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的资源配置 经济学资源配置 公共物品简答
一、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思路:先提出资源具有稀缺性这一假设,然后引出资源配置的定义,鉴于是简答题,一般12分左右,所以关于资源配置的两种形式,可以简略回答) (1)在经济学中,资源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资源是指自然资源;广义资源是指经济资源或生产要素,包括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等。可以说,资源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在任何社会,人的需求作为一种欲望都是无止境的,而用来满足人们需求的资源确实有限的,因此,资源具有稀缺性。 (2)资源配置是指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有限的资源合理分配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去,以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即用最少的资源耗费,生产出最适用的商品和劳务,获取最佳的效益。 资源配置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社会对其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在其不同用途之间分配。 资源配置的实质就是社会总劳动时间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资源配置合理与否,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成败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一般来说,资源如果能够得到相对合理的配置,经济效益就显著提高,经济就能充满活力;否则,经济效益就明显低下,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阻碍。 (3)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资源配置有两种方式: ①计划配置方式。计划部门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以计划配额、行政命令来统管资源和分配资源。计划配置方式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将由全社会占有,商品货币关系将不再存在,因而资源配置的方式主要是计划,即通过社会的统一计划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正是按照这一理论来实践的,把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一段时间里,计划也曾经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而市场的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在计划资源配置方式中,在一定条件下,这种方式有可能从整体利益上协调经济发展,集中力量完成重点工程项目。但是,配额排斥选择,统管取代竞争,市场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从而易于出现资源闲置或浪费的现象。 ②市场配置方式。依靠市场运行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开始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所有产品、资源都变成了可以交换的商品,市场范围不断扩大,进入市场的产品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从而使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越来越大,市场成为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与市场发生直接的联系,企业根据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化状况,根据市场上产品价格的信息,在竞争中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由于市场机制作用的盲目性和滞后性,有可能产生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 二、公共物品(定义包括其两个特性,分类,第三大点关于公共物品的消费可以简要作答)(1)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2)公共物品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形象地称为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物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共同资源或公共池塘资源物品。俱乐部物品和共同资源物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物品到达“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准公共物品“拥挤性”的特点为我们探讨公共服务产品的多重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公共物品也可以这样分类: (1)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国防和灯塔等,通常采用免费提供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过一定的临界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就会消失,拥挤就会出现。准公共物品可以分为两类: a.公益物品。如义务教育、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 b 公共事业物品,也称自然垄断产品。如电信、电力、自来水、管道、煤气等(3)公共物品的消费: 在准公共物品的消费中,存在一个“拥挤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该拥挤点之前,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是零;而达到该点之后,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开始上升;当达到容量的最大限制时,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俱乐部经济理论”对准公共物品的拥挤性进行了分析。该理论认为消费同一社区的公共物品的消费者为同一俱乐部的“成员”,其中每个成员对于该俱乐部范围内的既定数量与质量的公共物品的消费效用都是其他成员消费该公共物品的函数。帕累托最优条件要求:俱乐部的任何成员在其消费公共物品时所获得的收益必须大于或至少等于它使用其他成员所负担的边际成本总额。 