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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案:明末宰相朱国桢,退休后著有《明史》稿一部,清兵入关后,朱氏后人将书稿卖给富户庄氏,庄氏又请人将明末崇祯一朝历史补上,并请人整理、润色、作序,命名为《明史辑略》,作为庄氏自己的著作出版。该书在提到明朝在辽东与满人交战时,仍用明时习惯用语,用明朝年号;称清先祖和清兵为"贼",对清室先世直呼其名,不加尊称,等等,这就构成"诋毁清朝"的"十恶不赦"的大罪。凡参加庄氏《明史辑略》整理、润色、作序的人,及其姻亲,无不被捕,每逮一人,则全家老小男女全部锒铛入狱。与此书相关的写字、刻板、校对、印刷、装订、购书者、藏书者、读过此书者,莫不株连。入狱者2000余人,审讯后定死刑70多人,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一时人头落地,血肉横飞。依清律,各犯之妻、妾、媳、女及15岁以下之子、侄、孙等没官为奴及徙边者无数。这是清朝一宗大案,发生在康熙二年。
如果说,《明史》案发生时康熙还未亲政,不能把责任推到一个小孩子头上的话,那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南山集》文字狱,康熙就是罪魁祸首了。戴名世很有才华,门人尤云鄂为戴刻了《南山集》,集中引用了方孝标的《滇黔纪闻》中若干内容。这《南山集》并无攻击清朝的文字,仅仅是在记述明弘光帝逃亡南京事,用了“永历”的年号。当时明代已亡,清代已立,不用清帝纪年而用亡明纪年,就是大逆不道。最终,《南山集》一案株连戴、方(苞)两家,三代之内,年16岁以上者俱处死,母女妻妾及15岁以下之子孙俱给功臣家为奴。此外,刻印者、作序者等无一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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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案是怎么回事啊?
明史案的具体情况如下:浙江乌程南浔镇富户庄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但又匮于自己所知不多,便去买得前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的明史遗稿,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加以编辑。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全都是清朝所忌讳的。该书定名为《明书》,书凡一百余卷,作为自己的著作,并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征、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的原稿增删而成。庄廷鑨慕杭州举人查伊璜之名,擅自将其列入《明史》的参订名单,查伊璜得知后吓得心胆俱裂,为求自保,赶忙向学道检举告发,但学道并未在意此事。七月,归安知县吴之荣再次告发,此书终引起清廷关注,遂大兴文字狱,相关人等被捕杀殆尽。扩展资料:明史案牵连很广:圣旨明确了此案的惩处范围和力度,凡参与编书的、组织的、刻书的、装订的、印刷的、买卖的以及有书不上缴的,都必须处死刑,各家财产藉没。其男性家属凡年满十五岁以上的,都获死刑,其妻女母婶等都被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做奴隶,犯罪情节较轻者的家属变卖给富家做丫鬟,那时的沈阳绝不似现在的繁荣,而是一片荒芜的狼藉之地,令人闻之色变,很少人能活着回来。康熙二年,所有作序的人、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都被处死,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书店老板王云蛟、陆德儒惨遭屠戮。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也被凌迟处死,全族被处死;李令皙及其子李礽焘等4人、朱佑明和他的儿子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和侄子朱绎先后被斩杀,妻子徐氏吞金自尽;李令皙的小儿子才十六岁,法司命他减供一岁,得免死充军,他不愿意,最后一并处斩;董二酉当时已经死,尸体被从棺材中挖出,肢解成36块,手段残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史案2023-08-07 01:34:132
清朝文字狱,死了七十多人的明史案,到底是因什么爆发的?
是因为庄廷鑨补充崇贞、南明时期写书被鳌拜发现,明朝历史案发生于康熙初期,是一件涉及广大人民、影响深远的重大案件。其背后当然与少数民族入乡随俗的思想文化高压政策有关,也反映了文人书写历史的传统思想心态,学者之间骗取金钱和报告的个人恩怨,以及为之而战的官员的腐败。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每个朝代都会对文本做些什么,但主要是在明清时期。清代的文本监狱集中在"康乾盛世时期"。明史案虽然发生在顺治时期,但也被推迟到康熙时期才定案。事情大概这么发生的:浙江人庄廷鑨有着良好的家庭条件,想写一本历史书,所以他花了一大笔钱。从在本地土生土长的朱先生那里买了一本"明史",这本书还没有编好出版。"这本书是天启的首辅朱国祯写的。此后,庄先生改成自己的名字,开始补充崇贞、南明时期的事。在这本书中,我们仍然崇拜明朝的正朔,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等。这件事被吴之荣越闹越大,甚至吓到了鳌拜,鳌拜就命令人彻查与此事相关的人员,严惩查办。吴之荣对南浔有钱人朱佑明怀恨在心,陷害"朱佑明原稿",也就是朱佑明本人,命令刑侦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查处。后来庄允城被逮捕,去了北京。再后来,他受不了虐待,死在监狱里。庄廷鑨坟墓被挖掘,烧死了他的骨头,全家人都被定罪。2023-08-07 01:34:579
明史案的介绍
明史案另有考证,略说如下:庄廷鑨慕杭州举人查伊璜之名,擅自将其列入《明史》的参订名单,查伊璜得知后吓得心胆俱裂,为求自保,赶忙向学道检举告发,但学道并未在意此事。七月,归安知县吴之荣再次告发,此书终引起清廷关注,遂大兴文字狱,相关人等被捕杀殆尽。同列参校的查伊璜非但未伤毫发,反而因首告有功,“与之荣同列赏格,分庄珑籍产一半”。 《五石脂》记载,比如查继佐告密所得不再是庄家财产的一半,而是十分之一,加上“十余舟”的器物。 ”……同时以不列名而获免者,尚有四人……陆璘,查伊璜、范文白、陆丽京……伊璜名继佐,海宁举人……咸负文望,列名参订中。庚子书成颁布,三人以不相闻,于顺治十八年辛丑十二月,具呈学道胡尚衡,辨明其诬……之荣出首时,即谓庄胤成(即君维)、朱佑明、查伊璜等共造此书。至公庭质对,亦坚执伊璜等主笔。查以递过检明呈为词,吴复质其何不首督抚而独首学道。明系借此得赃名实两遂之计。查遂无词。囚禁者逾时,既乃密求于粤中总兵吴六奇,事始得解。先是满官督抚上本,俱依之荣口供,谓查系同谋造送。及吴为查营解,至定案时,遂一反其词。谓查三人,虽不比之荣之发觉,亦系首事之人,依律颁赏。故之荣荫袭拜他哈哈番,并给朱庄财产十分之一。查、范、陆亦得颁给器用什物。据《费恭庵日记》,谓曾亲见查等在慈感寺前领取朱、庄家具,约十余舟云。”(转载节录自《汉军旗旗人金庸对祖先的洗白运动》)2023-08-07 01:36:021
明史案的结案
康熙二年(1663)五月二十六日庄廷鑨明史案正式结案 ,此案先后因此狱牵连千余人,所有被羁押的犯人在杭州虎林军营被集中宣判执行,囚犯集中在弼教坊广场上等候发落。被杀者共七十余人,其中庄廷钺、李令皙、茅元铭、蒋麟征、张寯、韦元介、潘柽章、吴炎、吴之镕、吴之铭等十四人凌迟处死;杭州将军松奎,浙江巡抚朱昌祚以下所有官员,革职查办,撺掇松奎收贿的程维藩被诛。归安,乌程的两名学官处斩。湖州原任知府陈永命于康熙元年(1662)罢官,至山东台儿庄,自缢于旅馆。棺材被运回杭州,开棺磔尸。其弟江甯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归安县学新任训导王兆祯、推官李焕、湖州新任知府谭希闵(到任只半月)等人处绞。妻子被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者几百人。《明史辑略》被销毁,而案中査继佐将《明史辑略》主体部分从新复制了一本,略有增删,改名《罪惟录》,放置于墙壁内侧深藏,直到辛亥革命,清廷颠覆后,始见于世,今藏于吴兴刘氏嘉业堂。顾炎武在山西汾阳闻知惨事,悲愤万状,作《书潘吴二子事》及《祭吴潘二节士诗》。金庸《鹿鼎记》首篇即以庄廷鑨明史案开场。2023-08-07 01:36:231
《鹿鼎记》背后隐藏什么惨案:上千人获罪,与金庸先祖有关?
《鹿鼎记》涉及的清代惨案,就是庄廷鑨“明史案”。金庸的祖先查伊璜,最初被告密者吴之荣指认为庄廷鑨同党,后来通过自辩与粤中总兵吴六奇的搭救顺利脱险,最后却留下污名。庄廷鑨“明史案”发生在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是清初著名的一次文字狱。事件起因,是安归知县吴之荣去富绅庄允诚家“打秋风”,遭到拒绝后,拿着庄氏所修《明史辑略》向清庭恶意告密。案件呈报到辅政大臣鳌拜手中,鳌拜责令刑部官员多罗彻查。涉案人员过千,处死者70余名,最小才16岁。查伊璜,字继左。是清代私修史书《罪惟录》的编撰者。他原是明朝末年的学者,领举人身份。明亡后,曾经数度参与反清复明活动,改名为“左尹非人”,立誓明朝不复,绝不更回原名。庄氏案发之前,查继左在杭州讲学。《明史辑略》(即涉案作品)曾经过他的审校。此书于顺治十七年刊行,第二年被吴之荣举报。因此查继左被吴之荣指认为庄氏同案犯,关于大牢之中。同为举报有功者,有四。查继左、范文白和陆氏兄弟。主审将庄家财产分为数份,划归三姓,范、陆两家都拒绝了,查继左却满载十舟而归。这也是他受污名的最大原因。然而,查继左欣然收下了庄氏的财产,情况并不十分单纯。他得到了庄氏留下的《明史辑略》,将之删改,更名为《罪惟录》,偷藏于间壁之间。终于在辛亥年间,让这部沾满血泪的史书重见天日。2023-08-07 01:36:375
明史案称为什么冤案
庄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全都是清朝所忌讳的。该书定名为《明书》。一起统治者不满,后来这一类冤案被称为文字狱,明史案是清朝第一宗文字狱。文字狱。文字狱是指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狱事, 《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清朝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2023-08-07 01:38:161
明史案的牵连
书成不久,顺治十二年(1655)庄廷鑨病死。其父庄允诚于顺治十七年冬(1660)将书刻成,即行刊书《明史辑略》(《明书辑略》)。顺治十八年(1661)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湖州知府陈永命接受了庄允城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庄允城也不向吴之荣行贿。不料吴之荣敲诈不成,再度告发,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惊动朝廷中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当时康熙年幼尚未亲政,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彻查,并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士。吴之荣对南浔富人朱佑明怀恨在心,诬告“朱氏原稿”即朱佑明本人。庄允城被逮捕上京,后来不堪虐待死于狱中,庄廷鑨被掘墓开棺焚骨。康熙二年(1663)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书店老板王云蛟、陆德儒惨遭屠戮。庄廷鑨之弟庄廷钺也被凌迟处死,全族获罪;李令皙及其子李礽焘等4人、朱佑明及其子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和侄子朱绎先后被斩杀,妻子徐氏吞金自尽,李令皙的幼子十六岁,法司命他减供一岁,得免死充军。少年不肯,最后一并处斩;董二酉当时已死,尸体被从棺材中挖出,肢解成36块,子董与沂,也被诛杀。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本是告发者之一,亦以“私藏逆书久不上缴”罪名被处斩。苏州浒墅关主事李继白因买书被杀。学政胡尚衡、松江提督梁化凤、守道张武烈等人以重金行贿得免。范骧、查继佐、陆圻三人告发有功,无罪开释。(当世普遍认为是吴六奇所救,但当事人否认《查继佐年谱》里,查继佐自己否认有此事,说:“葛如,方布衣野走,世传余有一饭之恩,怀之而思报。其实无是也。是则公在时已传其事,故公为之辨。”。乾隆时诗论家吴骞在《拜经楼诗话》中也认为此传闻事不可靠。)三人和告发者吴之荣各得到庄允城、朱佑明两家一半财产,范陆二人拒而不受,只有査继佐照收无误——《费恭庵日记》记述:“余亲见船舶慈感寺前,领来朱庄厨桌家伙约十余舟载去,转祸为福,真回天手段也。”。2023-08-07 01:38:231
写史书的人如果记载了对朝廷不好的事情不会被杀吗?
在古代,写史书的人记载了对朝廷不好的事,当然会被杀。清朝的“明史案”就是一个典型例证。一、“明史案”的来龙去脉明朝天启年间,朱国祯担任文渊阁大学士、太子太保。朱国祯是一位饱学之士,文采斐然。他对明朝历史非常感兴趣,在任期间,多方查阅资料,搜集史料,想编修一部明朝史书《史概》。但由于明朝历史内容庞杂,朱国祯年事已高,这部史书未能全面完成,朱国祯就一病而死。他死之后,朱家从此家道中落。朱国祯的后人为了糊口,把《史概》残稿卖给了同乡富户庄廷鑨。庄廷鑨虽是个盲人,但家富资财,且对文化事业非常感兴趣。当时明朝刚刚灭亡不久,庄廷鑨对大明朝有着很深厚的故国之思,很想编辑一部明朝史书。他得到《史概》之后,非常高兴,当即聘请了一批当时江南著名的文人学士,组成了一个编辑班子,准备以《史概》为底稿蓝本,编著一部明朝史书。经过一番努力,到了顺治十二年,终于大功告成,编成一部名叫《明书辑略》的史书。书还未刊印发行,庄廷鑨病故,他的老父亲庄允诚完成了儿子的遗志,把《明书辑略》刊印发行。这部书是明朝遗民所写,书中不可避免地对明朝透露出怀念之情,对清朝统治流露出些许不满之意。书中对明朝的忠臣义士大加赞赏,对投降清朝的孔有德、耿精忠等人称之为叛将。顺治十八年,《明书辑略》被小人吴之荣告发,顿时酿成一起著名的文字狱大案。二、“明史案”的结局康熙二年(1663)五月,明史案终于结案,七十余人被杀,数百人被流放宁古塔,死去多年的庄廷鑨被掘墓焚骨,株连九族,后果十分惨痛。可见,古代编修史书,还是一件有一定风险的事。2023-08-07 01:38:374
清代文字狱的案件
参见:明史案、黄培诗案、南山案、朱方旦案清朝康熙(1661—1722年)时期,先后发生20多起文字狱。这其中震动比较大的是庄廷《明史》案,发生于大臣辅政时期(1661—1669年)。1711年戴名世《南山集》案。总的看来,康熙当政时期对知识分子采取怀柔和宽容政策,统治者还没有把文字狱当作镇压反清知识分子或者汉族士大夫思想的一种有意识的政策。康熙时期发生了两起较大的文字狱案,一起是康熙初年的《明史》案,另一起是康熙后期的《南山集》案。明史案起于庄廷珑。庄廷珑,浙江湖州人,家中豪富,想写一部《明史》留名于世,到处搜罗资料。同乡朱国祯曾著《明史》,有《列朝诸臣传》等手稿没有刻印。朱国祯死后,家道中落,家人听说庄廷珑想写《明史》,就以千两银子的高价把《列朝诸臣传》等先人未刻印的手稿卖给了庄廷珑。庄廷珑在朱国祯的手稿署上自己的姓名,又补写了崇祯朝的事迹,就刻印发行了。书中有许多指斥清朝的语言。被罢官的原归安知县吴之荣(此人还见于金庸小说《鹿鼎记》中,也算得上是遗臭万年了!)是个阴险小人,看到此书后眼睛一亮,认为这是一块再入官场的绝妙敲门砖,至少也可敲诈一笔财富。他到庄氏家中进行敲诈,分文未得,便向将军松魁告发。松魁移命巡抚朱昌祚处理,朱昌祚又转交督学胡尚衡。庄氏向胡尚衡行了重贿,将书中指斥清人的文字修改重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吴之荣分文未得,一气之下便拿着初版告到北京,由刑部立案追究,掀起大狱。庄廷珑已死,开棺戮尸,其弟庄廷钺受牵连被诛。原礼部侍郎李令哲曾为该书作序,本人伏法还株连了四个儿子。主审官见其小儿子刚16岁,让他在口供中减少一岁,并告诉他只要减少一岁,按当朝惯例就可免死充军了。令哲小儿子悲伤地说:“父兄俱死,不忍独生。”终于未改口供,随父兄一起赴难。令哲的序中提到了朱氏,指的是朱国祯。吴之荣与南浔富人朱佑明结怨,硬说序中朱氏指的是朱佑明,于是朱佑明父子六人被吴嫁祸而死。松魁被免官,幕僚程维藩被处死。朱昌祚、胡尚衡向主审官行贿,把罪责推给初审此案的学官,自己免难,学官被诛。湖州太守谭希闵才上任半月,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以隐匿罪糊里糊涂地被绞死了。凡校书、刻书、卖书以及书中牵连人名者一律丧命。《明史》案冤死者七十余人,死者妻子大都发配边疆。《南山集》案起于戴名世。戴名世,安徽桐城人,自幼聪颖好学,收集明朝史迹,编写了一部《南山集》。《南山集》中采用了同乡方孝标的不少材料。方孝标做过平西王吴三桂的官,吴三桂叛乱后,他投降清朝比较早,得以免罪。后来写了《钝斋文集》和《滇黔记闻》,记录了南明的一些异事奇闻。戴名世感到很新鲜,便把其中的南明事迹采入《南山集》,并以南明桂王死后次年为清朝定鼎之年。《南山集》由许多人作序,捐资刊印,刻版寄藏于方苞家中。后来戴名世考中进士,在翰林院做编修。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都御史告发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私刻文集,信口游谈,具有浓厚的反清意识。主审官判戴名世凌迟处死,族皆弃市,年幼孤儿发配边疆。凡作序捐资者一律绞死。方孝标已死,当开棺戮尸,量刑同于戴名世。其他有牵连的32名官员给予降职罢官处分。整个案件牵连人数多达几百,仅判死刑者就有三百余人。后来康熙赦免了一些人的死罪,但仍然有很多人因此丧命。 清朝初年,满汉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民族矛盾。汉族士大夫受清室压迫,借文字发泄愤恨的情况是有的;明末遗臣故老著书立说,时而流露出山河故国之思,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明史》和《南山集》二案的起因就多少带有这种色彩。清朝统治者对这个问题很敏感,为加强思想统治,防微杜渐,一旦发现就严厉打击,后来变得神经质,又加之官场矛盾,于是发生了一连串的文字狱。其中多无根据,只是捕风捉影滥杀无辜而已。 参见:年羹尧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吕留良案、屈大均案、“清风不识字”案、“维民所止”案雍正皇帝在位(1723—1735年)时间虽短,有案可查的近20起。雍正即位初期,几起文字狱都是统治集团部权力斗争的副产品而出现的;雍正后期,几起文字狱转向镇压汉族知识分子反清思想和民族气节。雍正即位之初,借“朋党”的罪名,屡兴大狱,整治那些曾争夺皇位的宿敌,如皇八子、皇九子等,跋扈的权臣,如年羹尧、隆科多,以及结成科甲朋党的汉族官员。雍正六年(1728年)发生了湖南士子曾静、张熙策动陕甘总督岳钟琪谋反而引发一场文字狱大案——曾静、吕留良案。此后的文字狱出现了两个新的动向:一是文字狱被有意识地用作压制汉族知识分子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节的重要手段;二是告讦蜂起,多数文字狱都是自下而上的举发。雍正四年(1726年),清朝海宁人查嗣庭担任江西主考官,所出试题用了《诗经》中有“维民所止”一句。有人说他居心叵测,“维止”二字意在削去“雍正”二字的头。雍正闻听大骂,让人搜罗他的罪过,忿忿地对群臣说:“查嗣庭向来依附隆科多。隆科多曾经举荐过他,朕让他在内庭行走,任为内阁学士,见他语言虚伪,鬼头鬼脑,料其心术不正,从来就没信用过他。后来礼部侍郎缺人,他又受人推荐。今年各省乡试,朕以为江西是大省,应该有位朝庭大员典拿考试,就派他做了主考官。他在江西所出的试题含沙射影,嘲笑现实。据此分析,他平日必有反对当朝的文字记录,于是派人搜查他的住所行囊,果然查获两本反动日记。日记内容悖乱荒唐,造谣诽谤,捏造了许多根本没影儿的事,例如说热河的偶然水灾淹死官员八百人等等,纯粹是子虚乌有的一派胡言,他竟然公然捏造,还用文字记录下来。至于做出的受人请托、代人营求的勾当,更是不胜枚举。他还记录了科场关节,又有科场作弊书信,都很诡秘。如果仅以科场题目论罪,天下人必然认为查嗣庭出于无心,偶因文字疏误遭受刑罚,为他鸣冤叫屈。现在罪恶滔天,证据确凿,还有何理由为他辩解呢?你们汉族官员都读史书、通古今,纵观历代王朝,当知没有任何一代比我大清朝更“正”。 查嗣庭逆行天意,恶毒攻击我朝,绝对不可轻饶!”查嗣庭被捕,病死狱中,被戮尸示众,儿子处死,家属流放。查嗣庭之狱,主要“罪证”无非是科场题目。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如翰林院庶吉士徐骏诗稿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得乱翻书”一句,犯了清朝大忌。刑部对他的判决书说:“原任庶吉士徐骏,居心叵测,狂诞成性,在诗稿中影射讥讪我大清,按大不敬律处斩,立即执行,诗稿一律焚毁。”此案也是仅因文字犯忌,没有其他罪证。雍正年间最大的文字狱案是吕留良案。吕留良,浙江石门人,清朝初年曾应试为诸生,几次参加乡试都没考中,气愤中抛弃仕途,讲学乡里,其子葆中考中进士在翰林院任职,吕留良却自称明朝遗民,不肯屈志归清。他长期隐居山林,授徒讲学,著书立说,名声越来越大,成为著名的道学先生,地方官多次举他为官,他始终不肯出山。后来削发为僧,死于康熙二十二年。吕留良的著作中记载了许多清朝事迹,下笔行文毫无顾忌,尤其对康熙时政指斥颇多。吕留良死后,书稿藏于家中。湖南靖州人曾静到州城应试,看到吕留良的部分诗文,文中力倡华夷之别,他很感兴趣,就派弟子张熙到吕留良家中求吕氏遗书。葆中热情接待张熙,把先父遗书全部给了他,并向他介绍了吕留良之徒严鸿逵以及严鸿逵之徒沈在宽等人。曾静、张熙、严鸿逵、沈在宽等往来密切,志趣相投,以华夷之别为思想基础,谋图反清复明。当时恰值雍正抑制宗室,猜忌功臣,胤祀、胤禟和年羹尧等人先后被治罪,其党徒造作流言,攻击雍正不得人心,行将垮台。曾静等人误信流言,认为反清复明时机成熟。他们听说川陕总督岳钟琪是年羹的部将,两次要求入京朝见雍正皆遭拒绝,对雍正又恨又怕,正暗自担心;又听说岳钟琪是岳飞的后裔,而满清则是金人后裔,岳氏与清朝恰为世仇。于是便策划了一番,决定借助于岳钟琪的兵力反清复明,派张熙前往游说。张熙向岳钟琪投递一封书信,上面列举了雍正的九大罪状:弑父、逼母、害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好淫、诛忠用佞。力劝岳钟琪拥兵举义,光复明室。岳钟琪收到书信后大吃一惊。为了擒得主谋,他佯装赞同张熙意见,与张熙订盟起誓,同生死共患难,让张熙请出其师友辅佐起事。张熙信以为真,供出曾静,岳钟琪又佯装迎请曾静,将二人送往北京,接受雍正亲审。曾静、张熙一见皇帝,才明白被岳钟琪出卖,立即伏地认罪,供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雍正传命浙江总督,查抄吕留良、严鸿逵、沈在宽等人家藏书籍,连同所有人犯一起解送京师审讯。雍正亲阅吕留良书稿,研究吕留良的反清思想,认为应该就此案大造舆论,从理论上批驳华夷有别说,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树特树清朝正统观念。他将已死的吕留良、吕葆中和严鸿逵戮尸,沈在宽凌迟,吕、严亲族16岁以上男子全部斩首,妇女幼童发往东北边疆为奴。将此案中曾静、张熙的口供和谕旨编为《大义觉迷录》,颁发全国各地,又让曾静、张熙二人亲到浙江地区去宣讲,当众忏悔认罪,消弥反清意识,雍正宣布不杀曾静、张熙,也不许自己的子孙杀他们。官面原因是他们认罪态度好,而实际上却是拿他们当工具使。但后来乾隆一即位,看不起这两个软骨头,就以这两人曾经恶语中伤先帝为由,将他们杀了。 参见:王锡侯《字贯》案、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古稀罪”案乾隆皇帝在位(1735—1795年)时先后发生文字狱130多起,尤其集中于乾隆中期,是三朝中最密、文祸最多的时期。乾隆大兴文字狱的目的是借此彻底消除汉人的反清民族意识。实际上,大多数因文字狱受害人并没有传播反清思想。一部分人只是一时性起抒发对剃发易服的一丝不满,对明朝的一些眷恋,对自身境遇的悲叹。更多的受害者纯粹是统治者望文生义的结果。乾隆朝的文字狱达到疯狂、残酷与荒唐的地步。鲁迅先生曾经对清代文字狱有一段精辟的概括:大家向来的意见,总以为文字之祸是起于笑骂了清朝,然而,其实是不尽然的。有的是鲁莽;有的是发疯;有的是乡曲迂儒,真的不识忌讳;有的则是草野愚民,实在关心皇家。乾隆时期也有许多文字狱,比较有名的是胡中藻诗狱。胡中藻是鄂尔泰的学生,鄂尔泰和张廷玉都是雍正的得力军机大臣,同受雍正遗诏辅佐乾隆。乾隆即位后,二人发生矛盾,依附二人的官员也分成两派,互相攻击,乾隆知道这种情况后曾多次进行调解。后来鄂尔泰死去,张廷玉也退休,但两派仍然倾轧不已。鄂尔泰是满人,党徒多为满人官员;张廷玉是汉人,党徒多为汉人官员。满汉官员之间互相猜疑,从而发生了胡中藻诗狱。胡中藻是鄂尔泰的门生,为内阁学士,作了一本《坚磨生诗集》,极力颂扬鄂尔泰,攻击张廷玉。鄂尔泰之侄鄂昌任广西巡抚,援引世谊,与胡世藻作诗对答,往复唱和。乾隆很厌恶朋党门户之争,见多次调解无效,就想借文字狱惩一儆百,刹一刹党争恶风。他从胡中藻诗中摘出许多句子,进行曲解。例如,“一把心肠论浊清”一句,说作者故意把“浊”字加于清朝国号之上。“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一句,说作者南北分提有意制造满汉对立。“亦天之子亦菜衣”一句,说天子句中用两个“亦”字是大不敬等等。此外,又摘出胡中藻主考时所出试题,内有“乾三爻不像龙说”,说:“乾隆及朕的年号,龙与隆同音,这显然是有意诋毁于朕。”又指责鄂昌说:“出身于满洲,历任巡抚,见此等犯上诗文非但不知愤恨,反而丧心病狂,与之唱和,真是罪不容诛。”结果胡中藻被抄家,判为凌迟,后改为弃市。鄂昌赐死,连鄂尔泰的灵牌也撤出了贤良祠。其他文字狱也是多由文字狱牵强形成的。扬州举人徐述夔的诗中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等句,被牵强为灭清兴明。礼部尚书沈德潜作诗咏黑牡丹,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之句,被曲解为辱骂满清夺了朱氏江山。二从皆被戮尸。江苏生员韦玉振行文中僭用了一个“赦”字,被仗刑三百,服役三年。湖北生员程明湮给人写寿文,用了“创大业”三字,被凌迟处死,亲属也受到牵连。安徽贡生方芬的诗集中有“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一句,被刨坟戮尸,祸延子孙。“清风”、“明月”是历代文人的热门话题,作诗行文稍有不慎,就被牵强成罪,横受诛戮。文字狱的兴起给一些挟怨小人提供了报仇之机,挖空心思在对方诗文中寻字摘句,进行诬陷,狱案一成就是家破人亡,株连亲友。文化为避免文字狱,常常将涉嫌字眼改成其他字代替,或者干脆空起来,往往搞得文理不通,雅韵全无。后来连“胡”、“虏”、“夷”、“狄”等也成了避讳字,书籍中往往空格不刻。乾隆为此特发一道谕旨,说:“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常作空白,有的还改夷为彝,改虏为卤,这类情况很多。揣其本意,无非是为本朝忌讳,以表示作者的敬慎,其实不知这种作法本身就是相当不敬的。孟子说过舜是东夷人,文王是西夷人。可见夷狄等字不过是方域称谓,自古以来圣贤们并不避讳。至于把虏安强加于本朝,那是极其荒谬的。汉、唐、宋、元、明,历代边疆烽火不息,常指不能臣服之国为虏。我满洲原居东海水滨,若说是东夷之人无所不可,若说是虏就大错特错了。现在普天之下都是大清臣民,连穷边远徼都不忍视之为虏,岂可把虏字加之满洲族呢?只有准葛尔违背天命,总是不愿接受王化,不断叛乱,或许对他们才可以称为胡虏。总之大清承受天命,统一宇内,中外一家,上下一体,境内各族不得互相歧视。从今以后,凡临文作字以及刊刻书籍,都不得像以前那样胡乱避讳,空格改字,否则以大不敬治罪。”2023-08-07 01:39:011
