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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2023-07-05 13:11:28
TAG: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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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迁

您好,直销与传销的区别:有无入门费、有无依托优质产品、产品是否流通、有无退货保障制度、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有无店铺经营。直销合法,门槛低,直接从店铺拿货,没有中间环节,杜绝了假货。传销非法,法律禁止、各部门合力打击。

区别一:传销与直销的六大区别,有无入门费 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叁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传销与直销的六大区别,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塬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煺货保障制度 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煺换,或者想方设法给煺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煺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煺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煺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煺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十条: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北营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如下:

1、销售目的不一样

假如一个你不认识的销售人员,并不是单纯的给你推销产品,在他给你推销产品之外,还想拉你加入他们,声称自己是直销员,那么你就应该小心了,试想一下,如果市场就这么大,你会拉一个不认识你的和自己抢饭碗吗?

2、从入职要求来判断

一般来说直销员都是直接由直销公司招募的,并且需要持证上岗,这和普通的入职方式是一样的,只是他们的销售方式是直接与客户接触。但传销就不一样了,传销团队的人员一般都是靠拉人头来计算报酬 ,加入之前一般需要你交纳高额的入门费。

3、直销与传销给新员工的培训内容不一样

如何区分直销和传销,我们可以从学习内容来看,如果进入一个直销系统,那么他们一般给成员培训的是有关公司的产品知识或者是公司的相关制度;而传销就不同了,他们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教给你,只会一味的给你洗脑,时刻给你灌输“一夜暴富”的理念,目的就是让你快速相信自己所干的事情,然后尽快去发展自己的下线。

4、从产品品质来看

假如你要销售的产品,没有具体商标,不光效果不明显还以高额出售,那么基本就可以肯定是传销了,因为传销的产品基本上没什么品质保障,而且以低成本进入高价售出,一旦出售概不退货。直销就不一样了,直销公司出售的产品虽然价格相对来说不是很便宜,但是都有品质保证,并且有良好的退货体系和售后服务!

5、从进入公司后的安排能看出

假如是一家正规的直销公司,那么他们大部分时间是在销售,可如果是传销公司的话,他们会花很多的时间在所谓的开会上,对新员工进行思想灌输,实则在帮你洗脑,让你认同自己的工作,并不接受其他朋友的善意提醒和建议。

国家对直销和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五、《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六、《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外商投资转型企业有关规定的公告》。

扩展资料:

直销(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厂家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也可以简称厂家直接销售,不经过代理可以直接销售的,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直接向最终消费者进行销售的一种经营销售方式。

世界直销协会对于直销的概念是如此定义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者其他场所),由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直销

百度百科-传销

Mugen-Hive

  从实践上区别直销和传销,比从理论上区分更加复杂一些,具体而言,有如下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有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则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过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的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3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适度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第三,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企业制定了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基本上不按国际惯例设置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便是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基本上是极难得到维护的。

以心消业

直销不是传销。

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者其它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为。

合法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同时也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和退货机制,可以避免消费者和推销人员的经济损失。

传销是指组织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或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


扩展资料: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1、根本目的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销售的是产品,这些产品质量、价格均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

传销活动表面看销售的是商品或服务,实际上是在销售致富机会,其根本目的是通过骗取下线入门费迅速致富。

2、加入的方式不同

在直销活动中,推销员加入时无需额外入门费即可获得劳动报酬。

而在传销活动中,推销员加入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3、收入来源不同

直销企业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统一支付至其指定账户上,和上、下线无关。

而传销组织宣传“一劳永逸、勤劳致富”的观念,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者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北有云溪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明显特征:⑴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⑵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什么是直销

直销: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1.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阳光下的日耳曼尼亚

严格来说应该是直销和非法传销才有区别的.传销本意是传递销售的意思,在国外直销和传销是同个意思,即drict

sale

spot

,在初始翻译中文是不分的,后来有人利用这中渠道骗人钱财,破坏传销市场,才进一步分解为,变相传销,直销,传销.中国的直销行业(1998年前叫传销),1994年-1998年期间,国家批准的合法正规直销(传销)企业41家,到98年时合法的非法的公司已达5000多家。非法传销公司利用拉人头,老鼠会形式欺骗了很多的消费者和业务员。中国的直销(传销)市场被这些非法公司搞的非常混乱。因此,国家政府于1998年4月21日为了清理整顿,把非法,合法的公司全部停止整顿。3个月后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允许安利,完美,雅芳等10家企业可以合法的在国内从事直销(因为传销的名词在人们心目中已被大多数人反感)经营活动,但要求这些公司必须依法转型,转为店铺加业务员的形式运作。因此,目前国内区别直销与传销的明显区别就是:1.是否10家转型企业.2.有没专卖店和分公司.3.是否有无条件退货机制.还有其它的一些区别.(当然这里说的10家公司,主要指外资企业,国内的企业也有国家允许的)

