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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牛虻(niú méng)
英文名:gadfly
科属:昆虫纲(Isecta)双翅目(Diptera)虻科
牛虻,虻的俗称,为中形到大形的种类,强壮而有软毛,通常称为牛虹。
外形特点:
东北林区俗称“瞎碰”或“瞎虻”,头大,半球形,或略带三角形。复眼很大,某些雄虫接眼式或离眼式; 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绿红及其它金属闪光;单眼有时消失。触角有长、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节分明,端部3-8节愈合成角状。口器适于刺螯及吸收。下颚阔叶状;下颚须2节,片状有毛;上颚强大;下唇或喙直而短或有细长者。胸大有毛。翅大透明,或着色彩。亚缘室二个,后室五个,基室大形,臀室一般封闭,前缘脉围绕全翅缘,腋瓣大形。足强壮,胫节有时扁阔,中胫有二距,后胫有时缺距,有爪垫及爪间突。腹部宽有毛,扁形、7节,交尾器隐蔽。卵长针状,产叠成块并盖以胶质,易被黑卵蜂类所寄生,往往被误认为三化螟卵块。
虻(Tabanidae tabanus),又名马蝇(Horse fly),是双翅目昆虫虻科和食虫虻科两类昆虫的统称。
最常见的是牛虻。长吻虻是重要天敌昆虫,成虫吸食蚜虫、叶蝉等昆虫的体液。
最能吸血的昆虫可能就是分布各地的虻了,记得有一个国家为了伤害邻国,破坏邻国的经济建设,曾把大批患有马传染性贫血病的马匹集中赶到两国的界河上。大家知道马传染性贫血病是由一种过滤性病毒引起的,流行于世界很多地区的严重暴发性流行性的马传染病,可造成马匹大量死亡。这种病的传播主要是由昆虫中双翅目的虻类通过吮吸马血将病马的血带到健康马皮肤伤口上机械造成的。
虻类体型粗壮,飞翔力极强,外表极象一头特大号的苍蝇。体长6-30毫米。俗名叫瞎虻,因为它们飞翔时带着嗡嗡声又快又急,好像乱飞一样,但决不是瞎飞乱撞。虻类和其它吸血昆虫一样,只有雌虻才吸血。雌虻口器甚发达,它的上、下颚及口针都极锋利而发达。每当吸血时,首先用这三件利器划破动物的皮肤,使血液津津渗出,就是坚韧的牛皮也无从幸免。血液流出后,再由唇瓣上的拟气管将血吸进体内。虻很贪食,一般虻一次可吸血20 mL~40 mL,特大型的种类甚至一次可吸血200 mL。所以一群虻在叮咬牲畜时,常使牛马浑身血迹斑斑而狼狈奔逃。由于叮咬后的伤口在蛇类唾液的刺激下常形成肿包、疼痛,所以对家畜骚扰性极大,据统计乳牛可因虻的叮咬使产奶量下降11%~15%,高者可达19%~25%。虻除了能传播马传染性贫血病外,还可传播其它很多种重要的人、畜疾病,如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及我国台湾省等地流行于牛、犬之间的苏位病,此病五十年代也曾在我国西北骆驼身上发生,造成的损失很大。此外虻还可机械传播大家熟悉的炭疽病,另如在世界上传播较广的野兔热、丝虫病,马的腰麻痹病、脱拉病、睡眠病、拿干拿病、苏阿鲁病、媾疫病、大脑炎、小泡牲口炎等等。虽然虻类确是家畜的一大灾星,但它们也有一些用处,那就是它们的尸体可以入药。这在我国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就有着详尽的记载,至今很多中药店还在收购它们,用以配药来替人类治病呢。现在全世界的虻估计已近四千种,我国已知也约3百种了。它们主要分布在热带、亚热带地区,温带地区也不少。在环境复杂多样的自然界中,虻类最喜欢集中的地方是近水而温度较高的地方,水田、沼泽地、苇坑、流水、静水附近是它们生儿育女的理想环境。它们往往将卵集中产在水中禾本科等植物的叶上,幼虫一孵化便掉入水中,在水下生活,待到化蛹时才游到岸边。
由于虻在自然界孳生地区广大,飞翔力又强,此地虽然有所防护,而由其它地区飞袭过来的虻则照样可以为害,所以治虻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才能有较满意的效果。有人试验,利用一种叫DETA的高效驱避剂喷在牛、马体上,果然在两小时之内,没有任何虻去牛、马身上吸血。见效快,但只能有短期效果。有人在牧场草原地区以用烟雾剂灭虻,也有一定效果,但要选择合适的天气。另外还可以破坏虻类孳生地的办法来防治虻类,如在它们幼虫孳生的水面上撒矿物油,并将水边产有虻卵的植物叶子处理掉,或填平一些小洼等,这些方法虽都有一定效果,但在大面积开展则浪费人力、物力。人类在观察、研究此类的生活中,发现自然界有一些昆虫天生是虻的敌人,这些天敌对虻类有一定的杀灭作用,是抑制它们数量增长的因素之一,人们利用这些天敌来消灭虻类,也是对其防治的重要方法之一。黄胸黑卵蜂可将卵产在虻类卵中,使虻在未发育为幼虫时即夭折于卵中。据观察对土灰虻卵的寄生率可达23%~34%,赤眼蜂也可寄生于虻类卵中。瓢虫和隐翅虫的幼虫见到虻卵是十分满意的,因为这是一顿美餐。蜂虻的幼虫专门以虻的幼虫和蛹为自己的食物,其效率可达15%~20%。有些金小蜂则将自己的卵产于虻类的幼虫体内,结果虻的幼虫便被吃空身体而死亡。有一些线虫则索性直接寄生于成虻体内或蛹内,有时在一只虻体内可发现有五六条线虫在那里聚餐。