明史案后人是什么
明史案活下来的人。就是文字狱。明史案后人来自《《步步惊心》》剧情内容,绿芜是步步惊心中的人物就是明史案活下来的人。希望可以帮到你。2023-08-07 01:39:272
庄延钅龙的明史案 和戴名世的《南山集》案
庄廷鑨明史案: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 康熙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南山集》案: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2023-08-07 01:39:351
查继佐的《明史》一案首告者
查继佐被认为是《明史》一案首告者,在历史中多有记载。查继佐门人沈起所撰《查东山先生年谱》中,对此事叙之甚详,且无所讳言。其曰:清顺治十八年,庄史案将发时,陆子丽京(圻,字景宣,钱塘人)告先生曰:“南浔有庄鑨者(字子相,湖州人,贡生)作《明史纪略》,参阅姓氏首列东山(摘按,即查继佐),次范子文白(骧),次及某,共十八人。(日记作廿一人)作序者李霜回(令皙)也。”先生殊骇,所谓大警者定以此矣。拟牒当事,从刀笔家称此书不工。先生曰:“吾三人不工,此书是仇庄,非善。”因投牒督学,手著四六体,中一联:“倘或犯于所忌,间有非所宜言。”并入范、陆名于牒,范、陆不知也。率此一联,生三家三百余口。陈去病《五石脂》载,同时以不列名而获免者,尚有四人……陆璘,查伊璜、范文白、陆丽京……伊璜名继佐,海宁举人……庚子书成颁布,三人以不相闻,于顺治十八年辛丑十二月,具呈学道胡尚衡,辨明其诬……谓查三人,虽不比之荣之发觉,亦系首事之人,依律颁赏。故之荣荫袭拜他哈哈番,并给朱庄财产十分之一。查、范、陆亦得颁给器用什物。据《费恭庵日记》,谓曾亲见查等在慈感寺前领取朱、庄家具,约十余舟云。《明史纪事本末》:湖州庄廷鑨作明史,以查伊璜刻入校阅姓氏。伊璜知,即检举学道,发查存案。此年七月,归安知县吴之荣持书出首,累计伊璜,伊璜辨曰:“查继佑系杭州举人,不幸薄有微名,庄廷鑨遂将继佐刻入校阅。继佑一闻,即出检举,盖在庚子十月,吴之荣为庄廷鑨本县父母,其出首在辛丑七月。若以出首早为功,则继佑前之荣后,继佑之功当在之荣上;若以检举迟为罪,则继佑早而之荣迟,之荣罪不应在继佑之下。今之荣以罪受上赏,而继佑以功受显戮,则是非颠倒极矣!诸法台幸为参祥。”(按,继佑是继佐原名,因科举之错而从其误)2023-08-07 01:39:422
清朝的文字狱是因哪件事而起的?
清朝是文字狱真正泛滥起来的时期。清代文字狱数量之多,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量刑之残酷,乃是历代封建王朝望尘莫及的。清朝文字狱,以康熙二年的“明史案”肇其端。浙江归安县富户庄廷鑨偶然买得了明朝大学士朱国祯的一本未刊的明史稿,他花钱请人修订补充,刊刻成书,定名为《明史辑略》,署上自己的名字,以图流芳百世。在该书中,保留着一些站在明朝立场上说话的口气。如称清太祖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直呼其名而不避讳;写清朝入关前的年代,不用清朝的年号,而仍用明朝的纪年;把明朝将领孔有德、耿仲明投降清朝称为“叛逆”。这些写法在当时看来实属“大逆不道”。这件事被人告发后,朝廷派刑部官员前往查审。结果,已经病故的庄廷鑨被开棺戮尸枭首,他的父亲、弟弟被斩首。凡是与这本书有关系的人都受到了株连,写序、校阅、刻字、印刷、书贾等人全被处死,甚至买书、藏书的人也难逃厄运。原礼部侍郎李令晰曾为这部书写过序言,自己连同四个儿子皆被杀。吴炎、潘柽章二人对明史很有研究,被列入校阅者的名单,因而被处死。杭州将军松魁因事先未禀报,被削去官职,他的幕客程维藩被吹头,代他去死。归安、乌程两县学官被加上“查办不力,有意包庇”的罪名,也掉了脑袋。湖州知府谭希闵到任刚半个月,案件就发生了。仓促间因抓不到庄家的人,以“隐匿”罪处以绞刑。号称盛世的康熙王朝“明史案”共杀害了七十多条人命,这是一次有意识的小题大作,其目的是给怀有反清思想的汉族知识分子一个暴力的威胁。清代钳制人们思想的精神牢狱——文字狱开始构建了。2023-08-07 01:39:561
《鹿鼎记》中,谁才是最坏的恶人?
鹿鼎记是金庸先生的封笔之作,也是他最满意的一部作品。里面有许多让人拍手称赞的大英雄,也有不少作恶多端的大坏蛋。一提到金庸先生《鹿鼎记》中的坏人,很多喜欢这部小说的朋友,首先想到的可能是鳌拜、洪安通、冯锡范这样的大恶人。金庸笔下这些恶贯满盈的大坏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武功极高,一如金庸众武侠小说中的欧阳锋、成昆、岳不群之辈。他们谋取私利,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人们的眼中的恶人,往往聚焦在这批人身上,倒是那些附庸风雅的文人墨客,却常常被人们所忽视掉。下面我们要提到的这个恶人,他的所作所为带来的恶劣后果,丝毫不亚于以上讲到的几个人。他就是金庸笔下,一手制造明史案的始作俑者,归安县令吴之荣。在金庸先生笔下这样写到,他不是一个好官,因为贪赃枉法被革职查办。还好,他将为官时搜刮到的钱财各处打点,才免去一死。他不甘落入人下,寻机东山再起。在他偶然得到一本明史后,便在这上面大做文章,一手制造轰动朝野的明史案。明史案东窗事发,所及之处无不渗透出一股血腥,因此受牵连丧命的人不计其数。金庸在小说中介绍明史案最为微妙的地方莫过于,连雕版印刷的工人杂役等,都一并受了牵连之罪,落治了死罪。明史案中最为深受其害的莫过于庄家。当时庄家大少爷,只是取个巧,为了能写部流传后世的史书,却怎知闹得如此惊天动地,仅一本书就害了那么多无辜人的性命。吴的坏最后连金庸也看不下去,最终在小说中让这个恶贯满盈的坏人遇到了韦小宝。韦小宝痛恨他的所作所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他从知府的位置硬是给拉了下来,并交由庄家遗孀,将他处死,因明史案而死的人也由此得以伸冤。当今,面善心狠、背后捅刀的人绝不在少数。为一己前途,在将别人踩在脚下,这种人是无法让人忍受的。金庸用小说的表现形式,表达了对这种人的痛恨,看到了坏人所应有的报应,不免让众读者在读到此处时,为之拍手称快。2023-08-07 01:40:044
清朝修明史是怎样“污蔑”明朝皇帝的
顾城的《我和明史》,你读过吗? 顾诚在《我和明史》中自述:康熙审阅了明史稿后,发觉其中对明朝皇帝和某些大臣的指斥甚多,很不满意,指示纂修大臣应严格掌握分寸;后来修成的《钦定明史》显然体现了康熙的意图,删改之处多是掩饰明朝统治者的阴暗面。那么,这段话是不是说明朝皇帝就像《明史》里说的那样了呢?其实不是的。问题在于,毕竟《明史》并非在康熙年完稿。但是康熙很明显对明初的几位皇帝还是有个人佩服的情绪在里面,康熙对洪武和永乐,甚至仁宣评价都挺高的,《明史》的扭曲主要集中在明中期以后。一般来说正德皇帝就是那个分界线,按照顾诚的说法,清修明史由于在康熙二年结案的那个明史案,就是《鹿鼎记》里头的那个,清代史官估计出于自保,或拍马屁的需求,很可能把明中晚期的野史笔记对洪武永乐等明初皇帝的污蔑给加入到《明史稿》里去了。康熙本人还是很佩服明初的几位皇帝,可能觉得修编者做的过头了,所以把那些本来就是野史乱扯的段子给去掉了,所谓美化,十有八九是这么回事。还有明代有关朱元璋和朱棣黑历史的野史成书年代,全都是正德以后才出现的,也就是说,正德皇帝之后,民间文人团体开始兴起一股给洪武永乐搞黑历史的风气。《野记》最为出名不用我说你们也都知道,祝枝山写的;《玉堂丛语》,焦竑写的,这个成书年代更晚,万历中期的事儿。为什么呢?自从宋朝以后,每一次由文官团体推立皇帝,都会引发混乱,衰弱,甚至国难,或者某种长期不良的后果。明朝有两次比较重大的文官团体立帝行为,第一次是土木堡之变;第二次是嘉靖。文人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真正的力量,何况嘉靖还跟杨廷和斗了起来。从心态上来说,文人估计是这样想的,你丫的要不是我们能有你的皇位?你个忘恩负义的,又天天烧香问道,黑死你丫祖宗十八代。虽然不喜欢康熙,不过康熙也确实是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估计也看不顺眼这些酸溜溜的玩意儿,勉勉强强也算得上美化,但是这种行为只是停留在康熙朝而已,乾隆朝的史书,就对这些玩意儿很推崇了,《廿二史札记》就大量收录这种玩意儿,所以康熙的一时兴起和清朝对《明史》的乱搞并不冲突,毕竟还是乾隆年间搞得最多。2023-08-07 01:40:564
查继佐是什么回事,既是明史案的首告又坚持反清?
没有发表的书你怎么知道是真是假?査继佐告发明史案害了多少人,它也因此飞黄腾达坐了包衣。这本书的就算真的有也很可能是他用来自保的一个工具,毕竟当时清朝江山未稳。还一种可能就是后代觉得祖宗丢人,弄了本书来给祖宗洗白,査继佐的后代有个大汉奸写武侠小说不是写了本鹿鼎记来给它洗白嘛!2023-08-07 01:41:032
正史上面都是真实的吗?有人怀疑《明史》作假,有何依据?
引言《明史》是研究明朝历史的重要史料,作为官方修订的史书,成为二十四史中的一部。作为清朝官方修订的一部史书,近年来许多人对这部书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认为是刻意在抹黑明朝,那么这部书的史学价值,究竟如何呢?《明史》编纂艰难易代修史是历史上非常常见的事情,但是大家普遍认为这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的总结,所以对于史料的真实性多有质疑。关于《明史》的编撰经历的很长的时间,从顺治初年到乾隆四年才修好,经过了数百年才完成,在历代正史中算是编撰时间最长的一部史书。《明史》的编撰工程在顺治二年就开始开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途被搁置。清朝问鼎中原不久,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立即着手修史。因为手头具有的史料并不完备,仅仅靠一部《明实录》是远远不够的。到了康熙时期,才搜集到了比较丰富的史料。康熙在位时因为着手编撰,《清世宗实录》,这件事更为紧迫,事关也腾不出人手,故而《明史》的编撰也被搁置了。在编修《明史》的过程,因为易代修史的缘故,不免会遇到一些忌讳的事情,比如说涉及到南明史的问题,当时的史馆在纪年的问题上,直接写成了南明的年号,这就直接触怒了统治者的的避讳,当时很多的史官就因为这件事而送入大牢。政治氛围逐渐转变当时的政政治氛围是比较严峻的,当时的文字狱非常盛行。就出现了著名的明史案。这个案件是当时的庄廷鑨编写史书而引起的。庄廷鑨是当时的土豪,顺治年间,他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朱国桢撰写的有关明朝历史的明史稿本。于是就想着将明朝后期的历史增补完善,并且高薪聘请许多名士来编修,著作完成后定名为《明史辑略》。这件事就被当时的居心叵测的官员知晓,并将这件事上报给朝廷,康熙知晓后大发雷霆。虽然这件事的主角庄廷鑨已经死去,但还是被刨坟挖尸。凡是参与这部书编写的工作人员都被处死,为此受到牵连的多达700多人。到了后期,这种现象逐渐宽松起来,但是在编撰过程中依然有很多统治者避讳的问题,比如说关于明末殉节的仁人志士的评价和定论上,在向皇帝批阅的过程中就受到了重重阻力。《明史》的编撰经历了近一百年的时间,关于《明史》的这部书的真实性也就降低了。但是也因编撰的时间长,所以关于《明史》的史料价值,我们应该正确的来看待。康熙皇帝在位期间,其实还是为修史提供了比较好的环境,他认为在编修《明史》的过程中应该客观的来评价前朝的历史,并且在史料方面还提供了许多有力的支持。各方面因素对《明史》影响其实抹黑明朝的并不仅仅是清朝的统治者,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明朝的遗民。在编修《明史》,其中的负责人是解缙,但是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就是万斯同。万斯同是著名史学家黄宗羲的弟子。明朝陨落之后,以黄宗羲、顾炎武为代表的史学家在亡国的痛苦后,便对明朝的历史做了大量的反思和总结。尤其是关于明朝败亡的原因上进行了很多思考和总结。故而,有关对明朝的正面评价较低。而参与《明史》编撰的的万斯同就黄宗羲的弟子,故而万斯同编撰的过程中受到了浙东史学以及老师的影响。康熙年间,再度编撰《明史》的时候,便搜集来大量的明朝的遗老们,其中编撰了《明史稿》的万斯同就在内,此外还有朱彝尊、汤斌等大学者。清朝在编撰《明史》的过程中大量借鉴了《明史稿》的内容,《明史稿》是万斯同编撰的一部史书,规模宏大,但是到了后来王鸿绪对这本书进行了一些删改,以至于魏源对这部书多有批评。而关于《明史》中的缺点,史学家孟森就指出了其中的弊端。因为当时的史学流派之间的偏见,所以有些史实被黑白颠倒,一些野史参杂在正史中。在搜集史料的过程中,一些重要的史料被遗漏。在弘光年间到永历年间的一些内容,很多是不符合史实的。并且因为当时统治者的思想压迫下,很多的历史并不是真实的。当然,《明史》在某些不可避免的历史原因存在一些缺陷,但是在二十四中的质量也是比较高的,这部书的体例较为严谨、文字简明得当,基本上是保存了明朝三百年以来的史实。像对明成祖的评价就较为客观,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明史》这部书一共多达332卷,虽然其中一些观点是为了自己的统治的出发点来说的,但是在客观上还是符合当时的实际的。结语所以,《明史》被清朝抹黑的观点就比较夸张了,顶多是进行了篡改,并非是大面积的抹黑。认为清朝故意抹黑明朝的言论还是不够客观,有时偏僻的。2023-08-07 01:41:112
明代没有史官?怎么明史出自清代,这样的史书真实性如何
是这样。明代不是没有史官,而是每个朝代的历史汇编总编往往是新朝代来编辑旧朝的历史。比如:《元史》就是由明朝人宋濂(1310~1381年)、王祎(1321~1373年)主编。《明实录》是明代历朝官修的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五代皇帝、约两百五十年的大量资料,具有重要史学价值,是研究明朝历史的基础史籍之一。全书共十三部,1600多万字,是有明一代史料的集大成者。纂修此书,系以朝廷诸司部院所呈缴的章奏、批件等为本,又以遣往各省的官员收辑的先朝事迹做补充,逐年记录各个皇帝的诏敕、律令,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大事而成。其中建文朝实录附于《太祖实录》中,景泰朝实录附于《英宗实录》中,毅宗崇祯朝、安宗弘光朝、绍宗隆武朝、昭宗永历朝因战乱无实录。《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通过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第二阶段康熙年间修《明史》者,可谓人才济济。有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朱彝尊、尤侗和毛奇龄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家万斯同。这里,应当提一提我国史学史的一段公案。原来,明清之际,有一些明朝遗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视明史的研究。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曾编《明文海》四百多卷,并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顾炎武也辑存有关明朝史料一两千卷。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笼络明朝遗臣、社会名流,曾有意开博学鸿词科。虽然有睢州人汤斌等汉人积极参与,但黄、顾等人仍然秉持文人的骨气坚持不肯与清廷合作,但为着保存明朝真实史迹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参与明史的编纂。黄宗羲的得意弟子万斯同,便是当时被委派参加明史的编撰人之一。黄宗羲的儿子、顾炎武的外甥,也都参与其事。这样,就相应地保证了明史的质量。万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学家。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他:“专意古学,博通诸史”,熟于明朝掌故,对自洪武至天启的“实录”,皆“能暗诵”,了如指掌。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万斯同死后,先后三次任明史总编的王鸿绪,把万氏的明史稿进行了改编,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两次向皇帝进呈。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王氏此举曾引起当时和后来文坛的非议和责难,史学家们一致认为王鸿绪实际上是掠夺了数十年来以万斯同等人为主力的几十个学者的劳动成果,属于剽窃行为。第三阶段到雍正元年(1723年)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年)博学鸿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的一种政治手段,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迁延时日,前后用了将近五十年时间,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年)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的前朝史。但是,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除了政局稳定,经济也逐渐恢复,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这些都为《明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这近五十年时间,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但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我们今天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年)为止,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种是万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这两种稿本都被称作万氏《明史稿》。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明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而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包括纪、志、表、传,共计三百十卷,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云山人明史稿》。至乾隆四年(1739年),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因此现在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张廷玉是唯一在在清朝中配享太庙的汉人。经过三次改稿,费时几十年。《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纪晓岚纪晓岚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即达三千余册之多。此外,如明人王世贞著述的《锦衣志》、《中官考》等,都对明朝特务统治和宦官之弊有系统地作了介绍。这些,都使明史的修撰者们较之各朝修官史者,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第三,《明史》有些地方持论公允,也能秉直书写。如熊廷弼的功罪问题的记载,都很有参考价值。第四,《明史》在体例上有新的创造,在列传中专列了“阉党”、“流贼”和“土司”三目。宦官专政为明朝一代历史的重大问题,《阉党传》记载了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党羽祸国殃民的罪行。《明史》的作者们对李自成、张献忠等义军头领立传时称为“流贼”,完全是当时社会执政者的视角记载,也为统治者总结了经验:“至于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但客观上为后人保存了明末农民战争的某些可靠史料。《土司传》专写西南少数民族的情况,分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五个土司传。这些传,保存了大量这一带少数民族的重要资料。今日国内少数民族的历史,大半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此外,《明史》其它部分篇章,也为后人保存了不少可贵的史料,如《刑法志》中对明代特务机构厂卫的叙述等,都有助于后人对这段历史的考察研究。2023-08-07 01:42:045
明史写的是真的吗?