由于人们对于公共物品的购买方式异于私人物品,在自利原则驱使下,消费者总是希望不断地扩大公共物品的范围,以便免费或者少付费来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这种搭便车的消费心理,造成了对公共物品消费的一种福利“刚性”。这种福利刚性在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 公共物品的供给: 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殊性,导致市场机制决定的公共物品供给量远远小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先后出现庇古均衡、林达尔均衡、萨缪尔逊均衡和马斯格雷夫均衡等四种主要的公共物品均衡模型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进行研究。最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区别于私人物品的帕累托最优要求个人边际替代率等于个人边际转换率,公共物品的帕累托最优要求所有人的“公共”边际替代率总合等于边际转换率。 既然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是失灵的,政府的介入就成为必要。但是政府介入公共物品的供给,并不等于政府生产所有的公共物品,更不等于政府完全取代公共物品的市场。政府对公共物品的供给,可以通过直接生产公共物品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委托私人企业的间接生产方式来实现。前者包括中央政府直接经营、地方政府直接经营和地方公共团体经营等三种情形,后者包括签订合同、授予经营权、经济资助、政府参股、法律保护私人进入、社会资源服务等六种情形。 公共物品具有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四个特性: (1)非排他性。一种公共物品可以同时供一个以上的人消费,任何人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排斥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由此而获得的满足。 (2)强制性。公共物品是自动的提供给所有社会成员的,不论你是否愿意。 (3)无偿性。消费者消费这种物品可以不支付费用,或者以远低于其边际效用或边际成本决定的价格来讨价钱。 (4)非竞争性。公共物品是提供给一切消费者的,无法再消费者之间进行分割。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平分公共物品的成本会带来什么问题
成本节约。公共物品要付费,税收是公众消费公共产品所支付的价格林达尔均衡的虚拟性表明,社会成员不会主动分担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公共产品的固有属性使私人经济部门的生产者或提供者无法通过市场定价的办法来弥补公共产品生产的成本,更无法实现盈利。
公共物品在公共经济学中的重要性(300字以上!)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众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 通常不具备排他性或(和)竞争性,一旦生产出来就不可能把某些人排除在外的商品称为(纯)公共物品。所谓商品的排他性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者购买者可以很容易地把他人排斥在获得该商品带来的利益之外;商品的竞争性是指消费商品的数量与生产这一数量的成本有关。 公共物品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形象地称为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物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共同资源或公共池塘资源物品。俱乐部物品和共同资源物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物品到达“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准公共物品“拥挤性”的特点为我们探讨公共服务产品的多重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公共物品也可以这样分类: (1)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国防和灯塔等,通常采用免费提供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过一定的临界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就会消失,拥挤就会出现。准公共物品可以分为两类: a.公益物品。如义务教育、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 b 公共事业物品,也称自然垄断产品。如电信、电力、自来水、管道、煤气等 公共服务产品的特性: 公共服务产品就其整体而言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按照竞争性、非竞争性、排他性、非排他性的物品属性对公共服务产品进行归类,可以把公共服务产品划分为私有私益、私有公益、公有私益、公有公益产品。显然,私有私益产品是纯粹的私益性物品,如市场上的肉、菜;而公有公益物品则是纯粹的公益性物品,如国防、社会治安。私有公益物品和公有私益物品,则是非纯粹的公益物品或不纯粹的私益物品。按照经济学分析的惯例,分别称之为俱乐部物品(可以低成本的排他)和公共池塘资源物品(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总称为准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消费: 在准公共物品的消费中,存在一个“拥挤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该拥挤点之前,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是零;而达到该点之后,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开始上升;当达到容量的最大限制时,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俱乐部经济理论”对准公共物品的拥挤性进行了分析。该理论认为消费同一社区的公共物品的消费者为同一俱乐部的“成员”,其中每个成员对于该俱乐部范围内的既定数量与质量的公共物品的消费效用都是其他成员消费该公共物品的函数。帕累托最优条件要求:俱乐部的任何成员在其消费公共物品时所获得的收益必须大于或至少等于它使用其他成员所负担的边际成本总额。 由于人们对于公共物品的购买方式异于私人物品,在自利原则驱使下,消费者总是希望不断地扩大公共物品的范围,以便免费或者少付费来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这种搭便车的消费心理,造成了对公共物品消费的一种福利“刚性”。这种福利刚性在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 公共物品的供给: 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殊性,导致市场机制决定的公共物品供给量远远小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先后出现庇古均衡、林达尔均衡、萨缪尔逊均衡和马斯格雷夫均衡等四种主要的公共物品均衡模型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进行研究。