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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英国议会上院在君主立宪制中又处于什么地位呢?

2023-08-02 1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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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瑞爱吃桃

  英国议会在宪政体系中的地位

  一、议会至尊

  在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名义上国家是国家元首;现实生活中有内阁和首相专权之说;但在法律上,议会拥有至尊至上的地位。

  英国宪法赋予了议会“卓越的和绝对的权力”。议会的至尊地位首先体现在它所拥有的立法权上。理论上,它可以制定任何法律,可以修改、废除任何现有的法律,可以制定、修改、废除具有宪法性的法律。除了立法权外,议会至尊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在行政上,议会下院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内阁和首相都产生于下院,下院是通往政治权力的必经之路。第二,在财政上,议会下院控制着国家的财政命脉。第三,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议会可以向地方授权也可以收回权力。

  议会至尊,是指其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它可以为所欲为。并且这种法律地位并没有得到任何宪法性文件的规定,仅是一种习惯的表示,是人民对它的默认。议会实际上受到许多约束:首先,它要受到英国多数选民意志的约束,它不得制定任何违背英国国情的法律;其次,它要受到公众舆论的约束,不能通过将会遭到公众普遍反对的法律,而且这种法律即使通过了也难以执行下去;再者,它也不能通过与国际法相违背的任何法律,比如英国议会不能通过与欧盟的法律相冲突的任何法律。

  二、议会特权

  英国议会的至尊地位还体现在议会的特权上。为了维护议会的权威和尊严,也是为了使议会能够不受妨碍地工作,必须给予其特殊的保护,这种保护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议会享有一些特殊的法定权力,就是议会特权。英国议会两院所享受的特权大体相近。这种特权既适用于作为整体的议院,也适用于议会的工作人员和每一位议员。

  英国议会特权包括:议院言论自由、议会成员被召集与会的优先权(这也意味着议员享有在民事案件中免受逮捕和免除在陪审团中服务或被迫出庭作证的权利)、上/下议院各自作为整体,有接近国王的权利、上/下议院有控制它自己的工作进程的权力、确定议院的合法资格并在此基础上宣布席位空缺的权力、对任何人破坏议会特权的行为作出惩罚的权力。就下院来说,对维护其尊严、保护它能正常工作来说,较有意义的特权有五项,这就是:议院言论自由权、议院不受逮捕权、议会自主管理权、议会的惩处权和议会拜谒国王权。

  (一) 议员的言论自由权

  这是议员所享受的最主要的豁免权之一。言论自由权是指议员不会因为在议会中的言论或行动而受到惩罚或恐吓。也就是说,议员在议会辩论、发言时可以畅所欲言,其所说所为不会在议会外受追究。这就免除了议员遵守法律有关诽谤、煽动叛乱、泄露国家机密等方面的义务。据此,法院在审判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时,都不得引用议员在议会中的言论为证据。如果法院确实需要引用下院的议事记录,必须事先请求下院同意。享受言论自由权的除了议员外,还包括下院的工作人员、应下院授权在下院作证的证人、下院的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

  (二) 议员的不受逮捕权

  授予议员这项特权的目的是保障议员能够按时出席下院的会议。所谓议员不受逮捕权,仅指议会会期之前40天和之后40天内,议员不得因民事诉讼而遭受逮捕。而在刑事诉讼方面,议员则不享有不受逮捕权。不过下院历来坚持,监禁或拘留议员必须立即通知下院并说明理由。即使是民事诉讼方面,议员的不受逮捕权也有限制。如破产法规定,破产议员不能享有不受逮捕权。由于现在几乎废弃了对民事债务人的监禁,所以议员的不受逮捕权已经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其主要意义在于它是一种议员特权和议会地位的象征。

  (三) 下院自主管理权

  下院的自主管理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对下院议事的自主管理权;二是对议员的管理权。下院的议事自主权包括全院大会的议事和各个委员会的议事。下院各个委员会的设立、变更与取消,下院的议事规则,全院大会秩序的维持,下院辩论记录的出版等等都由下院自己来管理,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插手或干预。下院对本院议员的自主管理主要包括对资格的管理和对行为的管理两个方面。现在下院对议员资格的管理权限已大大不如从前。过去由下院来裁决议员选举纠纷,现在这一权力已交给法院。不过,现在下院仍有权决定下列事项:第一,宣布某个选区的议席出现空缺;第二,颁布进行补缺选举的命令;第三,取消它认为不适宜担任议员者的议员资格。下院对议员行为的管理主要是指议员在议会外兼职牟利活动的管理。下院很早就明文规定,禁止议员以职权谋私。当然并非所有的院外兼职谋利活动都是不正当的。下院对正当的院外兼职活动,如兼任律师、教师、业余写作,向来不予禁止。1975年,下院明确规定了对议员在院外兼职的管理制度,要求议员必须全面申报其院外兼职和收入,必须直接申明院外兼职与他在院内工作之间的具体利益关系,不得接受资助者对他在院内行为的具体指示。

  (四) 下院的惩处权

  下院的惩处权是指,对破坏下院的特权、蔑视下院权威的院内外任何人,下院有权予以惩处。被下院列为“蔑视下院权威”的行为主要有:在院内捣乱,破坏议会秩序;拒绝向下院的委员会作证;向下院的委员会作伪证;干扰别人向下院的委员会作证;阻碍议员进出议会大厦;议员蓄意向下院说假话;对议员行贿;试图威胁议员的行为;侵扰议员;发表诽谤下院或议员的材料;过早泄露下院委员会的议事;阻碍或攻击正在执行任务的下院官员;诽谤下院议长、副议长的人品或公正。

  对蔑视下院权威者,下院有权施加处罚。处罚的手段主要有:议长予以训斥;驱逐出下院,如果是议员就剥夺其议员资格;在会期内关押;转交检察长提起公诉。处罚程序是:先由议员向议长提出蔑视下院的事实和人员;然后议长提请全院大会优先审议蔑视案,全院大会进行辩论并表决后再转交特权委员会调查;特权委员会向全院大会报告调查结果,并提出处理建议;最后全院大会表决处理办法。

  议会的惩处权虽然与法院的司法权有冲突,法院坚持对议会特权的范围、性质保留审判权,但总的来看,法院还是认可议会的这种特权,对议会为维护其特权和尊严的做法基本上是支持和配合的。

  (五) 拜谒国王权

  这一特权目前也只有象征意义,因为国王实际上对议会的各项工作已经没有多大影响,议员也很少因为工作需要而拜见国王。

  三、议会与王室的关系

  英国议会取得至尊地位的过程,就是不断向王室夺权的过程,也是权力由王室向议会转移的过程。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在名义上,君主即国王是权力最大的统治者。英国宪法规定,英王是英国世袭的国家元首,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法院的首领,联合王国全部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

  就国王与议会的关系来讲,一方面,国王是议会的一部分,而且是三个部分中的第一个组成部分。虽然作为议会一部分的国王所参加的议会活动,仅限于每届议会开会时要亲临议会大厦发表演说以及批准法律等,但既然她是议会的第一组成部分,那么议会的至尊地位也就有国王的份。另一方面,国王所拥有的批准法律的权力实际上对下院也起到了制约作用。也就是说国王拥有否决议会通过法案的权力。尽管一百多年来,国王未曾行使过这种权力,但是只要需要,她还是可以形式这种否决权的。这无形中对下院的立法构成了制约,使得下院尽量不通过违背多数公众意愿的法律。

  四.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在英国,“政府”(Government)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就是指国家机关,包括国王、议会两院、司法和行政部门;狭义的政府就是指行政部门,通常称“陛下的政府”(Her Majesty‘s Government),通常所说的某某首相领导的政府既指后者。英国首相是(狭义)政府的首脑。

  在19世纪中叶之前,特别是19世纪30-80年代的议会“黄金时期”,议会掌握着真正的实权,政府和内阁只是贯彻议会一直的一个办事机构,议会不仅控制着自己的工作议程,而且还控制着政府和内阁。议会拥有这样大的权威,与当时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状况密切相关:那是选民人数较少,政党的组织不够完善,不会遭到党纪的制裁。

  以1867年的议会改革为肇始,开始了权力由议会向政府转移的过程。1867年改革的一个主要成果是扩大选举权,使得选民人数大大增加,选民的增加促进了政党组织的发展。任何人要向成为议员必须首先得到政党的支持,而议员进入议会后就必须服从与自己所在当的领袖的命令,遵守本党的纪律,这样,议员很少按个人的意志来行动,而是要与本党的一直保持统一,议会实际上就控制在政党手中。由于内阁成员主要是由执政党的核心任务构成,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议会是被内阁和政府所控制。到了20世纪60年年代,议会已经由政府的主人变成了政府的仆人,完全为政府所控制——这一变化也是英国社会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

  政府对议会的控制,首先体现在控制议会的工作议程上。1902年的巴尔福改革,使得政府基本上控制了议会的时间表。下院50%以上的时间由政府来控制,25%的时间由反对党控制,其余则留作处理由后座议员和地方政府提出的私议案上。由于政府控制的议会时间多,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安排议程,或者在议案辩论中增加时间,或者是截止审议。而反对党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政府在决策、立法、财政上也逐渐起主导作用,议会只起着配角作用。首先是决策,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政府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决策范围日趋扩大,技术性也越来越高,与之相应,政府部门有所增加,专业型也增强,而议会则没有这种相应的变化,因而难以适应决策的需要。尤其是议会的工作特点也不适合作出高效率的决策。于是,内阁和政府就自然成了决策的中心,议会也逐渐失去了对政府决策的干预能力。到了19世纪末,政府的重要文件已不再对议会公开。其次是立法。议会拥有立法全是议会民主制国家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英国宪法也确实赋予了议会立法权,然而现实却是政府控制着立法工作。时至今日,政府成了大多数议案的提出者,能否被采纳通过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政府。最后是财政。随着政府权力的加强,财政立法的实际权力已经转移到政府手中。19世纪末以来,历届政府的预算案都获得通过。虽然下院有预算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开支的调查,但所起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

  虽然议会已经成为政府的“奴仆”,但毕竟议会拥有法律上的至尊地位,就与政府的关系来讲,议会在政治生活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议会。政府必须产生于议会。英国大选是选举下院议员,而议员分别属于不同的政党,在大选中获得多数议员席位的政党即为执政党(个别时候会少于反对党),其领袖受女王之任命为首相,负责组织政府。经过这样途径建立起来的政府才具有合法性,否则通过其他途径如政变、起义所组成的政府则为不合法,公众是不会接受的。第二,使政府的议案合法化。虽然议案和政府的预算案都是政府提出的,但不经议会通过和批准,议案绝对不能成为法律,预算案也不能被执行。如果政府提出的议案或预算案被议会否决,政府的威信和执政能力就会受到影响,尽管政府还是合法的。第三,监督并影响政府的行为。既然政府产生于议会,从法律上讲,政府的权力是议会授予的,议会就有权监督、调查政府的行为,进而影响政府的执政过程。第四,为政府提供高级官员。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政府大臣及其他高级官员必须由两院议员担任。形成这样的常规是符合英国政治需要的。英国的政治精英都在议会内,各党的精英也在议会内。经过激烈的竞选而成为议员,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选拔干部的过程。

  五.议会与司法的关系

  英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机构,它的司法分成三个系统:英格兰与威尔士为一个系统,苏格兰为一个系统,北爱尔兰为一个系统。英国的司法是相对独立的。宪法行常规规定,审讯或待审的案件不应在议会中进行辩论,议会两院不得对法官的职业行动提出疑问,除非法官的职务被解除时。

  不过英国的三权分立是不严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立法与司法之间有密切联系。这主要表现在议会上下两院(特别是上院)具有一定的司法职权。英国上院既是立法机构,也是一个司法机构,是最高司法机构。它对民事和刑事法院判决的案件都有最后的审判权,是最后的审判机构和最高上诉审级。英国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地方法院——巡回刑事法院——议会上院;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郡法院——高级法院——上诉法院——议会上院。大法官既是最高法院的首脑,也是上院议长,又是当然的内阁成员。上院的裁决对下级所有的法院都有约束力,而且也约束上院自己。上院作为最高上诉法院,在民事案上适用于整个联合王国,而在刑事案上只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议会下院也拥有一定司法职权,主要是对本院成员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判决,此外还有权对侵犯议会特权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总的看来,议会与司法之间的关系远不及它与王室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密切。

  摘编自:蒋劲松:《议会之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编著)《英国议会》,华夏出版社;施雪华:《当代各国政治体制——英国》,兰州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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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雪华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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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的674政治学原理有哪几本书

1、教材:  《政治学原理》 梁素贞主编 河北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政治学基础》 王浦劬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  2、主要参考书:  《政治学原理》 主编:王惠岩 高教出版社1999年版  《政治学概论》 主编:姜安 高教出版社2002年版  《权力政治学》 主编:李景鹏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政治学导论》 主编:王仲田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  《新编政治学》 主编: 梁亚栋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现代政治学概论》 主编:李元书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现代政治学》 主编:杨海蛟 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6年版  《现代政治学》 主编:汪玉凯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新政治学概要》 主编:王邦佐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政治科学原理》 主编:施雪华 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政治学导论》 主编:杨广斌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现代政治学原理》 主编:石永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政治学概要》 主编:朱广磊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政治学导论》 主编:周平 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政治学》 主编: 孙关宏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政治主体论》 主编: 汪玉凯 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政治意识论》 主编:戚珩 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政治关系论》 主编:杨海蛟 山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政治行为论》 主编:吴大英 山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政党论》 主编:赵晓呼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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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武汉大学国际学院的简介,要详细的

