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恐怖分子都是属于极端民族主义者。极端民族主义和民族主义之间还是有区别的。何为民族主义,这一直是一个倍受争议的问题。作为一个在历史与当代的国际政治舞台上极其受到人们关注的问题,它的由来、演变以及它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所扮演的角色都是值得我们去深深探讨的问题。民族主义不是一套完整的意识形态,作为思考世界的一种方法,它强调民族在解释历史发展和分析当代政治中的重要性。民族主义自古至今没有人能给出一个正确的解释,从中国的实际问题出发,在前人的许多观点上,我更赞同资产阶级维新派代表人梁启超的观点。梁先生说过:“民族主义者,世界最光明、正大、公平之主义也,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我亦毋侵他族之自由。其在于本国也,人之独立;其在于世界也,国之独立。”尽管世界上的各个国家民族对民族主义的观点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从本质上来说,即都要求每个民族组成一个主权国家。从当代的国际形势看来,从综合国力的角度分析,民族主义有两种情况:弱势国家的民族主义与强势国家的民族主义。弱小受欺时,民族主义是一种反抗,求民族独立、求民族尊严、求国家统一,这往往来自于求生的本能和对祖国、民族的热爱;实力强盛时,民族主义极易演变为大国霸权主义、民族沙文主义,这通常来自因实力超群而产生的傲慢和野心。梁先生所说的这种民族主义,显然是指弱势国家的民族主义,其根本宗旨在于实现和捍卫民族独立。中国的民族主义正是弱势国家的民族主义,它以整个国家为主体,主要是针对外国而非国内兄弟民族。其构成要素似乎包括爱国思想、中华文化的自豪感、复兴民族的抱负,以及对分裂祖国势力、外国反华势力的反对和抗拒等等。美国的民族主义常常表现为大国霸权主义,苏联的民族主义常常表现为民族沙文主义,日本的民族主义常常表现为军国主义,而中国的民族主义则常常表现为对外敌的反抗。这说明,强势国家的民族主义往往带有进攻性,弱势国家的民族主义则带有防御性。强国不喜欢弱势国家搞民族主义,甚至不遗余力地诬陷诋毁他国的民族主义,因为他国的民族主义会阻碍他们的霸权主义和价值观的输出。这就是他们自己在大搞民族主义的同时却对他国的民族主义进行妖魔化的根本原因所在,即所谓“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这样的例子无论在历史与当代都是司空见惯的,希特勒的“民族优越论”,当代美国人提倡的“美国精神”都是鲜活的例子。民族主义在历史的隧道中之所以一直难以为人们琢磨透,原因之一在于世界朝着多极化的方向发展,各国的利益取向不同,对民族的认同感不同,人们始终难以有一个共性的认识。从民族主义的概念说来,民族主义并非都是激进的,可以说有温和的民族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之分(通俗说来即是极端民族主义)。温和与极端之分是贯穿于强势弱势国家的民族主义中的。极端民族主义作为民族主义的一个分支,根本说来,它应是民族主义的消极发展。在人类社会历史的演进过程中,极端民族主义向来是引起各国矛盾纷争的主要原因。在人类近代史上,曾经发生了两次令人发指、极其残酷的战争,即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引起一战二战的原因很多,其中极端民族主义的发展是一个重要原因,它在这两场战争中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资本主义诞生后,需要建立现代民族国家,通过国家的力量保护资本主义的发展。由于民族主义要求对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和忠诚,而这种认同的归指,便是要建立具有法权意义上的主权国家,因此民族主义促进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但是民族主义发展为极端民族主义,就会祸害国家,引起战争。民族国家的形成,涉及许多问题,如国家的领土范围、组织构成、种族构成和物质基础等 等。在国家形成所涉及的许多问题中,核心问题是保障和强化其权力基础,以及据此处理内外部事务的能力。简言之,就是指国家组织强制性手段(军事力量)以及在必要时候调动他们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应用于对外捍卫国家利益时,就意味着战争。因此民族国家存在,就存在战争的可能。在近现代,民族国家只有在其国界被勘定时,才可能为他国所承认,才具有国家的现代(当代)意义。然而欧洲各国疆界的勘定,长期未能令人满意。在人口和各种资源的划分上,欧洲各国也存在严重的分歧。这些分歧,导致欧洲民族主义的高涨,其结果就是通过战争来解决问题。在近代欧洲历史上发生了一系列的战争。但是这些战争都没有解决欧洲的民族问题,民族矛盾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洲民族主义并没有被遏制,仍然充满活力、难以抑制,是欧洲政治生活的支配力量。由于欧洲民族主义的泛滥,加剧了民族国家之间的矛盾,严重威胁着欧洲和平。在威胁欧洲和平的诸矛盾中,有两对矛盾最为突出:第一,是德国与法国的矛盾;第二,是东南欧新独立的国家与英法德俄等大国之间的矛盾。