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瑞爱吃桃
-
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小程序版”
(或“在线预约公众号版”)→选择“预约办事”→首次登陆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公众号版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选择“综合服务二区”→选择“社保业务”→选择“养老失业待遇。
相关推荐
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钱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专线:12333东莞市人力资源虎门分局:0769-851244139(劳动分局已经改名为人力资源分局,劳资纠纷找人力资源分局就好)。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2023-07-10 11:36:131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址是什么?
http://dgrs.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hr/index.htm2023-07-10 11:36:222
东莞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局)电话12333。各地劳动局电话一般统一为12333,也可以直接电话当地劳动局稽查大队;二、举报的方式还有其他,例如:1、到就近的劳动局窗口去提出投诉,需带上相关的材料证明;2、找到网上投诉的网址,提交资料进行投诉,在线的人员会为其解答;3、直接拨打12333进行投诉。扩展资料:保障未按时支付工资的职工权益的方法:协商解决对劳资双方来说,直接协商劳动争议问题并不是必要的程序。双方可以谈判,也可以不谈判,完全是自愿的。申请调解当事人已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办理劳动争议调解手续。调解程序也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调解协议不可执行。当事人一方后悔的,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处理争议的,必须办理仲裁手续,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023-07-10 11:36:3315
东莞劳动局电话多少
工伤十级,社保陪了,公司只陪三千八,工伤期间工资不给,签字了,现在认为不理想该怎么办2023-07-10 11:37:127
东莞劳动局投诉网站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投诉举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28号),设立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二)取消和调整已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一)市民提交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以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作出处理、进行反馈。另外,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内容;不得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公民隐私的内容。(二)若提交的信访信息不真实、不详细,或者带有侮辱性、煽动性、攻击性等恶意内容,工作人员将有权对提交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三)请不要对同一问题恶意连续、重复提交,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信访事项尽快办理,并于30天内给予回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2023-07-10 11:37:4813
虎门大宁劳动仲裁委在哪里
东莞市东城区。根据百度地图查询,该劳动仲裁在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市人力资源局综合楼四楼,掌管着整个东莞市的业务办理。劳动仲裁委一般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2023-07-10 11:38:521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急急我要投诉
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长安分局地址在:长安镇长中路104号,电话是:85395333-101。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长安分局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组织实施市制定的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综合管理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4、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5、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6、负责信访、普法、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管理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扩展资料:长安分局根据职能和业务实际,共设信访服务窗口、咨询服务窗口、培训就业服务窗口、综合办证服务窗口和仲裁立案服务窗口,设立窗口标识指引、办事程序指引、温馨提示指引、电子查询触摸屏、大型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开栏。整个窗口办事环境宽敞明亮,标识指引清晰明确。制定实施《文明服务用语和忌语》、《办事窗口制度》、《礼仪穿着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期办结和责任追究等规定。分局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抓手,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准则,发扬“东莞市文明标兵单位”的光荣传统,突出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成为全市人力资源系统文明优质服务的一面旗帜。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街)人力资源分局、镇(街)人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长安分局2023-07-10 11:39:013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为http://ldj.dg.gov.cn/2023-07-10 11:39:154
东莞市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联系电话:(0769)22836661。东莞市劳动局已和人事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28号),设立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邮箱:dgsrlzyj@dg.gov.cn扩展资料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四)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官网2023-07-10 11:39:258
东莞东城社保局地点
东莞东城社保局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大道561号政法大楼1楼扩展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相关信息如下:(一)市人力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单位名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邮政编码:523888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22836661传真:22836685(二)市人力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人力资源局办公室(名称)办公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邮政编码:523888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22836661传真:2283668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地图-东莞东城社保局2023-07-10 11:40:142
东莞劳动局电话多少
东莞劳动局电话:0796-22836661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东莞劳动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扩展资料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办企事业单位人才入户审核工作。(四)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七)负责人力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三)组织人力资源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管理局——机构职能百度百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百度百科——劳动局2023-07-10 11:40:438
东莞市塘厦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东莞市塘厦社保局:0769-87722997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9-22836661东莞市社会保险协会于2008年12月5日成立,本协会是研究国家和地方社会保险的地方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由从事社会保险的工作者、理论学者、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与社会保险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东莞市社会保险协会是延伸政府和经办机构的职能,有效弥补了行政部门在沟通协调、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不足。东莞市社会保险协会不断努力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衔接联系,建成连接政府、参保单位以及参保人员之间的桥梁纽带,并为各位专家、会员提供交流信息、互通有无、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扩展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职能:(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二)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或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三)财政信息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信息等。参考资料:东莞社保局—公共服务电话目录参考资料:东莞人力资源局—信息公开2023-07-10 11:41:262
东莞市厚街人力资源局营业时间是多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重要部门,是事业单位,应该不是营业性质的。政府部门一般按国家规定双休(周六、日)和休节假日,8小时工作制,一般上午8--9点上班,12点下班;下午2--2点半上班,5--6点下班,但也有例外。2023-07-10 11:41:433
东莞清溪镇的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东莞市劳动局及各分局电话清 溪 清溪镇行政中心区 523645 877377662023-07-10 11:41:512
东莞虎门劳动局的电话号码是什么?
