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可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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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纽科姆悖论真的是逻辑悖论吗
13.无聊与有趣
M:有些人很有意思,有些人很无聊。
甲:我是全美足球明星。
乙:我可以用脚趾弹吉他。
丙:我什么也不会做。
M:这里有一张列举了所有无聊人的表,一张列举了所有有趣人的表,在无聊人的表上自然总有一个
地方写着世界上最无聊的人。
M:可是这一点使得他非常有意思。这样,我们就得把他移到另一个表中。丙:多谢。M:现在又有
另一个人成了最无聊的人,他也变得使人感兴趣起来。结果最后每个人都变得有意思起来,是不是?
不要过分严格推敲,这个逗人的悖论就第一次给出了“没有一个数是没有意思的”这一命题的证明。
构思者埃德温·比彻姆巴赫在1945年的《美国数学月刊》4月号上以醒目的标题“有趣的整数”将它发表
出来。
试试看,你们对于下列问题有何反应?
1.这个证明可以成立,还是有谬误?
2.把第二无聊的人移到有趣人的表中是否会引起第一个移到有趣人表中的人又变得乏味起来,还是
仍然保持是有趣的呢?
3.是否存在一种观念,按此观念每个人都是有意思的,因为他可以是某个特殊 *** 中最乏味的人,
正如每个整数在特定的 *** 中都可以是最小的数一样?
4.如果所有的人(或整数)都是有意思的,那么这是否使得“有意思”这一形容词变得无意义了呢
2. 汤兰兰事件到底是什么鬼啊
2008年,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 *** 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某(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 *** 。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 [1]
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企图翻案。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 [1]
2018年2月23日起,该案的四名申请附议人相继收到了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短信通知,案件审限为181天。 [2]
3. 汤兰兰事件
14岁那年,正在读初一的汤兰兰(化名)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2008年10月3日,她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zhidao、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 *** 、 *** ,前后已有7年。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
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 *** 罪、嫖宿 *** 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其中10个涉案家庭申诉10年,均被驳回。
最近关于汤兰兰事件在网上可以说是沸沸扬扬,各大媒体网友全部都在关注,并且开始混战,而这一切的开始都来源于澎湃一篇,主观意志极强的报道。 查看大图查看大图【事件相关】2008年10月3日,正读初一的14岁少女汤兰兰(化名)向黑龙江五大连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起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 *** 、 *** ,前后已有7年。
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 *** 罪、嫖宿 *** 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2017年6月,服刑8年零8个月后,其母万秀玲出狱。她想找到女儿,还答原当年事态。
而汤兰兰却在户口本上消失了。直到今年1月,她才查询到女儿已改名迁户。
4. 形式逻辑,辨证逻辑和悖论逻辑,存在这什么样的关系
从亚里士多德创立形式逻辑学以来,逻辑学已经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
从发现逻辑悖论、特别是黑格尔提出辩证逻辑以来,人们发现了形式逻辑的局限性,开始了新的探索。19世纪,研究传统逻辑的数学家们发现,在数学中,很多明显正确的推理都不能化归为传统的逻辑推理。
数学中的推理大多数属于关系推理,它们的正确性之所以无法用传统逻辑来解决,就是因为传统逻辑没有研究关系推理。人们认识到,传统逻辑远没有穷尽全部的演绎推理,它只是演绎推理中很小的一部分罢了。
