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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法
【题解】
本篇记述祭祀之礼,主要记载了虞、夏、商、周四个朝代所举行的褅、郊、祖、宗等祭祀的祭法。郑玄说:“名曰《祭法》者,以其记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制祀群神之数。”今按篇中备载天神、地祗、人鬼之祀典,并论述其所以能够被列入祀典的原因。
【原文】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1],祭日也;夜明[2],祭月也;幽宗[3],祭星也;雩宗[4],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七代之所更立者:禘、郊、宗、祖;其余不变也。
【注释】
[1]王宫:祭日之坛名,即日坛。
[2]夜明:祭月之坛名,即月坛。
[3]幽宗:星坛。
[4]雩宗:水旱坛。
【译文】
祭祀的规定:有虞氏禘祭时以黄帝配享,郊祭时以帝喾配享,宗庙之祭以颛顼为祖,以帝尧为宗。夏后氏禘祭时也以黄帝配享,郊祭时以鲧配享,宗庙之祭以颛顼为祖,以禹为宗。殷人禘祭时以帝喾配享,郊祭时以冥配享,宗庙之祭以契为祖,以汤为宗。周人禘祭时以帝喾配享,郊祭时以后稷配享,宗庙之祭以文王为祖,以武王为宗。在泰坛上架柴焚烧祭品,这是祭天之礼。在泰折挖坑掩埋祭品,这是祭地之礼。祭天和祭地,都用赤色牛犊作牺牲。把少牢埋到泰昭坛上,这是祭四时之礼。在坑里或在坛上攘祈,这是祭寒暑之神。日坛是祭日之所,月坛是祭月之所,星坛是祭星之所,水旱坛是祭水旱之神之所。东西南北四方的坎和坛,是祭四方之神之所。一切山林、川谷、丘陵,只要它能吞云吐雾,兴风做雨,出现异常现象,就把它叫做神。天子应遍祭天下的名山大川;诸侯只祭自己境内的名山大川,如果丧失了国土,也就不用祭了。总的说来,凡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东西都叫做有生命。其中,万物之死都叫“折”,人死则叫“鬼”。这是五代以来都没有什么改变的。七代以来有所变化的只是禘祭、郊祭、宗祭、祖祭的对象有所不同,其他方面并没有什么改变。
【原文】
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5]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6],享尝[7]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曰鬼。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去祖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为鬼。大夫立三庙、二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适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显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官师[8]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去王考为鬼。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
【注释】
[5]考:父。王考:祖父。皇考:曾祖。显考:高祖。祖考:始祖。
[6]二祧:高祖之父和高祖之祖。
[7]享尝:四时的祭祀。规格低于月祭。
[8]官师:指诸侯的中士、下士。
【译文】
普天之下只有一个天子,于是分九州之地,建诸侯之国,为公卿设都,为大夫置邑,还普遍设立庙、祧、坛、墠来祭祀祖先,并按照关系的远近来决定祭祀的次数和规格。所以天子设立七庙和一坛一墠:即父庙、祖父庙、曾祖庙、高祖庙、始祖庙,以上五庙皆每月祭祀一次;高祖以上的远祖之庙叫做祧,天子有两个祧,只是每季祭祀一次;祧中的远祖迁出,则在坛上祭祀;坛上的远祖迁出,则在墠上祭祀;对于迁到坛墠上的远祖神主,只是在有所祈祷时才加以祭祀,无所祈祷就不祭祀;从墠上迁出的远祖叫做鬼,除非遇上禘祭,通常就不祭了。诸侯设立五庙和一坛一埤:即父庙、祖父庙、曾祖庙,以上三庙每月祭祀一次;其高祖庙、始祖庙,每季祭祀一次;从始祖庙中迁出的神主在坛上祭祀,从坛上迁出的远祖神主在墠上祭祀;对于迁到坛墠上的远祖神主,有所祈祷就祭祀,否则就不祭祀;从墠上迁出的远祖叫做鬼,除非遇上禘祭,通常是不祭的。大夫设立三庙二坛:即父庙、祖父庙、曾祖庙,此三庙每季祭祀一次;大夫的高祖、始祖无庙,如果有事向他们祈祷,就在坛上祭之;从坛上迁出的远祖叫做鬼。嫡士设立二庙一坛:即父庙、祖父庙,此二庙每季祭祀一次;其曾祖无庙,如果有事向曾祖祈祷,就在坛上祭之;从坛上迁出的曾祖以上的远祖叫做鬼。官师只立一庙,即父庙;其祖父无庙,如果要祭,就在父庙祭之;祖父以上的祖先死了叫做鬼。普通的士和庶人没有资格立庙,他们的父祖死了就叫做鬼。
