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妮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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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很感人的文章
还有一年。就是说,我被判处了死刑,缓刑一年。既然这样,我为啥还要待在这寂寞的医院,孤独地躺在病床上呢?我要出院,我要回家去,我要自由自在地活它一年。要是我的主治大夫——那位严厉的楚医生不答应,我就绝食,拒绝治疗。
七月十二日 多云转晴
出院已经一个礼拜了,我整天呆在家里。过去,谁都夸我是个贤淑的好姑娘,可现在,我脾气变得很坏,常常无缘无故地发火,把妈妈气得蒙住被子哭。
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远在青岛的舅舅和姨妈都带着贵重的礼物专程到昆明来吃我的长寿面。事先爸爸和妈妈都用眼泪哀求过我,我也答应决不扫大家的兴。我给舅舅和姨妈倒茶敬酒,还真有点欢乐的生日气氛。
“晶晶,来,把蜡烛吹熄。”姨妈叫我。
圆蛋糕上,用奶油雕成的宝塔足有一尺高,一对栩栩如生的翠凤盘绕在宝塔两侧。蛋糕上插着十八支红蜡烛,烛光摇曳,整个房间流光溢彩。吹熄蜡烛是从国外移植来的节目,据说象征着吉祥如意。我用力吹去,七八根蜡烛吹熄了。突然,我产生一种奇怪的联想,脱口而出:“我的生命也像这些蜡烛一样,也快要被吹熄了。”
哇的一声,妈妈捂者嘴奔进卧室去;姨妈也缩着肩倒在客厅的沙发上哭泣。这哪像是生日酒宴,倒像是在开追悼会!
我恨我自己,为啥这样任性,说伤感的话,折磨亲人呢?爸爸和妈妈都是爱我的,我相信,只要有可能,他们愿意替我去死。我患了绝症,不是他们的错。妈妈为了我的病,落了多少眼泪啊。爸爸想方设法满足我的一切要求,他曾跟我说过这样的话:“晶晶,你要理解我和你妈妈,我们的心也在淌血,我们的悲伤绝不亚于你。”这话我信,但我无法控制自己越来越暴躁的脾气。我总觉得心中窝着一团火,必须找个机会发泄出来,不然我会憋死的。
我觉得我性格变得乖戾的原因,不完全在于死亡的逼迫。
我出院回家后,亲戚、朋友、熟人、街坊、邻居、老师、同学,接连不断地来探视我。我不否认他们都出于真诚,出于好心。但是,我讨厌这种精神按摩。他们怜悯的眼光,他们小心翼翼的笑脸,他们千篇一律的骗人的宽慰话,都似乎在提醒我,你年轻轻的就要死啦,你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我们可怜你,我们同情你。
还有爸爸和妈妈,有了好吃的,都堆在我面前,一个劲劝道:“晶晶,你吃呀,多吃点,再多吃点!”这不等于在告诉我,你活不长了,抓紧时间把世界上的好东西都吃一遍。在这样的气氛下,即使山珍海味,我也咽不下的呀!
妹妹也是这样,过去她最爱跟我抬杠,有时为了争一块花手绢,有时为了谁先洗澡的问题,会和我吵得面红耳赤。现在,我怎么故意找她岔子,跟她发脾气,她只朝我谦和地微笑。我当着她的面把她最喜爱的那架维纳斯石膏像砸碎了,她也像没事似的朝我笑笑。我害怕这种忍让,害怕这种微笑。我真想求求她:好妹妹,和我吵一架吧,骂我,甚至动手打我都行,这证明我是在正常地生活,而不是在坐着等死。
我觉得自己整天处于铁定的死囚犯等待绑赴刑场的令人恐怖的氛围中。我无法忍受这种等死的滋味。我甚至动过自杀的念头。注定要走黄泉路,早一点走晚一点走又有什么关系。可当我真的把锋利的水果刀对准自己手腕上的静脉时,我又舍不得下手了。我还能活一年,一年的时间虽然十分短暂,但终究可以看看湛蓝的天空和歌唱的小鸟。再说,我还怀着这样一种隐秘的希望,在这一年中,大智大慧的科学家发明出抗癌特效药来。我多么愿意活下去啊。
我要摆脱一切好心的熟人,摆脱死亡的阴影,让我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一年,到了死神向我招手的那天晚上,我永远睡去......