这几家公司可算作在中国合法的传销公司,当然,名字换成直销。

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总的来说就是区别在于:1.合法性 2.公开性 3.获利方式

苏州马小云

直销是一种产品分销模式,传销是拉人头模式,本质区别主要在于究竟是以销售商品获利还是以发展下线获利。

直销是一种分销模式,分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单层次直销是指企业招聘业务员,直接把产品销售到用户;多层次直销是形成一个一个销售小组,把产品销售到用户。直销具有四大特点:即有明确的销售目标客户群体;没有中间环节和尽量少的中间环节;销售的实际的产品,有可以度量的销售效果;业务员按销售产品业绩获取报酬。

传销是拉人头,有三种形式,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百度网友曾经把直销和传销的区别简单的归纳为:

一、直销:直接从厂家批发拿货,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传销:需要交入门费。

二、直销:建立属于自己的店铺,直接从公司批货,一次性销售到顾客手中。

传销:你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直销:根据自己销售出去的产品数量决定收入。

传销: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四、直销:让参与者用1元钱买一元钱的货物。

传销:其实说白了就是 让下线给上线1元钱,上线说传授下线赚5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下线给了上线1元钱时,上线就告诉下线再找同样的十个笨蛋做下线的下线就好了。

大鱼炖火锅

直销这一中文单词,顾名思义是直接销售的意思,把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营销方式是普通意义的直销。我们常见的普通意义直销的销售方式有如下一些:门店服务,例如理发店,理发师直接为顾客服务。

前厅后厨,例如饭店,从厨房到餐厅饭店把饭菜及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前店后厂,例如裁缝店,从缝纫间到柜台裁缝师傅直接把服装提供给消费者。

委托加工,例如三峡大坝发电机组,工厂按要求生产并直接提供给电站。

特种工业,例如军工厂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军队等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您可以从以下五点进行本质区分: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LuckySXyd

  一天,一个老大爷看到路边一群年轻人哭丧着脸,上前问他们为何烦恼?

  年轻人说:以前我做直销的时候,他们都说直销是传销,现在又有人告诉我,直销是合法传销?

  老大爷说:记住这3句话,你就全明白了! 

1、直销合法,而传销是非法的

  直销本是合法行业,哪有非法之说;传销本是非法行为,故不存在合法传销。直销、传销,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千万别让不懂直销的人害了你! 

2、别只会花钱,要边花边赚钱

  一个创业机会成就一条财富管道,不怕做了没有,就怕想做时没有。做直销就如同养儿子,一次消费受益终身,日后管道建成了,还可以世袭给你的孩子。

3、健康太重要,别等老了后悔

  十几年前我爸省下5万元,在我爷爷身体透支时全花光了;几年前,我儿子省下10万元,在我身体透支时也花光了,现在我儿子觉悟了:不想将来再害孩子,就要提前做好保健。现在你花几百元买直销产品怕被骗,以后健康威胁生命,你只会怪当初为什么没人逼你做直销。

  年轻人听完老大爷三句话,瞬间恍然大悟!

  没错,穷人单打独斗,富人抱团取暖,那些说直销是合法传销的人,连直销、传销都分不清楚,肯定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直销≠传销

1、安全性不同:

  直销合法。《直销管理条例》出台标志着中国直销合法化,从此消费者购物多了一个渠道,创业者打拼多了一个选择。

  传销非法。也是在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出台,传销企业及非法传销活动遭到高压严打,集中整治。 

2、起点定位不同:

  直销以产品为导向。直销企业提供就业岗位,直销员持证上岗,无任何强制消费,无入门费,始终把产品放在第一位。

  传销从不关注产品。由个人或团体招募从业者,强制缴纳高昂入门费,时刻宣扬“一夜暴富”的理念,不关注、甚至不推崇产品。 

3、工作模式不同:

