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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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哥开宝马车是5系还是7系?

5系,32万多。。。。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哪里人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甘肃省镇原县人。最后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内容事件:在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乘坐宝马车的男子刘某某提刀追砍一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昆山市公安局通报称,当晚双方因行车问题发生口角导致冲突,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无生命危险。刘某某原名刘某龙,浑身多处纹身,其生前几段娱乐视频也被网友传播,有多名当地网友称,刘某某自称“龙哥”。一位与刘某某相识多年的纹身店老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平时一喝多酒之后,就像发疯的牛一样。”扩展资料于海明,男,1977年出生,陕西省宁强县人,8·27昆山持刀砍人案电车男,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就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于海明澎湃网——昆山砍人案骑车男子被刑拘,朋友:“龙哥”一喝多就像疯牛百度百科——刘海龙

昆山龙哥案怎么判

法律分析:1.被告人刘海龙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一年零三个月。决定执行两年零两个月的合并监禁。2.被告人焦伟伟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3.被告人朱继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昆山龙哥喊救命视频哪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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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哥事件砍人者可能会有的处罚

综合考虑本案情节及部分视频,砍人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或者免除处罚。

昆山龙哥不幸去世你怎么看?

用不幸去世一词,你糟蹋了中华文化。 不作死,就不会死。热闹的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抜刀砍人,可见其平时骄横跋扈惯了,一言不合就动刀,完全置法律不顾,恣意妄为。不料空有一身花架子,砍人不成反遭反杀,画风突变,剧情跌宕,上一秒还为单车哥提心吊胆,下一秒就逆转。 开宝马,搂美女,随车携带管制刀具,一点矛盾,就抜刀相向,此等劣行,并非一日之寒。此人不死,不知还要祸害多少人,还有多少人在他的凌威之下忍辱负重。自作孽,不可活,除掉此害,大快人心。 现在不需要再为单车哥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而担忧,法院已认定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昆山龙哥骑车男都是什么情况?

