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PS小天才
-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在古代的罗马法中,有市民法与_______之分,二者同时并行,后者即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
2.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_______.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的规定,_______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4.保密条款只适用于以转让_______使用权为内容的国际许可合同。
5.一国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含两个基本方面: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_______.
6.各国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大体上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_______制证券交易所。
7.税收管辖权有两个类别:一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是_______税收管辖权。
8.共同海损损失可分为两大类,即共同海损牺牲和_______.
9.国际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三级主要机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_______.
10.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的特点之一就是_______掌握着决定独任仲裁员和仲裁庭庭长人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关于欧洲联盟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B.参加欧盟的国家均属大陆法系
C.欧盟成立的标志是《马斯特里赫条约》的生效
D.欧元已经于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
2.“德拉果主义”认为( )。
A.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国投资只有保护的义务,没有侵害的权利
B.东道国政府对境内外资若予征用或国有化是违法的,有“忍受干涉”的法律义务
C.外国投资者政府为保护在东道国投资的利益可以兴兵索债,东道国须无条件配合
D.兴兵索债是侵略和干涉他国内政之举
3.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B公司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B公司的回电属于( )。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 D.有效
4.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的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独占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可转让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5.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6.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的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7.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被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9.仲裁机构是( ),没有法定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有关案件。
A.官方机构 B.半官方机构 C.民间机构 D.半民间机构
10.国际经济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 ),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有效地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活动。
A.不动产 B.财产 C.住所 D.法律人格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国际经济法广义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杰塞普 B.斯泰纳 C.杰克逊
D.洛文费尔德 E.樱井雅夫
2.许多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条约也适用“情势变迁”原则,即如果由于( )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当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
A.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
B.无法抗拒的诱惑
C.无法抵制的危难
D.不可预见的事态变化
E.另一方长期不履行条约义务
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付款银行一般是( )。
A.议付行 B.开证行 C.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D.通知行 E.开证申请人的开户行
4.不能认作共同海损的损失项目包括( )。
A.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船上货物
B.船期损失与市价损失等间接损失
C.被抛弃的货物在被抛前业已受损无任何经济价值
D.凡是未按航运习惯而装载于甲板上的货物被抛入海
E.货方谎报货物或未申报的货物所遭受的牺牲
5.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有( )。
A.经济封锁 B.报复 C.司法解决
D.调解 E.仲裁
6.国内司法方式解决的国际经济争端包括( )。
A.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B.国家和他国公司之间的经济争端
C.国家之间的经济争端
D.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E.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争端
7.股息付出国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措施主要是( )
A.间接抵免制 B.直接抵免制 C.双税率制
D.折算制 E.减税制
8.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 )的贷款方式。
A.人力资源 B.自然资源 C.个人房屋建设
D.大型工程项目建设 E.城镇建设
9.下列条款属于禁止在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是( )。
A.出口限制、搭卖条款
B.片面的回授条款
C.保密条款
D.对生产数量的限制
E.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
10.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国内企业申请进行境外投资,须按其投资总金额的大小,分级报经( )审批。
A.国家计委 B.国务院 C.省政府
D.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E.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
3.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
4.提单
5.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如何理解有约必守原则应受一定限制?
2.股息收入国用来解决国际重叠征税的方法有哪几种?
3.试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关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决定》(TRIMs)的主要内容。
4.当前,在国际技术转让中,解决争议的办法通常有哪几种?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宣告合同无效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万民法
2.南北矛盾
3.营业地
4.专有技术
5.向外国投资的立法
6.公司
7.收入来源地
8.共同海损费用
9.行政机构
10.仲裁院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B 2.D 3.C 4.A 5.A 6.D 7.D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1.ABCDE 2.AC 3.BC 4.BCDE 5.CDE
6.AB 7.CD 8.BD 9.ABDE 10.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国的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2.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或国家管辖权在税收领域内的表现,是指一国政府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收哪些税和征收多少税的权力。
3.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
4.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1)有约必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对条约的信守和合同的信守;当事国一旦参加签订双边或多边经济条约,应根据条约的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条约对当事国的约束力以条约本身合法有效为前提,在国际经济条约中存在错误、诈欺、强迫或违反国际强行法的情况,当事国可以以此为由不遵守条约。
(3)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势变迁或事态变化而使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某项义务危及缔约国一方的生存或重大发展,该缔约国一方应有权要求解除这项义务,这种情况应排除“有约必守”,或对它进行一种限制。
2.(1)对来自国外的股息减免所得税。
(2)准许母、子公司合并报税。
(3)实行间接抵免。
3.(1)TRIMs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
(2)TRIMs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和11条第1款相违背的TRIMs.GATT第3条第4款是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GATT第11条第1款是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
(4)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4.(1)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2)由双方指定一名与许可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5.(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六、论述题(共10分)
(1)适用范围。一切国际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税种的适用范围方面,国际上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只将有可能在缔约国间发生重复征税的税种列入协定的适用范围。
(2)征税权的划分。征税权的划分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四个方面。
(3)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同,即采用避税制与抵免制。
(4)关于无差别待遇。无差别待遇是指对另一国进入本国境内的国民在税收上给予同本国国民相同的待遇,即反对税收歧视。
(5)关于防止偷税、漏税。
相关推荐
司考(卷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概述辅导教材(电子版)
司考(卷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概述辅导教材(电子版) 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整理分享关于司考(卷一)国际经济法辅导教材: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概述(电子版),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考生。 第一章导论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经济关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狭义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一般限于国家和国际组织。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括狭义的国际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之间的个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也有人称之为跨国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国际法上的经济关系,又包括国内法上的涉外经济关系;既有纵向的关系,又有横向的关系;既有公法的关系,又有私法的关系。国际经济法是多门类、跨学科的综合独立法律学科。具体从法律关系的性质上考虑,其调整的范围包括: 1.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包括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支付与结算、进出口法律管制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2.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包括商业性服务、通讯服务、建筑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文化及体育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3.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包括资本输出、资本输入、投资保护等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4.有关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包括与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著作权的国际保护、国际许可证贸易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5.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包括与国际货币、跨国银行、国际贷款、国际证券、国际融资担保、跨国银行的管制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6.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规范与制度,包括与国际税收管辖权、国际双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逃税与避税等有关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7.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与制度。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1.自然人。国际条约及各国法律一般均规定,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应具有~般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且还应具有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有些国家法律对本国自然人从事某些国际经济交往活动进行限制。 2.法人。法人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应具有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通过自身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第2款规定,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又依1988年《民通意见》第184条的规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除条约另有规定外,各国都有权规定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的权利和进行活动的范围。法人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大部分的国际经济交往活动都有法人的参与,特别是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为突出。 3.国家。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制定者。在国际经济法中,作为主权者的国家具有独立地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和直接承担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一方面,国家有权同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订立国际经济条约和协定,有权参加国际经济组织的活动,有权对本国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行使永久主权等。另一方面,国家又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直接参加国际经济贸易活动,可与另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订立经济合同。例如,国家可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等。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国家在地位上具有特殊性,即国家及其财产享有豁免权。 4.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经济组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量出现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新主体。国际经济组织须具有一定的法律人格才能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在其职能范围内进行活动。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取决于各成员国建立该经济组织的基本文件的规定。国际经济组织享有一定的特权与豁免,此种特权与豁免来自于成员国的授权。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经济条约。国际经济条约是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为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国际经济条约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条约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多边国际经济条约是国际经济法最主要的渊源,其内容涉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各个领域。 2.国际商业惯例。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为了使不成文的国际商业惯例更便于掌握和查找,一些民间性的国际组织或协会对不成文的惯例进行了整理和编纂,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国际商业惯例属于任意性的规范,只有在当事人明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也可以对其选择的商业惯例进行补充和修改。 3.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依传统国际法,国际组织并无立法权,国际组织通过的决议一般来说只具有建议的效力,并不对其成员国具有强制力。但是随着国际实践的发展,理论界已倾向于肯定大会决议的法律拘束力,特别是有些联大决议是旨在宣告国际法原则和规范的,应具有法律效力,且有的决议在国际实践中已逐渐被接受,成为各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应遵守的准则。 4.国内立法。国内立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是指各国制定的关于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文件,如一国的对外贸易法、外汇管制法、合同法、海商法、票据法、海关法等。各国在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国内立法上主要采用统一制和分流制。前者指所制定的国内经济立法既适用于国内经济关系,又适用于涉外经济关系。后者指分别制定不同的法律以调整国内及涉外经济关系。 5.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依法律的授权对司法实践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的解释。此类解释由于对其他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约束力,因此,在我国实际上已成为一种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例如,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即是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及信用证案件时的重要依据。 此外,国内判例在普通法国家是重要的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法渊源,但判例在我国不属于法律的渊源。 四、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国际社会公认的、对国际经济法的各个领域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内的具体体现,它构成了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国家经济主权表现在国家对其全部财富和资源的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以及对经济活动的支配权等。在内容上,该原则包括国家对其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国家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权,以及国家有权决定对境内的外国资产实施国有化或征收的措施等。 2.平等互利原则。平等互利原则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国家应以平等的资格参与经济活动,并平等分享成果。平等互利是国际经济交往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各国不论大小强弱,其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平等是实质上的平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互利指不能只谋取本方的利益,而置其他各方的利益于不顾。平等互利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最惠国待遇是平等互利原则的一个典型范例。 3.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指发展中国家应通过国家经济的发展逐步缩小并消除穷国与富国的差距,发达国家应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领域进行合作,以促进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步和社会发展。依《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该原则首先强调的是承认和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发达国家的繁荣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共同发展,就应加强各国间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合作,当然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也包括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2023-07-28 10:58:101
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之二
40)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跨国)投资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主要组成部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法或对外投资法;涉及跨国投资问题的各类双边性国际条约、区域性国际条约和全球性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政府间机构制定的有关跨国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等。 41)国际货币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它的调整范围很广泛,涉及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结算、金融市场、货币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法律制度。 42)汇率:是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也可以说是用国际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对于汇率,国际上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直接标价法,二是间接标价法。 43)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外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以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表示一单位外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本币汇率。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 44)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本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又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用若干外国货币表示一单位本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外币汇率。英国一直沿用间接标价法。 45)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往往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形成法定汇率,又称“官方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应按该汇率进行。 46)浮动汇率制:与固定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不受某种客观因素限制而由外汇供求关系自行决定涨落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外汇市场上,当外汇供应不足时,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本币汇率就下降,从而形成市场汇率。 47)外汇管制:是指一国货币主管*对外汇结算、买卖、借贷、转移和汇率等实施各种管理和控制措施。通过外汇管制,可以改善本国国际收支,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48)国际融资:是一种跨国的借贷活动,主要包括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等形式。 49)国际定期贷款:是国际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公司提供的一种中短期贷款。这是一种典型的国际贷款形式。 50)欧洲货币贷款:是指在贷款货币发行国以外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发放的一种国际商业贷款。在货币发行国境外的银行存款或放款的货币即为欧洲货币。 51)国际银团贷款: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指由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长期巨额的商业贷款。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型和间接参与型两种形式。 52)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贷款方式。项目贷款可分为无追索权项目贷款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后者又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层次分为三种形式: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和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 53)国际证券的私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直接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只能向特定的投资者直接销售证券,而不能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也不能进入公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 54)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公开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各国对国际证券公募发行的审核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类型。2023-07-28 10:58:171
《国际经济法概论》权威模拟冲刺试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国际法协会制订的《华沙-牛津规则》专门就下列哪个贸易术语作出了统一规定: ( C ) A.FOB B.CFR C. CIF D.FCA [解析]:1928-1932年,国际法协会修订《华沙-牛津规则》,专门对CIF(到岸价格)买卖合同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做了统一规定。见教材第9页。 2.第一个完全由发展中国家参加缔结的准世界性多边贸易协定是: ( B ) A.洛美协定 B.全球贸易优惠制协定 C.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D.科托努协定 [解析]:发展中国家之间即所谓“南南合作”是全球合作的新兴模式和强大趋势,为了加强相互间理解和合作,1988年4月,“77国集团”中的46个国家在前南斯拉夫通过并签署了《全球贸易优惠制协定》,这是纯由发展中国家参加缔结的第一个准世界性多边贸易协定。见教材第22页。 选项A是由欧洲共同体发达国家和非、加、太地区的众多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多边协定,选项D是2000年这两大国家集团用以取代《洛美协定》的国际多边条约;选项C的成员方同样包括处于各个经济发展阶段的成员。 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仅适用于 ( A )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B.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C.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 D.卖方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 [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国际”是指营业地处在公约不同缔约国境内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而不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划分标准。 选项C、D,则为公约所明确排除适用。 4.《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只对( B )予以规范 A.合同的效力 B.合同的成立 C.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 D.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法律制度极不相同,在合同的效力问题、动产物权变动等问题上往往规定不一,公约回避了这些问题,没有对此做出规定,而交由国际私法解决,故排除选项A和C. 关于商品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法律责任,各国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产品责任法对此有明确规定,而且在这些领域中强行性规定较多,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相对较小,故公约对该问题亦未做规定。 5.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 A )。 A.可以撤回 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 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 D.视为撤销 [解析]:根据公约,接受可以撤回,但撤回接受或的通知要先于本身到达发价人,或者至少应同时到达,始能消灭的法律效力。或接受一旦到达发价人,双方意思表示即达成一致,合同宣告成立,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6.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对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应依照哪一方面的法律提供保护?( C ) A.专利法 B.商标法 C.版权法 D.专有技术 [解析]:根据该协议的规定以及许多国家的国内法的规定,计算机程序、数据库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应该适用著作权法或版权法。 7.在国际贸易中,一方违约使得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受损方在依法解除合同后( B ) A.无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B.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C.是否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视损失额的大小而定 D.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也随之被解除 [解析]: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由于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相应的补救方法,损害赔偿请求是与其他违约补救方式并用的一种方法,受约一方因为对方根本违约,依法解除合同,遭受损害时,可进一步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合同解除则自始无效,但其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并不随之无效。 8.托收和信用证两种支付方式使用的汇票都是商业汇票,都是通过银行收款,( A ) A.但是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 B.