  直销分享健康理念。从不刻意劝谁用直销产品,旨在传递积极的理念和好的事业,让参与的人通过产品、服务、事业,拥有健康的身体、幸福的家庭,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

  传销只鼓励发展下线。以人头数为业绩提成的标准,本身就是一种金钱操作,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不断发展下线。 

4、培训内容不同:

  直销围绕法律法规。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从业者进行专业培训,直销员在学习企业文化、产品知识的同时,必须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传销制造合法假象。传销企业和个人经常假借直销名义,营造上课的假象,实则不断洗脑“一夜暴富”的理念,以此获取不正当收入。 

5、售后体系不同:

  直销有完善售后。直销购物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出现任何质量、品质、服务问题,都可以向直销企业、直销商进行退货和维权处理。

  传销不允许退货。很多传销组织没有实质产品,即使交易形成,一旦想要退货维权,都投诉无门,根本谈不上消费者正当权益。

  直销不是传销,死在哪里,都不要死在别人嘴里!

如何选择正规直销?

1、企业是否获得直销牌照或正在申牌

  在中国,一纸牌照就是合法化的标志,辨别一家公司是否合法,除了通过相关政府机构查询外,大众还应仔细验证企业的合法资质。 

2、发展事业、拓展人脉是否脱离产品

  极个别不法分子打着“合法直销”“拿牌企业”的幌子行骗,但实质却无关产品销售和服务,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更给直销行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3、选择平台是否合法、正规、安全

  富人找对平台是锦上添花,穷人找对平台是雪中送炭。今天无论你在哪家直销公司,所属团队有多厉害,从事直销有多久,要想快速成功就必须选择大型互联网直销平台。

血莲丿红尘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至今已经颁布快五年了,可是仍然有人动不动要把守法经营的正规直销业者和传销联想起来,个别媒体工作者出于自身的愚钝无知,也动不动发文推波助澜,妖魔化这个产业和从业人员,现在就来讲讲直销和传销的最根本区别:

在国外,实际上并没有“传销”和“直销”的区分,只有“金字塔骗局”和“传直销”的区分。所以国内现在的“直销”。国内打击的一直是“非法传销”,而所谓“合法传销”,就是“直销”。所以“直销”和“传销”的第一大区别就是牌照,没有商务部颁发的就是传销,有牌照的就是直销,这很容易理解。

传销为什么害人呢,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奖金制度上,因为传销的奖金拨出一般是没有控制的,上头拿了钱就跑掉,具有不可持续的特点,先加入的人受益,最后底下的人会受害。而直销和传销最大的区别,也正在于对奖金拨出比率的控制。

直销公司的奖金拨出都是经过精算师设计的,有严格的比率控制,不会发生“崩盘”,另外直销公司按照直销法的要求,定期向商务部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证金。所以直销公司即使倒闭,直销员的利益也不会受损,这点是根本的区别!

法律上,所有直销公司目前把自己的销售团队单独分裂为“系统”,另行组建有限公司,这样过去直销员的收入依据“系统”进行再分配,实际上走的是传统雇员的薪资酬劳分配模式,也就是说,现在所有的直销系统公司,实际上是不受《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调控,是在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范畴里!

这就是直销和传销最本质、最关键的区别,而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对于合法的直销公司能够接受,而民众对于传销和直销不能分辨其细微和关键差异,所以不了解个中缘由而屡屡引发问题所在。

天线宝宝说害怕

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回答者: cet0000 - 助理 三级 10-8 17:38

一、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效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

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直销:

般业内称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为直销 ,而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则称为传销。

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

作为直销员大多拥有固定的业务区域,并在此范围内不依附于传统店铺对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销售赚取佣金。直销员与直销公司之间大多非雇佣关系,但也有部分直销公司为了加强控制选择直接雇聘人员进行销售并发与薪酬。更亦有直销公司两者兼取由自销员自己选择。

上述直销模式之所以称之为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是因直销员的收入来源直接来自于其个人销售货物所获得的零售利润和公司因其突出表现而另计的特别酬劳。

多层次直销(Multi-Level Marketing)

直销员除了依靠销售货物获取利润外更可自己招募培训其它的直销员来一齐销售货物,其收入的来源不仅包含其本人的销售收入还包括其名下所构建的网络产生的销售额按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收入。这就是和单层次直销(Uni-Level Marketing)最显著的区别。这是一个与原子弹的链式反应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销售计酬方式,原子弹的威力世人皆知而这种计酬方式所蕴涵的巨大利润也可想而知。