东莞虎门人力资源分局(原劳动局)联系电话:85111130。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金龙路。虎门分局设综合、信访、就业、人才、监察、仲裁业务窗口共13个,分布于分局一楼和二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主要负责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外国人在莞就业审核,人才积分制入户,积分入学。信访窗口主要负责劳动法规咨询,投诉信件转办,调解劳动争议。人才窗口主要负责入户和大学生报到。监察窗口主要负责企业劳务派遣许可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年审、企业使用未成年工登记,监察投诉举报。扩展资料2015年,虎门镇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穗莞深城轨、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环莞快速、省道256、358大修工程等省市重大基础设施虎门段的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中心区路网改造升级工程各项收尾工作,其中虎门大道中、富民商圈路网、太平立交整饰工程、虎门大道3座人行天桥及东引运河、官涌河、新涌河两岸道路等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滨海大道、长堤路、外环岛路总体进度均超过总投资的80%,部分路段实现通车。二是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确保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进度,加快万达广场、万科云广场、万科城、以纯集团总部大厦、康源电子增资扩产、名店国际综合物流、富民农副产品仓储物流、宏业货柜码头迁建等项目建设。力促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早日落地,加大协调力度,促进虎门港(太平)客运口岸、穗莞深城轨博涌站TOD综合开发等项目加快落地。加强高铁虎门站周边综合交通配套建设,加快交通枢纽新城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推动电力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虎门镇新建220千伏南边站和110千伏白沙站、郭武站、江门站、居岐站、富马站等6个变电站,扩建升级110千伏威远站,预计建成后全镇供电量、供电负荷分别增加9亿度、18.4万千瓦,完善电力设施后变电站将达15个,主变电容量有望翻一倍。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分局2023-07-10 11:42:114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局长游其晃现在是什么职务?
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游其晃2023-07-10 11:42:531
东莞社保局电话号是多少
东莞市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办公电话:0769-22836661传真电话:0769-22836685邮政编码:52388812333热线也说人社部要求统一设立的咨询热线:“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扩展资料东莞市社保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七)负责人力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规划和建立健全新莞人服务管理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莞人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新莞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负责界定新莞人享受相关服务的资格和在各行业中新莞人评优推先的组织协调工作。(十一)统筹协调积分制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实施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展人才入户、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四)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五)组织人力资源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人力资源局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专网-12333咨询流程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电话2023-07-10 11:43:023
东莞证书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A. 朋友说如果有学士学位证的话就可以去东莞市劳动局申请补贴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自主参训补贴办法 一、自主参训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劳动力(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不纳入补贴范围,普通聘员及未转为普通聘员的临时工作人员纳入补贴范围)通过自主参训或自学,于2011年及以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职业资格认证,通过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开放教育或网络教育获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且未申请 *** 其他形式培训补贴的,可申请自主参训补贴。 2、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在校生,于2011年及以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可以申请自主参训补贴。 二、自主参训补贴的证书类别: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各行业职业资格认证; 4、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开放教育或网络教育的大专及本科学历证书。 三、自主参训补贴项目: 具体项目名称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公布为准。 四、自主参训补贴的标准: 自主参训实行分类、分级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公布。 五、申领自主参训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自主参训定额补贴申请表》; 3、申请人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4、属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开放教育或网络教育获得大专及本科学历证书,申请人还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交以上申请资料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原件资料。原件资料经核对后,即时交还给申请人。 六、申领自主参训补贴的程序: 由个人自主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完成各类相关考试认证后,持有关证书申领定额补贴: 1、申请人持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证书进行验证,并于5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 3、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核准的,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将补贴款拨到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 七、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东府〔2011〕30号),对户籍城乡劳动力(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不纳入补贴范围,普通聘员及未转为普通聘员的临时工作人员纳入补贴范围)五年内提供累计最高额度为5000元的培训资助,每次培训资助的额度在定额内扣减。 八、其它事项说明 严格申领补贴的审核制度。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补贴款外,五年内不得申领自主参训补贴。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自主参训补贴申请表 2、证明 3、自主参训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补贴标准.rar 自主参训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可登录“东莞市就业服务网//jyfw.dg.gov.cn”查询。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22623036 B. 东莞职业资格证书补贴 可以申请补贴,但要是东莞生源(即东莞户口),然后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 C. 关于东莞学历补贴的问题 目前没有条文出来说要取消这项政策,那就说明还有这个补贴,条文规定是到2015年12月31日。有时间限制,必须是08年后毕业的东莞户籍学生在东莞就业,申请津贴的期限为自毕业起三年内,最长24个月。不需要在同一家公司购买社保1年,只需在东莞累计购买社保1年,但是每次变更就业单位,需在1个月内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变更后的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具体规则参见如下: 一、津贴对象 对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东莞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东莞市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企业就业岗位津贴”。具体包括如下: (一)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中等学历毕业生,包括中专、中职、中技、普通高中。 