最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区别于私人物品的帕累托最优要求个人边际替代率等于个人边际转换率,公共物品的帕累托最优要求所有人的“公共”边际替代率总合等于边际转换率。 既然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是失灵的,政府的介入就成为必要。但是政府介入公共物品的供给,并不等于政府生产所有的公共物品,更不等于政府完全取代公共物品的市场。政府对公共物品的供给,可以通过直接生产公共物品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委托私人企业的间接生产方式来实现。前者包括中央政府直接经营、地方政府直接经营和地方公共团体经营等三种情形,后者包括签订合同、授予经营权、经济资助、政府参股、法律保护私人进入、社会资源服务等六种情形。 公共物品具有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四个特性: (1)非排他性。一种公共物品可以同时供一个以上的人消费,任何人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排斥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由此而获得的满足。 (2)强制性。公共物品是自动的提供给所有社会成员的,不论你是否愿意。 (3)无偿性。消费者消费这种物品可以不支付费用,或者以远低于其边际效用或边际成本决定的价格来讨价钱。 (4)非竞争性。公共物品是提供给一切消费者的,无法再消费者之间进行分割。希望能帮助你,谢谢
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的资源配置 经济学资源配置 公共物品简答
一、经济学中的资源配置:(思路:先提出资源具有稀缺性这一假设,然后引出资源配置的定义,鉴于是简答题,一般12分左右,所以关于资源配置的两种形式,可以简略回答) (1)在经济学中,资源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资源是指自然资源;广义资源是指经济资源或生产要素,包括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等。可以说,资源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在任何社会,人的需求作为一种欲望都是无止境的,而用来满足人们需求的资源确实有限的,因此,资源具有稀缺性。 (2)资源配置是指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有限的资源合理分配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去,以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即用最少的资源耗费,生产出最适用的商品和劳务,获取最佳的效益。 资源配置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社会对其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在其不同用途之间分配。 资源配置的实质就是社会总劳动时间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资源配置合理与否,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成败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一般来说,资源如果能够得到相对合理的配置,经济效益就显著提高,经济就能充满活力;否则,经济效益就明显低下,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阻碍。 (3)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资源配置有两种方式: ①计划配置方式。计划部门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以计划配额、行政命令来统管资源和分配资源。计划配置方式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将由全社会占有,商品货币关系将不再存在,因而资源配置的方式主要是计划,即通过社会的统一计划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正是按照这一理论来实践的,把计划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一段时间里,计划也曾经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而市场的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在计划资源配置方式中,在一定条件下,这种方式有可能从整体利益上协调经济发展,集中力量完成重点工程项目。但是,配额排斥选择,统管取代竞争,市场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从而易于出现资源闲置或浪费的现象。 ②市场配置方式。依靠市场运行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开始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所有产品、资源都变成了可以交换的商品,市场范围不断扩大,进入市场的产品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从而使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越来越大,市场成为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与市场发生直接的联系,企业根据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化状况,根据市场上产品价格的信息,在竞争中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例如,由于市场机制作用的盲目性和滞后性,有可能产生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 二、公共物品(定义包括其两个特性,分类,第三大点关于公共物品的消费可以简要作答)(1)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2)公共物品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形象地称为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物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有效地排他,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共同资源或公共池塘资源物品。