直销的目标是客户,传销的目标是下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直销判断的几个逻辑关系》。很多网友的留言让我感到还有一些话必须说。因为,在这些留言中,有的人仍然坚信他们听到的谣言和编造,其理由听起来十分豪迈,什么如何对待改革,对待新生事物等等,什么行业没有善恶,甚至还有人用辩证法来教育我们,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分析。更有人表示怀疑,说这个杨谦是真的吗。我感到十分悲哀的是,很多人对传销组织者那些拙劣的编造深信不疑,却对客观的分析置之不理。我知道,这里边的原因很多,也很深刻,确实不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所以,我对网友们的答复也很难把每个人的问题从因到果解释清楚。因此,很多人仍然不理解。对传销目前的状况和打击传销不理想的原因,可以从多个方面去概况。例如,法律尚不完善,政府部门的系统配套有待改善,地方上有关部门的不够重视,以及存在的保护主义和腐败,社会上的贫富差距扩大带来的求富心理影响,就业机会不足造成的压力等等,都使得传销组织者的编造很容易击溃一般人的心理防线,在这个情况下所谓的三商法、五级三阶制等等传销理论就特别容易被接受。其实,凡是能够让人致富的理论这个时候都会有影响力,而可怕的是所谓的传销理论正在影响的是一批没有什么社会知识、几乎不懂经济学和营销学、恰恰又是最没有钱的人。这些人最容易受到忽悠而上当受骗,而且这些人最容易被洗脑而不能自拔。除了上述的社会问题之外,这些人在思维逻辑上的混乱也给传销组织者的所谓理论提供了土壤。所以,我想对有些逻辑关系再强调一下。

第一,对待新生事物的逻辑。传销组织者在解释传销为什么被打击的时候,往往会说社会上对新生事物还认识不够,而新生事物一开始都会有这种情况。他们还经常拿改革开放说事,拿邓小平说事,甚至可以举出多个一开始存在争议是事情后来发展的实例。这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这里边存在一个极大的逻辑陷阱,那就是什么是新生事物。绝非任何没有见过的事物都是新生事物。而传销组织者正是在这一点上让很多人一开始就掉进了他们的陷阱。所谓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逐步出现的新做法、新现象,他们的出现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争议,但逐步会被社会接受。而传销绝非是所谓的新生事物。首先现在传销组织者所从事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销售,而是依靠拉人头来敛财,这种方式在国外也出现了多少年了,也是各国政府立法打击的对象。其次,在中国有关于这方面的立法,传销违法的性质是确定的。再次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已经是国外几十年、中国也至少20年已经证明的了,它何新之有。有些大学生在对待新生事物方面更加可悲,他们自以为学了些知识,就懂得如何对待新生事物。其实,他们只懂得了些抽象的道理,却根本没有分析社会、判断事物最基本的逻辑,所以更容易被传销组织欺骗。他们自己还会振振有辞地进行辩解。要知道,拿新生事物说事为传销说话是很可笑的。

第二,对待行业的逻辑。现在很多人在留言上和我理论,说行业是没有什么善恶的,只是做行业的人把这个事情做歪了。他们以此来为传销辩护。而这里的欺骗性和诱导性更大,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自己不是坏人,不会做歪,于是还非常悲壮地加入进去,殊不知这恰好被别人狠狠地利用了,而他自己可能还会把传销的危害信誓旦旦地解释为做歪了。这又是一个非常容易让人迷惑的逻辑陷阱。首先,这根本不是一个行业,这完全是说出来的行业。一个违法的行为自诩为什么行业,欺骗的是那些根本没有经济学常识的人,他们一听行业的词就会肃然起敬,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力。其次,行业无善恶的说法根本就是个逻辑错误。因为对行业的评价根本就不能用什么善恶之说。行业的存在首先看其经济行为,再看从事有同样经济行为的企业组织,然后再看法律的规定。经济行为是存在的,企业组织是足够的,法律是允许的,才谈得上行业。再次用善恶说来迷惑更是一个逻辑陷阱。经济发展的判断绝对不是用善恶来做标准,而是用法律来做标准的。当然,法律必须遵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一个违法的行为里我们也可以用道德来判断,例如一个很好心的人出于慈善目的也可能违法,这个是个好人,但最基本的问题是他违法了。所以,用所谓的善恶说来欺骗群众,其用心十分险恶。因为绝大多数人在社会中的判断都是用善恶标准观的。因此,按照法律,传销是违法的,但不能说从事传销的人,特别是那些受骗上当的人是不好的。可惜的是他们的善良被别人利用了。