二、津贴条件和津贴期限 津贴对象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实现初次就业的一个月内,应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即时交还),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以后每次变更就业单位,应从变更日起一个月内,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变更后的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津贴对象自毕业起三年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工作累计满一年(含一年)以上方能申请津贴,最长可补贴24个月,申请津贴的期限为自毕业起三年内。 三、津贴标准 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及以上800元/月。 四、申请津贴需提交的材料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3)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请表》 (6)社保缴费凭证。(申领津贴时段内,参保时段小于实际就业时段的,同时须附用人单位的就业证明。附样式。) (二)成人类大专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鉴定(验证)证明复印件; 4、获得成人类学历之前的相应年限内的毕业证明资料: (1)本科毕业生提供: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之前五年内的全日制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大专毕业生提供:获得大专毕业证书之前三年内的全日制初中、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5、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 6、《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请表》; 7、社保缴费凭证。(申领津贴时段内,参保时段小于实际就业时段的,同时须附用人单位的就业证明。) (三)中等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3)市外中专生需提供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市内毕业生的学历证明由市就业管理办公室负责验证); (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请表》 (6)社保缴费凭证。(申领津贴时段内,参保时段小于实际就业时段的,同时须附用人单位的就业证明。) 申请人在提交以上申请资料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原件资料。原件资料经核对后,即时交还给申请人。 五、申领津贴的程序 1、申请人将上述所规定的有效资料交到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后报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 3、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将申请人有关验证资料移送相关单位进行验证,并于验证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经核准的,市就业管理办公室汇总各镇(街道)当期情况,集中在“东莞市就业服务网”公示,并由各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领人的姓名、学历、工作单位、补贴时间、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公示后,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将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六、其它事项说明 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领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补贴款外,五年内不得申领东莞生源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原《关于印发〈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东劳〔2006〕23号)同时废止;原《关于印发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东劳〔2009〕45号)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D. 东莞毕业生补贴怎么弄 对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达到“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并在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要求的,就可申领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具体政策如下:东莞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自毕业起二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适用人群: 已落户东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并在该用人单位按规定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本办法给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本政策。 本办法所称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已落户东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及以上); (二)已落户东莞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次性发放。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自毕业起二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申领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原件; (五)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六)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提醒:当然还会需要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网上申请可通过启 征 网办理) 补贴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五条所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公共服务登记并提出申请。 (二)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成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材料加具审核意见后,通过系统报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毕由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将应届大中专生就业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注意,政策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E. 东莞哪些证书能拿补贴 请参考东莞市就业服务网 东莞市补贴项目版及补贴标准权 //jyfw.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files/dgjyfw/s125/201105/822 F.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能不能申请领取东莞的证书补贴 请问你是东莞人吗?如果不是就不可以。 但具体什么证可以补什么证不可以补官方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具体还得要人力资源局去问。 详情可以上东莞人力资源局官网看看通告。 G. 向东莞劳动局申请证书补贴有无数量限制 可以补的。。。有多少补多少。。至少我昨天就去申请第三个证书的补贴,正常是可以补的,至于有中级有高级也可以补两次。不发生冲突。。 H. 东莞劳动局有什么证书可以拿到补贴 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的申请期限:自申请对象毕业起(毕业证签发日期)计算的三年内,逾期不受理。 津贴的时段:津贴的时段必须是在申请期限内,以月计算,最长可申请24个月。 第一次申请的时段不能小于12个月。 I. 东莞小学领取补贴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学位补贴先在来网上申请,一般学自校会通知学生,将通知交给家长,家长再根据要求去做就行了。 一、申报对象 具有我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我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 *** 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须于4月1日上午9:00-4月10日下午6:00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 (一)初次在我市申请学位补贴的学生(含在我市申请过学位补贴但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完成注册后,须完整填写申报页面的信息项并提交申请。 (二)已在我市领取过学位补贴的学生,本学期仍须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如原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可对变动的信息进行相应修改或者补充后再提交申请。2023-07-10 11:43:151
东莞人力资源局办事需要预约吗?
你如果去人力资源局,有2个地址的,由于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组成人力资源局,原人事局在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汽车总站乘25路到体育路下车即可。劳动局在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汽车总站乘14路到劳动局下车即可。但是你说的报到,应该是东莞人才服务中心,大学毕业报到存档案的地方。地址是南城宏远路1号,宏远酒店的首层,东莞市中心人才市场,东莞人才服务中心,学历鉴定中心都在那里,你可以在汽车总站乘坐K1,K2,35,19路到宏远工业区下,很好找。2023-07-10 11:43:231
网上报到是什么?