七月十五日 雷阵雨
一下雨,我浑身的骨头就疼地像用刀在刮。我被这倒霉的雨锁在家里了。
我找到了摆脱死亡阴影的好办法。每天吃过早饭,我就出门上街,很晚才回家。我整天在街上溜达,逛商店、看电影、看美展,生活在陌生的人群中。谁也不把我当病人看,挤公共汽车踩着别人的鞋,我照样会受到呵斥;那些流里流气轻薄的男人还朝我我身边挤......这一切都是那么新鲜,那么迷人。但两天下来,我又觉得一个人在街上瞎逛,很寂寞,很孤独,像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昨天下午,我瞎逛逛到国防体育场,正好遇上足球赛,我就买了张票,好歹能消磨时间。
跨进体育场,我才发现气氛不对头。往常,凡足球赛,场内万头攒动,两条马路外都有人等退票。但昨天下午,足球场可容纳两万人的大看台上,观众寥若晨星。
原来是残疾人运动会,是跛子和瘸子足球赛。球场上一根根拐杖,连守门员都是一条半腿。不时有人摔倒。他们实在不灵便,往往黑白相间的足球在草地上滚得不耐烦了,运动员还在老远的后面紧追慢赶呢。看这样的比赛,同情、怜悯、尊重、钦佩、滑稽、可笑,各种复杂的甚至是互相对立的感情奔涌而来,噬咬和折磨着观众的心灵,压抑得人喘不过气来。
也许正是这种沉闷的气氛吸引了我,比赛十几分钟后,许多观众受不了刺激,纷纷退席,但我忍着烈日暴晒,聚精会神地观看。
红队一位双腿锯掉的运动员,拄着双拐,用短短的的腿茬奋力一击,进了一球。我情不自禁地拼命鼓起掌来。这儿虽然没有争宠的明星和狂热的球迷,没有拼命喝彩和拼命喝倒彩,没有疯狂的口哨声和如临大敌的警察,然而却有着一种沉厚的、凝重的、浓缩的力量在震撼我的灵魂。我几乎看呆了。
球从端线传给了白队一位魁梧的单腿运动员,他沿着边线艰难地盘球向前。球眼看着快出界了,又被他撵回来,终于带球进入十二码,闯进对方的禁区。红队守门员也是单腿,拄着拐杖在球门前来回蹦达。中场的红队队员在拼命往回撤。白队魁梧的单腿运动员心急慌忙,球不幸碰在他自己的拐杖上,淘气地向斜刺里滚去;他甩开拐杖,去铲球;球凌空飞起,从红队守门员那条断腿下刷地溜进球门去;他无法保持平衡,重重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要是他有两条腿;要是他有两条腿。
看了这场球赛,我整夜失眠了。我想得很多很多。这也许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足球赛了,有点滑稽,有点悲壮,还有点残忍。很少有人会愿意看这种足球赛的。但我却觉得他们踢得很美。是美,美极了。世界上什么最美?有人说是人体最美,有人说是自然最美,有人说是艺术品最美。不,我觉得最美的是生命;是富有弹性的,通体发光的人的生命。有了生命,花朵才鲜艳,天空才蔚蓝,生活才美好。看他们踢球,我似乎看到健全的、蓬勃的、旺盛的生命。我真羡慕他们。我更钦佩他们这种顽强的拼搏精神。相比之下,我显得多么委琐,那么渺小。我还有整整一年时间,我不应当这么消沉,这么自暴自弃。我不能无所事事地等死。我应当振作起来。吃喝玩乐体现不出生命的美;生命的价值在于付出。