第三,对待打击传销行为的逻辑。有很多人问,既然传销是违法的,为什么很多地方都存在,甚至有的地方有关部门管理的还不严格。传销组织者造谣说说这是政府在暗中支持,政府的打击活动是造负面,是怕所有人都去做传销而影响了经济发展。这种荒唐的说法因为有些地方存在的现象,却让很多传销者认为这是真的。甚至有人以这样的逻辑来和我辩论。我真的是无语。传销组织者利用了人们思维上的一些错误,竟然使这种荒唐的说法大行其道,一方面说明政府打击传销的力度的确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打击传销的宣传也要进一步改善;另一方面也说明一般大众在思维方式上存在极大的问题,给人提供了可钻的空子。其实,政府打击传销的态度是明确的,打击的行动也是积极的。但是,中国这么大,各地方的情况不同,工作上会有很大的差异,而且,目前传销组织者在选择发展地区时也很讲究,一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减少被打击的机会,二是尽量找比较落后的地方,便于他们打着所谓发展经济的旗号骗人;三是找经济刚刚发展甚至曾经有过头脑发热、资源浪费极其严重的地方,便于他们与地方政府部门讨价还价,求得保护。而在这些地方,他们所谓的政府暗中扶持便似乎有了证据,使他们的欺骗更容易得手。本来所谓政府暗中扶持是一个极其荒谬的说法,但是因为有些人对政府的管理完全不了解,对直销的法规完全不了解。他们一方面心理非常理想化,似乎法律禁止什么就应该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既然还能看到,就应该不是禁止。他们不想想,其实法律打击的很多犯罪活动在社会上我们依然常常看到;另一方面,他们又很幼稚,无法理解打击传销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打击传销过程想的过于简单,于是才会有这么简单的事情不去做,一定是暗中支持了。

总之,传销组织者的所谓理论本来是根本不值得一驳的。但是,由于参与传销的群众对经济学不了解,对政府管理不了解,对法律不了解,再加上思维方式存在这样和那样逻辑上的偏差,所以无法识别传销组织者的破绽。有的人甚至自以为是,用自己错误的逻辑为传销组织者的理论继续发挥和辩护,在错误的逻辑上越走越远。当然,还有一点可能是使人犯错误的重要环境,那就是很多人是在所谓的课堂上听课,有看到很多所谓的成功者出面做说明才相信的。这恰恰说明,你自己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是多么的重要。

要识别这样的错误逻辑,其实并不难。第一要多方面去求证,不要自以为是;二是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三是不要对一群人反复向你证明的所谓行业感兴趣。你可以用他们自己的逻辑来思考一下,假如这真的是一个挣钱的绝好机会,假如谁知道了谁都会来做以致连政府都怕做的人太多,假如真像他们说的投入2900元可以拿回几十万,他们会这样的告诉你吗?他们为何不秘而不宣地自己去挣钱反而会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来帮助你挣钱。只有一个原因,因为他们的钱是必须从别人饿手中骗来,否则他根本没有钱挣。所以,识别拉人头这样的传销组织最好的办法就是问清楚,钱到底是怎么出来的。他们的回答中会有无数的逻辑错误。因为,一个谎言要用100个谎言去圆。

人大常委会正在讨论刑法修改的内容,其中很让人关注的一条是拟增加传销罪。这是加大打击传销非法活动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行动,也有利于那些上当受骗的普通群众进一步认清传销的犯罪本质。这几年来,关于传销上当受骗的案例越来越多,尽管媒体一再对打击传销进行宣传,但是传销组织编造的各种各样的谎言却依然流行,而且依然在迷惑着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从农民、下岗职工、复员军人到大学生。每天我都能接到这样的人咨询。对他们的疑问,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因为那些问题完完全全是传销组织编造出来的谎言,但他们却很认真的来求证。甚至有些人在我的解释之后依然不相信,还认为我不了解情况,或者是不懂直销,更有人认为我说这些话是迫不得已。有谁会开博客花时间自己没完没了地去说迫不得已的话吗?我知道,传销组织编造的很多谎言和社会上的很多现象结合起来看,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谎言就是还要,其实破绽是不计其数的。只要我们稍微认真思考,稍微多了解其他方面的情况,稍微征求另外一些人的看法,稍微听听反面的意见,受骗上当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已经写了很多的博客,希望网友们注意读一下。但对那些编造的谎言,我想归纳一下,列举出最流行的一些谎言提供出来,希望大家以后听到这样的话,根本就不要相信,也不需要再去证实了。