俱乐部物品和共同资源物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准公共物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而不是像纯公共物品,增加一个人的消费,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物品到达“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准公共物品“拥挤性”的特点为我们探讨公共服务产品的多重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公共物品也可以这样分类: (1)纯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国防和灯塔等,通常采用免费提供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 (2)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过一定的临界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就会消失,拥挤就会出现。准公共物品可以分为两类: a.公益物品。如义务教育、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 b 公共事业物品,也称自然垄断产品。如电信、电力、自来水、管道、煤气等(3)公共物品的消费: 在准公共物品的消费中,存在一个“拥挤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该拥挤点之前,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是零;而达到该点之后,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开始上升;当达到容量的最大限制时,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俱乐部经济理论”对准公共物品的拥挤性进行了分析。该理论认为消费同一社区的公共物品的消费者为同一俱乐部的“成员”,其中每个成员对于该俱乐部范围内的既定数量与质量的公共物品的消费效用都是其他成员消费该公共物品的函数。帕累托最优条件要求:俱乐部的任何成员在其消费公共物品时所获得的收益必须大于或至少等于它使用其他成员所负担的边际成本总额。 由于人们对于公共物品的购买方式异于私人物品,在自利原则驱使下,消费者总是希望不断地扩大公共物品的范围,以便免费或者少付费来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这种搭便车的消费心理,造成了对公共物品消费的一种福利“刚性”。这种福利刚性在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存在。 公共物品的供给: 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殊性,导致市场机制决定的公共物品供给量远远小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先后出现庇古均衡、林达尔均衡、萨缪尔逊均衡和马斯格雷夫均衡等四种主要的公共物品均衡模型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进行研究。最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区别于私人物品的帕累托最优要求个人边际替代率等于个人边际转换率,公共物品的帕累托最优要求所有人的“公共”边际替代率总合等于边际转换率。 既然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是失灵的,政府的介入就成为必要。但是政府介入公共物品的供给,并不等于政府生产所有的公共物品,更不等于政府完全取代公共物品的市场。政府对公共物品的供给,可以通过直接生产公共物品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委托私人企业的间接生产方式来实现。前者包括中央政府直接经营、地方政府直接经营和地方公共团体经营等三种情形,后者包括签订合同、授予经营权、经济资助、政府参股、法律保护私人进入、社会资源服务等六种情形。 公共物品具有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四个特性: (1)非排他性。一种公共物品可以同时供一个以上的人消费,任何人对某种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排斥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由此而获得的满足。 (2)强制性。公共物品是自动的提供给所有社会成员的,不论你是否愿意。 (3)无偿性。消费者消费这种物品可以不支付费用,或者以远低于其边际效用或边际成本决定的价格来讨价钱。 (4)非竞争性。公共物品是提供给一切消费者的,无法再消费者之间进行分割。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共物品理论谁提出的,在哪本著作
公共物品理论,又称为公共产品理论,最早见于萨缪尔逊的《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但之前已有学者提出相关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历史发展:早在上个世纪末,奥地利和意大利学者将边际效用价值论运用到财政学科研究上,论证了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合理性、互补性,形成了公共产品理论。1919年产生的林达尔均衡是公共产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林达尔认为公共产品价格并非取决于某些政治选择机制和强制性税收,恰恰相反,每个个人都面临着根据自己意愿确定的价格,并均可按照这种价格购买公共产品总量。处于均衡状态时,这些价格使每个人需要的公用产品量相同,并与应该提供的公用产品量保持一致。因为每个人购买并消费了公用产品的总产量,按照这些价格的供给恰好就是各个个人支付价格的总和。林达尔均衡使人们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总之,林达尔均衡指个人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以及它们之间的成本分配进行讨价还价,并实现讨价还价的均衡。萨缪尔逊1954年、1955年分别发表的《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和《公共支出理论的图式探讨》提出并部分的解决了公共产品理论的一些核心问题,如:如何用分析的方法定义集体消费产品?怎样描述生产公共产品所需资源的最佳配置的特征。他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将公共产品定义为这样一种产品:每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减少任何他人也对这种产品的消费。这一描述成为经济学关于纯粹的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论文“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随即出现了大量关于地方公共产品的文献,地方公共产品问题指:一些公共产品只有居住在特定地区的人才能享用,因此个人可以通过迁居,来选择他消费的公共产品。布坎南在1965年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非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进行了讨论,公共产品的概念得以拓宽,认为只要是集体或社会团体决定,为了某种原因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繁荣物品或服务,便是公共产品。同年,贝冢(K.Kaizuka)最先引入了公共产品要素的概念。1969年,萨缪尔逊指出对林达尔均衡理论提出了批评,指出:因为每个人都有将其真正边际支付愿望予以支付的共同契机,所以林达尔均衡产生的公共产品供给均衡水平将会远低于最优水平。1973年,桑得莫(A.Sandom)发表了“公共产品与消费技术”。着重从消费技术角度研究了混合产品(准公共产品)。70年代以后,公共产品理论的的发展主要集中在设计机制保证公共产品的决策者提供的效率原则。