昆山龙哥曾将服务生脸打变形 ,骑车男15岁儿子患癌。为给罹患非霍奇金淋巴瘤的15岁儿子做手术,在众筹平台上发起的30万元筹款项目,经过732次捐款,最后筹得了4万余元。2017年底,在昆山“反杀宝马男”案中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的于海明,正在背负着家庭生活的重担艰难前行。而此时的“宝马男”刘海龙,则时常会来到他开的“聚业典当”中,亲自照看生意。只不过,典当行无证无照,属于非法经营。8月27日晚,在昆山市顺帆路与震川路交汇处的东北口,刘海龙与于海明因行车冲突,遭遇到了一起。监控视频显示,刀是由刘某龙从其所乘车辆中取出,并向于某明连挥数次。后刘不慎刀落,刀被于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朝刘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倒地。在刘起身过程中,于朝刘回砍三刀。在刘起身离开后,于又从身后追砍两刀。警方通报,刘某龙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明无生命危险。事发4天后,在“反杀男”于海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舆论热议中,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更多信息也逐渐丰富起来。现场视频截图,白衣者为于海明“聚业典当”为无证无照经营8月30日上午,来到事发现场,在震川路北侧的人行道上,血迹依旧可见,分布在七八米的距离范围内。一些路人发现自己不小心踩到后,立即跳开。昆山“砍人被反杀”案的事发地——顺帆路与震川路交汇路口,周围有河流穿过,属于昆山市较为繁华的区域,车来车往。事发当晚,被网友称为“昆山龙哥”的刘海龙与于海明便是在这里发生了冲突。事发时的视频显示,刘海龙被于海明砍伤后,围着宝马车跑了一段距离,随后倒在附近的草坪上,草坪上的留下的血迹,也依旧可辨。于海明的工作单位在事发地北侧仅200米的距离,是名为昆城一品的一家宴会中心。据知情人介绍,于海明在这里的工程部门工作,主要负责宴会中心的设备维护。事发时,他刚刚准备下班回家。从当晚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车也是从昆城一品的方向驶来。据媒体此前报道,刘海龙生前在当地经营一家名为“聚业典当”的典当行。30日下午,赶到位于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的“聚业典当”时发现,店铺已歇业,卷帘门被紧紧拉上,店铺门面显得并不起眼。据我国《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开典当行须向商务部门提交准入申请,其自然人股东须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前后至少入狱5次的“龙哥”,显然不符合这一规定。合 丰村综治办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般只是对村里的店铺进行登记一类的管理,并不会去管店面的经营资质问题,所以当铺是否合规他们并不清楚。从昆山市商务局了解到,“龙哥”所参与经营的“聚业典当”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人员介绍,经营典当行需持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商务局提交申请,获准后还要再确认经营范围包括典当,才能开始经营。经查,网传刘海龙参与经营的“聚业典当”,未获得典当企业特许经营权,且工商部门也未有同名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工作人员表示,该店铺可能是以其他名称进行了工商注册,“但背后具体是什么企业我们现在也暂时不清楚”。与“聚业典当”行相隔不远的烟酒店老板告诉记者,这家典当行的日常经营确实由刘海龙负责,店铺面积不大,“也就十几平方米,开了不到三年时间”。开店期间,刘海龙雇了几个人给自己看店,自己偶尔也会来店里,和周围店铺的人打招呼,但彼此交谈不多,“只知道他不是本地人”。30日上午,事发现场的血迹依然可辨因琐事将服务生脸打变形据昆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海龙曾经于2013年1月25日凌晨“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发生纠纷,被告人刘海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而在同年的6月3日晚,刘海龙和另外两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一位知情人说,当年刘海龙在KTV打人时,将一名KTV的服务生堵在房间内殴打,该知情人赶到后,发现那名服务生“脸都被打变形了”。判决书中的两处事发地,距离刘海龙所开的典当行都很近,仅有几百米的距离。30日下午面对记者的问题,好声音KTV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事发时间久远,加之这一行业的从业者流动性很大,所以他们的管理人员和服务生都换了好几批,对当年的事情并不能提供更多细节。据此前媒体证实的情况,19岁时,刘海龙在北京盗窃,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4年6个月监禁。刑满之后,刘海龙来到江苏昆山。2006年9月,刘海龙因为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此后不到半年,他又因为敲诈勒索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了9个月。2009年5月,刘海龙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后,又因琐事两次与人发生冲突,致对方左侧胸腔积液和骨折。2014年5月13日,刘海龙被昆山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罪名判处了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据统计,自2001年至2014年,刘海龙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刘海龙被称为“昆山龙哥”于海明儿子身患重病关于事件中于海明的身份,此前有传闻称他曾在高级酒店任保安一职,是退伍特种兵。但很快这些消息被否认。在昆山当地贴吧,一名自称于海明前同事的网友透露:于海明并非网传退伍军人,他的家庭很不幸,去年十几岁的儿子患癌症,年底父亲又去世了。平时生活压力大,一个手机用了4年都没舍得换。通过众筹平台证实了其子患病的事实。经核实,名为《爱心接力!救救花季少年》的筹款帖中,救助对象于小宝(化名)正是昆山反杀宝马男一案中于海明的儿子,彼时这位15岁的男孩刚刚被确诊患有非霍奇金淋巴瘤不久。帖子中称,2017年11月,于小宝在西安某医院做的肿瘤摘除手术,化疗结束进行移植。“费用估计30万元左右,我自己无法筹到这么多钱,请求社会的力量救救我的儿子。”筹款发起者是于小宝的母亲。多名自称是于海明同事的实名认证用户在评论区证实了众筹情况属实。此次筹款目标金额为30万元,但经过732次捐款,仅筹得4万余元。众筹帖中最后一条信息更新于去年12月26日,显示筹款人已将全部款项提现。众筹平台工作人员证实,他们已与于小宝的母亲取得联系,孩子化疗结束后恢复得不错。孩子母亲表示,自己和于海明很早就分开了,一直独自抚养孩子。目前,由于于海明的事情,孩子的生活已经被打扰,不希望过多地被牵涉。截至30日20时,该项目众筹页面已无法打开。30日下午,拨通了于海明同学的电话,但是其表示现在并不方便多说。于海明的一位老乡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于海明已经出院,目前羁押在看守所。而据于海明的哥哥于阳(化名)介绍,28日家中亲人就已知晓于海明出事的消息,“弟媳打来电话说弟弟出事了,家里人都急得不行”。于阳介绍,弟弟先后有两段婚姻,与前妻育有一子,去年孩子生病后,于海明借了好几万外债给孩子治病。于阳说,,因为家中老母亲身体状况很不好,短时间内他也没办法抽身前往昆山,只能靠弟媳在当地操心。从知情人处了解到,于海明的爱人正在为其聘请律师。30日,聚业典当已关门歇业。来源:网易新闻