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爱因斯坦这样说过:“我们面对的重大问题无法在我们制造出这些问题的思考层次上解决。”
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19世纪末,经典物理学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取得极大的成功。
例如:从牛顿定律发展出来的一套完整的力学体系成功地预言了海王星的存在;麦克斯维方程组预言了电磁波的存在;声学统一于力学,光学统一于电磁学。人们对自然界认识也在进一步深化,热力学建立了系统的理论,统计物理学则进一步对热现象的认识建立在微观过程的基础上。
正是在经典物理学取得巨大成功的这个时期,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在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的同时,人类对自然界的研究进入了微观领域。然而这一时期,一系列重大的实验发现都无法用经典物理学的理论来解释,迫使物理学家们跳出传统的经典物理学的理论框架,寻找新的解决途径,从而导致了量子力学的诞生。
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具有内在同一性和外在确定性的概念和命题及其关系,辩证逻辑的研究对象是具有内在矛盾性和外在不确定性的概念和命题及其关系。形式逻辑方法是研究具有内在同一性、外在确定性的概念及其关系的方法;辩证逻辑方法是对具有内在矛盾性、外在不确定性的概念(广义)进行划分和时空定位,并将其转化为形式逻辑概念(广义)的方法。
有人这样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做了这样的一种形象的对比: 1926年,波恩(Born)针对电子的波动性,提出了概率密度波的解释,之后,薛定谔给出了量子力学的基本方程——薛定谔方程 。量子概率幅波取代了经典自由粒子,量子力学算幅的本征值对应了量子力学实际测量的可能值,量子力学算幅的平均值取代了经典力学测量的平均值。
同时,量子力学也出现了经典力学中不存在的量子隧道效应。量子力学的发展,解决了物理学中很多曾经不能解决的问题。
薛定谔的猫(Schrodinger"s cat)佯谬: 量子理论的创立人薛定谔在他著名的薛定谔猫佯谬中提出了一个十分深刻的问题:在一个钢制的箱子里关着一只猫和一个盛有氰化物的密封玻璃容器,玻璃容器上有一把悬挂铁锤,铁锤受一个继电器操作,继电器则受记数器开关控制。在钢室内,有微量放射形物质,其半衰期保证两小时有一个原子衰变,衰变原子放射线触发计数器开关,通过继电器动作铁锤砸碎装有氰化物的玻璃容器,猫便死去。
如果只做一个小时的实验,这个刚室内的放射性物质有可能衰变也有可能没有衰变,猫便处于一个“不死不活”的叠加状态。这对于一个动物来说是不可能的。
如果从经典逻辑的角度来判断这个问题,我们假设,猫活的状态用 表示,死的状态 表示,于是可以得到: 1, (看不见WORD的公式) 2, 3, 4, A合取了非A,这个在经典逻辑当中是错误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科学家们做了一系列的实验,却能从物理的角度圆满解决了这一难题。
1991年,罗切肆特大学的斯特劳德用钾原子的高激发态,发现电在在距核0.5——1微米的范围内形成两个分开在不同空间位置的波包,它表明一个电子的确是一部分在某个位置,另一部分在另一个位置上。把一个空间当作“死态”另一个空间当作“活态”。
该电子猫就处在了“半死不活”的叠加态。 那么从辩证逻辑的角度,我们通过扬弃悖论的方法,也可以给出一个正确的判断:猫的状态作为一个全属性定义为 ,活的状态定义为 ,死的状态定义为 ,于是得到: 1, 2, 3, 4, 5, 这样就从逻辑上证明了猫存在于一种半死半活的状态是可能的。
这里活与死的状态并不是完全相反的两种状态。 作为一个正属性, 作为 的补属性,舍弃了悖论命题的语义错误,并且给出了语义的辨证语法表达和分析。
解决一个悖论要使逻辑矛盾消失同时不能损害违背逻辑常识,那么就需要保留悖论命题真的辨证命题语义,舍弃错误的逻辑分析表达,依据语法与语义同构的原则给出悖论命题的辨证语法表达与分析。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什么都不知道。”
也就是说“知道的是不知道的。”如果从经典逻辑的角度分析,将 定义为“知道一件事情”,于是得到: 1, 什么都不知道 2, 不知道属于知道 3, 4, 这是一个悖论,我们无法从这句话中推论出苏格拉底是否对这件事本身也不知道。
但如果从辩证逻辑的角度出发,“知道一件事情取” ,“不知道”取 1, 2, 3, 4, 5, 6, 这样,通过扬弃悖论的方法,这个悖论就被合。
5. 推理题,和柯南里的案件一样的那种,连带谜底
没够十个,但本人自认为很吓人…………据说是FBI的测试题……
还有,我不知道答案,网上的答案很多,不知道那个准…………
如果您真的要答案的话,在网上搜“2008 FBI犯罪心理题”就可以喽。
一 绿衣服
一个刚退伍的老兵,一天夜里起床上厕所时,发现老伴没有睡在身边,枕头掉在木头地板上,然后很疑惑的他走进厕所发现了马桶上
有一件很小的绿色衣服,当场就被吓死了,请问为什麽?
