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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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些心理犯罪学电影。

30部值得观看的心理学电影,内含惊悚、悬疑、恐怖《蓝丝绒》 blue velvet (1986)导演:大卫·林奇主演:凯尔·麦克拉兰、伊莎贝拉·罗塞里尼、丹尼斯·霍柏与劳拉·邓恩看点:成功结合了黑色电影与超现实主义元素,某种意义上说,这可以看作一部性心理影片。影片的镜头语言看似平淡,含蓄中蕴藏了无穷的寓意,首尾呼应,令人回味,展现了各种性心理扭曲的场景。明亮与黑暗、正常与畸态、美好与邪欲 《爱德华大夫》spellbound(1945)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主演:英格丽·褒曼、格利高里·派克、朗达·弗莱明、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看点:电影中涉及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讲述一个有关心理分析的惊险故事,是电影史上第一批以精神分析学为主题的影片之一。梦的解析、失忆、强迫泛化。精神分析中的经典。《发条橙》 a clockwork orange() 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主演:马尔科姆·麦克道威尔看点:根据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的同名小说改编,条件反射,厌恶疗法,行为主义经典。《雨人》rain man (1988)导演:巴里·莱文森主演:达斯汀·霍夫曼,汤姆·克鲁斯看点:血缘的亲情打破了原有的疏离,真挚动人的手足之情取代了查理原先只求一己利益的私心,孤独症(通俗点叫自闭症) 高功能孤独症《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1991)导演:乔纳森·戴米主演:茱迪·福斯特, 安东尼·霍普金斯看点:根据著名小说家哈里斯·托玛斯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深刻反映美国社会犯罪问题的经典之作。它颇具匠心地将恐怖片与侦探片巧妙地结合成一体。Abnormal的心理学,潜意识,人格分析。变态心理学,异性癖、食人狂。《本能》(1992)导演:荷裔导演保罗·范霍文主演:迈克尔·道格拉斯,莎朗·斯通看点:通过对一起凶杀案的侦破过程的描述,将性与暴力归结于人类的基本本能。弗洛伊德《一级恐惧》 primal fear (1996)导演:格雷戈里·霍伯利特主演:理查·基尔 ,劳拉·琳尼 看点:讲述的是在芝加哥发生了一桩震惊全城的恐怖血案。当地一间教堂的主教罗森惨遭杀害,身上被刻上神秘数字,警方逮捕了当时在场身染血迹的犯罪嫌疑人阿伦。马丁作为阿伦的辩护律师,和他的前女友检控官珍妮特较上了劲。关键词:法庭中的心理学家,职业资格,犯人伪装多重人格。犯罪心理学典型代表作 《梦旅人》 picnic (1996)导演:岩井俊二主演:卓娜 Chara 浅野忠信看点:影片并没有过多地表现精神病的歇斯底里,取而代之的是这些病人的单纯和可爱,由此展现了现实的残酷和生命的脆弱。岩井俊二的巅峰作。《第八日》 le huitleme jour (1996)导演:雅科·冯多梅尔主演:丹尼尔·奥图,Pascal Duquenne,乔·德·巴克,奥利弗·古尔迈看点:法国影片《第八天》,充满田园迤逦风光的画面,一个找不到快乐的、孤独的中年男人和一个让你感染快乐的弱智少年的不期而遇,引发了那种让你想找回纯真与快乐的思考。关键词:唐氏综合症。 《心理游戏》 the game(1997)导演:大卫·芬奇主演:迈克尔·道格拉斯看点:通过心理游戏治愈心理创伤。人格/性格测试,应用,设计情景《心灵捕手》 good will hunting (1997)导演:格斯·范·桑特主演:罗宾·威廉姆斯, 马特·达蒙看点:主要情节是描绘一位愤世嫉俗的青年威尔通过与心理医生肖恩的情感互动,逐渐自我揭露对知识求问、人际互动、爱情探索、人生信念以及亲情伤害等心理过程,走出童年受虐的阴影,并尝试与他人建立亲密及信任的关系。关键词:心理咨询,认知行为疗法+来访者中心。精神分析弗洛伊德。 《一树梨花压海棠》 lolita (1962)导演:电影怪才库布里克主演:,詹姆斯·梅森、谢利·温特斯、 苏·莱恩看点:由小说洛丽塔改编,性心理变态《圣女贞德》 the messenger:the story of joan of arc (1999)导演:吕克·贝松主演:米拉·乔沃维奇、约翰·马尔科维奇看点:精神分裂症《灵异第六感》 the six sense (1999)导演:M·奈特·沙马兰主演:布鲁斯·威利斯,海利·乔·奥斯蒙,托妮·科莱特看点:故事讲述一个九岁小男孩柯尔自称能见到死人,他的心理医生在一年前曾经遭到他以前一个治疗失败的病人的枪击,因此发誓要尽力帮助这个男孩的故事。儿童心理学。《搏击俱乐部》 fight club (1999)导演:大卫·芬奇主演:布拉德·皮特、爱德华·诺顿和海伦娜·博纳姆·卡特看点:DID,身份识别障碍,多重人格。《记忆碎片》 memento (2000)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主演:盖·皮尔斯,凯莉-安妮·莫斯,乔·潘 托里 亚诺,小马克·布恩看点:这个题材大获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增加了许多的复杂性的问题需要你去思考。关键词:Short-term memory failure 短时记忆障碍,海马体损伤。《海滩》 the beach(2000)导演:丹尼·鲍尔主演:,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维吉妮·拉朵嫣关键词:假人性的贪婪,是彻头彻尾的一个心理学实验。 《死亡试验》 das experiment (2009)导演:保罗·舒尔灵主演:阿德里安·布洛迪 ,福里斯特·惠特克看点:一部备受争议的电影,由一个骇人听闻的实验开始。 真人真事改编,以1971年美国心理学家津巴多教授的「斯坦福监狱实验」为基础。关键词:服从心理,经典的社会心理学实验。