直达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由起运港以船舶直接运达目的港的提单。如起运港的载货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须在转船港换装另一船舶运达目的港时所签发的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如果货物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运输运达目的港,而其中有一段是海运时,如海陆,海空联运或海海联运所签发的提单称为联运提单。所以转船提单实际上也是联运提单的一种。而联合运输则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时,承运人所签发的货物提单。因此,联合运输提单也叫多式联运提单。目前在实际业务中,不少船公司把联运提单与联合运输提单使用同一格式,只是在作为联合运输提单使用时,必须在提单上列明起运港和目的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交货地及前段运输工具名称等。 根据提单抬头不同 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和指示提单(ORDER B/L)。记名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内列明收货人名称,所以又称为收货人抬头提单,这种提单不能用背书方式转让,而货物只能交与列明的收货人,不记名提单是在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谁持有提单,谁就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承运人交货是凭单不凭人。指示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可凭背书进行转让,有利于资金的周转,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普遍。 按提单内容简繁 按提单内容简繁,可以分为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和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按签发提单时间 按签发提单时间,可以分为倒签提单(Anti-dated B/L)顺签提单(Post-dated B/L)预借提单(Advanced B/L)和过期提单(Stale B/L) 按收费方式 按收费方式,可以分为运费预借提单(Freight prepaid B/L)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和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 按提单签发不同 按提单签发不同,可以分为船公司签发的提单,通常为整箱货签发的提单M-B/L,M-B/L Master Bill of Lading 船公司出具的提单,俗称主单、船单、海洋提单都可以。S-B/L Seaway Bill of Lading 电放提单的一种格式, 起运港不用付运费, 目的港拿到Seaway Bill便可以提货,适用于发货人与收货人相互信誉度很高,而且着急提货的,还适用于国际货代跟货代之间,H-B/L House Bill of Lading 货代出具的提单,俗称分单、小单、货代单, 目的港客户如果拿到的是货代单,需要先到指定的货代那里去换主单,然后才可以办理提货手续。SWITCH BILL转换提单是指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第二套提单,用以替换装船时所签发的提单。被要求签发第二套提单的代理人通常位于装货港以外的港口。提单持有人(出于某些原因)可能认为第一套提单已不适合,而要求承运人签发转换提单以满足其新要求 第九,其他特殊的提单,合并提单(Omnibus B/L)并装提单(Combined B/L)分提单(Separte B/L)交换提单(Switch B/L)舱面提单(On beck B/L)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 ;2023-07-27 01:04:561
简述提单的概念及种类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海商法》第71条) 简称B/L,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地的运输部门提货,提单须经承运人或船方签字后始能生效。是海运货物向海关报关的有效单证之一。2023-07-27 01:05:041
海运提单的种类:国际贸易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根据各种特定的需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是指船舶公司已将货物装在指定的船舶上后签发的提单;“备运提单”是指船舶公司已收到指定货物,等待装运货物期间签发的提单。 2.根据提单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在提单上未批注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的提单;“不清洁提单”是指在提单上注明货物表面状况受损或包装不良等的提单。 3.根据提单是否可以流通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是在提单的抬头上注明指定的收货人,这种提单是不能转让的,只能由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提货;“指示提单”又称空白提单,在提单的抬头栏注明“凭指定”、“凭**人指定”。这种提单可以运用背书转让第三人,是可以流通的货运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分“直运提单”、“转运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运提单”是指中途不经换船直接运达指定港口的提单;“转运提单”是在货运过程中至少经过两艘轮船运输的货运提单。即装运港船舶不抵达指定交货港,在中途卸货交另一艘船舶继续运输的提单;“联运提单”是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由第一程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并能在目地港提货的运单。联运提单的签发人只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全式提单”又称繁式提单,是在提单的背面详细注明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的提单;“略式提单”只注明承运的货物的基本情况和托运人的名称、地址、收货人等基本情况的提单。 6.“联运提单”限于两种以上的运输的运输方式的货运提单,他的使用与第四点提及的“按运输方式中的联运提单”相似。2023-07-27 01:05:153
商务英语:海运提单的种类
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备运提单"上加注 "已装船注记"后,即成为"已装船提单"。 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 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提单"收货人"栏,又称提单抬头,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记名提单,该栏记载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指示提单,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必须由托运人背书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 记名指示提单填写"To the order of... (凭某某指定)",该某某即为具体的指示人,提单由其背书后可以转让,通常为受托银行;背书又分两种形式:一种由有权背书人单纯签署,称为空白背书;另一种除背书人签署外,还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称为记名背书。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凭指示空白背书提单",习惯上称"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 按船舶运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班轮握本上载明运输合同的条款,船货双方受其约束。而租船提单则受另行制定的租船合同约束,故在使用该提单时,往往要提供租船合同副本。 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联运提单(Through B/L)和多式运输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按提单内容可全式提单( Long Form B/L)与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全式提单是指提单背面有印就的运输条款,而简式提单则无。 如果提单比货物后到,就是迟期提单(Stale B/L)。一般情况下,是提单先到受货人手中,货后到,受货人可以凭提单提货,而如果货先到,提单后到则属迟期提单。银行不接受迟期提单。特殊情况下,受货人可凭银行担保提货。 按签发方可以分为承运人提单(Carrier B/L)和运输行提单(Forwarder B/L)。由承运人、船长或他们的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叫承运人提单。由运输行以承运人或多式运输营运人或他们的代理人的身份签发的提单叫运输行提单。 按在装运港是否付运费可以划分为运费到付提单和运费已付提单是。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 此外,还有下列这些提单: 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提单上注明货物放在船舱的仓面上,一般是化工品或危险品,对这种提单银行不接受。 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是大副开出的货物已装上船的收据。 FIATA联合运输提单,是运输代理国际联合会的简称。它出具的运输提单有好几种,分别用不同的颜色。如黄色的、绿色的、橘红色的和蓝色的。只有蓝色的提单是由运输行以承运人的身份签发的。 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一种是普通的海运提单上加注"用集装箱装运"字样。另一种是使用多式运输单据,这时提单的内容上增加了集装箱号码和"封号"。 海运提单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货权凭证(在一些交易中由于出现特殊情况,也会出现问题)。卖方(发货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船方)后,承运人向卖方开具一套提单。 一套提单可能有1份以上的正本,常见有1-3份正本。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作为提货凭证。因此买方应向卖方索要全套正本提单。 发货人发货后,可通过银行(跟单L/C或托收结汇)将提单交给收货人,或者直接通过邮递,或者通过人转交收货人。2023-07-27 01:05:211
收货人一栏载有收货人名称的提单种类是
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分的3种提单类型: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straight)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中具体列明个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在将一份正本提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时,指定的收货人取得交付的货物。虽然记名提单是一种权利凭证,但它不能流通。记名提单在中国不能转让。在国际海运贸易中,记名提单没有被广泛使用,通常仅用于运输个人物品.展览品。(第一单TT收货人直接是顾客的名字,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没有收款保证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做记名提单。)很多国家,记名提单的收货人不凭提单提货,实际上已经丧失了对货权的控制。和空运提单一样,收货人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提货。即使用信用证结算,开证行都不愿接受记名提单,因此一般信用证都规定为:TOORDER等空白抬头提单,以此来控制和掌握货权。所以,不能只片面记住记名提单的不可转让特征,而且要记住“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不可转让特性。有一点很重要!要记住一个全面的概念,才不会给工作带来差错和损失。因此,假设只收30%货款,并且是后T/T70%的收款方式,做成指定的收货人提单,即记名提单,一旦客户信誉不好,将有可能遭遇款.货两空的局面。当然,如果对客户有信心并能得到肯定,那就另当别论。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Blank B/L):即,没有在提单收货人栏中注明姓名。这种提单转让无需背书,承运人凭单放货。如果不记名提单上没有注明收货人姓名的提单,谁持有它,谁就可以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则凭单据交付货物。收货人一栏上的提单是:To the order。所有的提单持有者都有提货的权利。指的是指任何一方为提单持有人的货物交付的提单。如提单1.注明其为不记名提单;2.该提单将收货人指为不记名;3.该提单用作指示提单,但未能说明依据谁的指示;4.为空白背书的指示提单。无记名提单转让无需背书。3、指示提单(Order B/L):即按照提单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目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提单。即提单上“凭指示”(to Order)或“根据某人的指示”(to the Order of)的提单,在提单上注明。前一种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照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后一种叫记名提单的提单,承运人按记名指示交付货物。1)凭银行指示。在提单收货人栏上填上“to the order of xxxx Bank”。2)凭收货人指示。在提单收货人栏上填上“to the order of A.B.C.Co.Ltd”。3)按托运人的指示。在提单的收货人栏上填上“to the order of shipper”,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此种提单也可依信用证规定作记名背书。收货人也可以不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托运人才能提货,也就是说,卖家保留货物的所有权。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023-07-27 01:05:411
海运提单和海运提单分类
1、海运提单及其作用 海洋运输提单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或港至港运输提单(port to port B/L),简称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是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的一份契约;也是承运人出具给托运人的一份收据;还是一项物权单据,提单的收货人或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 2、海运提单的关系人 海关提单的关系人可有四种: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 3、海运提单的物权转让 海运提单按收货人的表示分为不可流通形式和可流通形式。 可流通提单收货人抬头: 1)通的来人抬头提单。 2)可流通的指示抬头提单。 其表示方法又分为三种: (1) 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作为抬头人(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2) 以申请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Applicant)。 (3) 以托运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Shipper)。 3)、可流通的记名抬头提单(Negotiable Named Consignee B/L)。 A、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作成空白背书。 B、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作成开证行的记名背书。 C、信用证规定提单收货人是议付行,在寄单前,议付行作成记名背书给开证行。 D、进口商付款赎单时,若提单抬头人或被背书人是开证行,由开证行背书给进口商。 4、海运提单种类 1).按货物是否装船分类: A.已装船提单:凭大副装船后所签收货单签发。 B.备运提单:是托运人凭场站收据向承运人所换的。在L/C下不能议付。装船后由船公司加注船名日期变成已装船提单。 2).按运输方式分类: A.直达提单。 B.转船提单。 C.联运提单。 3).按提单抬头(收货人)分类: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在收货人栏中写"交持票人"TO BEAYER"不用背书。 C.指示提单:在收货人栏中写"凭指示TO ORDER______",是最常用的。分为: (1)记名指示提单:注明 TO ORDER OF HIPPER/CONSIGNER/BANK (托运人/收货人/银行) (2)不记名指示提单:注明TO ORDER。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指示提单的一种。正面写TO ORDER背面签转让人名。是业务中大量使用的一种。 4).据有无批注分类: A.清洁提单。(CLEAR B/L) B.不清洁提单:(UNCLEAR B/L )标明货物或包装有差损的提单。除非经买方授权,否则银行不接受。 5).按提单格式分类: A.简式提单:没有背面条款。 B.全式提单:背面有合同条款。 此外,还分为有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租船合同下的提单;舱面提单,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等。2023-07-27 01:05:581
国际贸易中b/l及种类是什么?