关于昆山龙哥案的自我科普

昆山龙哥案子。看过一遍视频,只觉得这类案件,按照惯例肯定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果然,不久白衣男子于某就被刑拘了。看网上的言论,观点截然不同地分为两大阵营: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支持防卫过当的观点非常具有教科书式的思路:看到视频中刘海龙所持的刀脱落,被于某抢到后开始撤离,但于某继续追击,最终致刘海龙毙命。持这种观点的人不乏“严谨”“专业”的刑事律师,他们坐在屏幕前,冷静地用刑法理论去“精准”地分析于某地行为,全然忘记了激烈对抗的现场和并非机器运动的活生生的人的现实。支持正当防卫的观点,看到了于某追着刘海龙的行为其实是一个连贯的行为,是在用自己的行为消除正在发生的危险,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 这个观点在下面昆山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中已经阐述的非常详尽了,该结论得到了昆山市检察院的肯定,轮不到法院来立功了。昆山案的知识点。我以为是不是正当防卫一定需要交给法院判定。只要发生命案,就一定要公诉,然后交给法院判定是否是正当防卫。 其实是:公安机关认定是正当防卫,检察院意见一致,就可以撤销案件。根本案子到不了法院,在这个阶段撤案,是实现最快的公平。不要等审判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来个无罪释放,再来一句什么正义不会迟到等鬼话。事实上,如果这个案件进行刑事审判阶段,最终的结果极不乐观。这也是目前刑事律师为什么侧重审前辩护的现实所在。昆山警方发布通报后,很多律师一片欢呼。还有律师建议将正当防卫条款改名为“龙哥条款”,以表示龙哥之死不是白死,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人。 龙哥一案对打破僵死的正当防卫条款,鼓励公民积极地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提升中国社会的民气具有极大的正面影响力。这次事件的迅速定性,公检机关对于某正当防卫的认定,也让很多摩拳霍霍要去支援的刑事律师失去了机会。但是,我们宁愿失去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辩护的机会,但我们更愿意看到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得到正确的认定,不致邪气横行法律蒙尘。 致敬。图片我做的 嘿嘿嘿

昆山龙哥持刀被反杀视频怎么回事 刘海龙这次也算是报应吧

昆山龙哥持刀被反杀视频怎么回事?发生在2018年的8月27日一个很平常的晚上,当时才晚上九点多很多人的夜生活刚刚开始,不过普通的上班族也刚刚结束一天劳累的工作往家里赶,老实本分41岁的于海明和混迹于社会的36岁刘海龙原本应该没有丝毫交集的,但是在昆山震川路和顺帆路交叉口命运却令两人发生了交集,刘海龙所乘坐的宝马车如同醉酒了一样直接开到非机动的车道抵在正常行驶的于海明车前,受害者还没发声却被一群从车中下来的醉酒男女推搡。 最开始刘海龙并没有下车,下车的是一名女性,将于海明推搡到人行车道上,然后车上又下来一对男女继续对于海明推搡辱骂,在两人正要返回到车上的时候刘海龙下车快步走向于海明,打了于海明几个巴掌,之后刘海龙又返回车上取下一把长刀。刘海龙拿着长刀砍向于海明,还让于海明跪在地上让他砍头,但是喜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刘海龙由于喝醉没拿稳手中的刀,刀掉到了斑马线上,于海明称当时万念俱灰,觉得不反抗也是一死,还不如拼一把,于是就上前夺刀。 刘海龙和于海明两人到斑马线上夺刀,于海明拿到刀还被对方威胁,并且对方人多势众,所以为了自卫他拿着刀往刘海龙的肚子上捅了一刀,但是在刘海龙倒地后他又砍了几刀,在刘海龙爬起来往车的方向跑的时候于海明更追着连砍几刀,最后刘海龙因为失血过多倒在一旁的草地中死亡。由于最后的追砍行为引发到底是正当自卫还是防卫过当,不过最后法律终于公正一次判决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责任。昆山龙哥其实坏名声早就在外,从成年开始拳头真的打过很多人,致轻伤的重伤的,警方也关了很多次拿他没办法,这次也算是报应吧!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哪里人?

昆山龙哥,刘海龙是甘肃省镇原县人。最后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内容事件:在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乘坐宝马车的男子刘某某提刀追砍一自行车车主于某某,却被反砍身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昆山市公安局通报称,当晚双方因行车问题发生口角导致冲突,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无生命危险。刘某某原名刘某龙,浑身多处纹身,其生前几段娱乐视频也被网友传播,有多名当地网友称,刘某某自称“龙哥”。一位与刘某某相识多年的纹身店老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平时一喝多酒之后,就像发疯的牛一样。”扩展资料于海明,男,1977年出生,陕西省宁强县人,8·27昆山持刀砍人案电车男,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就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于海明澎湃网——昆山砍人案骑车男子被刑拘,朋友:“龙哥”一喝多就像疯牛百度百科——刘海龙

印度版昆山龙哥是什么电影

《追龙》。《追龙》是一部悬疑武打电影,该电影在1小时5分钟20秒处,真实的演绎了印度版昆山龙哥的悲惨事迹,整部电影情节环环相扣,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昆山龙哥案怎么判