网上报到是指大学新生在去学校正式报到前先在网上向学长了解在校情况及学校环境、学习、等指南,做到“心中有数”。北京各所高校都在网上开设了“驻点”,包括学校主页、找人、校园问答和校园相册4块内容,每所高校都有不少热心的师兄师姐成为了“志愿者”,分享自己的“校园生活宝典”。比如人民大学的主页上出现了《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入学手册》系列篇、《人大常用网址大全》等。扩展资料:入学通知书区(乡镇)政府或由政府授权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向自己服务范围内当年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发至接受义务教育对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需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上报道2023-07-10 11:43:434
2015谢岗积分入学条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201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为更好地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招生管理,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条 本方案中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拥有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以及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适用于本方案。 第三条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新莞人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 第四条 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参保年限、在莞居住时间、计划生育、在莞投资纳税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第五条 本方案共有十一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九项为基本积分;第十、十一项为加、扣分项目。 第六条 本方案第八项第3点和第九项积分项目为申请人积分,其余积分项目基本为申请人父或母积分。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积分方式如下: 第七条 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文化程度 1.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30分; 2.大专学历,60分; 3.本科学历,80分; 4.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100分。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和本科学历积分。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1.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 (1)初级工,10分; (2)中级工,30分; (3)高级工或初级职称,50分; (4)技师或中级职称,70分; (5)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100分。 2.执业资格 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50分。 (三)在莞服务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四)在莞参保年限 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 (五)在莞居住时间 1.已申报居住登记 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申报居住登记的,10分。 2.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六)计划生育 已纳入东莞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 1.在东莞市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计生办申报计生信息的,5分; 2.按规定落实“一孩上环、二孩结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的,5分。 (七)在莞投资纳税 1.个人在东莞市内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企业成立满1年,且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以工商登记注册中的实收资本为依据,每满10万元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0分; 2.个人近3个年度在莞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每满5000元2分,可合计国、地税税款的分值,最高不超过40分。 (八)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近5年在莞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在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下属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学生本人)近5年在莞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在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下属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九)在莞接受教育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1.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2.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3.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4.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2分; 5.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6分; 6.在东莞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0分; 7.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7年义务教育,有学籍的,24分。 (十)加分 1.居所方面:在东莞市拥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30分;5年以上的,4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2.科技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或优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项不累加),60分。 3.技能竞赛方面(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选取最高一个层次加分): (1)近5年参加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40分; (2)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原劳动部门)或东莞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50分; (3)近5年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推荐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或联合部门、行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60分。 4.计划生育方面: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0分。 (十一)扣分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下同)子女的,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其子女不得申请积分入学; (2)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以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扣60分。 2.违法犯罪 (1)近5年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扣50分; (2)近5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扣100分。 第八条 各积分项目提供材料见《201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 第九条 申请人总积分为负分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不予录取。 第十条 已纳入积分制入学档案管理的新莞人子女,因其父母服务地或自有居所变化需要转学到其他镇街公办学校的,或积分入学未被录取需要重新申请的,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激活积分管理档案,补交相关证明材料,实现积分材料资源共享。 各审核部门根据本方案积分标准,重新评定申请人积分。当地教育部门根据2014年提供的学位数以及申请人重新评定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本方案各项积分项目中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伪造,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且之后3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积分制入学申请。入学后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新莞人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允许其完成该学期的学业,学期结束后,终止其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在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从该学年下一学期起,取消其免交学杂费的待遇。 第十二条 为确保本方案的公正、有效实施,各镇街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积分制入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及时处理积分制入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成立监察小组,接受群众、社会的意见反馈,监督本方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2023-07-10 11:44:301
2015广东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网址是什么?该注意什么?
各位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现就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试题题型 5月24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5月25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部分地市设分考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4)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流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4年2月24日 9:00- 3月11日 17:00。 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网站,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报名点。 2. 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占满图片框)。 3. 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 2014年2月24日 9:00- 3月12日 17:00。 5. 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 2014年5月19日 9:00- 5月23日 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www.gdkszx.com.cn)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留意我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我局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应试人员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2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报错考试级别,考试成绩将无法滚动管理。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应试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3.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4.应试人员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内容的相关链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4.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2月21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1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项目经理资质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是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上一年档案号 通 过 科 目 2014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级别为“考3科”条件; □ 报考级别为“考2科”条件; □ 报考级别为“考1科”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4年5月24、25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盖 章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2-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增考专业)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已获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 资格证书批准日期 取得资格证书编号 资格证书管理号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工 作 简 历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 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的条件。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考试 时间 2014年5月25日 资格证书编号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盖 章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 0755-83776655, 8377715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0756-2288109,2527551,2527552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 0751-8526609, 8526601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 0760-88883421,88230675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4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六楼 0662-2237722 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0668-2911930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B18室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0766-8838793 报名地址:http://www.gdkszx.com.cn/2014ksap_new.asp注意不要填错。先检查再提交。2023-07-10 11:44:402