1 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r on Board B/L)。 2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2.按提单抬头区分1 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2 指示提单(Order B/L)。3 不记名提单(Blank B/L or Open B/L)。3.按无影响结汇的批注区分1 清洁提单(Clean B/L)。2 不清洁提单(Foul B/L)。4.按收费方式区分1 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2 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Collect B/L)。5.按船舶的经营方式区分1 班轮提单(Liner B/L)。2 租船提单(Charter Parth B/L)。2023-07-27 01:06:191
按不同的分类方法海运提单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有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有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分,有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按运输方式不同分,有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按提单内容繁简分,有全式提单、简式提单、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分,有倒签提单、顺签提单、预借提单、过期提单按收费方式分,有运费预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最低运费提单按提单签发的不同分,有船公司签发的提单、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2023-07-27 01:06:281
海运提单的具体能够被分为哪几种类型
海运提单分类标准一:货物是否已经装船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海运提单具体可以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海运提单分类标准二:有无批注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这两种提单主要是根据提单上有没有不良批注来决定的。如果没有不良批注的,就会称为清洁提单,否则就是不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中,银行为了安全起见,一般只会受理“清洁提单”。海运提单分类标准三:抬头区别根据提单的抬头区别,具体可以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三种。2023-07-27 01:06:371
2019法考国际经济法必背之提单的种类
【 #司法考试# 导语】中国有“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古谚,一直在强调重复练习的重要性。 ! 提单 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的种类 ①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将提单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 ②依收货人的抬头可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③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依据记名提单,承运人只能向该收货人交付货物。记名提单一般不能转让。不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交付既可。指示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指示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④根据提单有无批注可将提单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指在提单上批注有表明货物表面状况有缺陷的提单。银行除非在信用证规定可以接受该类提单的情况下,一般会拒绝接受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 ⑤根据运输方式可将提单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⑥依是否已付运费可将提单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2023-07-27 01:06:441
货运公司的附:提单种类
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 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 MT B/L 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班轮提单 LINER B/L 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租船合同提单 CHARTER PARTY B/L 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指示提单 ORDER 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 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 BLANK B/L或OPEN B/L 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 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 CLEAN B/L 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 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包裹提单 PARCLE RECEIPT 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 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 MINMUM B/L 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 OMNIBUS B/L 或COMBINED B/L 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分提单 SAPARATE B/L 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 STALE B/L 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交换提单 SWITCH B/L 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倒签提单 ANTE-DATED B/L 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 ADVANCED B/L 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舱面提单或称甲板货提单 ON DECK B/L 指货物装载于船舶露天甲板,并注明“甲板上”字样的提单。货运提单 HOUSE B/L 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这种提单从技术上和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缺乏提单效力的。2023-07-27 01:06:511
提单的种类有:()A.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
提单的种类有:(ABC)A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B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C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2023-07-27 01:07:081
从海运提单种类的角度谈谈国际贸易用常用的海运提单是哪些并说明原因?
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MBL) 2、货代提单(HBL)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或waybill)2023-07-27 01:07:381
货代知识:准备及提单
(一)、出口方前应做好以下一些准备工作 1、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报关单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协议书(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委托代理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 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与箱单、发票、合同内容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载重吨为:长5890MM,宽2350MM,高2390MM,载重吨21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载重吨为:长12029MM,宽2350MM, 高2390MM,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奠定基础。 (二)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物权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船长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三)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 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法律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要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但是由于航运惯例和贸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例如在所签的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已开始装货后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杂货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装完时间的间隔不太长等情况下,在取得了出口方的保函后,承运人还是可以同意签发的。2023-07-27 01:07:451
提单的种类都有哪些?
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MBL)2、货代提单(HBL)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或waybill)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遇到的提单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通常使用的提单为全式提单或称为繁式提单,即提单上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提单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提单的种类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 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班轮提单LINER 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分提单SAPARATE 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STALE 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交换提单SWITCH 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 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BLANK B/L或OPEN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FOUL 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包裹提单PARCLE RECEIPT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 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OMNIBUS B/L或COMBINED 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提单的种类分类标准基本种类这类提单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符合法律要求所使用的提单。由于提单分类的标准不同,因此就有以下多种情况。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该提单上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简称待装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向其签发的提单。由于待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而且又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Et期,就可以使待运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上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记名提单可以避免因转让而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其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记明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to the bearer或to the holder)或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任何内容(空白)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3)指示提单(ord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指示提单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外,还应背书,这样提单才得到了转让。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与记载“to order”是一样的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由记名的指示人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等。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1)清洁提单(clean B/L)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相反的批注,则表明承运人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接受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时,都应提交清洁提单。(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通过批注,声明货物是在外表状况不良的情况下装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损坏可归因于这些批注的范围,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将拒绝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2023-07-27 01:08:071
提单有什么分类?
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MBL)2、货代提单(HBL)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或waybill)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遇到的提单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通常使用的提单为全式提单或称为繁式提单,即提单上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提单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提单的种类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 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班轮提单LINER 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分提单SAPARATE 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STALE 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交换提单SWITCH 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 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BLANK B/L或OPEN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FOUL 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包裹提单PARCLE RECEIPT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 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OMNIBUS B/L或COMBINED 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提单的种类分类标准基本种类这类提单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符合法律要求所使用的提单。由于提单分类的标准不同,因此就有以下多种情况。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该提单上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简称待装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向其签发的提单。由于待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而且又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Et期,就可以使待运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上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记名提单可以避免因转让而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其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记明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to the bearer或to the holder)或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任何内容(空白)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3)指示提单(ord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指示提单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外,还应背书,这样提单才得到了转让。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与记载“to order”是一样的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由记名的指示人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等。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1)清洁提单(clean B/L)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相反的批注,则表明承运人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接受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时,都应提交清洁提单。(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通过批注,声明货物是在外表状况不良的情况下装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损坏可归因于这些批注的范围,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将拒绝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2023-07-27 01:08:142
提单大类分几种
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MBL)2、货代提单(HBL)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或waybill)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遇到的提单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通常使用的提单为全式提单或称为繁式提单,即提单上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提单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提单的种类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 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班轮提单LINER 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分提单SAPARATE 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STALE 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交换提单SWITCH 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 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BLANK B/L或OPEN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FOUL 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包裹提单PARCLE RECEIPT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 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OMNIBUS B/L或COMBINED 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提单的种类分类标准基本种类这类提单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符合法律要求所使用的提单。由于提单分类的标准不同,因此就有以下多种情况。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该提单上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简称待装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向其签发的提单。由于待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而且又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Et期,就可以使待运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上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记名提单可以避免因转让而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其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记明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to the bearer或to the holder)或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任何内容(空白)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3)指示提单(ord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指示提单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外,还应背书,这样提单才得到了转让。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与记载“to order”是一样的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由记名的指示人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等。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1)清洁提单(clean B/L)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相反的批注,则表明承运人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接受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时,都应提交清洁提单。(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通过批注,声明货物是在外表状况不良的情况下装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损坏可归因于这些批注的范围,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将拒绝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2023-07-27 01:08:201
一般提单分多少种类型?
