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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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N型树脂增韧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液共聚之羧基丁腈胶乳用悬浮接枝共聚成粉工艺生 产的N型树脂增韧剂(以下简称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232.1 未硫化橡胶 用圆盘剪切粘度计进行测定 第1部分:门尼粘度的测定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用通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3.1 产品根据生产工艺和门尼粘度指标的不同分为N-I型、N- IS型、N-II型、N-IIA型、N-III型、N- IV型六种型号。 3.2 每种型号的产品根据所通过不同筛孔的量分为一级品、 优级品和特级品。 4 要求 4.1 外观 产品的外观为白色粉末。 4.2 细度 一级品:产品通过0.9mm筛孔的量≥98%; 优级品:产品通过0.5mm筛孔的量≥98%; 特级品:产品通过0.15mm筛孔的量≥98%。 4.3 理化指标 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项目指标 N-I N-IS N-II N-IIA N-III N-IV 挥发份,%≤ 0.8 门尼粘度ML100o 1+4 80~120 90~140 80~135 100~150 变色试验 不变色 凝胶含量,% ≥ 55 80 55 注:N-IS型专用于刹车片及其它摩擦材料。 4.4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将样品放在白纸上,在日光灯下观察,外观无明显异色。 5.2 细度 用精度为0.2g的架盘天平称取样品100g,放入分样筛内, 左手持筛框上部来回摇动, 右手在筛网上用中号毛笔来回刷2min后,称重筛余物。 细度G按公式(1)计算: 式中: G1——试样重,g; G2——筛余物重,g。 5.3 挥发份 5.3.1 仪器 SC69-02型水份快速测定仪; 牛角勺 5.3.2 用牛角勺取试样,用精度为0.005g的天平称取样品10g, 按SC69-02型水份快速测定仪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直接读数, 反复一次。二次结果的差值不大于0.1%, 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5.4 门尼粘度 按GB/T1232.1规定进行。 5.5 变色试验 将试样放在自然光下曝露8h,无明显变色为合格。 5.6 凝胶含量 5.6.1 仪器与设备 玻璃砂漏斗; 0.17mm(80目)不锈钢方孔网; 真空泵。 5.6.2 试剂 丙酮(GB686) 5.6.3 操作方法 称取已恒重试样0.2g(准至0.0001g), 放入50mL磨口三角瓶用50mL移液管将丙酮移入至三角瓶中, 并封口,放12h,将样品溶液倒入已恒重的玻璃砂漏斗中, 用真空抽滤瓶抽滤至不滴液止,将玻璃砂漏斗及样品一起在100℃ 下烘3h,取出玻璃砂漏斗及样品放入干燥器冷却0.5h后称重。 凝胶含量Q按公式(2)计算: 式中: P1—— 烘干后玻璃砂漏斗和样品重,g; P2—— 玻璃砂漏斗重,g; P—— 试样重,g。 5.7 净含量允差 按JJF1070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应经厂质量检验科检验合格,并出具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2 出厂检验项目 外观、细度、挥发份。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本标准4的全部内容。 6.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时; b)原材料、工艺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一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每5批进行一次。 6.4 批量组成 以一次投料为一批。 6.5 抽样方法 按GB/T6679规定进行。 6.5 抽样数量 取样检验时,应按一批次总箱数的5%抽取样品, 每箱随机抽取样品50g。将所取样品混合均匀后,按四分法留样, 装入样瓶。在样瓶上作好标识,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 取样人工号。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50g。 6.6 判定 检验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重新进行复检, 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 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或本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标准代号、厂名、厂址、毛重、净重、 型号、等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图示标志应符合GB/ T191规定。 7.2 包装 产品内包装用塑料袋,外包装用普通的瓦楞纸箱, 并用封箱粘胶带封口。 7.3 运输 运输时,不得直接在阳光下曝晒或雨淋,层高不大于6层, 不得重压,不得与污染产品的物质混装。 7.4 贮存 7.4.1 产品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层高不大于6层, 不得与强氧化剂等易燃物品堆放在一起。 7.4.2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年。 浸渍用羧基丁腈胶乳 浸渍用羧基丁腈胶乳系阴离子型高分子聚合物乳液。 该胶乳分子量和粒径分布较均匀,耐油、耐溶剂、耐酸碱, 可与硫磺、金属氧化物交联,其稳定性优于天然胶乳。 其制品对皮肤无过敏反应,耐尖锐物剌划, 定伸拉力优于天然胶乳的制品。 该产品达到日本瑞翁公司551及美国R公司TYLAC产品的指标 。FM-201型产品除具有I型产品的优点外,还有易成膜, 脱膜等特点,制品外观乳白,弹性优于FM-101型, 适用于无衬里的薄型手套。 产品质量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 固含量 % FM-101型≥45 FM-201型≥45 粘度mpa.s FM-101型≤50 FM-201型≤100 PH值 FM-101型7.5~9 FM-201型7.5~8.5 产品主要用途: 产品主要用于制作耐油手套,FM-101型主要用于衬里手套, FM-201型产品主要用于无衬里薄型手套及避孕套。 使用条件: 本产品不宜保存在0℃以下低温和50℃以上的高温环境, 也不宜与酸、碱、盐及硬水接触,以免胶乳凝聚。 包装贮运: 200L塑料桶包装,每桶净重180kg,贮存温度4℃-40℃ ,可用汽车、火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