学院概况 武汉大学WTO学院是武汉大学为适应中国入世以后新的社会发展趋势专门设立的、武汉大学的直属学院之一,是按照国际国内开放办学的模式和高效管理机制运行的新型学院。学院旨在以实现学生的国际就业为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使学生在学习和研究的基础上,树立面向国际职业市场的观念、态度和方法,提高人才的价值和创造力,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学院以国际法商特色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基础,以WTO领域高级管理人才、法律人才和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为主体,并在该领域开展规模化、高层次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在此基础上,拓展WTO领域研究和咨询服务。 学院在全国率先采用开放办学模式,于1999年开始开办“武汉大学WTO法商本科实验班”、通过国际合作培养模式举办本硕连读制教育、国际管理硕士教育及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培训。 学院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集中优势教育资源和国际法、商职业人才资源,综合法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和外语等多个学科,集中培养一种国际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学院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建立起开放性、国际化、规范化的教育管理体制,将学生的国际就业率作为学院培养人才质量的最高目标和标准,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我国著名国际法商高级职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基地。 学院设有综合办公室,国际教育中心和WTO研究与咨询中心等行政、教育和研究机构。 目前,学院已与英国伯明翰大学、纽卡斯尔商学院、法国巴黎七大、巴黎十大,里尔一大、里尔二大、UT、CNAM、瓦朗西纳大学ENSIAME学院、南锡矿业大学、佩皮尼昂大学、拉罗舍尔大学、鲁昂高等商学院、昂热高等商学院等联合培养本科和硕士层次的国际法、商和管理人才。 学院目前教师和讲座教授120余名,其中外国专家30余名,各类学生规模1100余名 机构设置 2002年武汉大学WTO学院筹建领导小组: 武汉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顾海良教授 武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李文鑫教授 武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胡德坤教授 武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黄进教授 武汉大学WTO学院机构设置与工作联络表 部 门 职责 / 项目办公室 负责人 电话 院长 全面;学术科研 余敏友 68753867 副院长 院党支部书记、行政、财务、人事 宋小春 68752041 副院长 教学、国际交流、宣传 银新力 68754413 学生工作总监 学生工作 谢 武 68753865 留学事务总监 出国留学服务工作 鲍昌俊 68753879 院办公室 主任(代) 江桂梅 68754690 68753872 副主任(党群工会档案资料) 刘漱玉 副主任(人事财务资产安全) 郭 维 国际教育中心 主任(兼) 银新力 68754413 教学总监 程胜利 51790004 培训总监 肖 亮 68753877 教育企划部 华 果 68753865 行政部 佘 波 51790002 出国留学服务部 李鹏舟 68753879 国际语言教育中心 肖 亮 68753865 68753875 武汉大学WTO实验班项目办公室 尹 黎 68753867 68753862 68753863 法国里尔第二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陈 玲 51790007 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曾 洁 51790003 法国拉罗舍尔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银新力兼 51790004 英国诺森堡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郭 莉 51790003 法国鲁昂高商国际项目办公室 待 定 51790004 新西兰梅西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待 定 法国CNAM管理硕士项目办公室 王向鸾 68753866 法国硕士(奖学金)预备教育项目 68753873 英国硕士(奖学金)预备教育项目 68753879 WTO研究与咨询中心 筹建中 院办公地点:武汉大学一区桂园教三楼正对面;院国际教育中心办公地点:东湖南望山 师资团队 学院建立了师资全球配置体系,现拥有优秀专兼职教师130余人,分别在国际法、经济学、管理、专业外语等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学术研究和从业背景,给学院高质量的本科、研究生教育和国际语言文化培训提供了可靠保障。武汉大学WTO学院教师团队(截止:2006年5月)姓名 主讲课程 学科专业 教育背景 职业背景 职务/称 国籍 教师编号 余敏友 国际法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 武汉大学博士 WTO学院院长 教授 中国 A-001 李雪平 国际法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A-002 孙立文 国际法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3 邹国勇 国际法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私法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4 谢 皓 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 经济学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5 罗 昆 民商法票据法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6 杨庭芳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7 王一平 中国外贸法商务英语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B-001 高 凡 法语 法语教学 巴黎3大硕士 讲师 中国 B-002 董艳丽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B-003 卢小梅 专业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B-004 杨开杰 专业英语 商务英语 武汉大学学士 大连实德集团高管 讲师 中国 B-005 芦叶菲 英语 英语 武汉大学硕士 助教 中国 B-006 郭 元 英语 英语 武汉大学硕士 助教 中国 B-007 龙永图 WTO研究专题 英语 贵州大学学士 亚洲博鳌论坛秘书长 不适用 中国 C-001 黄 进 国际私法电子商务法 国际私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02 李仁真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武汉大学博士 司法厅副厅长 教授 中国 C-003 冯洁菡 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C-004 杨泽伟 国际法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05 张里安 民商法 民商法 德国博士 教研室主任 教授 中国 C-006 陈本寒 民商法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07 刘大洪 公司法 民商法 中南财大博士 教授 中国 C-008 张秀生 国际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 武汉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C-009 文建东 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10 张建清 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11 陈 岚 诉讼法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C-012 蔡 虹 民事诉讼法 诉讼法 中南财大硕士 教授 中国 C-013 李新天 民商法法律实务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14 申 皓 国际金融理论 世界经济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15 卢汉林 国际投资 金融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16 潘 敏 国际金融理论 金融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17 桂国平 专业英语 金融学 武汉大学硕士 教授 中国 C-018 徐 珊 管理学 企业管理 武汉大学硕士 教授 中国 C-019 潘 旵 企业管理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20 王追林 中国外贸法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法 武汉大学博士 湖北省商务厅研究员 教授 中国 C-021 聂德宗 民事诉讼法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22 宋丽梦 企业管理专题 会计 中南财大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23 李荣建 比较文化专题 阿拉伯文化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 中国驻伊拉克使馆一秘 副教授 中国 C-024 汪 波 国际政治经济学 国际关系 武汉大学博士 复旦大学 教授 中国 C-025 冯天瑜 中国传统文化专题 汉语 武汉师范学院学士 武汉大学传统文化中心主任 教授 中国 C-026 陈广胜 行政管理专题 秘书学 武汉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C-027 周运清 社会心理学 社会学 武汉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C-028 张兆国 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司理财 会计学 武汉大学博士 华工会计系主任 教授 中国 C-030 吴孝健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英国De Montfort大学博士 高级讲师 英国 C-031 Ann Seror 组织行为理论 管理学 加拿大PURDUE大学博士 教授 加拿大 C-032 Richard 技术转让管理项目管理 管理学 英国诺森堡大学博士 高级讲师 中国 C-033 Paul-Henri Ravier 国际法欧盟法 法律 法国硕士 巴黎政策研究所 教授 法国 C-034 刘祖云 社会心理学 社会学 南开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C-035 William ALTID 民事法律 法律 巴黎大学博士 法律教授 法国 C-036 Gerard DESMULIERS 金融学 金融学 法国博士 LILLE2-ESA院长 教授 法国 C-037 Philippe CORDONNIER 法国文化概论法语书面表达 法语文化与书面表达 法国硕士 LILLE2国际部部长 教授 法国 C-038 Joel LESOIN 基础会计精算会计 会计学 法国博士 LILLE2-ESA学士负责人 教授 法国 C-039 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湖北财经学院学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教授 中国 C-040 韩国刚 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战略管理 法国里尔一大博士 教授 香港 C-041 邬玲玲 国际法国际法律仲裁实务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法国 C-042 ORIN KIRSHNER 国际法专业英语 法律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博士 副教授 美国 C-043 王 靖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学士 武大国际部副部长 副教授 中国 C-044 王 战 法语(管理)专业法语 管理学 法国里昂二大博士 研究员 中国 C-045 亢秀兰 法语 法语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 教授 中国 C-046 颜永平 法语 法语 中科院硕士 研究员 中国 C-047 严桂发 政务管理专题 政务管理专题 不适用 中国 C-048 李国民 政务管理专题 政务管理专题 不适用 中国 C-049 李建民 会计学会计实务 会计学 中南财经大学学士 不适用 中国 C-050 张文荣 企业管理专题 企业管理专题 中石油华中区总经理 不适用 中国 C-051 谢 武 企业管理专题 工程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 不适用 中国 C-052 杜青刚 法语 法语 巴黎8大博士 武大外院院长 教授 中国 C-053 易亚林 法语 武术 成都体育学院硕士 新加坡武术国家队主教授 国家级教授 中国 C-054 AUGIER 数学管理学 数学 法国博士 法国拉罗舍尔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 法国 C-055 杜金元 数学 数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56 LEBON 管理学 数学 法国CNAM博士 法国CNAM-IIM院长 教授 法国 C-057 何 焰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研室主任 教授 中国 D-001 叶初升 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02 陈忠斌 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03 孙 晋 诉讼法民商法 经济法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04 余延满 公司法合同法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05 乔雄兵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06 李 傲 民事诉讼法 诉讼法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07 左海聪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08 代军勋 金融学 金融学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D-009 张庆麟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研室主任 教授 中国 D-010 宋连斌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12 秦 仪 管理学 企业管理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D-013 张 焱 管理学 企业管理 武汉水电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14 郑春美 会计学 管理学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15 郭均英 会计学 管理学 中南财大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16 田 娟 会计学 会管理学 重庆商学院学士 讲师 中国 D-017 李淑萍 会计学 管理学 中南财大学士 副教授 中国 D-018 黄 静 市场营销 管理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19 张奇林 劳动与社会保障 法学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20 冯存万 国际政治经济学 国际关系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D-021 施雪华 国际政治经济学 政治 武汉大学硕士 教授 中国 D-022 应小华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23 Benjamin VIGIER 法语 国际事务亚洲贸易 Le Havre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24 Carine D"ARAUJO 法语 法语教学 里昂二大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25 Catherine BERLATIER 法语 TESOL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硕士 不适用 澳大利亚 D-026 Cecile CRESPIN 法语 法语 法国Aix-Marseille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27 David Armand Lopez 法语 专业英语 Eastern UniversityMBA 不适用 美国 D-028 Douglas Robert 法语 专业英语 Northern Territory University双学士 不适用 美国 D-029 Emilie 法语 法语 法国波尔多三大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0 Galadriel MATTARD 法语 亚洲贸易 法国Le Harve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1 Genevieve BUSSON 法语 法语教学 法国巴黎五大,佩皮尼昂大学双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2 Jeremy DAVID 法语 国际商务 法国拉罗舍尔大学硕士 不适用 澳大利亚 D-033 Maxime DOEM 法语 法律 法国Poitier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4 Thomas BURCKEL 法语 营销 法国里尔高商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5 Valerie BOUZAID 法语 管理 法国Nants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6 王绍华 法语 数学 法国里尔一大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37 杨海艳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38 周汉斌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39 夏 燕 法语 法语 北京外国语大学学士 讲师 中国 D-040 董 芳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41 闻 静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不适用 中国 D-042 程 静 法语 法语 巴黎8大硕士 讲师 中国 D-043 王 璇 法语 贸易 法国里昂3大硕士 讲师 中国 D-044 余启应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学士 副教授 中国 D-045 姜小文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学士 副教授 中国 D-046 张 莹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不适用 中国 D-047 刘林青 财务管理战略管理 企业管理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48 王建华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 计算机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49 刘伟安 数学分析 数学 武汉大学硕士 教授 中国 D-050 王 进 社会心理学 社会学 美国伊阿华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51 刘培德 高等代数与解释几何 数学 武汉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D-052 周长城 社会心理学 法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53 William GRAIN 法语 哲学 巴黎10大学士 不适用 法国 D-054 王 军 英语 英语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55 Julien CARPENTIER 法语 法语 法国里尔大学学士 不适用 法国 D-056 龚惠萍 太极拳 武术 武汉体育学院硕士 助教 中国 D-057 廖 璇 太极拳 武术 武汉体育学院学士 助教 中国 D-058 李华斌 太极拳 武术 武汉体育学院学士 助教 中国 D-059 徐凤菊 会计学财务管理 会计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60 童光荣 微观经济学 经济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61 王 芳 英语 英语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62 苏 舫 法语 法语 法国里昂3大硕士 讲师 中国 D-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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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国王,议会和行政部门之间是怎样制约的

