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2、发展传播学:发展传播学主要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盛行,其核心内容是:国家的发展尤其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新闻媒介必须服务、服从、促进国家发展尤其经济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新闻媒介都程度不一地同政府保持一致,宣传政府的施政纲领,十分注重新闻媒介的守望、整合和教育功能。 3、党报理论:党报理论最早起源与苏联,后来在各社会主义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流行。党报理论的核心是:新闻媒介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即宣传工具,必须无条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4、新闻活动:新闻活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人们传播和获取新闻的活动。不限于和大众传播工具的直接接触,还包括人们为沟通客观世界新近变动的情况所进行的一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