1、准公共物品的市场提供和政府提供有什么优缺点
优势:1、政府可以凭借其政治权利,通过强制性的税收来解决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税收可以被看作是供给公共物品的“价格”,从而克服了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免费搭车行为。政府供给的另一个优势在于它的特权优势。2、所有准公共物品均由公共部门]供给既损害效率也有失公平。这是因为准公共物品有层次之分,有的准公共物品的受益人或消费者是全体国民(如国道和铁路),而另外一些准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却是局部的(如地方道路和市政设施等)。3、尽管政府能力呈长期增长的趋势,但在任何时期,政府能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出现万能政府,政府能力是社会生产力的组成部分,社会生产力的增长也限制着政府能力的增长,而社会生产力在任何时期都是有限的,政府的能力也就不可能是无限的。缺点:1、信息在政府与这些公共部门之间是不对称的,其结果是导致资源的低效率运作。2、在集体理性大于个人理性假设的前提下,人们得出了自然垄断性准公共物品的政府供给在效率上优于市场供给的结论,不能否认这种观点理论上的合理性。然而实践表明,政府垄断公共物品供给往往导致非效率。3、政府官员的“经济人”特性可能导致政府在准公共物品供给上的失灵。政府官员的行为目标同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未必-致,甚至可能发生冲突。扩展资料:准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模式:林达尔均衡就是典型的准公共物品市场解法。在林达尔均衡中,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面临一个公共的或相同的价格,而是全部消费者有一个公共的数量。针对每个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真实评价分别收取各自不同的价格。消费者评价高,收取费用就高;评价低,收取费用就低。尽量使每个消费者面临的价格和该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真实评价相符合,这样就使得每个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总和正好等于生产公共物品的总成本,从而保证了准公共物品的持续供给。这里不妨以曾经引起争议
什么是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
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的和排他性的货物,私人物品具有消费上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等特征的物品.公共物品规模效益大初始投资量大,使私人企业或市场不愿意提供难以提供或提供难以做到有效益,因而一般由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提供,而私人物品的效用边界清楚,市场是提供此类物品的最佳方式. 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享受,但是在经济学中,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所以每个人都愿意享受公共物品带来的效益,这样就导致更多人去使用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必然是一种不足以满足人类需求的存在。(一)公共部门存在的必要性1.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需要从理论上讲,如果市场机制可以向社会高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那么公共经济部门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反过来说,如果市场不能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并且公共产品又不可或缺,那么公共部门的存在就具有了必要性。历史上有的经济学家就是从研究市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入手,然后通过说明这些条件的非现实性,揭示了公共产品的提供方式和途径,并进而论证了公共经济部门存在的必要性。比如,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指出,如果社会上每个社会成员都愿意表达自己对公共产品的偏好,并且都愿意按照自己从公共产品消费中所得到的边际效用的大小来分担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那么市场就可以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这就是所谓的“林达尔均衡”。然而,不难看出,“林达尔均衡”所要求的条件在现实经济中是不可能出现的。由于公共产品天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那么每个消费者作为理性的经纪人,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都会寄希望于别人付费购买公共产品,而自己免费享用,作一个“免费搭车者”。这样,从单个消费者来看的确是理性选择的行为,从消费者整体的角度分析,则是一种非理性的选择。因为如果每个消费者都想作一个“免费搭车者”的话,那么就没有人为公共产品的生产付费,于是也就不会有人来生产公共产品。那么,作为消费者也就不能消费到公共产品,从而出现所谓的“公共的悲剧”。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所谓的“林达尔均衡”只是一种虚拟的均衡,它是依据不具现实性的假定条件所构建的纯理论的经济模型。然而,这种非现实的经济模型的现实意义,就在于通过这样的模型,恰恰说明了对于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所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也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公共部门存在的必要性。不过,说“林达尔均衡”是一种绝对虚拟的均衡,也并不准确。因为在一个人数较少的社区,如果社区成员彼此之间都相互了解,并清楚彼此对公共产品的偏好,那么,每个社区成员就不存在隐瞒对公共产品偏好的可能,于是社区成员之间就完全有可能对本社区所需要的公共产品的提供,达成成本分担协议。此时,“林达尔均衡”就得以实现。但是,对于一个人数众多的社区、甚至一个国家范围内公共产品的提供,这种自愿达成公共产品生产成本分担协议的可能性就几乎没有。