但是托收属于银行信用,信用证属于商业信用 C.两者都属于商业信用 D.两者都属于银行信用 [解析]:托收和信用证支付是国际贸易支付中两种常见的支付手段和工具,在托收业务中,银行提供的仅仅是收取货款的服务,而不对收益人提供信用,货款能否收付,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之间的信用。 9. 中方向日方转让生产某种锄草机的专利技术使用权,并允许日方在日本境内享有该专利产品的独占生产销售权。这意味着,在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内( C ) A.中方不得在中国使用该技术 B.中方不得允许第三人在中国使用该技术 C.中方不得在日本使用和允许第三人在日本使用该技术 D.中方得允许第三人在日本使用该技术 [解析]:独占性技术许可合同中的技术出让方有义务在合同有效期内,自己不得在同一区域使用转让的技术或销售使用该技术生产的产品,也不得再行许可第三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同一区域转让该项技术。 10.中国甲公司于5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你方5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 C )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该逾期原则上无效 C.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解析]:中国甲公司向加拿大乙公司发出的商务电为一项有效发价,在发价中,明确要求受价人在5月内答复,而加拿大公司迟至6月9日才予以答复,超过了规定的期限。题干中并无由于邮递等其他非由于该公司的原因而导致逾期的内容,根据公约规定,除非甲公司毫不迟疑地表示接受,否则该逾期无效,合同不成立。 11.下列托收支付方式中,哪种方式下,进口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 ( C ) A.即期付款交单 B.远期付款交单 C.承兑交单 D.光票托收 [解析]:因为题干中显示有货运单据,属于跟单托收,故首先排除选项D;选项A和B均为付款交单,意味着进口商只有付清货款后才能获得相关单据。 1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的术语是( C )。 A.CIF B.CIP C.DDP D.DDU [解析]:《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13个贸易术语进行了编排,编排的标准是按照卖方义务从小到大的顺序,选项C为完税后交货,在所有13个贸易术语中,此种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的义务。 13.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应在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 B )年内将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通知卖方,否则即丧失主张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权利 A.1 B.2 C.3 D.4 1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 D )年 A.1 B.2 C.3 D.4 15.《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 B )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 A.9 B.13 C.15 D.11 16.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协议是( C ) A.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B.世界银行协定 C.巴塞尔协议 D.牙买加协议 17.《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不短于( C )年 A.5 B.7 C.10 D.15 [解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为知识产权的实体性保护规定了最低标准,其中规定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不少于10年。 18.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被发价人对发价人的发价进行了非实质性的改动,发价人应当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通知被发价人表示反对,否则,被发价人的答复( B ) A.为无效 B.构成 C.效力待定 D.要约邀请 [解析]:由于被发价人对发价的改变并非实质性的,为鼓励交易,公约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通知被发价人表示反对这种非实质性的修改,否则,被发价人的答复为有效,合同内容以修改之后的为准。 19.如果是由于被发价人的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除非发价人毫不迟疑地表示接受,否则,该逾期为( A ) A.为无效 B.构成有效 C.效力待定 D.要约邀请 [解析]:公约规定,由于被发价人的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除非发价人毫不迟疑地表示接受,否则,该逾期无效,合同不能成立。 20.下列不属于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有( D) A. 国际商会仲裁院 B.ICSID C. 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D.MIGA [解析]:选项B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为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议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是一个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而选项D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缔约国的海外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提供政治风险担保,不是争议解决机构。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目,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面哪些国际协定标志着国际社会开始进入以多边国际商务条约调整重大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阶段: ( ABC ) A.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B.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C.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D.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 [解析]:选项ABC是二战结束前后,国际社会成员为战后重建,加强各国在货币、金融和贸易等重要的经济领域内的合作而缔结的多边国际条约,相比较以前的国际条约,该三个条约所管辖的事项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标志着国际社会进入了以国际商务条约调整重大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历史阶段。 2.根据UCP500,银行在审查单据中对(ABCDE )不负责。 A.单据真实性的实质审查 B.单据有效性的实质审查 C.货物状况 D.合同内容 E.买卖双方资信及履约情况 [解析]:UCP500即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根据信用证支付的特点,银行在垫付货款时只负责从形式上审查受益人提供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而不进行实质审查。 3. 下面关于托收支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ABC ) A.由于托收行的原因导致收款不能实现的,托收行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B.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C.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D.代收行是以卖方的名义向买方要求付款 [解析]:此题涉及托收支付中的当事人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的理解。托收行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受托人的过失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理当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即货物的卖方与进口商所在地的代收行之间没有合同和其他法律关系,代收行只对与之存在委托合同关系的委托行负责;代收行与货物的买方也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代收行与卖方也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它是根据其与委托行之间的委托合同行事的,而不是卖方的代理人。 4.鸟拉圭回合谈判中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在内的知识产权协议》,对未泄露的信息提供保护。这些信息得到保护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 ACD ) A.未经公开的 B.呈送给政府机构的 C.具有商业价值的 D.信息所有者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 [解析]:未披露信息或称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并不需要国家有关机构的授予,其保护也完全取决于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 5.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提出了哪几项保留?( AB ) A.互惠保留 B.商事保留 C.互不适用保留 D.有限豁免保留 [解析]:所谓“互惠保留”即制我国只承认和执行缔约国境内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商事保留即我国仅承认和执行对商事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而不承认和执行对人身关系非财产、非商事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 6.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 BCD ) A.抵消法 B.抵免法 C.免税法 D.饶让抵免法 [解析]: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并无选项A所说的抵消法,关于抵免法、免税法和饶让抵免法祥见教材第599-607页。 7. 基于主权的属人效力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是( AD ) A. 居民税收管辖权 B.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 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 D.公民税收管辖权 [解析]:一国的税收管辖权根据该国主权的属人效力和属地效力可分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公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前两者是基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国由于居民和公民身份而产生的税收管辖权,而不论该居民和公民是在征税国境内和境外,均应承担纳税义务。 8.在( AD )下,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A. 居民税收管辖权 B.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 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 D.公民税收管辖权 [解析]:一国的税收管辖权根据该国主权的属人效力和属地效力可分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公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前两者是基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国由于居民和公民身份而产生的税收管辖权,而不论该居民和公民是在征税国境内和境外,均应就其来自境内的所得或位于境内外的财产承担纳税义务,故承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而选项B、C之下的纳税义务人承担的是有限的纳税义务。 9.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严格禁止的投资措施包括:(ABCD ) A. 当地成分要求 B.贸易平衡要求 C.进口用汇要求 D.国内销售要求 [解析]:选项中4项措施均明确为《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第2条及附录禁止。 10.我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未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包括 BD ) A.交通运输 B. 健康和社会服务 C.律师服务 D.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解析]: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在国际服务贸易的具体表中未对选项B、D所称的服务贸易部门做出任何。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个题目,每题5分,共15分) 1. 简析国内商事立法的“域外管辖”问题 2.简述托收支付方式下银行的免责情形 3.简述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个题目,每题15分,共30分) 1.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基本原则、宗旨及职能 2. 试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一个题目,15分) 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美国A公司向中国B公司出售一批机床。在订立合同时,中国B公司明确告诉美国A公司:这批机床将转口土耳其并在土耳其使用。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这批机床并未按原计划转口到土耳其,而是转口到了意大利。当这批机床运达意大利之后,一位意大利生产商发现该批机床的制造工艺侵犯了其两项专利权,故根据其本国专利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禁止这批机床在意大利境内使用或销售,同时要求损害赔偿,后据调查,这批机床确实侵犯了意大利生产商的两项专利,这两项专利均是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当中国B公司找到美国A公司,要求后者承担违约责任时,美国A公司以其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该批机床将转口意大利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请问:(1)美国A公司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有理由?为什么? (2)假设该批机床按原计划转口土耳其并在土耳其境内使用,土耳其生产商根据其本国相关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查证实,该批机床确实侵犯了土耳其生产商的专利权,中国B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美国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附录:参考答案 (一)C B A B A C B A C C C C B D B C C B A D (二)ABC ABCDE ABC ACD AB BCD AD AD ABCD BD (三)答案要点: 1.第一,将国内立法的法律效力扩张至域外的典型代表是美国; 第二,域外管辖是指一国将本国法律的适用范围或法院的管辖范围扩展到本国领域之外,美国长期以来将其国内法律适用至任何被认为对其商务和贸易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行为,导致其国内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其他国家法律域内效力的冲突,引起许多国家的反对和不满; 第三,各国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国国内法律的域外效力应当充分尊重东道国的主权,注意掌握合理的分寸、范围和程度,不能任意扩展其法律的域外效力,否则,将导致国家间冲突,破坏国际社会成员间的平等合作和共同发展 2.第一,银行对于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伪、法律效力概不负责; 第二,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或对专门性术语在翻译上和解释上的错误,概不负责。 第三,银行对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银行营业间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不负责。 第四,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则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 第五,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银行没有作出拒绝证书的义务。 3.第一, 世界贸易组织继续遵循关贸总协定的协调一致的决策方式,即如无任何成员方正式表示反对,就可形成决议; 第二,如未能达成一致,则采用投票方式,各成员拥有一票投票权; 第三,在《WTO协定》和其他多边贸易协定五相反规定的情况下,采取简单多数的表决程序; 第四,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的决议须经成员的多数票通过; 第五,协定义务的豁免和协定的解释一般需要3/4以上多数成员的赞成票才能通过; 第六,对《WTO协定》和其他多边贸易协定的解释,专属性地由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通过;例外情况下,部长级会议可决定撤销《WTO协定》或特定多边贸易协定施加给某成员的义务,但须经3/4多数票通过 (四)答案要点: 1.(1)法律框架 世贸组织的法律框架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四个附件组成。 附件一是《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附件二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附件三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附件四是《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等诸边协议。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原则。 (2)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稳定增长; 2、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歧视待遇 4、依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考虑对世界资源的利用,保护环境与发展贸易相协调。 (3)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1、负责多边贸易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 2、为多边谈判提供场所,并提供实施谈判结果的框架 3、解决争端 4、定期审议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运行产生的影响 5、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协调。促进全球经济决策的更大一致。 2.(1)属于公约适用范围的买卖和事项 1、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2、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3、供应尚待制造或货物的合同,除非定购人提供大量所需材料; 4、只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因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不属于公约适用的买卖和事项; 1、明确排除六种销售: ----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 ----经由拍卖的销售; ----执行令状的销售 ----公债、股票、投资证券、票据、货币的销售; ----船只、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电力的销售 2、明确排除的事项: -----合同的效力 -----所有权问题 -----产品责任 -----明确排除的合同 -----补偿贸易合同;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或咨询服务合同(即一方的大部分义务在于提供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 (五)(1)美国公司的抗辩具有理由。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规定,卖方承担的货物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瑕疵担保义务,限于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并且该权利或要求是以转售地或做其他使用地的法律作为依据。 (2)中国公司的请求具有理由。因为卖方明知中国公司与将从美国公司购买的机床在土耳其销售或使用,第三人根据转售地土耳其的专利法对该批货物提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具有理由,美国公司违反了其知识产权瑕疵担保义务,理应承担违约责任。2023-07-28 10:58:241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难过吗
“自学很难考,方法是王道”。《国际经济法概论》是自学考试法律本科阶段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学科。在复习备考中,考生必须系统学习和理解相关基础理论,全面掌握相关规定,切实提高案例分析解决能力,为考试打下坚实基础。大家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方法和技巧。我结合教学中的一些成功案例,帮大家总结了“三阶段”复习备考的策略。具体内容大家也可以到“喜马拉雅FM”查找吕振宇老师的《国际经济法概论》来进一步的详细学习。(一)“三读”教材。教材是自学考试的基础。自学考试主要还是围绕教材进行出题。“三读”教材不是让大家只读三遍,而是按照“三读”的顺序循环进行,尽量多读几个循环。第一遍要把教材“读懂”。在第一遍学习教材的过程中,同学们一定会遇到很多难理解的知识点。看不懂的时候,一定不要急于赶进度,而是要慢下来查找相关资料,彻底读懂知识点。第二遍要把教材“读薄”。在读懂教材的基础上,大家的任务就是要梳理出知识框架,通过知识框架形成每一个专题的思维导图,最后把各个专题串起来形成国际经济法概论的整体思维导图。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要去粗取精,提取知识点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可以用“关键词记忆法”来整理和记忆大块的知识点。第三遍要把教材“读厚”。读懂教材、梳理出思维导图之后,再去读教材,我们就会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自然而然的就会主动思考、联想与国际经济法概论相关的知识点,思考法律规定背后的法源、法理、深层次的含义。这一点对于我们做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非常重要。因为,只有理解了法条才能用自己的语言论述对应观点,才能在具体案例中自由的应用法律规定解决国际经济法概论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二)“细做”真题。要把真题作为检验学习成绩的重要标准,通过做真题发现问题、找准症结、不断提高。具体要注意四个方面:一是要选择质量好的真题资料。尽量不要做模拟题,有些模拟题出得不是很严密,反而在学习中造成误导。二是要慎重对待网上的参考答案。自学考试没有网上标准答案。网上公布的答案主要是辅导机构、个人发布的,有些答案有明显错误,大家只能作为参考。三是要讲求方法。可以按照每道题“审题---试做---对照教材找答案”的“三步循环法”做题。这样可以边做题边复习教材对应知识点,防止错一遍下次再做还是错的怪现象。四是要“巧做”案例分析题。要在背诵简答论述题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按照得分点回答问题。缺少任何一个都会失分。(三)“重点”冲刺。考前冲刺阶段要突出考试重点,针对前期“三读”教材、“细做”真题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查漏补缺,找准重点疑点,集中攻克难点。建议大家在前期学习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重要知识点。比如,在前两个阶段学习每一章的时候,大家就要梳理出需要背诵的简答题、论述题,进行归类、整理。特别是以前真题中没有出现过的重点题目,可以大胆的作为今年的预测题,在冲刺阶段重点背诵。同时,在这个阶段,大家还要对照“三读”中梳理出来的思维导图,找出几乎每年都会考到的“高频考点”进行重点记忆,确保高效复习、科学备考、顺利过关。2023-07-28 10:58:332
2017年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串讲笔记第一章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国际经济法:是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它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就其广义的内涵而言,是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经济交往方面协调意志或个别意志的表现。为维护各个历史时期的国际经济秩序制订了具有一定约束力或强制性的国际经济行为规范,即国际经济法。它是巩固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变革旧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国际经济关系:一说认为国际经济关系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其主体限于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在国际公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实体。另一说则认为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含上述内容,而且包含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其主体,不仅仅限于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在国际公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实体,而且包括在国际民商法、国际私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或组织,即属于不同国家的国民个人(自然人)及各种法人。衡诸历史事实,上述第二种见解是可接受的。 国际经济秩序:即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发生的国际经济关系,在每一特定历史阶段往往形成某种相对稳定的格局、结构或模式。 一、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大约在公元前数世纪到公元16世纪) 包括: (一)罗得法。公元以前,地中海沿岸就已出现国际经济往来和国际贸易活动。各国商人约定俗成,逐步形成了处理国际商务的种种习惯和制度,①有的由有关国家的法律加以吸收,规定为处理涉外商务的成文准则;②有的则由各种商法庭援引作为处理国际商务纠纷的断案根据,逐步形成有拘束力的判例法或习惯法。可以说,这些商事法规或商事习惯法,实质上就是国际经济法的最初萌芽。 长年实践积累形成的商务习惯常为当地的商务法庭断案时所援引适用,并且逐渐被汇辑为法典,这就是传说中的“罗得法”。 (二)罗马法中的“万民法”。古罗马法有“市民法”与“万民法”之分,万民法即是专门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相互之间的贸易和其他关系的法律。罗马法中有关国际商务往来的规定,在古代即已逐步推行于西欧大陆,后来对世界许多地区影响甚大。 某些间接记载中的“罗得法”,罗马法中的“万民法”,中世纪民间编纂的国际性商事习惯法法典(如13世纪至16世纪间流行于地中海沿岸各地的《康索拉多海商法典》、阿马斐法、比萨法、奥列隆法、威斯比法、汉萨法等海事商事法典)以及17世纪前后各国立法机关参照这些民间编纂的商事法典制订的国内法等,可以统称为早期的国际商事法。它们是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调整对象主要是私人与私人之间超越一国国界的经济(贸易)关系。 (三)中世纪的国际性商事法典。公元10-15世纪间,欧洲许多自治城市国家各有立法的局面日益不能适应频繁商务往业的需要。必须设法排除各地法律歧异,遵守共同的行动准则,于是逐渐形成独立于东道城市或东道国立法的另外一套行为规范。其中影响的是大约编纂于13世纪的《康索拉多海商法典》。 (四)“汉萨联盟式”的商务规约。 汉萨联盟是14-17世纪期间北欧诸城市国家结成的商业、政治联盟组织,以北德意志诸城市国家为主,其目的在于互相保护它们的贸易利益和从事贸易的公民,并且共同对付联盟以外的“商敌。 二、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17世纪以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逐步形成,相应地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国内立法,大量出现,日益完备。 (一)双边国际商务条约。可以大体区分平等的和不平等的。如果缔约国双方都是主权完全独立、国力大体相当的国家,缔约时双方都完全出于自愿,条款内容是互利互惠的,这就是平等条约。反之,如果缔约国双方国力存在巨大悬殊。其中一方主权并不完全独立,因屈服于各种威胁和暴力而被迫缔约,条款内容是片面特惠的,则是不平等条约。 各种不平等条约中片面的经济特惠条款以及贯穿着弱肉强食精神的各种国际习惯或惯例,也是当年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近现代国际习惯。与双边国际商务条约并存的,还有许多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习惯,都贯串着强烈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精神。这是强者用以维持当年国际经济秩序的一种“恶法”。这个时期的国际经济法关系并非处在全然“无法律状态”,而是处在恶法统治状态;并非弱肉强食“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时代,而是弱肉强食本身“合法”化的时代。 (三)除了双边性商务条约和协定之外,后期又陆续出现了多边性的国际商务专题公约。影响较大的如《关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等。 (四)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各利害冲突的有关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避免两败俱伤,针对某些“商战”激烈的专项商品,达成多边性的国际协定,就其生产限额、销售价格、出口配额、进口限制、关税比率等,实行国际性的妥协、统制和约束,这就是国际卡特尔专项商品协定。如影响较大的有国际砂糖协定、国际锡协定、国际小麦协定、国际橡胶协定等。 (五)近现代国际商务惯例。为了减少和避免误会和纷争,提高国际商务活动的效率,有些国际组织或者学术团体,归纳和整理商务活动中的某些习惯做法,制订和公布各种商务规则,供各国商事当事人自由选择采用。一经采用,就成为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拘束力的经济行为规范。 1860年,欧美多国商界人士在英国格拉斯哥港共同制定了理算共同海损的统一规则,通常简称为《格拉斯哥规则》,随后在1864和1877年经过两度修订,改名为《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1928年至于1932年,国际法协会制订了《华沙——牛津规则》专对CIF(成本+保险+运费)(简称到岸价格)买卖合同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作了统一的规定; 1933年国际商会公布了《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专门对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常用、因而争端最多的信用证支付方式规定了统一的准则并作出统一的解释; 1936年,国际商会制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专门对国际贸易合同中最常见的九种价格术语作了统一的解释。 (六)近现代各国商事立法。法国在1673年和1681年先后颁行的《商事条例》和《海商条例》,后来在1807年颁行的《法国商法典》,就是在上述两种条例的基础上修订补充而成的。 各国民商事立法的体例,法国和德国采取典型的民商分立的二元体制。瑞士是典型的民事和商事合一的立法体例。 近现代各个民族国家中商事立法逐渐完备,是因为: 第一,近现代较大规模的商事活动向来具有越出一国国境的特性,各国国内商事立法大多参考和吸收了国际商务活动中所约定俗成的各种惯例; 第二,由于主权国家享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因此各国的商事法规也同时适用于本国商人涉外的商务活动或商事行为,从而成为国际经济法规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第三世界作为一支新兴的、独立的力量登上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的舞台。它和第一、第二世界,既互相依存和合作,又互相抗衡和争斗,导致国际经济关系逐步发生重大转折,出现新的格局,国际经济法的发展逐步进入“除旧布新”的重大转折时期。 (一)布雷顿森林体制和关贸总协定。1944年7月,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45个与会国家签订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在1945年12月分别正式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1947年10月,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并随即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前两项协定的主旨,是要在世界范围内促进货币和金融方面的国际合作,从而促进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相对稳定和自由化;后一项协定的主旨,是要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关税和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从而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 以这三项协定为契机,开始进入以多边国际商务条约调整重大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阶段,其新特点: 第一,过去虽已出现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多边条约或国际公约,但调整对象一般是比较次要的、带技术性的专门事项,它们对各国经济生活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往往限于某个小环节或小局部;而上述三个多边协定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货币金融、国际关税壁垒和国际贸易往来等牵动整个体制的重大问题、要害问题,影响到各国经济生活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全局和根本。 第二,过去许多双边性的商务条约只简略地涉及到关税、贸易、货币汇兑问题,只作笼统抽象的规定,缺乏切实具体的措施,更非以实现国际货币、商品流通的自由化为主要目标,其有关规定的广度和深度,远逊于上述三个多边专项协定。 第三,过去这些双边性商务条约,规定不一,其适用范围也只限于缔约双方,而上述三个多边专项协定具有广泛得多的国际统一性和普遍性。 从本质上和整体上看,上述三个多边专项协定是旧时代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延续,不能认为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 首先,40年代中期参加上述多边协定缔约会议的国家,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协定的有关内容主要反映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和要求;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还处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地位,没有代表出席,它们的利益和愿望在这些协定中未能获得应有的反映和尊重。 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政府间组织,却排除了“一国一票”的平权原则,而采用类似股份公司的“加权表决制”。而该组织权利机构中各国理事和执行董事表决权的大小,也采用同样的原则核定。 再如关贸总协定要求各缔约国无条件地实行互惠,完全对等地大幅度削减关税。这一原则无条件、无差别地适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是显失公平的,往往导致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丢失、民族工业受害和对外贸易萎缩。 其次,在40-50年代,旧式的殖民统治体系在全球范围内仍占主导地位。60年代以后,许多殖民地、半殖民地虽然争得政治独立,但作为交换条件,往往被迫签约同意保留原宗主国在当地的既得利益和特惠待遇,从而在经济上仍然处于从属和附庸的地位。世界财富的分配体系基本上保留着旧日的面貌,贫富极度悬殊,富国继续盘剥穷国,从而造成富国愈富、穷国愈穷。2023-07-28 10:58:401