1、“直销、传销、连锁销售等等是XX领导引进的”。胡说。从来没有什么人会去引进企业的经营方式。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把领导人的名声捆绑在一起。

2、“直销、传销等等是国家暗箱扶持的”。更是大胆的胡说。把地方管理部门的腐败或者不负责描述成国家支持,那是骗鬼的。甚至还有什么国家要利用人际网络团队的说法,他们这种编造简直就是信口开河。

3、“中国加入世贸要开放多层次直销”。故弄玄虚的胡说。中国已经在2001年入世,也已经根据入世的谈判制定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经对直销进行了开放,根本不存在他们说的开放多层次直销。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他们的抓住商机找借口。

4、“安利公司为直销和中国政府打官司,签订了50年的协议”。根本没有的事情。这是拿外资企业说事,煽动民族情绪。

5、“三商法是先进的经营方式”。纯属编造。除了传销组织的人,谁也不知道三商法是个什么东西。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让他们已经说神了。

6、“新市场营销计划”。他们说的新市场营销计划其实就是所谓的五级三阶制。那根本不是什么新市场营销计划,而是存在了几十年也不被国际直销界认可的所谓制度。在中国就是违法的。

7、“XX公司是国家扶持抗衡外资企业的”。地地道道的编造。这是传销组织惯用的伎俩,把一个正规的公司捆绑在一起,再编造政府的谎言,加上民族情绪,很好骗人。

8、“所谓直销发展的四个阶段”。可笑的编造。我原来也没搞清楚这个编造有什么骗人的作用,后来才知道,传销组织把现在定义为第二阶段,用来鼓励新人加入的。

9、“传销教材是浓缩了几个月的课程成为3个小时的”。最有文化味的编造。其实看看那些所谓的课程,不过就是编造的集大成。他们自己把这些玩意儿往大学课程上贴,只可惜我们很多大学生竟然也相信。

10、“直销在国外发展得很好,是商业的主流”。无知的编造。其实直销只是一个非常小的营销方式,在国外也是一样,在市场中的份额极小,甚至不值得一提。所以,它永远不可能是什么商业主流。

11、“传销组织并不限制人的自由,还能学到很多东西”。最迷惑人的编造。其实,传销组织要的是钱,不是你的人身自由。如果不限制人身自由就能迷惑人,当然他们就乐得做。所以,为了欺骗人们的相信,传销组织可以演出各种各样的戏。至于学到东西,如果把演戏也算做学习,那的确如此。

12、“国家打击传销是因为怕所有人都来做不干别的工作了,是要维护生态平衡”。最离奇的编造。其实这样的编造只是为社会对传销的打击找骗人的理由。

13、“只要你拉2个人就可以了,是最轻松的,不像XX企业是金字塔形状的”。白日做梦的编造。谁相信这一点,谁就相信在家里可以等到天上掉下钱包。也因为没有人相信,所以传销组织才会说要用善意的谎言把别人的钱先骗到手再说。居然骗也可以堂而皇之的成为一种技巧,这是什么样的组织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14、“我们公司是和XX公司合作的”。最狡猾的编造。这样的话在传销组织中很流行,通常他们说的公司还但是有名的公司。其实,他们借用这种说法欺骗人,他们知道大多数人没有可能去证实。

15、“新田公司在是中国工商总局注册的,注册号为“474”号。只有中国保密企业的注册号才是三位数(如兵工厂等)。即使查了也查不到。”最像美国大片的编造。新田公司早已经在10年前就注销了。这个公司过去在武汉,在10年前的传销公司中很有名。很多人依然打着他的名义在做传销。于是就用这样的编造把新田公司神话了。国家工商总局早就把所谓新田公司的网络列入打击的名单。

16、“我们不是传销,而是连锁销售”。这是最赶形势的编造。连锁经营的确是商业发展的主流。但是,连锁经营和直销、传销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在很多地方的传销组织开始称自己为连锁经营了,为的是更具欺骗性。我不想在这里讲什么理论,只要是要求你拉人来一起参加什么赚钱事业的,告诉你拉几个人你就可以发大财的,必是传销无疑。无论它叫什么,因为他们还可以叫自己是网络经营、人际网络、资本投资等等。