不全是真的。《明史》是由满清写的,还由此爆发过明史案。看史书要注意是谁编注的,作者是谁,会不会因为某种目的故意乱写,然后再加以参考,结合自己的想法,再来总结这份历史!2023-08-07 01:42:301
金庸为什么要在《倚天屠龙记》中故意抹黑朱元璋?
《倚天屠龙记》中,金庸倒没有黑朱元璋,只是把历史上的朱元璋,权术、腹黑的一面全部展现了出来,把朱元璋在创业初期对人才的渴望、对百姓友好的仁慈一面给覆盖了。当然,小说毕竟只是小说,如果把小说当历史,这是不对的。但小说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也会有自己的情感倾斜,出于对于自己书中主角的过于偏爱,但又不能改变历史的情况下,那么沿着历史的主要脉络,借小说之名,对某一历史人物进行一些颠覆性的塑造,这也是文人惯用的写作手法!如金庸在他的另一部小说《天龙八部》中,对辽国皇帝耶律洪基的描述,就是历史的失真。他为了衬托萧峰的大仁大义,把一位坚持宋辽和平,崇尚汉家文化的大辽狼主,描写成一个弑血好杀,一意想要南下吞宋的野心家,但真实历史上的宋朝文人对耶律洪基的描述恰恰相反。话说回来,尽管金庸没有在《倚天屠龙记》中抹黑朱元璋,但金庸对明朝没有好感,并由此产生严重的偏见也是事实。这种偏见的思想也在他的其他书中得以呈现,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碧血剑》和《鹿鼎记》。在《碧血剑》中,崇祯帝被描述成一个昏庸、无能之人,大明官军犹如匪类,但事实上,崇祯帝除了性格上的自傲,自负,不善用人外,并没有显得多少昏庸;而明朝军队,如孙传庭的秦军、卢象升的天雄军、秦良玉的白杆军、曹变蛟的大同兵等等,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军纪都是一流的。《鹿鼎记》就更不要说了,康熙帝历史功绩不能否认,但书中借韦小宝之口,多次把康熙帝描述成“尧舜禹汤”,等同中国古代四大贤王,却把明朝皇帝自朱元璋开始,一直到崇祯帝,全部说成了昏君,还多次暗示明朝政治腐败,民不聊生,这样的失真是非常可怕的。事实上,明朝自朱元璋开始,就已经把宋朝政府扶持的,但还没有彻底形成体系化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体系化,并形成了制度进行推广和贯彻,如收容孤老和残障人士的养济院,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的惠民药局,提供免费公墓服务的漏泽园等等,这样的政府措施能说明朝二百七十六年国祚,都是黑暗吗?何况,洪武之治、永乐盛世、仁宣之治、成化新风、弘治中兴、万历中兴等,都是明朝君臣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所创下的盛举。《鹿鼎记》中除了对明朝统治者进行抹黑外,还对清初民间的那些反清义士,通过韦小宝的所见所闻,描述成一群不能成大器,只会尔虞我诈的愚蠢之人。事实上,清初,从顺治到康熙中叶,民间的反清组织曾多次给予清军重创;而天地会反清举动,从康熙时期一直坚持到宣统三年的辛亥革命,如果这个组织的成员真的是蠢人,早就被清廷剿灭无数次了。何况,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台湾林爽文起义,以及鸦片战争后的咸丰年间(公元1851年至公元1861年)广西大成国起义、升平天国起义、厦门小刀会起义、上海小刀会起义,都是天地会主导的。而咸同时期的太平天国反清,天地会首领罗大纲等更是率众直接加入了太平军参与战斗。以上种种,汪郎都在说明一个问题,即,金庸在描述和明朝相关的人或事时,只要是和明朝沾边的,无论对错是非,就习惯性抹黑,那问题在哪里呢?就因为他是清初文字狱《明史案》的首位告发者査继佐的后人,他需要通过文字的力量,给自己的祖上进行清名,毕竟,告密这种事并不好听。査继佐,就是《鹿鼎记》中的查伊璜,伊璜是査继佐的号。明史案的原由非常简单,因为湖州富商庄廷鑨购买了一本没有完成的《明史》,然后广招名儒把崇祯朝的史料加了进去,完成了该书的编著,改名《明史辑略》。顺治十七年冬(公元1660年),由其父庄允诚将书印刷、刊行,只是庄家父子犯了一个大错误,没有在此书中对清朝皇帝进行避讳,同时还站在明朝的立场去讲述这段历史,犯了大不敬之罪,如同谋反。作为江浙大儒,查伊璜参与了此书的润笔和校对。顺治十八年初,查伊璜在刊发的《明史辑略》中,看到自己的名字高悬在校对的第一个,又在书中发现了文字上的纰漏,大骇之下,第一个向官府告发此事。同年七月,归安知县吴之荣不断越级告发,引起了清朝统治者的注意,由此,清廷刑部满官罗多到湖州开始查处参与此书的人,查伊璜以第一个检举告发的,逃过了一劫,还获得了庄家巨额财富。据说,查伊璜还因为“明史案”受到清朝统治者赏识,被抬入了汉军八旗,成为当时的统治利益阶层,而查家也由此成为海宁的名门望族!需要顺嘴提一句,《鹿鼎记》中的广东将军吴六奇,和查伊璜是好友知交,被塑造成一位天地会打入清廷的卧底,但实际上,历史上的吴六奇,却是清廷镇压惠州一带反清势力的急先锋,也是清廷“迁海令”不折不扣的执行者。为此可见,金庸美化清朝,抹黑明朝,也就不言而喻了。2023-08-07 01:42:481
南山集文言文
1. 《南山集》译文 原文: 余读书之室,其旁有桂一株焉。桂之上日有声官官者,即而视之,则二鸟巢于枝干之间,去地不五六尺,人手能及之。巢大如盏,精密完固,细草盘结而成。鸟雌一雄一,小不能盈掬,色明洁,娟皎可爱,不知其何鸟也。 雏且出矣,雌者覆翼之,雄者往取食。每得食,辄息于屋上,不即下。主人戏以手撼其巢,则下瞰而鸣,小撼之小鸣,大撼之大鸣,手下,鸣乃已。 他日,余从外来,见巢坠于地,觅二鸟及 ,无有。问之,则某氏僮奴取以去。 嗟呼!以此鸟之羽毛洁而音鸣好也,奚不深山之适而茂林之栖,乃托身非所,见辱于人奴以死。彼其以世路为甚宽也哉?! 译文: 我读书的房间,有一株桂树。在那桂树之上每天都能听到鸟儿“官官”鸣叫的声音,我就去一探究竟,果然那里有两只鸟儿,在树枝上筑了一个巢,那巢穴离地面不过六七尺高,人用手就能够得到。那鸟巢和酒杯差不多大,制作精密而又很结实,是用细小的草盘绕结成的。那两只鸟儿一雌一雄,体型之小以致于用手去捧它简直是绰绰有余。鸟儿的毛色洁白明亮,如同皎洁的月光那样可爱,但是我不认识这是什么鸟。 小鸟就快要出生了,雌鸟就用自己的翅膀覆盖着它,而雄鸟出去觅食。每次获得食物归来,那雄鸟都要停在屋顶上,不马上下来。房屋的主人开玩笑的用手去摇动它的窝,那鸟儿就朝下俯瞰并且发出鸣叫,轻轻地摇它就小声地叫,而用力摇时它就会大声地鸣叫,直到主人把手放下,那叫声才停止。 后来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看到那个鸟巢掉到了地上,我寻找那两只鸟儿和它们的卵,却又找不到。我只好到处查问,原来是奴仆某某将它们拿走了。 唉,可惜这鸟儿空有洁净的羽毛和动听的鸣叫,却为何不去那深远的大山里、到那茂密的从林中栖息,反而选择了一个本不该寄托的地方,结果被别人的家奴羞辱致死。由此看来,人生的道路难道很宽吗? 2. “南山集序”翻译 南山集序(1)壬午之冬,吾友褐夫卜宅于桐城之南山而归隐焉(2),从游之士刻其所为古文适成,因名曰《南山集》。 其文多未归时所作,而以兹所居名焉,著其志世。余自有知识,所见闻当世之士,学成而并于古人者,无有也;其才之可拔以进于古者,仅得数人,而莫先于褐夫。 始相见京师,语余曰:“吾非役役于是而求有得于时也(3)。吾胸中有书数百卷,其出也,自忖将有异于人,非屏居深山,足衣食,使身一无所累,而一其志于斯,未能诱而出之也。” 其后各奔走四方,历岁逾时相见,必以是为忧,余以代为忧。而自辛未迄今十余年(4),而莫遂其所求(5)。 吾闻古之著书者,必以穷愁;然其所谓穷愁者,或肥遁不出仕宦(6),而中秩名尊身泰(7),一无所累其心,故得从容著书以自适也。自科举之法行,年二十而不得与于诸生之列(8),则里正得而役之(9),乡里之吏,鞭笞行焉。 又非贵游素封之家(10),则所以养父母畜妻子者,常取足于佣书授经(11)。窘者拘囚(12),终身而不息,尚何暇学古人之学而冀其成耶?故土穷愁别必不能著书。 其事若与古异,而以理推之,则固然而无足怪也。褐夫少以时文发名于远近,凡所作,贾人随购而刊之(13),故天下皆称褐夫之时文,而不知此非褐夫之文也。 其载笔墨以游四方,喜述旧闻,记山水之胜,而以传序说请者(14),亦时时应焉,故世复称其古文,是集所载是也。而亦非褐夫之文也。 褐夫之文,盖至今藏其胸中而末得一出焉。夫立言者,不朽之末也(15),而其道尤难。 书传所记立功名守节义与夫成忠孝而死者,代数十百人(16),而卓然自名一家之言,自周秦以来,可指数也(17)。岂非其事独希,故造物者或靳其才(18),或艰其遇,而使皆不得以有成耶?褐夫之年长矣,其胸中之书,继自今而不出,则时不赡矣(19)。 必待身之无所累而为之,则果有其时耶?故余序是集而为褐夫忧者倍切焉。因发其所以,使览者知褐夫之志,而褐夫亦时自警而亟成其所志也。 同里方苞撰。[1]编辑本段作品注释(1)南山集序:该文写于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壬午),九年后,《南山集》案起,方苞因该文牵连入狱。 (2)卜宅:选择住所。1701年(康熙四十年),戴名世以十余年教书卖文所得,在桐城南山砚庄买房一所,地五十亩,准备隐居,第二年末即从江宁迁居于此。 (3)役役:形容劳苦不息。是:指古文写作。 (4)辛未:1691年(康熙三十年),约在这一年,方苞与戴名世相识。(5)遂,满足。 (6)肥遁:退隐。《易经》:“上九,肥遁,无不利。” 孔颖达注:“子夏传曰,‘肥,饶裕也。……上九最在外极,无应于内,心无疑顾,是遁之最优,故曰肥遁。” 后因称退隐为“肥遁”。(7)中秩:古人以十年为一秩,“中秩”意为中年。 (8)与于诸生之列:意为人于诸生(秀才)的行列。(9)里正:古时乡村长官称里正,每里百余尸,明代以后改称里长。 役:役使。(10)贵游:无官职的贵族,有时亦泛指权贵。 京封:无官爵的富人。(11)佣书:受雇于人做抄写等事。 授经:指教书。(12)拘囚:囚犯。 (13)贾(gǔ古)人:商人,这里指书商。(14)以传序说请者:意为请作传,写序。 (15)不朽之末:古人认为人生不朽之事有三:“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这句意为立言(著书立说)虽为不朽之事,究竟处于“三不朽”之末。 (16)代:每个朝代。(17)指数:屈指可数,寥寥无几。 (18)靳(jìn近):束缚,限制。(19)不赡(shàn善):不充裕。 这一年戴名世已五十岁,所以方苞有“时不赡”之忧。[1]原文翻译壬午年冬天,我的友人褐夫在桐城的南山选择一处住宅并归隐到那儿,跟从游学的士人刻印他所写的古文刚完成,于是取名叫《南山集》。 其中的文章多数是他没归隐时所写的,却用这居所命名,(目的是)在世人中彰显他的志趣。我自从有了相知相识的朋友,所见到所听到的当今士人,学业有成并且能和古人并驾齐驱的人,还没有啊;那些才华可以超过古人的人,只能找到几个人,几个人中没有谁能超过他。 当初我们在京师相见,他对我说:“我并不是想靠勤于古文写作来在当时求得声名。我胸中可写的东西有数百卷,如果写出来,自料将与别人有不同之处,(如果)不是隐居深山,使衣食充足,使身心毫无烦劳,并且使自己的志向专一在这方面,那就不能诱发并写出来。” 到现在十多年了,却没有实现他的追求。我听说古代著书立说的人,一定因为穷窘愁苦;但是那所说的穷窘愁苦的人,有的隐遁不出来做官,有的到了中年名望尊显身心安泰,全无烦劳,所以能够悠闲舒缓著书立说来满足自己。 自从科举制度推行以来,二十岁如果不能够跻身到秀才的行列,那么里正就可役使他。又不是贵族富豪的人,那么用来赡养父母养活妻子儿女的,就只能常从受雇抄写或教书所得中获得。 被穷窘困扰的人,一生不得安宁,哪里还有空闲的时间学习古人的学问并希望他们有所成就呢?所以穷窘愁苦的士人一定不能著书立说。他的情境如果与古人不同,但按常理来推测,那么本来是这样也并不值得奇怪了。 褐夫年轻时凭时文在远近扬名,所有的文章,商人随即买来并刊印,所以天。 3. 方苞的《南山集》序的翻译 壬午年冬天,我的友人褐夫在桐城的南山选择一处住宅并归隐到那儿,跟从游学的士人刻印他所写的古文刚完成,于是取名叫《南山集》。 其中的文章多数是他没归隐时所写的,却用这居所命名,(目的是)在世人中彰显他的志趣。 我自从有了相知相识的朋友,所见到所听到的当今士人,学业有成并且能和古人并驾齐驱的人,还没有啊;那些才华可以超过古人的人,只能找到几个人,几个人中没有谁能超过他。 当初我们在京师相见,他对我说:“我并不是想靠勤于古文写作来在当时求得声名。我胸中可写的东西有数百卷,如果写出来,自料将与别人有不同之处,(如果)不是隐居深山,使衣食充足,使身心毫无烦劳,并且使自己的志向专一在这方面,那就不能诱发并写出来。” 到现在十多年了,却没有实现他的追求。 我听说古代著书立说的人,一定因为穷窘愁苦;但是那所说的穷窘愁苦的人,有的隐遁不出来做官,有的到了中年名望尊显身心安泰,全无烦劳,所以能够悠闲舒缓著书立说来满足自己。 自从科举制度推行以来,二十岁如果不能够跻身到秀才的行列,那么里正就可役使他。又不是贵族富豪的人,那么用来赡养父母养活妻子儿女的,就只能常从受雇抄写或教书所得中获得。 被穷窘困扰的人,一生不得安宁,哪里还有空闲的时间学习古人的学问并希望他们有所成就呢?所以穷窘愁苦的士人一定不能著书立说。他的情境如果与古人不同,但按常理来推测,那么本来是这样也并不值得奇怪了。 褐夫年轻时凭时文在远近扬名,所有的文章,商人随即买来并刊印,所以天下的人都称颂褐夫的时文,但不知道这不是能真正表现他胸中的时文。他带着笔墨游历四方,喜欢记述以前的一些事情,描述山水美景,并对那些请求作传写序的人,也时时答应,所以世人又称颂他的古文,这《南山集》中所收录的就是这些。 但也不是真正能体现他胸中的古文。褐夫的文章,大概到现在还留在胸中还没写出一篇。 立言是人不朽(不腐朽/永不磨灭/流芳后世)事中的最末等事,但立言之道又尤其难。书传中所记述的立功名、守节义和那些成忠孝之名而死的人,每个朝代都有几十上百人,但与众不同能自称一家之言的,从周秦以来,那却是屈指可数了。 难道不是他们的境遇独特少有,所以上苍要么要束缚他的才华,要么要使他的境遇坎坷,因而使他都不能够有所成就吗? 褐夫的年纪大了,他胸中的文章,到现在都没写出来,那么时间就不多了。一定要等到身心都毫无烦忧时来写作,那么果真有那时间吗?所以我为《南山集》作序并且为褐夫忧虑的心情更加急切了。 于是阐明个中原因,使后来读到的人了解褐夫的志趣,也希望褐夫时时警醒自己并尽快实现他的追求。 九校联考的卷子。 4. 南山集的《南山集》案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康熙皇帝命刑部审核此事。 刑部官员从《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中找到了“罪证”。《与余生书》是戴名世写给他的一个门人余湛的。 余湛曾偶然同僧人犁支交谈,说及南明桂王之事。犁支本是南明桂王宫中宦者,桂王被吴三桂所杀后,他遂削发为僧,皈依佛教。 犁支是亲自经历过南明朝之人,他所述之事应当比较可靠。戴名世得知此消息后,忙赶至余生处,但犁支已离去,二人未能晤面。 戴名世于是嘱咐余生把所听到的情况写给他,并与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加以对照,考其异同,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于是戴名世又写信给余生,询问犁支下落,欲与其“面谈共事”。 这就是戴名世因而获罪的《与余生书》的由来。其书中云:“……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 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与余生书》直接写出了南明政权弘光、隆武、永历三壬年号,且信中又将南明小王朝与三国时期偏居川中的蜀汉、南宋末年退守崖州的宋帝昺相提并论。这毫无疑问触动了清统治者敏感的政治神经。 康熙龙颜大怒,刑部遂穷究猛治,以“大逆”定狱,提出了株连九族的惩办意见,拟将戴名世凌迟处死,其“弟平世斩决,其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俱解部立斩,其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给功臣为奴”。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二月又下诏“法外施仁”,把戴名世凌迟改为斩首,其家人等皆加恩宽免。 与此事有瓜葛被株连者甚众。为刻《南山集》出资的尤云鹗、刻《南山集·孑遗录》的方正玉、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以绞刑论处。 后来康熙又出于收买人心的需要,将原定处死的近百人改为流徒黑龙江宁古塔,罚入汉军旗籍。这时余湛已先死于狱中。 后来康熙得知方苞擅长古文,是个难得的人才,遂又下令将其召回,赦免其罪,加以任用。又因《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中所载南明桂王明史事,遂牵连至方氏宗族,一并治罪。 当时方孝标已经去世,亦因《滇黔纪闻》文字案被剖棺戳尸,妻儿等人被发配流放于黑龙江(后亦被宽免),财产尽没入官。《南山集》案牵连人数达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较大的一桩文字狱案。 而戴名世、方孝标的所有著作及书板被清查以烧毁,列为禁书。戴名世死后,由其弟辅世自京扶梓回故里,葬于所居南山冈砚庄之南。 戴名世究为何故被赵申乔参劾,二人是否真如赵申乔在奏疏中所特意声明的“素无嫌怨”?《南山集》一案是否罚不当罪,又何故牵连人数如此之广?历来说法纷陈。清末民国初人周贞亮在无名氏《记桐城方戴两家书案》辩证后所附“识语”说,戴名世会试时名列第一,殿试却屈居第二,仅为“榜眼”,而状元赵熊诏就是赵申乔之子;且戴名世在士林中素享盛名,赵熊诏则才名不显,当时不少人传言赵因贿赂而为状元,赵申乔故先发制人,罗织罪名置戴于死地,以断他人追究之想、塞他人议论之口云云。 这一传闻听来虽不为无理,但真凭实据却难以稽考。戴名世与明末清初时的一批遗民毕竟是不同的,他是清王朝科举进士,他早年与清廷不合作的态度到了后期已发生明显转变。 他于桐城南山砚庄“隐而复出”,就是他改变态度与清廷合作的突出标志,他已经开始积极为清 *** 服务了。《南山集》一案,究其原委,只是因为戴名世《与余生书》中叙弘光帝南京一段,并于文中书“永历”年号等;至于《孑遗录》,虽然记述了明季桐城被兵乱始末,有弘光年号,但也并无特别直接触犯清廷权威的言论。 对于南明年号问题,乾隆四年曾修明史,特别到了嘉庆朝,皇帝特谕:甲申以后存福王年号,丙戍以后存唐王年号,戊子以后存桂王年号。这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因写南明年号而获罪的问题了。 《南山集》案之所以处置如此酷烈,株连如此广泛,还是由当时清王朝的政治大气候所决定的,也就前文所说的清廷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钳制的需要。中国历史上许多王朝在创建不久,几乎都要紧系文网,对文人进行弹压与恐吓,这似乎已成惯例,而清代尤甚。 《南山集》案发时,明清之际的一批遗民如顾炎武、黄宗羲、冒辟疆等人虽已故去,但他们提倡“反清复明”、讲究“夷夏之别”的影响仍然存在,其弟子布于天下。清廷兴“庄氏《明史》案”、“《南山集》案”,无非是借此起到敲山震虎、杀一儆百之作用。 由于清 *** 抓住此事大作文章,《南山集》案就由单纯的年号、明史事而渲染成了旨在谋反的叛逆之举,戴名世也因此被推进了万劫不复的绝境,连清廷重臣大学士李光地亲自出面,“欲疏救于万死一。 5. 南山在文言文象征 南山nán shān 1. 指终南山,属秦岭山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南。 例: 《诗u2022小雅u2022节南山》:「节彼南山,维石岩岩。」 2. 指祁连山。 例:《史记u2022大宛列传》:「﹝张骞﹞留岁馀,还,并南山,欲从羌中归,复为匈奴所得。」 3. 指南屏山。 例:宋·苏轼《病中独游净慈谒本长老周长官以诗见寄因次韵答之》:「卧闻禅老入南山,净扫清风五百间。」 4. 指荆南山,亦名君山、铜官山。 例:三国·吴·孙皓封为南岳,在今江苏·宜兴县南,即所谓南山白额虎、长桥蛟、并周处为三害者。 5. 泛指南面的山。 例: 晋·陶潜《饮酒》诗之五:「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6. 《诗经》诗篇名。 例《诗u2022齐风u2022南山》、《诗u2022小雅u2022南山有台》。 7. 从终南山引申出长寿的意思。 典出《诗·小雅·天保》:「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6. 南山集的《南山集》案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赵申乔以“狂妄不谨”的罪名弹劾戴名世,谓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逞一时之私见,为不经之乱道,……今名世身膺异教,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书削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侧清华?臣与名世,素无嫌怨,但法纪所关,何敢徇隐不言?……”康熙皇帝命刑部审核此事。 刑部官员从《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中找到了“罪证”。《与余生书》是戴名世写给他的一个门人余湛的。 余湛曾偶然同僧人犁支交谈,说及南明桂王之事。犁支本是南明桂王宫中宦者,桂王被吴三桂所杀后,他遂削发为僧,皈依佛教。 犁支是亲自经历过南明朝之人,他所述之事应当比较可靠。戴名世得知此消息后,忙赶至余生处,但犁支已离去,二人未能晤面。 戴名世于是嘱咐余生把所听到的情况写给他,并与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加以对照,考其异同,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于是戴名世又写信给余生,询问犁支下落,欲与其“面谈共事”。 这就是戴名世因而获罪的《与余生书》的由来。其书中云:“……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 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与余生书》直接写出了南明政权弘光、隆武、永历三壬年号,且信中又将南明小王朝与三国时期偏居川中的蜀汉、南宋末年退守崖州的宋帝昺相提并论。这毫无疑问触动了清统治者敏感的政治神经。 康熙龙颜大怒,刑部遂穷究猛治,以“大逆”定狱,提出了株连九族的惩办意见,拟将戴名世凌迟处死,其“弟平世斩决,其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俱解部立斩,其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岁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给功臣为奴”。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二月又下诏“法外施仁”,把戴名世凌迟改为斩首,其家人等皆加恩宽免。 与此事有瓜葛被株连者甚众。为刻《南山集》出资的尤云鹗、刻《南山集·孑遗录》的方正玉、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以绞刑论处。 后来康熙又出于收买人心的需要,将原定处死的近百人改为流徒黑龙江宁古塔,罚入汉军旗籍。这时余湛已先死于狱中。 后来康熙得知方苞擅长古文,是个难得的人才,遂又下令将其召回,赦免其罪,加以任用。又因《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标《滇黔纪闻》中所载南明桂王明史事,遂牵连至方氏宗族,一并治罪。 