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自萧关起战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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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一份反映时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经济问题的举报材料,引起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高度重视。
中央纪委牵头会同辽宁省纪委和检察机关,很快查明马向东贪污、挪用公款以及多次到境外赌博等部分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同时带出他的“哥们”──当时的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宁先杰、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的腐败问题。
随着侦查工作不断深入,马向东的犯罪事实一一浮出水面。
自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的13年间,马向东 利用他先后担任辽宁省沈阳市商业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商办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条件 ;
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单独受贿人民币341万余元、美元23万余元、港币1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内 部职工股,同宁先杰等人共同受贿人民币7.8万元、美元50余万元及其他财物;
同宁先杰、李经芳共同贪污公款美元12 万元,每人分得美元4万元;他还挪用公款美元39.8万余元,指使宁先杰、李经芳等人私自在香港成立一家公司归个人使用。
马向东对司法机关从其家中搜出价值人民币1068.6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1999年10月, 马向东被依法逮捕。一同被逮捕的还有宁先杰、李经芳。
对马向东等人问题的深查细究,揭开了时任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的腐败面目。
曾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省长助理、副省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的慕绥新,自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 利用职权,在审批项目、减免税费、协调贷款、干部提拔调动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受贿价值人民币661.4万余元,并有 价值人民币269.5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在掌握大量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后,检察机关于2001年6月决定对慕绥新采取强制措施。在此之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开除慕绥新的党籍、公职。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大代表、沈阳市人大代表职务被依法罢免。
判决:
2001年12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沈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马向东,沈阳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被执行死刑。
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等16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经辽宁、江苏两省7个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10月10日分别作出一审判决:
郭久嗣、马向东分别被判处死刑;慕绥新、宁先杰、周伟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迟若岩、贾永祥、梁福全、刘实、李经芳、赵士春、马声、焦玫瑰、田英杰、泰明、刘宝印等11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慕绥新、周伟、贾永祥、赵士春、梁福全、李经芳、刘宝印等7人服判,没有上诉;马向东、郭久嗣、宁先杰、田英杰、焦玫瑰、迟若岩、刘实、泰明、马声等9人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辽宁省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核准了对慕绥新、周伟的一审判决;同时,经审理,依法驳回了郭久嗣、焦玫瑰、田英杰3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照法律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郭久嗣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马向东、宁先杰、迟若岩、刘实、马声、泰明等6人的上诉,依法进行了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照法律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对马向东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马向东利用其担任沈阳市原副市长等职务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76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公款美元12万元(折合人民币99万余元),挪用公款美元39万余元(折合人民币约330万元)归个人使用;