国际经济法概论的内容简介
《国际经济法概论》内容以近年来我国最新颁发实施的涉外经济法律,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为依据,注重阐述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参考最新法学学术资料,结合探讨当前国际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有关新问题、新情况,力求及时反映国际经济法学研究新成果,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实践性的统一。2023-07-28 10:58:471
国际经济法概论的目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第一节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和渊源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作用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第二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四节国际贸易惯例第五节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第六节国际货物买卖支付法第七节电子商务法第三章国际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产品责任法概述第二节主要国家产品责任法第三节产品责任的统一国际立法第四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知识产权概念及特征第二节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第三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五章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法概述第二节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六章国际贸易管制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贸易管制概述第二节国际进口贸易的管制制度第三节国际出口贸易的管制制度第四节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律管制第七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第三节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第八章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投资法概述第二节投资东道国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第三节投资母国海外投资法律制度第四节中国的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第五节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律制度第九章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金融法概述第二节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第三节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第四节国际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第五节国际证券融资法律制度第六节国际金融监管第十章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税法概述第二节国际税收问题及解决第三节中国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国际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竞争和竞争法概述第二节反垄断法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节竞争的国际立法第十二章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商事仲裁第二节解决国际经济争议的其他方式主要参考书目·收起全部<<2023-07-28 10:59:091
09年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笔记第四章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法概说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 (1)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 (2)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二、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 (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分支机构,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这种类型的服务提供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二是服务的提供者必须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具有长期性。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到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三、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主要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 第二,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涉及法律、政策的复杂性; 第三,贸易过程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 第四,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主要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关税的方法进行,但却可以通过国内法规和众多其他行政机构进行。 第二节 GATS的法律体系和主要内容 一、GATS的法律体系 GATS的法律体系由GATS的正文、GATS的附件、各成员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表和部长会议决议及谅解四个部分所构成。 GATS的正文包括前言及6个部分共29个条款。 (一) GATS的正文 第一部分:协定的适用范围和服务贸易的定义;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 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及机密信息的披露、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国内法规、承认、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商业惯例、紧急保障措施、支付和转移、保障国际收支的限制、政府采购、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补贴等内容。这些内容构成协定的核心部分。 第三部分:具体; 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附加。 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 包括具体的谈判、具体减让表和减让表的修改。 第五部分:机构条款; 主要规定了磋商、争端解决和执行、服务贸易理事会、技术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第六部分:最后条款。 规定了成员方可拒绝给予协定项下利益的若干情况,对协议中的关键词语下了定义,指出附件为协定的组成部分。 (二) GATS的附件 GATS的附件是协定的组成部分。包括: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的附件、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第二附件、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附件、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和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附件。 (三)成员方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 表包括水平和具体。 二、GATS正文的主要内容 (一)最惠国待遇义务及其例外 GATS第2条规定:关于本协定涵盖的任何措施,每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任何成员的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例外: 第一, 申请义务豁免的例外。 义务豁免的申请应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出并由其在90天内考虑后向部长会议提交一份报告,部长会议应以3/4的多数成员作出决定。 第二, 边境地区交换服务的例外。 一成员对邻国提供了优惠待遇可不必依最惠国待遇给予其他成员。 第三,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例外。 成员方为了达到经济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目标,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的自由化服务贸易协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并作出某些特殊的安排,这些特殊的安排不受最惠国待遇义务的约束。 第四, 政府采购例外。 一成员以政府运作为目的而对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只要这种服务不是为了商业性转售,或在用于商业性销售的服务提供中使用,该项采购服务则不受最惠国规定的影响。 (二)透明度义务及例外 GATS第3条对透明度义务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各成员应尽如下义务: 第一,每一成员立即或至迟措施生效之时公布有关或影响协定的实施的所有普遍适用的措施; 第二,每一成员采用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新法律、法规、行政准则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行政准则的任何变更,都应立即并至少每年一次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 第三,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就以上措施提出具体资料的要求应立即予以答复; 第四, 每一成员应在协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发展中国家成员经同意可处长一些)设立一个或多个咨询点,以方便其他成员查询上述措施的执行及索取具体资料。 透明度义务的例外,即任何成员对那些一旦披露即会妨碍执法或违背公共利益、安全利益或损害特定公私企业或个人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信息,则可以不予披露。 (三)国内法规合理性义务 要求:首选,各成员在已作出具体的部门中,应确保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普遍适用的措施以合理、客观和公正的方式实施。其次,各成员应维持或尽快设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机构或程序,根据受影响的服务贸易提供者的请求,对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进行迅速审查,并在请求被证明合理的情况下提供适当的补偿。再次,任何成员实施的有关资格条件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不致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最后,各成员的主管机关在对已作出具体的某项服务进行批准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有关申请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四)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1.市场准入 对于市场准入,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具体减让表中同意和列明的条款、限制和条件。 一成员不得在其境内或某一地区维持或采取的六项措施,除非有关措施已在表中列明。这些措施:(1)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2)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的总值;(3)限制服务业务的总数或服务产出总量;(4)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用自然人的总数量;(5)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形式的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6)以限制外国股权的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 2.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每一成员在其表所列的部门或分部门中,依该表列明的条件和资格,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GATS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具有三个特点:首先,它并不当然适用于所有服务部门,而仅适用于成员方在其表中所列的部门,这显然是一项有限制的国民待遇规定。其次,GATS的国民待遇规定,允许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以“超国民待遇”,即高于国民的待遇。 (五)逐步自由化 自由化进程的进行应适当尊重各成员的国家政策目标及其总体和各部门的发展水平,各个发展中国家成员应有适当的灵活性,允许其少开放一些部门或类型的交易,以符合其发展状况的方式逐步扩大其市场准入。 三、GATS附件及部长决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自然人流动问题 (二)关于空运服务问题 (三)关于金融服务问题 (四)关于电信服务问题 (五)关于海运服务问题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后服务贸易谈判的进展 第四节 GATS规则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 一、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现状 (一)关于基本原则和待遇标准的规定 一是有条件开放市场原则。二是互惠对等原则。 (二)关于服务市场准入的规定 关于市场准入问题,主要由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作出规定。 二、中国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法律 (一)的部门和分部门 中国对于《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中所列的11个大类仅了9类。 第8类健康与社会服务和第10类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我国尚未作出。 (二)水平 水平是指表中列明对外开放的所有部门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两个方面对外资开放的程度。2023-07-28 10:59:211
国际经济法概论 案例分析题目
1、根据Incoterms 2000有关CIF术语的规定,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本案中即为纽约港。2、题目是否打错了?我感觉应该是问“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下面分题目打错和没打错两种情况讨论吧:(一)如果题目打错了,问的应该是“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本小题假设卖方交货不合格,即假设了卖方违约导致了货物的不合格,因此即考虑卖方违约下买方的救济措施,结合本案请实际买方具体有以下几种救济措施: ①如果卖方尚未达到根本违约,可以要求卖方对于不合格部分交付替代物。理由参见CISG第46条第2款规定。 ②如果卖方尚未到达根本违约,也可以要求卖方对不合格部分进行修补。理由参见CISG第46条第3款规定。 ③可以要求卖方减低货价,减价应按照实际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理由参见CISG第50条的规定。 ④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CISG74条,损害赔偿应坚持全陪原则,包括买方本可以获得的利润,卖方都要赔偿。 ⑤如果卖方交付不合格的货物已构成根本违约,则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以与损害赔偿的救济措施同时使用。(二)如果题目没有打错,问的就是“卖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根据CISG第48条的规定,卖方即使在交货之后,仍可以自负费用,对任何不履行义务作出补救,但这种补救不得给买方造成不合理的不便。因此,只要本案中的卖方不给买方造成不合理的不便,他就可以自负费用,对已交付的不合格的货物进行补救,将不合格的货物换成合格的货物。3、不应接受。 因为CIF术语下,卖方在约定日期将货物装船即算完成了交货义务,风险自装运港船舷转移。货物由于离港时合格(卖方提供了质量合格证书),出现瑕疵是由于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造成的,卖方对此概不负责,买方必须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此时,买方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CIF术语中,卖方负责办理保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浸水事故,保险公司应负责赔偿。 啊……打了这么多字,好辛苦呀……2023-07-28 10:59:314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如何备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自考的备考方法1、制定明确可行的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去执行。注意制定的计划一定要有可行性,计划难度不要太高,因为完不成会容易产生“反正我也做不到,难就放着不做”的心理,打击自信心;2、自考一次不要报太多学科,建议一次4门,备考时间充足,通过率自然会更高;3、自制力要强,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起来就学一下是不行的。对于自制力差的考生,建议报班学习,因为报班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监督和指导,学习效率更高。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2023-07-28 10:59:501
全国近几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和答案
全国2006年4月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246一、中国律法网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平互利原则初步实践的是( D )A.互惠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对等待遇 D.非互惠的普遍优惠待遇2.下列选项中,属于南北合作原则实践的是( B )A.七十七国集团 B.科托努协定 C.东盟 D.南方共同市场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交付货物必须( A )A.与合同约定相符 B.同时转移所有权 C.同时转移风险 D.同时得到买方的货款4.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基本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A.开证银行负次要付款责任,买方负首要付款责任B.银行必须合理审慎地审核单证是否实质相符C.信用证受买卖合同制约D.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单据业务5.属于GATS的“一般义务和纪律”的选项是( A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市场准入 D.附加承诺6.我国对于制定、调整和公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目录进行规定的法律是( D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C.《外资企业法》 D.《对外贸易法》7.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除技术的受方外,技术的供方及第三方不可以使用该技术的国际技术许可合同是( A )A.独占性许可合同 B.普通性许可合同 C.排他性许可合同 D.交叉性许可合同8.《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是( B )A.最高标准 B.最低标准 C.最惠国待遇标准 D.国民待遇标准9.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得少于20年。该期限( B )A.从授予日起算 B.从申请日起算 C.从审查日起算 D.从发明日起算10.根据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判断技术进出口的标准是( C )A.当事人的国籍 B.合同的约定C.技术进出中国国境 D.技术进出口合同的审批机构11.根据《华盛顿公约》,下述关于“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管辖权的论述,正确的选项是( C )A.中心受理资本输出国与其国民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受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公司之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C.中心受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D.中心受理东道国政府与其国民间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12.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与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的重要区别在于( D )A.间接参与型由代理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B.直接参与型各银行承担连带责任C.直接参与型各银行必须分别与借款人进行谈判D.间接参与型牵头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后,将部分贷款转让给其他参与行13.下列有关欧洲货币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欧元区的银行发放的欧元贷款 B.贷款银行以其非所在地国货币贷款C.中国银行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D.贷款银行受到贷款货币发行国的法律管制14.国际货币牙买加体系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重大区别在于( D )A.采取黄金-美元本位制 B.采取固定汇率制C.废除特别提款权制度 D.黄金与货币脱钩15.浮动抵押与一般物权担保的区别在于( B )A.浮动抵押的债权是不确定的 B.违约行为发生前,浮动抵押的资产是不确定的C.一般物权担保的债务人是不确定的 D.浮动抵押的效力是不确定的16.下列有关无追索权项目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贷款人向举办项目的主办人贷款B.以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C.贷款人对除项目主办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无追索权D.风险低,贷款人比较愿意接受无追索权项目贷款方式17.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的征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 C )A.国籍原则 B. 居住地原则 C.固定基地原则 D.密切联系原则18.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税额视为已经缴纳,从而给予抵免的方法称为( D )A.免税法 B.限额抵免法 C.间接抵免法 D.税收饶让抵免19.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与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区别在于( B )A.课税对象不同 B.纳税主体的非同一性C.征税期间不同 D.税收性质不同20.欧盟的宗旨是( D )A.建立关税联盟 B.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C.建立政治联盟,并制定欧盟宪法 D.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二、中国律法网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21.下列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各种说法,正确的有( ABE )A.国际经济法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B.国际经济法是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经济交往方面协调意志或个别意志的表现C.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分支D.国际经济法是内国经济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E.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跨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22.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BCDE )A.和平共处原则 B.公平互利原则 C.经济主权原则 D.全球合作原则 E.有约必守原则23.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E )A.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家的当事人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B.不涉及合同的效力、合同条款的效力、惯例的效力C.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适用《公约》D.适用于国际电力、船舶买卖合同E.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24.关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DE )A.《通则》是国际公约,但不具有强制性B.因其制定者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是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故《通则》是国际公约C.《通则》适用于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内的各类国际商事合同D.《通则》以示范法的形式供当事人选择适用E.《通则》以示范法的形式影响各国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25.关税的征收方法包括( ABCD )A.从量征税 B.从价征税 C.混合征税 D.选择征税 E.附加征税26.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类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BC )A.中国境内某律师事务所为美国境内某公司在中国投资提供法律意见书属于跨境交付B.一日本公民到中国某中医院就医属于境外消费C.中国银行到新加坡设立分行属于商业存在D.中国一武术运动员到瑞士利用业余时间传授中国武术属于商业存在E.中国公民到欧洲留学属于自然人流动27.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实施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BE )A.产品的进口数量激增B.进口数量激增是由于未曾预见的发展和成员履行世贸组织义务的结果C.进口激增是出口方倾销的结果D.进口激增是出口方补贴的结果E.进口激增对国内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28.特别提款权采用“一篮子”货币定值。目前据以定值的货币包括( BCDE )A.法郎 B.美元 C.日元 D.欧元 E.英镑29.在国际税法中,关于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正确的表述是( ABDE )A.经合组织范本强调居住国课税原则B.联合国范本强调来源国税收管辖权原则C.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为国际多边条约D.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规范双重征税问题E.经合组织范本与联合国范本均为示范法30.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进行征税的权力,表现为( ACD )A.公民税收管辖权 B.法人税收管辖权 C.居民税收管辖权 D.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E.营业活动所在地税收管辖权三、中国律法网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31.简述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32.简述GATS法律体系的构成。33.简述东道国对跨国银行准入的法律管制。四、中国律法网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34.如何理解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35.试述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常设机构原则”。五、中国律法网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5分)36.2004年5月8日,一中国公司与一韩国公司签订合同订购电子部件5万套,FCA(韩国某港口)价格条件,2004年11月7日~9日交货,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发生合同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由于此类电子产品价格下跌,同年6月20日,中国公司与韩国公司将订货变更为4万套,产品价格不变。2004年11月8日,韩国公司将货物交给中国公司指定的承运人。11月25日,中国公司收到货物,发现韩国公司所交货物仍然是5万套。问:(1)FCA的中文名称是什么?本案中,货物风险何时由韩国公司转移给中国公司?为什么?(2)中国公司11月25日才收到货物,能否以韩国公司未按期交货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为什么?(3)中国公司能否按市场价收取多交的1万套电子部件?为什么?(4)若其中有1.5万套产品不合格,中国公司想向韩国公司退换不合格产品,则在实际退回韩国公司前,中国公司应该对该部分产品采取何种措施?有关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5)若双方纠纷经仲裁后,韩国公司拒不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如何使裁决在韩国得到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2023-07-28 11:00:061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主要考哪几章?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上面说的《一考通》教辅不错,可以参考,命中率挺高!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愿你早日顺利通过自考!2023-07-28 11:00:178
自考法律专业的国际经济法概论和国际难吗
一点都不难,不要说自考了,就是研究生考试,国际法也相对刑法民法来讲较为简单的2023-07-28 11:00:589
学习国际经济法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或建议?
对于法律本科的科目来说,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是较难的科目。由于与实际生活联系不大,知识点相对比较抽象,许多人觉得无处下手,无法应对考试。根据我学习的经验,就如何学习国际经济法,及应对考试,谈谈自己的看法。针对国际经济法概论内容多,杂,细特点,我认为学好国际经济法须对其内容进行划分,有针对性的安排时间和经历。具体方案是:把整本课本分成两部分看,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八章国际经济组织法和第九章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这四章内容相对比较简单,讲述一些基本的理论,常识,易于理解。因此在这四章上只须少付出一些时间和经历。第二部分为: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四章国际技术转让法,第五章国际投资法,第六章国际货币金融法和第七章国际税法。这五章为本教材重点章节,看历年试卷,如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等大题都从这几章中出。而且这些章节内容抽象,不便于理解,大多数人看完这几章都一知半解,因此要多花时间和经历详细地看这些章节,等你能比较宏观地掌握这些内容,并且能应运自如,得知出处。那么对于考试,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条约,公约非常多。必须详记教材中各条约,公约的签订日期,签订地,简称,及中国取得或加入此类条约,公约,组织的日期。大家可将这些知识点单独罗列出来,便于记忆,不致于混淆。以下按照试卷的题型分析一下如何应考:1选择题(单选和多选)此类题是考最基本点的题,相对简单,一般情况下,教材通读两遍,再做做试题,就能拿到30分左右。30分是底线,是否得到这个分数,将影响你的总成绩。因此必须保证得到30分。如果你自测后尚不能得到这个分数,建议把练习册多看几遍。2简答题,根据往年考题,三道简答题中有二道较为简单,因此要把握住。国际经济法中的简答题都是考基本的知识,不会出题太偏,应当理解记忆。并不要求全部记得,意思正确老师会给分。请注意你考试的态度,即使不会也要答写,字迹要清晰。认真和诚实能得感情分。3论述题,这是综合考察个人知识素质的题型。做论述题要求条理要清晰。在你认为需要分开论述的句子前标明(1),(2)(5)等,富有层次感。把知道的内容要尽量多写,而且为突出你会,一定要把这些知道的字写得相对大一些,好看一些。不知道,或不清楚的不要乱写。闹出笑话只会影响你的成绩。4案例分析题。国际经济法的案例分析题是比较难作答的。针对案例的法律条文,理论都得须从教材中去找。没有现成的法条。因此,很多人都在在这失分。我的方法是多看案例,可以从不同的辅导书,试卷上找到案例。看正确答案的分析,培养你分析案例的能力。对于案例分析,先不论你的分析是否正确,一定要敢于把自己观点写出来。只要分析得思路是正确的。老师还是会给些分的,切忌不可不作答。以上只是本人一家之言,谨供参考。希望大家考试过关。2023-07-28 11:01:161
2011年04月16日国际经济法概论标准答案参考(急急急急急急!!!)