  尊  在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名义上国家是国家元首;现实生活中有内阁和首相专权之说;但在法律上,议会拥有至尊至上的地位。  英国宪法赋予了议会“卓越的和绝对的权力”。议会的至尊地位首先体现在它所拥有的立法权上。理论上,它可以制定任何法律,可以修改、废除任何现有的法律,可以制定、修改、废除具有宪法性的法律。除了立法权外,议会至尊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在行政上,议会下院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内阁和首相都产生于下院,下院是通往政治权力的必经之路。第二,在财政上,议会下院控制着国家的财政命脉。第三,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议会可以向地方授权也可以收回权力。  议会至尊,是指其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它可以为所欲为。并且这种法律地位并没有得到任何宪法性文件的规定,仅是一种习惯的表示,是人民对它的默认。议会实际上受到许多约束:首先,它要受到英国多数选民意志的约束,它不得制定任何违背英国国情的法律;其次,它要受到公众舆论的约束,不能通过将会遭到公众普遍反对的法律,而且这种法律即使通过了也难以执行下去;再者,它也不能通过与国际法相违背的任何法律,比如英国议会不能通过与欧盟的法律相冲突的任何法律。  二、议会特权  英国议会的至尊地位还体现在议会的特权上。为了维护议会的权威和尊严,也是为了使议会能够不受妨碍地工作,必须给予其特殊的保护,这种保护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议会享有一些特殊的法定权力,就是议会特权。英国议会两院所享受的特权大体相近。这种特权既适用于作为整体的议院,也适用于议会的工作人员和每一位议员。  英国议会特权包括:议院言论自由、议会成员被召集与会的优先权(这也意味着议员享有在民事案件中免受逮捕和免除在陪审团中服务或被迫出庭作证的权利)、上/下议院各自作为整体,有接近国王的权利、上/下议院有控制它自己的工作进程的权力、确定议院的合法资格并在此基础上宣布席位空缺的权力、对任何人破坏议会特权的行为作出惩罚的权力。就下院来说,对维护其尊严、保护它能正常工作来说,较有意义的特权有五项,这就是:议院言论自由权、议院不受逮捕权、议会自主管理权、议会的惩处权和议会拜谒国王权。  (一) 议员的言论自由权  这是议员所享受的最主要的豁免权之一。言论自由权是指议员不会因为在议会中的言论或行动而受到惩罚或恐吓。也就是说,议员在议会辩论、发言时可以畅所欲言,其所说所为不会在议会外受追究。这就免除了议员遵守法律有关诽谤、煽动叛乱、泄露国家机密等方面的义务。据此,法院在审判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时,都不得引用议员在议会中的言论为证据。如果法院确实需要引用下院的议事记录,必须事先请求下院同意。享受言论自由权的除了议员外,还包括下院的工作人员、应下院授权在下院作证的证人、下院的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  (二) 议员的不受逮捕权  授予议员这项特权的目的是保障议员能够按时出席下院的会议。所谓议员不受逮捕权,仅指议会会期之前40天和之后40天内,议员不得因民事诉讼而遭受逮捕。而在刑事诉讼方面,议员则不享有不受逮捕权。不过下院历来坚持,监禁或拘留议员必须立即通知下院并说明理由。即使是民事诉讼方面,议员的不受逮捕权也有限制。如破产法规定,破产议员不能享有不受逮捕权。由于现在几乎废弃了对民事债务人的监禁,所以议员的不受逮捕权已经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其主要意义在于它是一种议员特权和议会地位的象征。  (三) 下院自主管理权  下院的自主管理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对下院议事的自主管理权;二是对议员的管理权。下院的议事自主权包括全院大会的议事和各个委员会的议事。下院各个委员会的设立、变更与取消,下院的议事规则,全院大会秩序的维持,下院辩论记录的出版等等都由下院自己来管理,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插手或干预。下院对本院议员的自主管理主要包括对资格的管理和对行为的管理两个方面。现在下院对议员资格的管理权限已大大不如从前。过去由下院来裁决议员选举纠纷,现在这一权力已交给法院。不过,现在下院仍有权决定下列事项:第一,宣布某个选区的议席出现空缺;第二,颁布进行补缺选举的命令;第三,取消它认为不适宜担任议员者的议员资格。下院对议员行为的管理主要是指议员在议会外兼职牟利活动的管理。下院很早就明文规定,禁止议员以职权谋私。当然并非所有的院外兼职谋利活动都是不正当的。下院对正当的院外兼职活动,如兼任律师、教师、业余写作,向来不予禁止。1975年,下院明确规定了对议员在院外兼职的管理制度,要求议员必须全面申报其院外兼职和收入,必须直接申明院外兼职与他在院内工作之间的具体利益关系,不得接受资助者对他在院内行为的具体指示。  (四) 下院的惩处权  下院的惩处权是指,对破坏下院的特权、蔑视下院权威的院内外任何人,下院有权予以惩处。被下院列为“蔑视下院权威”的行为主要有:在院内捣乱,破坏议会秩序;拒绝向下院的委员会作证;向下院的委员会作伪证;干扰别人向下院的委员会作证;阻碍议员进出议会大厦;议员蓄意向下院说假话;对议员行贿;试图威胁议员的行为;侵扰议员;发表诽谤下院或议员的材料;过早泄露下院委员会的议事;阻碍或攻击正在执行任务的下院官员;诽谤下院议长、副议长的人品或公正。  对蔑视下院权威者,下院有权施加处罚。处罚的手段主要有:议长予以训斥;驱逐出下院,如果是议员就剥夺其议员资格;在会期内关押;转交检察长提起公诉。处罚程序是:先由议员向议长提出蔑视下院的事实和人员;然后议长提请全院大会优先审议蔑视案,全院大会进行辩论并表决后再转交特权委员会调查;特权委员会向全院大会报告调查结果,并提出处理建议;最后全院大会表决处理办法。  议会的惩处权虽然与法院的司法权有冲突,法院坚持对议会特权的范围、性质保留审判权,但总的来看,法院还是认可议会的这种特权,对议会为维护其特权和尊严的做法基本上是支持和配合的。  (五) 拜谒国王权  这一特权目前也只有象征意义,因为国王实际上对议会的各项工作已经没有多大影响,议员也很少因为工作需要而拜见国王。  三、议会与王室的关系  英国议会取得至尊地位的过程,就是不断向王室夺权的过程,也是权力由王室向议会转移的过程。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在名义上,君主即国王是权力最大的统治者。英国宪法规定,英王是英国世袭的国家元首,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法院的首领,联合王国全部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  就国王与议会的关系来讲,一方面,国王是议会的一部分,而且是三个部分中的第一个组成部分。虽然作为议会一部分的国王所参加的议会活动,仅限于每届议会开会时要亲临议会大厦发表演说以及批准法律等,但既然她是议会的第一组成部分,那么议会的至尊地位也就有国王的份。另一方面,国王所拥有的批准法律的权力实际上对下院也起到了制约作用。也就是说国王拥有否决议会通过法案的权力。尽管一百多年来,国王未曾行使过这种权力,但是只要需要,她还是可以形式这种否决权的。这无形中对下院的立法构成了制约,使得下院尽量不通过违背多数公众意愿的法律。  四.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在英国,“政府”(Government)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就是指国家机关,包括国王、议会两院、司法和行政部门;狭义的政府就是指行政部门,通常称“陛下的政府”(Her Majesty‘s Government),通常所说的某某首相领导的政府既指后者。英国首相是(狭义)政府的首脑。  在19世纪中叶之前,特别是19世纪30-80年代的议会“黄金时期”,议会掌握着真正的实权,政府和内阁只是贯彻议会一直的一个办事机构,议会不仅控制着自己的工作议程,而且还控制着政府和内阁。议会拥有这样大的权威,与当时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状况密切相关:那是选民人数较少,政党的组织不够完善,不会遭到党纪的制裁。  以1867年的议会改革为肇始,开始了权力由议会向政府转移的过程。1867年改革的一个主要成果是扩大选举权,使得选民人数大大增加,选民的增加促进了政党组织的发展。任何人要向成为议员必须首先得到政党的支持,而议员进入议会后就必须服从与自己所在当的领袖的命令,遵守本党的纪律,这样,议员很少按个人的意志来行动,而是要与本党的一直保持统一,议会实际上就控制在政党手中。由于内阁成员主要是由执政党的核心任务构成,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议会是被内阁和政府所控制。到了20世纪60年年代,议会已经由政府的主人变成了政府的仆人,完全为政府所控制——这一变化也是英国社会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  政府对议会的控制,首先体现在控制议会的工作议程上。1902年的巴尔福改革,使得政府基本上控制了议会的时间表。下院50%以上的时间由政府来控制,25%的时间由反对党控制,其余则留作处理由后座议员和地方政府提出的私议案上。由于政府控制的议会时间多,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安排议程,或者在议案辩论中增加时间,或者是截止审议。而反对党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政府在决策、立法、财政上也逐渐起主导作用,议会只起着配角作用。首先是决策,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政府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决策范围日趋扩大,技术性也越来越高,与之相应,政府部门有所增加,专业型也增强,而议会则没有这种相应的变化,因而难以适应决策的需要。尤其是议会的工作特点也不适合作出高效率的决策。于是,内阁和政府就自然成了决策的中心,议会也逐渐失去了对政府决策的干预能力。到了19世纪末,政府的重要文件已不再对议会公开。其次是立法。议会拥有立法全是议会民主制国家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英国宪法也确实赋予了议会立法权,然而现实却是政府控制着立法工作。时至今日,政府成了大多数议案的提出者,能否被采纳通过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政府。最后是财政。随着政府权力的加强,财政立法的实际权力已经转移到政府手中。19世纪末以来,历届政府的预算案都获得通过。虽然下院有预算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开支的调查,但所起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  虽然议会已经成为政府的“奴仆”,但毕竟议会拥有法律上的至尊地位,就与政府的关系来讲,议会在政治生活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议会。政府必须产生于议会。英国大选是选举下院议员,而议员分别属于不同的政党,在大选中获得多数议员席位的政党即为执政党(个别时候会少于反对党),其领袖受女王之任命为首相,负责组织政府。经过这样途径建立起来的政府才具有合法性,否则通过其他途径如政变、起义所组成的政府则为不合法,公众是不会接受的。第二,使政府的议案合法化。虽然议案和政府的预算案都是政府提出的,但不经议会通过和批准,议案绝对不能成为法律,预算案也不能被执行。如果政府提出的议案或预算案被议会否决,政府的威信和执政能力就会受到影响,尽管政府还是合法的。第三,监督并影响政府的行为。既然政府产生于议会,从法律上讲,政府的权力是议会授予的,议会就有权监督、调查政府的行为,进而影响政府的执政过程。第四,为政府提供高级官员。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政府大臣及其他高级官员必须由两院议员担任。形成这样的常规是符合英国政治需要的。英国的政治精英都在议会内,各党的精英也在议会内。经过激烈的竞选而成为议员,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选拔干部的过程。  五.议会与司法的关系  英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机构,它的司法分成三个系统:英格兰与威尔士为一个系统,苏格兰为一个系统,北爱尔兰为一个系统。英国的司法是相对独立的。宪法行常规规定,审讯或待审的案件不应在议会中进行辩论,议会两院不得对法官的职业行动提出疑问,除非法官的职务被解除时。  不过英国的三权分立是不严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立法与司法之间有密切联系。这主要表现在议会上下两院(特别是上院)具有一定的司法职权。英国上院既是立法机构,也是一个司法机构,是最高司法机构。它对民事和刑事法院判决的案件都有最后的审判权,是最后的审判机构和最高上诉审级。英国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地方法院——巡回刑事法院——议会上院;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郡法院——高级法院——上诉法院——议会上院。大法官既是最高法院的首脑,也是上院议长,又是当然的内阁成员。上院的裁决对下级所有的法院都有约束力,而且也约束上院自己。上院作为最高上诉法院,在民事案上适用于整个联合王国,而在刑事案上只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议会下院也拥有一定司法职权,主要是对本院成员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判决,此外还有权对侵犯议会特权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总的看来,议会与司法之间的关系远不及它与王室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密切。  摘编自:蒋劲松:《议会之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编著)《英国议会》,华夏出版社;施雪华:《当代各国政治体制——英国》,兰州大学出版社。
2023-08-01 21:51:511

2017关于中东局势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在中东的国家普遍比较贫穷,经济形势严峻,经济增长缓慢,失业率和通胀率都比较高,此外这些国家的政治也普遍缺乏民主,统治者独裁,政府腐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17关于中东局势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2017关于中东局势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一   《关于中东局势震荡的探讨》   摘 要:2010年12月由突尼斯开始的中东变局,波及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等国,并导致多国政权更迭,随后叙利亚和也门引发了剧烈动荡。时至2012年,中东地区局势动荡所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仍在持续。中东地区大震荡引发的原因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经济率先走出危机,实现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当今世界,国际局势正处于深刻的发展和变动之中,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是与此同时,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仍长期存在,局部的战乱、动荡、局势的紧张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更趋突出。发达国家对于日渐强大的中国产生强烈的不安,总在伺机寻找借口或暗中作祟,对我国产生不利的影响。   关键词:中东局势;和平发展;中国   2011年1月14日,突尼斯揭开“阿拉伯之春”的动荡序幕。2月11日,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下台;3月14日,巴林局势动荡,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应邀出兵巴林“维稳”;3月19日,北约开始空袭利比亚,最终促使卡扎菲政权倒台,卡扎菲被打死;11月23日,也门总统萨利赫签署交权协议。   中东不是一个纯粹的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政治地理概念,通常指西亚北非广大地区,包括从肥沃新月地带,阿拉伯半岛及延伸到马格里布的广大阿拉伯世界,以及以色列、伊朗、阿富汗、土耳其、塞浦路斯等20多个国家。地处亚、非、欧三大洲,位于东半球中心地带。中东孕育了四大文明中的尼罗河流域和两河流域,是三大宗教伊斯兰教、____、犹太教的发源地,还孕育了三个盛极一时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帝国:波斯帝国、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一、中东局势动荡原因   1.民族矛盾。中东地区主要民族有阿拉伯、波斯、土耳其、库尔德、犹太等民族。但由于这些民族的兴衰出现在不同历史时期,在其强盛时期这些民族极力向外扩张,发展其势力,把自己的 文化 强加在其他民族身上,而在衰落时又经常受到其他民族的入侵和欺压,因此各民族之间造成积怨已久的矛盾。   2.宗教纠纷。中东是世界三大宗教____、犹太教、伊斯兰教的发源地,尽管三大教派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在教义上有很多共同之处,但在各自的信仰上都主张自己的立场,产生很多冲突矛盾。伊斯兰教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宗教,由于该地区社会发展处于落后状态,伊斯兰教义又没有像基督____彻底地完成政教分离,而是紧密地与政治联系在一起,许多政治问题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宗教冲突、纠纷又与政治纠结在一起,使中东很多问题难以理顺。   3.边界问题。很多人把中东问题仅仅归结为资源危机,或是宗族信仰问题,然而我们还应该看到,任何能源都是以土地为依托的,任何宗族的生存也都是以土地为根本的,特别是中东地区,长期的动荡、战争频频,很多战争都是由于边界或领土的争端引发的。中东地区曾是人类文明最早发源地之一。孕育了很多具有深远影响的帝国,特别是最后一个帝国:奥斯曼帝国,因此奥斯曼帝国的兴衰成为今日中东国家边界问题的重要历史根源之一。奥斯曼帝国兴盛时期,大部分中东地区都属这个帝国的版图,但随着国势渐衰帝国各省虽维持臣属关系,但已不听命于帝国中央,进入近代史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东地区成为西方殖民主义角逐的场所、瓜分的对象,从而使中东国家边界深深刻上了殖民主义的印记。西方列强肆意对中东地区分割再分割,并强加奴役性条例,西方殖民者的残酷剥削加剧了中东人民的矛盾。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中东国家先后独立,但这些中东国家并未按照自身边界划分,而是在殖民者的势力范围内实现了独立,再加上中东新兴民主主义历史不长,尚有未划分完的边界以及泛阿拉伯主义思潮的影响,造成很多争端和战争。   4.大国的干涉和影响。中东地区是亚非欧三大洲的结合部,是东西方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是各大陆间的必经之道,该地区一些著名的海峡和水域通道具有重要的国际战略意义,如:黑海海峡、苏伊士运河、霍尔木兹海峡和曼德海峡。同时中东又是世界主要石油出产地,目前全世界已探明的石油总量约1 366.4亿吨,天然气量约1 128 921亿立方米。中东地区的石油储量约占世界石油总量的66.42%,拥有天然气占世界储量的31%,其中,沙特阿拉伯、伊拉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伊朗储量超过100亿吨。中东地区不仅油气储量大、分布集中,而且开发条件优越。因此,该地区是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最敏感的地区,历来是大国争夺的重点地区。正是由于在全球战略中具有极重要的地位,资本主义对外扩张的首选目标就是中东,早在16世纪后的二三百年随着资本主义在欧洲的确立,西方列强加紧向世界范围扩张时,就把殖民主义的魔爪伸向了广大中东地区,中东地区在那时成为了西方列强进行殖民扩张、扩大海外市场、掠夺财富和资源的猎物。   二、中东冲突与动荡造成的后果   1.动荡打破了中东地区传统的力量格局,阿拉伯世界再次被分化和削弱,整体实力下降。在这次动荡中,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分歧进一步加深,矛盾也更趋激化。阿拉伯世界作为整体,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下降。阿盟作为阿拉伯世界唯一的地区组织影响式微,对该地区成员国一开始出现的国内乱局反应迟缓,并毫无对策。回顾60年代以来,在涉及阿拉伯世界重大利益的诸多问题上,如巴勒斯坦问题、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等等,阿盟都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此次中东危机,尤其是针对利比亚问题,阿盟对西方军事行动态度摇摆,无能为力。反映出阿盟地位日渐下降,在深受西方压力和内部意见分歧影响下而日渐衰弱的现状。   2.中东地区传统的意识形态面临新的挑战。阿拉伯民族主义等主流意识形态都已遭受到挫折和打击,其代表人物都以不同结果退出阿拉伯政治舞台。目前,中东国家处于十分重要的转型期,即摒弃传统专制主义之后向现代民主政治迈进,伊斯兰教本身处在相对落后的发展阶段,承载了太多非宗教功能,使政教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在新的形势下,一些国家打算全盘西化或寻找“伊斯兰替代方案”,但结果都是令人失望的。处在转型期的中东社会面临诸多的社会矛盾,统治者在处理各类问题时的失误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没有彻底的宗教改革就无法实现深刻的社会变革,因此,宗教改革已成为中东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历史必然的需求日渐凸显。而经过宗教改革或宗教革命洗礼的伊斯兰教不仅将进一步自我完善,还必将推动中东社会的迅速发展。   3.中东地区要建立起稳定的地区新秩序需要漫长的过程。尽管中东国家有很多是同一性质的社会,但各个国家的具体问题都各有不同,如巴林和也门、叙利亚因教派之争产生分裂,利比亚本土部族之间有很大分歧,爆发冲突的可能性极大。过渡转型时期,中东各国家因其社会、历史、文化及发展不平衡的差异性,在政治发展形势上也不尽一致,呈现出“多元化发展中政治”,因此,中东国家不会以同一种方式完成政治变革,这些国家的社会转型也绝不可能孤立地完成,另外,各种外部势力和体制的干涉,也加剧了中东国家的矛盾的复杂性。因此,短时期内,该地区不可能实现政治多元化、经济一体化的稳定新秩序。   三、乱局之下的理性思考   到目前为止,中东出现震荡的几个国家基本上表现出的性质是:一场民众自发性的变革运动。尽管参与者、支持者的某方面现代技术的加入显现出较具规模和组织性,但大多民众也多半都是在对重大历史行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登上历史舞台的。民众诉求不明确,缺少建设性目标和具有超凡能力的符号性领导人,与此同时,一些西方国家暗中干涉,利用各种 渠道 影响、怂恿还处在蒙昧期的抗议群众和反政府组织,暗中作祟的同时也在明处以各种理由干涉各个国家的内政。   阿拉伯国家的政权“过去和现在都不是靠外部力量框架来维系的”。相反,他们能屹立几十年不倒,“在很大程度上是凭借自身的手段”。主权国家的内政应由主权国自己解决,用不着别国干涉,所以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还是要依靠人民。中东问题的最后解决也是要靠阿拉伯世界的团结。   时刻警惕大国的别有用心。奥巴马政府总体上在这次中东动荡中,采取的是所谓“有选择介入”的现实主义政策。“奥巴马主义”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美国自伊拉克战争来一直面临的一种外交困境:一方面美国难以忍受那些冒犯美国价值观或威胁美国边缘利益的海外事件,另一方面,美国又不愿冒风险全力投入加以应对。这部分也是因为美军的资源现在几乎已用到了极限。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是,收缩中东战线,将战略重心向亚太转移。美国对中国等新兴大国的发展对其国际地位和全球影响力和支配力带来的挑战已经有极大紧迫感和危机感。尤其,近年来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美国开始担心中国正在和美国争夺全球影响力。同时美国也觉察到已经不能单靠自己处理全球经济事务。美国近期高调加入并力推TPP,显然带有制衡中国地区影响力的战略意图。目的明确地将亚太作为重点的战略部署。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美国战略重点毫无疑问地指向亚太地区。   四、对中国的启示   埃及、突尼斯、利比亚等国发生了动乱,并引发了英、美、法等国的干涉,西亚、北非的一些国家局势剧烈动荡,国家遭受巨大灾难。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经济率先走出危机,实现持续平稳快速发展。正是对这种所谓“大环境”的清醒把握。当今世界,国际局势正处于深刻的发展和变动之中,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是与此同时,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仍长期存在,局部的战乱、动荡、局势的紧张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更趋突出。发达国家对于日渐强大的中国产生强烈的不安,总在伺机寻找借口或暗中作祟,对我国产生不利的影响。就我国本身而言,在十二五期间更应注重关注:民生问题、经济结构调整问题、腐败问题等。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只有切实做到发展才是硬道理,集中精力搞建设,处理好转型时期的各种矛盾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施雪华,汤静容.近期北非和中东局势动荡的成因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1,(11).   [2]王维虎.探析中东地区局势动荡的原因及其影响[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1,(8).    2017关于中东局势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   《中东动荡问题的分析》   摘要:本文简单分析了有关中东动荡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看法。   关键字:中东 动荡   众所周知,最近世界局势有些动荡不安,尤其是中东地区形势尤为严峻。这对我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中东问题由于涉及到众多国家的利益,所以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这些年由于以色列实行强硬政策,以及美国政府的偏袒政策,巴以问题陷入了新的僵局,中东局势依然处于动荡之中。在阿巴斯上台之后,中东问题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直到现在,稍显平静的中东局面依然藏有暗忧,前景不容过于乐观。   造成中东问题现状的因素诸多,但大多数都紧紧的围绕着宗教冲突以及领土冲突。在中东问题上,美国和以色列的政策在巴以和平进程中起主要的作用:   以色列方面:以沙龙政府为代表的以色列右翼力量 深受犹太复国主义、宗教和民族沙文主义的影响,长期推行铁血政策。造成巴以冲突激化的现状的直接原因,是鹰派人物沙龙上台后推行的铁血政策,以色列的宗教民族沙文主义窒息扼杀了巴民族解放事业, 使得中东和平进程崩溃。从以色列角度看造成现状的原因,是有深刻思想根源的右翼政府的强硬政策的原因,而国家安全环境不佳的情况下,以民众的支持,又是政策能够站住脚的原因。这更成为了目前中东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美国方面:参与协调巴以问题的国际社会成员除了美国还包括联合国、欧盟、俄罗斯等。但从本质上看,给与以色列政治、经济、军事支持的美国才是影响巴以问题外部因素中唯一关键的因素。美国在中东有巨大利益,支持以色列这个民主的非伊斯兰的国家符合其利益。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以色列在美国的支持下才得以在阿拉伯世界中生存和发展,以色列对美的依赖性很大。所以几乎只有美国才能从外部影响到以色列。但是美国在中东问题上偏袒以方的态度显然有失公正,其结果不但不能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而且还在阿拉伯及伊斯兰世界中撒下仇恨的种子。   总的来看,虽考虑到美、以两国政府的更可能对现在局势发展的方向有影响。但就以往的 经验 由于宗教领土等诸多因素,即使出现缓和,也有很多尖锐的斗争和问题摆在各方面前。在未来,犹太复国主义这一意识形态仍对以政局有很大影响,美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支持以色列,并有所偏袒的政策,而巴勒斯坦又无法得到强大力量的支持。所以,中东问题的前途总的来说是比较暗淡的,不可能很快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有随着国际力量的变化,各方力量平衡后,才有可能得到各方满意的答案。才有可能更好的推动中东和平进程的发展,重开巴以和谈之门。由此可见,中东和平之路是相当复杂而漫长的路,前景是比较暗淡的。 看了“2017关于中东局势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的人还看了: 1. 2017大学形势与政策答案 2. 中东问题聚焦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3. 形势与政策有关中东局势的论文
2023-08-01 21:52:001

