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下的日耳曼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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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辽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有关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
所报考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考生才有被艺术类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录取的资格。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外高等院校在辽宁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院校专业除外)均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按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也可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于1月3日开始,1月底前结束。
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请考生注意查询有关高校的招生信息
我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开始
——市招生办提醒艺术类考生注意专业加试等相关事宜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可以报名。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的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至18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2、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高中统一组织报名。
3、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应届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生及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直接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
4、考生报名时要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
5、各区市县正常录取的非本地区的大连市的学生,可以在就读地区报名(无学籍的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6、经省教育厅批准在辽宁省范围内招生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有关证明,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持有关证明,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7、区市县招生办和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禁“高考移民”。
报名后,区招办要为考生打印《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准考证》。
8、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根据专业类别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到指定考点领取专业考试有关材料,交纳艺术类专业统考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了解考点的具体要求,熟悉考点环境,确认考场所在位置。
9、考生报名时需签写《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
10、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四、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两次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辽宁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非统考专业除外)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有关院校自行组织校考,部分院校如果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所报考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有被艺术类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录取的资格。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外,属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须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省外高等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须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按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也可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学校,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书面申请报辽宁省招考办,获准后向社会公布校考地点,校考的时间应安排在2008年2月7日之后进行。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的方式。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一)艺术类专业统考
1.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满分为150分;色彩,满分为150分;速写,满分为100分。
(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及统考时间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2008年1月3日至5日到规定考点进行美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6日进行。每位考生考试座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素描8:00——11:00;速写11:30——12:00;
下午:色彩13:30——16:30。
(3)考点分布
美术类统考全省设8个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①沈阳建筑大学考点:沈阳市和平、皇姑、沈河、大东、铁西五区的考生;
②沈阳理工大学考点:除沈阳市和平、皇姑、沈河、大东、铁西五区外的其他沈阳市考生;
③沈阳师范大学考点:盘锦、铁岭和辽阳市的考生;
④沈阳航空工业学院(道义校区)考点:鞍山、本溪、抚顺市的考生;
⑤大连工业大学考点:大连市的考生;
⑥辽宁师范大学考点:丹东和营口市的考生;
⑦渤海大学考点:锦州和阜新市的考生;
⑧辽宁工业大学考点:朝阳和葫芦岛市的考生。
2.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①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2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演奏:满分为2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②音乐表演专业
▲ 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4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 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4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竖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③舞蹈学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200分;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200分。
(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31日到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进行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 月 21日至27日在沈阳音乐学院进行。
3.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①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自备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120分;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80分。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80分;朗诵,满分为70分;艺术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50分。
②导演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0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8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70分。
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50分;口试,满分为100分。
(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 月 5日至23日在辽宁大学进行。
(3)相关要求: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各专业考试的考生不许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照文宣读,不但要背熟,还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4.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统考分为面试和笔试。
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回答问题, 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 满分为100分,散文写作, 满分为50分。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 满分为15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外观形象气质(规定内容), 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 满分为50分。
(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 月5日至23日在辽宁大学进行。
5.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1)考生凭《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考点印发的指定专业类《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须按专业课考试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专业统考评卷
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聘请专家组成评委组,采取封闭管理模式进行评卷。评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密组织,严格程序,确保评卷质量。
7.专业统考成绩发布
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辽宁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高等学校查询考生省专业统考成绩、位次等信息的途径另行通知。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考试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除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其他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可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具体的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跨省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须到辽宁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具体地点为:
1. 美术类考点:沈阳建筑大学(沈阳)
2.音乐舞蹈类考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3. 戏剧影视和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点:辽宁大学(沈阳)
(三)文化课统一考试
辽宁省2008年将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全国文化课统考将于2008年6月7日起举行,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填报志愿
2008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获得省统考合格证(若招生学校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普通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
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四个批次: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5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包括其它普通本科院校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第四批包括高职(专科)院校。第二、三、四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兼报四个批次的院校。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以所报艺术院校(专业)为主。第一、二、三批艺术院校(专业)的录取均在第一批普通本科录取前进行。第四批艺术类高职(专科)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六、录取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录取原则和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省招考办实行监督。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经辽宁省招考委同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在我省划定的分数线之上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但须在录取前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高校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并按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须根据本校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办法中,一个专业选择一种或多个专业选择一种,作为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辽宁省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记分办法及录取成绩排序办法包括11 种。
按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有关院校的规定执行。
音乐或舞蹈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
对于未包含在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学校如因生源不足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并在录取时出具考生的本人申请及其他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七、报名注意事项
1、凡是参加2008年高考想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均需按艺术类报名。
2、因今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统考,规定时间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予补报。在外省市借读的考生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既要全,又要准确和真实。
4、考生姓名如在正常字库中找不到的决不能找相近字“替代”,上报数据库时报市招办。
5、中学代码见下发的报名软件中的中学代码库,如果库中没有,按相应的规律在代码库中填加,填加后上报数据库时报市招办。
6、考生信息采集中的联系电话不能填写高中学校电话,要填写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
7、各区市县接受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打印一式二份的信息校验表,区市县招办要存一份有考生本人签字的校验表。
8、加强宣传、科学指导普通高校报名工作,杜绝报错“报考科类”等现象的发生。
9、美术类考生需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月3日至5日到大连轻工学院考点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音乐舞蹈类考生需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24日至31日到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戏剧影视艺术类考生需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生需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未包含在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其它专业的专业考试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生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10、31年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11、211工程学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石油大学 郑州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兰州大学 新疆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12、五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
八、其它
1、中国民航大学空乘专业招生工作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生计划及类别
招生计划:辽宁省计划招收15名(男女均可报考) 招生类别:艺术类
考生应取得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方可报考。
*报考条件
凡能够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年龄不超过20周岁。
*报考办法
*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详情请登陆www.caue.edu.cn,点击乘务专业网上报名进行查询。
*现场报名:报名考试时间:2008年1月30日、31日
*报名面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
*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或黑白)照片及考试费用。
*考试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内容:A、面试(气质形象,对话交流,现场展示)100分;B、英语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C、身体初检;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20分。
2、大连市、区市县招生办电话:
大连市招生办:84613729 中山区:82807424--8012 西岗区:83683522 沙河口区:84328373甘井子区:86601714 旅顺口区:86367773 金州区:87693375普兰店市:83112745 瓦房店市:85601171
庄河市:89812993 长海县:89882785 开发区:87525668
现在好象报名时间过了,你应该问你学校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