先暂时罗列这些。我知道还有很多谎言和编造在地下传播,希望网友们不断提供这类的谎言和编造,把它集中起来公布出去,让这些骗人的东西尽量少一些影响普通老百姓。

其实,传销组织的洗脑策略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你搞蒙。其实关于现在和传销的问题,有法律法规在那里,问题其实很简单。所以,我希望接触这些谎言和编造的人,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就是复杂问题简单化,他越是说的复杂,你应该越简单,只要了解正规渠道的信息,很容易就识破他们的编造。你越是想的复杂,就越掉入他们的陷阱

真颛

为了挣钱,误入传销的人很多。也有的人说,直销不是合法的吗,怎么知道是传销还是直销的?其实在律师看来,分得不是很清楚没关系,最主要的是你从事的事是不是违法的,你做的事是不是在坑你自己呢?下面就说说直销应该是什么样的。

1成为直销人员,不需要交费或购买商品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2有些人,直销企业不得招募为直销员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3)全日制在校学生;

(4)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5)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6)境外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3做直销,必须与直销企业签订推销合同

没有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换言之,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没有与直销人员没有签订推销合同的,肯定是不正规的企业。

签订合同后,也允许解除。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只要提前15日通知直销企业,直销员就可以解除推销合同。

4从事直销活动,必先取得直销员证,且培训不用交费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应是不收取费用的,因为法律有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5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遵守规定

销售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2)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3)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

(4)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CPS小天才

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

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

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

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中间利润,这种借着

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

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

销不准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

1.

直销是经营者经销的产品是直接受有物品最高销售权的委托,不经过多层代理和

广告商

宣传而直接提货经销到消费者手里的对象。传销是从自己上家任务性的花很多钱拿来的产品,再任务性的复制给自己找来的下级,是一个金字塔型的

组织机构

.2. 非法传销

没有固定店铺和摊位,行动隐蔽

.

直销是有服务窗口店铺经营的。

3.

传销组织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一般都明显高于公开的合理市价,数百元的产品卖到了数千元

.

直销所销售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

4.

传销是没有合同的,直销是经营者与厂方(货源地)有合同经营

.

5.

传销者是把下级的钱吃进肚子

.

越早加入,下级越多越

发财

,所以他们拼命的拉人头。直销是厂家把销售权给经销商。而且还规定区域经销代理,

6

,传销是违背对方

意向

,利用欺骗或者强行手段实施的所谓合作或者代销。直销是自愿参加的。而且是直接的售后服务。

直销是

销售商

与消费者直接对话,销售的是商品。销售商就是销售商,消费者就是消费者。传销是一级销售商与二级、三级以至更多层次的销售商的对话,销售的是组织与商品。销售商既是消费者也是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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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不在于政府给不给做,有没有牌照,就比如一家合法制药企业如果生产毒品,他依然会打击,不是看有牌照就不会打击了,现在讨论区分直销传销合法非法的区别,所以另当别论,直销企业不会欺骗非法拘禁,打人的让你去做直销,也不会说你做直销两年能得1040万,因为根本就没有,直销企业做的好的有宝马车,但那仅仅是少数,所以他也不会说人人都有,虽然直销人员烦人,他也不会拿三无产品给你,或者干脆没有产品,传销里面除了真话,什么话都说,直销人员的层级有一定的限制,你下线拉的人,到一定层级就不能给你提成,而传销是无限代累积制,而这个根本不可能,你拉的任何人都只能做你的下线,而不会放在你下线的下线,所以直销企业是太阳模式,而传销是金字塔模式,你拉再多的人只能摆到你下线的下线,直销没有出局制,而传销却有所谓的出局制,这个也是假的。

余辉

我为这事也查了不少资料,因为我朋友也是做直销的,很正规的一门事业!请楼主花时间看看!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区别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二:是否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为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用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 ”经营活动。

区别四:报酬是否按老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入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帐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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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法》颁布的大概时间

我国并没有《直销法》,而是《直销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扩展资料:《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不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
2023-07-05 11:55:061

直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第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第八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一)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 (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十一条 直销企业有关本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进行更新。第三章 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第十三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 直销员的合法推销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2023-07-05 11:55:151

听说做直销就是拉人头吗??怎么区别合法不合法呢???