公办教师辞职最新规定
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辞职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人才的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二)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三)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其他国家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工作。第四条 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第五条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第六条 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本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扩展资料《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2023-07-10 11:44:493
东莞市积分入户官网
法律主观: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东莞人力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通告》: 入户条件: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 养老保险 ;2023-07-10 11:45:241
请问做个人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东莞市鉴定所在哪
做个人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有:1、《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属于必备资料,需按要求填写完整;2、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必备材料,无身份证的提交临时身份证、东莞市社会保障卡、户口薄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备查;3、关于鉴定事项的诊疗资料,属于必备材料,包括鉴定事项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出院小结、X光片、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伤病情介绍、相关事项的评估报告原件。东莞市鉴定所地址如下:1、西北部鉴定点(康怡医院):万江区谷涌107国道西二路二巷16号(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二楼);2、常平鉴定点:常平镇常东路陈屋贝村公交站处(常东路-东莞火车东站向东2公里);3、大朗鉴定点:大朗镇升平北路51号社保大楼;4、石龙鉴定点:石龙镇黄洲京瓷北路14-3小区社保大楼(石龙社保分局内);5、长安鉴定点:东莞长安东门中路388号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注意:被鉴定人的伤情相对较简单的,可到就近的医学鉴定服务点进行现场。在工伤伤残鉴定中,个人申请伤残鉴定和单位申请伤残鉴定的,在赔偿过程中没有区别。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扩展资料:做伤残鉴定资料准备时应注意一下几点:1、根据具体鉴定(确认)事项的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还有不同要求,如被鉴定人为工伤职工的,须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2、被鉴定人为非法用工人员的,须提交《关于对违反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复印件;3、组织或机构委托鉴定的,须提交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等。不管是由单位来申请,或者是由职工个人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都会按统一的标准进行鉴定,对鉴定结论不会有影响。在有鉴定结论后,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工伤待遇,不会因是单位申请或是个人申请的伤残鉴定而有不同。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程序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会新闻网-工商保险条例2023-07-10 11:45:471
东莞最好的职高排名
东莞最好的职高排名1、东莞市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Dongguan Technician college)是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创办的,隶属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创办于1987年,是全日制公办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目前,我院常设专业36个,开展中技、高技+大专、预备技师+本科和面向企业在职员工的技师+本科班等多层次办学。现有在校生3325人,其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1320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169人,其中教授1人,高级讲师、高级技师66人,讲师、技师81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70%以上。2、东莞市商业学校东莞市商业学校,由原东城职校与原南城职中两校合并而成,校园总面积182亩,建筑总面积9万多平方米,在校生近5000人。东莞市商业学校将主动适应东莞经济转型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线,紧紧依托校企合作平台,调整优化专业结构;2012年5月份,东莞市商业学校还申报并通过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评估。3、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广东联合职业培训学院)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一所专门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培养中高级技工人才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15年5月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4、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是东莞市直属公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原名东莞市塘厦理工学校。在校生7000多人(其中全日制4500多人),教职工3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46人,硕士研究生80人,中高级职称105人,“双师型”教师103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专业名师、东莞市专业带头人多名,师资力量雄厚。5、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东莞市经贸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为“东莞劳动大学”,后改“东莞五七大学”,1981年经东莞县政府命名为“东莞县农业技术学校”,2003年更名为“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2011年与同为“国家级重点”的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立了新的“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分校本部和莞城校区,占地总面积159亩,建筑面积107800 平方米。2023-07-10 11:46:011
东莞市凤岗镇劳动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东莞市凤岗镇劳动局办公电话:0769-87751135。同时,也可拨打12333咨询,“12333智询通”已覆盖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等10大类政策信息。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扩展资料:2019年2月21日上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不再保留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凤岗分局、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成立后,其办公地点暂时保持不变,业务办理仍设在镇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综合管理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3、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4、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5、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6、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7、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8、负责信访、普法、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9、管理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0、承办市人力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33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凤岗分局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挂牌成立2023-07-10 11:47:048
惠州美容学校有哪些
惠州美容学校有深加速培训学校、惠州丹丹美容美发培训学校、东莞好东方职业培训学校等。1、深加速培训学校深加速培训创立于1997年,深圳市5A级办学单位,以美业与互联网培训作为特色的培训学校。已在深圳、东莞、惠州等地开设了13家分校,拥有60000多平方米教育场地,已培育优质美业人才+互联网人才近30万人,同期在校学生5000余人,高级讲师100余人。合作美院和化妆品公司超过300家。深加速秉承“以人才为导向,以学员为中心,以贴心服务取胜、靠教学质量发展”的理念,以帮助学员就业为宗旨,坚持严谨、务实的理念,注重创新实践,将经过实践验证有效的成功经验分享给学员。会结合学员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具有先进技术和良好修养及素质的人才。经过多年的积累,创造了优雅实用的教学环境及先进的教学设备。2、惠州丹丹美容美发培训学校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丹丹职业培训学校创办于2001年4月是惠阳地区最早成立的美容美发专业的培训机构,也是目前惠阳地区规模化、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我校以教学精湛、校风严谨等而闻名。作为专业教学典范,受到上级各界领导的重视与好评,被市劳动局定为职业技能鉴定站,先后被劳动社会局评为“信得过单位”“先进工作集体”等光荣称号!学校不断完善各项教学设施,完善教学体系,使学员充分在学校掌握到美容美发专业技术,更多次受到市、区劳动局领导的认可与赞扬,现学校正着力于打造一个更强,更专业的美容美发培训师团队,力争将学校做的更具实力,更具专业化的培训机构。3、东莞好东方职业培训学校东莞市好东方职业学校是一所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教育局主管的综合性大型教育机构。教学面积达1500平方。有上课标准课室12间,大型投影课室2间,标准学生宿舍12间,全新高配置电脑168套。电脑锣模具实习车间一个。拥有一支理念先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开发出了许多紧贴市场要求的培训课程和服务项目。2023-07-10 11:47:431
请问东莞茶山镇劳动局电话多少?谢谢!
0769-866429102023-07-10 11:48:484
东莞黄江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黄江镇社会保障分局电话:0769-83631198经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各地区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镇社会保障分局工作任务:按照市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负责在镇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各项业务的实施、承办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镇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业务、待遇支付前的核查上报和待遇给付等工作,办理镇区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扩展资料:人力资源分局电话:0769-83606805人力资源分局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综合管理辖工区内城乡劳动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三、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四、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制度;五、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六、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七、负责劳动信访工作;八、负责劳动普法工作;九、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十、承办市人力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一、配合镇委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做好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黄江镇人力资源分局东莞市人民政府-黄江镇社会保障分局2023-07-10 11:49:185
东莞市技师学院教师有编制吗
东莞市技师学院教师有编制。东莞市技师学院,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创办,隶属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广东省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广东省粤菜师傅培训示范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烘焙项目、工业4.0项目国家集训基地,先后8名选手入选 国家集训队。东莞市技师学院环境优美,总占地面积约540亩,总建筑总面积29.9万平方米,荣获“东莞最美校园”称号。学院秉承校企同生原则,与企业紧密合作,将教学内容与企业生产流程相连接、将培训与就业相连接。在校内与德国bosch(博世)、德国BBW职教集团以及固高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内外行业知名企业共建19个学习型工厂,实现毕业生与企业岗位无缝对接。师资队伍: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48人,其中专职教师634人,硕士学位以上超过13%。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76人,高级技师191人,中级职称157人,技师115人,导师工作室6个、省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1个、一体化专业骨干教师达到85%以上。以上内容参考:东莞市技师学院官网——学校简介2023-07-10 11:49:571
东莞辉龙劳务怎么样
好。1、公司实力。辉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隶属于辉龙集团下的人力资源中心,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委托成立的企业公共服务招聘中心。2、资源好。广东辉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集团总经办,集公益现场招聘会,人力资源代理、公共服务招聘、教育及人才培养,网络服务中心及数字化信息平台等诸多业务于一体,在莞内拥有近十家直营服务机构门店,与多家知名企业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先后与内地近10余省份的数十所高校、中专职校等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年度输送量在60000人以上,输送到企业的实习及就业学生累计已达近数十万人,且逐年保持快速增长。2023-07-10 11:50:121
东莞花街18百合苑小区周边配套怎么样?