我重新拿起画笔。但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落在纸上的,都是扭曲变形、奇形怪状的图案;都是死沉的灰,恐怖的黑,委靡不振的棕,毫无生气的蓝。将它们印成花布,只配穿着参加丧礼。
唉——
七月二十日 晴朗
我没想到,会在大观楼的九曲回廊和阿炜邂逅相遇。人生也许就像这神秘的
九曲回廊,看起来东南西北各自走散了,走着走着又相聚在一起。
大观楼荷花开得正盛,满湖翠绿的荷叶间,一株株粉红色的花蕾亭亭玉立。我是到大观楼写生去的,我喜欢荷花出污泥而不染的高洁品质,也喜欢绿叶红花这朴实明丽的颜色搭配。一个上午,我画了两幅水彩荷花图,感觉很疲倦。中午,我买了一份快餐盒饭,和众多的游客一起,坐在九曲回廊慢嚼细咽。坐在我旁边的是一对年轻夫妇,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孩,也和我一样,吃着五块钱一份的盒饭。小女孩刚吃了两口,一只红蜻蜓停栖在回廊的栏杆上,小女孩将白塑料饭盒搁在长凳上,爬到栏杆边去捉红蜻蜓。
就在这时,我眼角的虚光瞥见有一只痉挛的手,伸向小女孩搁在长凳上的盒饭;我立刻意识到,有一个乞丐,正要偷小女孩的盒饭;我不是个勇敢的姑娘,平时在街上看到小偷行窃,害怕引火烧身惹出麻烦,一般都不敢吱声,这一次我也准备装着没看见;我仍低着头吃饭,只是好奇地将视线悄悄移过去;那只手指甲很长,有点脏,手指却光滑修长,显得很年轻;让我感到惊奇的是,那只手在不住地颤抖,手指刚触碰到盒饭,就像不小心摸到了火炭,闪电般地缩回去,却又好像抵制不住食物的诱惑,再次抖抖索索地伸过去;在我的印象里,小偷的手都是贪婪的、油滑的、老练的、厚颜无耻的,而这只手却始终在颤抖,暴露出内心的恐惧、犹豫和羞涩,与地道的小偷大相径庭;也许,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一个天良还没泯灭只是迫于生计才铤而走险的人,我想;这时,那只手已抓住了小女孩的盒饭,我忍不住抬头瞥了一眼,这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赤脚穿着拖鞋,浅黄色衬衫上布满汗污,头发蓬松凌乱,一副落魄潦倒的样子,当我的视线落到他脸上时,突然惊呆了,瘦削的面庞,挺拔的鼻梁,深凹的大眼,这不是我小时侯的邻居阿炜吗?五六年没见,他长高了许多,比我高出大半个脑袋,上唇还长出了一条淡黄色的胡须,他变得很厉害,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我赶紧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担心自己一激动会失声喊叫起来。
他已把盒饭抓离了长凳,这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那只停栖在回廊栏杆的红蜻蜓振动翅膀飞回荷花丛中去了,小女孩扑了个空,回转身来,刚巧看到阿炜抓起她的盒饭,便叫起来:“妈妈,大哥哥拿我的饭!”
那对年轻夫妇腾地站起来,摆出一副抓小偷的架势。回廊里坐满了游客,所有的视线都投向阿炜。他的脸刷地变成一块大红布,额上冷汗涔涔,垂着头,眼睛盯着自己的鞋尖,喃喃地说:“我以为......以为......”