1.被告人刘海龙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一年零三个月。决定执行两年零两个月的合并监禁。2.被告人焦伟伟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3.被告人朱继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昆山龙哥案入选案例的原因

昆山龙哥案入选案例的原因如下:1、自正当防卫制度于1979年进入我国刑事法律以来,虽然在刑法理论层面肯定了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的防卫权利,但在司法实践适用层面,该制度却是一项被公民视若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一般的、难以被激活的制度。2、2018年,轰动一时的“昆山龙哥反杀案”,即“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在网络传播的推动下迅速发酵,引起社会舆论和法学界的强烈关注和激烈讨论。3、此案推进我我国防卫制度的进程,加快了防卫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昆山镇,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地处无为市西南部,东隔竹丝湖与铜陵市灰河乡相望。

昆山龙哥塞肠子真假

假的。据悉昆山龙哥塞肠子视频是假的,而且目前网上有不少人打着昆山龙哥塞肠子视频的名义在贩卖其实也是假的,请不要随意的相信谣言哦。昆山龙哥原名刘海龙。他在昆山开了一个非法的典当行(放高利贷的),平时这个人身上纹着一个大花臂。看上去像是混社会的“大哥”,出行时的坐骑是宝马车,其本来在甘肃的一个小县城,2001年7月份,19岁的刘海龙来到北京,很快就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昆山龙哥怎么发家的

创办企业。他在昆山市创办了一家小型纺织企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他逐渐将业务扩展到房地产、旅游等领域,成为昆山市乃至江苏省的知名企业家之一。昆山龙哥,也就是龙建华,是中国江苏省昆山市的一位企业家和慈善家,他创办了昆山龙之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开发了以龙之梦为主题的大型购物中心和娱乐场所。

昆山龙哥案最终判决结果

昆山龙哥中于海民被判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该案的大致经过这样的,当天晚上,于海民骑自行车没有给开车的龙哥让道,龙哥就下车与于海民发生摩擦,后龙哥回车内拿出砍刀要砍于海民。结果龙哥的刀被于海民抢了过去,于海民将龙哥打倒在地砍了几刀,后龙哥又返回宝马车,在龙哥返回宝马车的过程中,于海民又追了上去将龙哥砍死。整个事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龙哥持刀要砍于海民,结果被于海民把刀抢了过去,于海民顺势砍了龙哥几刀。在这一阶段,于海民的行为是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的,即时间条件、对象条件、起因条件、限度条件和主观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从事后看,看似龙哥被砍伤后,没有再对于海民实施侵害,返回宝马车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但是我们不能从事后、上帝、旁观者的的角度来考虑,应当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考虑。在当事人的角度下,难道龙哥返回宝马车不侵害就已经结束了吗?龙哥是不是还有可能从车内拿出其他工具对于海民进行侵害,亦或者要开车撞于海明。因此并不能当然地站在事后的角度,认定龙哥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于海民追上去砍龙哥的行为当然满足不法侵害的时间条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于海民的行为同样也满足限度条件,因为龙哥是要至于海民于死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昆山龙哥死前喊得什么

昆山龙哥喊出了一声虚弱的“救命”。刘海龙手握长刀砍向于海明,这位电工负责人只能避让躲闪,但还是挨了几刀。也许喝了酒,也许是刀背砍人松手留给双方面子的缘故,刘海龙手里的长刀之后不慎脱落了,这给于海明防卫的时机。监控视频显示,掉在斑马线上的长刀,在二人争抢中被于海明抢到在手。随后,他先往刘海龙的肚子上捅了一刀,刘海龙倒地后,于海龙又砍了几刀,刘海龙爬起来往车的方向跑去,被于海明追着连砍了几刀。这段反转性的视频,随后在网络迅速传播。事后他拿刀砍人反被人砍死的事实,也引发了公众对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讨论。刘海龙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不到1米65个头的刘海龙“非常自律”,酷爱“武艺”,每日练习从不荒废的“龙哥”刘海龙,手脚灵活,能够脚踢腰部以上,出拳孔武有力。甚至在出事五个月前,刘海龙刚刚被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奖”。2018年3月5日,刘海龙和于某某向昆山市陆家派出所举报甄某贩卖毒品。平日里被公安抓捕、拘留的“龙哥”,此次积极配合警方侦查,一举将甄某抓获。3月27日,陆家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为刘海龙和于某某的表现,申报了见义勇为。3月的最后一天,刘海龙获颁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以及奖励。无人知晓刘海龙举报出于何种目的。不过,对他举报质疑并非一时兴起。在上述的一起ktv打人事件中,判卷显示刘海龙曾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因有立功,刘海龙获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