在一战结束后,奥匈帝国解体了,但是却遗留下许多民族问题,特别是日尔曼人与斯拉夫人的矛盾问题、波兰人与日尔曼人的矛盾等。这些问题为德国利用,成为侵略的借口。例 如,德国“合并”奥地利,涉及日尔曼民族的“统一”问题;英法等国策划慕尼黑阴谋,涉及居住在西捷克斯洛伐克(即苏德台区)的日尔曼人“统一”进德国的问题;德国侵略波兰,涉及在波德国领土问题等等。英法之所以在这些问题上搞绥靖主义,除了其他原因外,对德国民族主义的“同情”,是一个考虑。具体说来,在德国与法国的矛盾方面,德国极端民族主义发挥了恶劣作用。德国具有民族自豪感,有“条顿武士”精神向外扩张的传统。虽然德国近代四分五裂,但是德意志民族在抵抗拿破仑的侵略中,被唤醒了民族主义。此后,由于神圣同盟,特别是法国,阻碍德国统一民族国家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德国民族主义的发展。普法战争后,俾斯麦反对西方传统的自由主义政策,实行保守主义政策,更加强了德国的民族主义,使之发展为极端民族主义。此时,普法战争并没有解决德法之间的矛盾,也没有解决欧洲的民族问题。德法之间在领土上存在争议,双方的斗争随时可以发展成为战争。德法领土之争,虽说是帝国主义国家霸权之争,但它也是一种民族国家之间的领土、资源和发展问题之争,是非常现实的问题。这种斗争具有民族主义的号召 力,非常容易演变为战争。而在东南欧新独立的国家与英法德俄等大国之间的矛盾方面,波兰是一个典型例子。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奥战败,俄国沙皇政府被推翻,波兰乘机独立,于1918年建立了波兰第二共和国。但独立后的波兰虽然有政府,但却没有“边”,不知道自己国家的边界在哪里,波兰与欧洲各大国在边界问题上存在重大的争执。波兰要求以1772年波兰第一次被瓜分前的国界作为独立后的国界,以保证波兰成为一个多民族的强大国家。但是英国不愿在欧洲出现一个地域辽阔的强大的波兰,也不愿德国和俄国的土地被减少而导致国家的削弱。英国反对波兰拥有广阔的海岸线,只主张波兰成为一个弱小的单一的民族国家,成为德国和俄国之间的一个缓冲国。巴黎和会基本采纳了英国的主张,把波兰主要河流维斯瓦河河口的主要港口格但斯克(但泽)变成国际监督下的自由市,既不属于德国,也不属于波兰。而将附近的格丁尼亚作为波兰的出海口,由波兹南省和波莫瑞地区组成“走廊”,使波兰其余地区同波罗的海连接起来。但这一来就把德国的领土分成互不相属的两个部分,引起德国的强烈不满。而格但斯克在经济上受波兰控制,但是其居民绝大多数是日尔曼人,在政治上受德国的控制。这种不自然的领土结构,成为德波两国不和的历史根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欧洲民族主义发展到顶点。在欧洲人看来,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是相互重叠的词汇。民族主义者认为,对本民族的热爱,就是对国家的热爱。因此爱国主义成为了具有相当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民族主义口号,并被统治者利用来进行战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欧洲,极端民族主义与沙文主义、排他主义和种族优劣主义等联系在一起,最后发展 为法西斯主义。而希特勒正是利用了德意志的极端民族主义,来构筑其称霸世界的蓝图。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写道:“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它的任务是使他们的民族的繁殖和他们的土地的大小 ,能够有一种自然和适当的比例,而保证种族的生存。”他在1928年口述的《第二本书》中讲到:“德意志民族自从历史地进入世界历史以来,就一直处于空间危机之中。”这样,希特勒把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与种族主义结合起来,发展成法西斯主义,把德国引向战争,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是资本主义的产物,战争也是资本主义的产物。马克思曾说,资本主义就意味着战争。要消灭世界大战,从根本上说,就要消灭资本主义。但是在目前,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仍然存在,并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民族国家还将存在下去。只要民族国家存在,就存在民族国家之间的矛盾;只要资本主义存在,就存在战争的危险。如果在处理民族国家之间的矛盾上,举措失当,矛盾激化,那么就可能引发新的世界性战争。极端民族主义不仅仅只在我们人类的历史中出现,在当代的国际社会中,极端民族主义的影子仍是随处可见的。就针对于我国的情况,极端民族主义在中国最消极的发展即是大汉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是极端民族主义在我国的集中表现,它是一种歧视、排斥、压迫较小民族的民族主义。