需要指出,上述分析所采用的公共产品的概念,应该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即政府采取各种措施纠正垄断和自然垄断,调节收入分配,纠正外部效应,稳定经济运行,以及纠正信息不充分等弥补市场失灵的行为都应理解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从这个角度讲,政府公共经济部门弥补市场失灵、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与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就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前者是后者的目的,后者是前者的手段。2.向社会提供混合产品的需要混合产品从性质上分析由于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属性,因而从整体上讲,混合产品既可能通过私人部门向社会提供,也可能通过公共经济部门向社会提供,还可能通过公共经济部门和私人经济部门的协调配合来向社会提供。但若具体分析,有些混合产品却只能通过公共经济部门向社会提供。这类混合产品就是指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同时具有非排他性的混合产品。因为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或者虽然可以排他,但排他的成本过高以致不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所以生产者或提供者就不能将拒绝付款者排除在消费范围之外,因而其生产的成本将无法弥补,进而也就不可能提供这类混合产品。也就是说对于这一类混合产品,如果公共部门不担负起提供的职责,那么私人经济部门是不大可能向社会提供的。比如,一些公共的健身设施的提供等。一般来说,私人经济部门能不能向社会提供混合产品主要取决于其生产的成本能不能通过市场定价收费的办法来弥补,进而取得赢利。对于具有非竞争性但可以排他的混合产品,私人经济部门是可以向社会提供的。但如果由私人部门提供,私人部门的定价就不一定能做到使边际社会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成本的最佳提供量,比如在定价偏高的条件下,生产者或提供者可能实现个人收益的最大化,但从社会的角度考察,消费量会偏少,出现边际社会收益大于边际社会成本而导致效率损失的现象。(二)公共部门存在的可能性1.政府拥有政治权力从理论上讲,社会需要公共产品和混合产品而私人经济部门不能提供或不能有效率地提供,只能说明公共经济部门有存在的必要性,而公共经济部门之所以具有存在的可能性,首先是因为政府拥有政治权力。如前所述,私人经济部门之所以不能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是由于公共产品具有与私人产品相反的特征而使私人经济部门的生产者或提供者无法通过市场定价的办法来弥补公共产品生产的成本,更无法实现赢利。那么,公共经济部门要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显然就必然应具有一种完全不同于私人经济部门的成本弥补方式。这是因为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虽然在属性上有显著差异,但在生产上都需要耗用社会资源则是相同的,它们的生产都涉及成本的弥补问题。如果政府公共经济部门不能拥有合适的成本弥补方式,那么它也将与私人经济部门一样不能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然而,在现实中,公共经济部门恰恰具有一种私人经济部门所不可能采用的特殊成本弥补方式。这种方式就是政府公共经济部门可以通过税收来为公共产品的生产强制地筹集资金,然后通过资金在公共经济部门的再分配,就可以向社会提供不同种类的公共产品。但是为什么公共经济部门可以通过税收筹资,而私人经济部门却不具有采用这种方式的可能性呢?因为税收作为一种收入形式,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而政治权力是掌握在政府手中的。私人经济部门不掌握这种政治权力,所以其不可能采用税收形式来获取收入,进而也就不能像公共经济部门那样来弥补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因而也就不能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2.公共经济部门具有以较低的成本生产公共产品的可能私人经济部门一般情况下不能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是客观事实。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公共经济部门不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则社会就没有公共产品可消费,这就必然导致社会福利损失。虽然我们不能准确地画出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曲线,但公共产品给社会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事实上是确定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公共经济部门不提供公共产品,则社会所遭受的效用损失是巨大的(在图形上表现为需求曲线以下的全部面积)。而如果要避免这种效用损失,则公共部门就应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当然其也就必须向社会成员收税,否则,公共经济部门也不能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这就意味着对社会成员来讲,消费公共产品也绝对不是“免费的午餐”,是要付出代价的,但代价的付出却可换来公共产品的消费,从而得到收益。从理论上讲,只要社会成员消费公共产品所得到的总收益大于总成本,则公共部门通过收税来提供公共产品就肯定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因为相对于整个社会没有公共产品消费而导致净效率损失而言,提供公共产品能带来净收益显然是较好的选择。作为理性的社会成员,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自然会同意政府公共部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退一步讲,即便社会成员消费公共产品所得到的总收益小于总成本,但只要由此导致的效率损失小于没有公共产品提供所导致的效率损失,理性的社会成员也会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同意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这样,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社会成员的意志会通过公共选择过程,转化为政府的意志,进而产生政府公共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当然,社会成员同意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是从整体的角度讲的,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因此而放弃税收这种筹资形式,进而放弃公共产品的特殊提供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