关键词提示:老兵 枕头 绿色衣服(不是其他颜色)
二 七点十二分
一名男子很惧怕坐飞机,但是由于工作的关系不得不乘坐飞机在各国间出差往来。他每次都对于时差现象特别不适应,有一次他来到了
一个跨洲的国家后,下飞机后看了一下手表,显示的是早上七点十二分,他随后就哭著自杀了,请问为什麽?
关键词提示:跨洲的国家 七点十二分
三 钥匙
一名保险推销员下班后去超市买过圣诞节送给女友的礼品,他最终买的是一个刻有月亮图案的纯银挂件。出超市后,他看见一个小姑娘
在路边哭泣,就过去看怎麽回事,突然发现那个小姑娘胸前有一串钥匙。第二天,警方发现小姑娘全身 *** 地死在街边,试分析原因。
关键词提示:保险推销员 全身 ***
四 半张相片
女孩和男孩恋爱很久,当初是男孩先追求的女孩。女孩过生日了,男孩送给她一个八音盒,虽然是旧的,但女孩十分高兴。不久后
有一天,女孩不小心把八音盒摔坏了,发现里面夹这一张只剩半截的旧相片,上面很模糊地象是一条狗的影像,女孩马上吓死了,
请问为什麽?
关键词提示:旧的八音盒 半张相片 一条狗的影像
五 混血儿
有一个孩子,他的父亲是名英国医生,他的母亲是一名日本的英语教师,他从小就因为自己是混血儿而倍感自豪。有一天他翻开母亲
上课准备的讲义,发现里面有一张很久前的便条纸,上面画了一面英国,他立刻回家刺杀了父亲,请问为什麽?
关键词提示:医生 英语教师 国旗没涂颜色
六 MSN头象
一名有前科的男子刚从警局回家,他由于某件杀人事件而三不五时地被召唤去警局盘问,但由于证据不足被释放了。回家后他和
往常一样打开了MSN聊天,忽然发现一名网友的头象是一件肮脏的黑色西装,他马上冲出去,到街上买了一件相同规格,但是颜色为白色的西装。
试分析原因。
关键词提示:肮脏的黑色西装 白色的西装
七 可乐的味道
一个在运动中骨折的患者(女性)康复出院了,家里庆祝并大摆宴席。喝饮料的时候,患者的哥哥说今天的可乐怎麽味道有点怪,然后患者的父亲
和母亲也喝了纷纷表示可乐味道的确不对。但患者喝后坚称味道正常。患者死于当天晚上洗澡的澡盆里。为什麽?
关键词提示:女性 晚上 澡盆
6. 艾丽斯与谋杀案(趣味题)
根据(1)、(2)和(3),谋杀发生时,有关这五个人所在地点的情况是:
有一个男人在酒吧里 凶手在海滩上 有一个子女一人独处 有一个女人在酒吧里 被害者在海滩上
于是根据(4),或者是艾丽斯的丈夫在酒吧,艾丽斯在海滩;或者是艾丽斯在酒吧,艾丽斯的丈夫在海滩。
如果艾丽斯的丈夫在酒吧,那么和他在一起的女人一定是他的女儿,一人独处的是他的儿子,而在海滩的是艾丽斯和她的哥哥。于是艾丽斯和她的哥哥两人中,一人是被害者,另一人是凶手。但是根据(5),被害者有一个孪生同胞,而且这个孪生同胞是无罪的。因为现在只有艾丽斯和她的哥哥才能是这对孪生同胞,因此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所以艾丽斯的丈夫不在酒吧。
因此,在酒吧的是艾丽斯。如果艾丽斯在酒吧,那么同她在一起的或者是她的哥哥或者是她的儿子。
如果她是同她的哥哥在一起,那么她的丈夫是和一个子女在海滩。根据(5),被害者不可能是她的丈夫,因为其他人中没有人能是他的孪生同胞;从而凶手是她的丈夫,被害者是一个子女。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同(6)相矛盾。因此,艾丽斯在酒吧不是同她的哥哥在一起,而是同她的儿子在一起。于是,一人独处的是她的女儿。所以,艾丽斯的丈夫是和艾丽斯的哥哥一起在海滩。根据与前面同样的道理,被害者不可能是艾丽斯的丈夫。但艾丽斯的哥哥却可以是被害者,因为艾丽斯可以是他的孪生同胞。因此艾丽斯的哥哥是被害者。
7. 黑龙江省高院关于"汤兰兰案"哪些细节该知道
驳回申诉!关于“汤兰兰案”,这些细节你该知道。
2018年7月27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今年1月由媒体曝出的“汤兰兰案”给出了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申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 当天,包括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环球时报、新京报等在内的数十家媒体,几乎在同一时间报道了“汤兰兰案”。 复杂的再审审查 自“汤兰兰案”立案再审审查以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认真细致地推进审查工作,做了大量的艰苦努力。