为什么北京师范大学排名比武汉大学低得多,但是在各地的录取线却远远高出武汉大学

因为北师大在北京,北京,上海学校的分普遍比较高,都冲着北京这个城市去的,像兰州大学,四川大学这样的学校,排名一样比北师大高,但是地处西部,大家都不愿意去。
2023-08-01 21:52:083

李开学的最后一搏

最后一次转折,发生在2007年1月初。浦兴祖决定对课题组人员展开重大调整,明确要求李开学和郑明、王芳等三人都退出,集中精力做论文,浦说这次李开学终于表示“很高兴退出”。由是,李开学原来担任第一卷副主编的课题,只完成了《干部人事制度》一章的初稿。2007年秋季开学后,郑明和王芳准备预答辩,延迟了一年的李开学又一次准备参加,这是第三次机会。但他对郑明说只写完了3章,郑明建议他将3章拉长成5章,征得浦兴祖意见后争取参加预答辩的资格。浦兴祖回忆,这次他对李开学说“你要是能在预答辩前赶出来剩下的论文就参加,实在赶不出来就还是再顺延半年吧。”直到那次预答辩前,浦兴祖未能看到李开学的论文,李开学最终还是放弃了这次预答辩机会。郑明分析,2007年初发生的那幕戏剧性的预答辩,也许给李开学留下了对导师浦兴祖的心结。两个细节是,随后的2007年底,浦兴祖曾在《文汇报》上撰文称应当研究对策来保证当前研究生的论文质量,而去世前夕元宵节晚的那次节日聚餐上,李开学也曾对参加聚餐的师弟郭湘抱怨,导师不让他论文通过,是他老没法毕业的原因。2008年3月的论文预答辩,是李开学2年博士延长期间的最后一次机会,4月份起导师浦兴祖就要远赴井冈山讲学一年。在此之前,他的同年在职博士生同学曹绪飞,在延长1年后已于2007年毕业,比他晚入学的师弟郑明和师妹王芳也都相继通过论文正式答辩,获得博士学位。这段时间的李开学,深居简出,其压力可想而知。他在泰州外经贸局工作时的同事施劲华回忆说,可能是觉得没面子,李开学自从博士延期后,同旧日同事很少往来。2007年底,他在武汉大学读硕士时的师兄田国兴,曾经给他宿舍多次打电话,却总是无人接听,发邮件向他询问论文进展情况,也无回音。2008年春节前田国兴到沪出差,有机会见到了李开学,田回忆,那次在复旦招待所,李开学跟他坦言论文压力极大。但谁也没想到他竟会等不到论文通过的那天。现在商务部挂职的施劲华,接到记者电话时才知道这个噩耗,震惊不已。而田国兴第三次见到李开学,已经是在春节后的宝兴殡仪馆。悲伤和叹息之余,郑明他们又为这个大师兄的论文迟迟出不来颇为困惑。郭湘分析,论文出不来,无外四个原因:对自己要求太高,不想混;假定论文题目很难,学力不够;其他事情耽误了,包括课题和兼职等;本人很懒,不想写。郭湘目前能肯定的是,李开学绝不是最后一个原因。他的硕士导师之一施雪华教授也难以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个过去表现还不错的弟子在这五年的博士生历程中步履维艰,甚至最终把命也搭进去了。甚是巧合的是,李开学也是施雪华带的第一批硕士,李开学现在的博士生导师浦兴祖又曾是施雪华在复旦求学时的老师。李开学第三次预答辩延期后的2007年底,在天津的一次博导联谊会上,浦和施两人碰到了一起,浦兴祖回忆,会上施雪华还关心地向他打听李开学的情况,感叹李开学年龄太大,读博士不容易,建议他如果李的论文基本符合要求,能过就尽量过,不要要求太高。浦兴祖叹气说,其实我的想法何尝不是一样,问题是得李开学能拿出完整的论文。清明节前夕,李咏笛到公寓502室收拾小哥的遗物。48000字的《干部人事制度》初稿,至今躺在他的电脑里,如果没有意外,将被修改后作为建国60周年的献礼,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史》一书于明年出版。近10万字的博士论文初稿,也躺在他的电脑里,仔细看过这篇初稿的郭湘说,尽管体系尚不完整,某些章节还不连贯,但资料收集翔实,看得出来花了不少功夫,倘若不出事,这次通过预答辩没问题。这次他终于接近完成了。
2023-08-01 21:52:231

求行政管理专业课外应该看那些方面的书?

要是真想学好,并且想学的专业一点的话,下面的书都是经典,大多国外的,因为国内的有自己见解的实在不多,中国的都编成教材了·····1.〔英〕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19932.〔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8 3.〔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海三联书店,1997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5.〔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6.〔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7.〔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国社科院出版社,19918.〔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华夏出版社,20019.〔美〕赫伯特·A·西蒙.管理行为:管理组织决策过程的研究.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10 〔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1 〔美〕尼古拉斯·亨利.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2 〔美〕戴维·H·罗森布鲁姆等.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3 〔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上海三联书店,199914 〔美〕F·E·卡斯特等.组织与管理:系统方法与权变方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15 〔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6 〔美〕罗纳德·克林格勒等.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7 〔美〕保罗·C·纳特等.公共和第三部门组织的战略管理:领导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18 〔美〕爱伦·鲁宾.公共预算中的政治:收入与支出,借贷与平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9 〔美〕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0 〔美〕威廉·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1 〔美〕罗伯特·丹哈特.公共组织理论.华夏出版社,200222 〔美〕珍尼特·V·丹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3 〔美〕詹姆斯·W·费斯勒等.行政过程的政治:公共行政学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4 〔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5 〔美〕菲力普·科特勒等.非营利组织的战略营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6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 27 〔美〕拉塞尔·林登.无缝隙政府:公共部门再造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8 〔美〕史蒂文·科恩等.新有效公共管理者:在变革的政府中追求成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9 〔英〕简·莱恩.新公共管理.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30 〔美〕格罗弗·斯塔林.公共部门管理.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31 〔英〕克里斯托夫·波利特等.公共管理改革:比较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32 〔法〕夏尔·德巴什.行政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33 〔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34 〔美〕戴维·奥斯本等.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5 〔美〕麦克尔·巴泽雷.突破官僚制:政府管理的新愿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6 〔美〕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7 〔美〕蓝志勇.行政官僚与现代社会.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38 〔美〕威廉·N.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9 〔美〕詹姆斯·R·汤森等.中国政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40 〔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741 〔美〕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57 〔美〕丹尼尔·雷恩.管理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58.孙耀君.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59.俞可平.西方政治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67.彭和平等.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68.竹立家等.国外组织理论精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69.世界银行.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70.国家行政学院国际合作交流部.西方国家行政改革述评.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71.左 然等.新兴现代化国家行政改革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72.陈振明.政府再造: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述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73.竺乾威等.公共行政学经典文选(英文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74.胡 伟.政府过程.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75.任 晓.中国行政改革.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76.林尚立.国内政府间关系.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77.郭定平.政党与政府.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78.施雪华.政府权能理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79.唐兴霖.公共行政学:历史与思想.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80.丁 煌.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精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81.谢庆奎.中国政府体制分析.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 82.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83.傅小随.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制度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84.马 骏等.西方公共行政学理论前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85.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基本理论及其在政府管制实践中的应用.商务印书馆,2001 86.〔美〕戴维·奥斯本.政府改革手册:战略与工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87.〔美〕简·芳汀.构建虚拟政府:信息技术与制度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88.〔美〕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89.〔英〕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海南出版社,200390.〔美〕肯尼思·F·沃伦.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91.〔美〕菲利普·J·库珀等.二十一世纪的公共行政:挑战与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92、毛寿龙 西方行政学名著提要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23-08-01 21:52:371

什么是大众传媒受众?