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MBL)2、货代提单(HBL)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或waybill)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遇到的提单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通常使用的提单为全式提单或称为繁式提单,即提单上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提单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提单的种类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 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班轮提单LINER 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分提单SAPARATE 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STALE 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交换提单SWITCH 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 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BLANK B/L或OPEN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FOUL 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包裹提单PARCLE RECEIPT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 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OMNIBUS B/L或COMBINED 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提单的种类分类标准基本种类这类提单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符合法律要求所使用的提单。由于提单分类的标准不同,因此就有以下多种情况。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该提单上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简称待装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向其签发的提单。由于待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而且又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Et期,就可以使待运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上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记名提单可以避免因转让而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其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记明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to the bearer或to the holder)或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任何内容(空白)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3)指示提单(ord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指示提单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外,还应背书,这样提单才得到了转让。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与记载“to order”是一样的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由记名的指示人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等。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1)清洁提单(clean B/L)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相反的批注,则表明承运人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接受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时,都应提交清洁提单。(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通过批注,声明货物是在外表状况不良的情况下装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损坏可归因于这些批注的范围,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将拒绝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2023-07-27 01:08:271
提单的种类都有哪些?
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MBL)2、货代提单(HBL)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或waybill)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遇到的提单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通常使用的提单为全式提单或称为繁式提单,即提单上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提单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提单的种类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 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班轮提单LINER 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分提单SAPARATE 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STALE 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交换提单SWITCH 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 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BLANK B/L或OPEN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FOUL 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包裹提单PARCLE RECEIPT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 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OMNIBUS B/L或COMBINED 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提单的种类分类标准基本种类这类提单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符合法律要求所使用的提单。由于提单分类的标准不同,因此就有以下多种情况。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该提单上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简称待装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向其签发的提单。由于待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而且又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Et期,就可以使待运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上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记名提单可以避免因转让而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其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记明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to the bearer或to the holder)或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任何内容(空白)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3)指示提单(ord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指示提单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外,还应背书,这样提单才得到了转让。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与记载“to order”是一样的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由记名的指示人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等。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1)清洁提单(clean B/L)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相反的批注,则表明承运人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接受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时,都应提交清洁提单。(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通过批注,声明货物是在外表状况不良的情况下装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损坏可归因于这些批注的范围,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将拒绝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2023-07-27 01:08:381
提单的分类
提单大类分:1、空运提单2、海运提单空运提单以waybill为主。海运提单分:1、船东提单(MBL)2、货代提单(HBL)提单类型分:1、正本提单(或目的港放单、或第三地放单)2、电放提单(或waybill)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所遇到的提单的种类也越来越多。通常使用的提单为全式提单或称为繁式提单,即提单上详细列有承运人和提单关系人之间权利、义务等条款的提单。提单的种类提单BILL OF LADING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已装船提单SHIPPED OR BOARD B/L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THROUGH B/L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M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班轮提单LINER B/L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L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分提单SAPARATE B/L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过期提单STALE B/L出口商向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交换提单SWITCH B/L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指示提单ORDER B/L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不记名提单BLANK B/L或OPEN B/L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CLEAN B/L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FOUL B/L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包裹提单PARCLE RECEIPT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MINMUM B/L运费未到运价本规定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并提单OMNIBUS B/L或COMBINED B/L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提单的种类分类标准基本种类这类提单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符合法律要求所使用的提单。由于提单分类的标准不同,因此就有以下多种情况。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为标准(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shipped B/L)指整票货物全部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该提单上除了载明其他通常事项外,还须注明装运船舶名称和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简称待装提单或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向其签发的提单。由于待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而且又不注明装运船的船名,因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接受这种提单。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在待运提单上加注装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Et期,就可以使待运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2、按提单收货人一栏的记载为标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具体填上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提取货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记名提单可以避免因转让而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其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2)不记名提单(open B/L;blank B/L;bear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记明应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to the bearer或to the holder)或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任何内容(空白)的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也就是说,不记名提单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货。(3)指示提单(order B/L)指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指示提单除由出让人将提单交付给受让人外,还应背书,这样提单才得到了转让。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只填写“to order”,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载“to the order of the shipper”与记载“to order”是一样的托运人指示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以前,货物仍属于托运人。如果提单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了“to the order of×××”,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这种情况下,由记名的指示人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记名的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等。3、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为标准(1)清洁提单(clean B/L)指没有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于结汇的批注的提单。事实上提单正面已印有“外表状况明显良好”(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的词句,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相反的批注,则表明承运人确认货物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这一事实,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将接受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的同样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在正常情况下,向银行办理结汇时,都应提交清洁提单。(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通过批注,声明货物是在外表状况不良的情况下装船的,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若发现货物损坏可归因于这些批注的范围,从而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在正常情况下,银行将拒绝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2023-07-27 01:08:451
提单的种类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2.指示提单(Order B/L) 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 in 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 (二)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 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这种提单除载明一般事项外,通常还必须注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即是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船日期。 由于已装船提单对于收货人及时收到货物有保障,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凡以CIF或CFR条件成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卖方应提供已装船提单。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贸易中,更是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国际商会1993年重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装指定船只的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收货待运提单又称备运提单、待装提单,或简称待运提单。它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签发这种提单时,说明承运人确认货物已交由承运人保管并存在其所控制的仓库或场地,但还未装船。所以,这种提单未载明所装船名和装船时间,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肯接受这种提单。但当货物装船,承运人在这种提单上加注装运船名和装船日期并签字盖章后,待运提单即成为已装船提单。同样,托运人也可以用待运提单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种待运提单于19世纪晚期首先出现于美国,其优点在于:对托运人来说,他可以在货物交承运人保管之后至装船前的期间,尽快地从承运人手中取得可转让提单,以便融通资金,加速交易进程。而对于承运人来说,则有利于招揽生意,拓宽货源。但这种提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因待运提单没有装船日期,很可能因到货不及时而使货主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待运提单上没有肯定的装货船名,致使提单持有人在承运人违约时难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船;第三,待运提单签发后和货物装船前发生的货损、货差由谁承担也是提单所适用的法律和提单条款本身通常不能明确规定的问题,实践中引起的责任纠纷也难以解决。基于上述原因,在贸易实践中,买方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承运人在内陆收货越来越多,而货运站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货物装入集装箱后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货物质量不会受到影响。港口收到集装箱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场站收据”,托运人可持“场站收据”向海上承运人换取“待运提单”,这里的待运提单实质上是“收货待运提单”。由于在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已向两端延伸,所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集装箱运输中银行还是可以接受以这种提单办理货款的结汇的。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货物装船前,承运人已经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的,货物装船完毕,托运人可以将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退还承运人,以换取已装船提单,承运人也可以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承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加注后的收货待运提单视为已装船提单。” 由此可见,从承运人的责任来讲,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与“已装船提单”是相同的。因为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港口收货时开始的,与非集装箱装运货物从装船时开始不同。现在跟单信用证惯例也允许接受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但是在目前国际贸易的信用证仍往往规定海运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使开证者放心。 (三)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 在装船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件数、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妨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 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货运单据上并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银行对有该类附加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除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外,当拒绝接受。”可见,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中,通常卖方只有向银行提交清洁提单才能取得货款。清洁提单是收货人转让提单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是履行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的必要条件。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 由此可见,承运人一旦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在卸货港卸下后,如发现有残损,除非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原因所致,承运人必须负责赔偿。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 在货物装船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不牢、破残、渗漏、玷污、标志不清等现象时,大副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这种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在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 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1.直达提单(Direct B/L) 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如果提单背面条款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者,则不影响该提单成为直达提单的性质。 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因此,通常买方只有在无直达船时才同意转船。在贸易实务中,如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则买方必须取得直达提单才能结汇。 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 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由于货物中途转船,增加了转船费用和风险,并影响到货时间,故一般信用证内均规定不允许转船,但直达船少或没有直达船的港口,买方也只好同意可以转船。 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3种情况: (1)第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 (2)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 (3)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 上述3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 3.联运提单(Through B/L) 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船船(海海)联运在航运界也称为转运,包括海船将货物送到一个港口后再由驳船从港口经内河运往内河目的港。 联运的范围超过了海上运输界限,货物由船舶运送经水域运到一个港口,再经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先海运后陆运或空运,或者先空运、陆运后海运。当船舶承运由陆路或飞机运来的货物继续运至目的港时,货方一般选择使用船方所签发的联运提单。 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 这种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提单内的项目不仅包括起运港和目的港,而且列明一程二程等运输路线,以及收货地和交货地。 (1)多式联运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多式联运提单是参与运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工具协同完成所签发的提单; (2)组成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中其中一种必须是国际海上运输; (3)多式联运提单如果贸易双方同意,并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由承担海上区段运输的船公司、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Combined Trandport Operator)或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签发; (4)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第八节“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约着多式联运。 (五)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全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在海运的实际业务中大量使用的大都是这种全式提单。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 简式提单,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相对于全式提单而言的,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在正面印有“简式”(Short Form)字样,以示区别。