另有1068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马向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有索贿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郭久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5万余元;
利用其受聘于股份制企业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币67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1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因其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依法惩处。
江苏、辽宁两省人民法院对马向东、郭久嗣作出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依法核准马向东、郭久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不白九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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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中央纪委、辽宁省委的直接领导下,各执纪执法机关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历经两年多时间,排除了重重干扰和阻力,严肃查处了沈阳的“慕、马大案”。此案前后有130多名重要涉案人员被“两规”,其中61名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案涉及沈阳市副局级以上干部21人,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
赌场露马脚马向东受审查 救夫心切切章亚非搞翻案
1999年7月初,中央纪委调查组悄然抵沈。根据有关案情线索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批示,中央纪委和辽宁省纪委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决定对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财政局长李经芳、建委主任宁先杰等三人多次到境外赌博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于1999年7月2日晚对他们实行“两规”。
马向东在沈阳市为官十多年,在当地有着深厚的关系网,决非等闲之辈。所以中央决定查处马向东,在沈阳市乃至辽宁省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人们尤为关注的是,这一次能否真正将马向东拉下马。
早在1999年6月底,马向东就已从各种渠道传来的信息中觉察到“形势异常”。他找到宁先杰商量对策,并把每次出入境的资料找出来,为自己编造借口。同时让香港方面把他们挪用的40万美元打回沈阳。关于他们私分的12万美元(注:沈阳市政府原定奖励对沈阳招商引资有贡献的港商100万美元,马向东等人却只给港商48万美元,私分12万美元,挪用40万美元)三人决定把钱退给港商。马向东对港商说:“我们要把那笔钱退还给你们,如果有人调查这件事,请给我们担当一下。”三人原计划于1999年7月3日飞赴深圳与港商会合,将12万美元退回,不料于2日晚上被全部“两规”。
“两规”之始,马向东等三人都极力为自己开脱,谎称与港商谈项目、去澳门是工作需要,赌博只是玩玩老虎机而已。马向东说,“有人诬蔑我,是因为我能干事,有的人眼红,要借机整我。”然而实际上马向东等人已数十次出国出境豪赌,仅1998年初到案发的一年多时间里,就已把向私营企业主索要来的50万美元挥霍殆尽。
1999年8月中旬,经过大量调查取证,调查组查实了马向东等三人多次出国出境赌博,以及贪污私分公款12万美元和挪用公款40万美元的涉嫌犯罪问题,并于9月底将此案移交给辽宁省检察机关处理。与此同时,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了马向东等三人在境外有巨额存款的重大线索,协助检察机关继续展开调查。
马向东决不甘心就此倒下,在看守所里遥控指挥妻子章亚非(沈阳医学院副院长)以金钱开路,利用“关系网”进行一系列疯狂的干扰办案活动。
调查组曾把马向东从沈阳押到辽阳看守所,后来又转移到吉林。但是马向东被押到哪儿,章亚非就能跟到哪儿,并买通办案人员和看守人员,与马向东共谋反侦查对策。
章亚非通过多种渠道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领导同志转送歪曲案件事实的材料,为马向东鸣冤叫屈,诬告、威胁中纪委领导和专案组负责人。章收买了人民日报社驻辽宁记者站某记者,编造了两篇关于采访马向东案件的严重失实材料在人民日报《情况汇编》上发表,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章亚非还利用各种关系打探马向东案情,收买执纪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将马向东案件协调会的重要机密泄露给他人,并转告给章亚非;吉林省公安厅看守所监管员解文秀收受章亚非钱物后,让马向东在看守所与章亚非多次通电话,并为他们相互传递消息和书信。章亚非与马向东里应外合串供移赃,共谋翻案。她从沈阳到北京、上海、广东、深圳、香港等地,唆使证人翻供,转移巨额财产。
随着案件查处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开始大造舆论,说查案影响了社会稳定、对外开放的形象和投资环境,调查组应尽快撤离等等。致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严重干扰。
果断决策排除干扰,深挖新线索 查章亚非再获铁证,突破马向东
针对查案工作中的这些复杂情况,2000年10月18日,中央纪委决定成立专案组,对马向东的问题和章亚非严重干扰办案工作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决定对章亚非也实行“两规”。“10·18”案件专案组由此命名。
10月24日,章亚非被“两规”。办案人员在她的手提包中发现:3只手机,3只传呼机,2本笔记本及一张电话卡。笔记本中详细记载了她在干扰办案过程中的所有举动。为了打通路子,章亚非共花费了130余万元人民币,向数十人行贿送礼。