当时方孝标已经去世,亦因《滇黔纪闻》文字案被剖棺戳尸,妻儿等人被发配流放于黑龙江(后亦被宽免),财产尽没入官。《南山集》案牵连人数达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较大的一桩文字狱案。 而戴名世、方孝标的所有著作及书板被清查以烧毁,列为禁书。戴名世死后,由其弟辅世自京扶梓回故里,葬于所居南山冈砚庄之南。 戴名世究为何故被赵申乔参劾,二人是否真如赵申乔在奏疏中所特意声明的“素无嫌怨”?《南山集》一案是否罚不当罪,又何故牵连人数如此之广?历来说法纷陈。清末民国初人周贞亮在无名氏《记桐城方戴两家书案》辩证后所附“识语”说,戴名世会试时名列第一,殿试却屈居第二,仅为“榜眼”,而状元赵熊诏就是赵申乔之子;且戴名世在士林中素享盛名,赵熊诏则才名不显,当时不少人传言赵因贿赂而为状元,赵申乔故先发制人,罗织罪名置戴于死地,以断他人追究之想、塞他人议论之口云云。 这一传闻听来虽不为无理,但真凭实据却难以稽考。戴名世与明末清初时的一批遗民毕竟是不同的,他是清王朝科举进士,他早年与清廷不合作的态度到了后期已发生明显转变。 他于桐城南山砚庄“隐而复出”,就是他改变态度与清廷合作的突出标志,他已经开始积极为清 *** 服务了。《南山集》一案,究其原委,只是因为戴名世《与余生书》中叙弘光帝南京一段,并于文中书“永历”年号等;至于《孑遗录》,虽然记述了明季桐城被兵乱始末,有弘光年号,但也并无特别直接触犯清廷权威的言论。 对于南明年号问题,乾隆四年曾修明史,特别到了嘉庆朝,皇帝特谕:甲申以后存福王年号,丙戍以后存唐王年号,戊子以后存桂王年号。这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因写南明年号而获罪的问题了。 《南山集》案之所以处置如此酷烈,株连如此广泛,还是由当时清王朝的政治大气候所决定的,也就前文所说的清廷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钳制的需要。中国历史上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1303066许多王朝在创建不久,几乎都要紧系文网,对文人进行弹压与恐吓,这似乎已成惯例,而清代尤甚。 《南山集》案发时,明清之际的一批遗民如顾炎武、黄宗羲、冒辟疆等人虽已故去,但他们提倡“反清复明”、讲究“夷夏之别”的影响仍然存在,其弟子布于天下。清廷兴“庄氏《明史》案”、“《南山集》案”,无非是借此起到敲山震虎、杀一儆百之作用。 由于清 *** 抓住此事大作文章,《南山集》案就由单纯的年号、明史事而渲染成了旨在谋反的叛逆之举,戴名世也因此被推进。 7. 南山集的作者是谁 戴名世 南山集》中有不少章节、言辞表现了一定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思想。集中用大量的篇幅记载明末清初的史实。史传文学如《朱铭德传》、《杨刘二王合传》、《杨维岳传》、《左忠毅公传》等,或歌颂抗清义士,或表彰入清隐居不仕、品节高尚的志士仁人。其中《左忠毅公传》记故明大臣左光斗事,较《明史》更为详尽具体。而如《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一篇更是赞颂史可法守卫扬州、宁死不屈的英雄气概,并对清兵在扬州城破后屠城七日的罪行加以揭露,全然不知辟讳,竟直书其事,表现出了戴氏作为“信史”的胆略。这当然也成为他遭祸的原因之一。 8. 庄延钅龙的明史案 和戴名世的《南山集》案 明史案发生于康熙二年(1663),当时玄烨尚未亲政。浙江湖州富商庄廷鑨从明末大学士朱国祯的子孙处购到朱国祯撰写的明朝历史的稿本。庄廷鑨本是个双目失明的瞎子,但为了沽名钓誉,于是请人续补朱国祯书中所缺的崇祯朝及南明历史。书成后改名《明书》,并署上了他自己的大名。但庄廷鑨未及刊刻这部书就死了。书中如实地叙述了满洲族先祖与明王朝的隶属关系,清入关前用明朝年号,不是用清朝年号,指责孔有德、耿仲明等叛明降清等。庄氏触犯了禁例,于是参与编纂或在卷首列名者,以及为庄氏书作序、刻字、校对、印刷、售卖者,甚至买书者及庄氏全族,遭株连达200 多人,其中70 多人被杀。庄廷鑨早死,亦被剖棺戮尸。 [ 转自铁血社区 ] 《南山集》案发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在未中进士和担任编修以前,曾网罗散失佚文,搜求明朝野史,访问遗老,著成《南山集》。因集中论及南明史事,用了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年号,而未用清朝年号,而且认为清朝应从康熙元年算起,因为南明还存在,顺治朝不算正统,被左都御史赵申乔告发,言其“语多狂悖”,终以“罔视君亲大义”处斩戴名世,戴名世同族16 岁以上均被斩杀,并株连作序、刻印、售卖者,计数百人。2023-08-07 01:43:351
中国十大历史冤案
答:中国历史上最为刚烈的大丈夫当数伍子胥。楚平王要杀伍奢,又担心他两个儿子回来报仇,派使者假借伍奢之名招其二子。哥哥伍尚说,父亲召我,若求生不往,为天下耻笑。弟弟伍员说,俱死无益,不如奔他国,借力雪耻。伍奢与伍尚俱被杀,伍员四处逃亡。民间对伍子胥多有好感和同情,因此有了“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了头”的传说。伍子胥后来逃到吴国,他胸中始终回荡一股愤懑之气。与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相比,吴国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国,《战国策》的作者甚至不屑于提到他。伍子胥来到吴国,掀开了吴国历史最辉煌的一页,一个弱国,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振兴。吴王阖庐,重用伍子胥,国家日趋富强。“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楚国是七国中综合国力强盛的大国,吴楚交兵,吴兵攻入楚国国都,几乎灭了楚国,这是楚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叶。吴国向南制服了越国,向北伐齐,大败齐兵,威震天下。吴国攻破楚国国都,伍子胥掘开楚平王的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倒行逆施”,完全不顾君臣父子之伦理,毅然逃亡,历尽艰险,最终掘墓鞭尸,报仇雪耻。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伍子胥是真真正正的大丈夫。吴国的辉煌,仅是昙花一现。阖庐的儿子夫差当政后,重用奸臣伯否,疏远伍子胥。其时越王句践正在卧薪尝胆,一心灭吴,吴国亡在旦夕。伍子胥敏锐地感觉到即将发生的亡国之祸,数次进谏,“越王为人能辛苦,今王不灭,后必悔之。”夫差不听,偏信奸臣伯否的谗言,竟然赐刀令伍子胥自刭。刚烈的伍子胥,刎颈之前,对其舍人说,把我的眼睛挖出来悬在吴东门之上,我要看一看越寇是如何经此门灭吴的。夫差得知此话大怒,令人用马革裹伍子胥之尸,浮尸江上。卧薪尝胆的句践果然灭了吴国。夫差临死时“掩其面”说:“吾无面以见子胥也”。吴国人可怜伍子胥之刚烈,为他立祠於太湖边的一个山上,命此山为胥山。一个人的到来可以兴国,一个人之死可以亡国,这就是伍子胥的故事。2023-08-07 01:43:444
康熙在位期间有几次文字狱,为什么还说他是明君呢?
所谓“文治武功”,文治在前而武治在后。衡量一个君主是否英明重点在看他是不是顺应了老百姓的需求,是否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就康熙皇帝而言,除鳌拜,那是皇室的内部斗争;平三藩、收台湾那是为了完成祖国的统一,更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在历史上,秦始皇平定四海;隋炀帝四处扩张,他们为什么都不被称为明君呢?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让老百姓在战后尽快地恢复生产,走上安居乐业的道路。康熙皇帝的文字狱中国皇帝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清朝,已经呈现了日益强化的趋势。这个时候,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皇权得到了高度的发挥。清政府为了更好的治理天下,采取了怀柔和镇压两手政策。一方面采用科举考试网罗天下的知识分子;另一方面又大兴文字狱,残酷镇压具有反清思想的知识分子。这其中,尤其以清朝初年的“明史案”最为突出。明史案发生于康熙二年(公元1663)。湖州富商子弟庄廷珑因病失眼后,以盲史自居,欲著书立说,传于后世。庄家与明天启年间文渊阁大学士朱国祯是邻居,朱国祯一生写了大量的著作,晚年曾编撰《明书》一部。严格来说,《明书》称不上传统意义的史书,因为书中没有志、表、帝纪、世家,只有列传。朱国祯的《明书》并没能刊刻发行,在他死后,家道中落,其后世子孙就打算将《明书》手稿出售。庄廷珑听说后,就以一千两银子购回《明书》手稿,并邀请当时江浙名士茅元铭、吴之铭、吴之镕、张巂、唐元楼、严云起、韦全祐、蒋麟征十余人对全书进行修改润色;对明朝崇祯朝一事,则采用茅瑞征《五芝纪事》、《明末崇祯遗事》对照删补,遂成《明史辑略》一书。庄廷珑实在命短,《明史辑略》还没有来得及刊印,庄廷珑就病死了。庄廷珑的父亲庄允城是江浙富商,家里有的是钱,他为了却儿子的心愿,确定将该书刊刻发行。他邀请当时的名士,崇祯十三年的进士李令皙为该书作序,并在没有征得查继佐、陆圻、范骧三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将三人的名字写到了编委成员之中。《明史辑略》一书发行以后,范骧的故友,左布政使周亮工发现该书对爱新觉罗皇室祖先直呼其名,对皇太祖努尔哈赤大加贬低,并将大清的龙兴之地称为“夷”,就感觉此事不妙。周亮工害怕范骧等三人受到牵连,就建议范骧三人向官府检举,以此来脱离干系。《明史辑略》案发后,又经湖州知府主考房师李廷枢及原湖州归安县令吴之荣的推波助澜,最终惊动了朝廷。当时,康熙皇帝年幼,由四大臣摄政。四大臣获知后,恼怒万分,决定从严追查此事。最终将庄家、朱家七十余口全部处斩,其中有十八人被凌迟处死。此时,庄廷珑已死多年,也被处以掘坟、劈棺、鞭尸之刑;其父庄允城在案件审查期间病死(也有可能是受折磨而死)狱中,亦被处以碎尸之刑。还有给本书写序的李令皙也被捉拿归案,最后被凌迟处死,一家老小也跟着被判了斩决。唯有查继佐、陆圻、范骧因为举报有功,被免于刑罚,还和同样举报有功的吴之荣共同获得了庄、朱两家的家产(其中,陆圻谢而不受)。《明史辑略》是康熙年间的一件大案,它开创了有清一代文化禁锢的先河,对清人文化学术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是,严格来说,康熙皇帝此时还是一个小孩,全权处理该案件的是以鳌拜为代表的四大臣,让康熙背这个锅也未必公平。那么,康熙皇帝亲政以后,他又做了哪些民生工作呢?废除圈地清朝入关以后,摄政王多尔衮为了解决满族人入关后的生计问题,发布了所谓的圈地令。名义上是把北京附近的无主荒田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实际上北京附近的土地,不管有主还是无主,统统被八旗兵勇骑着马进行了圈占。经过数次圈地以后,不仅北京周边的大量良田落入到了八旗人的手中,就连河间、栾州、遵化、良乡、涿州之地也被圈占。许多被旗人霸占了良田的京畿老百姓被迫背井离乡,走了反抗的道路,对清朝初年的政治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康熙皇帝亲政以后就下达了停止圈地的政令,要求“圈占民间房地永行禁止,其今年已圈者,悉令给还。”至此,清朝的圈地才宣告停止。兴修水利黄河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被亲切称为“母亲河”,但是这位“母亲”也时不时会发脾气。每到雨季的时候,滔滔河水就会冲毁堤坝,给黄河两岸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所以,治理黄河就成为了历代王朝的大事。康熙皇帝在位期间,曾经数次视察黄河,并任命于成龙(山东的于成龙)主持此事,由靳辅相相予支持。康熙皇帝还亲自设计并指挥了河工的兴修工程,并且在一次次的实践中积累了广泛的经验,还上升到了一定的理论层次,他认识到,只有黄河上游得到了彻底治理,黄河下游才能一劳永逸。康熙皇帝为此多次亲临施工现场,对负责治理河道的官员细心地进行讲解,终于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得到了出乎意料的成果,即治理了黄河,又保护了百姓的利益。康熙皇帝吸取了前朝灭亡的原因,非常重视老百姓的生活,虽然康熙盛世远没有现在吹捧的那样美好,但是跟明朝末年比起来,老百姓的生活还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一点是应该得到肯定的。其实,中国的老百姓很容易满足,只要能让他们吃得饱,穿得暖,他们就会对这个王朝充满了希望和好感,而无关于坐在皇帝宝座的人到底是汉人还是满族人。2023-08-07 01:44:004
关于《明史》的篡改,有些问题一直想不通,请懂明史的帮忙
一、《明史》修撰的三个阶段1、 1644年清军入关,不久进占北京。1645年,满清统治者设立史馆,拟修《明史》。但因为当时政局未稳,南方抗清斗争如火如荼,所以实际修撰工作只是处在准备阶段而并未全面展开。满清之所以做出这个修史姿态,一是为了借此宣布明朝已经结束,二是为了笼络明朝遗老和降清汉臣。2、 直到康熙十七年(1678年),修史的条件似乎才成熟,康熙这才下旨全面启动《明史》的修撰工作。直到康熙、雍正先后死去的1739年(乾隆四年),历经九十多年,经三度修撰、编辑和删改的《明史稿》终于定稿(武英殿本)并公开刊印和发行。3、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四库毁书运动开始,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乾隆下旨全面改修《明史》中的《本纪》部分(也包括《列传》等部分),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这部重新勘改完毕的新本《明史》乃被收入《四库全书》。四库本的《明史》可谓为丑化明朝做出了进一步的贡献。二、《明史》修撰过程中的猫腻1、《明史稿》的几度篡改。武英殿本《明史稿》混合了万斯同、王鸿绪、张廷玉这三人的心血和心思。这三人在实际上先后主持《明史》的修撰工作并完成了各自的版本。但万斯同审定的《明史稿》第一版显然是价值最高的,王鸿绪版的《明史稿》似乎是窃取自万斯同版的《明史稿》并大有删改,张廷玉版的《明史稿》则是在前两版的基础上大体按照满清皇帝的意思来修篡和删定的。2、 史家万斯同的贡献。万斯同是明末思想家黄宗羲的得意门生,出于对保存明代真实历史的责任心,才接受了清廷邀其参加“明史”修撰的工作,但却终生拒领清朝的薪俸。由此,史学家万斯同通过自己切实的努力乃为明朝“保留”下了大量第一手的、真实可贵的史实资料。可惜每一位后来者都陆续对万氏版的《明史稿》进行了各自的削删和修改,乾隆钦定的四库本《明史》也不例外。尽管如此,以万斯同初稿为基础的《明史》还是为我们保存了明代的基本面貌,尽管当中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3、《明史》从头到尾都由满清皇帝终审定稿。清朝的几位统治者对《明史》修撰的重视可谓到了离谱的程度,《明史》每完成一部分,康熙、雍正、乾隆无不仔细审阅,乃至事无大小地就每个自己所“关心”的细节提出自己的“建议”并让书写者修改。当年明太祖朱元璋修《元史》只花了两年多时间,元朝修《宋史》(二十四史中规模最大的一部史书)也只花了两年多时间,惟独满清,修一部明史竟然花了几代帝王近百年的时间,其处心积虑之深由此可见一斑。所以说,今天我们所了解到的书面的明朝,实在是出于清帝之政治目的而在一定程度上被满清妖魔化了的明朝,是与历史的真相有很大差距的。4、史官修史的独立性在清代已完全丧失。明朝的皇帝对于史官撰修当朝史的工作是从不干预的,这正是古代中国最可宝贵的传统之一。但是很可惜,自唐朝发动了玄武门兵变的唐太宗李世民干预史官独立撰史的那一刻起,这一优良传统就遭到了破坏。而满清统治者对史官工作独立性的剥夺,则在历史上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以此修改历史来美化自己的人,我以为都应扔进历史的垃圾堆。5、修完《明史》后毁弃大量珍贵的明朝史料。清修《明史》,几代学者历时近百年,可谓基本保存了明朝的史实,但却在康雍乾诸帝的旨意下,几经严格的增删、政审、篡改,在一定程度上成功地扭曲和丑化了明朝的真实形象,并在《明史》定稿成书后,焚毁了大量明代的原始史料。目前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保存的明代档案只有3620余件,它们几乎都是明末天启、崇祯两朝的,明初和明中期的档案都没有。明代档案所以保存不多,或许有明清之际战乱的缘故,但主要的还是清朝修撰明史之后,对所依据的档案史料往往弃置甚至烧毁掉。如此,满清对于明朝的妖魔化处理就失去了反驳的第一手证据。乾隆之龌龊由此可见一斑。附一份清乾隆销毁的明代书籍(光是以“明”字打头的被满清禁毁的书籍就接近一百五十种,另有以“皇”字开头的许多明朝书籍也被禁毁),书目大致如下:《明百将传》《明宝训》《明表选》《明兵略纂闻》《明策衡》《明朝官制大全》《明朝捷录》《明朝通纪会纂》《明朝小史》《明臣言行录》《明臣奏疏》《明初开国群雄事略》《明大事记》《明代帝后纪略》《明代圣政》《明代野史》《明道杂志》《明纲目》《明馆课标奇》《明馆课宏词》《明馆课录》《明光宗实录》《明纪本末》《明纪本末国书》《明纪编年》《明纪编年会纂》《明纪编遗》《明纪重辑》《明纪纲鉴补》《明纪纲目》《明纪会纂》《明纪甲乙事略》《明纪鉴略》《明纪鉴略补》《明纪鉴鼎脔》《明纪全载》《明纪弹词》《明纪要》《明纪编年会纂》《明记甲乙两年汇编》《明季南略》《明季遂志录》《明季文杂抄》《明季遗闻》《明家训》《明鉴会纂》《明鉴易知录》《明将略》《明将略注》《明将传》《明经济名臣录》《明经济书》《明经济文辑》《明论必读》《明论表》《明名臣经济录》《明名臣奏牍》《明末纪事》《明末诏书》《明女直志》《明人后场论表》《明人诗抄》《明人物考(焦竑)》《明人物考(王世贞)》《明神宗实录》《明诗别裁集》《明诗归》《明诗善鸣集》《明诗选(陈子龙)》《明诗选(马士奇)》《明诗综》《明实纪》《明实录》《明史纪略》《明史记事本末》《明史类编》《明史列传》《明史略》《明史全集辑录》《明史通纂》《明史野获》《明史纂》《明疏抄》《明书》《明太祖实录辨证》《明通纪编年》《明通纪会》《明通纪辑录》《明通纪辑略》《明通纪辑要》《明通纪捷要》《明通纪统宗》《明通纪摘录》《明通纪直解》《明通纪纂》《明通鉴编年》《明通纂要》《明琬琰录》《明文案》《明文百家粹》《明文宝符》《明文初学读本》《明文大家二编》《明文大小题商》《明文得》《明文得珠》《明文发》《明文分类传针》《明文录》《明文赏奇》《明文选》《明文翼运》《明文英华》《明献帝宝训》《明相业军功考》《明续记》《明宣宗宝训》《明一统志》《(皇)明杂录(尹直)》《明杂录(佚名)》《明诏制》《明政统宗》《明职方地图》《(皇)明制书》《明制稿》《明注略》《明状元策》《明宗孝义》《明奏疏(施元征)》《明奏疏(陆澄源)》《明奏疏(佚名)》《明奏议》……三、乾隆版《明史》对明朝皇帝的丑化毋庸质疑。乾隆四十年(1775),乾隆下令修改《明史》。过程中对明朝皇帝和人事进行了改修和丑化,更刻意贬低了对明朝皇帝的评价。比如,原《明史本纪》中的“英宗赞”称英宗“前后在位二十四年,无甚稗政”,经改修后的“英宗赞”则这样评价英宗说:“前后在位二十四年,威福下移,刑赏僭滥,失亦多矣,或胪举盛德,以为无甚稗政,岂为笃论哉?”再如,原本评价明世宗为“中才之主”,而修改后的评价则变为:“且倚任权奸,果戮直臣,以快其志,亦独何哉!” 只要拿武英殿本《明史》和“四库”本《明史》对比校读,我们就会发现,在明朝十几位皇帝中,至少在英宗、代宗、宪宗、武宗、孝宗、世宗、穆宗等七位皇帝的本纪中,对传主的评语都有了显著的修改。经过这样的修改,明朝皇帝给后人的印象就在总体上突出了“明朝多昏君”的特点。尽管如此,只要对史料有充分的解读,有独立的思考,今天的我们仍然可以得出自己的判断:明朝的皇帝在总体上其实是远强于清朝皇帝的。原本《明史》中记述方孝孺等人之夷族诛死仅用了“丁丑,杀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并夷其族”十五字,而在“四库”本《明史本纪》中则改为了这样的叙述:“丁丑,召方孝孺草登基诏,孝孺投笔,且哭且骂。帝大怒,泰、子澄亦抗辩不屈。遂与孝孺同磔于市,皆夷其族”。很显然,无论是原本还是四库本的《明史》,都没有明成祖夷方孝儒十族的记载,我真不知道这所谓“夷十族”的记载是出自哪里了?总之,这么一改,明成祖就成了一个以残暴著称的皇帝了。我不得不因此想到,那明成祖的所谓残暴,包括明太祖的所谓残暴,其真实性都是值得怀疑的,在我看来,这当中至少掺入了满清为妖魔化前朝而捏造的一些事实及夸大的一些数据。三、因《明史》而引起的两起文字狱1、文字狱之“庄廷鑨明史案”。康雍乾在文字狱方面可都是登峰造极的,尤其是乾隆,在这一点上可谓恶劣,杀人无数。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比如发生在康熙朝的“庄廷鑨明史案”,一干所谓的“人犯”70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 “主犯”庄廷鑨大逆律剖棺戮尸。史载,在该案中被判处死刑的多达70余人,被流放为奴的家属达到数百人(最多时收监人犯竟达两千余人)。2、文字狱之“戴名世《南山集》案”。康熙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史籍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史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康熙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贵族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为奴。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为奴,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开棺戮尸扬灰。3、清朝靠篡改史书来确保帝王个个英明。从庄廷龙明史案、戴名世等明史案中可以看出,满清统治者对《明史》可谓敏感之至!他们惟恐本朝被曾经辉煌的明朝比下去,惟恐汉族民众长久地怀念明朝,惟恐满清的皇帝被明朝的皇帝抢了风头,所以,就采取了按统治者的意志强行修史的办法来丑化前朝。于是,制度先进、思想自由、社会开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民生富足、君主善“无为而治”、科技事业临界于突破、资本主义萌芽生机勃勃的明朝就被满清统治者抹黑和妖魔化到了一个空前绝后的程度,而闭关锁国、思想禁锢、经济停滞、民生凋敝、日益落后、丧权辱国于西方世界的清朝却还能以所谓的“康乾盛世”来标榜自己。4、历史终将获得平反和公正。殊不知从来都领先于世界的中国,自打满清入关统治华夏之后,中华文明的历史性大倒退就如一场巨大无比的灾难般笼罩在了这片古老的、辉煌了几千年的土地上。而我相信,还历史一个真实和公正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因为中国人需要重新焕发自己的民族自信心,也因为只有正确地认识和评价本民族的历史和历史人物,才能使被长期扭曲的民族精神得到矫正,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起一个民族的力量和智慧2023-08-07 01:44:315
为什么古代受罚喜欢牵连别人?