正如《人民法院报》评论中报道的那样“汤兰兰案”审查工作有多复杂,法院为追求公平正义就有多努力,以下仅是该案再审审查的一部分数据。 遍及【6个省市12个县市】 行程【2万多公里】 询问相关人员【144人次】 制作笔录【172份】共【40余万字】 同步录音录像共【210余小时】 调取书证总共【70份】 咨询【8名】省内外专家 审查资料 20年前手写的案卷 长达6米的案情卷轴 321页再审审查报告 本案时间久,涉及人员多,审查工作的复杂程度超乎人们的想象,合议庭排除万难,每天工作10余小时,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法按程序有序推进,在全面细致审查原审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适用的法律和公正的程序等基础上做出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检验的结论,就是为了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九问“汤兰兰案” 每一个疑问都是通往真相的台阶。关于“汤兰兰案”,各大媒体的报道都不约而同的聚焦到以下几个问题。
本次审查,合议庭也针对各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以及舆论关注的焦点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央视记者实地调查走访了案发地,对此案的关键当事人进行了采访,疑点也逐一破解。 1、汤兰兰是否诬告? 所有原审被告人都声称与汤兰兰没有矛盾,也都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被诬告。
那么,汤兰兰是否存在诬告的可能呢?合议庭在本次审查过程中查实,侦查机关在当时曾对被害人汤兰兰进行过精神鉴定,结论是精神正常。报案时汤兰兰只有14岁,现在,10年的时间过去了,在征得汤兰兰同意后,对本案最为关键的当事人汤兰兰进行了电话采访。
你说你父亲在你小的时候多次 *** 你,这种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吗? 汤兰兰:是真实的。 因为你举报他们犯罪,有11个人被判刑入狱了,你觉得这11个人有被冤枉的吗? 汤兰兰:没有。
一个都没有吗? 汤兰兰:没有,我敢为我的话负法律责任。 汤兰兰在采访中告诉说,对于发生在童年时的这些经历,汤兰兰说她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但是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所有性 侵她的人的名字。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汤兰兰从14周岁报案起,直至本次审查,均坚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陈述的事实也基本稳定一致,我们也寻找不到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任何动机,因此现有证据证实汤兰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 2、汤兰兰干爸、干妈是否诬陷? 原审被告人都认为,年幼的汤兰兰这样做是受人指使的,他们认为最可疑的幕后指使者就是汤兰兰的干爸王凤朝和干妈李忠云。
汤兰兰的干爸王凤朝:她(汤兰兰)说她一回家他父亲就跟她在一起睡觉。 虽然王凤朝、李忠云夫妇对汤兰兰说的话将信将疑,但孩子身上出现的异常症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汤兰兰的干爸王凤朝:这孩子你知道病到啥程度,就手别碰,拿木梳一梳头就梳破皮了,完了就开始冒水,冒水就开始烂。 20多天后,万秀玲的妹妹和妹夫徐俊生来到龙镇中学再次要接汤兰兰回家,受到惊吓的汤兰兰向自己的班主任求助。
这一次,受到惊吓的汤兰兰,在王凤朝、李忠云夫妇的陪同下,向龙镇警方报了案。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通过我们调查,询问汤兰兰,询问王凤朝、李忠云,均证实没有这个事情,而且王凤朝、李忠云也没有指使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动机。
3、汤兰兰是否索要钱款? 2008年11月,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汤兰兰同村的表姑刘桂英向警方提供了一段电话录音,她说汤兰兰以她的丈夫和弟弟将其强 奸为由,向她索要一万元钱。 汤兰兰和汤兰兰表姑刘桂英的录音: 汤兰兰:3年,3年就行,我不是现在上初中,你给我掏3年就行。