章辉美:大众传媒与社会控制——论大众传媒的社会控制功能 章辉美 2005年11月28日 15:15 《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3期 内容提要 大众传媒正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和手段, 大众传媒主要通过舆论导向与舆论监督、建立和巩固信仰、社会暗示及教育实现其社会控制功能; 大众传媒既有社会控制的正功能, 也有负功能。大众传媒的负功能将对社会控制产生消极的影响, 这种影响体现在: 对社会政策的过度干预会削弱正式控制力量、舆论导向的不确定性影响控制效果、不合理的社会暗示容易误导社会成员、公众对大众传媒的过度依赖影响社会成员素质的提高和社会关系的和谐。认识大众传媒的社会控制功能及其作用机制, 正视大众传媒的负功能对社会控制的消极影响, 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控制, 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 大众传媒 社会控制 功能 作用机制 一、大众传媒的社会控制功能及其作用机制 随着信息网络和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 大众传媒正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于大众传媒影响力的日益扩大, 有学者将大众传媒权力称为与传统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并立的“第四种权力”,而大众传媒机构则被称为“政府的第四部门”。相对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有形的、刚性的权力而言, 大众传媒权力是一种无形的权力, 也是一种柔性的权力, 它以其特有的方式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 推动着人类教育的发展, 丰富着人们的文化生活, 于潜移默化中达到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有效控制, 从而成为现代社会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大众传媒通过舆论导向与舆论监督实现社会控制 所谓舆论, 是指多数人对社会生活中有争议的事件发表的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作为蕴藏在人们思想深处的共同心理倾向, 舆论通过带有价值判断的社会评价, 如对某种具体的价值观或行为方式的褒扬与赞赏或批判与谴责, 造成一种社会氛围, 从而对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产生影响。一般而言, “一个人关于他自己和他的行为的看法, 极大地受着公众意向的影响”, ①也就是说, 在舆论所形成的社会氛围的影响下, 社会成员通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服从舆论的导向与制约。正是借助对社会成员的广泛影响, 舆论成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控制手段, 在现代社会控制体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 舆论主要有两种形成机制: 一是由社会公众自发形成, 这种自发形成的舆论是社会成员的自我组织和自我调节, 体现为社会系统的自在控制, 其优点在于控制成本较低, 社会成员认同度高。局限性在于控制范围较小, 控制方式简单, 易受偶然性影响, 控制预见性差; 二是由社会组织体系有意识、有目的地通过大众传媒广为宣传而形成, 这种自觉形成的舆论是社会成员对社会运行的自觉把握和导向,体现为社会系统的自为控制。与社会自在控制相比, 自为控制的突出特点在于它有明确的主体、客体和明确的目的, 体现了社会成员对社会运行主动权的把握。②随着社会成员自觉水平的不断提高, 自为控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相应地, 作为自为控制的重要工具和载体, 大众传媒的舆论控制功能也将越来越重要。 那么, 大众传媒如何实现其舆论控制功能呢? 总的来说, 有两条途径: 一是舆论导向; 二是舆论监督。 所谓舆论导向, 是指大众传媒向公众传播、宣传系列社会规范, 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引导,以维护社会秩序。一方面, 大众传媒将由立法部门和公共管理机构所制定、颁布的法律、政令公之于众, 呼吁人们遵从现有的社会规范, 同时, 大众传媒向人们传播价值观念、人生信仰和行为方式, 从而引导公众选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行为方式; 另一方面, 大众传媒将公众意见与呼声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渠道反馈给社会统治集团, 促使立法部门和公共管理机构考虑公众需求, 对现行法律和制度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 不断提高其行政能力,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 所谓舆论监督, 是指大众传媒通过对偏差行为的曝光、批判与谴责, 促使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 以维护社会秩序。一方面, 大众传媒通过对少数社会成员的违规行为、违法行为及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引发社会关注, 倡导公众对越轨行为进行批判、谴责和制止, 激发越轨者的良知与自责, 从而终止其越轨行为; 另一方面, 大众传媒通过对公共管理部门中腐败行为与不作为行为的曝光, 引起社会成员对其指责, 形成社会舆论压力, 敦促公共管理部门惩治腐败与不作为, 改善公众形象, 对腐败分子和玩忽职守者进行警告与威慑, 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衡, 从而减少权力腐败与权力滥用的机会, 增强公共权力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二) 大众传媒通过建立和巩固信仰实现社会控制 法律控制和舆论控制属于外在控制的范畴, 它们主要以社会力量的强制性作为其发挥作用的基础。因此,它们无法控制社会成员生活的隐秘部分, 也无法通过使人们避免沾染邪恶的意向来控制人们。③这就是说, 只有当社会成员将社会规范内化, 并自觉用社会规范约束和检点自己的行为与价值观念的时候, 社会控制才是最有效的。也就是说, 社会控制的关键在于社会成员的内在控制。那么, 内在控制是如何实现的呢? 这便是信仰的形成与巩固, 也即是信仰控制。 所谓信仰控制是指通过人们对某种非现实力量或价值体系的认同与信服, 来实现对社会成员的控制。那么, 公众的信仰又是如何形成并得以巩固的呢? 这主要得益于大众传媒的传播。正如西方学者所说, “大众传媒是既定工业社会秩序的文化武器, 主要用来维护、建立和巩固传统的信仰和行为, 而不是去改变、威胁或削弱它”。④具体而言, 大众传媒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社会成员的信仰控制: 一是通过塑造典型, 控制公众个人理想。如通过电影、电视、报刊新闻等传播形式对革命人物和优秀事迹的宣传, 倡导公众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社会理想; 通过对包拯等历史人物形象的渲染, 敦促公众要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通过对英雄事迹的宣传, 鼓励人们忠诚、爱民、拼搏、敬业, 坚持正义; 通过对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 鼓励人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勇于开拓创新, 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多做贡献。 二是通过对意识形态的培养和灌输, 引导形成共同的价值观。意识形态的控制是社会控制的关键所在, 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和执政党要想维护和巩固既有的统治秩序, 都不能放弃对意识形态阵地的话语权。而意识形态阵地的巩固往往是通过大众传媒得以实现的。大众传媒通过反复地向公众传播和灌输代表统治集团和执政党利益的意识形态, 于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认知结构, 于“文化涵化”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 从而维护和巩固既有的社会秩序。 (三) 大众传媒通过社会暗示实现社会控制 法律控制、舆论控制及信仰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惩罚和奖赏来使人们行为符合社会需要的, 其中, 法律和舆论主要归于惩戒之类的消极性控制范畴, 而信仰则主要归于奖励、鼓舞之类的积极性控制范畴。那么,在既没有奖赏, 又没有处罚的前提下, 有没有可能实现社会控制呢? 答案是肯定的。这种控制的力量又是从何而来呢? 罗斯指出, 这种控制的力量主要来源于社会暗示。⑤心理学研究表明, 在无对抗条件下, 人们对接受到的某种信息有可能迅速而无批判地加以接受, 并依此作出行为反应, 这种反应过程便是社会暗示。⑥ 就大众传媒与社会公众的关系而言, 二者明显处于信息占有不对等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 大众传媒显然具有对公众形成社会暗示的条件和优势。研究表明, 大众媒体强调的议题与公众所重视的议题成正比。也就是说, 大众媒体通过自己的各种强调方式来进行问题重要性的设置。这种设置每天都在进行, 而公众在接受这种“设置”时则于无意之中感受着媒体在传递信息之外对信息重要性的评价。这种感受日积月累, 于是在潜移默化中使公众关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逐渐与媒体趋于一致。⑦这就是大众传媒社会暗示的力量。正是凭借这种无须奖赏也无须惩罚的奇特力量, 大众传媒实现对人们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无形控制。 除了议程设置, 大众传媒还通过“媒介真实”的建构来实现对社会成员的控制。所谓“媒介真实”, 是指由大众传播媒介所建构的社会事实, 它是客观真实的符号化再现。⑧媒介真实是大众传媒主体根据其经验、知识、文化背景而对客观真实作出主观选择、判断和评价之后, 通过大众传媒传递给受众的社会事实。这种社会事实不断界定、影响和制约个人的行为与价值观念, 并潜在地成为现代社会文化日益重要的参考情境。 (四) 大众传媒通过教育实现社会控制 随着传播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传播手段的不断丰富,大众传媒成为教育的重要载体, 它使没有围墙的大学成为现实, 大大扩大了受教育者的范围, 并推动着教育方式的革新, 如电视教学、网络教育、多媒体教学等等。大众传媒在广泛参与到公众教育的过程中, 也承担着社会控制的功能: 首先, 大众传媒通过传播支持现行体制的政治文化, 通过政治社会化实现对社会成员的政治控制。一方面, 大众传媒通过政治教育培养个体的政治参与热情和能力; 另一方面, 大众传媒通过政治教育来培养公众对现行政治制度和政治价值的认同、忠诚和责任感。此外, 大众传媒还通过对传播信息的选择, 如政治教育内容的确定、学校教科书的界定、新闻出版审查等⑨来把握政治控制的方向。 其次, 大众传媒通过传播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道德规范, 通过道德社会化来实现对社会成员的道德控制。一方面, 大众传媒通过对道德规范的宣传与灌输形成对社会成员的“道德他律”; 另一方面, 大众传媒通过播放道德题材的电影、电视、广播, 刊发道德题材的文章, 以道德为话题开设互动栏目等方式, 使社会成员内化道德价值, 形成社会成员的“道德自律”。 二、大众传媒负功能对社会控制的消极影响 大众传媒本身是一柄双刃剑, 它既能引导受众又可能误导受众, 既能整合社会也可能引起社会动荡, 既能教育人又可能造出一批庸人, 既能娱乐人又可能毒害人的身心健康。⑩大众传媒一旦被歪曲地加以利用, 将不但不能起到社会控制的作用, 反而有可能威胁并破坏秩序。为此, 我们在重视大众传媒社会控制正功能的同时, 也要对大众传媒的负功能有充分的认识。大众传媒负功能对社会控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 对社会政策的过度干预会削弱正式的社会控制力量 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是必要的, 也是可行的, 但大众传媒对社会政策的过度干预往往会削弱正式的社会控制力量, 影响制度控制的权威性。正如美国学者伊莱休·卡茨所说: “电视削弱了政党制度和公众的参与; 而新型传媒: 有线电视、卫星、计算机传媒等, 正在从内部和外部损害国家的凝聚力。”lv大众传媒对社会政策的过度干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某些带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倾向的个人和团体利用大众传媒对国家事务和社会政策的过度干预。近年来, 一些个人和社会团体有意识地利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大众传媒推行与主流价值观相冲突的价值观, 此外, 还有一些非法社团利用大众传媒攻击国家事务和社会政策, 危害国家政权。上述干预行为从内部损害着国家的凝聚力。 二是某些国家利用大众传媒向别国宣扬本国意识形态, 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全球化背景下, “文化霸权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在国际交往中大量存在。一些国家往往从本国的政治需要出发, 以本国的意识形态和制度为标准, 通过大众传媒批评、干预别国的国家制度与社会政策。上述干预行为从外部损害着国家的凝聚力。 (二) 舆论导向的不确定性影响社会控制效果 大众传媒固然可以起到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但舆论控制的不确定性往往会使控制效果大打折扣。舆论控制的不确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同一时间不同媒体的传播内容中,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相互矛盾的论调; 二是在同一媒体不同时期的传播内容中,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自相矛盾的言论和观点。 产生第一种不确定性的主要原因在于“媒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差距。如上所述, 媒介真实是大众传媒主体根据其经验、知识、文化背景而对客观真实作出主观选择、判断和评价之后, 通过大众传媒传递给受众的社会事实。这就是说, 大众媒体呈现给受众的媒介真实是经过大众传媒主体加工过的“真实”。从这个意义上讲, “媒介真实”是大众传媒主体的“主观真实”。由于不同个体对客观真实的认识不同, 经过不同传播主体加工的媒介真实自然会有所区别。因此, 在同一时间的不同传媒上出现相互矛盾的论调是完全有可能的。 第二种不确定性则主要源于大众传媒在不同时期的不同需要。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 大众传媒要受到党和政府的引导和监控, 为维护社会统治和社会秩序服务;而作为市场经济的经营主体, 大众传媒要为特定的利益集团也就是广告主服务, 因而大众传播要受到特定利益集团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讲, 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大众传媒主要是以社会效益或公共利益为导向的, 而作为特定利益集团代言人的大众传媒则主要是以经济效益或特殊利益为导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公共利益与特殊利益固然可以相互协调, 但它们之间难免也会表现出此消彼长和相互冲突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 同一媒体在不同时间出现自相矛盾的言论和观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毫无疑问, 舆论导向的不确定必然会降低舆论的权威性, 影响社会控制效果。 (三) 不合理的社会暗示容易误导社会成员 大众传媒是通过议程设置和“媒介真实”的构建来实现社会暗示的。合理的议程设置和“媒介真实”固然可以通过社会暗示实现对社会成员的有效控制, 但不合理的议程设置和“媒介真实”则往往容易误导社会成员。 1. 不合理的社会暗示容易导致刻板印象的产生。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 不合理的议程设置和“媒介真实”往往会对受众形成误导, 并在类似信息的不断重复中强化人们的刻板印象, 导致人们认知偏差的产生。如, 尽管大众传媒通过各种正式途径向大众传播男女平等的观念, 但在实际的传播过程中, 对女性的反映却远远不及对男性的反映。大众传媒对男女差别的反映一方面加深了人们对男女不平等的刻板印象, 另一方面则容易导致人们对不同性别产生不同的角色期待, 从而阻滞了男女平等意识的普及。 2. 不合理的社会暗示加剧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导致人们相对剥夺感的产生, 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作为一种文化产品, 大众传媒作品尤其是影视作品展现给人们的往往是一种理想的景象。大众传媒展示给人们的理想画面一方面诱发了人们的欲望, 激发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并对人们原有的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等信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另一方面则与人们生活中物质匮乏、困难丛生、挫折不断的社会现实形成鲜明对比, 加剧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并导致相对剥夺感的产生, 从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3. 不当暗示可能诱发越轨行为的产生。侵犯性暗示理论认为, 暴露于侵略性的刺激, 会增加一个人生理及情绪的激励程度。也就是说, 电视暴力内容的刺激会增加侵略性行为发生的几率。观察学习理论也认为, 人们可通过观看电视中表现侵略性的节目而学得侵略行为。在某种情况下, 电视中侵略性人物会给予他们示范作用。可见, 大众传媒中暴力和色情内容的大量出现往往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受众的行为倾向和生活方式产生消极影响, 如果对这些影响不加以控制, 则有可能诱发越轨行为的产生。 (四) 公众对大众传媒的过度依赖影响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社会关系的和谐 凭借其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丰富的信息含量, 大众传媒固然可以拉近人们的时空距离, 丰富人们的知识和阅历, 但公众对大众传媒的过度依赖往往又会影响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社会关系的和谐。 1. 大众传媒在丰富人们知识和阅历的同时影响了其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大众传媒, 人们固然可以了解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尽览天下旖旎的风光、学习古今中外的知识、借鉴他人的经验与教训、丰富自己的阅历与见闻, 真正做到“秀才不出门, 能知天下事”。但人们通过大众传媒接收到的知识毕竟是零乱无序的, 而且受众的注意力始终追随着大众传媒所设置的议程, 全神贯注于大众传媒所构建的“媒介真实”, 因而无暇分辨信息的真伪, 也无法及时对大众传媒传播的众多知识进行消化和思考, 这必然导致受众尤其是青少年思维能力的降低, 从而使受众的思想趋于简单化, 影响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2. 大众传媒在拉近人们时空距离的同时淡漠了人际关系。大众传媒尤其是互联网络和电视广播超越了时空的限制, 将偌大的世界变成一个“地球村”, 增进了人们之间的了解和沟通。但由于人们绝大部分休闲时间都被大众传媒所占据, 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及邻里之间的互动越来越少, 人与人之间的亲身交往被人与机之间的交流所取代, 人际关系日渐淡漠, 从而降低了社会凝聚力。 三、结束语 社会功能有正负之分, 大众传媒也不例外。充分认识和合理运用大众传媒的社会控制功能, 正视和有效防止大众传媒的负功能及其对社会控制的消极影响, 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控制, 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而这一切都有赖于对大众传媒发展方向与大众传播规律的合理把握, 有赖于大众传播方针的合理确立和大众传播内容的科学组织。 注释: ①③⑤ E·A·罗斯: 《社会控制》, 秦志勇、毛永政译,华夏出版社, 1989 年版, 第68 页, 第96 页, 第112页。 ② 王书道: 《社会控制的社会哲学意蕴》, 《东岳论坛》2002年第6期。 ④ 转引自樊浩: 《大众传媒与社会控制》, 《新闻出版与交流》2000年第5期。 ⑥ 周晓虹: 《现代社会心理学——多维视野中的社会行为研究》,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 第321页。 ⑦ 樊浩: 《大众传媒与社会控制》, 《新闻出版与交流》2000年第5期。 ⑧ 参见陆晔: 《作为现代社会文化情境的“媒介真实”——试论电视传播对社会现实的建构》, 《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 ⑨ 施雪华主编: 《政治科学原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第817页。 ⑩ 参见夏凡: 《试论大众传播的误导》, 《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97年第6期。 lv [日] 猪口孝、[英] 爱德华·纽曼、[美] 约翰·基恩编: 《变动中的民主》,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9 年版, 第117页。
2023-08-01 21:52:472

政治接触的含义?

这是政治学中的相应知识,可以参看施雪华教授的专著,去他的主页看看。指公民解决个别政治问题,请求个人或小部分人的利益而接触有关官员并影响之的行为。政治接触本身包括合法和非法两种,但政治参与意义上的政治接触仅指合法的政治接触,而不包括贿赂或威胁等非法手段。在中国,制度化的接触渠道是信访,即公民通过来信或来放的形式同政府进行接触。
2023-08-01 21:53:174

求好听的唱吧艺名!! 冰 施 轩 华 可以带这几个字的

冰施雪华轩华施冰轩施华路轩洛冰请采纳~
2023-08-01 21:53:262

英国选举的选举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拥有选举权的公民或居民即为公民。英国法上对选民资格主要作了如下限制:一是国籍限制。拥有英国国籍的臣民,包括居住在英国的任何英联邦国家和爱尔兰共和国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其他外国人没有选举权。二是年龄限制。英国现行法律规定,18岁为选民最低年龄资格条件,不到18岁者无选民资格。三是居住限制。军人选民在选区的居住时间限制至少是一个月,其余普通选民在选区的居住时间限制至少是三个月。大批无固定工作和住所的季节工人就因此而失去了选民资格。四是因精神问题和刑事问题而丧失投票行为能力和行为资格的人没有选民资格。五是选民必须经合法登记才具有选民资格。在英国无需选民本人登记,选民登记工作由地方的登记官负责。他们先以现有名册为基础,然后每年年底寄出核查信不断核对修正。选民依法应在每年收到核查信后寄回回执,声明变更。在英国法上,以下几类英国人不享有选举权:第一是贵族,但1963年的选举法又规定:凡放弃贵族身份者即有权选举议员;第二是服刑中的罪犯;第三是接受精神医院治疗中的住院患者;第四是选举中犯有腐败行为者,5年内不得选举议员;选举中犯有非法行为者,5年内不得参见犯此行为时所属选区的选举;第五是选举前未登记为选民者。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当选为国家公职人员资格的公民为候选人。法律对候选人的资格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籍限制。作为候选人者需具有英国公民资格,居住在英国的英联邦国家的公民和爱尔兰共和国的公民。其他外国人无候选人资格。二是年龄限制。年满21岁的拥有选举权的人拥有被选举权。不到21岁的英国人和居住在英国的英联邦国家的公民和爱尔兰共和国公民没有被选举权。三是居住限制。英国对候选人没有任何居住地点和时间限制,因为在英国人的观念中,议员并不代表地方或选区的利益,他们代表的是国家利益。候选人可以在国家的任何一个选区参加竞选。四是职业和身份限制。比如,未偿清债务的破产者;英格兰、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神职人员;贵族;某些管理君主财产收益的官员;法官;文官;某些地方政府的官员;正规武装不对成员;警察;公共公司董事会和政府委员会的成员,没有下议院候选人的资格。五是因精神问题和刑事问题而丧失行为能力和行为资格的人。六是已登记为合格公民的人才有候选人资格。七是在一个选区内需有10个选民联名提名者(1人提议,1人附议,8人联署),才有候选人资格。八是要正式作为候选人需交纳500英镑的保证金。如果选举结果未获得八分之一的选票,保证金将上交国库。实际上,具备候选人资格的人真正要成为公职候选人需得到政党的提名才有当选的可能。 英国目前实行的是直接选举制,即由选民直接选举议员,这种选举制度透明度较高,而且可以使选民的意志直接反映在最高权力机构的产生过程中。此外,英国的选举实行自愿投票原则,候选人或政党组织可以拉票,但不能向选民施加压力。所谓的选举方法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选区划分方法。在英国二战以前各个选区的人口与议员数的比例相差很大。丘吉尔政府为了确保各选区享有平等代表权,建立了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及北爱尔兰四个常设边界委员会,任务在于定期复查选区,根据人口或其他情况的变化,对议席分配作必要的调整。在选区的划分上,除了地域和人口两个因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每个选区产生多少名议员。在此问题上,英国目前实行小选举区制(或称单名选区制),即每个选区只选出1名议员,选民一人一票,或选区选票总署的简单多数的候选人即当选。其次是选票统计的方法。现代国家选票统计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多数代表制,另一种是比例代表制,多数代表制又可以分为相对多数代表制和绝对多数代表制。英国目前实行的就是相对多数代表制,也可以称为简单多数制。得到选区总选票的相对多数的候选人即当选。这种选票统计方法对大党候选人极为有利,而不利于小党的候选人和独立候选人。 首先是对选举资格的监督(包括选民资格和候选人资格的监督),主要是对选民和候选人是否符合法定年龄、是否达到居住期限、是否拥有法律允许的国籍限制、预先是否已登记入册、提名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交付了保证金、是否有不相容的职业及是否存在重大法律和品行问题,从而使选举资格丧失;其次是对选举过程的监督。主要包括对选举过程及其行为,选举经费来源及其使用,选举时间、地点、方式和行为,选举委员会行为及其结果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监督。具体而言,比如,在选举中是否有暴利、贿赂、收买等行为,是否存在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等方面的歧视,在选举公告、选区划分、投票站设置、投票方式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合法的行为,等等。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公民个人,如果发现上述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争讼。在英国,此类争讼一般由负责修改选民名册的律师处理。每年选民新的登记名册公布后,律师就开庭一次,受理有关选民资格的争讼,并作出合法的裁决。如果是对候选人资格存有异议则可以向当局选举提名委员会或法院提出。开始时有关选举争讼的裁判权属于议会,后改由独立法院进行仲裁。1879年制定的《议会选举法》将法官增至2人,并确定由英国高等法院王座法庭任命。选举争讼案件依照普通司法程序审理。如果经法院查实,确实存在违法即及不公正的行为,则可宣告该选区的选举结果无效。摘编自:蒋劲松:《议会之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编著)《英国议会》,华夏出版社;施雪华:《当代各国政治体制——英国》,兰州大学出版社。来源:世界与中国研究所
2023-08-01 21:53:341