连坐制起始于周朝时期。秦的社会组织相当严密,商鞅变法建立了“连坐制”内容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 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统一后秦国将此推广至全国。连坐就是一人犯罪而与其有一定关系的人也受牵连而被认为有罪的制度。《汉书刑法志》记载“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术。”秦时连坐的范围有亲属连坐,领伍连坐,职务连坐、历史不同时期不同亲属连坐范围也不尽相同,清康熙年间的文字狱 “明史案”中《明史》一书的作者庄廷钅龙已死,仍开棺戮尸,其兄弟子侄及刊刻书稿者、《明史》读者、保存者,事先未察觉的地方官员共七十余人一律处死,受株连被发谴充军流放者达七百余人,可见范围之广。连坐主要用于“十恶”中的前几项,谋反、谋大逆、谋判、等这些对整个统治秩序造成直接威胁的犯罪,“明史案”就是比“谋反、谋大逆而论罪连坐,也用于严重刑事犯罪。如“不道罪、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不分首从,皆处斩刑,妻子流三千里,造畜盅毒者处绞刑,同居者流三千里《唐律》。1、禁足:①、终身禁足:将会被永远禁足于自己的寝宫,足不出户,无侍女侍奉,留妃位,无上殿赦令,其余人等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与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于高位后妃)②、指日禁足:在指定的日子中,在自己寝宫中思过,贴身婢女在旁服侍,期限视情节严重与否而定,期限未到,不得擅自出门,也不得擅自与他人联系,无上殿赦令,其余人等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上殿、正一品以上的妃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妃嫔惩罚不可超过三个月)2、罚抄、罚跪:在指定的日子里,抄好被罚的东西;或者在指定的时间里跪在地面上。此条只有上殿,皇后,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3、掌嘴、掌脸:用戒尺或者吩咐宫女打脸,掌嘴,此条只有上殿,皇后、侧后与太妃,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4、杖刑: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腿部,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此条只有皇后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5、笞刑:用以竹、木板责打背部,此条只有皇后,太妃,位及妃者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6、拶刑:夹手指头,也就是所谓的“十指痛归心”,此条只有皇后,正一品以上妃才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揭秘:古代皇帝惩罚后宫妃子的刑法有哪些?7、降级、降位:贬降品级和位份,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或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所有后妃)8、贬奴:废除宫妃份位,贬为宫女,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所有后妃)9、冷宫:褥夺妃位,送进冷宫,终身不出;无皇上和太后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10、幽死:褥夺妃位,关进小黑屋闷死,无上殿赦令,其他人等也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行(适用于所有后妃)11、刑舂:废除妃位,在施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或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12、放刑:废除妃位(不受皮肉之苦),贬为庶民,永世不可踏入帝都。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13、徒刑:废除妃位,在天牢中服刑(分别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后贬为庶民。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14、赐死:赐三尺白绫,悬梁自尽。赐毒酒,穿肠而死,至于死法由执行者想,切记后妃应留全尸。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适用于所有后妃)15、死刑:属于重大过错,或者是受家族牵连【九族连诛等】。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其他刑罚:1、罚跪:罚跪在某一处跪地思过,不可藏匿使用软垫类物件,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3级或以上妃嫔。2、面壁:罚站面向某一个地方思过,不可随意活动、行走,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3、掌嘴:击打下颚,至口角红肿出血为止,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4、抄书:抄写《佛经》、《女经》、《女训》、宫规等,除每日三个时辰睡眠和用膳外,不得停顿休息,50遍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5、禁食:禁食三餐,同时禁酒水,三日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6、杖责:用木板击打臀部以下腿部,3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7、鞭刑:用鞭子抽打臀部,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8、笞杖:用木板击打臀部,30次以下,一宫之主可对本宫施行。9、禁足:关闭宫门,禁止其他人探视,三个月以下,仅从三品(含)以上妃嫔有权。10、降级:对妃以下妃嫔实行降位分等级,仅从一品(含)以上妃嫔有权。11、褫夺封号:褫夺封号,夺去妃嫔封号褫夺封号比降级更有损妃嫔颜面,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揭秘:古代皇帝惩罚后宫妃子的刑法有哪些?12、贬黜:贬为宫婢或官婢,宫婢则入辛者库、浣衣局劳动,官婢则入各王府、官府做马房、恭房杂役,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13、打入冷宫:除华服,遣散宫婢、幽禁于冷宫中,不得主动与外界接触,得特赦令可释放,太后、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14、赐死:赐三尺白绫、匕首一把、毒酒一杯,自选其一了断,皇帝、皇后、协理六宫者有权15、连坐:祸急家人,重则抄家灭族,唯皇帝、皇后有权2023-08-07 01:44:473
如果说文字狱,朱元璋比康熙多去了。为什么只说清朝?
明太祖时期的文字狱数量不少,但影响很小,处罚人数也很少,不像康熙年间动辄连坐,满门抄斩。 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朱方旦案 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广有朱方旦者,自号二眉山人,聚徒横议,撰《中说补》,谓中道在两眉间山根上,……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讲王鸿绪得方旦所刻《中质秘书》,指摘其中有诬枉君上,悖逆圣道,蛊惑民心之处,次年二月,九卿议复‘乞正典刑,以维世道"。结果朱方旦被斩,弟子陆光旭、翟凤彩、顾齐宏亦被判为斩监秋后处决”其三大罪一则谈传教信仰,具出世法,略去帝王臣庶之阶级也;二则信徒之多也;三则发明记忆在脑不在心,以为立说新异也[5] 。吴伯娅的《朱方旦》中说“表现清朝统治者愚昧无知,顽固落后,以致臣民因持一些科学和进步观点而遭到杀害的典型事例。 《南山集》案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心存不忍,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2023-08-07 01:45:374
历史上著名的文字狱事件
文字狱是扼杀人民思想的专制制度,以清朝的文字狱最为惨烈。清朝南侵以来,对中原民族不但在军事上予以残酷杀戮,而且在经济上大肆掠夺破坏,尤有远见的是大量炮制文字狱,大搞文化压迫。早在清军入关不久,清廷就开始了对中华文化的压迫摧残。顺治二年(1645年),江阴人黄毓祺被告发写有诗句“纵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还”,被指为反清复明,抄家灭门戮尸,儿女发配给旗人为奴。顺治四年(1647年),广东和尚释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以私撰逆书的罪名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是目无“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清廷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这就是最早的言论审查专制。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了朱方旦中补说案。朱方旦是个名医,他发现了“脑”才是思想中枢,而不是传统医学认定的“心”,“古号为圣贤者,安知中道?中道在我山根之上,两眉之间”。此说一发表,引起医学界极大的震撼,群起挞伐,最后他以“妖言惑众”之罪处斩,所有著作一律焚毁。他还有不少医学著作,如《中质秘录》,在这部书中会有多少超越西方医学的发现,也已经无从得知。康熙帝虽然对科学有兴趣,却也最恨他,力主一定要斩首。当时征吴三桂有功的顺承郡王勒尔锦十分尊敬朱方旦,因此极力营救,康熙帝便先革了勒尔锦,再下诏杀死朱方旦。明中叶以来的文艺和科技复兴,就被这一系列的文字狱扼杀中断了。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暴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暴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暴君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暴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暴君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暴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暴君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暴君荒淫无道,什么酷刑都想得出。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暴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暴君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暴君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暴君的重臣,没有他二人,暴君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暴君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暴君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暴君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暴君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暴君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暴君,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暴君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暴君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暴君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暴君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暴君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暴君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暴君“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暴君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暴君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暴君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允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暴君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暴君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在雍正暴君的残酷文化压迫下,中华文化得到很好的摧残,暴君政绩斐然。雍正十一年(1733年),暴君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到了所谓的“圣主”、“十全老人”乾隆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死,荒唐到极点。乾隆帝刚即位时,还假惺惺地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乾隆帝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虽然此时文人早被康熙、雍正两朝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然而乐极生悲,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狱又死灰复燃,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后,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的内容“五不解,十大过”,直指乾隆帝,并把当时的朝中大臣几乎全部进行揭露斥责。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当局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山西巡抚阿思哈上奏,说流寓山西介休县的直隶民人王肇基呈献诗联,毁谤圣贤;狂妄悖逆。乾隆皇帝立刻命其悉心根究,是否为伪奏稿案的“党羽”。后来,阿思哈查明王肇基进献诗联是为取悦皇上,要求皇上任用他,与伪稿无关。接着,又有人揭发山东巡抚准泰在追究伪奏稿一事时有失职和拖延,旋即被乾隆皇帝革职拿问,调河南巡抚鄂容安接替其职。以上两件事,在乾隆帝看来,前者说明伪稿流传甚广,肯定其党羽不少;后者说明地方官员在办理此案时,存在故意推诿、拖延的情况。于是八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命军机大臣传谕各督抚,所有诬捏撰写、分散传播之犯为首恶渠魁:传抄之犯中,凡借以煽惑众心,为之注释,及仿效词句,私自记载者,均当从重办理。又向各督抚提出警告,倘若姑息养奸;苟且了事,不实心查办者,均按对准泰的处置办理。皇帝督促之下,各省督抚全力缉查、不敢怠慢。九到十二月之间,各省先后查出伪稿有加注批语的情况:浙江郭县知县、巡检、千总曾传阅伪稿;甘肃也查出抄传伪稿的人犯若干名,更有甚者在西南的土司境内的土官家也有传抄的。一时间各省查出伪稿传抄的奏报象雪片一样,飞送京师。乾隆帝叹道:“此等逆恶之词,蔓延各省,甚竟传人土司内,其流传之广,一至于此!”到该年年底,各省已查拿不少人犯,其中以湖广、江西最多,而四川一省就捕获了二百八十余人。在这种情况下,秘密查访已经不可能了,从乾隆十七年以后,不得不由某些省的秘密缉访转向全国性的公开严查。然而查来查去,涉嫌者及传抄之人,不是互相指责,就是将责任推向已故之人,有的在严刑逼供下则认罪,松刑又复呼冤,使案情纷繁复杂,年终整个案情仍很混乱,一直没有结果。伪稿一案追查不力,乾隆帝迁怒于督抚官员,事涉封疆大吏,一些朝臣企图劝谏。十二月十九日,御史书成奏称:伪稿一案株连波累,恳请将现在人犯概行宽释。却遭到乾隆帝斥责,遂被革职。之后,又有乡居在籍侍郎陈群奏言,其意也是不必查办伪稿,同样遭到乾隆帝痛责。到此无人再敢劝阻。此时乾隆帝认为既已延及数省,迟至经年,断无骤然中止之理,但要继续查下去也很困难。就在这进退两难之际,江西巡抚鄂容安查获传抄伪稿的长淮千总卢鲁生,经军机大臣审讯,供出其稿得自南昌守备刘时达、刘守朴父子。于是将卢鲁生、刘时达父子押到北京,责成军机处进行审讯。在乾隆帝看来,伪稿一案似乎有了头绪,如不出意外,伪稿必定为卢鲁生及刘氏父子所捏造。但是又有刘守朴的幕友孔则明供出,封寄伪稿给刘时达系其代为经手,其伪稿乃得自苏州。这样一来,案情横生枝节,又陷入追不到源头的困境。 一年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稿,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财力,也不知牵连了多少人,乾隆帝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继续追查,就将卢、刘二犯作为替罪羊。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军机大臣向乾隆帝奏报:经审讯孔则明代书寄稿家信,全属子虚。卢鲁生经反复“开导”,也承认了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伪稿的“实情”。这些复审及奏报,实际上皆乾隆帝授意。当月,乾隆帝迫不及待地宣布,伪稿一案已全行昭著,“主犯”卢鲁生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同时宣谕中外,伪稿所有传抄各犯俱加恩宽免;对于传抄伪稿的官员,则照例治罪。另外对审理不力的官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廷让、南昌知府戚振鹭等革职拿问,交刑部治罪。两江总督尹继善、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以失察罪交刑部严议。至此,历时一年七个月,蔓延京师、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贵州、广东、广西以及边远土司等地区的、轰动全国的清查伪孙嘉淦奏稿案仓促了结。伪稿遍及全国,正说明此议深得人心,皇帝该“闻过即改”才是。然而乾隆帝丝毫不想到自己确有过错,反而感觉到敌对暗潮在全国涌起,因此将原因定为“皆因以往实行的宽大之政”,是“请宽妖言”、“禁挟仇诬告诗文”等政策纵容了“诽谤”。乾隆帝决定改变“妇人之仁”的“宽缓方针”,决定继承列祖列宗的严猛苛政,降旨道:“此等奸徒,传播流言,俦张为幻,关系风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力为整饬。”从此文字狱波澜壮阔,直到以修四库全书为名义,从而查办禁书、彻底摧毁中华民族精神的千古创举。江西金溪生员刘震宇著《佐理万世治平新策》一书,阐述“更易衣服制度”的观点,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被乾隆帝发现,认为他大逆不道:“刘震宇自其祖父以来,受本朝教养恩泽已百余年,且身到黉序,尤非无知愚民,乃敢逞其狂诞,妄訾国家定制,居心实为悖逆”。刚开始查办时,湖南巡抚范时绶将其革去生员,杖一百,永远禁锢,已经是故人入罪,判得很重了,可乾隆帝还觉得判得太轻,将刘震宇即行处斩,书版销毁。并斥责范时绶,“仅将该犯轻拟褫杖,甚属不知大义,著交部严加议处”。十年前,刘震宇曾将《治平新策》献给江西巡抚塞楞额,塞楞额没有看出问题,还奖励了几句。此案发生时,塞楞额早已死去,乾隆帝还大发雷霆,说什么“塞楞额为封疆大吏,乃反批示嘉奖,丧心已极。若此时尚在,必当治其党逆之罪,即正典刑”,真是丧心病狂。却说胡中藻官拜内阁学士,是满州大学士鄂尔泰的得意门生,与以大学士张廷玉为首的一派官僚相仇。后来鄂尔泰去世,他失去靠山,遭到张廷玉一派打压。于是胡中藻心中愤愤不平,写了诗集《坚磨生诗钞》。乾隆帝恶胡中藻为鄂尔泰党羽,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密令广西巡抚卫哲治将胡中藻任广西学政时所出试题及与人倡和的诗文“并一切恶迹,严行查出”。三月,乾隆帝召集群臣,撮举胡中藻《坚磨生诗钞》诗句,如“又降一世夏秋冬”、“一把心肠论浊清”、“无非开清泰”、“斯文欲被蛮”、“与一世争在丑夷”、“相见请看都盎背,谁知生色属裘人”、“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南北斗中间,不能一黍阔”、“虽然北风好,难用可如何”等。乾隆帝亲自批驳:“‘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认为这些诗句都是讥贬仇视满清,于是他宣布要“申我国法,正尔嚣风”,命将胡中藻捉拿归案,将其家属全部监禁,家产全部抄没。最后颁谕:胡中藻以凌迟酷刑处死,死去的鄂尔泰以“私立朋党”罪名撤出贤良祠。又有王锡侯,本名王侯,因怕自己的名字犯忌讳遂改名锡侯。因不满《康熙字典》为一家之言,花费十七年心血编成一部体例新颖的字典《字贯》,乾隆四十年(1775年)刊行面世。书刊出之后,被王锡侯的同乡将此书以诬蔑康熙帝的名义告官。经办此案的江西巡抚海成认为王锡侯是狂妄不法,便奏请先革去其举人,再审拟定罪。乾隆帝尚未及处理,书辗转落到和珅手中,在《字贯》序文后的凡例中,他看到康熙、雍正的庙讳及乾隆的名字同其他的字悉数开列,不禁大喜,立即向乾隆帝参劾这本书。乾隆帝大怒:“罪不容赦,应照大逆律问拟2023-08-07 01:45:554
南明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朝代,为何有如此之说?