《充气娃娃之恋》 lars and the real girl(2007)导演:克雷格·格里斯佩主演:瑞恩·高斯林, 派翠西娅·克拉克森, 艾米莉·莫迪默看点:这是一个落寞的电视剧导演进军影坛的投石问路之作,电影聚焦于一个充气娃娃.似乎在逼人想入非非。 孤僻症,妄想症《美丽心灵》 a beautiful mind (2001)导演:朗·霍华德 主演:罗素·克劳,Russell,Crowe詹妮弗·康纳利,Jennifer Connelly看点:影片讲述一位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却在博弈论和微分几何学领域潜心研究以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数学家约翰·福布斯·纳什。传记是由西尔维雅·娜萨儿所撰写,于1998年出版。妄想性精神分裂症,以及爱在精分治疗中起的决定性作用。《钢琴教师》 la pianiste (2001)导演:迈克尔·哈内克主演:伊莎贝尔·于佩尔 ,伯努瓦·马吉梅看点:继《蓝丝绒》以后最卓越的性心理变态电影杰作。《美国精神病人》 american psycho (2000)导演:玛丽·哈伦主演:克里斯蒂安·贝尔、贾斯汀·塞洛克斯看点:影片通过象征性的寓言,暗示那华尔街的大亨都是榨取老百姓血汗的吸血鬼,借此批判里根年代的拜金主义关键词:双重人格 精神分裂症 《异度空间》 inner senses (2002)导演:罗志良主演:张国荣 、林嘉欣看点:精神分裂症。 《失眠》Insomnia 导演:埃里克·斯柯比约格主演:阿尔·帕西诺、罗宾·威廉斯 、希拉里·斯万克看点:主要讲述的是Will Dormer(阿尔·帕西诺 Al Pacino 饰)与搭档Hap Eckhart(马丁·唐文 Martin Donovan 饰)来到远离洛杉矶一处日不落的小镇阿拉斯加,调查一名17岁少女被活活殴打致死的案件。关键词:严重失眠症《歌西卡》 gothika 主演:哈莉·贝瑞、小罗伯特·唐尼看点:犯罪心理学,失忆。《火柴人》 matchstick men (2003)导演:德雷·斯高特主演:尼古拉斯·凯奇、萨姆·洛克维尔和艾莉森·洛曼主演看点:改编自埃里克·加西亚的小说《火柴人》,洁癖、强迫性人格。 《致命ID》 Identity (2003)导演:詹姆斯·曼高德主演:约翰.库萨克,雷.利奥塔,阿曼达.皮特看点:以杀人游戏为主要内容的惊悚剧情电影。该片剧情结构严谨,情节一气呵成,结尾部分出人意料,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旧称MPD,多重人格障碍。DID 身份识别障碍 多重人格 《吮拇指的人》thumbsucker (2005)导演:迈克·米尔斯主演:卢·泰勒·普奇、蒂尔达·斯文顿看点:正常是不存在的,缺陷美才是人性化及可爱的地方。ADHD Ritalin,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大象》 elephant (2003)导演:格斯·范·桑特主演:阿里克斯·弗罗斯特、埃里克·德伦、约翰·罗宾逊、伊里斯·麦康利、蒂姆斯·伯特姆斯看点: 电影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时间-空间语言挑战了传统电影的现实主义,让我们在这部电影中看到,任何理性,无论是意识形态的权力话语还是纯粹的理论/话语推导,在现象的丛林中是多么盲目和无知。《秘窗》 secret window (2004)主演:约翰尼·德普看点:DID,多重人格

求犯罪学案例分析的答案

  被告人A(男,于1985年8月13日出生)于2001年6月7日,为“找点零用钱用”,将邻居王某1岁的儿子B偷出,然后打电话向王某勒索8万元,在要求迟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杀害了B.后因恐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果对A的行为进行追究,是否违反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范围的规定,从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解题思路」  本题表面上是测验考生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掌握程度,但是由于这涉及到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解释问题,所以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运用紧密相关。(图表略)  「参考答案」  A应负刑事责任,对其进行追究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杀人“行为”,而非法院经审理后具体确定的“故意杀人罪”这一罪名。在本案中,不满16周岁的A在实施绑架罪的过程中,因不法要求没有被满足,而故意杀害人质,应认定其实施了刑法第17条所规定的8种行为之一—故意杀人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但是这一规定应当视为只适用于已满16周岁者。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他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仍然只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成立绑架罪。  所以,在刑法第17条对A的刑事责任范围有规定的情况下,对A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解析」  准确回答本题,首先要确定行为人处于何种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再具体判断刑法对该年龄段的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自然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的是以下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一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处于幼年时期,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能力,无论他们实施了什么样的危害社会行为,都不能作为犯罪予以追究。