1.CIF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目的港(上海)的装运船船舷,也是风险转移地点。2.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合格的话,买方可采取的补救措施:1)最直接的补救办法是,买方要求卖方按合同履行(例如要求交付的货物)。2)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3)要求对货物进行修理。4)宣告合同无效。5)减低价格。3. 信用证交易是一种纯单据交易,如果单据满足信用证要求,而且遵循“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则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行为,信用证不同于T/T付款,当然,如果信用证中规定了,案例中的三方验货也在信用证规定范围内,则开证行可以拒付,关键看卖方提交的单据是否满足了信用证的要求。我也是帮我媳妇找答案呢,看到你们在这问,就顺便帮你们解答下了,我是做外贸的,这些都是我根据经验回答的,呵呵。2023-07-28 11:01:264
国际经济法概论的一个小问题
通俗的说:承兑就是承诺到期付款的行为;付款是实际的划付款项的行为。先承兑,到期付款。通知行是应开证行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负责信用证的通知及修改和其他信息的通知,但不负责付款。议付行有付款的义务,只要信用证的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议付行就按照信用证进行付款。在很多情况下,议付行同时担当了通知行的角色,通知行是不能付款的。付款行是信用证上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通知行和议付行一般是收款人(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通知行负责通知,议付行负责付款,然后找付款行要钱,付款行再找开证行要钱。偿付行是开证行为了议付行索汇方便而指定的偿付机构,是开证行的出纳机构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就是说收款人如果对开证行不放心,可以找另一家银行给开证行提供担保,万一开证行付不出款可以找它要钱。想得点分容易嘛~2023-07-28 11:01:442
今年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的题型是什么?
单选:20题x1=20多选:10题x2=20简答题:3题x5=15论述题:2题x15=30案例分析题:1题x15=152023-07-28 11:01:511
求国际经济法概论方面的帮助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题1.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义务。 2.信用证。3.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4.国际许可合同。5.MIGA6.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7.对跨国银行的法律管制。8.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案例第三章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难点第一章 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性质 2、国际经济法经历了哪三个发展阶段、各个阶段的代表是什么 第二章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首要的是什么 2、经济产权原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世纪之交的争论的要点是什么 3、为什么说实行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有助于贯彻公平互利原则 4、以洛美协定为例分析南北合作、以七十七国集团为例分析南南合作的依据 5、有约必守的内容及两个限制 第三章 1、国际货物买卖法有哪几部分组成 2、公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公约适用的、不适用的、不涉及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4、公约允许各国有哪三项保留、我国有哪两项保留 5、公约对买卖合同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是如何规定的、中国合同法与之有何区别 6、公约对发价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撤回、撤消、消灭及发价邀请 7、公约对接受的概念、构成要件、效力、撤回、撤消、消灭及发价邀请 8、公约对买卖双方的义务 9、违约与逾期违约的概念、违约时担责(归责)与免责的原则。根本违约的概念及结果 10、买方、卖方及共同可采取的违约补救措施有哪些 11、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 12、买卖合同消灭的情况 13、国贸惯例的性质、常用的三种术语 FOB 、 FCA 、 CIF 的规则 14、中国合同法与外贸法的主要内容、倾销与反补贴的概念 15、国贸支付的三种方式、每种又可分为哪几种 16、信用证( L/C )的概念、种类、当事人 第四章 1、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内容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2、TRIPS 协议的特点和规则 3、禁止对技术受让、限制性商业条款的内容 4、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标的、类型 5、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6、国际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特征和种类 第五章 1、发展中国家对外贸的管制与鼓励措施各包括哪几方面 2、国有化征收及补偿的政策如何 3、发达国家鼓励海外投资的措施 4、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有哪三种种类 5、区域性世界性的国际投资法有哪些 6、TRIMS 、 GATS 、 ICSID 、 MIGA 的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第六章 1、 国际金融法由哪三部分组成 2、《基金协定》关于国际货币亿兑、鉴金支持,关于货币储备的规则 8 、 14 条 3、特别提款权的概念特点、定值分配、使用、限制 4、国际融资协议有哪几项共同条款、各自的内容有哪些 5、国际定期信货协议有哪几种、欧洲货币货款的概念、特点及特殊条约 6、国际银团及项目货款协议的概念及种类 7、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8、国际证券的发行的两种审批制度、上市条件、禁止行为 9、国际融资担保制度有哪种形式 见 即付但的概念、特点 10、跨过银行有哪种形式 东道国在哪些管制措施 第七章 1、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与特点 2、税收管辖权如何分类,自然人的居民身份、公民身份、法人的居民身份如何确定各种所得的来源地如何确定 3、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法律上、经济上)产生原因、构成要件及危害 4、国际税收协定中营业所得及劳务所得、征收权的划分 采取什么原则 5、避免国际重复 征税两种方法的含义、分类、优点、缺点、采用 6、国际逃避与避税的概念、特征、方式、管制 第八章 1 、《基金协定》《世行集团、世贸组织、贸易会议、的员资格组织机构 表决方式 3、 欧盟、东盟、欧配克的成员资格、组织机构、表决制度 第九章 1、处理国经争端的规范有哪两种、解决方式有哪三种 2、国际司法解决方式的管辖权及局限性 3、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优点、方式、机构程序及效力 4、仲裁与调解诉讼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撤销裁决 5、对国内及外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如何规定的2023-07-28 11:02:101
浙江省200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246本试卷分A、B卷,使用2000年老版本教材的考生请做A卷,使用2001年新版本教材的考生请做B卷;若A、B两卷都做的,以B卷记分。 A卷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正确的答案,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在( )所制定的新法理原则的强烈影响下,《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于1995年作了一次实质性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修改。 A.欧洲经济共同体 B.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会议 D.国际法协会 2.在国际交往中的“南北关系”通常是指( )。 A.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 B.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 C.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 D.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 3.下列对CIF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CIF的价格构成为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 B.目的港交货 C.以装运港载货船舶为风险划分的界限 D.象征性交货 4.出票人是企业法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付款人是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或银行的汇票是( )。 A.商业汇票 B.银行汇票 C.光票汇票 D.跟单汇票 5.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在与新客户进行巨额贸易活动时,为确保付款,一般不采用下列哪种支付方式?( ) A.托收 B.汇付 C.立即付款 D.信用证付款 6.根据汇票的出票人不同可分为( )。 A.光票汇票与跟单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 C.即期与远期汇票 D.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 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包括( )。 A.电力的买卖 B.补偿贸易合同 C.来料加工 D.玩具的买卖 8.国家对限制进口或出口的技术( )。 A.实行许可证管理 B.实行配额管理 C.实行许可证或实行配额管理 D.实行有定额的许可证管理 9.下列术语中只适用于海上运输方式的是( )。 A. CFR B. FCA C. CPT D. CIP 10.保护国际双边投资的条约中,影响的是( )。 A.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B.投资保证协议 C.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D.多国投资公约 11.在FOB的价格下,出口手续由( )办理。 A.卖方 B.买方 C.承运人 D.承运人的代理人 12.下列关于最惠国待遇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可以使东道国境内的不同外国投资者处于同等地位 B.一般以国内立法的形式作出规定 C.可以有例外或一定的限制 D.受惠国可以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规定,自动取得与第三国相同的待遇 13.在消除或者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中,对跨国纳税人最有利的制度是( )。 A.免税制 B.抵税制 C.抵免饶让制 D.扣除制 14.世界贸易组织的缔约国大会是其权力机构,由( )组成。 A.全体成员国 B.强国集团 C.准成员国 D.创始成员国 15.船舶优先权,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 A.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半年不行使 B.船舶已经被出售 C.船舶转让 D.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16.典型的融资性租赁通常由( )构成。 A.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B.四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C.四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D.三方当事人,三个合同 17.下列关于国民待遇,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国民待遇意在使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本国投资者处于同等地位 B.外国投资者不得享有超过东道国法律之外的特权 C.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与给予本国投资者的待遇应完全相同 D.国民待遇的给予、互惠为原则 1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建议用以协调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标准是( )。 A.法人注册成立地所在国 B.法人的国籍所属国 C.法人总机构所在地国 D.法人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国 19.跨国公司进行避税的方法有多种,但是下列的方法中不是国际避税的有( )。 A.套用第三国税约 B.转让定价 C.匿报应税财产和收入 D.利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 20.在下列关系中,银行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是( )。 A.托收关系中卖方与受托行 B.托收关系中买方与代收行 C.信用证中通知行与受益人 D.信用证中通知行与开证申请人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全球合作原则在于建立新的_______,开展和加强_______、_______. 2.货物风险的转移的意思是,货物所有权由于买卖而发生转移,而货物可能损失的风险也在_______.一般来说,货物风险转移的要害在于_______问题。 3.在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中,计价的方法通常有三种:统包价格、_______和_______. 4.一个国家的涉外投资法通常包括两个部分:_______和_______. 5.双层结构项目贷款的当事人涉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 6.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_______或者_______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7.海难救助是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_______和_______进行的救助。 8.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是征税权的划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_______和_______等。 9.根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规定,每个国家都有权把外国资产_______、征用或_______.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信用证 2.国际商务惯例 3.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4.加权表决制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发展中国家对外国吸收外资的立法主要特征有哪些? 2.简答海难救助的成立要件。 3.国际技术咨询合同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五、论述题(15分) 试述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15分) 1.卖方A发出电报于B:“确认售与你方A型起重机一架,请汇1000英镑,接款后20天内交货。”B复电:“确认你方电报和我方购买A型起重机一架,条件按你方电报的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1000英镑,该款在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请确认在本电日期20天内交货。”A方没有回电,却以较高价格卖给第三方。B遂向法院起诉。试问:A与B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本题6分) 2.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卖方)与美国某公司(买方)以CIF纽约条件签订了一份出口五千吨大豆的合同。货物由保险公司A办理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后按时由承运人某公司B装船运输。因在海上遭受风暴,迟延半个月到达目的港。并因船员的过失使四分之一的大豆变质。买方公司因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赔。(本题9分) 请选择回答下列问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上“√”,错误的在括号内打上“╳”) 1.应与承运人B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是 A.买方公司( ) B.卖方公司( ) 2.应向保险公司办理货物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的是: A.买方( ) B.卖方( ) C.B公司( ) 3.卖方公司的交货地点在: A.目的地港( ) B.装运港的船上( ) 4.设卖方已取得合同规定的单据并及时提交给了买方,在货物海上运到达目的地港,买方按规定验收货物之前,卖方向买方凭装运单据要求付款,买方是否应付款。 A.应付款( ) B.不应付款( ) 5.对货物迟延半个月到达目的地港而造成的损失,买方应向谁索赔? A.向卖方( ) B.向A公司( ) C.向B公司( ) 6.对四分之一大豆变质,买方应向谁索赔? A.向卖方( ) B.向A公司( ) C.向B公司( ) 7.对四分之一大豆变质,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B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A.承担( ) B.不承担( ) 8.设买方按时收到了货物,货物质量、数量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但卖方所提交的装运单据与合同规定有所不符,买方能否拒付货款? A.可以( ) B.不可以( ) 9.设买方向B公司提出诉讼,按照《汉堡规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 A.半年( ) B.一年( ) C.二年( ) B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以国家为单位的政府间组织,其在表决制度上却排除“一国一票”的平权原则,而采用类似股份公司的“_______”。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_______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3.反补贴措施,各国的普遍做法是对接受补贴的产品征收_______. 4.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_______. 5.TRIPs协议的主要规则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_______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制度。 6.依国际法上公认的属地管辖权原则,每个国家对发生在本国境内的涉外投资争议均有管辖权,因此涉外投资争议原则上应当通过“_______”予以解决。 7.国际银团贷款分为直接参与型与_______两种形式。 8.对于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_______原则”。 9.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分为_______和纳入成员。 10.根据我国《仲裁法》,仲裁庭可由_______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组成。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接受生效时间为( )。 A.接受通知发出时 B.接受通知到达发价人时 C.发价人承认接受时 D.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 2.依公约规定,除非另外约定有保证期限,否则买方享有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的期限最长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3.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价格术语指的是( )。 A.FOB B.FCA C.CIF D.DEQ 4.现在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 )。 A.《Incoterms 1990》 B.《Incoterms 1996》 C.《Incoterms 2000》 D.《Incoterms 2002》 5.在国际技术转让中多采用许可合同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方取得转让技术的( )。 A.使用权 B.所有权 C.占有权 D.处分权 6.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国为( )。 A.美国、墨西哥、哥伦比亚 B.美国、加拿大、哥伦比亚 C.加拿大、美国、墨西哥 D.加拿大、墨西哥、哥伦比亚 7.由不同国籍的多家银行共同投资成立的,具有东道国法人资格的合资银行为( )。 A.联营银行 B.跨国银行 C.联属银行 D.附属银行 8.以项目建成后的产生的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以该项目现有的或将来取得的资产为贷款人设定担保,但项目主办人和其他受益人不提供信用担保的项目贷款是( )。 A.无追索权项目贷款 B.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 C.不完全项目贷款 D.完全追索权项目贷款 9.确定由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的是( )。 A.东京回合谈判 B.乌拉圭回合谈判 C.日内瓦回合谈判 D.多尔奎回合谈判 10.负责向最贫困成员国的公共工程和发展项目提供长期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是( )。 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B.世界银行 C.国际金融公司 D.国际开发协会 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5分,共15分) 1.下列属于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是( )。 A.经济主权原则 B.公平互利原则 C.全球合作原则 D.有约必守原则 E.情势变迁原则 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 )。 A.支付货款 B.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C.转移货物所有权 D.收取货物 E.交付货物 3.我国在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作了以下哪几项保留( )。 A.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的保留 B.书面以外形式的规定的保留 C.互惠的保留 D.领土的保留 E.商事的保留 4.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的方式主要有( )。 A.汇付 B.保证 C.托收 D.承兑 E.信用证 5.专有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 A.不受法律保护 B.保密性 C.事实上的独占性 D.严格的地域性 E.新颖性 6.多边投资担保机构通常承保的险别有( )。 A.货币兑换险 B.征收和类似措施险 C.战争和内乱险 D.违约险 E.以上都正确 7.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的国际投资规范主要包含在下列哪些国际协议中( )。 A.《外国直接投资待遇指南》 B.《跨国公司行动守则(草案)》 C.《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D.《服务贸易总协定》 E.《华盛顿公约》 8.下列属于东道国增加跨国银行的营业成本的措施是( )。 A.限制外资银行吸收公共储蓄存款 B.限制外资银行在东道国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 C.限制外资银行向东道国中央银行贴现融资 D.限制外资银行吸收小额存款 E.要求外资银行向东道国中央银行缴纳较高比例的存款准备金 9.国际融资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 A.见索即付保证 B.完工担保协议 C.备用信用证 D.浮动抵押 E.意愿书 10.下列属于欧盟成员国的是( )。 A.英国 B.法国 C.奥地利 D.瑞典 E.爱尔兰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发价 2.倾销 3.限制性商业条款 4.国际税收协定 5.仲裁裁决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简述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所能采取的补救方法。 2.简述我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6种类型。 3.简述发展中国家外资立法的主要特征。 4.简述保护国际投资双边条约的类型。 5.简述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六、论述题(10分) 试论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2023-07-28 11:02:171
急需2011年7月份的《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国际商会制订的法律文件不包括( ) A.《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B.《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托收统一规则》 2.目前正在进行的WTO多边贸易谈判回合是( ) A.乌拉圭回合 B.多哈回合 C.东京回合 D.肯尼迪回合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卖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 A.要求交付替代物 B.请求损害赔偿 C.要求对货物进行修理 D.要求减少价金 4.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是( ) A.FAS B.CFR C.DES D.FCA 5.下列关于信用证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调整跟单信用证交易的最新国际惯例是UCP500 B.卖方是信用证交易项下的开证申请人 C.卖方是信用证交易项下的受益人 D.通知行与买方一般位于同一国家 6.关于托收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 A.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B.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C.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基础合同关系 D.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 7.在反倾销调查程序中,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不包括( ) A.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 B.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国国内销售价格 C.结构价格 D.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 8.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属于一般性义务的是( ) A.国民待遇 B.市场准入 C.最惠国待遇 D.附加承诺 9.我国对自由进口技术的管理方式是( ) A.许可证管理 B.合同登记管理 C.目录管理 D.经营者管理 10.保密条款一般出现于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中的( ) A.国际专利许可 B.国际商标许可 C.国际版权许可 D.专有技术许可 11.美国全权经营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是( ) A.海外私人投资公司 B.通商产业省出口保险部 C.黑尔梅斯信贷担保股份公司 D.PWC复审股份公司 12.布雷顿森林体制以黄金储备为基础,以美元为主要国际货币,并实行“双挂钩”制度,体现为( ) A.成员国货币与黄金、美元同时挂钩 B.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成员国的货币与美元挂钩 C.成员国货币与黄金、特别提款权同时挂钩 D.美元与特别提款权挂钩,其他成员国的货币与美元挂钩 13.国际融资协议中的借款人出现实际违约事件的情形是( ) A.资产被征用或国有化 B.抵押品毁损或贬值 C.借款人所有权或控制权变动 D.陈述与保证失实 14.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这被称之为( ) A.限额抵免 B.全额抵免 C.税收饶让抵免 D.免税法 15.可以申请加入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国家应是( ) A.国际开发协会成员国 B.国际金融公司成员国 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 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会员国 16.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行使部长会议职能,并执行《WTO协定》授予的职能的机构是( ) A.总理事会 B.委员会 C.理事会 D.秘书处 17.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是( ) A.欧洲议会 B.欧洲执行委员会 C.欧盟理事会 D.欧共体法院 18.下列属于欧洲货币贷款的是( ) A.中国银行发放的欧元贷款 B.中国银行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C.美国银行发放的美元贷款 D.欧元区的银行发放的欧元贷款 19.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的征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 ) A.国籍原则 B.固定基地原则 C.居住地原则 D.密切联系原则 20.关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外国承认与执行问题,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为( ) A.《华盛顿公约》 B.《海牙公约》 C.《纽约公约》 D.《汉堡公约》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1.依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卖方需办理保险的贸易术语有( ) A.CIF B.CFR C.CPT D.CIP E.DDP 22.下列活动属于《服务贸易总协定》意义上的“境外消费”的有( ) A.出国旅游 B.出国留学 C.出国打工 D.出国演出 E.出国就医 23.关于知识产权执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 A.民事程序和救济 B.行政程序和救济 C.边境措施 D.临时性措施 E.要求给予宪法性保护 2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主要包括( )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限制知识产权滥用原则 D.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E.逐步自由化原则 25.各资本输出国的投资保险机构通常承保的政治风险主要有( ) A.外汇禁兑险 B.财产征用险 C.战争内乱险 D.政府违约险 E.破产险 26.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的管制主要体现在( ) A.外资项目的审批 B.外资进入的限制 C.外资雇佣职工的限制 D.对外国投资“本地化”的要求 E.对外资企业行为的管督 27.根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与《关贸总协定》取消数量限制规定不符的投资措施有( ) A.当地成分要求 B.贸易平衡要求 C.进口用汇限制 D.国内销售要求 E.贸易保护 28.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主要包括( ) A.陈述和保证 B.先决条件 C.税收条款 D.约定事项 E.违约事件 29.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有( ) 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B.国际金融公司 C.国际开发协会 D.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E.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30.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进行征税的权力,主要表现为( ) A.公民税收管辖权 B.普遍税收管辖权 C.居民税收管辖权 D.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E.专属税收管辖权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1.简述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基本条件。 32.简述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国际合作的主要内容。 33.简述与调解解决方式相比较,仲裁解决方式的主要特点。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4.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买卖双方货物保全的规定。 35.试述备用信用证与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6.甲乙两国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成员国。甲国A公司到乙国投资办厂,后A公司与乙国政府因投资产生法律争议。乙国与A公司达成书面协议,将他们之间投资争端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后乙国反悔,拒绝到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解决争议。 问:(1)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2)乙国政府能否单方撤销与A公司所达成的解决争议的书面协议?为什么? (3)甲国能否对本国投资者A公司给予外交保护?为什么? 找不到答案,先看着吧2023-07-28 11:02:275
自考法律本科7月份的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和劳动法的通过率怎么样啊?哪个更容易过呢?