郭瑾的主要成果

共发表论文20余篇,代表性论文如下:(1) Jin Guo, Jun Ma. Pyrene partitioning behavior on NOM: Effect of NOM characteristics and its modification by ozone preoxidation.Frontiers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 Engineering in China. 2009, 3(1): 56-61.(2) Jin Guo, Shu-ying Wang, Hiroyasu Satoh, Toshikazu Fukushima, Yong-zhen Peng. Dissolved Organic Matter in the Sewage Effluent of SBR: the Impact of pH value. The 6th IWA world water congress and Exhibition. Vienna, 7-12, September, 2008.(3) Jin Guo, Jun Ma, Xuehua Shi. AFM Study on Microtopography of NOM and Newly Formed Hydrous Manganese Dioxide Adsorbed on Mica. Frontiers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 Engineering in China. 2007, 1(2): 251-256.(4) Jun Ma, Jin Jiang, Suyan Pang, Jin Guo. Adsorptive Fractionation of Humic Acid at Air-water Interface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7, 41(14): 4959-4964.(IF:4.054)(5) Jin Guo, Jun Ma. AFM Study on the Sorbed NOM and its Fractions Isolated from River Songhua. Water Research. 2006. 40(10): 1975-1984.(IF:3.019)(6) 郭瑾, 彭永臻. pH值对SBR生物反应器出水溶解态有机物含量与构成的影响.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 2008.29(6):1538-1543.(7) 郭瑾, 彭永臻. 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微量有机物的去除转化研究进展. 现代化工. 2007, 27增刊(1): 65-69.(8) 郭瑾, 王淑莹. 国内外再生水补给水源的实际应用与进展. 中国给水排水. 2007. 23(6): 10-14.(9) 郭瑾, 马军. 臭氧氧化对天然有机物在氧化铝表面吸附行为的影响. 环境科学. 2007.28(3):556-562.(10) 郭瑾, 马军. 天然有机物提取表征技术近期发展动态. 现代化工. 2007.27(2):12-16.(11) 郭瑾, 马军. 臭氧预氧化对芘在天然有机物中分配行为的影响. 中国环境科学. 2007,27(3):327-331.(12) 郭瑾, 马军. 不同性质天然有机物对水中颗粒稳定性影响的机理研究. 环境科学. 2006.27(3): 69-76.(13) 郭瑾, 马军. 施雪华. 原子力显微观测新生态水合二氧化锰与天然有机物的微观吸附形貌. 环境科学. 2006.27(5): 945-949.(14) 郭瑾, 马军, 刘嵩, 江进. 天然有机物在氧化铝表面的吸附机理研究. 环境科学学报. 2006.26(1):111-117.(15) 郭瑾, 马军. 松花江水中天然有机物的提取分离与特性表征. 环境科学. 2005.26(5):77-84.
2023-08-01 21:53:471

十,写话。春天了万物复苏小草伸出了绿绿的脑袋,探着头欣赏着大地上的风景,小?

春天到了万物复苏,春红柳绿到处都是新生命的存在,春天是绿色的春风是暖合的。
2023-08-01 21:54:1414

储建国的论 文

1、《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定量关系研究述评》,政治学研究,权威,1996年。2、《地方民主:可供选择的反腐败策略》,中国政治学会年会论文,1996年。3、《市场经济、市民社会与民主政治》,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4、《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模式变迁》,江汉论坛,1999年。5、《政治能量的动态均衡与政治系统的稳定性》,武汉大学学报,2001年。6、《有限集权、社会自治与地方民主:温饱后社会的政治调适》,江苏社会科学,2001年。7、《政治能量:一个新的政治分析框架》,《政治学科论丛》(武汉大学学报),2002年。8、《全球化与中国的国家整合》,“全球化与当代资本主义”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3年出版,武汉大学与中共中央编译局主办。9、《政治现代化》,载《政治科学原理》,施雪华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10、《一党立宪:小康社会的治理体制》,政府高层咨询论文,2003年。11、《论马克思主义的政体思想》,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12、《托马斯主义的君主混合政体思想》,政治发展与公共管理学术研讨会论文,武汉大学与中国政治学会合办,2004年。13、《中国模式的政体之维》,政治思想与政治转型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吉林大学举办,2004年。14、《中国古代的君主混合政体》,政治学研究,权威,2004年第1期。15、《卢梭的民主混合制思想》,法国研究,2004年第1期。16、《自由与道德、能力和市场》,武汉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第二作者。17、《民情上达的困难与地方人大的功能定位》,人大研究,2005年第6期。18、《最大化还是相对优势:社会冲突与和谐的一个原理》,学术前沿,2005年第8期。19、《论民主的三个层次》,武汉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新华文摘》转载,2006年第10期。20、《论培养地方政治家》,学习与实践,2006年第5期。21、《从行政吸纳到政治吸纳:再论一党立宪》,政治文明与政治体制创新研讨会论文,2006年,武汉大学。22、《政治科学之梦:评〈行为主义政治学〉》,武汉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23、《经济共和主义:中国精英应受的洗礼》,全国青年政治学者论坛论文集,中山大学,2006年12月。27、《毛泽东的混合政体思想》,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28、《论党内混合政体》,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评论,2007年第1期。29、《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三层分析》,武汉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8年第1期。30、《非对称协商:中国的共和传统》,当代中国民主路径研讨会论文集,复旦大学,2007年, 《复旦大学政治学评论》,第6辑,2008年9月。31.《潘维的民主恐惧症》,湖北省政治学年会论文集,恩施,2007年。32.《第二期现代化的共和主义视角》,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讨会,北京联合大学,2007年8月33.《第二期现代化与县政发展》,中部崛起与县市政府创新研讨会论文集,武汉大学,2007年。34.《先祖的呼唤:中国共和观念的源头》,改革三十年来中国政治发展研讨会,武汉大学,2008年。35.《中国宪政变革的一次机会》,《珞珈政治学评论》,2007年第一辑。36.《西方混合政治思想的演变》,《中山大学政治学评论》,2008年,第3辑。37.《大部制改革与现代国家构建》,《学习与实践》,2008年第4期38.《金融危机的政治学分析》,中国政治学会年会,会议发言,襄樊学院,2008年10月。39.《地权改革的四项共和原则》,湖北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发言,孝感学院,2008年12月。4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社会公平研究》,《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2期,第二作者。
2023-08-01 21:54:371

法律多元在现今社会的表现方式

 施雪华说,中国一直以来致力于构建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但一直未实现。  休谟说,现存的东西不一定是合理的。  现代国家的八大特征。民族国家-以一个民族为主体。西方15世纪开始出现,区别于部落国家而言。主权国家-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理性国家-公共理性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理性是人的一种逻辑。有限国家-公共权力有边界和限制。效能国家-现代社会的一个核心价值就是效率。民主国家-公民有权参与政治过程,并实质影响国家政策。三方委员会-政府、公民、独立学者。四方委员会-政府、资本家、劳动者、独立学者。法治国家-法治和人治有两点区别,一是法治是人的意志的事先呈现,二是人的意志的通则性表现。科层国家-相当于官僚制。  现代社会的五大特征。多元社会-利益多元化,组织多元化,分层。世俗社会-以现代行业和职业为基础的自由流动社会。自由社会-把自由作为第一价值。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对自由作限制,战争和紧急状态,限制也是有两个条件:最短时间,事后作出国家补偿或赔偿。契约社会-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经济社会领域和非政治领域,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党政府,其内部外部按照自由平等契约关系构建,合法的组织。团体社会。  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的关系:宪政是一种纽带。构建中国现代国家和现代社会的途径:政治合法化,政治世俗化,政治制度化,政治民主化。社会要以组织化和规制化来构建。  房地产已经被政治化和道德化。别人是奶粉里掺三聚氰胺,三鹿是三聚氰胺里掺奶粉。经营理念是企业家才能的核心要素。挣富人的钱容易,因为货币边际效用递减。富人的钱不叫钱,富人称钱为王八蛋。在中国,农民是不能致富的,不管Z书记对你说了什么。农民是很惨的,经济学讲得很清楚,只是十七大没讲清楚。哪里有富人,就在哪里做买卖。做企业是“养猪”还是“养孩子”?最大的公平来自效率。次贷危机给我们的最大教训是:房子不能卖给穷人。
2023-08-01 21:55:102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研究生

首先,要有成为优秀研究生的欲望。你必须渴望成为一个优秀人士。你必须有欲望将来出人头地,希望将来成为有作为的企业家或教授或其他有作为之人。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曾对一位求学者说过一句名言:要想向我学知识,你必须先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就像你有强烈的求生欲望一样。当抱定了迈向优秀的决心和信念时,自身会产生一种激励力量,不断的努力,不断的追求进步。第二,要有自信。要相信自己是优秀的。一部分人的心理还是比较自卑,比较脆弱的。基础课程的成绩达不到自己的理想,进入课题的速度没有别人快,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没有别人强,就开始怀疑自己,不再相信别人能够做到的事,自己也能够做到。有这样心理的人首先应该明白优秀研究生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武汉大学施雪华教授的概括,优秀研究生有三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定性的,要正确区分顶尖和优秀的概念;第二个标准是定量的,顶尖的量化是所在群体的前5%,优秀的量化是所在群体的前5%~20%,也就是说如果能够在一个领域做到前 10%左右就已经是优秀的了;第三个标准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所谓的优秀学生,也就是在在学的硕士生或博士生群体中,学习成绩能够达到中等偏上,身体健康,人际关系不错,每年能够发表一定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导师的著作中做一部分工作,每年能够获得奖学金,不见得一定是一等奖学金。能够在学习期间做到优秀就已经足够了,这样的学生在走出校门之后所能做出的成就不一定比顶尖学生逊色。其次要树立正确的位置和排序的观念。也许在中学时期就已经讨论过作“凤尾”还是作“鸡头”的问题,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的过程中,我常常发现“鸡头”到了凤群中仍然还是头。为什么?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自身定位问题,尽管是“鸡头”,但是有作“头”的意识和心理,换一个环境潜意识中仍然还是会去争取作“头”。第三,主动迎接挑战。应该有能够直面困难的决心,相信只要尽力了,一切都会好起来。在作课题的过程中,面临的是一个陌生的领域,是把它当作一个挑战,抖擞精神、主动迎击,还是把它当作老大难,畏首畏尾、裹足不前,两者得到的结果肯定是完全不同的。想正常毕业,课题就一定要完成,想将来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就必须要掌握过硬的技能。既然主动和被动都要达到同样的目的,为什么不选择主动?当把自己的热情和潜能激发出来的时候,就会发现没有什么困难能够阻挡你前进的脚步,从此你的生活中会多一份从容、少一份疲惫,多一点愉快、少一点无奈。第四,要抓住机遇。一方面,研究充满机会。一次试验、一个数据、一次外出调研、一次与导师的谈话交流,读一篇文献、看一本书、听一次学术报告、上一节课,甚至一个玩笑、一个念头、一个梦都有可能带给你灵感,抓住他们,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或许就会带给你学术上的一个突破。另一方面,巧妙利用机会,让你的导师注意你、喜欢你、信任你,让你的导师下决心培养你,把重担交给你。你可以在交流会上发表你的独特见解,让导师了解你的能力、知识面和素质。可以按周、月、季度、半年、一年给导师提交工作报告,让导师了解你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有机会就和你尊敬的导师或那些学术渊博的老师讨论问题,即使感觉是在腾云驾雾,那种点石成金的瞬间会让你节约很多的时间并受益一生。第五,要有创新意识。研究生和本科生的一个很大不同的地方就是研究生应该有科学的思维方式以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像本科生一样要别人教你做什么,而是你自己在寻找该做什么,怎么做。不要重复作别人已经做过的东西,哪怕是国外最新的文献报道的内容,否则就变成了本科生的实验课了。认真仔细的对待试验结果,敢于发现和提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时候这些问题就是一个新发现。第六,读文献和写论文。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就应该开始有规划,系统的读书。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成长得更快。首先读所在领域内的导论性、概述性的论文,也就是本学科最基本的东西,知道本学科的基本概念、术语、基本问题和基本分析方法;然后阅读大量本专业的文献,从中找出容易出成果的方向和课题,尽量选择导师也感兴趣而且又能发挥自己优势的课题。在进入课题之后,在勤奋工作的同时,要敢于投稿,暂且不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优秀研究生的标准之一,写论文的过程是对自己前一阶段工作的一个小结,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另外在研究生阶段学术论文写作的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训练、培养的内容,可以为将来工作时的项目申报,资金资助申请等打下基础。第七,科研道德与人际关系。作为一名优秀研究生,要提倡务实求真的科研作风,坚决反对和杜绝弄虚作假、杜撰抄袭的行为,也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刚开始进入课题的时候,很可能自己什么都不会,这时候不能太高傲,要虚心向别人请教,多向别人学习。另外师兄师姐都是过来人,他们的传、帮、带可以让你脱离茫然与无助,是除导师之外最好的助推器。在进入课题组之后要与团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要做到真诚,能够宽以待人;要学会宽广,容忍别人的缺点;要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不断地自我完善。最后,还要明确学习的目的。在研究生毕业之后自己要作什么?是继续念博士,搞科研,还是走出校门,走上工作岗位。如果是前者就要在找到一个方向后坚持不懈的研究,做深做专;如果是后者,就要多做项目,多学习应用知识。而且,毕竟最终都要走向社会,融入到社会当中。所以要充分利用所里给我们提供的各种条件,尽可能多地参加一些活动。如果个人有能力的话,也可以自己组织活动。相信一定会从中学到很多东西的。
2023-08-01 21:55:215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研究生?