但不等于对此年龄阶段的行为人放任不管,而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实施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具备对自己行为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应当对自己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三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此年龄阶段具备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刑法规定他们对法定的8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本案中,A似乎应构成绑架罪,而该罪并不在8种法定应负刑事责任的罪种中。但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就会看到A绑架过程中的杀人行为当在刑法第17条所规定的范围内。  必须注意:刑法中规定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因此,对于刑法第17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  在明确了对被告人A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后,如何对其确定罪名也成为问题。争论意见集中在定杀人罪还是绑架罪上。虽然刑法第17条规定的是犯罪行为而非罪名,但也对罪种范围作了限定。本案中,A在绑架过程中,实施故意杀害被害人的行为,表面上看构成了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当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论处。但是,由于刑法第17条第2款的限制,对被告人只能定故意杀人罪。  「应注意的问题」  本题没有涉及对犯罪人的处刑问题,但是这也是在复习时需要附带加以考虑的。有的考生对A如何适用刑罚可能存在不一致的看法:认为应对A定故意杀人罪者,主张对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认为对A定绑架罪者,认为不应处以死刑缓期执行,而应按照刑法第239条关于“绝对死刑”的规定,对其适用死刑。需要注意,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被告人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对其不能适用死刑。  A携带2000元现金邀请朋友共8人到餐馆吃饭。饭后发现账单金额超过9000元,自己所带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饭钱时,为免除债务,A即安排朋友先后借上厕所的机会,翻窗逃跑,最后A自己也偷偷离开了饭店。店主事后向警方报案。  问题:结合罪刑法定原则分析,A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解题思路」  本题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二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图表略)  「参考答案」  结合罪刑法定原则,A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3条的规定,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在法无明文之时,不成立犯罪;在法律有规定时,应当合理解释刑法,只有确定犯罪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构成要件的要求时,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A的行为事实上使店主受到了损失,A也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意思,但是其并不构成诈骗犯罪。在认定A的行为性质时,必须考虑刑法分则对诈骗罪是如何具体规定的,从而合理解释刑法。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有诈骗的意思,同时还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该故意在行为实施当时就具备。但A在消费店主财产的当时,并不具备非法占为己有的意思,所以其行为并不符合成文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不能成立犯罪,对其进行追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对本案,应依据民事法律进行处理。  「解析」  罪刑法定的内容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对A的行为,表面上看,似乎法律在诈骗罪中有规定。但是,还必须进一步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求。犯罪的成立,客观上要求有行为,主观上要求有罪过,而且罪过必须是在行为实施“当时”的故意,即罪过与行为同在。那么,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自始就有欺骗他人,从而不法取得财物的意思。