据观察一种叫铁线虫的寄生者对虻的寄生率达5%~6%。有一些绒螨的稚螨也可寄生于成虻体内。此外有些真菌也可感染虻类生病而死亡,如有些地区虻被真菌感染率达28%。如经人类有意对此散布则常可高达75%。其它一些捕食虻昆虫如胡蜂、食虫蛇、蜻蜓及很多寄生性昆虫如青蜂、寄生蜂等均可致虻类于死地。所以利用生物防治法防治虻类,前途还是极为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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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虻的俗称,为中形到大形的种类,强壮而有软毛,通常称为牛虹。
东北林区俗称“瞎碰”或“瞎虻”,头大,半球形,或略带三角形。复眼很大,某些雄虫接眼式或离眼式; 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绿红及其它金属闪光;单眼有时消失。触角有长、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节分明,端部3-8节愈合成角状。口器适于刺螯及吸收。下颚阔叶状;下颚须2节,片状有毛;上颚强大;下唇或喙直而短或有细长者。胸大有毛。翅大透明,或着色彩。亚缘室二个,后室五个,基室大形,臀室一般封闭,前缘脉围绕全翅缘,腋瓣大形。足强壮,胫节有时扁阔,中胫有二距,后胫有时缺距,有爪垫及爪间突。腹部宽有毛,扁形、7节,交尾器隐蔽。卵长针状,产叠成块并盖以胶质,易被黑卵蜂类所寄生,往往被误认为三化螟卵块。
《牛虻》 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
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勃尔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叠讲道稿。院长蒙太尼里神甫慈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亚瑟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剧照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
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牛虻》剧照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 黑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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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虫子
伏契克的小说《牛虻(meng2)》,牛虻是小说主人公的化名.
和这个动物没关系,讲的...简言之是一个艰苦卓绝奋斗的故事,整得还挺有悬念。西方世界的保尔吧,不过不少无产阶级,也不为什么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奋斗,而是或多或少为钱,为自己,为一个人的尊严
- CarieVi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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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是一种苍蝇
在牛身边飞的
因此得名
那本小说我看过
和动物没关系
是革命小说
- kikc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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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写主人公如何坚强,勇敢,不屈不挠
- 阿啵呲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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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参阅这里:
http://baike.baidu.com/view/49556.html?wtp=tt
- 奇石珠宝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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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