我知道他会说什么,他是想说他以为这是小女孩吃剩下的盒饭,藉此来逃避众人的指责。不管怎么说,捡食别人扔弃的东西不算有罪。我脑子突然一热,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产生一种想要保护他的念头,也许是记忆里深藏着的儿时对他的崇拜之情起了作用,也许是他那只颤抖的、犹豫的、羞涩的手使我萌发出同情和怜悯。我站起来,微笑着,用一种平静的口吻说:“阿炜,你拿错了,这不是我们的盒饭。”然后,又扭头对年轻夫妇说:“对不起,闹了点小误会。这是我的朋友,刚才走散了,他以为这是我替他买好的盒饭呢。”
阿炜呆若木鸡。那对年轻的夫妇狐疑的眼光在我脸上打着转。四周游客也都用讪笑的神态打量我。
我不等他们发话盘问我,夺过阿炜手中的盒饭,塞进小女孩的怀里,背起画夹,拉着阿炜匆匆离开九曲回廊。
走出老远,我才小声问:“阿炜,你还没有认出我来吗?”
“你是晶晶,长成大姑娘了,我真有点认不出来了。”
他总算还记得我,我似乎得到了某种安慰。
来到卖快餐的摊点前,我掏出十元钱,让他去买两份盒饭。他愣了一下,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把头转过去,说:“我不要。我......我......不饿。”
他还保留着男子汉应有的自尊心,我心里一阵宽慰。我记得在一本书上读到过这样的话:一个落难者,只要还有自尊,就还有希望。我相信这句话是正确的。
“不饿?亏你说得出口。”我揶揄道,“阿炜,你连正视现实的勇气都没有了吗?”
他咬着嘴唇,菜黄色的脸皱地像枚苦瓜。
“谁都有落难的时候。”我缓了缓口气说:“这钱就算是我借给你的,等你以后有了钱再还我,还不行吗?”
他终于接过钱去,说了句:“我一定会还你的。”去买盒饭了。
等他狼吞虎咽吃完了两份盒饭,我又拉他到茶馆里,泡了一壶普洱炒青,喝茶聊天。他一直不顺,自从父母离异后,就厄运缠身,浸泡在苦水里。他先是随改嫁的母亲搬迁到贵阳,谁知继父是个酒鬼,喝醉了就往死里揍他们母子,每一天都像生活在地狱里。如此生存环境,使他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在家了。两年后,他母亲不堪忍受继父的虐待,含恨自尽。他在贵阳待不下去,又迁回昆明来。他的亲生父亲早已另娶新欢,继母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弟弟,自然不欢迎他回去。父亲把他丢给祖母,一个月给他一百元钱的生活费,就再也不管他了。祖母在大观楼附近有一间破房子,靠一点微薄的退休金,祖孙两人相依为命。在家闲了一年,他求爷爷告奶奶,好不容易被安置进街道纸盒厂,月薪二百五,他的父亲便以他找到了工作能独立生活为由,中断了每月一百元的抚养费。谁料到天有不测风云,两个月后,他所在的那家集体企业因亏损太大,倒闭了,祖母也患病死去。正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船破恰遇顶头风。他断了生活来源,一下子陷入困境,靠给附近一些货栈当临时搬运工,勉强糊口。他身体单薄,营养又差,沉重的货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前几天在卸一车水泥时,扭伤了脚,挣不到钱,吃不上饭,实在饿极了,便到大观楼的九曲回廊想捡一些游客吃剩的东西来充饥。
他苦涩的经历,像锥子似的在我心上猛戳。我自己也搞不清,怎么会这么快就去心疼他的。我说:“你没想想办法重新找份稳定的工作吗?”
他皱着眉头说:“现在企业都搞改革,要有文凭的,要有专长的,要真才实学的。我初中还没毕业,一无所有,谁会要我?”
我说:“你可以学一门技术嘛。”
“唉——”他长长叹了口气说:“糊口都困难,我哪还有钱去学技术呀。要是爹妈他们不离婚,我想,我现在或许已经坐在某个高等学府宽敞的教室里了。我真弄不懂,他们干吗要离婚,他们怎么不为我想想。”
“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埋怨也没有用。”我说:“你打算今后怎么办呢?”
他苦笑着说:“我是家庭的弃儿,时代的废品,上帝老头是专开废品回收站的。”
可怕的黑色幽默,幽默是智慧的浓缩。我的嘴唇已经尝到咸津津的泪了。我对他说:“阿炜,你别说丧气话。牢骚不能当饭吃。你还年轻,你还要活下去,你应当学点什么。”
“我能学什么?又有谁来教我?”