因为南明不是一个朝代,而是从1644年6月19日朱由崧在南京登基称帝,到1683年8月13施琅登上台湾岛接受郑家的正式投降,这四十年间大陆和台湾岛的抗清势力的一个统称。真正意义上的南明,从公元1644年6月19日朱由崧在南京登基称帝,到公元1645年5月23日黄得功兵败芜湖荻港朱由崧被清军所擒,存在了还不到一年时间。这个建都南京的南明是南方明朝残余势力所承认的共主,所以它被称为南明也算是实至名归。然而弘光帝被擒后,南方明朝残余势力便分裂成为了两大部分。以郑芝龙为代表的郑家控制着东部沿海地区,郑家参与扶植明宗室称帝;而在内陆地区的明朝宗室,也在当地明朝残余势力的扶植下称帝,这一支后来与大顺和大西农民军残余势力结盟,农民军名义对其称臣改编为明军,双方联合对抗南下的清军。这两方势力之间相互并不承认甚至敌视,而在这两方大势力之外还出现过自立的小势力,于是出现了监国并立,皇帝与监国并存的奇怪现象。这些势力间相互攻伐过,但是它们之间也迫于形势合作对抗过南下的清军。这里简单列举一下南明存在过的政权,以便大家了解其历史。弘光帝朱由崧被清军所擒的消息传开后,明朝宗室纷纷宣布自己为监国,那些太短的就不列了,只列出几个主要的。唐王朱聿键在郑芝龙的支持下在福建宣布监国后称帝,也就是隆武政权。但是第二年(公元1646年)朱聿键就因为不甘为郑芝龙的傀儡而被郑芝龙抛弃,很快他便落入了清军之手并遇害。隆武政权比起弘光政权,也就多存在了大概两个月时间。比朱聿键晚了40多天,鲁王朱以海在绍兴宣布监国,其后他拒不承认隆武政权。由于他的实力弱小,很快就被南下清军赶下了海,但是直到1653年他才取消了监国之名。最后依附郑成功求存,1662年病死于金门。桂王朱由榔在朱聿键死后宣布监国,同年(公元1646年)称帝改元永历。同时期称监国的明朝宗室不少甚至有称帝的,但是都很快被清军攻灭,这使得永历帝反而成了明朝宗室唯一的代表了。1650年,郑成功等出于避免内讧的考量,接受了永历帝给予的封号,这时残存的明朝势力、农民军势力算是统一到了一个旗号下。不过这个统一的局面只是表象,郑家根本不听永历小朝廷的调遣,而永历帝自己手中也没有任何军队。这个小朝廷先是依靠李来亨等的大顺军,后又依赖孙可望、李定国的大西军才能得以苟存。内部四分五裂的永历小朝廷最终归于失败,1659年朱由榔逃亡到缅甸,1661年缅甸迫于吴三桂的淫威将朱由榔交给了吴三桂,1662年4月朱由榔被杀于昆明。朱由榔被杀后,再没有出现监国的明朝宗室,剩余反清势力便一直使用永历年号,到1683年8月13郑家向施琅率领的清军投降时,郑家在台湾都使用的依旧是永历年号。本来按照我们中国传统的历史划分法,从1645年弘光帝被擒后,南部的明朝残余势力就应该被称为东西明。但是由于清朝不承认崇祯以后这些政权的合法性,因此当时这些政权的年号便成为了禁忌,清初的‘明史案"就是因为民间私纂的《明史》,出现了这些政权的年号才被引发的。所以在清朝时期并没有南明一说,更遑论东西明了。清朝所刻意造成的这么一段历史空白时期,到了现代修史时自然是要填补。在私人撰写的书籍里,这段历史便被约定俗成地称为了南明。但是按照中国的传统朝代划分规则,显然将这段历史统称为南明并不合适。可因为没有官方叫法,也只能用南明这种笼统的称呼指代这一段历史时期了。2023-08-07 01:46:325
红楼梦原稿的后半部分,究竟是遗失了还是并未完成?
《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原稿”,在红学上称为“旧时真本”,其实已经现世,只是目前尚有争议,导致很多人不知道罢了。《红楼梦》之所以只有“半本书”的状态,和当时曹雪芹所处的时代密切相关。清初时期,清廷文字狱之风甚烈,抄家灭门者不知凡几,仅浙江湖州“庄廷鑨明史案”,就有近百人被处死,上千人被牵连,其中庄氏家族几乎被灭族。在这种情况下,曹雪芹脂砚斋等人作书评书,岂能不小心翼翼。尤其是《红楼梦》中“碍语”甚多,有些甚至极为明显。比如贾宝玉和芳官一番关于“耶律雄奴”的论述,几乎是指着耶律氏这个和尚,骂清廷秃驴,清廷焉能不恼怒。只是待清廷回过味来时,《红楼梦》已经流传天下,士大夫们人手一本了。古本红楼梦没奈何之下,清廷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乾隆还混淆视听地说了一句“此明珠家事也”。究竟乾隆说的是“明珠家事”还是“明朱家事”,现在学者们还争论不休,因为《红楼梦》里反清悼明的意味太浓厚。在红楼梦第一回,甲戌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从这条脂批也可以看出,曹雪芹书并没有写完就已去世。还有一些观点认为,曹雪芹的“定稿”只有前八十回,后面内容太过露骨,他就没有再继续写下去。所以,曹雪芹最终只完成了半部书。但是,天无绝人之路,曹雪芹虽然只写了半部,却并不代表红楼梦就没有全本。红楼梦原文中明确指出,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这说明曹雪芹在著写红楼梦时,必定还有个“底稿”存在,否则他就没法“批阅”和“增删”,他总不能对着空气去改稿吧。既然有“底稿”,那红楼梦就一定是个完整故事,红楼梦人物的真正结局,也定是写在这个“底稿”之中。所以,真正的问题是,这个作为曹雪芹创作基础的“红楼底稿”在哪里?有一些史料上提到,清代及民国时期,红楼梦有个“旧时真本”存世,有人亲眼看过。周汝昌、俞平伯几位大师经过反复考证研究(俞平伯,红楼梦辨十三),也确定“旧时真本”是的确存在的。毫无疑问,“旧时真本”就是“红楼底稿”,所以,只要找到了它,红楼梦的真正结局就能大白于天下。2005年,有个叫何莉莉的人在网上上传了一个红楼梦新本子,这个本子名字叫做《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又称“癸酉本”,本子一出,立刻引起了轰动。此本是从81回开始,到108回结束,一共有28回的内容,其中包含了红楼梦里几乎所有人物的最终结局,并且这些人物结局和前半部中的判词、脂砚斋批注都一一对应。不仅如此,这套本子里还有脂砚斋等人的批注,并且其中贾宝玉和史湘云的结局,与传说中“旧时真本”中二人结局一模一样。从情节架构上看,癸酉本和红楼梦完全是一脉相承的。但是,此本文字粗糙,且个别情节过于离奇,比如元春上阵领兵、薛宝钗改嫁等,这就让一部分人在情感上很难接受,称其为伪书,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癸酉本正是“旧时真本”,正是曹雪芹所用的“红楼梦底稿”。双方意见不同,一边说是真的,一边说是假的,自然产生了争议。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红楼梦的普通读者中,在红学界,也有同样的争论存在。虽然大多数专家并不承认癸酉本,但自癸酉本出世后,近十年来,有关红楼梦的探佚文章日益减少,这个现象不能不令人深思。癸酉本目前真伪难辨,但它确实有极高的价值,至少,它让人看到了红楼梦可能存在的原始结局。题主的提问,在红楼梦研究中着实是个重大且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多个红楼梦版本的真伪辨别、也涉及到红楼梦作者的争议,此处限于篇幅,就这样吧。最后说两句,红楼梦只有半部,它的后半部,不在天地世间任何一处,而是存在于每个红楼读者的心中。每个红迷的心里,都有一部完整的属于自己的红楼梦。2023-08-07 01:48:112
清朝著名的文字狱有哪些受害者
清朝近人柳诒徵稱“前代文人受祸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故雍乾以来,志节之士,荡然无存。……稍一不慎,祸且不测。”[4]。顺治四年(1647年),发生清朝第一起文字狱“函可案”。一位法号函可的和尚因藏有“逆书”《变记》而被逮捕,后来流放到沈阳。除此之外,顺治十八年(1661年)还发生了“明史案”,于两年后结案。[编辑] 明史案主条目:莊廷鑨明史案浙江乌程(今吴兴)盲人莊廷鑨,想学习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但又愧於自己所知不多,便去买得邻居明大学士朱国桢的明史遗稿,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加以编辑。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全都是清朝所忌讳的。该书定名为《明书》,作为自己的著作。书编成后,莊廷鑨死,其父庄允城为之刊行。不料有小人敲诈不成,反去告发,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惊动朝廷中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当时康熙年幼尚未亲政,鳌拜下令逮捕并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士。庄允城被逮捕上京,后来死于狱中,莊廷鑨被掘墓开棺焚骨。1663年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先后因此狱牵连被杀者共七十余人,被充军边疆者达几百人。康熙自14岁亲政后发生过一起较著名的文字狱案件,即康熙末年的“南山集案”。[编辑] 南山集案主条目:南山案方孝标曾到云南做吴三桂的官,后来及早投降清朝免死,著有《滇黔纪闻》等书。戴名世见其书,在所著《南山集》中加以引用,结果被人告发认为其著作中有“大逆”语。其实著作中并无真正抵毁清朝的“大逆”之语,只是方书说到南明永历政权未可称为伪朝,戴书提到南明弘光帝及其年号,犯了清朝的大忌。结果此案也波及数百人,吏部原定将戴名世斩首,处死家族中十六岁以上男子,而将女眷等没收为奴婢。不过后来康熙下令只杀戴名世一人,其余原定处死的百余人改为流放宁古塔。雍正朝较著名的文字狱案件如“查嗣庭试题案”和“吕留良案”。[编辑] 查嗣庭试题案主条目:查嗣庭试题案1726年发生了文字狱史上流传最广泛的大案“查嗣庭试题案”。礼部侍郎查嗣庭到江南某省主持科考,试题出的是“维民所止”,出自《大学》。但这句话却被人送到雍正面前,说“维止”二字乃是去“雍正”之首的意思,雍正轻信大怒,令查嗣庭斩首。[编辑] 吕留良案主条目:吕留良案湖南的曾静和张熙两个书生受到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吕留良的著作中“华夷之辨”等观点的影响,到处进行反清活动。后来曾静和张熙策动当时的川陕总督岳钟琪谋反,结果被告发。雍正下令亲自审问曾静等人,不过他认为曾静等为“迂妄之辈”,决定予以赦免,但却将死去几十年的吕留良开棺鞭尸示众,其许多亲族、学生及刻书藏书者也受到牵连。同时,雍正帝将曾静等人指责他的十大罪状(谋父、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株忠、好谀任佞)一一进行了辩解和驳斥,编为《大义觉迷录》,并派大员带领曾静到各地进行宣讲。到了乾隆初年,皇帝曾一度下诏停止文字狱。但自乾隆十六年(1751年)波及全国的“伪孙嘉淦疏稿”事件开始,文字狱开始重现。尤其到乾隆中后期,文字狱达到高峰,而且非常严酷。乾隆年间共发生文字狱案件一百多起,大大超过前朝。2023-08-07 01:48:371
清朝著名的文字狱有哪些受害者
清朝文字狱 清代最著名的文字狱首先发生在康熙一朝,共有两起:一起是“明史狱”。浙江乌程(今吴兴)富商庄廷拢买得邻居明大学士朱国桢的明史遗稿《列朝诸臣传》,邀集许多名士加以编辑,并增补了明末天启、崇祯两代史事,其中多有指斥满洲的文句,定名为《明书》,作为自己的著作。书中直书清朝先人的名字,指斥明将降清者为叛逆;不使用清朝年号,而用南明永历等朝的年号。书编成后,庄廷拢已经去世,其父庄允城将之刊行。不料有人向朝廷告发,庄允城被逮入京,死于狱中,庄廷拢被掘墓开棺焚骨,所有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都被处死。先后因此狱牵连被杀者达70余人,被充军边疆者达几百人。 另一起是《南山集》狱。方孝标曾经到云南在吴三桂部下做官,后来及早投降清朝而免除一死,著有《滇黔纪闻》等书。戴名世见其书,在所著《南山集》中加以引用,被认为有“大逆”语。其实二人著作并无什么诋毁清朝的“大逆”之语,只是方孝标的书中说到南明永历政权不算为伪朝,戴名世的书中提到南明弘光帝及其年号,又揭露了康熙帝杀掉明太子的真相;以略微倾向明朝的口气叙述了明末清初的抗清事件,对南明诸王寄以同情。结果此狱也波及数百人,戴名世被斩首,方孝标已死被戮尸,两家男子16岁以上者均被杀,女眷等则被没收为奴婢,方氏同族人都被充军到黑龙江。 清代文字狱中惟一的谋反案件,吕留良、曾静之狱,发生在雍正皇朝。吕留良是一个学者,明朝灭亡以后,他参加反清斗争失败,就在家里收子弟教书。有人推荐他博学鸿词,他坚决拒绝了,后来他索性到寺院里,剃头当和尚,躲在寺院里著书立说。书里有反对清朝统治的内容,幸好书写成了,没有流传开去,吕留良死后,更没被人注意。湖南曾静偶然见到吕留良的文章,对吕留良的学问十分敬佩,就派学生张熙,从湖南跑到吕留良的老家浙江去打听他遗留的文稿。张熙一到浙江,不但打听到文稿的下落,还找到吕留良的两个学生。张熙跟他们一谈,很合得来。他向曾静汇报后,曾静也约俩人见了面,4个人议论起清朝统治,并商量怎样推翻清王朝。曾静打听到担任陕甘总督的汉族大臣岳钟琪,掌握很大兵权,颇受重用。要是能劝说岳钟琪反清,成功就大有希望。曾静写了一封信,派张熙去找岳钟琪。岳钟琪收到信后,大吃一惊,在威逼张熙交待同谋不成之下,假装答应,张熙于是将他们的计划、主谋人员一一交待。岳钟琪马上上奏雍正,报告这起谋反事件。雍正帝将他们严加查办。吕留良已经死了,雍正把吕留良的坟刨了,棺材劈了,又把吕留良的后代和他的两个学生满门抄斩。还有不少相信吕留良的读书人也受到株连,被罚到边远地区充军。 直到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文字狱高潮已经过去,还发生了所谓《笃国策》案。由于乾隆时代社会趋向稳定,文字狱引起挟嫌诬陷,株连亲故,造成人人自危、上下猜疑,这对于巩固满清统治秩序并不有利。在这种情况下,清朝统治者调整了以往的政策,延续100多年的文字狱,在乾隆后期终于告一段落。2023-08-07 01:48:473
康熙做的最不好的事情是什么
康熙做的最不好的事情是文字狱。文字狱是指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的重罪。文字狱历朝皆有,以清朝最多。但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如,明史案、黄培诗案、《南山集》案、徐转案等。2023-08-07 01:48:5815
康熙有没有为明史一案翻案
没有,也不可能。虽然康熙提出满汉一家,但是作为他们推翻的前朝,他们是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2023-08-07 01:49:353
古代的避讳到底多可怕,一不小心用错词表错意,就会怎么样呢?
坐牢贬官都是轻的了,更严重者就是丢命甚至满门抄斩。古代为了显示君王的尊严,通常不允许百姓在说话或者写作当中直接体现君王的名字。比如取名字的时候就要避开君王的名,以表示尊重。除了君王要避讳,一些有名的圣贤也难免其俗。如孔丘,北宋时规定,凡读到“丘”字,需用“某”字代替,且用红笔圈出。清朝更厉害,直接要求全天下人改名,凡是有“丘”字的,一律成“邱”。看看,一个文人都需要如此大张旗鼓的“表示敬意”,更别提朝廷之上的君王。而这种避讳并不仅只是名字上的避嫌,还有不可随便议论朝政,尤其是批判。你乖乖种地就行,嘴巴别乱说话,要掉脑袋的。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清朝的“文字狱”。《铁齿铜牙纪晓岚》中也有相似情节,一位官员所藏的书本,由于措辞不当,皆被视为禁书,被人抓住把柄。最后书本尽毁,家破人亡。而现实中就有一桩真实案例——“明史案”。康熙时,一位富户庄廷鑨购买当时未完成的《明史》,招纳贤人对其进行补充加工。《明史》出自前朝国相朱国桢之手,想想就不会对清朝有什么好话,写的尽是些掉脑袋之事。书中不承认清朝是正统,还直呼清兵为“建夷”,雷坑是踩了一脚又一脚。庄廷鑨当时目的可能就是效仿左丘明写一部史传,但那个时候在统治者眼里,就差举个旗子喊自己要造反了。《明史》被举报后,庄家的末日到了。十五岁以上的男性尽数被斩,女性家属发配为奴。而参与《明史》制作、修订、卖书、藏书之人,皆被处死。最后入狱者达2000余人,死刑70余人,其中凌迟18人。也许开始只是无心之过,也许是有所不满想要借书发泄。但意图不重要,只要被发现,那你就是心有不轨,想要谋反。而那些无意中买了书、藏书之人,他们到底是否忠心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他们的血,以警示天下之人。所谓避讳也不过是一场政治的游戏而已。有了堂堂正正的借口,就能做不为世道所容忍之事。2023-08-07 01:49:424
康熙有没有搞过文字狱?
首先,明确一点:康熙皇帝真正意义上的亲政,是从康熙8年开始的。这一年,康熙皇帝擒拿了鳌拜,夺回了实权。所以,发生在康熙8年以前的一些事,例如康熙2年的文字狱 “明史案”,与康熙皇帝无关。明确了这一点之后,从康熙亲政到康熙五十年(1711)《南山集》案爆发,这四十几年间康熙都是宽文网。可以说当时的思想界还是相当活跃的,不少被称道为“胜国(指明朝)遗民”的著作都陆续结集出版了,僧函可《千山诗集》就是一例。此外,康熙年间刊行的顾炎武诗文集中所谓“违碍”之处可以说触目皆是。顾炎武记了庄氏《明史》案,记了自己如何以死相拒参加官修《明史》,他的“北去(按原抄本作“胡装”)三百舸,舸舸好红颜”之类的诗句更是对清朝初年满洲贵族暴行的无情鞭挞。王夫之的民族情绪较之顾炎武犹有甚者,他在《读通鉴论》中说,天下之大防有二,首先就是“华夏”和“夷狄”。在他看来,“夷狄”乃“异类”,“歼之不为不仁,夺之不为不义,诱之不为不信”,这简直在公然号召汉族人起来造满洲的反,然而在当时都未予追究。2023-08-07 01:50:2313
为什么汉武帝让《史记》流传后世呢?
史记是由汉武帝去世以后才开始逐渐传播开来,由司马家的子孙们开始传播司马迁这位老祖的著作。再加上史记这本书确实有很高的含金量,能够开阔人们的视野。于是人们便开始阅读,史记也因此开始出名。2023-08-07 01:50:516
明史案是怎么回事啊?
明史案的具体情况如下:浙江乌程南浔镇富户庄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但又匮于自己所知不多,便去买得前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的明史遗稿,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加以编辑。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全都是清朝所忌讳的。该书定名为《明书》,书凡一百余卷,作为自己的著作,并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征、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的原稿增删而成。庄廷鑨慕杭州举人查伊璜之名,擅自将其列入《明史》的参订名单,查伊璜得知后吓得心胆俱裂,为求自保,赶忙向学道检举告发,但学道并未在意此事。七月,归安知县吴之荣再次告发,此书终引起清廷关注,遂大兴文字狱,相关人等被捕杀殆尽。扩展资料:明史案牵连很广:圣旨明确了此案的惩处范围和力度,凡参与编书的、组织的、刻书的、装订的、印刷的、买卖的以及有书不上缴的,都必须处死刑,各家财产藉没。其男性家属凡年满十五岁以上的,都获死刑,其妻女母婶等都被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做奴隶,犯罪情节较轻者的家属变卖给富家做丫鬟,那时的沈阳绝不似现在的繁荣,而是一片荒芜的狼藉之地,令人闻之色变,很少人能活着回来。康熙二年,所有作序的人、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都被处死,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书店老板王云蛟、陆德儒惨遭屠戮。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也被凌迟处死,全族被处死;李令皙及其子李礽焘等4人、朱佑明和他的儿子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和侄子朱绎先后被斩杀,妻子徐氏吞金自尽;李令皙的小儿子才十六岁,法司命他减供一岁,得免死充军,他不愿意,最后一并处斩;董二酉当时已经死,尸体被从棺材中挖出,肢解成36块,手段残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史案2023-08-07 01:51:361
清初历时三年的庄廷鑨明史案,为什么说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呢?