以一个这三门都通过的过来人来告诉你,这三门中,劳动法最易,国经概论最难,要是一块考,相要通过得下点工功夫。2023-07-28 11:02:463
自学自考法律专业,要买哪些书呢?
你问的有点笼统,你是准备考法律专业呢,还是律师专业?法律专业的考试科目:序号 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使 用 教 材 备 注 教 材 名 称 版 次 编 者 出 版 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08年版 王顺生、李?捷 高等教育出版社 思想政治理论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008年版 卫兴华、赵家祥 北京大学出版社 3 00015 英语(二) 14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99/98版 高 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 公共课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法律文书写作》 2006年版 宁致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5 00249 国际私法 4 《国际私法》 2005年版 李双元 北京大学出版社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国际经济法概论》 2005年版 陈 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 7 00230 合同法 4 《合同法》 2004年版 王利明、崔建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8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06年版 金瑞林 北京大学出版社 9 00227 公司法 4 《公司法》 2008年版 顾功耘 北京大学出版社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知识产权法》 2003年版 吴汉东 北京大学出版社 11 00167 劳动法 4 《劳动法学》 2003年版 贾俊玲 北京大学出版社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婚姻家庭法(一)》 2004年版 杨大文、马忆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 1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外国法制史》 2000年版 由 嵘、胡大展 北京大学出版社 考生任选三门。免试英语(二)者另选四门加考课程,不低于14学分。 1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中国法律思想史》 2004年版 杨鹤皋 北京大学出版社 15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西方法律思想史》 2008年版 徐爱国 北京大学出版社 16 05678 金融法 4 《金融法》 2008年版 吴志攀、刘 燕 北京大学出版社 17 00233 税法 3 《税法》 2008年版 徐孟洲 北京大学出版社 18 00257 票据法 3 《票据法》 2007年版 付鼎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 00258 保险法 3 《保险法》 2000年版 覃有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公证与律师制度》 2006年版 陈光中、李春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1 00169 房地产法 3 《房地产法》 2006年版 程信和、刘国臻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07-28 11:02:562
我北京的自考独立本科法律 国际经济法概论 考了 7次 都没过 现在就差这一门毕业了 我想问有那么难吗?
应该不难,估计是你用的方法不对,这门课我考一次就通过了,我是从自考365网下载近10年真题来做,同时从大家论坛和司客网,下载司法考试三国法国际经济法课程来听,尤其是司考的讲义,简单又容易理解,2023-07-28 11:03:043
自考国际税法
你在仔细看一下 题目 两个一样吗?扣除法举例 某跨国公司年度境内所得800万元,境外所得200万元.境内所得税率30%,境外所得税率20%.计算在扣除法条件下该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收. 计算: 应纳税额=〔 (800+200)-(200 ×20%)〕 ×30% =(1000-40) ×30% =288万元扣除法指一国**为了减除国际重复征税,从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中,扣除该所得所负外国所得税款,就其余额征税的方法。个人认为第一题有问题.你按照此计算公式计算就行.不要被模拟题所困,精神可嘉,但浪费时间.我的观点.2023-07-28 11:03:111
求助 有没有会国际经济法概论的!急啊案例分析
1、交货地点装运港天津2、买方不能宣告合同无效,因为不具备买方宣告合同无效的三个条件;3、开证行不能以此为由对卖方拒付,因为信用证支付独立于买卖合同;4、对双方都有影响,因为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履行。2023-07-28 11:03:181
《国际经济法(第二版)》这门课程有多少章节?
《国际经济法(第二版)》这门课程有10章内容,包括: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四章国际贸易支付、第五章国际技术贸易与服务贸易法、第六章国际贸易管制法律制度、第七章国际投资法、第八章国际货币金融法、第九章国际税法、第十章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法律制度、2023-07-28 11:03:271
国际经济法练习题集的目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五章国际支付第六章国际技术贸易第七章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八章国际贸易管理法第九章国际投资法概述第十章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制第十一章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法律制度第十二章保护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制第十三章国际货币金融法概论第十四章国际融资法律制度第十五章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十六章税收管辖权第十七章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的方法第十八章国际逃税与避税第十九章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法律制度概述第二十章国际商事仲裁第二十一章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第二十二章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综合测试题(一)综合测试题(二)综合测试题(三)……2023-07-28 11:03:361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国际法上的经济关系,又包括国内法上的涉外经济关系;既有纵向的关系,又有横向的关系:既有公法的关系,又有私法的关系。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1、与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2、与国际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3、与国际投资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4、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5、与国际货币和国际货币和金融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6、与国际税收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7、与国际经济组织有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8、与解决国际商业争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2023-07-28 11:04:023
一个关于国际经济法的问题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简称ICSID)是依据《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ICSID公约)而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专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仲裁机构。ICSID受理案件的范围,需要阐明三层含义:(1)可以受理的争端限于以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有些法人虽然具有东道国国籍,事实上归外国投资者控制,如争端双方同意,也可视同另一缔约国国民)。除此以外,不受理其他当事方之间的争端。(2)必须是因“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秘书长、调解委员会或仲裁庭有权确认一项交易是否属于“投资”的范畴。而“法律争端”则是指“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争端。(3)争端双方出具将某一项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书面协议,是“中心”有权登记受理的法定前提。任何缔约国随时可以通知“中心”其同意交由“中心”管辖的争端的范围。但“中心”每一项具体争端的管辖权仍取决于缔约国的具体表态和书面同意。凡当事双方已经书面同意提交“中心”管辖的争端,任何一方不得片面撤回其同意。除东道国有权要求优先适用当地救济外,此书面同意可排除任何其他救济方法及投资者母国提供外交保护的权利。(主要参考北大《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通)2023-07-28 11:04:321
2023年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套本法学专业怎么报名?(最新发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国家原“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会计学、金融学、法学等特色专业在财经界、法学界享有较高知名度。其中法学专业一直是财大的王牌专业,也是重点专业,一直是报考热门,每年报考的学员也比较多。 中南财大的自考本科的法学专业一共要考13科,主要分为三大块: 1.公共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英语(二)、应用写作学、法律基础 2.专业核心课:财务管理学、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劳动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证据法学 3.推荐选考课:西方政治制度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学原理等等 具体如下表所示:报考咨询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标准: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少于13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专升本总体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有免考政策和网络学习加分政策,有了这2个政策,自考的难度大大降低,一般来说,考生都是可以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毕业的。网课成绩占比30%,折合到卷面分,同学们笔试只需要考43分以上就是合格了,所以学生考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都是能正常通过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专升(专套本)学制两年半,一般是一年半左右考试完毕, 学生注册报名后,根据考试院发布的最新的考试时间安排,选择报考的科目,做好科目复习,一般建议学生按照辅导老师的指导报考,因为学生本人对科目是比较陌生的,辅导员会根据科目的难易程度,考试科目时间的时段分布,学分制等合理安排每次的报考,这个学生本人自己是比较难完成的。 报考咨询自考本科的报名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 4、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 学位证申请标准: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三门学位课程单科不低于65分,总分大于210分;本科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学位英语合格。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报名时间:全年可报,报名后会提供书本资料+网课学习App+网课助学加分+重点学习资料 报考咨询电话: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2023-07-28 11:04:391
2023年10月宁夏自考考试科目安排 具体几号考试?
2023年10月宁夏自考考试科目有12-16门左右,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就可以申请毕业。具体考试科目安排,宁夏自考生可以参考考试院发布的消息,建议考生优先选开考次数少的科目。2023年10月宁夏自考考试时间及科目汇总宁夏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时间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月28日(星期六)下午10月29日(星期日)上午10月29日(星期日)下午公共课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20 高等数学(一)02198 线性代数00015 英语(二)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23 高等数学(工本)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31 心理学00429 教育学(一)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4729 大学语文0219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12656 毛......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9 马.......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530302大数据与会计(专科)00067 财务管理学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41 基础会计学00144 企业管理概论00157 管理会计(一)00146 中国税制00156 成本会计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155 中级财务会计970201汉语言文学(专科)*00535 现代汉语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00506 写作(一)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00529 文学概论(一)00536 古代汉语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520201护理(专科)★02997 护理学基础02903 药理学(一)02113 医学心理学02899 生理学00488 健康教育学02996 护理伦理学02864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03001 外科护理学(一)02901 病理学03179 生物化学(三)02998 内科护理学(一)03002 妇产科护理学(一)03000 营养学101101护理学(专升本)★03202 内科护理学(二)03009 精神障碍护理学03201 护理学导论03007 急救护理学03203 外科护理学(二)03200 预防医学(二)00182 公共关系学03004 社区护理学(一)03006 护理管理学03008 护理学研究020101经济学(专升本)*00139 西方经济学00141 发展经济学00142 计量经济学120203K会计学(专升本)00058 市场营销学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60 审计学00158 资产评估00162 会计制度设计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59 高级财务会计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120206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06089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06091 薪酬管理05969 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11760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11759 工作分析与评价05963 绩效管理00937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06090 人员素质理论与方法06093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030101K法学(专升本)00249 国际私法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00258 保险法00226 知识产权法00230 合同法00262 法律文书写作00167 劳动法00233 税法00227 公司法05680 婚姻家庭法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169 房地产法120402行政管理(专升本)00318 公共政策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1848 公务员制度00034 社会学概论00320 领导科学00261 行政法学00316 西方政治制度00322 中国行政史00319 行政组织理论00321 中国文化概论040106学前教育(专升本)00401 学前比较教育00385 学前卫生学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03657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00398 学前教育原理12350 儿童发展理论00402 学前教育史00394 幼儿园课程050101汉语言文学(专升本)00540 外国文学史00819 训诂学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00037 美学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00541 语言学概论00321 中国文化概论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02324 离散数学02326 操作系统04737 C++程序设计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04747 Java语言设计(一)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02325 计算机系统结构02333 软件工程02331 数据结构120402行政管理(专升本)03342 电子政务案例分析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3335 公共管理学03336 电子政务理论与技术00067 财务管理学03339 信息化理论与实践03338 政府经济学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120202市场营销(专升本)*00185 商品流通概论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84 市场营销策划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00186 国际商务谈判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00055 企业会计学00183 消费经济学090502园林(专升本)*07894 园林植物遗传育种07422 园林美术02662 植物生理学07895 园林设计基础07902 园林景观设计07899 园林建筑设计07427 园林生态学07900 园林植物养护与管理07897 园林测量090501林学(专升本)*05042 自然资源学04215 观赏树木学04216 森林规划与设计100701药学(专升本)★05522 有机化学(五)03023 药物化学03034 药事管理学02173 无机化学(二)03049 数理统计03031 药物分析03050 药理学(三)02087 分子生物学080204机械电子工程(专升本)*02194 工程经济02240 机械工程控制基础02200 现代设计方法02202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120201K工商管理(专升本)*00067 财务管理学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2 组织行为学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81001土木工程(专升本)*02448 建筑结构试验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02404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040105艺术教育(专升本)*00730 中外音乐史00732 简明配器法00733 音乐分析与创作00735 音乐教育学090401动物医学(专升本)02678 农业推广学05945 禽生产学06698 牛生产学02794 动物遗传育种学050201英语(专升本)*00600 高级英语00837 旅游英语选读00838 语言与文化00604 英美文学选读00087 英语翻译00832 英语词汇学00603 英语写作040107小学教育(专升本)*00464 中外教育简史0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0467 课程与教学论03329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03330 小学数学教学研究06230 小学艺术教育06231 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00472 比较教育说明:带*号专业为宁夏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考本科、专科专业,不接受社会生报考。 带★的专业助学组织必须严格按照限定的报考条件招收新生。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https://www.87dh.com/xl/2023-07-28 11:04:531
自考法学需要准备什么?买哪些书?