突然,我脑子里闪出一个新奇的、大胆的念头,大胆得使我脸红心跳。我问:“阿炜,你还画画吗?”
“早丢了。”
“你有兴趣学水彩画,搞花布图案设计吗?你小时候是那么爱画画,你画的那幅《两只黄鹂》还得过奖。你如果搞花布图案设计,肯定要比我强。”我忘了自己是在茶馆里,竟然抓住他的胳膊,滔滔不绝地谈起我的理想、我的事业和我的追求。我炫耀说自己是工艺美术学校的高才生,得到老师的青睐。我用成套的专业理论和我取得的成绩向他证明,我教他学画,不会胡弄他,也不会委屈他。
也许是我的泪征服了他,也许是我的真诚感动了他。他终于答应试试看。我怕他变卦,立刻拉他到西站立交桥的艺术市场,买了画笔、颜料和宣纸。我对他说,你身体弱,当搬运小工挣不了几个钱,还会把身体弄垮,你就专心致志地学画,我帮你筹生活费,你别摇头,我这是给你贷款形式的奖学金,计利息的,等你以后有出息了连本带利还我,好吗?他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答应了。
我把身上带着的一百多元钱都掏出来给了他,我们约定大后天再见面,他答应先画幅水彩风景画让我摸摸他的功底。
临分手时,他嗫嚅着说:“晶晶,在九曲回廊上,我一下子没认出你来,你这身打扮,我真以为是美丽善良的天使来救我了。”
我穿着一件白连衣裙,下面是白袜子,白中跟皮鞋。天使,而且是美丽善良的,说得多棒!就冲着他这句话,我秋天要做套白西装,冬天要买件银白色的兔皮大衣。
他问我的情况,我只告诉他我快毕业了。他又问我的家庭住址,我笑着摇摇头说,以后会告诉他的。他用一种羡慕的口吻说:“晶晶,看得出来,你学业有成,家庭和睦,生活得很幸福。”
我笑而不答。这段时间来,人们把我看作是一只脚已跨进死亡门槛的倒霉蛋,太多的同情与怜悯,已叫我无法忍受。我不喜欢被人可怜,我喜欢被人羡慕,我觉得被人羡慕是一种幸福。
从一开始谈话,我就下了决心,把我的身体状况对他隐瞒起来。我要无私地帮助他。
七月二十一日 太阳雨
我家的经济状况还过得去,爸爸在城市合作银行当信贷科长,妈妈在一家合资企业当业务主管,家境虽谈不上富裕,但可以说是小康。在我十周岁生日那天,爸爸用我的名字在银行里存了五千元,说是给我准备的嫁妆钱。八年下来,驴打滚利翻利的,怕差不多有上万元了吧。这笔钱,节省一点的话,够维持阿炜一年半的生活了。
我对爸爸说,我有要紧的事急需钱用,希望能把这笔存款取出来给我。爸爸说:“你有什么事要花这么大一笔钱,能跟我们说说吗?”我说:“我已经十八岁了,有权保守自己的秘密。”妈妈说:“你想吃什么,你想穿什么,你想用什么,只要你说出来,我们一定满足你,完全没必要去动那笔存款的嘛。”
我眼睛看着窗外,幽幽地说:“你们不是早就说过,这笔钱是给我的吗?”
“当然。”爸爸说。“没错。”妈妈也说。
“你们真的以为我这辈子还用得着准备嫁妆吗?”
“......”