调查组掌握了马向东、章亚非这些严重干扰办案的重要证据,为进一步查实马向东等人的问题带来了转机。
在这段时间里,沈阳市黑社会性质集团的头目刘涌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在调查刘涌案件中,办案人员发现了刘涌向包括马向东在内的沈阳市一大批党政干部行贿等问题。
鉴于查处马向东案件出现的复杂情况,2000年11月1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再次来到沈阳,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委、省纪委有关领导,召开查办该案的协调会议,研究了下一步的查案工作。
“10·18”案件的领导小组由刘丽英任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辽宁省委副书记孙春兰,辽宁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唯众,江苏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克明参加专案领导小组。同时还确定了调查组的办案人员。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决定对马向东案中采取指定管辖的法律措施,交由江苏省司法机关承办。
11月15日,曹克明率江苏省公安厅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法院院长、省委政法委书记及相关人员奔赴辽宁接受中纪委部署的查案任务。江苏省方面由此成立了“11·15”专案组。
“10·18”与“11·15”两大专案组双管齐下,使沈阳腐败案件的调查工作由此全面展开。
辽宁省委对中央纪委决定查办这一重大案件,态度坚决,旗帜鲜明,迅速抽调300多名纪检、检察、公安、武警、审计等单位的人员,积极参加“10·18”专案组的工作,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并在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办案工作。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和其他领导同志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2000年11月18日,马向东从吉林押至南京。在江苏省“11·15”专案组的努力工作下,马向东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坦白交待了自己的严重罪行。他给妻子章亚非写了三封信,动员她如实向组织交待她所掌握的问题。马向东还交待了他通过别人转移赃款的犯罪事实,并出具大量书面手续,配合侦查机关追回全部赃款。与此同时,马向东还检举了慕绥新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
马向东案件终于取得重大突破。该案除涉及财政局长李经芳、建委主任宁先杰外,还涉及到沈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泰明、迟若岩等一批领导干部。
此案自2000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管辖并继续侦查,至2001年6月11日侦查终结,6月13日交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起诉。2001年8月22日至2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干案犯。
黑社会头目落法网,牵出贪官一大串 扫外围查两任妻子,合围直取慕绥新
2000年底以来,专案组从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这一案件中,发现刘向有关领导干部大肆行贿的问题。刘涌不仅向马向东行贿,还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原市长慕绥新、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周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焦玫瑰等人行贿。刘涌被抓获后,这批贪官寝食不安。
专案组根据有关犯罪嫌疑人的交代和群众举报,乘胜追击,深挖细查,又相继突破了一批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
2001年初,在调查沈阳市法院原副院长梁福全重大受贿案件的过程中,专案组发现该法院基建办公室的小金库资金有600万元之巨。办案人员就此向院长贾永祥调查院基建办的有关账外资金来源、审批管理、资金去向等问题。贾永祥在向专案组反映上述问题时,将自己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作了交待。
梁福全为了与市长慕绥新拉好关系,他借助私营企业主向慕绥新行贿。此外,他负责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造价近2亿元的办公大楼基建工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被“两规”审查。
沈阳客运集团原总经理夏任凡,犯罪金额近3000万元之巨。他占居豪宅,生活奢靡,又涉嫌挪用2000多万元公款大造私家庄园。他为了争权要官,还涉及向慕绥新行贿近40万元等严重问题。
此外,市政府秘书长董镇广、副秘书长兼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翟力、国税局局长赵士春、地税局局长李天心、物价局局长王秀珍、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郭久嗣、电信局局长邵文章等一批党政官员、国企经理、私营企业主因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问题陆续被专案组实行“两规”审查。
然而,各个案件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又交叉集中在一个焦点人物上——市长慕绥新。
其实,慕绥新的违纪违法问题早有暴露。他不但自己涉嫌收受巨额贿赂,他的妻子、女儿、女婿等人还打着他的招牌在沈阳市大发不义之财,影响极为恶劣。“10·18”专案组早已密切关注慕绥新的问题。早在2001年1月23日,根据中央纪委指示,辽宁省委主要领导便委派省纪委领导同志连夜赶到慕绥新前妻贾桂娥家中,对她做了长达6个小时的思想工作,使她在凌晨2点交出了正准备去美国的护照、签证和机票。此后,辽宁省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贾桂娥实行“两规”,查实了慕绥新与贾桂娥收受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周伟的贿赂等问题。