简式提单中通常列有如下条款:“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提单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 简式提单通常包括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和非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1)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在以航次租船的方式运输大宗货物时,船货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首先要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要求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作为已经收到有关货物的收据,这种提单就是“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因为这种提单中注有“所有条件均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或者注有“根据……租船合同开立”字样,所以,它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因为银行不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额外风险,所以当出口商以这种提单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只有在开证行授权可接受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时,议付银行才会同意,但往往同时要求出口商提供租船合同副本。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拒收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一般应和租船合同中所规定的船东责任相一致。如果提单所规定的责任大于租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在承租人与船东之间仍以租船合同为准。 (2)非租船合同项下的简式提单。为了简化提单备制工作,有些船公司实际上只签发给托运人一种简式提单,而将全式提单留存,以备托运人查阅。这种简式提单上一般印有“各项条款及例外条款以本公司正规的全式提单所印的条款为准”等内容。按照国际贸易惯例,银行可以接受这种简式提单。这种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六)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当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托运人就无法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以信用证的装运日期填写签发日期,以免违约。 签发这种提单,尤其当倒签时间过长时,有可能推断承运人没有使船舶尽快速遣,因而承担货物运输延误的责任。特别是市场上货价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借口拒绝收货,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但是为了贸易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该票货物已装船完毕,但所签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开始装货,而所签提单的这票货尚未装船,是尚未装船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货物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实际装船完毕时间的间隔不长等情况下,取得了托运人保证承担一切责任的保函后,才可以考虑签发。 2.预借提单(Advanced B/L) 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这种提单往往是当托运人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船期延误,船舶不能按时到港接受货载,估计货物装船完毕的时间可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时,托运人采用从承运人那里借出提单用以结汇,当然必须出具保函。签发这种提单承运人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可能构成承、托双方合谋对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进行欺诈。签发这种提单的后果: (1)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提单,即货物未经大副检验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2)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很容易地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欺诈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甚至诉讼。 (3)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表明,在签发预借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不但要承担货损赔偿责任,而且会丧失享受责任限制和援引免责条款的权利,即使该票货物是因免责事项原因受损的,承运人也必须赔偿货物的全部损失。 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很大,由此引起的责任承运人必须承担,尽管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但这种保函同样不能约束收货人。比较而言,签发预借提单比签发倒签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更大,因为预借提单是承运人在货物尚未装船,或者装船还未完毕时签发的。我国法院对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的判例,不但由承运人承担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赔偿货款损失和利息损失,还赔偿了包括收货人向第三人赔付的其他各项损失。 3.过期提单(Stale B/L) 过期提单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出口商在装船后延滞过久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按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受在运输单据签发日期后超过21天才提交的单据。在任何情况下,交单不得晚于信用证到期日。”二是指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这种提单也称为过期提单。因此,近洋国家的贸易合同一般都规定有“过期提单也可接受”的条款(Stale B/L is acceptance)。 (七)按收费方式划分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成交CIF、CFR价格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称为运费预付提单。这种提单正面载明“运费预付”字样,运费付后才能取得提单;付费后,若货物灭失,运费不退。 2.运费到付提单(Freihgt to Collect B/L) 以FOB条件成交的货物,不论是买方订舱还是买方委托卖方订舱,运费均为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iion),并在提单上载明“运费到付”字样,这种提单称为运费到付提单。货物运到目的港后,只有付清运费,收货人才能提货。 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 最低运费提单是指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如果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批量过少,按其数量计算的运费额低于运价表规定的起码收费标准时,承运人均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为这批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就是最低运费提单,也可称为起码收费提单。 (八)其他各种特殊提单 1.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 运输代理行提单是指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航运实践中,为了节省费用、简化手续,有时运输代理行将不同托运人发运的零星货物集中在一套提单上托运,而由承运人签发给运输代理行成组提单,由于提单只有一套,各个托运人不能分别取得提单,只好由运输代理人向各托运人签发运输代理人(行)的提单。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运输代理人组织的拼箱货使用这种提单有利于提高效率,所以这种提单的使用正在扩展。 一般情况下,运输代理行提单不具有提单的法律地位,它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而不是一种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故不能凭此向承运人提货。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规定,除非提单表明运输行作为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的提单,或国际商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运输提单可以被银行接受外,银行将拒收这种提单。 2.合并提单(Omnibus B/L) 合并提单是指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两批以上相同或不同的货物合并签发一份提单。托运人或收货人为了节省运费,常要求承运人将本应属于最低运费提单的货物与其他另行签发提单的货物合并在一起只签发一份提单。 3.并装提单(Combined B/L) 这是将两批或两批以上品种、质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相同,但分属于不同收货人的液体散装货物并装于同一液体货舱内,而分别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签发一份提单时,其上加盖有“并装条款”印章的提单,称为并装提单。在签发并装提单的情况下,应在几个收货人中确定一个主要收货人(通常是其中批量最大的收货人),并由这个主要收货人负责分摊各个收货人应分担的货物自然损耗和底脚损耗。 4.分提单(Separte B/L) 这是指承运人依照托运人的要求,将本来属于同一装货单上其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托运人为了在目的港收货人提货方便,分开签多份提单,分属于几个收货人,这种提单称为分提单。只有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才能签发分提单,否则,会因在卸货港理货,增加承运人理货、分标志费用的负担。分提单一般除了散装油类最多不超过5套外,其他货物并无限制。 5.交换提单(Switch B/L) 是指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但仍以原来的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或“Switch B/L”字样的提单。 当贸易合同规定以某一特定港口为装货港,而作为托运人的卖方因备货原因,不得不在这一特定港口以外的其他港口装货时,为了符合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关于装货港的要求,常采用这种变通的办法,要求承运人签发这种交换提单。 6.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舱面货提单又称甲板货提单。这是指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承运时,并于提单注明“装于舱面”(On Deck)字样的提单。 7.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 8.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 集装箱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据,负责集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而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2023-07-27 01:08:581
提单到底有多少种?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2.指示提单(Order B/L) 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 in 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 (二)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 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这种提单除载明一般事项外,通常还必须注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即是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船日期。 由于已装船提单对于收货人及时收到货物有保障,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凡以CIF或CFR条件成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卖方应提供已装船提单。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贸易中,更是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国际商会1993年重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装指定船只的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收货待运提单又称备运提单、待装提单,或简称待运提单。它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签发这种提单时,说明承运人确认货物已交由承运人保管并存在其所控制的仓库或场地,但还未装船。所以,这种提单未载明所装船名和装船时间,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肯接受这种提单。但当货物装船,承运人在这种提单上加注装运船名和装船日期并签字盖章后,待运提单即成为已装船提单。同样,托运人也可以用待运提单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种待运提单于19世纪晚期首先出现于美国,其优点在于:对托运人来说,他可以在货物交承运人保管之后至装船前的期间,尽快地从承运人手中取得可转让提单,以便融通资金,加速交易进程。而对于承运人来说,则有利于招揽生意,拓宽货源。但这种提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因待运提单没有装船日期,很可能因到货不及时而使货主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待运提单上没有肯定的装货船名,致使提单持有人在承运人违约时难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船;第三,待运提单签发后和货物装船前发生的货损、货差由谁承担也是提单所适用的法律和提单条款本身通常不能明确规定的问题,实践中引起的责任纠纷也难以解决。基于上述原因,在贸易实践中,买方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承运人在内陆收货越来越多,而货运站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货物装入集装箱后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货物质量不会受到影响。港口收到集装箱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场站收据”,托运人可持“场站收据”向海上承运人换取“待运提单”,这里的待运提单实质上是“收货待运提单”。由于在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已向两端延伸,所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集装箱运输中银行还是可以接受以这种提单办理货款的结汇的。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货物装船前,承运人已经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的,货物装船完毕,托运人可以将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退还承运人,以换取已装船提单,承运人也可以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承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加注后的收货待运提单视为已装船提单。” 由此可见,从承运人的责任来讲,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与“已装船提单”是相同的。因为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港口收货时开始的,与非集装箱装运货物从装船时开始不同。现在跟单信用证惯例也允许接受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但是在目前国际贸易的信用证仍往往规定海运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使开证者放心。 (三)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 在装船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件数、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妨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 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货运单据上并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银行对有该类附加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除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外,当拒绝接受。”可见,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中,通常卖方只有向银行提交清洁提单才能取得货款。清洁提单是收货人转让提单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是履行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的必要条件。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 由此可见,承运人一旦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在卸货港卸下后,如发现有残损,除非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原因所致,承运人必须负责赔偿。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 在货物装船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不牢、破残、渗漏、玷污、标志不清等现象时,大副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这种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在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 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1.直达提单(Direct B/L) 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如果提单背面条款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者,则不影响该提单成为直达提单的性质。 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因此,通常买方只有在无直达船时才同意转船。在贸易实务中,如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则买方必须取得直达提单才能结汇。 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 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由于货物中途转船,增加了转船费用和风险,并影响到货时间,故一般信用证内均规定不允许转船,但直达船少或没有直达船的港口,买方也只好同意可以转船。 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3种情况: (1)第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 (2)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 (3)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 上述3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 3.联运提单(Through B/L) 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船船(海海)联运在航运界也称为转运,包括海船将货物送到一个港口后再由驳船从港口经内河运往内河目的港。 联运的范围超过了海上运输界限,货物由船舶运送经水域运到一个港口,再经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先海运后陆运或空运,或者先空运、陆运后海运。当船舶承运由陆路或飞机运来的货物继续运至目的港时,货方一般选择使用船方所签发的联运提单。 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 这种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提单内的项目不仅包括起运港和目的港,而且列明一程二程等运输路线,以及收货地和交货地。 (1)多式联运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多式联运提单是参与运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工具协同完成所签发的提单; (2)组成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中其中一种必须是国际海上运输; (3)多式联运提单如果贸易双方同意,并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由承担海上区段运输的船公司、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Combined Trandport Operator)或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签发; (4)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第八节“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约着多式联运。 (五)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全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在海运的实际业务中大量使用的大都是这种全式提单。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 简式提单,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相对于全式提单而言的,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在正面印有“简式”(Short Form)字样,以示区别。简式提单中通常列有如下条款:“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提单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 简式提单通常包括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和非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1)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在以航次租船的方式运输大宗货物时,船货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首先要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要求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作为已经收到有关货物的收据,这种提单就是“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因为这种提单中注有“所有条件均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或者注有“根据……租船合同开立”字样,所以,它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因为银行不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额外风险,所以当出口商以这种提单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只有在开证行授权可接受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时,议付银行才会同意,但往往同时要求出口商提供租船合同副本。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拒收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一般应和租船合同中所规定的船东责任相一致。如果提单所规定的责任大于租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在承租人与船东之间仍以租船合同为准。 (2)非租船合同项下的简式提单。为了简化提单备制工作,有些船公司实际上只签发给托运人一种简式提单,而将全式提单留存,以备托运人查阅。这种简式提单上一般印有“各项条款及例外条款以本公司正规的全式提单所印的条款为准”等内容。按照国际贸易惯例,银行可以接受这种简式提单。这种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六)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当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托运人就无法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以信用证的装运日期填写签发日期,以免违约。 签发这种提单,尤其当倒签时间过长时,有可能推断承运人没有使船舶尽快速遣,因而承担货物运输延误的责任。特别是市场上货价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借口拒绝收货,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但是为了贸易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该票货物已装船完毕,但所签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开始装货,而所签提单的这票货尚未装船,是尚未装船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货物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实际装船完毕时间的间隔不长等情况下,取得了托运人保证承担一切责任的保函后,才可以考虑签发。 2.预借提单(Advanced B/L) 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这种提单往往是当托运人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船期延误,船舶不能按时到港接受货载,估计货物装船完毕的时间可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时,托运人采用从承运人那里借出提单用以结汇,当然必须出具保函。签发这种提单承运人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可能构成承、托双方合谋对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进行欺诈。签发这种提单的后果: (1)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提单,即货物未经大副检验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2)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很容易地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欺诈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甚至诉讼。 (3)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表明,在签发预借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不但要承担货损赔偿责任,而且会丧失享受责任限制和援引免责条款的权利,即使该票货物是因免责事项原因受损的,承运人也必须赔偿货物的全部损失。 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很大,由此引起的责任承运人必须承担,尽管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但这种保函同样不能约束收货人。比较而言,签发预借提单比签发倒签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更大,因为预借提单是承运人在货物尚未装船,或者装船还未完毕时签发的。我国法院对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的判例,不但由承运人承担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赔偿货款损失和利息损失,还赔偿了包括收货人向第三人赔付的其他各项损失。 3.过期提单(Stale B/L) 过期提单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出口商在装船后延滞过久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按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受在运输单据签发日期后超过21天才提交的单据。在任何情况下,交单不得晚于信用证到期日。”二是指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这种提单也称为过期提单。因此,近洋国家的贸易合同一般都规定有“过期提单也可接受”的条款(Stale B/L is acceptance)。 (七)按收费方式划分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成交CIF、CFR价格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称为运费预付提单。这种提单正面载明“运费预付”字样,运费付后才能取得提单;付费后,若货物灭失,运费不退。 2.运费到付提单(Freihgt to Collect B/L) 以FOB条件成交的货物,不论是买方订舱还是买方委托卖方订舱,运费均为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iion),并在提单上载明“运费到付”字样,这种提单称为运费到付提单。货物运到目的港后,只有付清运费,收货人才能提货。 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 最低运费提单是指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如果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批量过少,按其数量计算的运费额低于运价表规定的起码收费标准时,承运人均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为这批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就是最低运费提单,也可称为起码收费提单。 (八)其他各种特殊提单 1.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 运输代理行提单是指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航运实践中,为了节省费用、简化手续,有时运输代理行将不同托运人发运的零星货物集中在一套提单上托运,而由承运人签发给运输代理行成组提单,由于提单只有一套,各个托运人不能分别取得提单,只好由运输代理人向各托运人签发运输代理人(行)的提单。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运输代理人组织的拼箱货使用这种提单有利于提高效率,所以这种提单的使用正在扩展。 一般情况下,运输代理行提单不具有提单的法律地位,它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而不是一种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故不能凭此向承运人提货。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规定,除非提单表明运输行作为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的提单,或国际商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运输提单可以被银行接受外,银行将拒收这种提单。 2.合并提单(Omnibus B/L) 合并提单是指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两批以上相同或不同的货物合并签发一份提单。托运人或收货人为了节省运费,常要求承运人将本应属于最低运费提单的货物与其他另行签发提单的货物合并在一起只签发一份提单。 3.并装提单(Combined B/L) 这是将两批或两批以上品种、质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相同,但分属于不同收货人的液体散装货物并装于同一液体货舱内,而分别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签发一份提单时,其上加盖有“并装条款”印章的提单,称为并装提单。在签发并装提单的情况下,应在几个收货人中确定一个主要收货人(通常是其中批量最大的收货人),并由这个主要收货人负责分摊各个收货人应分担的货物自然损耗和底脚损耗。 4.分提单(Separte B/L) 这是指承运人依照托运人的要求,将本来属于同一装货单上其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托运人为了在目的港收货人提货方便,分开签多份提单,分属于几个收货人,这种提单称为分提单。只有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才能签发分提单,否则,会因在卸货港理货,增加承运人理货、分标志费用的负担。分提单一般除了散装油类最多不超过5套外,其他货物并无限制。 5.交换提单(Switch B/L) 是指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但仍以原来的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或“Switch B/L”字样的提单。 当贸易合同规定以某一特定港口为装货港,而作为托运人的卖方因备货原因,不得不在这一特定港口以外的其他港口装货时,为了符合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关于装货港的要求,常采用这种变通的办法,要求承运人签发这种交换提单。 6.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舱面货提单又称甲板货提单。这是指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承运时,并于提单注明“装于舱面”(On Deck)字样的提单。 7.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 8.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 集装箱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据,负责集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而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2023-07-27 01:09:082
海运提单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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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种类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第一类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1.记名提单(Straight B/L)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恶意的第三者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提单样式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 in 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3.指示提单(Order B/L)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第二类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这种提单除载明一般事项外,通常还必须注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即是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船日期。由于已装船提单对于收货人及时收到货物有保障,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凡以CIF或CFR条件成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卖方应提供已装船提单。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贸易中,更是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国际商会1993年重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装指定船只的提单。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收货待运提单又称备运提单、待装提单,或简称待运提单。它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签发这种提单时,说明承运人确认货物已交由承运人保管并存在其所控制的仓库或场地,但还未装船。所以,这种提单未载明所装船名和装船时间,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肯接受这种提单。但当货物装船,承运人在这种提单上加注装运船名和装船日期并签字盖章后,待运提单即成为已装船提单。同样,托运人也可以用待运提单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中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这种待运提单于19世纪晚期首先出现于美国,其优点在于:对托运人来说,他可以在货物交承运人保管之后至装船前的期间,尽快地从承运人手中取得可转让提单,以便融通资金,加速交易进程。而对于承运人来说,则有利于招揽生意,拓宽货源。但这种提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因待运提单没有装船日期,很可能因到货不及时而使货主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待运提单上没有肯定的装货船名,致使提单持有人在承运人违约时难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船;第三,待运提单签发后和货物装船前发生的货损、货差由谁承担也是提单所适用的法律和提单条款本身通常不能明确规定的问题,实践中引起的责任纠纷也难以解决。基于上述原因,在贸易实践中,买方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承运人在内陆收货越来越多,而货运站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货物装入集装箱后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货物质量不会受到影响。港口收到集装箱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场站收据”,托运人可持“场站收据”向海上承运人换取“待运提单”,这里的待运提单实质上是“收货待运提单”。由于在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已向两端延伸,所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集装箱运输中银行还是可以接受以这种提单办理货款的结汇的。中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货物装船前,承运人已经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的,货物装船完毕,托运人可以将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退还承运人,以换取已装船提单,承运人也可以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承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加注后的收货待运提单视为已装船提单。”由此可见,从承运人的责任来讲,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与“已装船提单”是相同的。因为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港口收货时开始的,与非集装箱装运货物从装船时开始不同。跟单信用证惯例也允许接受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但是在国际贸易的信用证仍往往规定海运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使开证者放心。第三类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1.清洁提单(Clean B/L)在装船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件数、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妨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货运单据上并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银行对有该类附加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除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外,当拒绝接受。”可见,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中,通常卖方只有向银行提交清洁提单才能取得货款。清洁提单是收货人转让提单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是履行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的必要条件。中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由此可见,承运人一旦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在卸货港卸下后,如发现有残损,除非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原因所致,承运人必须负责赔偿。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在货物装船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不牢、破残、渗漏、玷污、标志不清等现象时,大副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这种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中国《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在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第四类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划分1.直达提单(Direct B/L)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如果提单背面条款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者,则不影响该提单成为直达提单的性质。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因此,通常买方只有在无直达船时才同意转船。在贸易实务中,如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则买方必须取得直达提单才能结汇。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由于货物中途转船,增加了转船费用和风险,并影响到货时间,故一般信用证内均规定不允许转船,但直达船少或没有直达船的港口,买方也只好同意可以转船。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3种情况:⑴第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⑵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⑶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上述3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3.联运提单(Through B/L)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船船(海海)联运在航运界也称为转运,包括海船将货物送到一个港口后再由驳船从港口经内河运往内河目的港。联运的范围超过了海上运输界限,货物由船舶运送经水域运到一个港口,再经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先海运后陆运或空运,或者先空运、陆运后海运。当船舶承运由陆路或飞机运来的货物继续运至目的港时,货方一般选择使用船方所签发的联运提单。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这种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提单内的项目不仅包括起运港和目的港,而且列明一程二程等运输路线,以及收货地和交货地。⑴多式联运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多式联运提单是参与运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工具协同完成所签发的提单;⑵组成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中其中一种必须是国际海上运输;⑶多式联运提单如果贸易双方同意,并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由承担海上区段运输的船公司、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Combined Trandport Operator)或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签发;⑷中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第八节“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约着多式联运。第五类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全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在海运的实际业务中大量使用的大都是这种全式提单。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简式提单,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相对于全式提单而言的,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在正面印有“简式”(Short Form)字样,以示区别。简式提单中通常列有如下条款:“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提单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简式提单通常包括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和非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⑴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在以航次租船的方式运输大宗货物时,船货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首先要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要求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作为已经收到有关货物的收据,这种提单就是“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因为这种提单中注有“所有条件均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或者注有“根据……租船合同开立”字样,所以,它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因为银行不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额外风险,所以当出口商以这种提单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只有在开证行授权可接受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时,议付银行才会同意,但往往同时要求出口商提供租船合同副本。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拒收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一般应和租船合同中所规定的船东责任相一致。如果提单所规定的责任大于租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在承租人与船东之间仍以租船合同为准。⑵非租船合同项下的简式提单。为了简化提单备制工作,有些船公司实际上只签发给托运人一种简式提单,而将全式提单留存,以备托运人查阅。这种简式提单上一般印有“各项条款及例外条款以该公司正规的全式提单所印的条款为准”等内容。按照国际贸易惯例,银行可以接受这种简式提单。这种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第六类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当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托运人就无法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以信用证的装运日期填写签发日期,以免违约。签发这种提单,尤其当倒签时间过长时,有可能推断承运人没有使船舶尽快速遣,因而承担货物运输延误的责任。特别是市场上货价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借口拒绝收货,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但是为了贸易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该票货物已装船完毕,但所签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开始装货,而所签提单的这票货尚未装船,是尚未装船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货物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实际装船完毕时间的间隔不长等情况下,取得了托运人保证承担一切责任的保函后,才可以考虑签发。⒉顺签提单(Post-date B/L)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但是该提单上记载的签发日期晚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即托运人从承运人处得到的以晚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由于顺填日期签发提单,所以称为“顺签提单”3.预借提单(Advanced B/L)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这种提单往往是当托运人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船期延误,船舶不能按时到港接受货载,估计货物装船完毕的时间可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时,托运人采用从承运人那里借出提单用以结汇,当然必须出具保函。签发这种提单承运人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可能构成承、托双方合谋对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进行欺诈。签发这种提单的后果:⑴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提单,即货物未经大副检验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赔偿责任。⑵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很容易地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欺诈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甚至诉讼。⑶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表明,在签发预借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不但要承担货损赔偿责任,而且会丧失享受责任限制和援引免责条款的权利,即使该票货物是因免责事项原因受损的,承运人也必须赔偿货物的全部损失。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很大,由此引起的责任承运人必须承担,尽管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但这种保函同样不能约束收货人。比较而言,签发预借提单比签发倒签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更大,因为预借提单是承运人在货物尚未装船,或者装船还未完毕时签发的。中国法院对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的判例,不但由承运人承担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赔偿货款损失和利息损失,还赔偿了包括收货人向第三人赔付的其他各项损失。4.过期提单(Stale B/L)过期提单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出口商在装船后延滞过久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按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受在运输单据签发日期后超过21天才提交的单据。在任何情况下,交单不得晚于信用证到期日。”二是指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这种提单也称为过期提单。因此,近洋国家的贸易合同一般都规定有“过期提单也可接受”的条款(Stale B/L is acceptance)。第七类按收费方式划分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成交CIF、CFR价格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称为运费预付提单。这种提单正面载明“运费预付”字样,运费付后才能取得提单;付费后,若货物灭失,运费不退。2.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to Collect B/L)以FOB条件成交的货物,不论是买方订舱还是买方委托卖方订舱,运费均为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iion),并在提单上载明“运费到付”字样,这种提单称为运费到付提单。货物运到目的港后,只有付清运费,收货人才能提货。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最低运费提单是指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如果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批量过少,按其数量计算的运费额低于运价表规定的起码收费标准时,承运人均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为这批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就是最低运费提单,也可称为起码收费提单。第八类按提单签发的不同划分⒈ 船公司签发的提单 通常为整箱货签发提单⒉ 无船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NVOCC B/L)指由无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在集装箱运输中,无船承运人通常为拼箱货签发提单,因为拼箱货是在集装箱货运站内装箱和拆箱,而货运站又大又多仓库,所以有人称其为仓/仓提单(House B/L)。当然,无船承运人也可以为整箱货签发提单。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运输代理行提单是指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航运实践中,为了节省费用、简化手续,有时运输代理行将不同托运人发运的零星货物集中在一套提单上托运,而由承运人签发给运输代理行成组提单,由于提单只有一套,各个托运人不能分别取得提单,只好由运输代理人向各托运人签发运输代理人(行)的提单。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运输代理人组织的拼箱货使用这种提单有利于提高效率,所以这种提单的使用正在扩展。一般情况下,运输代理行提单不具有提单的法律地位,它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而不是一种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故不能凭此向承运人提货。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规定,除非提单表明运输行作为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的提单,或国际商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运输提单可以被银行接受外,银行将拒收这种提单。2023-07-27 01:10:042
