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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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甘肃招警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统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省共设置招录职位1439个,计划招录总人数为2407名,其中:机关公务员2086名(省直单位573名、市州15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21名(省直单位86名、市州235名)。另外,在2013年招录的基础上,今年补充招录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统人民警察167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网上开始报名之日已正式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0.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计算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以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和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时间算起。 11.招考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已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能再以“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身份报考,只能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12. 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职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 13.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省人社厅(http://www.rst.gansu.gov.cn)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报考指南》、《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甘人社通〔2014〕1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招录单位、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资格条件等,再确定报考职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4年7月21日至7月28日,每天8:30-21:00期间可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书》和《报考指南》,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等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省考录办”负责对各市州和省直招录单位就政策把握方面的书面请示进行答复;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网上报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办公室负责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各招录单位负责,时间为7月21日至29日每天8:30-21: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及时、认真,不得论虚作假,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否则由相关单位和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7月21日至7月29日,每天8:30-21: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7月21日至7月28 日每天8:30-21: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7月29日8∶30至21∶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21日至7月29日每天8:30-21: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并务必牢记,以便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分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30日至8月7日每天8:30-21: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根据《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可以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审核后,报“省考录办”审查同意方可更改,截止日期为7月30日18:00前。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填写《减免报名考试费申请表》,经省、市州考录办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费用手续。其中,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机构报考人员报送“省考录办”;市州及以下单位报考人员报送所在市州考录办进行审查,再由市州考录办统一上报“省考录办”审批办理。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9月11日至9月19日每天8:30-21: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 四、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在“省考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考录办”进行协调和监督,委托省网上报名和笔试实施单位承担并组织实施,各市州笔试考务实施单位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考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其开考比例报经“省考录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降低)。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 2014年9月20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三)笔试地点 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市州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在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线路,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四)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于10月下旬前后在省人社厅网站查询,也可通过语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招录单位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称证书等)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证明材料等,按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2013〕516号),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单位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各市州考录办初步进行职位合并,上报“省考录办”综合平衡后,再调整、审定并公布全省职位合并方案。省、市州考录办分别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和招录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各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机关警察职位的,体检前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上述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省、市州考录办另行通知,并在网上公布。 九、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必须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市州考录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省、市州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民警察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要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核准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有关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者,经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审定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有关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十一、公示和录用 省直地厅级以上招录单位、市州考录办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新录用人员须接受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备查。 审批录用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十二、监督检查 为保证本次考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对全省考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报考人员及报考人员家长代表参与重点环节的监督,落实报考人员和人民群众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范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发现涉考的各类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销售盗版辅导教材、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人社厅监察室 0931—8826098 咨询电话: 兰州市考录办: 0931-8836917、8425448 天水市考录办: 0938-8214550、8283026 武威市考录办: 0935-2215166、2212221 金昌市考录办: 0935-8212207、8316866 酒泉市考录办: 0937-2615419、2617720 张掖市考录办: 0936-8360910、8225539 庆阳市考录办: 0934-8683662、8219300 平凉市考录办: 0933-8232021、8211427 白银市考录办: 0943-8250973、8223573 定西市考录办: 0932-8221648、8319878 陇南市考录办: 0939-8213133、8212082 临夏州考录办: 0930-6225941、6225935 甘南州考录办: 0941-8213226、8218214 省高级人民法院: 0931-2839093 省人民检察院: 0931-2369056 省发展和改革委: 0931-4609247 省工信委: 0931-4609294 省公安厅: 0931-8535220 省司法厅: 0931-8822829 省财政厅: 0931-8891104 省人社厅: 0931—8440166、8440743 省国土资源厅: 0931-8766562 省环保厅: 0931-8412160 省建设厅: 0931-4609763 省交通运输厅: 0931-8485177、8485697 省农牧厅: 0931-8179315(报名)、8179156(报名后) 省林业厅: 0931-8837975 省商务厅: 0931-8761391 省文化厅: 0931-8877312 省卫生计生委: 0931-4818112、4818116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0931-8881165 省地税局: 0931-8870888 省工商局: 0931-8533311 省安监局: 0931-8817199 省统计局: 0931-2176141 省档案局: 0931-8518867 省地方志办公室: 0931-8880330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0931-8846705 省民建: 0931-8586028 省民进: 0931-8586088 省民革: 0931-8586118 省考录办: 0931-8633340、8632752 8632745、863270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办公室(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931-8960193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和笔试实施):0931-4810154 附件: 1、《2014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省直)》 点击打开链接 2、《2014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市州)》 点击打开链接 3、《2014年度考试录用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统事业编制人民警察职位计划简表》 点击打开链接 4、《2014年度甘肃省考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点击打开链接 5、《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点击打开链接 6、《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 点击打开链接 7、《诚信书》 点击打开链接 8、《2014年度甘肃省考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确认基本方法和步骤》 点击打开链接 9、《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点击打开链接 10、《减免报名考试费申请表》 点击打开链接