本案中,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消费)的当时,并无这种犯罪故意,所以,实质上看,其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A在消费事实已经出现的情况下,仅仅因为自己所携带的现金不足,无法履行债务,而逃避债务的,由于刑法并未规定“恶意逃债”之类的罪名,所以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有义务根据民事法律积极履行债务。  「应注意的问题」  1.考生应当熟悉刑法关于罪刑法定原则、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规定。  2.注意深刻理解:犯罪行为是在罪过支配下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罪过是行为实施当时的犯罪人的心态,实行行为结束后的所思、所想不是犯罪故意或者过失。  3.不要仅仅因为行为涉及的数额较大,就确定行为人有罪。在民事法律可以调整的场合,刑法不应当介入,因为刑法是一种“最后手段”,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使用。  警察甲、乙、丙、丁等4人接到报案:有人(夫妻俩)在家里看黄色VCD.该4人立即出动,前往执行公务。在进入当事人家里以后,警察立即开展搜查、扣押VCD机的工作。作为黄色VCD的观看者之一的丈夫张某立即对警察使用暴力。后警察以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的名义对张某刑事拘留。  问题: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并结合刑法第277条分析,张某是否构成犯罪?  「解题思路」  本题涉及刑法解释与罪刑法定的关系问题。(图表略)  「参考答案」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张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在构成要件上要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妨害正在“依法”执行的公务。但是,在本案中,不存在依法执行的公务。公务人员必须享有相应职权,才能行使公务;此外,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必须具备法定的必备的重要条件、方式和程序。警察进入公民的家里搜查、扣押,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取得相应手续。在发现黄碟的播放场所特殊,除夫妻外,没有其他人员观看时,警察应当知道,自己对这样的情况强行进行“处理”,是于法无据的,其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调查”的范围。由于警察的公务执行不具有合法性,其进入他人房间强行搜查、扣押行为没有履行相应手续,所以,带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性质,张某对警察进行反击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正当防卫。  「解析」  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表面上看,像妨害公务。但是,实质上,并不成立妨害公务罪。问题的关键还不仅仅在于当时去的人是否是人民警察,是否表明了身份。而在于:即使是真正的警察,即使其表明了身份,也不能任意进入他人的家庭进行搜查、扣押。对方在此场合反击的,是正当防卫,而不构成妨害公务。  妨害公务罪,在构成要件上要求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妨害正在“依法”执行的公务。但是,在本案中,恰恰不存在“依法执行”的公务。  依法执行职务,是指职务行为在公务人员的权限之内,并具备法律要求的必备形式,即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合法不仅包括内容上合法,也包括形式上合法;不仅指实体上合法,而且也指程序上合法。具体说来,只有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方面,才能认为是“依法执行”职务:  一是公务人员必须是在其抽象的职务权限或者一般的职务权限内实施该职务行为。公务人员的职务通常有事项上、场所上的范围,此即抽象的职务权限。如果超出了这种一般的职务权限,则不能认为是依法执行职务;但公务人员如何分担内部事务,不影响其职务权限。  二是公务人员必须具有实施该职务行为的具体的职务权限。通常情况下,具有实施某种职务行为的抽象的职务权限的公务人员同时也具有实施该职务行为的具体的职务权限,但也并非全部如此。在有些情况下,某公务人员虽然具有实施一定职务行为的抽象职务权限,但可能并无具体的职务权限。比如,并非任何警察都有执行搜查、扣押的职务权限。  三是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必须具备法定的必备的重要条件、方式和程序。如果违反的是法律上的任意性规定,或者仅仅是执行条件、方式和程序的轻微瑕疵,比如公务人员的态度过于生硬、方法简单粗暴等,则不影响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但是,如果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搜查他人房间,必须要取得搜查证等,否则公务执行不具有合法性。  本案中,即便认为警察自己在查黄碟时穿了制服、出示了证件,其职务行为也并不完全符合上述“依法执行职务”的条件,尤其是不符合第三个条件。警察进入公民的家里搜查、扣押,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取得相应手续。在发现黄碟的播放场所特殊,除夫妻外,没有其他人员观看时,警察强行进行搜查,并试图抱走播放器的行为,完全属于违法执行公务。  「应注意的问题」  妨害公务罪是最近几年经常考试的内容,对该罪的构成要件、精神实质,以及涉及该罪的各种题型,都要求考生掌握。  参考资料:http://qjc831.bokee.com/3678772.html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啊