首先,要有成为优秀研究生的欲望。你必须渴望成为一个优秀人士。你必须有欲望将来出人头地,希望将来成为有作为的企业家或教授或其他有作为之人。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曾对一位求学者说过一句名言:要想向我学知识,你必须先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就像你有强烈的求生欲望一样。当抱定了迈向优秀的决心和信念时,自身会产生一种激励力量,不断的努力,不断的追求进步。第二,要有自信。要相信自己是优秀的。一部分人的心理还是比较自卑,比较脆弱的。基础课程的成绩达不到自己的理想,进入课题的速度没有别人快,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没有别人强,就开始怀疑自己,不再相信别人能够做到的事,自己也能够做到。有这样心理的人首先应该明白优秀研究生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武汉大学施雪华教授的概括,优秀研究生有三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定性的,要正确区分顶尖和优秀的概念;第二个标准是定量的,顶尖的量化是所在群体的前5%,优秀的量化是所在群体的前5%~20%,也就是说如果能够在一个领域做到前 10%左右就已经是优秀的了;第三个标准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所谓的优秀学生,也就是在在学的硕士生或博士生群体中,学习成绩能够达到中等偏上,身体健康,人际关系不错,每年能够发表一定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导师的著作中做一部分工作,每年能够获得奖学金,不见得一定是一等奖学金。能够在学习期间做到优秀就已经足够了,这样的学生在走出校门之后所能做出的成就不一定比顶尖学生逊色。其次要树立正确的位置和排序的观念。也许在中学时期就已经讨论过作“凤尾”还是作“鸡头”的问题,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研究生的过程中,我常常发现“鸡头”到了凤群中仍然还是头。为什么?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自身定位问题,尽管是“鸡头”,但是有作“头”的意识和心理,换一个环境潜意识中仍然还是会去争取作“头”。第三,主动迎接挑战。应该有能够直面困难的决心,相信只要尽力了,一切都会好起来。在作课题的过程中,面临的是一个陌生的领域,是把它当作一个挑战,抖擞精神、主动迎击,还是把它当作老大难,畏首畏尾、裹足不前,两者得到的结果肯定是完全不同的。想正常毕业,课题就一定要完成,想将来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就必须要掌握过硬的技能。既然主动和被动都要达到同样的目的,为什么不选择主动?当把自己的热情和潜能激发出来的时候,就会发现没有什么困难能够阻挡你前进的脚步,从此你的生活中会多一份从容、少一份疲惫,多一点愉快、少一点无奈。第四,要抓住机遇。一方面,研究充满机会。一次试验、一个数据、一次外出调研、一次与导师的谈话交流,读一篇文献、看一本书、听一次学术报告、上一节课,甚至一个玩笑、一个念头、一个梦都有可能带给你灵感,抓住他们,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或许就会带给你学术上的一个突破。另一方面,巧妙利用机会,让你的导师注意你、喜欢你、信任你,让你的导师下决心培养你,把重担交给你。你可以在交流会上发表你的独特见解,让导师了解你的能力、知识面和素质。可以按周、月、季度、半年、一年给导师提交工作报告,让导师了解你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有机会就和你尊敬的导师或那些学术渊博的老师讨论问题,即使感觉是在腾云驾雾,那种点石成金的瞬间会让你节约很多的时间并受益一生。第五,要有创新意识。研究生和本科生的一个很大不同的地方就是研究生应该有科学的思维方式以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像本科生一样要别人教你做什么,而是你自己在寻找该做什么,怎么做。不要重复作别人已经做过的东西,哪怕是国外最新的文献报道的内容,否则就变成了本科生的实验课了。认真仔细的对待试验结果,敢于发现和提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有时候这些问题就是一个新发现。第六,读文献和写论文。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就应该开始有规划,系统的读书。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成长得更快。首先读所在领域内的导论性、概述性的论文,也就是本学科最基本的东西,知道本学科的基本概念、术语、基本问题和基本分析方法;然后阅读大量本专业的文献,从中找出容易出成果的方向和课题,尽量选择导师也感兴趣而且又能发挥自己优势的课题。在进入课题之后,在勤奋工作的同时,要敢于投稿,暂且不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评价优秀研究生的标准之一,写论文的过程是对自己前一阶段工作的一个小结,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另外在研究生阶段学术论文写作的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训练、培养的内容,可以为将来工作时的项目申报,资金资助申请等打下基础。第七,科研道德与人际关系。作为一名优秀研究生,要提倡务实求真的科研作风,坚决反对和杜绝弄虚作假、杜撰抄袭的行为,也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刚开始进入课题的时候,很可能自己什么都不会,这时候不能太高傲,要虚心向别人请教,多向别人学习。另外师兄师姐都是过来人,他们的传、帮、带可以让你脱离茫然与无助,是除导师之外最好的助推器。在进入课题组之后要与团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要做到真诚,能够宽以待人;要学会宽广,容忍别人的缺点;要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不断地自我完善。最后,还要明确学习的目的。在研究生毕业之后自己要作什么?是继续念博士,搞科研,还是走出校门,走上工作岗位。如果是前者就要在找到一个方向后坚持不懈的研究,做深做专;如果是后者,就要多做项目,多学习应用知识。而且,毕竟最终都要走向社会,融入到社会当中。所以要充分利用所里给我们提供的各种条件,尽可能多地参加一些活动。如果个人有能力的话,也可以自己组织活动。相信一定会从中学到很多东西的。“怎么样做一名优秀的毕业生?”这是我们每个研零学生都会碰到、想弄明白的问题 。但是刚来到研究所的我们,对研究生具体的学习生活还不太了解,真正想找到答案还不是很容易,对于问题的答案,我认为需要在逐步学习生活中摸索。但是摸索的过程也许很漫长。所以我上网搜了一篇前人的佳做,放在这里,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分享、一起为之而奋斗!
2023-08-01 21:55:391

欧洲那些国家的国王,可以兼职吗?比如国王大学是学医学的,是否可以兼职开个诊所?

尊 在君主立宪制的英国,名义上国家是国家元首;现实生活中有内阁和首相专权之说;但在法律上,议会拥有至尊至上的地位。 英国宪法赋予了议会“卓越的和绝对的权力”。议会的至尊地位首先体现在它所拥有的立法权上。理论上,它可以制定任何法律,可以修改、废除任何现有的法律,可以制定、修改、废除具有宪法性的法律。除了立法权外,议会至尊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在行政上,议会下院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内阁和首相都产生于下院,下院是通往政治权力的必经之路。第二,在财政上,议会下院控制着国家的财政命脉。第三,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议会可以向地方授权也可以收回权力。 议会至尊,是指其法律地位,并不意味着它可以为所欲为。并且这种法律地位并没有得到任何宪法性文件的规定,仅是一种习惯的表示,是人民对它的默认。议会实际上受到许多约束:首先,它要受到英国多数选民意志的约束,它不得制定任何违背英国国情的法律;其次,它要受到公众舆论的约束,不能通过将会遭到公众普遍反对的法律,而且这种法律即使通过了也难以执行下去;再者,它也不能通过与国际法相违背的任何法律,比如英国议会不能通过与欧盟的法律相冲突的任何法律。 二、议会特权 英国议会的至尊地位还体现在议会的特权上。为了维护议会的权威和尊严,也是为了使议会能够不受妨碍地工作,必须给予其特殊的保护,这种保护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议会享有一些特殊的法定权力,就是议会特权。英国议会两院所享受的特权大体相近。这种特权既适用于作为整体的议院,也适用于议会的工作人员和每一位议员。 英国议会特权包括:议院言论自由、议会成员被召集与会的优先权(这也意味着议员享有在民事案件中免受逮捕和免除在陪审团中服务或被迫出庭作证的权利)、上/下议院各自作为整体,有接近国王的权利、上/下议院有控制它自己的工作进程的权力、确定议院的合法资格并在此基础上宣布席位空缺的权力、对任何人破坏议会特权的行为作出惩罚的权力。就下院来说,对维护其尊严、保护它能正常工作来说,较有意义的特权有五项,这就是:议院言论自由权、议院不受逮捕权、议会自主管理权、议会的惩处权和议会拜谒国王权。 (一) 议员的言论自由权 这是议员所享受的最主要的豁免权之一。言论自由权是指议员不会因为在议会中的言论或行动而受到惩罚或恐吓。也就是说,议员在议会辩论、发言时可以畅所欲言,其所说所为不会在议会外受追究。这就免除了议员遵守法律有关诽谤、煽动叛乱、泄露国家机密等方面的义务。据此,法院在审判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时,都不得引用议员在议会中的言论为证据。如果法院确实需要引用下院的议事记录,必须事先请求下院同意。享受言论自由权的除了议员外,还包括下院的工作人员、应下院授权在下院作证的证人、下院的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 (二) 议员的不受逮捕权 授予议员这项特权的目的是保障议员能够按时出席下院的会议。所谓议员不受逮捕权,仅指议会会期之前40天和之后40天内,议员不得因民事诉讼而遭受逮捕。而在刑事诉讼方面,议员则不享有不受逮捕权。不过下院历来坚持,监禁或拘留议员必须立即通知下院并说明理由。即使是民事诉讼方面,议员的不受逮捕权也有限制。如破产法规定,破产议员不能享有不受逮捕权。由于现在几乎废弃了对民事债务人的监禁,所以议员的不受逮捕权已经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其主要意义在于它是一种议员特权和议会地位的象征。 (三) 下院自主管理权 下院的自主管理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对下院议事的自主管理权;二是对议员的管理权。下院的议事自主权包括全院大会的议事和各个委员会的议事。下院各个委员会的设立、变更与取消,下院的议事规则,全院大会秩序的维持,下院辩论记录的出版等等都由下院自己来管理,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插手或干预。下院对本院议员的自主管理主要包括对资格的管理和对行为的管理两个方面。现在下院对议员资格的管理权限已大大不如从前。过去由下院来裁决议员选举纠纷,现在这一权力已交给法院。不过,现在下院仍有权决定下列事项:第一,宣布某个选区的议席出现空缺;第二,颁布进行补缺选举的命令;第三,取消它认为不适宜担任议员者的议员资格。下院对议员行为的管理主要是指议员在议会外兼职牟利活动的管理。下院很早就明文规定,禁止议员以职权谋私。当然并非所有的院外兼职谋利活动都是不正当的。下院对正当的院外兼职活动,如兼任律师、教师、业余写作,向来不予禁止。1975年,下院明确规定了对议员在院外兼职的管理制度,要求议员必须全面申报其院外兼职和收入,必须直接申明院外兼职与他在院内工作之间的具体利益关系,不得接受资助者对他在院内行为的具体指示。 (四) 下院的惩处权 下院的惩处权是指,对破坏下院的特权、蔑视下院权威的院内外任何人,下院有权予以惩处。被下院列为“蔑视下院权威”的行为主要有:在院内捣乱,破坏议会秩序;拒绝向下院的委员会作证;向下院的委员会作伪证;干扰别人向下院的委员会作证;阻碍议员进出议会大厦;议员蓄意向下院说假话;对议员行贿;试图威胁议员的行为;侵扰议员;发表诽谤下院或议员的材料;过早泄露下院委员会的议事;阻碍或攻击正在执行任务的下院官员;诽谤下院议长、副议长的人品或公正。 对蔑视下院权威者,下院有权施加处罚。处罚的手段主要有:议长予以训斥;驱逐出下院,如果是议员就剥夺其议员资格;在会期内关押;转交检察长提起公诉。处罚程序是:先由议员向议长提出蔑视下院的事实和人员;然后议长提请全院大会优先审议蔑视案,全院大会进行辩论并表决后再转交特权委员会调查;特权委员会向全院大会报告调查结果,并提出处理建议;最后全院大会表决处理办法。 议会的惩处权虽然与法院的司法权有冲突,法院坚持对议会特权的范围、性质保留审判权,但总的来看,法院还是认可议会的这种特权,对议会为维护其特权和尊严的做法基本上是支持和配合的。 (五) 拜谒国王权 这一特权目前也只有象征意义,因为国王实际上对议会的各项工作已经没有多大影响,议员也很少因为工作需要而拜见国王。 三、议会与王室的关系 英国议会取得至尊地位的过程,就是不断向王室夺权的过程,也是权力由王室向议会转移的过程。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在名义上,君主即国王是权力最大的统治者。英国宪法规定,英王是英国世袭的国家元首,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法院的首领,联合王国全部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俗领袖。 就国王与议会的关系来讲,一方面,国王是议会的一部分,而且是三个部分中的第一个组成部分。虽然作为议会一部分的国王所参加的议会活动,仅限于每届议会开会时要亲临议会大厦发表演说以及批准法律等,但既然她是议会的第一组成部分,那么议会的至尊地位也就有国王的份。另一方面,国王所拥有的批准法律的权力实际上对下院也起到了制约作用。也就是说国王拥有否决议会通过法案的权力。尽管一百多年来,国王未曾行使过这种权力,但是只要需要,她还是可以形式这种否决权的。这无形中对下院的立法构成了制约,使得下院尽量不通过违背多数公众意愿的法律。 四.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在英国,“政府”(Government)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就是指国家机关,包括国王、议会两院、司法和行政部门;狭义的政府就是指行政部门,通常称“陛下的政府”(Her Majesty‘s Government),通常所说的某某首相领导的政府既指后者。英国首相是(狭义)政府的首脑。 在19世纪中叶之前,特别是19世纪30-80年代的议会“黄金时期”,议会掌握着真正的实权,政府和内阁只是贯彻议会一直的一个办事机构,议会不仅控制着自己的工作议程,而且还控制着政府和内阁。议会拥有这样大的权威,与当时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状况密切相关:那是选民人数较少,政党的组织不够完善,不会遭到党纪的制裁。 以1867年的议会改革为肇始,开始了权力由议会向政府转移的过程。1867年改革的一个主要成果是扩大选举权,使得选民人数大大增加,选民的增加促进了政党组织的发展。任何人要向成为议员必须首先得到政党的支持,而议员进入议会后就必须服从与自己所在当的领袖的命令,遵守本党的纪律,这样,议员很少按个人的意志来行动,而是要与本党的一直保持统一,议会实际上就控制在政党手中。由于内阁成员主要是由执政党的核心任务构成,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议会是被内阁和政府所控制。到了20世纪60年年代,议会已经由政府的主人变成了政府的仆人,完全为政府所控制——这一变化也是英国社会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 政府对议会的控制,首先体现在控制议会的工作议程上。1902年的巴尔福改革,使得政府基本上控制了议会的时间表。下院50%以上的时间由政府来控制,25%的时间由反对党控制,其余则留作处理由后座议员和地方政府提出的私议案上。由于政府控制的议会时间多,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安排议程,或者在议案辩论中增加时间,或者是截止审议。而反对党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政府在决策、立法、财政上也逐渐起主导作用,议会只起着配角作用。首先是决策,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政府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决策范围日趋扩大,技术性也越来越高,与之相应,政府部门有所增加,专业型也增强,而议会则没有这种相应的变化,因而难以适应决策的需要。尤其是议会的工作特点也不适合作出高效率的决策。于是,内阁和政府就自然成了决策的中心,议会也逐渐失去了对政府决策的干预能力。到了19世纪末,政府的重要文件已不再对议会公开。其次是立法。议会拥有立法全是议会民主制国家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英国宪法也确实赋予了议会立法权,然而现实却是政府控制着立法工作。时至今日,政府成了大多数议案的提出者,能否被采纳通过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政府。最后是财政。随着政府权力的加强,财政立法的实际权力已经转移到政府手中。19世纪末以来,历届政府的预算案都获得通过。虽然下院有预算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开支的调查,但所起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 虽然议会已经成为政府的“奴仆”,但毕竟议会拥有法律上的至尊地位,就与政府的关系来讲,议会在政治生活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议会。政府必须产生于议会。英国大选是选举下院议员,而议员分别属于不同的政党,在大选中获得多数议员席位的政党即为执政党(个别时候会少于反对党),其领袖受女王之任命为首相,负责组织政府。经过这样途径建立起来的政府才具有合法性,否则通过其他途径如政变、起义所组成的政府则为不合法,公众是不会接受的。第二,使政府的议案合法化。虽然议案和政府的预算案都是政府提出的,但不经议会通过和批准,议案绝对不能成为法律,预算案也不能被执行。如果政府提出的议案或预算案被议会否决,政府的威信和执政能力就会受到影响,尽管政府还是合法的。第三,监督并影响政府的行为。既然政府产生于议会,从法律上讲,政府的权力是议会授予的,议会就有权监督、调查政府的行为,进而影响政府的执政过程。第四,为政府提供高级官员。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政府大臣及其他高级官员必须由两院议员担任。形成这样的常规是符合英国政治需要的。英国的政治精英都在议会内,各党的精英也在议会内。经过激烈的竞选而成为议员,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选拔干部的过程。 五.议会与司法的关系 英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机构,它的司法分成三个系统:英格兰与威尔士为一个系统,苏格兰为一个系统,北爱尔兰为一个系统。英国的司法是相对独立的。宪法行常规规定,审讯或待审的案件不应在议会中进行辩论,议会两院不得对法官的职业行动提出疑问,除非法官的职务被解除时。 不过英国的三权分立是不严格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立法与司法之间有密切联系。这主要表现在议会上下两院(特别是上院)具有一定的司法职权。英国上院既是立法机构,也是一个司法机构,是最高司法机构。它对民事和刑事法院判决的案件都有最后的审判权,是最后的审判机构和最高上诉审级。英国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地方法院——巡回刑事法院——议会上院;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是:郡法院——高级法院——上诉法院——议会上院。大法官既是最高法院的首脑,也是上院议长,又是当然的内阁成员。上院的裁决对下级所有的法院都有约束力,而且也约束上院自己。上院作为最高上诉法院,在民事案上适用于整个联合王国,而在刑事案上只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议会下院也拥有一定司法职权,主要是对本院成员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判决,此外还有权对侵犯议会特权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总的看来,议会与司法之间的关系远不及它与王室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密切。 摘编自:蒋劲松:《议会之母》,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编著)《英国议会》,华夏出版社;施雪华:《当代各国政治体制——英国》,兰州大学出版社。
2023-08-01 21:55:463