安徽公务员招警考试

招警考试分为专业警和普警,都考两门课分别是 专业警: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知识;普警: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 至于考试时间今年是5月30日 明年应该差不多的。 如果是应届生,还可以参加的政法干警考试,这个考试一般都在省考结束之后两个月内考试。科目有三门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申论 3视具体职位要求而定。 警察职位还对视力和体能都有特殊要求,最好提前准备。 以我过来人的经验 普警笔试部分的法律基础占分比较多,但是指定教材很不详细也不严谨。建议参考姜明安、陈光中版本的《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至于行测就使劲做卷子吧!现在离考试还有半年的时间,抓紧的话应该足够复习了,祝你成功~

深圳2007年招警考试

大概是明年3 、4月吧,警察目前还是属于公务员编制!到时有公告的,留意深圳招考网和深圳市人事局的主页! 警察招考有的职位面对社会人员,也有专门面对应届毕业生的! 上面都有说明,招考外地生源的职位也有的! 具体留意招考公告!

行测题库:逻辑填空模拟题-2022天津省考招警考试(3-4)

1、漆画有其他画种达不到的效果,同时也有它的______。它不能像油画、水粉画那样自由地运用冷暖色彩,不能像素描那样丰富地运用明暗层次,不善于逼真地、________地再现对象。事实上,在似与不似之间表现对象,才是漆画最______的地方。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问题 出神入化 出色 B.短板 惟妙惟肖 难得 C.缺陷 面面俱到 独到 D.局限 栩栩如生 擅长 2、这梦想,将催促我们从僵化思想观念的禁锢和极端功利主义的崇拜中解放出来,建立起价值的支撑,从而在物欲的弥漫中________精神的灯火,在困难的重负中贯注前行的动力,在时尚的________中拥有自强的定力。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眺望 裹挟 B.盼望 羁绊 C.寻求 捆绑 D.期盼 束缚 3、一个作家要成为著名作家、伟大作家,就不能做时代的旁观者,而是要以“在场者”的姿态切入当下,展现社会_____,反映民生疾苦,讴歌人性光辉。即使写小人物,也可写出生活的幽微之处和时代的现实关照,给主人公_____上时代光影,濡染上时代色彩。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责任 描绘 B.全貌 描摹 C.现实 映射 D.变迁 投射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第一空,前文指出漆画有其他画种达不到的效果,同时也有什么,通过后文的进一步分析,这一空要能够反应出漆画的不足,选项四个词语均可以,都暂时保留。 继续看第二空,空前有个顿号,要填的词语与“逼真”的意思相近,A选项出神入化形容文学艺术或技艺高超达到了绝妙的境界,含义不符,排除;B选项惟妙惟肖形容描写或模仿得非常逼真,生动形象,保留;C选项面面俱到是指各方面都照顾到,没有遗漏,含义不符,排除;D选项栩栩如生形容艺术形象非常生动逼真,像活的一样,保留。 最后看第三空,前文说到漆画不能怎么样、不能怎么样、不善于怎么样,然后通过“事实上”进行转折,那后文空缺处就要表达的意思就应该是漆画能做的、善于做的。B选项难得侧重于不容易,可贵,含义不符,排除,D选项的擅长的意思正好对应上。 故本题选D。 2、【答案】A。解析:“眺望”指从高处向远处看。“盼望”指殷切地期望。“寻求”指寻找追求。“期望”指对未来的事物或人的前途有所希望和等待。结合后文“在困难的重负中贯注前行的动力”可知,作者更强调积极的态度,“盼望”和“期望”仅限于心中的愿望,没有太多的主观能动性,可排除B、D。“裹挟”指被动地卷入。由文中的“定力”可知,“裹挟”更恰当。故答案为A。 3、【答案】D。解析:第一空,剧中说的是作家应该关注当下,反映当前地社会状况,“责任”填入不当,排除A。“全貌”范围过大,作家笔下应是书写有代表性地社会图景,排除B。第二空,与“映射”相比,“投射”体现地主动性更强,与此处作家应给主人公照射上时代光影地语境更符合。故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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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省公安机关计划考录人民警察5000名,其中郑州市500名、开封市260名、洛阳市230名、平顶山市400名、安阳市300名、鹤壁市120名、新乡市350名、焦作市310名、濮阳市280名、许昌市160名、漯河市110名、三门峡市180名、商丘市270名、周口市380名、驻马店市330名、南阳市420名、信阳市300名、济源市50名、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50名。 报考打破地域界限 这次招考的范围和对象是: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6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4年、2005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三)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封人民警察学校、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6年应届毕业生; (四)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含原郑州人民警察学校)、开封人民警察学校、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988年6月30日前出生;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的要求,其中双侧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符合拟录用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这次招考对报考对象的学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报考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和各省辖市公安局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省属公安警察学校中专毕业生只可报考县(市)公安机关和各省辖市公安局高速交警职位。同时,这次招警打破地域界限,对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户口所在地不作过多限制。 6月6日至11日报名 考试录用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这次全省公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省直和各省辖市均设立了报名点。报考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的,到省直报名点报名;报考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公安机关的,到相关省辖市设立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6月6日至11日,具体时间是每天8∶30至12∶00,13∶00至17∶30。具体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在《河南省公安机关2006年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上公布。 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06年应届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小一寸彩色照片8张,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有关表格,并按规定交纳考务费。