  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犯罪的生物学理论,犯罪的心理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示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 标签理论,冲突理论与批判犯罪学, 社会支持理论,整合性犯罪理论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啊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犯罪学理论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犯罪的生物学理论、犯罪的心理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示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标签理论、冲突理论与批判犯罪学、社会支持理论、整合性犯罪理论等。

犯罪学 标签理论的基本内容

标签是人们对自我形象的界定和产生。自我形象是透过与他人互动而产生,而他人的标签则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标签理论认为,犯罪是社会互动的产物,而个人被有意义的他人——如教师,亲戚,警察等贴上标签,描述为偏差行为或犯罪者,他就逐渐自我修正,而成为偏差行为者或犯罪者。

犯罪学理论都有什么?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啊 10分 最早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他是犯罪的鼻祖,之后他的三个徒弟,具体工么名字我给忘了,“意大利三杰”,贝卡利亚虽是刑法的鼻祖,他的理论也涉及很多犯罪学问题,之后出现很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相结合。具体我就说不全面了! 西方犯罪学有哪些理论 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犯罪的生物学理论,犯罪的心理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示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 标签理论,冲突理论与批判犯罪学, 社会支持理论,整合性犯罪理论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 预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心智不成熟。青少年是介于童年和成年之间的一个阶段,这一时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心理不稳定,对社会现象的认识直观、肤浅,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抵御诱惑能力差;在处理问题时,缺乏冷静的思考和理智的分析,容易走极端,形成错误的结论,导致错误的行为。此外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生理发育期,身体机能的发育成熟对青少年的心理、情绪、行为等各方面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尤其是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导致了心理和生理发展上的不平衡,从而形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生理因素。犯罪学专业的介绍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这一时期,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成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消极因素和破坏力量。重大刑事犯罪,诸如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团伙与黑社会组织犯罪等都出现了新的特点,并有进一步严重化的趋势,加强犯罪学理论的研究和犯罪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可谓迫在眉睫。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各种犯罪还将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也还会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这也为犯罪学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更深的研究课题。 犯罪社会学的主要理论 西方犯罪社会学围绕犯罪原因问题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理论,其中主要有: 1939年由美国学者E.H.萨瑟兰提出。他认为人的犯罪和其他异常行为并非生来就会的,而是通过随异交往学来的。一个人由于与有犯罪倾向的个人或群体之间经常和密切交往,通过文化传播过程学会了犯罪。犯罪的可能性取决于他的年龄,与别人接触的强度,以及与守法者和违法者接触的比率。西方学者还从社会冲突、等方面解释犯罪行为。苏联的犯罪社会学肯定社会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并致力于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犯罪学讲什么的??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相关的犯罪研究也会发表社会与 *** 对犯罪标准和反应。