花街18百合苑小区地址:东城区(东城区)东城堑头村育兴路72号。周边直线1KM范围内交通配套资源有(瑞龙路,堑头商业街,市劳动局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劳动局,教育信息中心,吉之岛,堑头市场,万佳花园,步步高北)等。直线2KM范围内教育资源有10个(东莞童心园儿童训练中心,米乐米高早教中心,东莞市学前教育产业孵化园筹备办公室,金幼苗教育,凯词教育学能辅导中心,升学易教育,博思教育,东莞天兰教育培训中心,善书学堂,东莞市商业学校(莞城校区))等。周边2KM医疗资源有7个,其中东莞医圣堂中医医院距离小区838米,东莞市中医院分院距离小区936米,东莞光明眼科医院距离小区1312米,东莞东方医院距离小区1709米,东城医院-综合楼距离小区1934米,东城医院距离小区1945米,东莞健力口腔医院距离小区1968米,为医疗需求提供保障。花街18百合苑周边商业配套有:(华碧生活超市,八杯健康水超市(堑头路店),花街18步行街,鑫安劳保,niu niu(堑头店),爱玛电动车,千和港行,日佳百货(堑头路店),华润广场,花园商贸广场)等。点击查看更多:花街18百合苑小区详细信息2023-07-10 11:50:191
东莞技校排名前十
东莞技校排名前十:No1、东莞市高级技工学校东莞市技师学院(Dongguan Technician college)是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创办的,隶属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是东莞市唯一的一家公办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创办于1987年,是全日制公办的国家重点技工学校。No2、东莞市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工学校是东莞市人民政府全额投资举办,是一所以中、高级职业资格教育为特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No3、东莞市商业学校东莞市商业学校(一校两牌:东莞市幼儿师范学校)创办于1984年,是东莞市直属公办学校,学校被评为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中职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广东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No4、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广东联合职业培训学院)是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一所专门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培养中高级技工人才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15年5月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No5、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是东莞市直属公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原名东莞市塘厦理工学校。2013年,经东莞市教育局批准,更名为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广东省专业名师、东莞市专业带头人多名,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初次就业率达98%以上,高考录取率达99%,为东莞乃至珠三角培养了20000名技能型人才。No6、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创办于1958年,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位于东莞市莞城区,分校本部和莞城校区。No7、东莞市轻工业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地处东莞市厚街镇汀山职校南路,紧靠城区,毗邻风景秀美的东莞水濂山森林公园。学校的前身是1994年4月创办的东莞市厚街专业技术学校, 2011年9月整体搬入新校区厚街教育园区办学,2013年1月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东莞市轻工业学校。No8、东莞理工学校东莞理工学校始建于1985年,在东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经过29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年来的开拓发展,从一所普通的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成为一所理工科为主,财经类专业为辅,并承担东莞市中等职业教育研究、中等职业教育联合办学和全市中等职业学生实训等职能的“四位一体”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No9、东莞市威远职业高级中学威远职业高级中学的前身是一所普通初级中学,创建于1984年,1987年改为职业中学,1995年被评为广东省重点职业高级中学,2000年跻身国家级重点职校的行列,2008年7月刚刚成功通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评估复查。No10、东莞市中德技工学校。东莞市中德技工学校位于国际电脑生产基地东莞清溪——中国最大地的IT生产基地,交通便利,毗邻广州、惠州,是深圳市的后花园。学校建筑面积23000多平方米,风景优美,师资雄厚,设施齐全。拥有高配置电脑800多台,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图书馆、空调机房等先进的教学设备。拥有模具、数控实训中心,动漫设计及制作实训中心,网络工程实验室及各种文艺体育运动设施。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莞市技师学院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莞市技工学校以上内容参考:东莞市商业学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莞联合技工学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莞市塘厦理工学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以上内容参考:东莞市轻工业学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莞理工学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威远职业高级中学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莞市中德技工学校2023-07-10 11:50:322
请问一下,东莞虎门的劳动局电话多少。
东莞市虎门镇劳动局电话:0769-85111130地址:金龙路632023-07-10 11:54:304
东莞桥头镇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
电话:83341331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桥头分局地址:桥头镇宏达7街3号扩展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的岗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七)负责人力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规划和建立健全新莞人服务管理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莞人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新莞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负责界定新莞人享受相关服务的资格和在各行业中新莞人评优推先的组织协调工作。(十一)统筹协调积分制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实施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展人才入户、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四)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五)组织人力资源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人力资源局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街)人力资源分局、镇(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2023-07-10 11:54:527
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保服务平台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电话12333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2023-07-10 11:55:141
东莞市高埗镇的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
劳动局已经更名为人社局,电话:88871322-1东莞市人力资源高埗分局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四8号扩展资料:东莞人社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七)负责人力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规划和建立健全新莞人服务管理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莞人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新莞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负责界定新莞人享受相关服务的资格和在各行业中新莞人评优推先的组织协调工作。(十一)统筹协调积分制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实施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展人才入户、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四)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五)组织人力资源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社局-镇(街)人力资源分局、镇(街)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人力资源局2023-07-10 11:55:244
请问东莞市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0769-22836661(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二)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或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三)财政信息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信息等。(四)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五)应急管理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六)统计信息主要包括:依法可以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统计数据等。(七)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项业务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日常业务工作情况等。扩展资料: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统筹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建议,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五)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七)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八)参与拟订异地务工人员服务政策,协调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实施人才入户政策,指导、监督园区、镇(街道)开展人才入户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九)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问题的案件。(十)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政策、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园区、镇(街道)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十一)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二)组织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工作。(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并承办表彰有关工作。(十四)划入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07-10 11:55:405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为何关闭?何时开放?