按提单抬头分 提单的种类有。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2.指示提单(Order B/L) 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 in 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 (二)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 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这种提单除载明一般事项外,通常还必须注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即是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船日期。 由于已装船提单对于收货人及时收到货物有保障,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凡以CIF或CFR条件成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卖方应提供已装船提单。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贸易中,更是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国际商会1993年重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装指定船只的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收货待运提单又称备运提单、待装提单,或简称待运提单。它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签发这种提单时,说明承运人确认货物已交由承运人保管并存在其所控制的仓库或场地,但还未装船。所以,这种提单未载明所装船名和装船时间,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肯接受这种提单。但当货物装船,承运人在这种提单上加注装运船名和装船日期并签字盖章后,待运提单即成为已装船提单。同样,托运人也可以用待运提单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种待运提单于19世纪晚期首先出现于美国,其优点在于:对托运人来说,他可以在货物交承运人保管之后至装船前的期间,尽快地从承运人手中取得可转让提单,以便融通资金,加速交易进程。而对于承运人来说,则有利于招揽生意,拓宽货源。但这种提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因待运提单没有装船日期,很可能因到货不及时而使货主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待运提单上没有肯定的装货船名,致使提单持有人在承运人违约时难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船;第三,待运提单签发后和货物装船前发生的货损、货差由谁承担也是提单所适用的法律和提单条款本身通常不能明确规定的问题,实践中引起的责任纠纷也难以解决。基于上述原因,在贸易实践中,买方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承运人在内陆收货越来越多,而货运站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货物装入集装箱后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货物质量不会受到影响。港口收到集装箱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场站收据”,托运人可持“场站收据”向海上承运人换取“待运提单”,这里的待运提单实质上是“收货待运提单”。由于在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已向两端延伸,所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集装箱运输中银行还是可以接受以这种提单办理货款的结汇的。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货物装船前,承运人已经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的,货物装船完毕,托运人可以将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退还承运人,以换取已装船提单,承运人也可以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承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加注后的收货待运提单视为已装船提单。” 由此可见,从承运人的责任来讲,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与“已装船提单”是相同的。因为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港口收货时开始的,与非集装箱装运货物从装船时开始不同。现在跟单信用证惯例也允许接受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但是在目前国际贸易的信用证仍往往规定海运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使开证者放心。 (三)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 在装船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件数、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妨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 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货运单据上并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银行对有该类附加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除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外,当拒绝接受。”可见,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中,通常卖方只有向银行提交清洁提单才能取得货款。清洁提单是收货人转让提单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是履行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的必要条件。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 由此可见,承运人一旦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在卸货港卸下后,如发现有残损,除非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原因所致,承运人必须负责赔偿。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 在货物装船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不牢、破残、渗漏、玷污、标志不清等现象时,大副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这种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在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 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1.直达提单(Direct B/L) 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如果提单背面条款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者,则不影响该提单成为直达提单的性质。 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因此,通常买方只有在无直达船时才同意转船。在贸易实务中,如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则买方必须取得直达提单才能结汇。 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 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由于货物中途转船,增加了转船费用和风险,并影响到货时间,故一般信用证内均规定不允许转船,但直达船少或没有直达船的港口,买方也只好同意可以转船。 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3种情况: (1)第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 (2)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 (3)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 上述3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 3.联运提单(Through B/L) 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船船(海海)联运在航运界也称为转运,包括海船将货物送到一个港口后再由驳船从港口经内河运往内河目的港。 联运的范围超过了海上运输界限,货物由船舶运送经水域运到一个港口,再经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先海运后陆运或空运,或者先空运、陆运后海运。当船舶承运由陆路或飞机运来的货物继续运至目的港时,货方一般选择使用船方所签发的联运提单。 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 这种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提单内的项目不仅包括起运港和目的港,而且列明一程二程等运输路线,以及收货地和交货地。 (1)多式联运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多式联运提单是参与运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工具协同完成所签发的提单; (2)组成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中其中一种必须是国际海上运输; (3)多式联运提单如果贸易双方同意,并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由承担海上区段运输的船公司、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Combined Trandport Operator)或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签发; (4)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第八节“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约着多式联运。 (五)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全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在海运的实际业务中大量使用的大都是这种全式提单。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 简式提单,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相对于全式提单而言的,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在正面印有“简式”(Short Form)字样,以示区别。简式提单中通常列有如下条款:“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提单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 简式提单通常包括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和非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1)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在以航次租船的方式运输大宗货物时,船货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首先要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要求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作为已经收到有关货物的收据,这种提单就是“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因为这种提单中注有“所有条件均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或者注有“根据……租船合同开立”字样,所以,它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因为银行不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额外风险,所以当出口商以这种提单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只有在开证行授权可接受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时,议付银行才会同意,但往往同时要求出口商提供租船合同副本。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拒收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一般应和租船合同中所规定的船东责任相一致。如果提单所规定的责任大于租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在承租人与船东之间仍以租船合同为准。 (2)非租船合同项下的简式提单。为了简化提单备制工作,有些船公司实际上只签发给托运人一种简式提单,而将全式提单留存,以备托运人查阅。这种简式提单上一般印有“各项条款及例外条款以本公司正规的全式提单所印的条款为准”等内容。按照国际贸易惯例,银行可以接受这种简式提单。这种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六)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当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托运人就无法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以信用证的装运日期填写签发日期,以免违约。 签发这种提单,尤其当倒签时间过长时,有可能推断承运人没有使船舶尽快速遣,因而承担货物运输延误的责任。特别是市场上货价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借口拒绝收货,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但是为了贸易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该票货物已装船完毕,但所签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开始装货,而所签提单的这票货尚未装船,是尚未装船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货物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实际装船完毕时间的间隔不长等情况下,取得了托运人保证承担一切责任的保函后,才可以考虑签发。 2.预借提单(Advanced B/L) 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这种提单往往是当托运人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船期延误,船舶不能按时到港接受货载,估计货物装船完毕的时间可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时,托运人采用从承运人那里借出提单用以结汇,当然必须出具保函。签发这种提单承运人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可能构成承、托双方合谋对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进行欺诈。签发这种提单的后果: (1)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提单,即货物未经大副检验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2)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很容易地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欺诈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甚至诉讼。 (3)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表明,在签发预借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不但要承担货损赔偿责任,而且会丧失享受责任限制和援引免责条款的权利,即使该票货物是因免责事项原因受损的,承运人也必须赔偿货物的全部损失。 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很大,由此引起的责任承运人必须承担,尽管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但这种保函同样不能约束收货人。比较而言,签发预借提单比签发倒签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更大,因为预借提单是承运人在货物尚未装船,或者装船还未完毕时签发的。我国法院对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的判例,不但由承运人承担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赔偿货款损失和利息损失,还赔偿了包括收货人向第三人赔付的其他各项损失。 3.过期提单(Stale B/L) 过期提单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出口商在装船后延滞过久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按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受在运输单据签发日期后超过21天才提交的单据。在任何情况下,交单不得晚于信用证到期日。”二是指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这种提单也称为过期提单。因此,近洋国家的贸易合同一般都规定有“过期提单也可接受”的条款(Stale B/L is acceptance)。 (七)按收费方式划分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成交CIF、CFR价格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称为运费预付提单。这种提单正面载明“运费预付”字样,运费付后才能取得提单;付费后,若货物灭失,运费不退。 2.运费到付提单(Freihgt to Collect B/L) 以FOB条件成交的货物,不论是买方订舱还是买方委托卖方订舱,运费均为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iion),并在提单上载明“运费到付”字样,这种提单称为运费到付提单。货物运到目的港后,只有付清运费,收货人才能提货。 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 最低运费提单是指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如果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批量过少,按其数量计算的运费额低于运价表规定的起码收费标准时,承运人均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为这批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就是最低运费提单,也可称为起码收费提单。 (八)其他各种特殊提单 1.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 运输代理行提单是指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航运实践中,为了节省费用、简化手续,有时运输代理行将不同托运人发运的零星货物集中在一套提单上托运,而由承运人签发给运输代理行成组提单,由于提单只有一套,各个托运人不能分别取得提单,只好由运输代理人向各托运人签发运输代理人(行)的提单。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运输代理人组织的拼箱货使用这种提单有利于提高效率,所以这种提单的使用正在扩展。 一般情况下,运输代理行提单不具有提单的法律地位,它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而不是一种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故不能凭此向承运人提货。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规定,除非提单表明运输行作为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的提单,或国际商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运输提单可以被银行接受外,银行将拒收这种提单。 2.合并提单(Omnibus B/L) 合并提单是指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两批以上相同或不同的货物合并签发一份提单。托运人或收货人为了节省运费,常要求承运人将本应属于最低运费提单的货物与其他另行签发提单的货物合并在一起只签发一份提单。 3.并装提单(Combined B/L) 这是将两批或两批以上品种、质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相同,但分属于不同收货人的液体散装货物并装于同一液体货舱内,而分别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签发一份提单时,其上加盖有“并装条款”印章的提单,称为并装提单。在签发并装提单的情况下,应在几个收货人中确定一个主要收货人(通常是其中批量最大的收货人),并由这个主要收货人负责分摊各个收货人应分担的货物自然损耗和底脚损耗。 4.分提单(Separte B/L) 这是指承运人依照托运人的要求,将本来属于同一装货单上其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托运人为了在目的港收货人提货方便,分开签多份提单,分属于几个收货人,这种提单称为分提单。只有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才能签发分提单,否则,会因在卸货港理货,增加承运人理货、分标志费用的负担。分提单一般除了散装油类最多不超过5套外,其他货物并无限制。 5.交换提单(Switch B/L) 是指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但仍以原来的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或“Switch B/L”字样的提单。 当贸易合同规定以某一特定港口为装货港,而作为托运人的卖方因备货原因,不得不在这一特定港口以外的其他港口装货时,为了符合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关于装货港的要求,常采用这种变通的办法,要求承运人签发这种交换提单。 6.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舱面货提单又称甲板货提单。这是指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承运时,并于提单注明“装于舱面”(On Deck)字样的提单。 7.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 8.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 集装箱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据,负责集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而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2023-07-27 01:10:171
提单的种类有几种 海运论坛
要看分类依据:班轮提单;租船提单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等2023-07-27 01:10:241
提单的性质与作用是什么?