犯罪学属于行为科学,特别着重于社会学和心理学层面上的研究,和法律、法学一样。在1885年,意大利的法学教授加罗法洛(Raffaele Garofalo)创造了“犯罪学”这个专有名词(即意大利语中的“criminologia”),约同一时间法国人类学者托皮纳德(Paul Topinard)首次应用犯罪学于法国(即法语中的“criminologie”)。 把犯罪和犯罪者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综合研究,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称犯罪原因学,也就是狭义的犯罪学。研究犯罪原因及其规律 ,是为了有效地处理和预防犯罪,从而又须寻求相应而有效的犯罪对策,以此为目的进行研究的称为刑事政策学。广义的犯罪学包括犯罪原因论和犯罪对策论。英美各国的犯罪学主要从广义,欧陆各国学者多从狭义,日本学者不常用犯罪学而用刑事学一词,倾向于广义。 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流派有哪几种 (1)犯罪的生物学理论; (2)犯罪的心理学理论; (3)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4)人格理论; (5)行为主义理论; (6)社会学习理论; (7)认知与道德发展理论。 犯罪学的哪些内容可以应用到生活中 .统计学理论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上,首推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 通过早年对法国刑事统计及意大利监狱、精神病院的研究,菲利提出了他的犯罪分类理论。菲利将犯罪人分为五类:①天生犯罪人。指龙勃罗梭认为自己已经识别出来的那种各代遗传类型②精神病犯罪人。指“患有某种精神病的临床形态,甚至连我们的现行刑法也予以承认的人”。{ ③偶然犯罪人。又称“机会犯罪人”,指“没有任何先天固有的和后天获得的犯罪倾向,由于经受不住个人状况以及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诱惑而犯罪的人。”④ *** 犯罪人。这类犯罪人一般都是过去表现良好、有正常的道德品质、多血质并且容易激动和过分敏感的人。⑤习惯性犯罪人。是由于在恶劣的社会环境中养成的习惯而犯罪的人。此外,菲利还对“天生犯罪人”与“偶然犯罪人”、“ *** 犯罪人”在形成原因方面的区别进行的说明,但同时又强调,各种犯罪人划分的标准是相对的,仅仅存在程度和模式的不同。 2.犯罪原因三元论 。通过对法国犯罪统计资料的分析,菲利拓展了龙勃罗梭的犯罪原因理论,并在《对1826-1878年间法国犯罪的研究》一文中,首次对其犯罪原因三元论做出概括。菲利将人类的犯罪原因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人类学因素(个人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①人类学因素。包括罪犯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个人状况。②犯罪的自然因素。是指气候、土壤状况、昼夜的相对长度、四季、平均温度和气象情况及农业状况。③犯罪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密集、公共舆论、公共态度、宗教、家庭情况、教育制度、工业状况、酗酒情况、经济和政治状况、公共管理、、、一般立法情况、民事和刑事法律制度等。此外,关于犯罪原因理论,菲利还指出:第一,各因素是互相联系的,犯罪是各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第二,三因素在犯罪自然形成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人具有各自不同的相对作用;第三,三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社会因素。 3.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化学中的饱和定律的启发下,根据他对犯罪统计资料的研究提出的。围绕统计资料论证的“犯罪饱和法则”包括以下内容:①一定自然、社会因素作用下的犯罪现象的发生是绝对的,一般情况下,犯罪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当主要由一种因素决定的犯罪数目减少时,由另一因素决定的犯罪数目将增多;在饥荒、经济危机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原有的波动模式受到冲击,产生短暂的“犯罪过度饱和”。②将个人因素置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下时,它的变化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而自然因素本身不具有规律性,因此决定犯罪周期性变化的只能是社会因素。③尽管犯罪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的现象,但是伴随社会环境的变化,犯罪表现出周期性的增长趋势。 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的区别有哪些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方法上的差异 (一)古典学派用思辨的方法和演绎的方法进行研究,把启蒙思想家甚至更早的思想家们提出的理论观点作为大前提,使用三段论的逻辑思维方法,推论出当时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不合理性和非正义性,演绎出自己的结论或观点;而实证学派则采用实证的(经验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把实际存在的客观事实作为理论的基础,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研究中归纳出自己的观点。