【原文】
王为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王为羣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9],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10]。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11],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王下祭殇五:适子、适孙、适曾孙、适玄孙、适来孙。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适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注释】
[9]中雷:掌管堂室之神。国门:掌管城门之神。国行:掌管国内道路的神。泰厉:死后没有后代的古代帝王。因其无所归依,好为民作祸,故祀之。
[10]公厉:死后没有后代的古代诸侯。
[11]族厉:死后没有后代的大夫。
【译文】
天子为天下百姓所立的社,叫大社。天子为自己立的社,叫王社。诸侯为国内百姓所立的社,叫国社;诸侯为自己立的社,叫侯社。大夫以下不自立社,而与同里之民共立一社,叫置社。天子为天下百姓祭祀七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神,即司命之神,中霤之神,国门之神,国行之神,泰厉之神,户神,灶神。天子也为自己祭祀上述七神。诸侯为国内百姓祭祀五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神,即司命之神,中霤之神,国门之神,国行之神,公厉之神。诸侯也为自己祭祀上述五神。大夫祭祀三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神,即族厉之神,门神,路神。嫡士祭祀二神,即门神,路神。普通的士和普通百姓只祭一个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神,或祭户神,或祭灶神。对于未成年而死的嫡系子孙,天子可以往下祭到五代,即嫡子、嫡孙、嫡曾孙、嫡玄孙、嫡来孙。对于未成年而死的嫡系子孙,诸侯可以下祭三代,即嫡子、嫡孙、嫡曾孙;大夫可以下祭二代,即嫡子、嫡孙;嫡士和庶民,只祭到嫡子就停止了。
【原文】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岛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岛,故祀以为社。帝喾能序星辰以着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鄣鸿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译文】
圣王制定祭祀的原则:凡是被百姓树立为榜样的就祭祀,凡是因公殉职的就祭祀,凡是为安邦定国建有功劳的就祭祀,凡是能为大众防止灾害的就祭祀,凡是能救民于水火的就祭祀。所以当厉山氏统治天下的时候,他有一个儿子叫农,能够指导人民种植百谷;到了夏代衰亡之时,周人的始祖弃能够继承农的未竟之业,所以被后人奉为稷神来祭祀。当共工氏称霸九州的时候,他有一个儿子叫后土,能够区划九州的风土,使人民各得其所,所以被人当作社神来祭祀。帝喾能根据星辰的运行画定四时,使人民的劳动与休息各有定时;帝尧能尽量使刑法公正,为民表率;帝舜为操劳国事而死于他乡;鲧治理洪水,大功未成而被杀死;夏禹能完成父亲未竟之业;黄帝能给各种事物都取个合适的名称,使人民贵贱有别,都可取用山泽的物产;颛顼能进一步完善黄帝的事业;契作为司徒在教化人民方面成绩卓著;冥恪尽职守,死在他的工作岗位上;商汤能对待人民宽厚,除暴安良;文王以其文治,武王以其武功,为人民除去纣这个祸害。上述诸人,都是为人民建功立业的人,所以被人们当作神来祭祀。此外还有日,月、星辰之神,人民赖以区分四时,安排农事;还有山林、川谷、丘陵之神,人民赖以取得各种生产生活资料。不属于此类情况的,就不会被人们当作神灵来祭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