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在班轮运输的条件下,它是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运输中产生争议的依据;包租船运输的条件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这种运输的契约是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它是处理承运人(船东)与租船人在运输中的权利义务的依据。2.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提单上面有载货船舶名称和装货日期。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的货物待装船期间,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上面没有装船日期,也无载货的具体船名。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必须是已装船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 (2)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和包装破损的提单。例如,在提单上批注“铁条松失” (Ironstriploose of missing)、“包装不固”(In sufficiently Packed)、“X件损坏”(X Package in damage condition)等。但是,并非提单有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国际航运公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于1951年规定为下列3种内容的批注不能视为不清洁:第一,不明白地表示货物或包装不能令人满意,如只批注“旧包装”、“旧箱”、 “旧桶”等等;第二,强调承运人对于货物或包装性质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责任;第三,否认承运人知悉货物内容、重量、容积、质量或技术规格。这三项内容已被大多数和国家和航运组织所接受。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一般不接受不清洁提单。有时在装船沓会发生货损或包装不良,托运人常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不作不良批注,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也称赔偿保证书(Letter or Indemnity),向承运人保证如因货物破残损以及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给予灵活,签发清洁提单,便于在信用证下结汇。对这种保函,有些国家法律和判例并非承认,如美国法律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所以,使用保函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它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由于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内指定的收货人提货,所以提单不易转让。不记名提单(Open B/L),又称空白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明具体的收货人或指示人的名称而留空的提单。不记名提单的转让不需任何背书手续,仅凭提单交付即可,提单持有者凭提单提货。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order of …)字样的一种提单。这种提单通过背书方式可以流通或转让。所以,又称可转让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轮船装货后,中途不经过转船而直接驶往指定目的港,由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货物经由两程以上船舶运输至指定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提单。转船提单内一般注明“在某港转船”的字样。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海陆、海空、海河、海海等联运货物,由第一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并负责代办下程运输手续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卖方可凭联运提单在当地银行结汇。 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承运人一般都在提单上载明只负责自己直接承运区段发生货损,只要货物卸离他的运输工具,其责任即告终止。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类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全式提单(Long From B/L),是指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既有下面内容又带有背面提单条款的提单。背面提单条款详细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是指省略提单背面条款的提单。 (6)根据其他情况分为舱面提单、过期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舱面提单(On Deck B/L),又称甲板货提单,是指对装在甲板上的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在这种提单上一般都有“装舱面”(On Deck)字样。舱面货(Deck Cargo)风险较大,根据《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舱面货的损坏或灭失不负责任。因此,买方和银行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舱面提单。但有些货物,如易燃、易爆、剧毒、体积大的货物和活牲畜等必须装在甲板上。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和信用证中就应规定“允许货物装在甲板上”的条款,这样,舱面提单才可结汇。但采用集装箱运输时,根据《汉堡规则》规定和国际航运中的一般解释,装于舱面的集装箱是“船舱的延伸”,与舱内货物处于同等地位。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卖方向当地银行交单结汇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相距太久,以致银行按正常邮程寄单预计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此外,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向银行提交的提单也属过期单。 倒签提单(Ante dated B/L),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提单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以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下结汇。装船日期的确定,主要是通过提单的签发日期证明的。提单日期不仅对买卖双方有着重要作用,而且银行向收货人提供垫款和向发货人转账,对海关办理延长进口许可证,对海上货物保险契约的生效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提单的签发日期必须依据接受货物记录和已装船的大副收据业签发。 在我们出口业务中,往往在信用证即将到期或不能按期装船时,采用倒签提单。有人认为倒签提单是解决迟期装船的有效方式,用起来特别随便,好像是一种正常签发提单的方式。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实践,错填提单日期,是一种欺骗行为,是违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又称无货提单,是指因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到,货物因故而未能及时装船,但已被承运人接管,或已经开装而未装毕,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与倒签提单同属一种性质,为了避免造成损失,尽管不用或少用这两种提单。 (7)电子提单(Electronic Bill of Lading),是通过EDI技术将纸面提单的全部内容与条款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进行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的电子数据。电子提单不是书面单证,而是显示在计算机上屏幕上的一系列结构化了的电子数据。有关各方,包括卖方、发货人或托运人、银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保险公司、港口、买方和收货人,都以承运人为中心,通过专用计算机密码完成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付和所有权的转让。采取电子收货人提货,不需要出示任何书面文件,只要出示身份证明,由船舶代理验明即可。 电子提单的使用加速单证流转,防止在流转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完善电子提单的使用规则,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90年6月24日至29日在巴黎召开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CMI Rules for Electronic Bill Lading),本规则是当前指导电子提单使用的法律依据。 电子提单的流转是通过 EDI系统,将有关各方的计算机联成网络而实现的。电子计算机将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数字、文字、条款等,按特定的规则,转化为电子信息(Electronic Message),借助于电子通讯设备,从一台计算机转送到另一台计算机上。其完整流转过程是: 1)托运人向承运人发出订舱电子信息(Booking Message),承运人确认托运人提出的各项条款。 2)承运人接受订舱,则电子信息系统自动产生并向托运人发送接受订舱及有关运输合同条件的EDI信息,由托运人的EDI系统加以确认并通知运输调度,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管。 3)托运人的EDI系统向海关和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EDI系统发送申请报关,商检出口的EDI证书,经确认后传送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EDI系统批准放行。 4)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由EDI系统自动向托运人发送收货信息(Receipt Message),托运人确认后,托运人即成为电子提单的持有人。 5)货物装船后,大副签发EDI收据并由承运人的EDI系统发送电子提单给托运人和银行的EDI系统,同时给托运人一个更新的电子签名的电讯密码,经托运人确认后即对货物具有了支配权,电子提单签发完结。 6)托运人的EDI系统向银行的EDI系统发送电子发票、电子保险单和电子提单等电子单据,经银行确认后即完成结汇。 7)托运人的EDI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承运人,货物已转移给银行,随后承运人的EDI系统销毁与托运人的通讯密码,并向银行提供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8)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后,取得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的EDI系统向承运人发出电讯通知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收货人。 9)承运人的EDI系统向收货人的EDI系统发送EDI信息确认其控制着货物,并传送电子提单及一个新的通讯密码。 10)承运人的EDI系统向目的港代理人发送EDI信息,将货物的说明、船舶情况及收货人的名称通知代理人,由代理人在船到港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的EDI信息。 11)收货人得到到货通知后通知运输调度,凭其身份证明在指定地点提货。在电子提单形成和流转过程中,电子提单安全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电子提单的安全关键在于密码的保密性和在传递过程中防止被人偷换,必须严加防范,同时还要加强和完善对电子提单的立法工作。 3.提单的内容。世界上每个轮船公司都有自己的提单格式和提单条款,但其基本内容都是按照《海牙规则》加以规定的。提单的正面内容除了包括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船名、国籍、航次、装运港、运费、提单签发份数、签单日期以及签单人外,还有如下规定: (1)托运人所提供的详细情况有:货名、标志和号数、件数、毛重、尺码等。如填写不准、错误或谎报,一切后果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责。 (2)声明货物表在状况良好已装上船,并应在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3)正本提单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4)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的背面条款包括: (1)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2)承运人免责条款; (3)索赔与诉讼的责任与义务条款; (4)有关特殊货物运输条款; (5)其他条款。 提单条款基本上是依据1924年制定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简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的规定。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与权利和豁免做了规定,从而使货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保障,但从《海牙规则》实行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制定《海牙规则》是主要航运国,代表船方利益的,所以其内容明显地偏袒船方利益。如承运人的免责条款竟达17条之多,因而受到代表货方利益的不发达国家的反对。为此,联合国于1978年3月在汉堡会议上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U.N.Convention on the Carrier of Goods by Sea 1978),简称《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 《汉堡规则》的内容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货方的利益和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如承运人的责任区间从原来的货物装上船到货物卸下船扩展到承运人收到货物时直至交付货物为止,并进一步明确规定承运人须对交货延误负责。删去了《海牙规则》规定的17条免责条款。每件货物赔偿责任限制提高了835特别提款权或每公斤2.5 特别提款权。诉讼时效也延长2年。《汉堡规则》已于1992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2023-07-27 01:10:341
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的性质
之前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提单,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提单的种类,以及海运提单的性质。希望可以给大家帮助!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有很多种分类,主要有下面几种分类: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 和“备用提单”(1)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轮船后所签发的提单。已装船提单必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装上或已装运于某具名船只,提单签发日即为装船日期。(2)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已经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又称收讫代运提单。对于备运提单,发货人可在货物装船后凭以调换已装船提单,或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备运提单上批注货物已装运某具名船只及装船日期,并签署后使之成为已装船提单。2.根据提单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1)“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上未加任何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等批注的提单。(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Foul B/L)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表面状况或包装有不良或存有缺陷等批注的提单。在国际贸易中,银行为安全起见,在跟单信用证议付货款时,均要求提供清洁提单。因此,按照国际惯例,除非另有约定,卖方有义务提交清洁提单。3.根据提单抬头不同,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 ,和“指示提单”(1)记名提单(Straight B/L)即在收货人一栏内列明收货人名称,所以又称为“收货人抬头提单” 这种提单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用背书的方法转让。记名提单不是货权凭证,不可以转让,即提单项下的货物只有收货人可以提货,也就是,这种提单一经签发,发货人将失去货权。因此,记名提单对于发货人来说,如果在没有收齐全款的情况下,是不会接受签发这种提单的。所以,这种记名提单应用很少。(2)不记名提单(Bear B/L),是指在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只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这种提单无须背书转让,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凭提单向承运人提货。承运人交货是凭单不凭人。因此,流通性大,风险大。很少用。(3)指示提单:(Order B/L):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不能够空白,而仅填写 “凭指示”(To order) 或“凭某人指示”( To order of ...)字样。指示提单一经背书即可转让。在国际贸易中,指示提单应用的非常广泛。提单背书(Endorsement)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空白背书是由背书人(即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上背书人单位名称及负责人签章。但不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也无须取得原提单签发人的认可。记名背书:除同空白背书一样需要由背书人签章外,还需要注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如果被背书人再转让,必须再加背书。指示提单有凭托运人的指示;凭收货人的指示;和凭进口方银行的指示等。相应的则需要托运人,收货人,或进口方银行背书后方可转让或提货。在国际进出口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凭指示”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习惯上称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 “联运提单” 和“联合运输提单”:(1) 直达提单 (Direct B/L),是指轮船从装运港装货后,中途不经过换船而直接驶往目的港卸货所签发的提单。(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轮船从装运港装货后,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中途港换装另外船舶运往目的港时所签发的提单。(3)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指需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联运的货物,而其中有一段是海运时,由第一程海运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运输全程并能在目的港或目的地凭以提货的提单。(4)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一批货物运输中的收货地点和交货地点不一定是起运港和目的港,货物需经过两种以上的方式运输,船舶公司,或其代理针对此种情况所签发的提单,称为联合运输提单,也叫多式联运提单。目前在国际贸易运输实际业务中,不少船公司把联运提单与联合运输提单使用同一格式,只是在作为联合运输提单使用时,除必须在提单上列明起运港和目的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交货地及前段运输工具名称。5.根据提单使用效力,可分为“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1)正本提单 (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这种提单法律上是有效的单据,正本提单上必须要表明:“正本”(Original)字样。正本提单一般签发一式三份。凭其中任何一份提货后,其余即作废。为防止他人冒领货物,买方与银行通常要求卖方提供船公司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及所谓“全套提单” (Full set).(2)副本提单(Copy B/L),是指提单上没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而仅供参考之用的提单。副本提单一般都表明“副本”(COPY)或不可转让(NON-NEGOTIABLE)字样。6.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可分为:(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又称繁式提单,是提单上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2)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又称简式提单,是指仅保留全式提单正面的必要项目,略去背面全部条款的提单。7.其他种类的提单:(1)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即银行按照正常邮寄提单,收货人不能在船到达目的港前收到的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果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绝接受超过提单签发日期后21天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根据此规定,也有把这种提单签发后超过信用证规定期限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归入过期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邻居国家之间的贸易,因为运输线路短而导致提单寄送所需要时间超过货物实际运输时间而使进口商不能在船到目的港前收到提单,产生过期提单。由于过期提单可能是使进口人不能如期提货而造成损失。所以在实际出口业务中,为了便于进口商及时提货,买卖双方往往事前商定,待货物装运后,由卖方负责将一份正本提单委托船公司随货带往目的港交给开证行或代收行。由进口商向银行交款后领取提单。然后凭以提货。至于非邻近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如果在买卖合同或信用证中规定“过期提单可以接受”(Stale bill of lading acceptable)的条款,对出口人是有利的。(2)舱面提单 (On Deck B/L),又称甲板提单,是货物被装在甲板上时,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货物装在甲板上受损的风险较大,进口商一般不愿意接受甲板提单。但有些货物,如危险品,活物,体积过大的货物,只能装在甲板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不接受甲板提单。(3)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迟于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时限时,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运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以使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货物装船日期)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是谓倒签提单。倒签提单的目的是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于结汇。当市场价格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由拒收货物”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也要承担风险。进口商可以通过向装运港的港口当局或查看运货船的航海日志掌握真实情况。一经证实提单倒签,他就会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收回货款,赔偿的责任则完全落在承运人身上。(4)预借提单(Adanved B/L),是指因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有效期已到而货物尚未装船,托运人要求承运人预先签发的借给托运人的提单。预借提单的目的是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前及时结汇。预借提单的违约性质比倒签提单更为严重。签发这种提单,承运人承担的风险更大,船长不但需要托运人的保函,而且要提单银行担保才肯签发。(5)货运代理行提单:(简称:货代提单)(House B/L),是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运输代理行提单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而不是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授权,银行将只接受运输代理行出具的表面上载有以下两项注明之一的运输单据:a: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运输经营人的运输行的名称并由其签署;b:承运人或多式运输经营人的名称,并由作为承运人或多式运输经营人的具名代理人的运输行签署。海运提单的性质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及货运合同的证明三项作用: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表明承运人以按照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凭此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提单持有人可以据以提取货物。3)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的托运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提单条款明确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与豁免,是处理双方之间有海洋运输方面争议的依据。关于“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的性质”以上内容已经给大家详细介绍清楚了,希望可以给大家帮助!了解更多提单知识,请随时关注物流知识百科!海运费查询:http://inter.chinawutong.com/fcl/2023-07-27 01:10:431
海运提单的性质
法律主观:一、海运提单的作用海运提单的作用主要有:1.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2.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3.货权凭证。二、海运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根据不同的区分标准有不同的种类:1.按是否有批注区分: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2.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已装船提单和收讫备运提单。3.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和联运提单。前者是指装货船只自装货港直接到达最终目的港,中途不转船的提单。后者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装船后,中途转换另一条船,或中途改换其他的运输方式才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提单。4.按提单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提示提单。5.按航运的经营方式不同分:租船契约提单和班轮提单。6.按运费支付方法不同分: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倒付提单。7.按提单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全面分: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三、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什么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区别是:1.如果银行从严格将空运提单可以视为软条款,空运提单风险比海运提单大。2.空运提单利息比海运提单大。3.空运提单不能流通。4.海运提单需要到船公司换提单后才能报关;而空运可以直接报关。5.空运提单进行航空货物运输必不可少的单据,空运提单的收货人也有可能是银行。2023-07-27 01:10:511