康熙年间庄廷鑨明史案是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顺治年间,浙江南浔镇富户庄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左丘明撰写一部史书,以瞽史自居。他购买了前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的明史遗稿,邀集江南文人名流吴炎、潘柽章、张庄、茅元铭等十六人参与编撰,增删修饰,称为《明史辑略》。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称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全书凡一百余卷,该书邀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征、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书成之后,庄廷鑨病亡,其父庄允城将《明史》刊刻出版,于顺治十七年冬开始发售。革职知县吴之荣,以“造写逆书,诋毁大清”为名,向庄允城勒索未果,便进京击鼓告发,意图邀功官复原职。鳌拜等顾命大臣派刑部侍郎到杭州调查严办此案,大肆搜捕与《明史》相关人员。于是,编著者,校阅者,作序者、卖书者、买书、卖书、藏书者甚至刻书送书印书的人都遭到株连。前后共逮捕了二千余人。康熙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即公元1663年,朝廷下旨,以谋反大逆案判决。那么,这次最大的文字狱事件究竟死了多少人呢?目今有三种说法:其一:七十人参加校阅的吴炎、潘柽章是顾炎武的好友,他两个罹难后,顾炎武痛心疾首,写下了《书吴潘二子事》一文,记述了明史案的经过大略,并且写道“所杀七十余人”。其后,全祖望在《 鲒琦亭集.江浙二大狱记》中,亦作如是说。其二:二百二十一人当时的野史笔记记载也颇多,虽然事实基本相符,但株连人名,细节往往有混淆,因此记载出入很大,其中二百二十一人之说流传较广。例如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一就记载“名士伏法者二百二十一人”。其三:不下千人《明史辑略》一书校阅者列名字的有十八人,但是杭州陆圻,查继佐、范襄三人案发前曾向浙江学政申明与此书无关,得以幸免。陆圻出狱以后,即削发为僧,,其女后来撰文记述父亲的经历,写道“所诛不下千人”。几种说法,差别如此巨大,究竟孰是孰非,至今还存在很多争议。清代节庵曾辑录有关明史案的各种资料,编成一部《庄氏史案本末》,其中记载了有名字可稽考的死者,计五十七人,与第一说相近。但是,明史案受株连冤死的亡魂应该绝不止此。编著者、作序者以及十四名参阅者凌迟处死,按照清律例,他们要被株连九族,其祖父、父、子、孙、兄弟以及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满十六岁者均应斩首,试想这是如何一个巨大的数字啊!而且“大凡看书、买书、藏书者甚至“订书刻书送版者,一应俱斩”,又该牵连多少无辜的冤魂!虽然准确的数字已经无从考订,今天重读历史,这刀光血影的一幕仍让人不寒而栗!2023-08-07 01:51:541
明史案后人是什么意思
明史案活下来的人。明史案后人来自《《步步惊心》》剧情内容,绿芜是步步惊心中的人物就是明史案活下来的人。《步步惊心》改编自桐华的同名长篇小说,由上海唐人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和湖南卫视联合出品,该剧由李国立执导,由刘诗诗、吴奇隆、郑嘉颖、袁弘、林更新等人主演。2023-08-07 01:52:361
清朝末年被满门抄斩的官员哪里能查到
清实录和东华录2023-08-07 01:52:463
请问文字狱最严重的朝代是什么?
都是百度百科的,详情看参考资料吧清康熙时的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1.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2.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3.《南山集》案 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编辑本段]清雍正时的文字狱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5.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6.“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7.“维民所止”案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倾·玄鸟》。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时盛行文字狱,雍正听说后,觉得“ 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 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查嗣庭受到残酷折磨,含冤死于狱中,这还不算,连尸身都不得安宁,受到戮尸之辱。嗣庭的儿子也惨死狱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查慎行也受到牵连,奉旨带领全家进京投狱。他在途中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此冰霜如此路,七旬以外两同年。”后来得以放归故乡,不久即谢世。当年的考生排名靠前的也遭到了迫害 关于査嗣庭科考案,《清稗类抄 狱讼类》 云:“或曰:查所出题为“维民所止”。忌者谓“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也。上闻,世宗以其怨望毁谤,谓为大不敬。”此说常为史家所征引。据法式善《清秘述闻》载,当年江西乡试三题为“君子不以言举人”一节、“日省月试一句”、“山径之溪间”一节,并无“维民所止”题。査嗣庭曾著“维止录”,其中记事有于雍正不利者,如首页云:“康熙六十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维止录》是査嗣庭获罪的原因,疑后人因此附会为试题。2023-08-07 01:52:5515
明史稿详细资料大全
《明史稿》是记述明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又称横云山人明史稿。成书早于《明史》。共310卷,包括本纪19卷、志77卷、表9卷、列传205卷。 清康熙十八年(1679), 史馆始编纂《明史》。三十年,完成初稿 416 卷。三十三年,王鸿绪任总裁时,又与当时监修张玉书、总裁陈廷敬各任一类,继续纂修。 王鸿绪承担列传,请万斯同于其家负责编写和修订,前后历时八年。 四十一年,万斯同卒。四十八年,王鸿绪解任回籍,继续删削改编成稿,在六十一年冬成《明史稿》 310 卷,于雍正元年(1723)进呈。刊印时均题为“王鸿绪著”。 乾隆初年刊定之《明史》,以大多出于万斯同之手的《明史稿》 为基础编成 。 基本介绍 书名 :明史稿 又名 :横云山人明史稿 作者 :万斯同、王鸿绪 类别 :纪传体史书 卷数 :310卷 时间刊定 :雍正元年(1723年) 背景,修纂第一阶段,修纂第二阶段,修纂第三阶段,《明史稿》与《明史》的修纂, 背景 清朝入主中原之后,转年即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注: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的记载,见于《清世祖实录》卷15,何冠彪《顺治朝〈明史〉编纂考》一文首揭此事。 但清廷何时决议纂修,尚无确切史料证实。清代官书中亦不见有关纂修《明史》的诏令,《清世祖实录》中仅见几位总裁于顺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钦奉圣谕,总裁《明史》”,并提出副总裁及纂修人员名单。这种“钦奉圣谕”,很可能仅是早朝时的口头指示而已。以往论著称顺治二年五月“诏修《明史》”,表述确实有所不当,准确言之为: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纂修人员),得到了清廷认可。 《明史稿》 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是年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揭开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 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 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 于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 《明史》是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如果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假如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组织班子编写起至呈稿止,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修纂第一阶段 主要是当时政治上不稳定的原因。《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定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 此时正值清军入关之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当时南京的弘光朝廷正与清朝南北对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通过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 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虽然到五月十五日(6 月8 日)清军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灭亡,五月二十八日(6 月21日)清廷宣布“平定江南捷音”,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发令”后,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 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明臣黄道周、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于福州建立了“隆武政权”;与此同时,张国维、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于绍兴监国;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到顺治三年(1646年),明臣苏观生等奉唐王朱聿键在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丁魁楚、瞿式耜等又拥立桂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顺治六年(1649年),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李定国率领下,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成为抗清主力之一。 在清军占据的北方各地,与南方抗清形势呼应,山东、山西、陕西、甘肃义师纷起,一些降清明朝将领也先后举旗抗清,在全国范围内,几次掀起抗清 *** 。例如顺治九年(1652年)李定国率军收复宝庆、全州、桂林的战役,迫使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顺治十年至十一年,明鲁王部下张名振、张煌言等率舟师攻入长江,直抵南京近郊;郑成功亦率水军攻克舟山。这样的抗清斗争,直到清康熙初年,南明永历帝被吴三桂所杀,郑成功、李定国先后去世,始告一段落。 在这样战火纷飞、政局未定的情况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开馆修史,是根本不可能的。 清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开始亲政。然而此时政局又有新的变化。康熙十二年(1673年),由于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吴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三藩之乱”,从此,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的战乱。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三藩之乱”期间,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无暇顾及《明史》的修纂,因此,顺治二年(1645年)所下修纂《明史》的诏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它的政策作用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 《明史》修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的不足。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和档案,而且在征求图书时,献书者也极少,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天启朝实录缺少七年以后部分,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如此种种,也限制了《明史》修纂工作的进展。 修纂第二阶段 直到“三藩之乱”基本平定之后,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动手修纂《明史》,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真正动手修史,是康熙十八年以后的事。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次年三月,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纂修《明史》,从这时候起,正式动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阶段即告开始。 康熙年间修《明史》者,可谓人才济济。有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朱彝尊、尤侗和毛奇龄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家万斯同。 这里,应当提一提我国史学史的一段公案。原来,明清之际,有一些明朝遗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视明史的研究。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曾编《明文海》四百多卷,并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顾炎武也辑存有关明朝史料一两千卷。 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笼络明朝遗臣、社会名流,曾有意开博学鸿词科。黄、顾等人虽坚持不肯与清廷合作,但为著保存明朝真实史迹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参与明史的编纂。黄宗羲的得意弟子万斯同,便是当时被委派参加明史的编撰人之一。黄宗羲的儿子、顾炎武的外甥,也都参与其事。这样,就相应地保证了明史的质量。 万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学家。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他:“专意古学,博通诸史”,熟于明朝掌故,对自洪武至天启的“实录”,皆“能暗诵”,了如指掌。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 万斯同死后,先后三次任明史总编的王鸿绪,把万氏的明史稿进行了改编,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两次向皇帝进呈。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王氏此举曾引起当时和后来文坛的非议和责难,史学家们一致认为王鸿绪实际上是掠夺了数十年来以万斯同等人为主力的几十个学者的劳动成果,属于剽窃行为。 修纂第三阶段 到雍正元年(1723年)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年)博学鸿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的一种政治手段,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迁延时日,前后用了将近五十年时间,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年)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的前朝史。 但是,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除了政局稳定,经济也逐渐恢复,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这些都为《明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 因此,这近五十年时间,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但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我们今天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年)为止,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种是万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这两种稿本都被称作万氏《明史稿》。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明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而成的。 到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包括纪、志、表、传,总计三百十卷,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云山人明史稿》。 至乾隆四年(1739年),清 *** 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因此现在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 《明史稿》与《明史》的修纂 有清一代《明史》,本欲编为编年体断代史,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实行,但由于“大学士冯铨为总裁,仿《通鉴》体,仅成数帙。”由于史料的缺乏,编年体《明史》终不得成。 康熙十七年(1678年),康熙帝下令编纂《明史》,广招史才入史馆编书。为了达到修史者能发挥其所长的目的,分为《纪》《传》《表》《志》四大部分,由不同的人员总管各自领域。同时,在四大部分下,设定专门人员总管各自部分的编纂、写作。其中,张玉书总统《志》之编纂,陈廷敬总统《纪》之编纂,王鸿绪总统《传》之编纂。“十八年,命徐元文为监修,取彭孙遹等五十人官翰林,与右庶子卢君琦等十六人同为纂修。” 为了达到编修工作的完美,也为了达到拉拢明遗民的目的,清廷广访明朝遗老遗少入史馆编书。初时,访请黄宗羲入史馆编书,黄宗羲出于民族大义考虑,断然拒绝。后来,徐文元担任史馆总裁,又延请黄宗羲之弟子、史才万斯同入史馆编书。黄宗羲顾虑到修史乃国之大事,为使有明一代不被污毁过甚,黄宗羲派遣万斯同赴京。万斯同一开始出于民族情结考虑,又认为史馆修史容易导致“一家之事,言者三人,而其传各异,何况数百年乎”的情况出现,坚辞不去,后遵黄宗羲之命北上修史。 当时,凡入史局者署翰林院纂修衔,授七品俸禄。万斯同遵黄宗羲嘱咐,上京后宁愿寓居于徐元文家,不署衔,不受俸,以“布衣”入史局,修《明史》,前后19年。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徐文元告老还乡,万斯同便搬迁至王鸿绪家居住。写成《明史稿》数百卷。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万斯同病逝于王鸿绪家中,王鸿绪便召集门客,在万斯同《明史稿》的基础上又写成《明史列传》,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上报清廷(关于王鸿绪、万斯同二人在《明史》编纂的过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历来为历史学家所争论不休。有人认为王鸿绪《明史列传》纯属窃万斯同《明史稿》后删削而成,王鸿绪乃是“白日窃书之贼”;也有人认为王鸿绪《明史列传》是参考了万斯同《明史稿》的已有成果、并作出了自己的一些贡献后写成,并非完全剽窃万斯同的成就。 时至今日,真相到底如何,仍然是一个谜团。但朱端强教授《万斯同与<明史>编纂纪年》一书出版后,一般都认同王鸿绪《明史列传》纯属窃万斯同《明史稿》后删削而成的观点)。王鸿绪的这一个定稿称为《明史列传》,是清代《明史》的第一个版本。 雍正元年(1723年),王鸿绪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入《纪》《表》《志》,又形成了清朝《明史》的第二个版本——王鸿绪《明史稿》。 此后,雍正又命张廷玉在原有的几个《明史》版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乾隆三年(1738年)成书,便又形成了清代《明史》的第三个版本——《明史》,最终定稿。一共有《本纪》24 卷,《志》75 卷,《表》13 卷,《列传》220卷。赵翼在《廿二史札记明史》中说:“自古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2023-08-07 01:53:212
明史的创作过程
主要是当时政治上不稳定的原因。《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 此时正值清军入关之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当时南京的弘光朝廷正与清朝南北对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通过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虽然到五月十五日(6 月8 日)清军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灭亡,五月二十八日(6 月21日)清廷宣布“平定江南捷音”,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发令”后,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明臣黄道周、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于福州建立了隆武政权;与此同时,张国维、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于绍兴监国;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到顺治三年(1646年),明臣苏观生等奉朱聿鐭在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丁魁楚、瞿式耜等又拥立桂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顺治六年(1649年),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李定国率领下,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成为抗清主力之一。在清军占据的北方各地,与南方抗清形势呼应,山东、山西、陕西、甘肃义师纷起,一些降清明朝将领也先后举旗抗清,在全国范围内,几次掀起抗清高潮。例如顺治九年(1652年)李定国率军收复宝庆、全州、桂林的战役,迫使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顺治十年至十一年,明鲁王部下张名振、张煌言等率舟师攻入长江,直抵南京近郊;郑成功亦率水军攻克舟山。这样的抗清斗争,直到清康熙初年,南明永历帝被吴三桂所杀,郑成功、李定国先后去世,始告一段落。而与此同时,一些急于做官出仕的汉人知识分子如魏象枢、汤斌等人则急不可耐地参加了清廷所组织的科举考试,率先应试取中,从此大开了汉人高级知识分子参幕满清的先例。在这样战火纷飞、政局未定的情况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开馆修史,是根本不可能的。清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开始亲政。然而此时政局又有新的变化。康熙十二年(1673年),由于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吴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三藩之乱”,从此,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的战乱。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三藩之乱”期间,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无暇顾及《明史》的修纂,因此,当时朝廷在顺治二年(1645年)所下修纂《明史》的诏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它的政策作用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明史》修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的不足。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和档案,而且在征求图书时,献书者也极少,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天启朝实录缺少七年以后部分,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如此种种,也限制了《明史》修纂工作的进展。 直到“三藩之乱”基本平定之后,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动手修纂《明史》,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真正动手修史,是康熙十八年以后的事。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次年三月,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纂修《明史》,从这时候起,正式动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阶段即告开始。康熙年间修《明史》者,可谓人才济济。有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朱彝尊、尤侗和毛奇龄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家万斯同。这里,应当提一提我国史学史的一段公案。原来,明清之际,有一些明朝遗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视明史的研究。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曾编《明文海》四百多卷,并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顾炎武也辑存有关明朝史料一两千卷。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笼络明朝遗臣、社会名流,曾有意开博学鸿词科。虽然有睢州人汤斌等汉人积极参与,但黄、顾等人仍然秉持文人的骨气坚持不肯与清廷合作,但为着保存明朝真实史迹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参与明史的编纂。黄宗羲的得意弟子万斯同,便是当时被委派参加明史的编撰人之一。黄宗羲的儿子、顾炎武的外甥,也都参与其事。这样,就相应地保证了明史的质量。万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学家。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他:“专意古学,博通诸史”,熟于明朝掌故,对自洪武至天启的“实录”,皆“能暗诵”,了如指掌。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万斯同死后,先后三次任明史总编的王鸿绪,把万氏的明史稿进行了改编,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两次向皇帝进呈。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王氏此举曾引起当时和后来文坛的非议和责难,史学家们一致认为王鸿绪实际上是掠夺了数十年来以万斯同等人为主力的几十个学者的劳动成果,属于剽窃行为。 到雍正元年(1723年)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年)博学鸿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的一种政治手段,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迁延时日,前后用了将近五十年时间,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年)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的前朝史。但是,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除了政局稳定,经济也逐渐恢复,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这些都为《明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这近五十年时间,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但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我们今天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年)为止,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种是万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这两种稿本都被称作万氏《明史稿》。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明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而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包括纪、志、表、传,共计三百十卷,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云山人明史稿》。至乾隆四年(1739年),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因此现在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张廷玉是唯一在在清朝中配享太庙的汉人。经过三次改稿,费时几十年。《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即达三千余册之多。此外,如明人王世贞著述的《锦衣志》、《中官考》等,都对明朝特务统治和宦官之弊有系统地作了介绍。这些,都使明史的修撰者们较之各朝修官史者,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第三,《明史》有些地方持论公允,也能秉直书写。如熊廷弼的功罪问题的记载,都很有参考价值。第四,《明史》在体例上有新的创造,在列传中专列了“阉党”、“流贼”和“土司”三目。宦官专政为明朝一代历史的重大问题,《阉党传》记载了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党羽祸国殃民的罪行。《明史》的作者们对李自成、张献忠等义军头领立传时称为“流贼”,完全是当时社会执政者的视角记载,也为统治者总结了经验:“至于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但客观上为后人保存了明末农民战争的某些可靠史料。《土司传》专写西南少数民族的情况,分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五个土司传。这些传,保存了大量这一带少数民族的重要资料。今日国内少数民族的历史,大半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此外,《明史》其它部分篇章,也为后人保存了不少可贵的史料,如《刑法志》中对明代特务机构厂卫的叙述等,都有助于后人对这段历史的考察研究。2023-08-07 01:53:281