我笑笑,用轻松的语调说:“我可不想把钱带进棺材去,也不相信迷信,要用这笔钱买纸钱来烧。” 妈妈眼圈红了,逃也似的溜进厨房。爸爸哽咽着说:“这钱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吧,明天我就把钱给你取出来。”
我的计划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
爸爸妈妈,并非女儿心狠,要说些混帐话来伤你们的心。女儿是没有办法,真的很需要这笔钱。帮助阿炜,这是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做的有意义的事情。爸爸妈妈,请原谅女儿的不孝,但愿有来世,女儿一定会好好报答你们的。
七月二十二日 满天云彩
明天我就要跟阿炜见面了。今天我没出门,待在家里把教科书和有关资料找出来。书籍上蒙着厚厚一层灰。主人心情不佳,它们也跟着受了委屈。我拂净尘土,精选出一书包图片资料。妹妹要帮我忙,我没肯让她插手,我乐意一个人做。我虽然累得满头大汗,但心里挺高兴。吃过晚饭,我破天荒地微笑着对妈妈说:“今天的酸笋煮鸡真好吃。妈妈,我来洗碗。”
妈妈脸上的表情,就像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她急忙说:“你爱吃,我明天再烧这道菜。”爸爸又哼起了他心爱的花灯剧《穆桂英挂帅》。他已经好久没唱了。只要我高兴,全家就像过节似的。
我也闹不明白,自己为啥这样兴奋。也许,是我从小养成了这样的秉性,喜欢追求一种看起来虚无缥缈的东西。也许,阿炜是唯一的既是我的熟人又不知道我身患癌症的人。我太需要这样的朋友了。他不会对我投下死亡的阴影,也不会使我产生陌生感。
不对,好像还有一种隐藏得很深的、神秘的、朦胧的原因。我一下子还猜不透。
我焦急地等待着,希望立刻就到了明天。自从我知道自己只能再活一年后,我第一次抱怨时间过得慢。
说起来很可笑,小时候,我常常把自己想象成外国童话中娇美的牧羊女,把阿炜想象成给我带来醋栗和罂粟花的英俊的王子。现在长大相逢了,事情整个颠倒过来,他成了贫穷的牧羊少年,我是公主,给他橄榄枝。我减弱了对他的崇拜,使偶像变成了活生生的人。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我帮助,这使我产生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柔情。也许,这就是女人身上最伟大的、潜在的母性。
他答应明天带一幅风景画给我看。我期待着。但愿他的画中,能透出艺术家的灵气。
七月二十三日 天气闷热
第一次约会,把我气得够呛。
傍晚,我坐在翠湖公园柳丛间的长椅上等他。他来了,但两手空空。我的心一下子冷却了,问:“你的风景画呢?忘了带来了?”
他搔搔脑壳说:“这两天,我舅舅搬家,让我去帮忙。家里的日光灯又......”
“别说了!”我失望极了,粗暴地打断他的话,“你还可以编出一千条理由来搪塞呢。”
他讪讪地说:“好吧,我给你赔礼道歉。”
我扭过头去不理睬他。
他闷闷地坐了一会,大概是自觉理亏了,绕到我面前,陪着笑脸说:“别生气了。不就一张画吗,我有的是时间,我保证给你画一幅就是了。”
我失声尖叫起来:“时间,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哪!”可惜,他不会理解我这句话的意思。他大概也被我的态度惹恼了,冷冷地说:“那你要我怎么办呢?”
哼,我冷笑着说:“怪我瞎了眼,看错了人。我以为你是个有志气的人。谁晓得你也是个懒汉。空想的巨人,行动的侏儒。怪不得你这些年来越混越糟。你还好意思抱怨社会抱怨家庭,就凭你言而无信的德行,活该到这种地步。”
“住嘴!”他咆哮起来。他被激怒了,两条剑眉碰撞在一起,脸可怖地痉挛着。他的喉结耸动了一下,他一定把一串可怕的脏话强咽了下去。他狠狠地跺跺脚,从牙缝里迸出一句:“你等着,我们后天见!”说完,他转身跑出翠湖公园。
我委屈极了,一个人坐在长椅上,哭了半个多小时。直到天黑尽了,我才抱着书包,孤独地回家。
酸笋烧鸡怎么是苦的?我不想吃。妈妈被我弄得莫名其妙。爸爸不唱花灯了。
他被我气跑了。要是他从此不再理我,不肯跟我学画了,我怎么办呢?我真有点后悔了,我不该对他这般严厉的。我完全可以用温和的态度,选择委婉的字眼来规劝他,效果肯定要好得多。我从小娇生惯养,太任性了,太易激动了。我不是个好姑娘。不过,我既然做他的老师,我有权对他严格些的。他是匹桀骜不驯的野马,我要做个好驭手,给他套上金子做的缰辔。
但愿我这种强刺激,不会把他吓倒,而是激起他男子汉的自尊!