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2006年7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基础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笔试定于7月9日举行,考试地点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河南录用招警考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4732人。其中:省直单位261人,省属监狱系统595人,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400人,省辖市直单位944人,县(市、区)直单位715人,乡镇机关1817人。 乡镇机关还将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招考200人,具体录用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确定。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要求详见本简章后附的《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1979年8月18日至199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18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省直单位,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的市以下单位,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县(市)的县以下单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地税系统驻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的市以下单位,永城市、新蔡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新蔡县的县以下单位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8月18日8:00至8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6321973、66321991。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8月24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2.报考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的市以下单位的,请登录有关省辖市确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查阅具体报名办法和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县(市)的县以下单位的,分别随郑州市、开封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新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进行报名。有关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二)现场报名 报考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和所属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的市以下单位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每天8:00至16:00到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考永城市、新蔡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新蔡县的县以下单位的,分别随商丘市、驻马店市进行报名。有关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5)。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附件6)一式2份。《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和《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乡镇机关及贫困县县直单位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 8月25日8:00至8月26日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报考各省辖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各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各省辖市市以下单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有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公布。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本次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省直各招考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也确定了相应的专用网站,用于发布与本地、本单位有关的考录信息,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报考者关于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省直各招考单位或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咨询。各地、各单位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4年9月27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职位特点,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文件筐作业等方式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职位需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到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或省直单位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应试者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凡报考的拟录用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应试者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确定并公布。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体能测评、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备案。递补须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1: 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xls 2: 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doc 3: 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doc 4: 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doc 5: 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doc 6: 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doc 7: 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类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