在历史上主要表现为,歧视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限制和剥夺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践踏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禁止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强迫少数民族改变服饰;实行强迫同化;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压迫和剥削少数民族,直至武装镇压。解放后,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废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制度,实行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基本上克服了大汉族主义,但其影响仍然是阻碍各民族团结的消极因素。现阶段大汉族主义则表现为部分汉族干部群众,不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侵犯少数民族的利益,不尊重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歧视排斥少数民族干部,不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等许多可耻的行为。在网络上,就经常流传着这样的谬论,什么“中国从来都是汉族的中国”,“非我族类,必起异心”,还有什么“民族加分,是汉族的自虐,是对汉族的不公平”等等。在我看来,这些言论都是极其肤浅,并且不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拥有56个不同的民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即是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因素。说什么“中国从来都是汉族人的天下”,难道其他55个民族就不是中国的吗?难道他们就只是中国的殖民地吗?笑话!尽管在历史上,南方众多的少数民族,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被征服民族,也扮演了所谓“蛮夷”的民族,但是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在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下已经认同了大中华的意识,而作为具有人口等方面优势的汉族就的确不应该蔑视其他的少数民族。而讲到“非我族类,必起异心”,这显然得就是在排斥少数民族,这种说法对他族是非常不公平的。如果把中华民族比做一个大家庭,汉族是大哥,其他55个弟弟就一定得遭歧视,天下是没有这种道理的,而这样的家庭也是不可能兴旺发展的。其实,或许许多的少数民族老百姓并不强掉自己的民族,除非在受到民族伤害时。他们也只是希望融入到中国的主流社会生活中。他们要求不多,只是想追求自己个人的幸福生活。最多有一点民族主义,但是那都是做中国人的自豪。难道一个家庭里的成员连享受这种待遇的机会都没有吗?再谈到民族加分的问题,许多汉族的人民对其就异常的不满。其实大部分少数民族的普通老百姓,在历史上,是不被允许受教育的。所以,在历史上少数民族的文化一直很落后,除了地理上的边疆外,就是汉族的排“蛮夷”思想的人为因素。1949年后,共产党实行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在少数民族看来,那是公平的。因为他们少数民族在文化、经济、教育上本身就比汉族落后好多。中央那样做,只是让少数民族有更多的大学生,好改变他们整个民族的落后的状况。他们少数民族是坚决支持的。或许有一天,当各个少数民族不在整体落后,这个政策就可以终止了。而换个角度讲,中央给予少数民族在文化方面的优惠政策,与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给予东南沿海优先发展的政策是有异曲同工之处的,汉族的人怎可以肆意地发表不满的言论呢。汉族的人利用优惠政策先发展起来,就不允许别的民族发展,这显然就违背了共同富裕的国策,也是不可取的。再讲到一个方面,在中国的历史上,改朝换代是比较频繁的活动,而许多后人对其评论过程中也时刻无不透露着大汉族主义的思想。人们通常会认为凡是汉人建立的王朝,哪怕是孱弱腐朽的王朝,如明朝,都是好的。凡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则一律骂的狗血喷头。而对于建立了全国政权的少数民族朝代如蒙元,满清则一律称之为中国的亡国时代。好像中国除了汉族就不能由少数民族来作统治民族一样。大汉族主义者们又喜欢翻老帐。发现了一个“嘉定三屠”,一个“扬州十日”就觉得发现了新大陆,可以证明少数民族的野蛮,完全不管汉族在历史上对别的少数民族远不止“三屠”,“十日”,而且“三屠”和“十日”的这类屠杀,汉族不但对别的民族实施,对本族也一样。在我们中国这个大家自认为政治经济是相对稳定的国家,还是存在着很多极端民族主义所带来的隐患。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处理好民族内部的矛盾,国家就很难兴旺发达。所谓家和万事兴,一个大家庭没有一个稳定和平的环境,发展就无从谈起了。