海运提单的种类你知道多少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划分: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是指船舶公司已将货物装在指定的船舶上后签发的提单;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收货待运提单是指船舶公司已收到指定货物,等待装运货物期间签发的提单。2.根据提单有无不良批注划分:“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是在提单上未批注有关货物受损或包装不良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是指在提单上注明货物表面状况受损或包装不良等的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3.根据提单是否可以流通分,即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划分:“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在提单的抬头上注明指定的收货人,这种提单是不能转让的,只能由提单上注明的收货人提货;指示提单(Order B/L)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必须由托运人背书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记名指示提单填写“To the order of...”(凭某某指定),该某某即为具体的指示人,提单由其背书后可以转让,通常为受托银行;背书又分两种形式:一种由有权背书人单纯签署,称为空白背书;另一种除背书人签署外,还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称为记名背书。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凭指示空白背书提单”习惯上称“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4.根据运输方式划分:“直运提单”、“转运提单”和“联运提单”。直运提单(Direct B/L)是指中途不经换船直接运达指定港口的提单;转运提单(Transhipment B/L)是在货运过程中至少经过两艘轮船运输的货运提单。即装运港船舶不抵达指定交货港,在中途卸货交另一艘船舶继续运输的提单;联运提单(Through B/L)是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运送货物,由第一程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并能在目地港提货的运单。联运提单的签发人只对第一程运输负责。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划分:“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全式提单(Long Form B/L)又称繁式提单,是在提单的背面详细注明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的提单;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只注明承运的货物的基本情况和托运人的名称、地址、收货人等基本情况的提单。6.根据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倒签提单、顺签提单、过期提单。倒签提单(Anti-dated B/L)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顺签提单(Post-date B/L)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预借提单(Advanced B/L)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2023-07-27 01:11:011
海运提单分类标准是什么?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2.指示提单(Order B/L) 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指示提单又分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提单和选择指示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只填记“指示”字样,则称为托运人指示提单。这种提单在托运人未指定收货人或受让人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托运人就是以议付银行或收货人为受让人,通过转让提单而取得议付货款的。如果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指示”,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如果在收货人栏内填记“某某或指示”,则称为选择指示人提单。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人提单中指名的“某某”既可以是银行的名称,也可以是托运人。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 in 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 (二)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 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这种提单除载明一般事项外,通常还必须注明装载货物的船舶名称和装船日期,即是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船日期。 由于已装船提单对于收货人及时收到货物有保障,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凡以CIF或CFR条件成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卖方应提供已装船提单。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贸易中,更是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国际商会1993年重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作为运输单据时,银行将接受注明货物已装船或已装指定船只的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收货待运提单又称备运提单、待装提单,或简称待运提单。它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签发这种提单时,说明承运人确认货物已交由承运人保管并存在其所控制的仓库或场地,但还未装船。所以,这种提单未载明所装船名和装船时间,在跟单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都不肯接受这种提单。但当货物装船,承运人在这种提单上加注装运船名和装船日期并签字盖章后,待运提单即成为已装船提单。同样,托运人也可以用待运提单向承运人换取已装船提单。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种待运提单于19世纪晚期首先出现于美国,其优点在于:对托运人来说,他可以在货物交承运人保管之后至装船前的期间,尽快地从承运人手中取得可转让提单,以便融通资金,加速交易进程。而对于承运人来说,则有利于招揽生意,拓宽货源。但这种提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因待运提单没有装船日期,很可能因到货不及时而使货主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待运提单上没有肯定的装货船名,致使提单持有人在承运人违约时难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船;第三,待运提单签发后和货物装船前发生的货损、货差由谁承担也是提单所适用的法律和提单条款本身通常不能明确规定的问题,实践中引起的责任纠纷也难以解决。基于上述原因,在贸易实践中,买方一般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承运人在内陆收货越来越多,而货运站不能签发已装船提单,货物装入集装箱后没有特殊情况,一般货物质量不会受到影响。港口收到集装箱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场站收据”,托运人可持“场站收据”向海上承运人换取“待运提单”,这里的待运提单实质上是“收货待运提单”。由于在集装箱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已向两端延伸,所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集装箱运输中银行还是可以接受以这种提单办理货款的结汇的。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货物装船前,承运人已经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的,货物装船完毕,托运人可以将收货待运提单或者其他单证退还承运人,以换取已装船提单,承运人也可以在收货待运提单上加注承运船舶的船名和装船日期,加注后的收货待运提单视为已装船提单。” 由此可见,从承运人的责任来讲,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与“已装船提单”是相同的。因为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港口收货时开始的,与非集装箱装运货物从装船时开始不同。现在跟单信用证惯例也允许接受集装箱的“收货待运”提单。但是在目前国际贸易的信用证仍往往规定海运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使开证者放心。 (三)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 在装船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件数、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妨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 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清洁运输单据,是指货运单据上并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银行对有该类附加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除信用证明确规定接受外,当拒绝接受。”可见,在以跟单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贸易中,通常卖方只有向银行提交清洁提单才能取得货款。清洁提单是收货人转让提单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是履行货物买卖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的必要条件。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 由此可见,承运人一旦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在卸货港卸下后,如发现有残损,除非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原因所致,承运人必须负责赔偿。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 在货物装船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不牢、破残、渗漏、玷污、标志不清等现象时,大副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这种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在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 实践中承运人接受货物时,如果货物外表状况不良,一般先在大副收据上作出记载,在正式签发提单时,再把这种记载转移到提单上。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银行是拒绝出口商以不清洁提单办理结汇的。为此,托运人应把损坏或外表状况有缺陷的货物进行修补或更换。习惯上的变通办法是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不要将大副收据上所作的有关货物外表状况不良的批注转批到提单上,而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以使出口商能顺利完成结汇。但是,承运人因未将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转移提单上,承运人可能承担对收货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因此遭受损失,应由托运人赔偿。那么,托运人是否能够赔偿,在向托运人追偿时,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承担很大的风险。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提单条款的规定,而不是保函的保证。所以,承运人不能凭保函拒赔,保函对收货人是无效的,如果承、托双方的做法损害了第三者收货人的利益,有违民事活动的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容易构成与托运人的串通,对收货人进行欺诈行为。 由于保函换取提单的做法,有时确实能起到变通的作用,故在实践中难以完全拒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承运人应当清楚自己在接受保函后所处的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1.直达提单(Direct B/L) 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如果提单背面条款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者,则不影响该提单成为直达提单的性质。 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因此,通常买方只有在无直达船时才同意转船。在贸易实务中,如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则买方必须取得直达提单才能结汇。 2.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 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由于货物中途转船,增加了转船费用和风险,并影响到货时间,故一般信用证内均规定不允许转船,但直达船少或没有直达船的港口,买方也只好同意可以转船。 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3种情况: (1)第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 (2)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 (3)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 上述3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 3.联运提单(Through B/L) 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船船(海海)联运在航运界也称为转运,包括海船将货物送到一个港口后再由驳船从港口经内河运往内河目的港。 联运的范围超过了海上运输界限,货物由船舶运送经水域运到一个港口,再经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先海运后陆运或空运,或者先空运、陆运后海运。当船舶承运由陆路或飞机运来的货物继续运至目的港时,货方一般选择使用船方所签发的联运提单。 4.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 这种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提单内的项目不仅包括起运港和目的港,而且列明一程二程等运输路线,以及收货地和交货地。 (1)多式联运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组成的,多式联运提单是参与运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工具协同完成所签发的提单; (2)组成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中其中一种必须是国际海上运输; (3)多式联运提单如果贸易双方同意,并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可由承担海上区段运输的船公司、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Combined Trandport Operator)或无船承运人(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签发; (4)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第八节“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以及《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制约着多式联运。 (五)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 1.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全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在海运的实际业务中大量使用的大都是这种全式提单。 2.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 简式提单,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相对于全式提单而言的,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在正面印有“简式”(Short Form)字样,以示区别。简式提单中通常列有如下条款:“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提单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 简式提单通常包括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和非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1)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在以航次租船的方式运输大宗货物时,船货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首先要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要求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作为已经收到有关货物的收据,这种提单就是“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因为这种提单中注有“所有条件均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或者注有“根据……租船合同开立”字样,所以,它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因为银行不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额外风险,所以当出口商以这种提单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只有在开证行授权可接受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时,议付银行才会同意,但往往同时要求出口商提供租船合同副本。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拒收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一般应和租船合同中所规定的船东责任相一致。如果提单所规定的责任大于租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在承租人与船东之间仍以租船合同为准。 (2)非租船合同项下的简式提单。为了简化提单备制工作,有些船公司实际上只签发给托运人一种简式提单,而将全式提单留存,以备托运人查阅。这种简式提单上一般印有“各项条款及例外条款以本公司正规的全式提单所印的条款为准”等内容。按照国际贸易惯例,银行可以接受这种简式提单。这种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六)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提单。当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托运人就无法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的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以利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以信用证的装运日期填写签发日期,以免违约。 签发这种提单,尤其当倒签时间过长时,有可能推断承运人没有使船舶尽快速遣,因而承担货物运输延误的责任。特别是市场上货价下跌时,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借口拒绝收货,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但是为了贸易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该票货物已装船完毕,但所签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开始装货,而所签提单的这票货尚未装船,是尚未装船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货物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实际装船完毕时间的间隔不长等情况下,取得了托运人保证承担一切责任的保函后,才可以考虑签发。 2.预借提单(Advanced B/L) 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这种提单往往是当托运人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船期延误,船舶不能按时到港接受货载,估计货物装船完毕的时间可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结汇期时,托运人采用从承运人那里借出提单用以结汇,当然必须出具保函。签发这种提单承运人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可能构成承、托双方合谋对善意的第三者收货人进行欺诈。签发这种提单的后果: (1)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提单,即货物未经大副检验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2)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很容易地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欺诈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甚至诉讼。 (3)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表明,在签发预借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不但要承担货损赔偿责任,而且会丧失享受责任限制和援引免责条款的权利,即使该票货物是因免责事项原因受损的,承运人也必须赔偿货物的全部损失。 签发倒签或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很大,由此引起的责任承运人必须承担,尽管托运人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但这种保函同样不能约束收货人。比较而言,签发预借提单比签发倒签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更大,因为预借提单是承运人在货物尚未装船,或者装船还未完毕时签发的。我国法院对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的判例,不但由承运人承担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赔偿货款损失和利息损失,还赔偿了包括收货人向第三人赔付的其他各项损失。 3.过期提单(Stale B/L) 过期提单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出口商在装船后延滞过久才交到银行议付的提单。按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第四十二条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拒受在运输单据签发日期后超过21天才提交的单据。在任何情况下,交单不得晚于信用证到期日。”二是指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这种提单也称为过期提单。因此,近洋国家的贸易合同一般都规定有“过期提单也可接受”的条款(Stale B/L is acceptance)。 (七)按收费方式划分 1.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成交CIF、CFR价格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称为运费预付提单。这种提单正面载明“运费预付”字样,运费付后才能取得提单;付费后,若货物灭失,运费不退。 2.运费到付提单(Freihgt to Collect B/L) 以FOB条件成交的货物,不论是买方订舱还是买方委托卖方订舱,运费均为到付(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iion),并在提单上载明“运费到付”字样,这种提单称为运费到付提单。货物运到目的港后,只有付清运费,收货人才能提货。 3.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 最低运费提单是指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如果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批量过少,按其数量计算的运费额低于运价表规定的起码收费标准时,承运人均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为这批货物所签发的提单就是最低运费提单,也可称为起码收费提单。 (八)其他各种特殊提单 1.运输代理行提单(House B/L) 运输代理行提单是指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航运实践中,为了节省费用、简化手续,有时运输代理行将不同托运人发运的零星货物集中在一套提单上托运,而由承运人签发给运输代理行成组提单,由于提单只有一套,各个托运人不能分别取得提单,只好由运输代理人向各托运人签发运输代理人(行)的提单。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运输代理人组织的拼箱货使用这种提单有利于提高效率,所以这种提单的使用正在扩展。 一般情况下,运输代理行提单不具有提单的法律地位,它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而不是一种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故不能凭此向承运人提货。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规定,除非提单表明运输行作为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的提单,或国际商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运输提单可以被银行接受外,银行将拒收这种提单。 2.合并提单(Omnibus B/L) 合并提单是指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两批以上相同或不同的货物合并签发一份提单。托运人或收货人为了节省运费,常要求承运人将本应属于最低运费提单的货物与其他另行签发提单的货物合并在一起只签发一份提单。 3.并装提单(Combined B/L) 这是将两批或两批以上品种、质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相同,但分属于不同收货人的液体散装货物并装于同一液体货舱内,而分别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签发一份提单时,其上加盖有“并装条款”印章的提单,称为并装提单。在签发并装提单的情况下,应在几个收货人中确定一个主要收货人(通常是其中批量最大的收货人),并由这个主要收货人负责分摊各个收货人应分担的货物自然损耗和底脚损耗。 4.分提单(Separte B/L) 这是指承运人依照托运人的要求,将本来属于同一装货单上其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托运人为了在目的港收货人提货方便,分开签多份提单,分属于几个收货人,这种提单称为分提单。只有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才能签发分提单,否则,会因在卸货港理货,增加承运人理货、分标志费用的负担。分提单一般除了散装油类最多不超过5套外,其他货物并无限制。 5.交换提单(Switch B/L) 是指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但仍以原来的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或“Switch B/L”字样的提单。 当贸易合同规定以某一特定港口为装货港,而作为托运人的卖方因备货原因,不得不在这一特定港口以外的其他港口装货时,为了符合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关于装货港的要求,常采用这种变通的办法,要求承运人签发这种交换提单。 6.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舱面货提单又称甲板货提单。这是指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承运时,并于提单注明“装于舱面”(On Deck)字样的提单。 7.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 8.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 集装箱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据,负责集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而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2023-07-27 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