1192023-07-10 11:57:171
东莞长安最大的人才市场是
1. 智通人才连锁(长安市场店)长安镇358省道乌沙路口(汽车北站斜对面)去这里电话2. 东莞市长安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长安镇长中路104号去这里电话3.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长安分局长安镇长中路104号去这里电话2023-07-10 11:57:251
东莞市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有没有补贴?
据人力资源局的人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是没有补贴的。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社会,用于考查非计算机专业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与技能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NCRE 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形式。所有科目每年开考两次。一般为 3 月倒数第一个周六和 9 月倒数第二个周六,考试持续 5 天。2023-07-10 11:57:342
新莞人积分入学申请录取名单公布在哪里查????
新莞人积分入学流程 【1】积分入学报名时间为3月23日至6月5日,在此期间家长在正常工作日向相应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报名,并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含必备资料和积分资料)。各镇区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地址和电话:http://www.dgqjj.com/1news1974.html 请注意:节假日不办理。如申请人提交资料后,需要变更申请地,需撤销原申请,应该在6月5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2】3月中下旬,东莞市教育局和镇区教办公布学位名额数量。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分别公布提供给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位名额数(含公办学校及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家长要密切留意。 【3】3月至6月是资料审核阶段,在此期间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整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录入系统,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此后各职能部门审核并根据相关规定评分;并进入新莞人积分入学查询和核对阶段。 【4】6月底是积分入学录取阶段,6月22日至28日,东莞各镇街教育部门对拟录取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以后,各镇街确定录取名单,安排学生入学。 新莞人积分入学查询方法: 个人入学积分查询:申请人根据回执的时间安排,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查询个人积分情况。对于积分情况有异议的情况,家长可在积分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点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积分过程中,不接受申请人提交补充资料。逾期不接受复核。2023-07-10 11:57:435
东莞育才职业技术学校在哪里
东莞育才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东莞寮步佛灵湖风景区,坐落在松山湖大道旁,是现代化的新型学校。东莞市育才职业技术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批办的三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机构,是我国最早举办现代职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是广东省重点中职学校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广东省教育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并可考取市人力资源局颁发的中级技能证。读职校也有好前途1. 选择一个就业前景好的专业读职中的学生,一定要选择一个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好的专业成就一生,虽然有些学生考上了普高,但是高考的时候没有填报一个好的专业。导致大学虚度光阴,大学毕业后碌碌无为。有些学生虽然学历不高,但专业的就业前景好。在学校期间好好学习本专业,毕业后经过自己的努力,在所属领域发光发热。所以,读中职的学生一定要选择一个好的专业。2. 选综合实力强的专业跟学校专业跟学校是中考生选职校的时候要注意的两个地方。中考生要选择一些好的专业。那么,什么样的专业就是好的专业呢?好的专业要具备这些特点:实用性强、就业前景好、热门、高薪并且适合自己,是自己喜欢并且擅长的。专业确定之后,中考生再确定院校。在院校的选择上,中考生要看院校的师资力量、办学历史、办学特色跟软硬件设施等。3. 学好本专业知识中考成绩不理想的学生,进入职校学习,要努力学习本专业知识,千万不要在学校混日子。职校的学生,有不少学生学习习惯不好,上课的时候呼呼大睡。平时在宿舍的时候抽烟打架,这些都是不好的习惯跟行为。有些学生周围的氛围可能不太好,但同学们一定要守住本心,好好学习,把学习放在第一位。4. 努力提升各种技能在中职院校期间,中职生要学好本专业知识,努力提升各项技能。中职院校跟普通高中不一样,中职院校不仅学习基础课,还学习专业课。而且还有各种实操。对于实操课,中职生要好好听老师讲,提升动手操作能力。在学校期间学好了,毕业后真正实操的时候就省了很多事情。5. 参加“对口高考”很多学生认为只有普通高中的学生可以参加高考,中职生不能参加高考。其实,中职生也可以参加高考,只不过中职生参加的高考是“对口高考”。对口高考是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强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高职的专业技能考试。中职生要规划好自己的学业生涯道路,努力提升专业技能跟学历。2023-07-10 11:57:581
如何入东莞户口
你可以选择积分入户,须同时符合以下六项条件: 1、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5、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6、积分准入条件:积分项累计积分达到100分;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根据以下情况选择申请地点:1、已购房:向自有居所(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2、未购房: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扩展资料:东莞申请入户程序:(一)申请人申请入户时,应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收取原件。(二)材料受理后,公安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移的,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进行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为18个工作日。属省外迁移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参考资料: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2023-07-10 11:58:2710
东莞人才入户卡过期能不能再办
东莞人才入户卡过期能不能再办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东莞人才入户卡过期能不能再办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东莞人才入户卡过期能不能再办 不能。《东莞市人才入户卡》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提出户籍迁入申请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逾期未办理入户只能重新再一次办理人才入户,再走完整个入户流程。 获得入户资格的人才,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提出户籍迁入申请。逾期未提出户籍迁入申请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如果人才入户卡失效了,就相当于整个人才入户流程失效了,还想入户的话,就要再根据人才入户的要求重新走一遍流程。 东莞人才入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1、通过准入方式提出入户申请的,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受理。 2、申请地选择。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申请。 3、获得入户资格的人才,可在6个月内持《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相关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提出户籍迁入申请。逾期未提出户籍迁入申请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2023-07-10 11:59:211
怎么入户东莞?需要什么材料?