正像菲利所说的:“对我们来说,实验(即归纳)是所有知识的关键;对古典学派来说,一切都是从逻辑演绎和传统观念中得出来的。对他们来说,事实应当让位于三段论(演绎法);对我们来说,事实有决定性作用,没有知识就不能进行推论。对他们来说,科学仅仅需要纸张、笔、墨水,其他的则来自充满了大量书本知识的大脑,而那些书本也是用同样的方式产生的。对我们来说,科学要求长期地逐个检验事实,评价事实,获得他们的共同特征,从它们中抽取中心概念。对他们来说,演绎法或轶事法足以推翻通过多年的观察收集的大量事实;对我们来说,情况正好相反。” (二)古典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行为是个人自由意愿选择的结果;而实证学派主张决定论,承认一切事物都存在因果决定性,犯罪行为是由一定的因素决定的,而不是纯粹的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菲利指出:“古典学派和一般民众均认为,犯罪含有道德上的罪过,因为犯罪者背弃道德正轨而走上犯罪歧途均为个人自由意志所选择,因此,应该以相应的刑罚对其进行制裁,这是迄今为止最流行的犯罪观念……相反,实证派犯罪学主张,犯罪人犯罪并非出于自愿;一个人要成为罪犯,就必须使自己永久地或暂时地置身于这样一种人的物质和精神状态,并生活在从内部和外部促使他走向犯罪的那种因果关系链条的环境中。我认为这就是我的结论,也是我们实证派犯罪学在主要原则上与古典学派根本不同或者相反的研究方法。”2 (三)古典学派采用犯罪的法律定义;而实证学派并没有采用法律上对犯罪所下的定义,他们或者创立新的明确的犯罪概念及定义,例如,加罗法洛的“自然犯罪”;或者没有提出明确的犯罪定义,而是比较含糊地使用犯罪一词,把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都包括在犯罪之中。 二、基础理论上的差异 (一)两大学派对于“人”的假设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该派主张人有从理性出发明白社会中的是非善恶、徒善远恶,从而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社会规范和社会道义,即理性人的假设;犯罪实证学派认为理性人假设是一个毫无根据的虚构的神话,认为人的行为是受生理、心理等个人和社会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是根据社会实践经验、内心体验和个人偏好出发的经验人。 (二)两大学派的价值观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意志自由、理性是人性的基础,因此,人任何时候都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主要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由此形成了犯罪古典学派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世界观。而实证犯罪学派由于否定人的意志自由,重点关注的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对社会的严重威胁,自然而然地将保护的重点放在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上。 (三)两大学派对于刑法的评价对象的认定不同。犯罪古典学派基于客观主义立场,认为每个罪犯都是有自由意志的理性人,犯罪行为是由其主观意思发动的,因此,行为和结果形成的社会危害性应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而刑事实证学 行为人本身应成为刑罚的对象。该派著名学者李斯特提出了“应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 请问水晶魔杖有什么用啊? 水晶魔杖是法师的主要武器,它是加回蓝的,装备后每次回蓝1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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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犯罪学理论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犯罪的生物学理论、犯罪的心理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示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标签理论、冲突理论与批判犯罪学、社会支持理论、整合性犯罪理论等。

关于犯罪学论文的题目

  1 浅论网络犯罪概念特点及其预防 2 新生代民工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控制 3 经济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防治对策 4 激情犯罪探析 5 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初探 6 当前娱乐场所隐语的特点 7 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其防治对策 8 浅谈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对策 9 对中心城区侵财类刑事案件的思考 10 论制止和纠正刑讯逼供的策略 11 我国城市外来人口犯罪问题 12 当代大学生犯罪根源浅析 13 基于灰色理论的青少年犯罪预测模型及其应用 14 我国洗钱形态探析 15 恐怖主义资金揭秘 16 社会转型与反邪教 17 地下钱庄的成因及防治对策 18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及防治 19 试析网络犯罪 20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新论 21 新时期经济类案件的文件欺诈特点及对策 22 