你问的有点笼统,你是准备考法律专业呢,还是律师专业?法律专业的考试科目:序号 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使 用 教 材 备 注 教 材 名 称 版 次 编 者 出 版 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08年版 王顺生、李?捷 高等教育出版社 思想政治理论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008年版 卫兴华、赵家祥 北京大学出版社 3 00015 英语(二) 14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 99/98版 高 远 高等教育出版社 公共课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法律文书写作》 2006年版 宁致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5 00249 国际私法 4 《国际私法》 2005年版 李双元 北京大学出版社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国际经济法概论》 2005年版 陈 安 北京大学出版社 7 00230 合同法 4 《合同法》 2004年版 王利明、崔建远 北京大学出版社 8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06年版 金瑞林 北京大学出版社 9 00227 公司法 4 《公司法》 2008年版 顾功耘 北京大学出版社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知识产权法》 2003年版 吴汉东 北京大学出版社 11 00167 劳动法 4 《劳动法学》 2003年版 贾俊玲 北京大学出版社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婚姻家庭法(一)》 2004年版 杨大文、马忆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 1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外国法制史》 2000年版 由 嵘、胡大展 北京大学出版社 考生任选三门。免试英语(二)者另选四门加考课程,不低于14学分。 1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中国法律思想史》 2004年版 杨鹤皋 北京大学出版社 15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西方法律思想史》 2008年版 徐爱国 北京大学出版社 16 05678 金融法 4 《金融法》 2008年版 吴志攀、刘 燕 北京大学出版社 17 00233 税法 3 《税法》 2008年版 徐孟洲 北京大学出版社 18 00257 票据法 3 《票据法》 2007年版 付鼎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 00258 保险法 3 《保险法》 2000年版 覃有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公证与律师制度》 2006年版 陈光中、李春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1 00169 房地产法 3 《房地产法》 2006年版 程信和、刘国臻 北京大学出版社 22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 计律师专业考试科目: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1 022 毛泽东思想概论 22 033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3 301 英语(二) 144 728 中国法制史 55 216 劳动法 46 729 律师执业概论 57 730 国际贸易法 58 731 知识产权法 49 732 公司法 410 733 合同法 411 734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412 735 证据法学 613 736 市场竞争法概论 414 737 国际投资法 415 738 税法 316 739 保险法 317 740 金融法 418 741 房地产法 319 742 会计法与审计法 420 222 法理学 621 224 宪法学 422 225 民法学 623 226 刑法学 724 228 民事诉讼法学 425 毕业论文 说明:(1)16-19四门课程为不考英语者的必考课程;(2)20-24五门课程为加考课程。(3)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4)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和“民事诉论法学”五门课程你也可以到当地的自考办,你报名的时候会给你提供自考的相关资料的,什么都有。希望能帮助到你。2023-07-28 11:05:103
自考法律知识教材?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法律知识教材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哪位有法学自考的书籍?邓小平理论概论 教材:邓小平理论概论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时间:1999考试时间:2006.04.22 08:30考试时间:2006.10.28 14:00考试时间:2006.01.07 14:00考试时间:2006.07.08 08:303 必考 笔试 查看055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1999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考试时间:2006.04.23 14:00考试时间:2006.07.09 14:003 必考 笔试 查看055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教材: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考试时间:2006.04.22 14:00考试时间:2006.10.29 14:00考试时间:2006.01.08 14:00考试时间:2006.07.08 14:002 必考 笔试 查看0002 大学语文 教材:大学语文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1999考试时间:2006.04.23 08:30考试时间:2006.10.29 08:30考试时间:2006.01.08 08:30考试时间:2006.07.09 08:304 必考 笔试 查看0007 计算机应用基础 新启用教材,具体启用时间见出版时间注释教材:计算机应用基础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05考试时间:2006.04.22 14:00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4 必考 笔试 查看0363 英语 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考试时间:2006.04.23 08:30考试时间:2006.07.09 08:307 任选一门 笔试 查看0837 日语 考试时间:2006.07.02 08:307 笔试 查看0838 俄语 教材:大学俄语作者:丁树杞等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时间:1994考试时间:2006.01.15 14:007 笔试 查看0094 公司法 教材:公司法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4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4 必考 笔试 查看0117 国际贸易法 教材:国际贸易法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1998考试时间:2006.07.02 14:005 必考 笔试 查看0127 合同法 教材:合同法作者:王利明 崔建远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4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5 必考 笔试 查看0179 经济法概论 教材:经济法概论作者:杨紫煊 徐杰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06年10月以前)新启用教材,具体启用时间见出版时间注释教材:经济法概论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5(自06年10月起)考试时间:2006.10.29 14:00考试时间:2006.01.08 14:006 必考 笔试 查看0209 民法学 教材:民法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1考试时间:2006.10.28 08:30考试时间:2006.01.07 08:307 必考 笔试 查看0211 民事诉讼法学 教材:民事诉讼法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3考试时间:2006.10.29 08:30考试时间:2006.01.08 08:305 必考 笔试 查看0320 宪法学 新启用教材,具体启用时间见出版时间注释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5考试时间:2006.04.22 08:30考试时间:2006.07.08 08:304 必考 笔试 查看0333 刑法学 教材:刑法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考试时间:2006.04.22 14:00考试时间:2006.07.08 14:007 必考 笔试 查看0469 税法 考试时间:2006.04.23 14:003 必考 笔试 查看0557 法理学 教材:法理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考试时间:2006.04.23 14:00考试时间:2006.07.09 14:007 必考 笔试 查看自学自考法律专业,要买哪些书呢?你问的有点笼统,你是准备考法律专业呢,还是律师专业?法律专业的考试科目:序号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使用教材备注教材名称版次编者出版社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08年版王顺生、李?捷高等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08年版卫兴华、赵家祥北京大学出版社300015英语14《大学英语自学教程》99/98版高远高等教育出版社公共课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法律文书写作》2006年版宁致远北京大学出版社500249国际私法4《国际私法》2005年版李双元北京大学出版社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国际经济法概论》2005年版陈安北京大学出版社700230合同法4《合同法》2004年版王利明、崔建远北京大学出版社8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06年版金瑞林北京大学出版社900227公司法4《公司法》2008年版顾功耘北京大学出版社1000226知识产权法4《知识产权法》2003年版吴汉东北京大学出版社1100167劳动法4《劳动法学》2003年版贾俊玲北京大学出版社1205680婚姻家庭法3《婚姻家庭法(一)》2004年版杨大文、马忆南北京大学出版社1300263外国法制史4《外国法制史》2000年版由嵘、胡大展北京大学出版社考生任选三门。免试英语者另选四门加考课程,不低于14学分。14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中国法律思想史》2004年版杨鹤皋北京大学出版社15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2008年版徐爱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605678金融法4《金融法》2008年版吴志攀、刘燕北京大学出版社1700233税法3《税法》2008年版徐孟洲北京大学出版社1800257票据法3《票据法》2007年版付鼎生北京大学出版社1900258保险法3《保险法》2000年版覃有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公证与律师制度》2006年版陈光中、李春霖北京大学出版社2100169房地产法3《房地产法》2006年版程信和、刘国臻北京大学出版社司法考试的教材司法考试教材里面的内容法律知识全吗,是不是包含了法司法考试的教材是针对司法考试内容范围的.你如果想参加司法考试,只需学习考试大纲所涉及的范围即可.自考用人教版教材可以吗自考教材有什么?自考用人教版教材可以吗自考那要看你是要考成教呢?还是自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2023-07-28 11:05:171
工商企业管理成人大专课程
1. 大专工商管理专业课程, (1)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品德教育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基础课:数学、语文、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政治经济学、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伦、经济法概论、企业会计学、中国税制 (3)专业课: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我们学校还要分方向学习,一是生产管理方向,二是人力资源方向 这些都是工商管理要学的,选修的话,你就可以选其他专业的,比如物流,旅游等等,选修就看你自己除了工商管理,还想学其他什么了 2. 工商企业管理大专有什么课程 管理学原理,高等数学,大学英语,马克思主义原理概论(而后是毛邓三概论),计算机基础(而后有C语言和visualfox数据库),经济法,宏观/微观经济学,会计学,运筹学,统计学,市场营销,组织行为,国际金融,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另外还有一些选修课程,嗯,等等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灬 3. 成人教育专科工商企业管理要学那些课程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 3政治经济版学(财经类权) 4计算机应用基础 5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6高等数学(一) 7基础会计学 8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9企业会计学 10市场营销学 11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12企业管理概论 13生产与作业管理 14中国税制 15人力资源管理(一) 16国际企业管理 17大学语文 4. 大专工商管理专业主要有哪些课程 一、大专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管理学内、企业战略管容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运营管理、创业学、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 二、工商管理专业简述 1、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一种管理专业,一般指工商企业管理。(英文名称直译为Instry & Business Administration,通常称译为Business Administration)。 2、工商管理是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两个方面。 3、工商管理专业的应用性很强,它的目标是依据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等基本理论,通过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4、当前,社会上认为工商行政管理就是工商管理,其实这存在一些误区。工商管理与工商行政管理在专业培养目标、核心能力、专业课程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区别,所以,二者不能作为一门专业对待。 5. 成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都是考什么科目 “工商企复业管理专业”(本制科段)成人考试必考科目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线性代数(经管类)、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管理(一)、企业管理咨询、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论文 。 以及要加考的课程有:企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生产与作业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5)工商企业管理成人大专课程扩展阅读: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和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 成人高考工商管理都学什么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 1.课程分类 专科考试课程: (l)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品德教育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应用基础课:“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专)”。“英语(一)”。 (3)学科基础课:“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企业会计学”、“中国税制”。 (4)专业课:“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一)”、“国际企业管理”。 独立本科段考试课程: (1)政治理论课:“ *** 思想概论”。 (2)应用基础课:“英语(二)”【或“日语(二)”或“俄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 (3)学科基础课:“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金融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 (4)专业课:“企业经营战略”、“质量管理(一)”、“企业管理咨询”。 7. 工商企业管理要学哪些课程 应该算是热门专业, 专业介绍:工商管理学是研究赢利性组织经营活动规律以及企业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术的学科。 这个专业的范围比较广,所学课程也较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的很多课程,因此,工商管理是一门基础宽的学科,个人可以就此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专业方向。 比如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企业投资等。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 *** 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和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相近专业: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等(各高校依据不同需要有所不同) 工商管理在研究生阶段为工商管理硕士,英文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称MBA。 作为一种专业硕士学位,与一般硕士研究生有所不同。 首先是培养目标不同:MBA是培养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高层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而其他硕士研究生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和教学能力的高层次科研型和教学型人才; 其次是培养对象不同,MBA的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具有三年以上工作实践经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工商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而其他硕士研究生可以招收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收在职人员; 第三是培养方式不同,MBA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职业训练,特别强调在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案例分析、实战观摩、分析与决策技能训练等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使学生接受知识与技能、个性与心理、目标与愿望等方面的挑战,更具有职业竞争的实力,而其他研究生则侧重于理论学习、学术研究。 提升企业家素质修养,树立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实现自身价值。 8. 成人高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有哪些科目 工商企业管理成人高考高起专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文科)/(理科) 成人高考工商企业管理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企业生产管理。 成人高考工商企业管理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 成人高考同普通高考一样,都是选拔人才的国家考试,只是由于本身的学习特征需要,才在学习形式等环节上有所差别,进行了一定区分。 考生需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设立之初,是为解决在岗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问题,参加者多为成年人,是国家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 (8)工商企业管理成人大专课程扩展阅读: 工商企业管理自考专业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分类: 1、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 2、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须加考市场营销学、生产与作业管理等两门课程; 3、其他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须加考企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生产与作业管理等三门课程。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后具备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和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9. 大专的工商管理专业有哪些课程 1、工商企业管理课程 大学英语、经济学基础、大学计算机、管理学基础、会计学基础、统计学基础、生产与运作管理、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电子商务、经济法等。 2、工商企业管理主要课程 大学计算机、管理学基础、会计学基础、统计学基础、生产与运作管理。 3、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主干学科 管理学基础 (9)工商企业管理成人大专课程扩展阅读: 发展前景 工商管理涉猎知识面很广,囊括了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证券投资学、财务管理、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运筹学、市场营销等等。因此它的就业范围也是很广,可以从事会计、金融(银行和证券公司)、公司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按以往的毕业生去向,主要从事销售、会计、证券行业。 根据麦可思(MyCOS)研究院的2011年度最新权威数据显示,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从事的主要职业有:薄记员、会计和审计员,文职人员,行政秘书和行政助理,出纳员,人力资源助理等。 10.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要学哪些课程 工商企业管理复大专课制程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00067 财务管理学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0151 企业经营战略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00152 组织行为学 00054 管理学原理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11390 工商企业管理实习 5 06999 毕业论文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145 生产与作业管理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2023-07-28 11:05:261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如何备考?
自考的备考方法 1、制定明确可行的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去执行。注意制定的计划一定要有可行性,计划难度不要太高,因为完不成会容易产生“反正我也做不到,难就放着不做”的心理,打击自信心; 2、自考一次不要报太多学科,建议一次4门,备考时间充足,通过率自然会更高; 3、自制力要强,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起来就学一下是不行的。对于自制力差的考生,建议报班学习,因为报班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监督和指导,学习效率更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2023-07-28 11:05:451
经济法概论和国际经济法概论一样吗
不一样啊 经济法包括国际法 但国际法更具体啊2023-07-28 11:05:533
自考经济法概论好过吗?
教务老师,听见很多自考的同学在问自考经济法概论好过吗(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自考)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教务老师来告诉同学们这些问题的解答!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怎么过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单。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愿你早日顺利通过自考!自考经济法概论难不难的啊?怎么学啊?这种概论就像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之类的,完全是先人哲人定下来的,自考也是理论性的考试,所以看透课本就对了,再加上历年试题,就差不多了.自考经济法概论使用一考通好还是自考通好?自考高等数学呢?搜一下:自考经济法概论使用一考通好还是自考通好?自考高等数学呢?长线自考经济法学难吗?选考课程要自己选,但是你所选的总学分要在30学分以上。专业核心课程必须考,所能的都通过,你就可以申请毕业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2023-07-28 11:06:001
财大自考本科法学专业要考哪些科目?多少分及格
中南财大的自考本科的法学专业一共要考13科,主要分为三大块: 1.公共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英语(二)、应用写作学、法律基础 2.专业核心课:财务管理学、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劳动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证据法学 3.推荐选考课:西方政治制度企业经营战略管理学原理等等 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财大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标准: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需要大于等于13门(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学分70分,以及毕业论文合格(助学班网课加分,即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 自考本科的报名资料:财大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 4、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 报考流程:财大自考本科辅导员:闵老师 1.确定报考专业:考生在报名前,需要先想好自己想考什么专业、什么学校。一般以专业为主,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主考院校。 2.学生提供注册材料: 持身份证、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一两寸蓝底彩色照片各四张及同底电子照片, 办理入学注册(提供身份证原件读取,使用91Kbox录入蓝底登记照;全年可报名,参加4/10月考试,需在考前至少2个月前注册) 3.缴纳费用,领取教材,安排加入新生班级群 自学考试的费用有两期:每期3500+600元报考费,第二年补缴余下的3500+600。目前报名春季班有优惠活动可以减免500元的书本费。 4.生成自学考试专/本科准考证号,报考当次考试科目(填写本人信息注册湖北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portal-web/) 5.参加自学考试(携带考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文具(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 6.查询自学考试成绩 7.参加2-3次自学考试后可考虑上报本科毕业论文,自学考试本科符合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8.领取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学位证申请标准: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概论、保险法三门学位课程单科不低于65分,总分大于210分;本科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学位英语合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2023-07-28 11:06:141
自学考试法律本科有几门课程
应该基本就是这样了吧: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1 0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2 00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3 003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4 004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5 005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7 007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8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9 00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10 010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11 011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12 012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13 013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14 014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15 01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必考 笔试16 01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17 017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18 018 6999 毕业论文 / 必考 实际操作考核19 101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20 102 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21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22 104 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23 105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24 106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25 107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选考 笔试26 108 0帮考网 税法 3 选考 笔试27 109 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28 110 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29 111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30 112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31 113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32 11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33 115 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注:必考课程18门,共84学分;选考课程15门,共62学分(毕业门槛:1.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8学分。2.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9学分。)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名考试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名考试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分数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4.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分数成绩,可申请免考。2023-07-28 11:06:231
我想自学法律 我该学什么书看
我想自学法律 我该学什么书看 先买本旧书看看吧,自学法律科目有14门之多呢。 你随便买本自考教材的法律看看先,看后还有兴趣就买一本看一本好了。我推荐是先买法理或者是民法或者是刑法。看得进去,确实有兴趣的,再接着买来看。 绝对不推荐你先买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 另外,司法考试教材也不推荐,那个等你自学有一定基础后再看。附上国家自学考试课目你看看吧我的建议是先看法理学或者有的学校叫法学导论的书,然后看实体法,比如民法和刑法,然后看程式法,就是三大诉讼法,最后看国际法们。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课程共设15门(不考外语者须在选考课中选择四门课程加考),由全国考委统一命题,一年开考两次(4 月底和10月底)。每学期的课程安排详见当期的《考试报名通知》。课程设定如下: 序号 课 程 必考课 1 *** 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外语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国际私法 6 国际经济法概论 7 合同法 8 公司法 9 劳动法 10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11 智慧财产权法 12 婚姻家庭法 选修课(任选三科) 1 外国法制史 2 中国法律思想史 3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金融法 5 税法 6 票据法 7 保险法 8 公证与律师制度 9 房地产法 加考课(非法学类大专以上考生加考课程) 1、法理学 2、宪法学 3、民法 4、民事诉讼法 5、刑法 想自学法律 应该先看什么书 个人认为,首先,刚开始应多看一些法律基础理论方面的书籍(如《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等),这是对法律这个专业有个基本的了解,由于法律专业的分类较多,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等,其次,你可以选择一门或者两门自已感兴趣或者很实用的部门法进行学习,如民法在实际生活中较为重要和民生息息相关,于是你就可以看一些民事法律方面的理论书籍,并结实际案例和法条试着进行分析。最后,我要说的是,法律是一门学科任何人都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掌握,需要循序渐进、由浅及深地学习。 学习法律要看那些书籍 你好! 1、基础理论,比如《法理》; 2、专门法,比如《经济法》《民法》等; 3、程式法,比如《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4、国际法,比如《国际法》。 想自学法律,入门应该读什么书? 看你对哪方面比较感兴趣 要看你想达到什么程度,处于什么目的。 比如是经济金融等相关行业或是 *** 机构的工作者,那么就是掌握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最好的途径就是有针对性地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实务类的内容。比如你是证券公司的,那就学下证券法、经济法、公司法等。 如果你是对法律整个学科感兴趣,那就要从基础做起,先学法理、宪法这样的法律基础学科,对法律专业的相关名词有一定掌握的情况下再按自己的兴趣发展/ 如果你是为了自考得到法律相关文凭或者是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那么你的学习已开始就可以放在上述考试的指定教材上,以应试为目的。 要更具体的回答您要先说清楚:) 大学法律本科的课程:1民法 2民事诉讼法 3刑法 4刑事诉讼法 5行政法及诉讼法 6宪法 7法理 8国际法 9国际经济法 10国际贸易法 11国际私法 12中国法制史 13外国法制史 14婚姻家庭法 15经济法 16法律语言学 17智慧财产权法 18劳动法 19公司法 20公正与律师制度 21保险法 22房地产法 23犯罪心理学 2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5合同法 26法律文书写作 还有几科公共课 如果是业余爱好,建议学民法 、民事诉讼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及诉讼法 、宪法 、法理 、国际法 先买本旧书看看吧,自学法律科目有14门之多呢。 你随便买本自考教材的法律看看先,看后还有兴趣就买一本看一本好了。我推荐是先买法理或者是民法或者是刑法。看得进去,确实有兴趣的,再接着买来看。 绝对不推荐你先买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 另外,司法考试教材也不推荐,那个等你自学有一定基础后再看。附上国家自学考试课目你看看吧 我的建议是先看法理学或者有的学校叫法学导论的书,然后看实体法,比如民法和刑法,然后看程式法,就是三大诉讼法,最后看国际法们。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课程共设15门(不考外语者须在选考课中选择四门课程加考),由全国考委统一命题,一年开考两次(4 月底和10月底)。每学期的课程安排详见当期的《考试报名通知》。课程设定如下: 序号 课 程 必考课 1 *** 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外语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国际私法 6 国际经济法概论 7 合同法 8 公司法 9 劳动法 10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11 智慧财产权法 12 婚姻家庭法 选修课(任选三科) 1 外国法制史 2 中国法律思想史 3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金融法 5 税法 6 票据法 7 保险法 8 公证与律师制度 9 房地产法 加考课(非法学类大专以上考生加考课程) 1、法理学 2、宪法学 3、民法 4、民事诉讼法 5、刑法 想学法律?不管学什么都要从基础做起嘛!所以,去看法理学,法理一定要学好,没有基础上层不会建好的。一些法律术语要知道怎么样去理解,怎么去解释,要让别人能听懂你所说的。法学有很多门呢,自己要学的话要能够坚持 参考资料:zhidao.baidu/question/2532835... 自学法律看什么书 先买本旧书看看吧,自学法律科目有14门之多呢。 你随便买本自考教材的法律看看先,看后还有兴趣就买一本看一本好了。我推荐是先买法理或者是民法或者是刑法。看得进去,确实有兴趣的,再接着买来看。 绝对不推荐你先买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 另外,司法考试教材也不推荐,那个等你自学有一定基础后再看。附上国家自学考试课目你看看吧 我的建议是先看法理学或者有的学校叫法学导论的书,然后看实体法,比如民法和刑法,然后看程式法,就是三大诉讼法,最后看国际法们。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要求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的水平相一致。课程共设15门(不考外语者须在选考课中选择四门课程加考),由全国考委统一命题,一年开考两次(4 月底和10月底)。每学期的课程安排详见当期的《考试报名通知》。课程设定如下: 序号 课 程 必考课 1 *** 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外语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国际私法 6 国际经济法概论 7 合同法 8 公司法 9 劳动法 10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11 智慧财产权法 12 婚姻家庭法 选修课(任选三科) 1 外国法制史 2 中国法律思想史 3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金融法 5 税法 6 票据法 7 保险法 8 公证与律师制度 9 房地产法 加考课(非法学类大专以上考生加考课程) 1、法理学 2、宪法学 3、民法 4、民事诉讼法 5、刑法 准备自学法律,该看那些书 1.柏拉图著:《法律篇》 鸡 2.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 3.梅因着:《古代法》 4.格罗索著:《罗马法史》 5.彭梵得着:《罗马法教科书》 6.达维德著:《当代主要法律体系》 学法律的人,入门要看什么书籍? 自学法律,需要下一番功夫!首先要买齐法律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教材。《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智慧财产权法》。这些都是每个学校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其次你要结合法律丹文来看,包括各种司法解释。重点法条及司法解释一定要记住。(诉讼法里面的法律条文一般比较多而混,你一定要耐下心,反复看)而《法理学》《民法》刑法总论里面的理论知识比较多,一定要理解掌握。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书质量还是不错的 老师,自学法律应该看什么书 这个要看你学习的目的,如果你是打算从事法律行业的话,当然是系统的学习看一些司法考试的用书,但现在非法律本科以上不能考取法律执业资格证了。如果是生活自用的话,我建议看一些综合性的针对实际问题的全书。 我想自学法律,该看什么书 当律师,就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首先,此考试非常难,非法学专业要想通过更难,至于要认真准备半年以上的时间,还不一定过哦; 其次,没有法律基础,学法律是很辛苦的,有的东西可能看不懂;你可以先从法理学看起,熟悉一下法律的原理、来源、历史以及法律中一些专业术语的意思与表达,看完法理学后,可以再看民法学、刑法学、诉讼绩学、行政法学、商经法学、三国法学、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以及法制史,这些都是要考的,范围很广,要记的东西特别多,最好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不知道你有多大的恒心,如果想了解更多,欢迎追问或私信!! 还漏了点,你是专科生?如果是那就符合报考的条件,司法考试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才可以报名!! 自学法律新手应该看些什么书 先从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基本法律读本开始学习。这些法律知识应用广泛,对于初学者容易记忆和理解,然后才能逐步提高初学者学习法律的兴趣。 法律是一门很吸引人的学科,只是,有很多记忆的东西,会让人记得很烦躁。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适当参加社会实践,比如观看法院开庭,多看法制频道讲解案例,到律师所参观实习等。只有对法律入门了,有兴趣了,再去看法学理论、宪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婚姻家庭法、智慧财产权法、犯罪心理学等。2023-07-28 11:06:321
山东法律专业本科自考课程
考试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4门,总学分不得少于63学分。 必设课程及学分要求:公共政治课(4)、外语(14)、法律文书写作(3)、国际私法(4)、国际经济法概论(6)、合同法(4)、公司法(4)、劳动法(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知识产权法(4)、婚姻家庭法(3)。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外国法制史(4)、中国法律思想史(4)、西方法律思想史(4)、金融法(4)、税法(3)、票据法(3)、保险法(3)、公证与律师制度(3)、房地产法(3)。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说明: 1、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5); 2、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法理学(7)、宪法学(4)、刑法学(7)、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 3、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3门(或3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4学分。2023-07-28 11:06:422
法律考试有哪些?