周伟原在鞍山市烟草专卖局任局长。他的父辈曾在革命战争年代为新中国的诞生抛头颅洒热血。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出身于红色家庭的年轻领导干部,为了当官竟千方百计地给市长慕绥新送钱行贿。最后在慕绥新的大力保举之下,他当上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2000年底到2001年初,专案组从外围入手,对慕绥新受贿等问题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掌握了慕绥新与贾桂娥收受周伟贿赂的问题。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对贾桂娥立案侦查,并在其住宅搜查出属于慕绥新和贾桂娥共有的1100余万元现金、存折、有价证券及一批贵重物品。
贾桂娥还交待,慕绥新收受了沈阳高明集团(私营)董事长刘宝印等几名私营业主的巨额贿赂。刘与慕的关系非同一般。刘多次向慕绥新行贿,慕则为刘大开“方便”之门。
同时,专案组又掌握了慕绥新现任妻子平晓芳多次参与收受钱物的问题。2001年2月,专案组对平晓芳实行“两规”。同时被“两规”的还有慕绥新的秘书和司机等4人。据此4人交待,办案人员又核实了慕绥新收受贿赂的部分犯罪事实。平晓芳交出了慕绥新陆续交其保管的折合人民币760余万元的钱款及大量贵重物品。
至此,专案组在三个月的外围调查中,获取了慕绥新严重违纪违法的扎实证据。
办案人员动情晓理政策攻心 慕绥新读“患难家书”落泪坦白
2001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对慕绥新立案调查,并采取了“两规”措施。慕绥新于2000年6月被确诊身患肺癌,2000年7月在北京做了手术。调查初始,慕绥新只交待了200余万元的受贿问题,并称:“如果平晓芳交待,那我就承认,但具体数额多少我记不得了。”
慕绥新在1999年4月与前妻贾桂娥离婚之前,已与平晓芳有多年私情。虽然他比平晓芳大24岁,但两人感情甚笃。平晓芳与丈夫离婚,一心追随慕绥新。慕绥新为了摆脱贾桂娥,策划了一场“大师算命”的离婚骗局。贾桂娥听信了“大师”关于他俩不离婚就有血光之灾的预言,在慕绥新保证于躲过此劫后就与她复婚的承诺下,终于同意与他离婚。慕绥新离婚一个月就与平晓芳在大连悄然结婚。
随着“10·18”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慕绥新知道自己在身体上患了绝症,政治上也已宣判了“死刑”。此时他想的最多的是平晓芳的将来。
针对这种情况,中纪委领导指示,要确保慕绥新的治疗,调查服从于治疗,在生活、医疗上给予慕绥新应有的照顾,以此感化慕绥新。与此同时,专案组开始做平晓芳的思想工作,让她规劝慕绥新彻底交待问题。
专案组在做好了平晓芳的思想工作后,经研究同意让他俩相互通信,并建议平晓芳通过书信规劝慕绥新配合专案组交待问题。平晓芳在给慕绥新的信中深情讲述了两人十多年来的感情,劝说慕绥新走坦白交待,争取宽大的道路。信上洒满了平晓芳的泪水。
身陷囹圄的慕绥新手捧这封患难“家书”,百感交集,泪如雨下。他说没想到组织上真的满足了他的这个要求,没想到平晓芳在组织的教育下能够这么坦诚地说清自己的问题,没想到自己的罪行会有这么深重。在这种情况下,专案组破例同意了慕绥新与平晓芳见面的请求。两人在看守所相见,抱头痛哭。
在办案人员的思想教育下,慕绥新陆续交待了他自1994年以来收受170多人总计折合人民币1100余万元的严重违法犯罪问题。
2001年6月15日,中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慕绥新、马向东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中央批准,给予慕绥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即对慕绥新涉嫌受贿问题立案侦查。慕绥新案于2001年8月15日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自2001年6月以来,专案组继续对涉及其他人员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在中央纪委和辽宁省委坚决惩腐,一查到底的决心下,一批批腐败官员陆续受到审查和移送司法机关起诉。自2001年10月10日以来,有关法院相继对他们进行了宣判:
慕绥新: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向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久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宁先杰: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 伟: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迟若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贾永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梁福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经芳:有期徒刑20年;
刘 实:有期徒刑20年;
以上各罪犯均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或罚金。
沈阳腐败大案的查处,是中国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此案涉案人员众多,数额巨大,关系网盘根错节,查处与反查处的斗争尖锐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可谓是当代社会各种腐败问题的综合现象。这一案件的查处再一次有力地证明:我们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解决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腐败问题。
- Mugen-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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