家庭伦理与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研究 23 论犯罪心理学的科学基础 24 论我国团伙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与对策 25 浅析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26 论社区警务对抑制有组织犯罪的作用 27 艾滋病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处置研究续 28 心理学关于影响犯罪因素的研究进展 29 与“智能犯罪”的较量 30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防范对策 31 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432 当代犯罪的文化学解读 433 对绑架劫持人质犯罪分子心理因素的初步分析 434 略论我国的金融反恐 435 论对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的防治 436 论青少年与网络犯罪场 437 完善中国反跨国洗钱犯罪体系之我见 438 析当前我国女性违法犯罪的特点 439 论我国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对策 440 论高等院校职务犯罪及其防控措施 441 职务犯罪成因调查分析 442 防范金融犯罪问题研究 443 云南 犯罪现状浅析 444 城市外来人口犯罪现状及对策探讨 445 跨国 犯罪的形势与对策研究 446 论贫困对犯罪的正效应 447 性侵害案件中女性被害人的调查访问 448 大学生犯罪及对策研究 449 邪教犯罪人员社会化缺陷的再社会化 450 刑讯逼供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451 论“一把手”腐败犯罪的预防 452 犯罪学理论研究的现实困境 453 重庆地区 犯罪的现状和对策建议 454 城市化与犯罪 455 短信犯罪初探 456 金融监管与洗钱犯罪控制 457 当前金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防范对策 458 试论女犯拘禁性心理障碍及其矫治 459 洗钱犯罪的发展趋势原因及其对策 460 转型期女性犯罪原因探究 461 抢劫犯罪的被害预防 462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危害及其防治 463 家庭伦理与女性违法犯罪原因探讨 464 论金融领域犯罪防控体系的构建 465 犯罪的新形势及应对 466 预防职务犯罪问题的哲学分析 467 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防范机制 468 社会转型期职务犯罪的原因力分析 469 新形势下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及其对策 470 信用卡欺诈犯罪特征及防范对策 471 论都市犯罪与都市管理互动的防控模式 472 女大学生犯罪心理探析 473 洗钱犯罪若干问题探析 474 预防职务犯罪刍议 475 惩治跨国贩运妇女儿童犯罪的现状困境及对策 476 “黑哨”现象犯罪成因的主体分析 477 当前经济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公安机关的对策 478 高智能犯罪及其防控研究 479 网络金融侵财型犯罪及应对机制研究 480 腐败与职务犯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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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统地说,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为研究对象。但关于犯罪心理学的定义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至今仍莫衷一是。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什么?这实质上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 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研究范围颇广,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确定:⑴把什么人的心理和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①犯罪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②一般违法人,指实施了违反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处理的人;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④揭露与惩罚犯罪的有关人员,这主要是指公安、司法部门人员,这方面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⑤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⑵研究哪些课题。犯罪心理学(广义的)研究课题十分广泛,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如个体犯罪的心理预防,犯罪侦查心理和审讯、审判心理以及罪犯矫治等问题)以及其它有关课题。详细: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4541444.html?fr=qrl&cid=196&index=1

赵宇案在犯罪学上如何评价?

远在犯罪学上如何评价赵宇案在犯罪学上是可以评价的,是比较极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