文字狱的事件
文字狱是扼杀人民思想的专制制度,以清朝的文字狱最为惨烈。清朝南侵以来,对中原民族不但在军事上予以残酷杀戮,而且在经济上大肆掠夺破坏,尤有远见的是大量炮制文字狱,大搞文化压迫。早在清军入关不久,清廷就开始了对中华文化的压迫摧残。顺治二年(1645年),江阴人黄毓祺被告发写有诗句“纵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还”,被指为反清复明,抄家灭门戮尸,儿女发配给旗人为奴。顺治四年(1647年),广东和尚释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以私撰逆书的罪名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是目无“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清廷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这就是最早的言论审查专制。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了朱方旦中补说案。朱方旦是个名医,他发现了“脑”才是思想中枢,而不是传统医学认定的“心”,“古号为圣贤者,安知中道?中道在我山根之上,两眉之间”。此说一发表,引起医学界极大的震撼,群起挞伐,最后他以“妖言惑众”之罪处斩,所有著作一律焚毁。他还有不少医学著作,如《中质秘录》,在这部书中会有多少超越西方医学的发现,也已经无从得知。康熙帝虽然对科学有兴趣,却也最恨他,力主一定要斩首。当时征吴三桂有功的顺承郡王勒尔锦十分尊敬朱方旦,因此极力营救,康熙帝便先革了勒尔锦,再下诏杀死朱方旦。明中叶以来的文艺和科技复兴,就被这一系列的文字狱扼杀中断了。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暴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暴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暴君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暴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暴君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暴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暴君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暴君荒淫无道,什么酷刑都想得出。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暴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暴君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暴君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暴君的重臣,没有他二人,暴君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暴君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暴君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暴君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暴君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暴君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暴君,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暴君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暴君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暴君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暴君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暴君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暴君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暴君“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暴君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暴君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暴君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允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暴君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暴君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在雍正暴君的残酷文化压迫下,中华文化得到很好的摧残,暴君政绩斐然。雍正十一年(1733年),暴君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到了所谓的“圣主”、“十全老人”乾隆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死,荒唐到极点。乾隆帝刚即位时,还假惺惺地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乾隆帝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虽然此时文人早被康熙、雍正两朝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然而乐极生悲,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狱又死灰复燃,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后,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的内容“五不解,十大过”,直指乾隆帝,并把当时的朝中大臣几乎全部进行揭露斥责。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当局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山西巡抚阿思哈上奏,说流寓山西介休县的直隶民人王肇基呈献诗联,毁谤圣贤;狂妄悖逆。乾隆皇帝立刻命其悉心根究,是否为伪奏稿案的“党羽”。后来,阿思哈查明王肇基进献诗联是为取悦皇上,要求皇上任用他,与伪稿无关。接着,又有人揭发山东巡抚准泰在追究伪奏稿一事时有失职和拖延,旋即被乾隆皇帝革职拿问,调河南巡抚鄂容安接替其职。以上两件事,在乾隆帝看来,前者说明伪稿流传甚广,肯定其党羽不少;后者说明地方官员在办理此案时,存在故意推诿、拖延的情况。于是八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命军机大臣传谕各督抚,所有诬捏撰写、分散传播之犯为首恶渠魁:传抄之犯中,凡借以煽惑众心,为之注释,及仿效词句,私自记载者,均当从重办理。又向各督抚提出警告,倘若姑息养奸;苟且了事,不实心查办者,均按对准泰的处置办理。皇帝督促之下,各省督抚全力缉查、不敢怠慢。九到十二月之间,各省先后查出伪稿有加注批语的情况:浙江郭县知县、巡检、千总曾传阅伪稿;甘肃也查出抄传伪稿的人犯若干名,更有甚者在西南的土司境内的土官家也有传抄的。一时间各省查出伪稿传抄的奏报象雪片一样,飞送京师。乾隆帝叹道:“此等逆恶之词,蔓延各省,甚竟传人土司内,其流传之广,一至于此!”到该年年底,各省已查拿不少人犯,其中以湖广、江西最多,而四川一省就捕获了二百八十余人。在这种情况下,秘密查访已经不可能了,从乾隆十七年以后,不得不由某些省的秘密缉访转向全国性的公开严查。然而查来查去,涉嫌者及传抄之人,不是互相指责,就是将责任推向已故之人,有的在严刑逼供下则认罪,松刑又复呼冤,使案情纷繁复杂,年终整个案情仍很混乱,一直没有结果。伪稿一案追查不力,乾隆帝迁怒于督抚官员,事涉封疆大吏,一些朝臣企图劝谏。十二月十九日,御史书成奏称:伪稿一案株连波累,恳请将现在人犯概行宽释。却遭到乾隆帝斥责,遂被革职。之后,又有乡居在籍侍郎陈群奏言,其意也是不必查办伪稿,同样遭到乾隆帝痛责。到此无人再敢劝阻。此时乾隆帝认为既已延及数省,迟至经年,断无骤然中止之理,但要继续查下去也很困难。就在这进退两难之际,江西巡抚鄂容安查获传抄伪稿的长淮千总卢鲁生,经军机大臣审讯,供出其稿得自南昌守备刘时达、刘守朴父子。于是将卢鲁生、刘时达父子押到北京,责成军机处进行审讯。在乾隆帝看来,伪稿一案似乎有了头绪,如不出意外,伪稿必定为卢鲁生及刘氏父子所捏造。但是又有刘守朴的幕友孔则明供出,封寄伪稿给刘时达系其代为经手,其伪稿乃得自苏州。这样一来,案情横生枝节,又陷入追不到源头的困境。 一年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稿,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财力,也不知牵连了多少人,乾隆帝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继续追查,就将卢、刘二犯作为替罪羊。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军机大臣向乾隆帝奏报:经审讯孔则明代书寄稿家信,全属子虚。卢鲁生经反复“开导”,也承认了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伪稿的“实情”。这些复审及奏报,实际上皆乾隆帝授意。当月,乾隆帝迫不及待地宣布,伪稿一案已全行昭著,“主犯”卢鲁生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同时宣谕中外,伪稿所有传抄各犯俱加恩宽免;对于传抄伪稿的官员,则照例治罪。另外对审理不力的官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廷让、南昌知府戚振鹭等革职拿问,交刑部治罪。两江总督尹继善、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以失察罪交刑部严议。至此,历时一年七个月,蔓延京师、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贵州、广东、广西以及边远土司等地区的、轰动全国的清查伪孙嘉淦奏稿案仓促了结。伪稿遍及全国,正说明此议深得人心,皇帝该“闻过即改”才是。然而乾隆帝丝毫不想到自己确有过错,反而感觉到敌对暗潮在全国涌起,因此将原因定为“皆因以往实行的宽大之政”,是“请宽妖言”、“禁挟仇诬告诗文”等政策纵容了“诽谤”。乾隆帝决定改变“妇人之仁”的“宽缓方针”,决定继承列祖列宗的严猛苛政,降旨道:“此等奸徒,传播流言,俦张为幻,关系风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力为整饬。”从此文字狱波澜壮阔,直到以修四库全书为名义,从而查办禁书、彻底摧毁中华民族精神的千古创举。江西金溪生员刘震宇著《佐理万世治平新策》一书,阐述“更易衣服制度”的观点,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被乾隆帝发现,认为他大逆不道:“刘震宇自其祖父以来,受本朝教养恩泽已百余年,且身到黉序,尤非无知愚民,乃敢逞其狂诞,妄訾国家定制,居心实为悖逆”。刚开始查办时,湖南巡抚范时绶将其革去生员,杖一百,永远禁锢,已经是故人入罪,判得很重了,可乾隆帝还觉得判得太轻,将刘震宇即行处斩,书版销毁。并斥责范时绶,“仅将该犯轻拟褫杖,甚属不知大义,著交部严加议处”。十年前,刘震宇曾将《治平新策》献给江西巡抚塞楞额,塞楞额没有看出问题,还奖励了几句。此案发生时,塞楞额早已死去,乾隆帝还大发雷霆,说什么“塞楞额为封疆大吏,乃反批示嘉奖,丧心已极。若此时尚在,必当治其党逆之罪,即正典刑”,真是丧心病狂。却说胡中藻官拜内阁学士,是满州大学士鄂尔泰的得意门生,与以大学士张廷玉为首的一派官僚相仇。后来鄂尔泰去世,他失去靠山,遭到张廷玉一派打压。于是胡中藻心中愤愤不平,写了诗集《坚磨生诗钞》。乾隆帝恶胡中藻为鄂尔泰党羽,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密令广西巡抚卫哲治将胡中藻任广西学政时所出试题及与人倡和的诗文“并一切恶迹,严行查出”。三月,乾隆帝召集群臣,撮举胡中藻《坚磨生诗钞》诗句,如“又降一世夏秋冬”、“一把心肠论浊清”、“无非开清泰”、“斯文欲被蛮”、“与一世争在丑夷”、“相见请看都盎背,谁知生色属裘人”、“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南北斗中间,不能一黍阔”、“虽然北风好,难用可如何”等。乾隆帝亲自批驳:“‘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认为这些诗句都是讥贬仇视满清,于是他宣布要“申我国法,正尔嚣风”,命将胡中藻捉拿归案,将其家属全部监禁,家产全部抄没。最后颁谕:胡中藻以凌迟酷刑处死,死去的鄂尔泰以“私立朋党”罪名撤出贤良祠。又有王锡侯,本名王侯,因怕自己的名字犯忌讳遂改名锡侯。因不满《康熙字典》为一家之言,花费十七年心血编成一部体例新颖的字典《字贯》,乾隆四十年(1775年)刊行面世。书刊出之后,被王锡侯的同乡将此书以诬蔑康熙帝的名义告官。经办此案的江西巡抚海成认为王锡侯是狂妄不法,便奏请先革去其举人,再审拟定罪。乾隆帝尚未及处理,书辗转落到和珅手中,在《字贯》序文后的凡例中,他看到康熙、雍正的庙讳及乾隆的名字同其他的字悉数开列,不禁大喜,立即向乾隆帝参劾这本书。乾隆帝大怒:“罪不容赦,应照大逆律问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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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一些清朝文字狱历史资料
清朝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按照鲁迅的说法,“文苑中实在没有不被蹂躏的处所了”(《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顺治帝兴文字狱7次,康熙帝兴文字狱12次,雍正帝兴文字狱17次,乾隆帝兴文字狱130多次。以下是清代历朝重要的文字狱案件。 顺治朝的文字狱 清朝文字狱的开端,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 顺治 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清朝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康熙朝的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 康熙 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南山集》案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徐转案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雍正朝的文字狱 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 雍正 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据说还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2023-08-07 01:53:568
文字狱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清朝历史文字狱的典型案例如下:一、科考大不敬案:清朝举行的第一次科举考试,一河南中举者将皇叔父多尔衮写成了王叔父多尔衮,这是对摄政王多尔衮的大不敬,不仅考生被治罪,主考官欧阳蒸和吕云澡都倒了霉,双双被革职查办。二、黄毓祺反诗案:顺治二年一位名叫黄毓祺的江阴人写了一首诗,其中两句“纵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还”三年后被人告发是反诗,按律处以戮尸,儿女给旗人做奴隶。三、和尚私撰逆书案:一位叫释函可的广东和尚,在南京城外被守城清兵搜出一本史稿,史稿记录了抗清志士事迹,这可犯了大忌,和尚被抓起来,严刑拷打折磨了一年多,最后以私撰逆书罪名,流放沈阳。四、庄廷鑨明史案:康熙年间,一个叫庄廷鑨的瞎子,钱多的不知如何化,便请来一帮才子,让他们补写崇祯和南明史事,并称努尔哈赤为奴酋,后来被人揭发,鳌拜下令严查,最后斩杀70多人。五、清风不识字案:这是满清最最有名的文字狱,翰林院徐俊不小心,将陛下写成地下,雍正大怒,在其家中搜出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这是对大清的大不敬,以存心诽谤罪名,将徐骏斩立决。2023-08-07 01:54:151
古代 文字狱为什么那么害人?
清代文字狱泛滥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清王朝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从汉族传统观念看,叫“乾坤反覆,中原陆沉”,“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在以儒家文化为正宗的汉族知识分子中间有着相当激烈的民族敌忾情绪。 (1)给思想文化、士人风气带来恶劣影响。龚自珍的名言“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大意是“言谈中听到文字狱就吓得立即躲远,文人著书就为生计,不敢发表自己的见解。”这是对清代文字狱后果的真实写照。读书作文动辄得祸,文人学士只好泯灭思想,丢掉气节,或者死抱八股程式,背诵孔孟程朱的教诲以求科举入仕;或者远离敏感的学术领域,远离现实,把全部精力用于训诂、考据的故纸堆中,史称乾嘉之学。(2)文字狱败坏了官场风气。清朝官员大多数是科举入仕。作为文人,他们有可能成为文字狱的牺牲品;作为官僚,他们又是文字狱的制造者或帮凶。他们一方面不愿意自触文网,身死家破;另一方面不愿因为贯彻皇上谕旨不力,不能严究文字之责而获罪。于是他们只有向着谨小慎微、没有节操的方向发展。 (3)造成了社会恐怖,摧残了人才。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从而禁锢思想,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4)一些地方官吏以查出犯忌文字为邀功之路。2023-08-07 01:54:4410
清朝什么时代,文字狱盛行,产生了什么积极影响
当明清时期中国的封建统治达到巅峰状态时,文字狱也就非常盛行了,尤其在明初的洪武年间和清朝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朱元璋因为曾经做过和尚,也做过盗贼,于是“僧、盗、光、秃”等字甚至它们的同音同意字统统成了忌讳。北平府学训导林伯瑾所写的《贺冬节表》,内有“垂子孙而作则”一句,本来是奉承的话,可“则”硬是被附会成“贼”,于是被杀。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作贺表,内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其中“光”“圣(僧)”“则(贼)”翻了忌讳,于是也被杀。这一类的例子举不胜举,归根到底是朱元璋糟糕的出身让他在心底里充满了自卑,于是对与自己的“伤疤”特别的敏感。朱棣篡位后命令《太祖实录》总裁方孝儒起草即位诏书,但是被方拒绝了,朱棣恼羞成怒,诛方孝孺十族,共有873人遇难,这个史无前例的“株连十族”作为典型完全体现了统治者对于敢于反抗自己意愿的人的残暴特性。到了清朝时期,由于统治者是满人,是“胡人”,他们对于文字更为敏感。只要任何形式的文字中能有够得上影射、暗示、以至牵强附会的字句,都会给作者带来杀身灭族之罪。康熙朝较为出名的文字狱有明史案,《南山集》案,朱方旦案,孙奇逢案,沈天甫案等。由于《鹿鼎记》的描写,明史案十分有名。《明史辑略》补入明天启、崇祯两朝事,并有指斥清人的言语,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用南明年号而不用清朝年号,于是参与刻字、印刷、校对、装订者、售书、购书、藏书、以及阅读此书的无一幸免,伏法牵连遭祸者达三千余人。翰林院编修戴世民著的《南山集》中提到南明弘光帝及其年号,又揭露了康熙帝杀掉明太子的真相,康熙五十二年以大逆罪被处死,受牵连的子孙亲朋师友达三百余人。朱方旦抨击理学之精理不精数、老庄言道不言动、思维在心不在脑等,被时下推为“圣人”。可是康熙却指责他悖逆圣道,将其处死。康熙时有两句诗“南国佳丽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可见因为文字狱而被发配到边塞去的文人数不胜数。雍正时,发生了汪景祺案,钱名世案,查嗣庭案,邹汝鲁案,吕留良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屈大钧案,徐骏案等,其中汪景祺、查嗣庭、吕留良、陆生楠、徐骏等被处决或戮尸。查嗣庭担任江西乡试主考官时,出题“维民所止”,这本来是《诗经》上的,可硬是被告密说“维止”二字是“雍正”去了头,雍正于是钦定了“大逆不道”的罪名,株连的范围也极为广泛。徐骏在写公文时,将“陛”误写为“狴”,被审查,又发现他“清风不识字,何须乱翻书”的诗句,被认定“清”是满清,“不识字”、“乱翻书”是指影射满人没文化,于是他也被灭了族。钱名世由于给年羹尧赠诗,年羹尧出事以后雍正命钱名世在家中悬挂“名教罪人”匾额,并让数百举人、进士撰写诗文,对他加以批判。这大概开创了群众性批判运动的先河。到乾隆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130余案。胡中藻“一把心肠论浊清”,处斩弃市。沈得潜“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剖棺戮尸。李一“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师相,无非糊涂”,凌迟处死。徐述夔“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生者处死,死者戮尸。祝庭诤自编《续三字经》,判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王锡侯编一本字典《字贯》,没有避康熙、雍正的庙讳及乾隆帝的名讳……以上一幢幢的史实触目惊心,读来毛骨悚然,康熙、雍正、乾隆,都是带来了“康乾盛世”的一代明君,竟然也如此的嗜血成性。反而看那些“昏君”或者至少那些普通的帝王统治时却并没有如此严酷的文字狱,正是这些“明君”,他们励精图治,希望有所作为,而所谓的“作为”就是要维护其封建统治,以图得所谓的稳定与长治久安,并由“维护”上升为肃清一切与自己意愿相违背的思想,而压制思想的极端表现就是制造大量的文字狱。那些案件事发之后几乎没有人敢为当事人求情,或者申冤,因为这样不但救不了他们,反而让自己也无端获罪。这些“明君”们正是希望以此来获得这样的一种威严,一种绝对的权威。在文字狱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并非是抨击朝政、提出异议,而纯粹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譬如触及朱元璋的避讳字,以及诗文中的“清风”“明朝”,还有提及皇帝名讳等等,这些牵强附会也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似乎很可笑,可这种毫无意义的愚昧的残暴正是统治者权势膨胀到极致的产物。文字狱的迫害使得中国深受其害。大概只有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才是中国文化最为光辉灿烂的时代,而在秦以后,由于统治者对于所有“异议”的压制,中国在思想、文化、科学上,再也没有过突破。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爱听好活,听不得批评。虽然有“忠言逆耳利于行”“文死谏,武死战”,可是又有多少人敢于冒着惹恼了皇帝被诛九族的危险去进谏呢?于是人们越来越温顺,越来越驯服,越来越沉醉于歌舞升平和歌功颂德。当然,歌功颂德也不见得就安全。言论自由,是数千年来无法实现的一个奢求,文字狱,犹如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以落下,中国文人为了它付出了太大的代价。我们的社会所普遍的道德萎靡和人格异化,正是思想禁锢、精神高压的产物。我们最基本的自由——思想与言论自由被剥夺,所有不合统治者心意的思想言论均被否定,思想者、言论者被封杀,就因为专制集权的政府的愚民政策要求它的奴仆们要有统一的思想。归根到底,文字狱的产生,在于统治者的自卑与胆怯,专制集权的政府是脆弱的,它靠着压制自由思想来苟延残喘,继续着它“稳定”的美梦。然而“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文字狱无法阻挡思想的进步与传播。我坚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必会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中,让文字狱永远留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明清时期的文字狱据说有个文人给朱元璋写篇贺表,恭维他“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他看了大怒,说“生”与“僧”同音,“光”是没有头发,这是骂我做过和尚;“则”与“贼”同音,这是骂我做过造成反的贼。于是下令把这个文人给杀了。 我们把这种因为文字而引发的案件叫做文字狱。这种文字狱到了清朝则发展到了极限: 乾隆时,湖南学政胡中藻在《坚磨生诗》中写有“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帝看了亲自批驳说:“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清”字之上,是何肺腑?”下旨处死了胡中藻。这是文人的诗句引发的杀身之祸,其实,即使是朝廷官员也一样脱不了这种命运:雍正时,礼部侍郎查嗣庭在江西乡试时出了个考题:“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这本是《诗经》中的句子,意思是我们的国家十分辽阔广大,人民可以自由地走来走去。但是雍正却把它曲解成:“维”字是去“雍”头,“止”是割“正”首,意思是要砍掉雍正的头。这还了得?于是被定为“诽谤大逆”将查逮捕下狱。查又惊又吓,死于狱中,雍正还不解恨,下旨将查嗣庭的戮尸示众。 乾隆自称“古稀老人”,退休的大理寺卿尹嘉铨有一次自称“古稀老人”即被绞死。事实上,明清两代因为一两句诗或一两个字而弄得抄家、杀头、灭族的事屡见不鲜。在这种文化专制下,天下文人闭嘴犹恐不及,谁还敢越雷池一步?文字狱就象一把剑,悬在知识分子的头上,压抑了人才,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同时也使读书人牺牲了对社会对人生的批判性思考,使社会失去了创新的活力。这也正是中华帝国最后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2023-08-07 01:55:215
韦小宝的悲惨结局是什么,据说家财散尽,七个老婆一个个跟别人跑了
双儿是金庸武侠小说《鹿鼎记》男主角韦小宝的七位妻子之一。全书并无提及双儿的姓氏,只知她祖籍江南,父母被贪官杀掉后,被庄夫人收留做丫鬟。庄夫人丈夫在“明史案”中被鳌拜所害,庄夫人为感激韦小宝杀死鳌拜,将双儿送给韦小宝。[1]双儿性情温纯,通晓武术,对小宝千依百顺。2004年,查良镛决定修改鹿鼎记的结局时,指韦小宝有七位太太,实在太多,曾考虑只留下几位妻子,查良镛说:“有几个老婆不太好的嘛。像方怡老是骗他,公主老是打他,所以都要离开他。双儿对他是最好的,要留下。”[沐剑屏,金庸小说《鹿鼎记》里的一个虚构人物。在鹿鼎记里面,她是明朝沐王府的郡主,到了京城,被天地会的人抓到皇宫里送给韦小宝,跟韦小宝经历了许多事,最后成了韦小宝的妻子之一。她自小就受到过度的保护,使她过度单纯、不经世事,是一个可爱和天真的女孩。苏荃是金庸武侠小说《鹿鼎记》的人物,原是神龙教教主洪安通的妻子,后因怀了韦小宝之子韦铜锤,而跟随韦小宝,是韦小宝七个妻子中年纪最大者,因此韦小宝和他另外六位妻子都称她“荃姊姊”。阿珂,是金庸小说《鹿鼎记》中的人物,相貌绝美,而个性刚烈,韦小宝对她迷恋至极,但她一直倾心于郑成功之孙,即在《鹿鼎记》中,为纨袴子弟形象的郑克塽。阿珂是独臂神尼九难的弟子,(九难乃是明思宗崇祯皇帝的女儿长平公主)韦小宝为了和阿珂亲近,也拜了九难为师,但阿珂对于韦小宝的追求,态度始终十分冷淡。后来剧情转折,发现阿珂是明末闯王李自成与吴三桂之妾、名妓陈圆圆的私生女儿,九难收阿珂为徒,是想训练她为杀手,刺杀误以为是生父的吴三桂,阿珂知道事情始末以后伤心不已。后来在韦小宝大闹丽春院之后,阿珂发现自己怀了韦小宝的骨肉,原本对韦小宝厌恶的心态,不知不觉转换为关心与感激,后来与其他六女一起嫁给韦小宝,生下韦小宝的长子韦虎头,后随韦小宝隐居扬州。1.建宁原是康熙之姑姑,《鹿鼎记》一书将她安排成康熙的妹妹。2.建宁公主下嫁吴应熊一事,于《鹿鼎记》书中写成建宁不只没嫁吴应熊,还阉割了他。此外,鹿鼎记中的建宁还是一个有虐待他人以及被人虐待癖好的公主,而且还为韦小宝生了女儿——韦双双。曾柔、方怡2023-08-07 01:55:351
《明史》是私人修史么
不是,现在流传下来的24史或者说25史、26史中的明史,是清朝官方修订的。清朝自入关以来,就开始修明史,直到康熙时才修完。历时至少18年。而26史中,除了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北史、南史以外,都是官方修订。自唐朝以来,官方修史成为习惯,唐朝修了晋书、周书、北齐书、魏书、宋齐梁陈、隋书。后晋修了旧唐书,宋朝开始修了旧五代史,后来由欧阳修等人,重修唐书和五代史,称新唐书和新五代史。元朝快要北返的时候,才由脱脱修三史,即宋史、辽史、金史。明朝修元史,清朝修明史。民国北洋政府时期,一批仁人志士上书修清史,几经周折,得到同意。但由于战乱,虽然清史是修成了,但未经过统一的核实、校队,根本无法称为史书。北洋军被国民军打败以后,修史工作停止。这帮人为了不让心血付之东流,就把这本完全没修好的“史书”发表,即所谓的“清史稿”,清史稿不算24史,加上清史稿,称为25史。北洋政府看到元史修的十分简单,且颇多问题,就纠结了一批人,开始修新元史,这也和当时蒙古独里问题,颇有关系。如果加上新元史的话,就是所谓的26史。轰动一时的“明史案”,是庄家私修的“明史”,旋即被毁,不是今天流传下来的明史。2023-08-07 01:5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