我国的我国的宪法也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因此,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我们有义务也必须认真处理好民族矛盾问题,只有这样,我们也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在我国,极端民族主义的表现也不仅仅是在大汉族主义方面。从小的方面来说,当今在国内掀起的一股有一股的“反日”浪潮,在一定程度上,也含有极端民族主义的成分。前段时间,在各大网站、报刊、杂志上流行的言论如“是中国人就抵制日货”、“东京大屠杀”、“日本人真恶心,就应该叫他们灭亡” “把日本妇女都强奸了,把日本男人都杀了”等等偏激的言论。这样的言论在平面和音像媒体上是无法想象的。而这种充满暴力的思想和词语被广泛传播并且被广泛接受,也是不可思议的,而且十分危险的。这些表明,极端民族主义者所主张的是不理性的冲突和对抗,而不是谈判、对话和合作,而是以极端强硬的暴力手段去对别的国家进行攻击、唾弃和辱骂,他们甚至乐于看到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矛盾激化到无法收拾的地步。语言中充斥着暴力和不理智,主张用野蛮的方式来和“日本帝国主义”的余孽清算。 与此同时,还粗暴的剥夺反对者的言论权利,动辄将反对者斥为“汉奸”、“卖国贼”。举一个鲜明的例子。近来,多数对中日关系进行客观探讨评论的新闻工作者,都会被套上“汉奸”或“卖国贼”的罪名。“凤凰卫视”的评论员吕宁思在2003年11月4日的时事开讲栏目中就曾说:“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强烈的感觉到一种现象,就是中日关系在民间很难冷静讨论。主张理性处理中日关系的言论,往往被民粹主义的热情所淹没,甚至为此常常出现人身攻击和谩骂,这些都是一个文化优秀的国家公民所应有的道德水平吗?中国最厉害一个词就是‘汉奸",而这个‘汉奸"直接就和中日关系相联系的。事实上,我们包括凤凰卫视的几位评论员,不管是在讨论任何问题上,只要谈论到对日的关系,都有人被骂‘汉奸"的。但是,今天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讲清楚。我觉得在中日关系上这是一个很长远的问题,如果现在不把大家的理性的东西都调动出来,将来对中国并没有好处。”吕思宁的表述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近期,在中国,这样的事情是屡见不鲜的。极端民族主义者,以及其过激言论,因为沾上爱国而变得暴力不理性,并且动辄将反对者贴上“汉奸、卖国贼”的标签,封锁其发言权;固执己见、排斥其他观点、拒绝各种观点之间自由充分的交流,这些粗暴的想法和行为我觉得是我们应该好好反省的。以“抗日”为例,日本在二战中,和战争后到现在的表现,作为那样一个不懂得正视历史,不懂得道歉认错的民族,确实有太多值得我们批评和抗议的地方,但是在方式上还是要讲究的,要理性的,而不应该是简单的“荷尔蒙爱国主义”(这是我杜撰的一个词,因为我觉得很多对“抗日”附和的人并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个问题,只是一时的情绪上的激化,因而发表一些过激的骇人听闻的言论,并且觉得因此而获得一种热血沸腾的浪漫的爱国主义的英雄情结),动辄以恶毒的语言攻击日本人(日本政府,日本右翼和日本民众要区分开来),甚至宣扬诸如“杀到日本去”之类的口号。这不是我们这样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国家的国民应有的行为。我认为日本的军国主义在二战中给中国和整个亚洲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我们作为受害者,应该督促日本反省历史,而不是宣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低级报复,否则在中国强大的一天,我们怎么断言这种历史不会以中国为主角重演?谁也无法断言未来,但是我们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着实是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因为一时的激情与愤慨而做出极其不理性并且有损民族形象的行为,我们应表现出来的既是一个有着优良文化传统的民族所特有的文明理性的举动。综上所述,民族主义在我们当代社会中是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民族主义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与各种因素的交互影响,特别是极端民族主义与战争的问题。尽管当代社会处在一个相对和平稳定的环境,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动荡的隐患,因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好民族国家间的矛盾以及本国内由民族主义引起的矛盾,从而共同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