一、学历入户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2、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3、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4、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5、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人员,并满足以下条件: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二、技能入户申请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满足以下情况就可以直接申请入户: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0周岁。三、两个五年入户同时满足东莞市五年社保和五年居住证即可。如果不想费精力和时间跑去自己申请入户的,或者考虑孩子目前急需在东莞本地读书的,可以考虑一下找代办机构,类似星光教育这种本地比较大的入户机构,可以比较快的完成入户,而且各种政策福利也能比较好的帮落实到位。2023-07-10 11:59:291
入户东莞需要什么资料?
两个五年入户办理材料 一、个人申请迁入所需的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二、如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原件)。 三、入户地依据材料: 1.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3.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无需入户地依据材料,直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街或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入户。 人才入户办理材料 (一 )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属于引进人才的,提供《东莞市引进人才证明》,可不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 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3) 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盖单位公章); (4) 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二)资格资料 申请人须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提供资料: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提供资料: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能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3、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提供资料: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提供资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验证码)。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提供资料: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6、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提供资料: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3或4点要求作出查验)。 7、具备全8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4点要求作出查验)。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提供资料: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提供资料: A类: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B类:访问学者/外出进修类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境外进修/访问证明。 10、 最近三个连续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提供资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提供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参保员工名单。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提供荣誉证书。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提供立功表现证书、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 新生儿入户办理材料 一、需提供的材料(未注明需复印件则提交原件): 1. 申报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3.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 二、对应情形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父母属夫妻关系: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父母属离异: 1. 离婚证(附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婚生育: 1. 非婚生育说明(原件) 四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 无需额外材料但有以下注意点。 注: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要求入户夫妻双方同一家庭户的,须由配偶在《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中现场签名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五父母是现役军人: 1.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父母是在校生集体户: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父母一方为国外人员: 1.境外人员一方的出入境证件(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有以下特殊情形需要额外提供对应材料: 1.无出生证明的,需要提供由原助产单位依据原始记录出具出生证明材料、医院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 系证明或制作村(居)委干部、直系或旁系亲属和知情群众3份以上询问笔录。(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死亡的的提供还要提供死亡注销章的户口簿或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被逮捕或服刑期间,另一方无法提供被逮捕或服刑一方的身份证件的提供逮捕通知书或服刑证明等文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集体户的的提供入户地集体户口本扉页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入户家庭户且申请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申请人须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签字和捺指纹。 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材料 1.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入户申请审批表》 4. 配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6. 配偶居民身份证 7. 入户地集体户口本扉页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房产可投靠入户集体户需提供) 8. 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当被投靠人与户主关系为非直系亲属或非亲属的家庭户需提供)2023-07-10 11:59:463
东莞公办中职学校排名前十名
东莞公办中职学校排名有智通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信息技术学校、陆丰市职业技术学校等。智通职业技术学校:广东智通职业培训学校经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创办,是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东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立。东莞市智通职业技术学校是经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集教育、实训、就业于一体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致力于培养企业急需的具有“一技之长、全面发展”的实用型、技能型、实操型人才。东莞市信息技术学校:坐落于石碣镇,2011年9月落成启用,隶属东莞市教育局,是直属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制3年,全寄宿管理。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一所全日制中等技术学校(全寄宿),学制3年,同时开办各类短期培训班。建成后,学校每年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0人以上,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以上,对社会、企业短期培训1500人次以上。陆丰市职业技术学校:该校是2003年4月经汕尾市教育局批准、广东省教育厅备案,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主要培养既有中等文化程度,又有一门或多门技能的初、中级技术人才。各专业招生纳入广东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毕业后颁发广东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现已开设幼儿教育等11个专业。学校本着对社会、家长、学生负责的宗旨,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赢得各界的好评。2023-07-10 11:59:551
如何把深圳的社保转到东莞来?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参保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3、当跨省转移的参保人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保险帐户。 4、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另外你也可以参考:http://www.sz-osta.cn/article.php?id=108另外你也可以打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里面都会有发布的.希望能帮到你.2023-07-10 12:0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