汤兰兰表姑刘桂英:我凭啥要给你掏3000呐?我问你老姑父了,你老姑父说根本没这回事。 汤兰兰:他给我祸害了,我跟你说没有用了。
你要是不承认,明天他就进去。 今年年初,这段录音被媒体在网上公开,引发了公众对这起案件真实性的猜测,向汤兰兰求证了这段电话录音。
报案之后你给刘桂英打过电话吗? 汤兰兰:打过。 你跟她提出过要钱的事吗? 汤兰兰:对。
找她要钱的原因是什么呢? 汤兰兰:主要是因为学业。 审查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现在我们能确定一点就是这个电话,这个事实是存在的,但不能因为被害人打了这个电话,就否认了她其它指控犯罪的真实性,它俩之间实际上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4、供述是否出自逼供? 汤兰兰案最终定罪的关键证据就是有罪供述,11名原审被告人在审讯过程中9人供认了犯罪。现在,9名原审被告人对于当年做出的38次有罪供述,全都予以否认,共同的申诉理由是:遭到刑讯逼供、引供和诱供,屈打成招。
排除刑讯逼供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全程录音录像,警方表示没有此类证据。
8. 纽科姆悖论真的是逻辑悖论吗
13.无聊与有趣M:有些人很有意思,有些人很无聊。
甲:我是全美足球明星。乙:我可以用脚趾弹吉他。
丙:我什么也不会做。M:这里有一张列举了所有无聊人的表,一张列举了所有有趣人的表,在无聊人的表上自然总有一个地方写着世界上最无聊的人。
M:可是这一点使得他非常有意思。这样,我们就得把他移到另一个表中。
丙:多谢。M:现在又有另一个人成了最无聊的人,他也变得使人感兴趣起来。
结果最后每个人都变得有意思起来,是不是?不要过分严格推敲,这个逗人的悖论就第一次给出了“没有一个数是没有意思的”这一命题的证明。构思者埃德温·比彻姆巴赫在1945年的《美国数学月刊》4月号上以醒目的标题“有趣的整数”将它发表出来。
试试看,你们对于下列问题有何反应?1.这个证明可以成立,还是有谬误?2.把第二无聊的人移到有趣人的表中是否会引起第一个移到有趣人表中的人又变得乏味起来,还是仍然保持是有趣的呢?3.是否存在一种观念,按此观念每个人都是有意思的,因为他可以是某个特殊 *** 中最乏味的人,正如每个整数在特定的 *** 中都可以是最小的数一样?4.如果所有的人(或整数)都是有意思的,那么这是否使得“有意思”这一形容词变得无意义了呢。
9. 逻辑悖论及经典或有趣的论例
*** 论悖论 “R是所有不包含自身的 *** 的 *** .” 人们同样会问:“R包含不包含R自身?”如果不包含,由R的定义,R应属于R.如果R包含自身的话,R又不属于R. 继罗素的 *** 论悖论发现了数学基础有问题以后,1931年歌德尔(Kurt Godel ,1906-1978,捷克人)提出了一个“不完全定理”,打破了十九世纪末数学家“所有的数学体系都可以由逻辑推导出来”的理想.这个定理指出:任何公设系统都不是完备的,其中必然存在着既不能被肯定也不能被否定的命题.例如,欧氏几何中的“平行线公理”,对它的否定产生了几种非欧几何;罗素悖论也表明 *** 论公理体系不完备.书目悖论 一个图书馆编纂了一本书名词典,它列出这个图书馆里所有不列出自己书名的书.那么它列不列出自己的书名? 这个悖论与理发师悖论基本一致.苏格拉底悖论 有“西方孔子”之称的雅典人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70-前399)是古希腊的大哲学家,曾经与普洛特哥拉斯、哥吉斯等著名诡辩家相对.他建立“定义”以对付诡辩派混淆的修辞,从而勘落了百家的杂说.但是他的道德观念不为希腊人所容,竟在七十岁的时候被当作诡辩杂说的代表.在普洛特哥拉斯被驱逐、书被焚十二年以后,苏格拉底也被处以死刑,但是他的学说得到了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继承.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悖论,我们无法从这句话中推论出苏格拉底是否对这件事本身也不知道.古代中国也有一个类似的例子:“言尽悖” 这是《庄子?齐物论》里庄子说的.后期墨家反驳道:如果“言尽悖”,庄子的这个言难道就不悖吗?我们常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我们不知道这句话本身是不是“绝对的真理”.“荒谬的真实” 有字典给悖论下定义,说它是“荒谬的真实”,而这种矛盾修饰本身也是一种“压缩的悖论”.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