七月二十五日 雨转晴
下午三点,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准时来到阿炜那间破陋的小屋。我的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他早已站在门口等候我了。一进门,我一眼就看到破旧的八仙桌上摆着用过的画笔、调色盘和一卷宣纸,隐约透出色彩。毫无疑问,这是他作的画。
我刚落座,他就气呼呼地把画递给我。我摊开一看,画的是一个农民在小河边钓鱼。说老实话,他的技法很拙劣,人体比例没掌握好,一双手画得像白萝卜,毫无质感。他的水平还停留在少年学画者的幼稚阶段,或许比那时更糟糕。但是,他对色彩似乎有一种天才的敏感,冷暖两种调子配得很和谐;颜色湿重的背影,苍茫幽暗,增加了河岸树丛的厚重感;上钩的鱼将被钓出水面时闪闪发亮的水的波光和浪花,使周围的一切聚拢,形成一种明快而有节奏的景象。这就是我所期望看到的艺术家的灵气。搞花布图案设计,物体与人画得是否像是次要的,关键在于色彩和图形。阿炜有这个天赋。
我着实把他夸奖了一通,稍稍有点言过其实。男孩子的自尊心都是很脆弱的,需要鼓励。果然,他气消了,还有点沾沾自喜呢。于是,我婉转地指出他画中的不足。他算是给我治服了,掏出笔记本来,把我说的话当圣旨记下来。
我们在一起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我给他开几何、美学、色彩学、心理学四门课程。我们说定,逢双日的下午,我给他授课。其余的时间,他在家做作业,并且两天画一幅习作。
- Mugen-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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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作者:沈石溪 刊登于《少年文艺》上的最后的燃烧吧?《最后的燃烧——一位患绝症女中专生的日记片断》
最后的燃烧——一位患绝症女中专生的日记片断
作者:沈石溪 刊登于《少年文艺》98年1、2月号
七月三日 晴
我机械地开启熊猫牌袖珍录音机,一遍一遍地听着妈妈与楚医生的谈话。刚才,护士小燕来病房叫妈妈到办公室去,我突然产生一种不祥的预感,我趁妈妈转身替我倒开水的机会,把袖珍录音机塞进妈妈随身携带的拎包里。忠实的“熊猫”告诉我一个可怕的秘密。
录音机里,妈妈在哭泣:“楚医生,求求您,救救晶晶。她是个好孩子。”
楚医生用职业妇女那种平静的口吻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现代医学还不够发达,对这种病无能为力。”
“听说,高位截瘫能治好这号病的。”
“切片检查显示,晶晶的病灶在脊椎。晚期骨癌,并且已经扩散了。”
“楚医生,她还有多少时间?”妈妈抽噎着问。
“调理得好,大约还有一年吧。”
录音机里又充塞了妈妈的哭声。
从窗外望出去,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毒辣的太阳暴着大地,连银桦树上的叶子都晒蔫了。我却像掉进冰窟,浑身凉透了。
我还不满十八岁,生活刚刚开始。世界对我来说,那么陌生,那么新奇,又那么富有魅力,可是病魔却要把我带走了。上帝,你太不公平了,你也太残忍了。
在昆华医院住了两个月,我真的以为自己患了风湿性关节炎。妈妈,你瞒得我好苦哇。
过去,我一直相信自己是生活的宠儿。我有幸福和睦的家庭,我有金色的童年。我在初中后,按自己的志趣和爱好,考近省工艺美术学校。谁料得到,在表面的一帆风顺下,埋伏着冷酷的杀机!