小兔和小狗赛跑

这天,小兔找到小狗,说:“小狗,我们赛跑吧!” 小狗看了看长满青草的山坡,问:“是比上坡,还是比下坡?” 小兔说:“都一样!”小狗想了想说:“好吧,我们明天上午在这儿比赛!” 当晚,小狗找到大乌龟,问:“乌龟爷爷,小兔要和我赛跑,怎么才能赢他呢?” 乌龟说:“他上次因为骄傲输给了我,这回他就不会骄傲了!” “不过,”乌龟又说:“他的前腿短,后腿长,上坡跑得快,下坡可不利索。” 小狗说:“好,我懂了,我有办法了!”小狗胸有成竹地回家去了。 第二天,小兔和小狗来到山坡上,小狗说:“小兔,我们往山坡下跑吧!”小兔什么也不想,说:“下坡就下坡,反正我比你跑得快!” 比赛开始了,小狗一溜烟跑得飞快,小兔呢,连跑带摔,不停地摔跟头......
2023-08-01 21:57:201

五年级下册奥数题。小明和小狗赛跑。

40 步。小狗每跑出3步,小明便跑出了两步,相当于小狗的 4 步(路程)。即小狗每跑出3步,小明便追上1 (小狗)步。小狗与小明相距 10 步,所以需要再跑30步才被小明追上。
2023-08-01 21:57:303

求冷笑话的脑筋急转弯,要谜底是成语的,有解释

蓝色的刀蓝色的枪,刀枪不入(blue)一个穿金色衣服的人,一鸣惊人(一名金人)蜜蜂叮在日历上,风和日丽(蜂和日历)3在街上走,摔倒一次,爬起来,又摔倒一次。三番两次 小羊,小猪,小狗赛跑。小羊大气不喘的跑到了终点。扬眉吐气(羊没吐气)够冷了~
2023-08-01 21:57:373

一年级看图写话,小狗和小兔,小猫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有一天,一只小狗和小猫、小兔在森林里比赛跑步。开始跑了,小猫拉开有力的四条腿,刚开始就把小狗和小兔甩在了后面。小兔跑的也不慢,心里想:“小猫刚开始跑的快,后面就没有力气了,我把速度放慢,到最后的时候冲刺。”小兔保持着平稳的速度。小狗跑的非常快,它看到小猫、小兔的速度减慢了,心想:“一定是它们没有力气了。”小狗加速前进。小猫看到小狗快到终点了,也加速了。它们跑了很久很久。比赛成绩出来了,上面写着:小狗第一名、小猫第二名、小兔第三名。
2023-08-01 21:57:476

小猪小猫小狗赛跑思维题怎么讲

0米或402米 因为可能1:小猫和小狗都在小猪后面.2:小猫和小狗都在小猪前面.3:小猫在小猪后面,小狗在小猪前面.4:小猫在小猪前面,小狗在小猪后面. 1、2两种情况是0米,3、4两种情况是402米.
2023-08-01 21:58:021

1. 小猪,小猫,小狗赛跑,小猪跑的最慢,小猫跑的不是最快的,请给它们排序并讲一?

小猪跑得最慢,排在最后。小猫跑得不是最快,排在中间。那么跑得最快的就是小狗了,排在第一。按照由快到慢来排序的话:小狗第一,小猫第二,小猪第三。
2023-08-01 21:58:091

亲子乐园小狗运动会有没有什么规律啊?

一、玩家投币/上分,依投币/上分比例转换成Credit,然后开始进入游戏。 二、决定押注对象(五款只狗狗)以及押注分数。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二0秒)选择狗狗完毕后,按“开始”键游戏。 注:在都未押分时,一直按住开始键,可以查看二四轮小狗赛跑的成绩记录。 四、当局获胜后,会自动得分,按“开始”键可以快速得分。若想下掉Credit,可选择退彩票,然后换取。 5、若当局失败未得分,当局游戏结束
2023-08-01 21:58:171

兔子和小狗赛跑,小狗先跑6分钟,每分钟跑300米。若9分型后两者同时达到终点,则?

小狗先到终点,因为兔子本来就是小狗跑得快
2023-08-01 21:58:254

小猫和小狗赛跑跑到长100米结果小狗跑到终点时小猫才跑了90米现在让小狗倒退1

不能 当狗跑100米时,猫才跑了90米 猫的速度是狗的9/10 把狗的起跑线往后退10米,相当于狗跑110米 因为猫的速度是狗的9/10 所以狗跑110米,猫跑了99米 所以猫没有跑到100米 所以猫和狗不能同时到达
2023-08-01 21:58:381

小兔,小猫和小狗赛跑。小猫跑280步,小狗跑2 40步和小兔跑210步的距离都是168米,而且, 在

小猫,因为小猫比兔子跑得快,狗比猫跑得快,但猫比狗快了这么多步。狗比猫快三倍也没猫跑得快。
2023-08-01 21:58:471

小猫和小狗赛跑,它们同时从一起点出发,当跑到距起点1500处

1500-1500×2÷(20+180)×20, =1500-1500×2÷200×20, =1500-15×20, =1500-300, =1200(米), 答:乌龟离折返点还有1200米.
2023-08-01 21:59:051

数学题目

您好!同一时间内,小猫8步,小狗7步,小兔6步,假设此同一时间为a时,35乘以a时,小猫8*35步,小狗7*35步,小兔6*35步小猫280步等于168米,小狗245步大于168米,小兔210步等于168米所以小狗最快
2023-08-01 21:59:153

求一些适合下午听的音乐。。。最好是英文歌,很适合休息,有慵懒的声音的。。。

lene marlin - a place nearbychris medina - what are wordspitbull、usher - dj got us fallin in lovegit fresh - blow me a kissnaby - iftatayoung - ithink of youmarc terenzi - love to be loved by youshivaree - half on a bab
2023-08-01 21:48:094

德国歌曲暮春,请问谁有歌词吖

《暮春》词[德]乌兰 曲[奥]舒伯特周枫、丁彦博译配那温柔的春风已苏醒,它轻轻地吹,日夜不停,它忙碌地到处创造,它到处创造。空气清新,大地欢腾,大地欢腾!可怜的心哪,别害怕!天地间万物正在变化,天地间万物正在变化。这世界一天比一天美丽,明天的美景更无比,那花儿永远开不尽,永远开不尽。开在遥远的深谷里,遥远的深谷里。啊!我的心哪别烦恼!天地间万物正在变化,天地间万物正在变化。
2023-08-01 21:47:482

求窦唯的《窦唯·译·幻听》的cue

PERFORMER "窦唯"TITLE "幻听"FILE "窦唯.-.[幻听].专辑.(APE).APE" WAVETRACK 01 AUDIOTITLE "序.玉楼春.雨.临江仙"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4.92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0.901459INDEX 01 00:00:00TRACK 02 AUDIOTITLE "幻听"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5.63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0.999969INDEX 01 01:20:45TRACK 03 AUDIOTITLE "旺天下"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6.66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1INDEX 01 05:03:27TRACK 04 AUDIOTITLE "哪呢"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5.45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1INDEX 01 11:05:60TRACK 05 AUDIOTITLE "丰收获"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4.76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1INDEX 01 15:16:12TRACK 06 AUDIOTITLE "荡空山"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4.23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1INDEX 01 20:25:17TRACK 07 AUDIOTITLE "觉是"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4.73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1INDEX 01 23:59:27TRACK 08 AUDIOTITLE "暮春秋色"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4.38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1INDEX 01 27:38:17TRACK 09 AUDIOTITLE "爱被爱"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3.44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0.999115INDEX 01 33:14:17TRACK 10 AUDIOTITLE "漓江水"PERFORMER "窦唯·译"REM DATE 1999REM REPLAYGAIN_TRACK_GAIN -6.61 dBREM REPLAYGAIN_TRACK_PEAK 0.999969INDEX 01 38:14:32 这个就是了。
2023-08-01 21:47:411

秋天的歌歌名四个字

《一个秋天》——关正杰《我的秋天》——许巍《秋天来了》——任贤齐《秋天别来》——侯湘婷《别了秋天》——吕方《只欠秋天》——马天宇 《日记秋天》——安东阳《白色秋天》——曾轶可《那时秋天》——王健《白色秋天》——曾轶可《你是秋天》——蔡幸娟《秋天冬天》——张震岳《住在秋天》——王子鸣《那年秋天》——大星《又是秋天》——凤飞飞《离异秋天》——浩浩《秋天秋天》——谢斌《那个秋天》——任利超
2023-08-01 21:47:342

秋天的歌歌名四个字

《只欠秋天》——马天宇 《爱在深秋》——谭咏麟《暮春秋色》——窦唯 《秋殇别恋》——牙牙乐/格子兮《静静坐着》——刘若英 《山居秋暝》——霍尊《且听风吟》——朴树 《飘雨的秋》——安东阳《美好事物》——房东的猫 《春花秋开》——曹方《时光之墟》——许魏洲 《相思的秋》——赵鑫 《说起旧事》——坡上村 《秋又来了》——孟大宝/房东的猫 《春夏秋冬》——张国荣 《秋去秋来》—— 叶倩文 《我的秋天》——许巍 《秋的思念》——禹豪《秋天的海》——苏慧伦 《那年秋天》——丛飞飞《落雨的秋》——孙晓雨 《秋天别来》——侯湘婷
2023-08-01 21:47:261

暮春秋色的介绍

《暮春秋色》是窦唯演唱的歌曲,由窦唯作词、作曲。
2023-08-01 21:47:081

暮春秋色的基本信息

编曲:窦唯 & 译乐队所属专辑:《译·幻听》发行时间:1999年10月01日
2023-08-01 21:46:551

求中国风的纯音乐

不知道你是否听过....很宏伟 很有气势 听后感觉很自豪 ...<故宫三部曲> 《故宫三部曲》是神思者为NHK电视台纪录片《故宫》所作的配乐,其配乐精湛若斯,音乐符跌宕,随着历史叙述的起伏不断变换着节奏,低沉的打击乐仿佛敲响了永乐朝的大钟,故宫琉璃瓦覆盖下的庄严大殿代表着他们心中思慕的文明国度的瑰丽与辉煌。荡气回肠的音符,有如一次梦幻般的神奇旅行,又如一部大型的史诗电影,古老壮丽的风景翩翩掠过,浑厚文明的画卷—换化成音符来展现。而配乐第一部《故宫》就如同这部电影的序曲,这次旅行的开端,是初遇时的惊艳,是失语了的慨叹。 专辑名称:<故宫>专辑曲目:01 岁月流逝 序曲 02 故宫之神思 03 瑰宝 04 刀马旦 05 君临天下 06 故宫之迟暮 07 编钟 08 明镜止水 09 龙的传人 10 千年梦想 11 落幕 终曲 专辑名称:故宫续曲 (Palace sketch S.E.N.S) 专辑介绍:《故宫三部曲》是神思者为NHK电视台纪录片《故宫》所作的配乐,其配乐精湛若斯、音符跌宕、随着历史叙述的起伏不断变换着节奏,低沉的打击乐仿佛敲响了永乐朝的大钟,故宫琉璃瓦覆盖下的庄严大殿象征着他们文明国度的瑰丽与辉煌,有如一次梦幻般的神奇旅行,又如一部大型的史诗电影,古老壮丽的风景翩翩掠过,浑厚文明的画卷一一换化成音符来展现。而配乐第一部《故宫》就如同这部电影的序曲、这次旅行的开端,是初遇时的惊艳,是失语了的慨叹。专辑曲目:01 时空之门 02 陵墓 03 五月精灵 04 战曲 05 前夕 06 失落 07 雾霭 08 明镜止水(交响乐演奏版) 09 明镜止水(钢琴) 10 故宫之神思 专辑名称:再见!故宫 (Palace sketch S.E.N.S)专辑曲目:01 播种 02 故宫之神思 03 翡翠月亮 04 耐心 05 预言 06 哦,一切都好 07 暴风之刃 08 一粒种子 09 未来之神思 10 水晶石 11 纸风车 12 时间之潮 12 希望的种子 以下是主旋律 可以听下哦 ~~~很赞故宫的记忆:http://www.blqwdx.gov.cn/ftp%5Cmusic%5Cmemory.mp3故宫的日暮 http://blog.703804.com/kkk_ftp/351.mp3()
2023-08-01 21:46:3113

华语乐坛中有哪些被人低估的专辑?

我来说一个我认为的,就是杨宗纬的《原色》。这张专辑的制作人是李宗盛。词曲作者有李剑青、李宗盛、罗文裕、杨宗纬本人等。这张专辑的亮点在于通过了杨宗纬富有磁性且不失细腻的声音表达出了李宗盛的感性。十一首歌唱出了一个男人的七情六欲,不过可能由于杨宗纬当时影响力比较小,再加上词曲较为晦涩难懂,这张风格化的专辑并没有流传很广,而同期的林宥嘉已经通过一首说谎,让大家熟知并津津乐道。
2023-08-01 21:46:0515

有没有人知道王菲的第一个女儿是和谁生的??

我觉得这个问题问的有点郁闷,有点木呐估计已经有一大片网友倒下了
2023-08-01 21:45:4115

学民乐的人如何评价窦唯的音乐?

在我看来,窦唯的音乐,从流行摇滚那儿走出来后,一路串了不少门,歌特、电子、爵士、氛围、民乐,好多领域都踩到了,乐器和即兴能力也都很强,动机丰富有灵气,意境结造强大。这早就不是流行界想玩,敢玩和能玩的了。
2023-08-01 21:45: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