问题一:与法律专业有关的考试都有哪些 你好,法律工作者证是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法律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和法律相关的还有“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这个资格考试需要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每年的10月份考试,2013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时间是2013年10月19日和20日。 其他的法律相关的考试就没有了,其实关键的就是过了司考就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你满意,也希望采纳为满意答案。问题二:与法律相关的资格证书有哪些?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的全国性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可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才可以被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考试包括四个科目:《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报名一般在每年5、6月份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这个好像有工作年限限制5年还是几年) 3、律师执业资格证(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实习完毕,向司法部申请) 除了法律职业资格证(通过司法考试获得)外就这三种。还是司考为重啊!问题三:除了司法考试还有哪些和法律有关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有经济法科目,税务师考试中有涉水相关法律。 问题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包括哪些内容 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 问题五:法律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 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英语(二) 必考科目有:法律文书写作、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合同法; 劳动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产权法; 婚姻家庭法(一)。 选考的有(选三):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一)、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 从普遍的角度讲,相对较难的科目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没有英语基础或基础差的,可能感觉英语比较难。 但目前已经有地方规定在学分不能减少的情况下,英语可以由选考科代替。 选考科目相对较难的有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问题六:自考法律,考试科目有哪些 大专还本,哪个省的了 ‘ : : 一、自考简介和如何报考简介(供参考资料):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选专业考的出即可,每个专业有对应主考院校,主考院校只是挂名,不负责培训,自考学历全国统一版本和任何学习形方式专业开考方式没有关系。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行选考)修够学分即毕业。 2、全靠自己:那么可当地自考办【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先查看】报名流程(注意部分特殊或委托类专业必须报班):自考报名选考科目――预订或买教材(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按期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专科、本科学历。这样学习形式的自考的费用相对低廉的,报考自考每科几十元左右,加上教材费用。 3、如果你想找助学单位报班辅助:自己找有开设有你要考专业信得过的助学单位【如继续教育学院,民办学院,教育机构......】啥时间上课、不上课、地点、培训方式他们各自定,只要考的出,按照发改委等规定全部学费6千左右或有的心黑的助学单位是自己定价。 4、主考院校及专业信息每次报考时间报考科目书籍版本等到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查询为准。 二、自考如何识别助学单位报班建议(供参考资料): 5、郑重提醒大家找助学单位辅助报班需慎重(找诚信,有多年操作实力和经验,注册助学单位):最好实地考察(或试听)和选。择分多期付。款。必要时签订正式协议。 查看单位营业证件和法人身份证件等是否齐全可查,办公地址租凭协议有吗,办公几年了物业打听下,以上证件考生有权要求复印拍照留底,, 费用打入单位法人或单位账号。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等。。。。【备注:协议上不能有保过或包过或直接办理直接买等违法字样就算有也不受法律保护更无法 *** 倘若考生非要 *** 考生自身也违法弄得不好考生自己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也将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做这行多年深知所谓外面的包过、保过、直接办理直接买等违法要么是纯粹骗人的,要么也就是我们单位助学班这样集体报名考场比较轻松、用保过,包过等词语来吸引考生为的是挣取不知道内幕学生更多钞票而已】 6、自考总成绩以毕业学生准考号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一查总成绩(注意是总成绩不是单科成绩,单科成绩考得好没用,有的助学单位只能给你弄几门好通过的,这里大家要特别注意了)啥都知道,通过率如何,每次考试时间,考几次,多少分,专业所有科目到底用多少时间通过。 到时要打印成绩才可以申请毕业,没有成绩啥都没有,有成绩才能去自考办申请毕业了,等。。。。。 7、【自考光嘴说能毕业没用或通过率多高,那都说不定为了招生在吹牛忽悠你呢,所以要看实际东西。】比如:我说我这能1年毕业有操作实力的话肯定能拿出成百的考生1年毕业生样本、准考号,凭准考号查总成绩,就可以查到考试时间,到底多少时间通过,是我的学生那么他们身份件扫描件,蓝底照片,报名登记表,他们联系方式,毕业证等肯定全部都有等等、、、来办公室都可以给你提供核实。等。。。。不然广告做的再好,说的再好,门面装修再好办公室再高级都有可能是虚假的。。。。 【备注:1、若还有疑问等看此网页右上角给我百度账号发私信询问我会尽快抽时间为你解答;不要在此追问有时候看不到。或者看我账号名前4个字百度搜一下上我们官网免费咨询有关在线老师,真诚的希望能帮到你】...>>问题七:司考要考哪些法? 试卷科目 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考试时间:8:30-11:30 。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时间:14:00-17:00 。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考试时间: 8:30-11:00 。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考试时间:14:00-17:00 。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其中每卷有单选题50道,每题1分,多选题40道,每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10道,每题2分,共计150分;试卷四为主观题,包括1道简答题,5-6道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 考试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参考资料: baike.baidu/view/25584?fr=ala0#2问题八:国家法定考试有哪些 法定考试,太多了,司法考试,高考,会计等专业资格考试,多了去了,简直不能一一列举。 问题九:法学专业可以考什么证书有用 首先,为你选择法律专业感到同情,因为本人亦是法学专业出生。 说是同情,因为法律专业是目前最不好就业的专业之一。如果你还没有毕业,我建议你在学校好好学校法律,能考过司法考试,才能真正进入这个行业。 其次,注册会计师,难度与司法考试相当。如果考注会,不如考司法考试。 不管你考上注会没有,会计也是难就业的。因为这个行业也是要求工作经验的。要不然,公司将你招聘去了,让你做个帐都做不好,你怎么办? 第三、做法律顾问,不要求英语证书,但很多外企要求,特别是美资企业,要求口语要好,能对话。 最好,我建议你还是考过了司法考试做律师吧。这个行业未来的前景看好。 举例:在深圳,一个普通的离供案件收费标准是8000元,而这个小小的离婚案件,只需要立个案,开个庭,前后花时加起来,不过半天时间。 而做任何一个公司的普通职员,月工资都是难以达这个数。问题十:法律本科自考科目有哪些? 应该基本就是这样了吧: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 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2 002 0004 *** 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3 003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4 004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7 007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8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9 00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10 010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1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12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4 014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必考 笔试 16 01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7 017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18 018 6999 毕业论文 / 必考 实践考核 19 101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20 102 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21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22 104 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23 105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24 106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25 107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选考 笔试 26 108 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27 109 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28 110 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29 111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30 112 0169 房地产法 伐旦崔秆诏飞措......>>2023-07-28 11:06:511
怎样学好国际经济法啊?好难啊?
单纯从国际经济法的概论可以看出,这门课程相当复杂,主要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转让、国家反托拉斯法、国际货物运输以及保险、国际投资、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支付。很多内容需要专门的知识,比如国际货物买卖以及运输保险等,需要国际贸易的相关知识,国际支付又需要银行业务相关知识,所以学习起来跟其他法律的共同之处相对较少,感觉难以下手。以下几点建议:1,如果能把这些国字头的法律去掉国字,就可能简单不少,打个比方吧,把国际货物买卖法转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然后从中找相同的地方,这样可能轻松很多。2,繁中取简。先学习相对简单的东西,比如国际商事仲裁,国际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需要相关其他知识的放后面逐一攻克。3,可以选择重点复习。比如国际支付重点在信用证、跟单托收。国际货物运输重点在海商法以及海牙规则。国际货物保险重点在我国的海上货物保险险别,以及英国的海上货物保险法。国际贸易法重点在CISG公约。2023-07-28 11:07:012
法律事务本科主干课程
⑴ 法律的主修课程有哪些 主要课程有: 1、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是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知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宪法学》。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属于法学的分支学科。 4、《刑法学》。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 5、《逻辑学》。研究思维规律的学问。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1)法律事务本科主干课程扩展阅读: 课程介绍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大学语文》、《基础英语》、《计算机基础》、《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 *** 理论》、《婚姻法》、《国际法》、《法学基础》、《行政法》、《逻辑学》、《律师实务》 《会计学基础》、《审计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思想概论》、《外国语》、《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法律文书写作、(《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任选三门)、毕业论文。 ⑵ 法律事务专业的主要课程有哪些 思想修养、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中国论文建设、哲学、体育、英语、法学理论基础、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司法鉴定、刑事诉讼法、民法学、婚姻法、经济法、涉外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⑶ 有什么专科学校有法律事务的专业 专科大学中开设法复学类制专业的学校比较少,河南检察官职业学院,在专科学校,挺不错的。 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相关的专业主要课程: 法学导论、国际经济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海关法学、比较海关法、海关缉私、案例海关法教程、海关法律英语、海关监管、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协调制度与归类、关税制度、海关管理信息处理系统、海关稽查、世界海关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 ⑷ 法律事务专业主要是学什么的 学法学,十几门法学主干课,再加司法机关或律师所实习; 首先要通过国家统一司版法考试取得权执业资格;就业么,理论上可以当法官检察官,律师,已经公证员,但实际上,法检要考公务员,笔试阶段僧多粥少上百个人抢一个职位,然后面试后还要面对暗箱操作与关系户的各种暗算(但运气好的话没有关系户对该职位有兴趣的话,面试就能公正些,但这几率很小);做律师么,看起来很美,其实很苦,做了就知道,一切靠自己,基本工资都没有,接不到案子就没饭吃,但小律师很难接到案子,一开始都是给老律所作助理打下手,坚持下去也还行;公证员么,事业单位,相当的黑,没背景没关系就别想了。 ⑸ 物流管理专业主要学些什么 物流管理专业是一门较为热门的大学专业之一,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不断发展,也催生了许多就业发展机会,物流管理专业的人才已经成为了各大中小型企业不可或缺的人才,下面小匠老师就跟各位考生和家长来介绍一下物流管理专业主要学习的内容,以及就读物流管理专业的就业发展方向。 物流管理专业培养出了人才,可以选择进入物流企业或者是港口、配送中心,也可以选择进入相关的事业单位,从事于有关产品采购、仓储管理、运输管理、配送或者是有关于物流服务咨询与政策制定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因此可见学习物流管理专业毕业之后的就业发展选择还是很多样化的,就业面也较广,毕业生也较容易找到跟专业对口的岗位工作。 那么你们认为物流管理专业这门大学专业怎么样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发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我是教育小匠,用心解答有趣、有料的问题,如果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点击关注! ⑹ 法学专业的主修课程有哪些 主干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逻辑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专法总论、属民法分论、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英语、公文写作与处理。 法学专业,曾一度被人们公认为是捧着“铁饭碗”的好专业,但是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存在于一般本科生就业的情况中,而且一些知名的法学院校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武汉大学爆出300名硕士生就业难的问题。 (6)法律事务本科主干课程扩展阅读 法学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⑺ 西南大学远程网络教育法律事务专业主干课程有哪些学习年限 法律事务主干课抄程:现代远程学习概论(0),大学英语(3),人际沟通与交往艺术(3),人力资源管理(3),社会学(3),税法(5),法理学(4),婚姻与继承法(3),劳动合同法最新理论与实务(4),律师法与律师实务(4),民法(5),民事诉讼法(5),司法文书(3),宪法(3),刑法(5),刑事诉讼法(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4),WTO法律制度(3),中国法制史(3),保险学概论X(4),基础会计X(4),建设法律制度X(5),金融学X(5),经济法概论X(5)。 学习年限:2.5年—8年(即最快2.5年拿证,最多保留8年学籍) ⑻ 金融专业都学什么 金融专业本科的学习课程如下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学分4,考试类型,必考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学分5,考试类型,必考 3、线性代数(经管类),学分4 ,考试类型,必考 4、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学分3,考试类型,必考 5、银行会计学,学分5,考试类型,必考 6、保险学原理,学分5,考试类型,必考 7、对外经济管理概论,学分5,考试类型,必考 8、金融市场学,学分5,考试类型,必考 9、管理学原理,学分6,考试类型,必考 10、市场营销学,学分5,考试类型,必考 11、国际金融学,学分6,考试类型,必考 12、财务管理学,学分6,考试类型,必考 13、英语(二),学分14,考试类型,选考 14、法学概论,学分6,考试类型,选考 15、电子商务概论,学分4,考试类型,选考 16、金融法,学分4,考试类型,选考 17、财政学,学分6,考试类型,选考 18、货币银行学,学分4,考试类型,加考 19、银行信贷管理学,学分6,考试类型,加考 20、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学分6,考试类型,加考 21、基础会计学,学分5,考试类型,加考 22、国际经济法概论,学分6,考试类型,加考 (8)法律事务本科主干课程扩展阅读 金融专业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具体研究个人、机构、 *** 如何获取、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专业,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 中国所说的金融学是指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指的是货币银行学(money and banking)。它在计划经济时期就有,是当时的金融学的主要内容。比如人民银行说他们是搞金融的,意思是搞货币银行;第二部分指的是国际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研究的是国际收支、汇率等问题。这两部分合起来是国内所指的金融。 中国金融专业本科课程设置似乎更偏向于经济而不是正统的金融学,它的核心学科是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而它们都是属于经济学大类的,货币银行学属于货币经济学而国际金融属于国际经济学。因此中国金融本科教育是一种经济与金融的交叉学科。 参考资料 网络-金融专业 ⑼ 法学的主干课程 毕业论文(设计)、大学英语(统考)、 *** 理论与 *** 、法律逻辑学、法律文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家司法考试指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统考)、科技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立法学、民法学、侵权行为法、商法学、税法学、司法实务、物权法、现代远程学习概论、学位英语、英语2(新录)、英语3(新录)、英语4(新录)、证据法学、证券法、政治经济学 、中外司法制度比较等。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在中国,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 *** 领导下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安机关不同于普通的行政机关,它是掌管社会治安,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的专门机关。国家赋予公安机关以不同于普通行政机关的各种强制手段,以完成公安机关所担负的治安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使公安机关成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活动的坚强后盾。中国的公安机关不单纯属于行政机关,而是兼有刑事执法职能的司法机关。根据中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和执行刑罚的职能,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共同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 针对中国公安系统现状,今后很长一个时期,中国公安队伍建设将继续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以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四统一五规范”为基本内容,以建立完善条例条令为主体的制度体系为重点,实现公安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和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真正担负起巩固中国 *** 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机关,泛指国家党政机关或团体为实现其职能而设立的、负责指挥和控制行政活动的机构,包括 *** 办公机关、财政系统、金融系统、政法系统、科学卫生文化系统。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从事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确定的范围,我国公务员除包括国家各级 *** 行政工作人员外,还包括下列人员:一是法官、检察官;二是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 *** 机关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鉴于其性质虽不同于国家工作人员,但管理上历来属于干部范畴,故仍按现行做法,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随着中国公务员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工作条件、待遇和职业发展前景相比改革开放初期有较大改善,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已经成为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就业首选。而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对法学专业人才需求数量最多、比例最大,一定程度上也吸引了法律专业的优秀学生的广泛参与。以2008年度中央 *** 机关及直属机构招考职位来看,法学类专业成为当年招考职位数量和招考人数最多的热门专业。根据人事部公布的《2008年职位信息》统计,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当年提供法学(法律)类专业人才选择报考的职位多达1134个,共向社会招录法学(法律)类专业人才2578人。招考法学专业人才的行业领域也十分广泛,包括了诸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往年公务员考试热门职位。其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招考法学类专业人士的所占比重最大,共有683个职位可供法学专业人士选择,其中税务和海关系统招考的职位最多。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活动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工商管理、税务、海关等 *** 部门的调控和监管作用日趋明显和重要。海关、工商管理、税务等 *** 行政执法、经济监管部门,以及金融、证券、保险等行业近年来吸纳了较大数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并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持续下去。 律师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其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代表委托人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诉讼;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和指导,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着手法律行动,为委托人的利益辩护。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当前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面临着大量的法律事务,特别是在金融证券、高新技术、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领域,迫切需要优秀律师的介入。但目前,中国律师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复合型人才比较短缺,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 今后很长一个时期以下领域将会对律师有较大需求: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所谓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 *** 职能部门或行使 *** 职能的部门,或经招聘到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公务人员。与公职律师不同,公司律师则是在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为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或法律服务专门人员。虽然接受委托担任 *** 法律顾问是社会执业律师的一项重要职能,但是由于 *** 管理职能的特殊性、复杂性,加之社会执业律师自身工作的多样性,决定了社会执业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既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满足社会对法律服务多层次、多领域的需求。建立公职、公司律师制度,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军队律师等队伍相互并存、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也就成为中国未来律师业的发展趋势。涉外和金融投资领域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中国主要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主要城市对外联系和交流日益密切,很多领域都对律师有较大的需求。如航运、海商、金融、证券、期货、展览业和投资业等,发展空间相当大。对于国企改革、劳动争议及就业问题、外来人口问题和房地产等领域,律师同样大有用武之地。由于语言问题,我国的相当部分律师不能用英语直接与外商交流、谈判,更不用说用英语直接上仲裁庭,参与国际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法律英语的运用和掌握,成为我国律师业提高服务水平的“瓶颈”。民事诉讼领域为很多传统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空间也很宽广,如离婚诉讼、债权债务等。随着社会风气和观念的变化,离婚率上升了,离婚诉讼案子也越来越多。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也在增多。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普通人“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的现状必将发生转变,专注于民事诉讼领域的律师数量将有较大提高。