事业和爱情,是人生的两杯美酒,是青春的两支主旋律。我学的是花布图案设计专业。我们的主课是水彩画与心理学。水彩画透明流畅,是变化多端的画中女皇;心理学奥妙无穷,是神圣庄严的科学皇冠。为了在事业中获得成功,在校三年,我很少逛商场,极少看电视,牺牲所有娱乐,像苦行僧那样,守位寒窗,苦苦修行。我耗尽心血,终于换来了佼佼者、高才生这样的声誉。上个学期,我利用暑假设计的“竹兰花布”,以清丽高雅的风格,夺得全国青少年花布设计大赛金奖,老师和同学给我起了个“彩色王后”的雅号。面临毕业分配时,市工艺美术设计公司、纺织局、印染厂......好多单位都派人到学校来指名要我。我即将踏上社会,社会为我打开了一扇金色的门,可突然之间,通向地狱的门也同时为我打开了。我就要死了,过去的一切努力都失去了意义。还有爱情,我曾多少次怀着少女纯洁美好的心愿,编织玫瑰色的梦。我素来信奉事业第一,爱情第二的信条。我坚信,当我成年后,伴随着事业的成功,爱神会赐给我一个理想中的白马王子。俗话说,男人是女人的镜子,我经常从这面镜子中看到自己美的形象。跨进工艺美术学校第一学期,我收到同桌凌军火热的情书,我相信中学生谈恋爱是不合适的,相信早恋只能结出酸涩的苦果,就把他的情书交给了老师。上个学期,团支部书记何石柱多次偷偷将电影票和舞会票塞进我的文具盒里,我怕影响学业,谢绝了他含蓄的追求。我多么愚蠢,让幸福从鼻子底下悄悄溜走,就像百万富翁不在乎他的钱袋一样。要是我早知道自己会在十八岁患上绝症,我就不会把凌军的情书交给老师,我会接受何石柱胆战心惊递过来的舞会票和电影票。尽管凌军太浮浅,何石柱不够活跃,尽管他们和我理想中的人物相差甚远,尽管学校有规定在校学生一律不能谈恋爱,我会和他们谈情说爱的;他们会给我带来心灵震颤、缠绵悱恻的爱情,让我品尝人生这杯美酒。现在,一切都晚了,爱情不会有了。我将带着深沉的遗憾和虚幻的梦,离开人间。
其他病人都在午睡,病房里静悄悄。再过几分钟,护士就要来查房,我应当结束这篇日记了,可是突然间,我回忆起少女时代一段往事,我应当忠实地把它记述下来。我的爱情并不完全是空白。还在读小学六年级时,我特别崇拜阿炜,他是我的邻居,比我大半岁,当时正在读初中。他喜欢画画,我特别乐意替他调水彩颜色。我相信,我后来对美术的志趣和爱好,是他替我植在心灵上的。那次,他一幅题名《两只黄鹂》的水彩画在全国青少年美展中获三等奖,我淘气地向爸爸妈妈宣称:阿炜哥哥画的两只黄鹂,一只画的是他自己,一只画的就是我。每天放学后,我就找他玩,是他忠实的小尾巴。后来,在我升到初中时,他的父母亲离异,他要随母亲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了。记得在他搬家的前一个晚上,我大着胆子找到他说:“阿炜哥,不管你搬到什么地方去,长大后,我一定会去找你的!”他听了我的话,不知为什么,哈哈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好像我是个在说胡话的傻丫头,这使我伤心透了。他走后不久,我们家也般了新居,从此和他断了音迅。有半年多的时间,我天天思念他,我计划好要想他一辈子的,可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时间一长就慢慢淡忘了。这也许可以算得上是爱情吧?不,我欺骗不了自己。这不是成熟的、丰富的、饱满的爱情;这只不过是幼稚的、天真的、孩子气的一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