部分新兴领域现在有很多领域都需要律师的介入,比如商标代理和税务服务领域,目前属于“空白点”,不属于律师的业务范围。国外有专门的税务律师,国内则发展迟缓。商标代理的业务量是相当大的,但目前律师也还不能介入。入世后,许多行业对律师的需求不仅仅是诉讼方面的,更多的是非诉讼方面的专业人才,如反倾销、反垄断、投资、融资、招商引资、商贸风险等专业领域的人才奇缺。 公证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实施,确定我国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机构正在逐步与国家机关彻底脱钩。 近年来,随着中国公证事业步入快速发展轨道,目前全国年办证量已连续7年超过1000万件,比1980年增长了110多倍。公证事项种类已达200多种,涉外公证每年办理300多万件,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各种民事公证、经济领域内各项行为及文书公证、涉外公证等公证服务,正逐步深入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到2005年,中国公证机构和公证队伍初具规模,全国已设立公证机构3162个,比1980年增长了5倍;有公证从业人员2万多人,比1980年增长15倍。公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也取得明显进展,公证员的学历层次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目前大专以上学历占公证员总数的94%,已经实行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选拔公证员的制度,具有公证特点的执业准入、培训、考核和奖惩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科学合理、灵活有效的用人机制和评价体系,以执业公证员为主干、公证员助理和辅助人员为补充的公证职业群体正走向成熟。 中国公证服务业将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公证工作的组织体系;依法律履行公证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保障。具体来讲,“十一五”期间,我国公证工作将围绕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服务、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施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等方面提供服务,围绕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提供服务。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由于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传统就业领域接收能力的限制,越来越多的法学大学生将到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担任法律顾问作为自己就业求职的另一重要选择。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迅速开展起来的。1997年3月,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决定推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1997年5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全国企业法律工作进行了必要的规范。目前,全国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已达10万多人,通过1998年、2000年、2002年三次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有3万多人。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方面,一些企业设立专门的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名称大致相同,有的称作法律事务部(或者是法律顾问室),有的称作法务部(或法务室)等。有的是企业的一级部门,有的是二级部门。也有企业仅仅设立专职的企业法律事务人员,分别有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专员、法务专员、法律主管、法律秘书等不同名称。 在不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地位各不相同。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或人员,在有的企业深受领导重视,成为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谋。同样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专员等,在职业要求上,有的要求是专职律师,有的是 *** 律师,或者是法学专业人员。在待遇方面,有的享有副总级待遇,有的享有部门经理级待遇,有的享有主管级待遇,也有的只享有业务员待遇,薪酬自然也就差异很大。 为逐步适应国际竞争要求,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于2002年开始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和推广工作。试点企业多数为大型或特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业涉及军工、民航、石油石化、电子、电信、建筑、冶金、能源、金融、商贸等领域,得到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租赁业和典当业。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 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实现支付体系现代化,货币发行管理和反假货币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贷征信体系逐步健全,反洗钱体系初步建立,反洗钱工作机制和制度逐步完善。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的作用。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金融业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成长。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业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近年来,法学专业毕业生大量涌入市场,不仅在传统的司法领域,在金融领域,尤其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较高,适应能力很强,很快成为一些金融单位的业务骨干,少数优秀学生甚至还走上了单位的领导岗位。从商业银行总行的情况看,今后一个时期商业银行内部以下部门对于法学专业人才仍保持较为旺盛的需求,即:法律事务部,合规部,清收处置部门(授信执行部门),信贷管理部,国际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室等。对于有志于从事金融法律事务的优秀法学专业学生来讲,到金融系统工作同样也是可以有所作为、大展宏图的。 凡从事报纸、杂志等采访、编辑、发行,以及专门从事新闻资料供应的综合事业性单位,均可称为新闻业。也可以说,新闻业是指凡是以服务公益为其主要目的,通过报纸、新闻性杂志、广播、电视、新闻影片等媒体向大众提供资讯消息的综合事业性单位。 近年来,卓越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以法律职业素质教育培养为目标。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使得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生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就业领域,在新闻传播领域、出版业,法学专业毕业生主要可以从事编辑、记者、节目策划、发行等重要工作。 ⑽ 文科生可以报哪些专业 文科生可以报考的大学有很多,经管类比较好的文科大学有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外语类比较好的文科大学有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师范类比较好的文科大学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 经管类大学 985: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等。 211: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 非211:东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 外语类大学 985: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 211: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非21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等。 政法类大学 985: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 211: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非211: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 师范类大学 985: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211: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传播学类大学 985: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 211:中国传媒大学、暨南大学等。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2023-07-28 11:07:221
大专学历需要必考的科目有哪些?
z专科 公共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 必考科目: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法律文书写作选考:中国法律思想史(选考)、西方法律思想史(选考)、房地产法(选考)、税法(选考)、票据法(选考)、保险法(选考)、外国法制史(选考)、公证与律师制度(选考)、金融法(选考) 本科: 应该基本就是这样了吧: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 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2 00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3 003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4 004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7 007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8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9 00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10 010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11 011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12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4 014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必考 笔试 16 01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7 017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18 018 6999 毕业论文 / 必考 实践考核 19 101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20 102 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21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22 104 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23 105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24 106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25 107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选考 笔试 26 108 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27 109 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28 110 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29 111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30 112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31 113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32 11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33 115 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2023-07-28 11:07:335
帮帮忙~国际经济法 案例分析!拜托各位啊
S公司的请求不合法,应由S公司自行承担因末能及时补进货物而产生的额外损失。2023-07-28 11:07:523
我是辽宁自考法律本科考生,今年四月报名了最后剩的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税法、保险法
自考现在已经没有大自考和小自考之分了,4月和10月事全国统一的考试,1月和7月是各地考办根据自己情况安排的考试,嗾使自考毕业证,你在外省考完这两科在办转考手续什么的也挺麻烦的,建议楼主考虑清楚。 更多的自考知识和历年试题可以留心我用户名2023-07-28 11:08:023
自考法律本科考哪些科目?
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有18门必考科目,15门选考科目,具体如下 1.必考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毕业论文。 2.选考科目: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课程设置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5学分;101至115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有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有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2023-07-28 11:08:091
本科法学专业代码b0301?
一 自考吉林大学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考试一共多少科 毕业课程:13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学分 课程类型 课程性质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必考课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必考课 3 05553 民法总论6 必考课 4 06455 社会保障法5 必考课 5 06617 专利法5 必考课 6 06620 反不正当竞争法3 必考课 7 06916 综合技能考核5 必考课 8 06999 毕业论文0 必 9 07944 经济法学原理7 必考课 10 07945 企业与公司法学7 必考课 11 07946 税法原理7 必考课 12 07947 金融法概论6 必考课 13 07948 环境法学7 必考课 14 00015 英语(二)14 选考一组 15 00016 日语(二)14 选考一组 16 00017 俄语(二)14 选考一组 17 05554 商法总论4 选考二组 18 06907 行政法学总论7 选考二组 19 06917 仲裁法4 选考二组 备注: 14、15、16三门外语选考一门;如果14、15、16都不考,那就用17、18、19三门替代外语 二 自考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 自考专业代码B030117 教育部学科代码:030117经济法学 学科代码的组成是一级学科法学03、二级学科0301、第三级030117差异在这里。自考不可能像统招一样开办那么多三级学科专业去让人考,选择了报考人数最多的经济法,但是光说经济法又无法满足其他法学专业的需要,索性就叫法律030117(咬文嚼字那你自己去纠结)。所以说自考中B030117实质上教育部学科代码是030117的第三级经济法学。 至于公务员报考中使用的是教育部标准的学科代码表,自考法律他适用的就是经济法学,其实公务员考试只要一级学科内都可以,谁规定三级学科代码一致那就是黑箱操作指定为某人设计的岗位。 三 自考)法学类0301包括哪些专业啊 专科:C030111 律师 A030104 经济法学 C030112 法律 A030103 监所管理 本科:C030108 律师 C030106 法律 B030105 国际经济法 希望自考顺利!!!!!! 四 陕西省哪个院校开设有法学系成人自考专科或者本科是成人自考,没有学历限制的,是个人都能报的有没有 你好 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30117 主考学校:西北政法大学 个人都能报的普通自考 陕西自考 报名 上半年:3月5日至14日 下半年:9月5日至14日 报名方法 1、 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自学考试”栏目,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入口”或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入口”,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和网上报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报考和缴费。 2、首次报考的考生应于当次考试报名开始后5日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办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考。《准考证》由各市(区)考办制发,考生要在市(区)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 3、考生于当次考试开考前10日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五 法律自考独立本科 B030117 法律(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B030117 专业名称:法律(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 全省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3708 *** 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3 5677 法理学 7 必考 笔试 004 5679 宪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5 0223 中国法制史 5 必考 笔试 006 0245 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7 0242 民法学 7 必考 笔试 008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必考 笔试 00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261 行政法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244 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2 0247 国际法 6 必考 笔试 013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4 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1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7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8 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227 公司法 4 选考 笔试 103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167 劳动法 4 选考 笔试 105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6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选考 笔试 107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选考 笔试 108 0233 税法 3 选考 笔试 109 0257 票据法 3 选考 笔试 110 0258 保险法 3 选考 笔试 111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12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13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考 笔试 115 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考 笔试 毕业要求: 1. 非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9门课程且不低于98学分。 2.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少于16门课程且不低于7 *** 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4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 说明: 1. 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 *** 分。 2.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4学分;选考课程至少要获得14学分,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从102至115课程中加考若干门选考课程,累计学分不少于14学分。 3. 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正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 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六 山东自考经济法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B030107,主考院校:青岛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专业核心课程(10门课程38学分),选考课程(不低于30学分),毕业论文。 经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为: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2、金融法(4);3、保险法(3);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5、企业法(4);6、知识产权法(4);7、国际投资法(4);8、海商法(5);9、市场竞争法概论(4);10、证券法(3) 七 法字B03与法学B0301区别 法学b030,是报考公员时的法学大类, 包括社科、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 法学B030101,法学大类中的法律学业。 八 我可以报法学B0301的职位吗 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国际法,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法律逻辑,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民法学、经济法: 专科阶段 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法律硕士,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航空法与空间法,各包括以下几个专业,比较刑法学,经济法律事务等专业 研究生阶段 比较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WTO法律制度,国际环境法、行政法,经济法律事务,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方向),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商法、刑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环境资源法,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犯罪学,中国刑法学,法律事务(公证律师事务方向),经济法,商贸法律等专业。 本科阶段 民法,经济刑法学你好法学专业按学历层次可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阶段、财税金融法。 按照你的专业应该属于法学范畴、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警务,法律事务 九 公务员报考,法学专业 B0301和B030301的区别是什么 B0301和B030301的区别就在于B030301是B0301下属的法理学方向具体专业,而B0301是专业分类2023-07-28 11:08:161
我想学自学法律,不知道从哪开始学起?应该先看什么类型的书?谢谢~~
我按照爱好自学法律的路子来说(法律专业的同学们不在此列,他们要跟着教学大纲和教材走)初入法门,你要培养、巩固你对法律和法学的兴趣,这是一门枯燥、繁杂、极为现实的学科,兴趣是最好的动力,不坚持住的话要么半途而废,要么学成个半吊子。第一,法理学不要最开始学容易被弄得晕头转向,然后丧失兴趣,导致放弃。法理学是法学的灵魂,但你最好先具备一定的法学思维,然后才能碰它。普通人与法律人的是非判断、道德准则、思维方式不太一样,这点你会逐渐明白的。有些事情在法官看来顺理成章,但大众却觉得匪夷所思;有些事情大众觉得再正常不过,法官听了却一头雾水。所以国内有些法院尝试借鉴国外陪审团制度,在一些民商案件中,聘请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协助法庭分析某些“常理”性的问题。第二,刑法学推荐你看的头一本书,张明楷《刑法学》,也就是俗称“太皇太后”的那本。刑法学可以激发每个人心中的正义感,坚定你的兴趣,增长自学能力,这对于自学法律的人来说太重要了。并且刑法学难度不大,完全可以自学,这本书篇幅很长,论述非常详细,思路清晰,是国内刑法学著作里面最优秀的一本。假如连这本书都搞不定,那别的书也没必要学了,纯粹不适合学法。第三,《刑事诉讼法学》北大出版社的红皮教材,在网上随便一搜就找到了。刑法之后紧接着刑诉,思维连贯,学起来也容易。第四,《宪法学》这个也比较容易提起兴趣,你肯定愿意了解一下我国的部门组织机构。当然这只是冰山一角,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其他所有法律的“祖师爷”,必须要学的。随便谁的宪法书都可以看,但要注意书的版次,2018年我国通过了最新的宪法修正案,有些宪法书没修订,比较旧,不宜看。(其实每本书都要注意版次,有多新就买多新的,毕竟法律三不五时就会修正,旧书中夹杂着过时内容)第五,《行政法学》或者《行政诉讼法学》跟在宪法后面,也算连贯吧,这两本随便看一本就行,也有把二者写作同一本书的。看似生活中有用,实际上没什么用(民告官的成功率闭着眼也能想到啊),稍微了解一下就行。第六,《经济法概论》这本书可以给你打下坚实基础,因为里面涉及了公司法、合同法、税法、票据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等,一大堆干货。你若问怎么这会儿才排到《经济法概论》呢?因为它太杂了啊,刚学法就往脑子里灌这么多东西,非迷糊不可。现在你掌握了刑法、刑诉、宪法、行政法(或行诉),脑中搭起框架,再学经济法概论就容易多了。第七,《民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与生活息息相关,但自学有难度,因此直到现在才让你接触民法、民诉。第八,《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这四本属于交叉学科(法学和史学),有兴趣的话可以读一读。其实,无论自学考试还是全日制法律本科,都有这四门课(有时也是法律专科的课程)如果你是学历史的出身,那这几本可以略过了。第九,《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对于前一个来说,你已经有了宪法、刑法的基础。对于后两个而言,你学过了民法和经济法概论。有木有太轻松啊。第十,《律师与公证制度》《法律文书写作》你不可能去当律师,现在司法考试门槛变高了,但是这两本还是有用处的。没准哪天可以帮自己写份律师函,省个1000大洋不成问题,哈哈(虽然律师函不是那么好写的)。第十一,现在你可以看《法理学》和其他各种法律了。你已具备法学本科的水平,以及法律人应有的思维和理性(虽然你暂时当不成法律人啦),知法懂法守法还是没问题的。当然,如果你时间精力充裕,也可以报名自学考试,你大学时公共课肯定过了吧,各省都有自考免考政策,以前成绩合格的公共课一般能免考,直接考法学的专业课就行。自考其实就是为了督促你学习,比较考验毅力,你得有个坚持下去的理由。这些都通过了还能拿个第二文凭。假如你以前没有学位证的话,还能趁这机会拿个学位证,现在这世道,证多不压身。我前面说过,法学是极为现实的学科。现实二字的意思,就是你不但要学会法律,还要学会如何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坏人很狡猾,因此你要比坏人更狡猾。至于书怎么买,你去网店找就行啦,狗东、天猫都可以,或者找认识的学过法的朋友借书,也是可以的。书尽量别一次买齐,买一本看一本比较好,免得增加太多心理压力(看着厚厚一摞书肯定压力山大),节省金钱(万一坚持不下去了呢),最重要的是这些书足够你学三四年以上,期间我国可能会修正法律,教材也会相应跟着修订,你当初买了一大堆书,现在买新的也不是,接着看旧的也不好,两难。(如果不怕辛苦,去实体书店也行,只是教材类的在书店里不太好找)这里先恭祝你学法有成!2023-07-28 11:0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