直销不是拉人头,直销是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如果是需要拉下线人头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是属于违法传销的行为。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扩展资料:《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2023-07-05 11:55:241

直销企业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哪一项的金额

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应当按月进行调整,其数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金的利息属于直销企业。一、直销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我国《直销管理条例》中规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3、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二、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有哪些?1、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3、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4、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5、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7、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三、直销企业申请的程序?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一般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只进行产品的制造,而生产的产品是交给销售商进行销售,如果是企业想要自产自销的,就得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成为直销企业,在申请时要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办理相应的手续,然后才能面向市场进行销售。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2023-07-05 11:55:301

在中国获得直销企业牌照需要什么条件

在中国获得直销企业牌照需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有足够的注册资金等条件。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3、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扩展资料:《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
2023-07-05 11:55:391

多层次直销合法吗?

多层次直销模式不合法。《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与《禁止传销条例(草案)》10日上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专家认为,从草案的内容来看,此前争论较多的“多层次直销”未获开禁。单层次直销模式是产品从公司到直销员,由直销员把产品卖给最终顾客的模式。多层次直销模式是产品从公司到经销商,再从经销商到销售代表,然后由销售代表把产品卖给最终顾客的模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奖金比例。多层次模式采用团队奖金比例,单层次模式采用推销员奖金比例。最新通过的《直销管理条例(草案)》指出:“直销企业只有在直销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时才能计算并支付推销员的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推销员的佣金、奖金及其他经济利益只能来源于直销企业自身的经营收益,其总额不得超过其零售总额的30%。”这一规定很明显是不允许多层次模式。”扩展资料:《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它是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本条例。新通过的《直销管理条例(草案)》把“直销”界定为“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早前,《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一直用的是‘推销员"这一称谓。”新版本对直销更多明确为“直接”,实际上就是只放开“单层次”模式。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层次直销未获准运营 直销市场可能重排座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
2023-07-05 11:55:551

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属于

答案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回答于 今天 10:50
2023-07-05 11:56:084

金木集团直销是否合法

金木集团直销合法,金木同源堂只是金木集团旗下的一家子公司,金木集团于2015年拿到了国家商务部颁布的直销拍照,现在都还能去国家商务部直销牌照查询官网查询到。法律分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河北金木药业集团于2015年11月19日获得直销牌照。刚获牌一月有余,还曾经深陷传销风波,建议谨慎对待。法律依据: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2023-07-05 11:56:162

国家允许直销吗?

问题一:国家现在允许直销吗? 目前,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布允许直销产品的范围是: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五类。同时规定,直销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允许直销的产品范围和允许具体直销企业直销的产品名录,可以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也可以直接登录直销企业网站查询。 直销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应当符合以下关于价格的规定: (一)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 (二)直销产品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 (三)直销员在从事直销活动中,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直销产品价格。 问题二:怎么查询国家允许的直销 目前仅批准了23家直销公司,详见商务部官方网站。 zxgl.mof.gov供/...st.jsp 问题三:国家现在允许直销吗?直销是不是传销 现在国家鼓励直销,给消费者让利,也扶持一些中小型企业。自2005年8月23日《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中国 *** 在开放直销行业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2015-2020年中国直销行业经营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25家获批直销经营许可企业总规模估计超过70亿美元(460亿元人民币)。 对于传销,一直是严厉打击态度,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09年2月28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四:国家允许石油搞直销吗? 现在国内直销市场发展前景很不错 中国目前67家合法直销公司,做直销一定要选择好的直销公司才能更快的成功,在美国每100个百万富翁,就有33个通过直销起家! 2015年………直销市场在中国全面开放。但是未来可以预知, 所有经济学家预测,中国直销市场将达到30%到45%, 建议百du:浅忆老师 和专家直接交流。 问题五:国家允许直销的单位是哪些? 直销公司是需要商务部颁发直销的牌照才是合法的,大概有八十来家吧,其他的虽然有不少已经提交了直销声明,但没有公布获牌那就不能算是直销公司。你自己可以在直销同城查一下哪些名单。我也记不住! 问题六:什么是国家允许的直销 选择事业应该从多方面去考虑,还要货比多家,最后结合自身情况,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希望我的经验能帮到你,~家~扣~呢~称数~字详~了 问题七:国家允许直销的六种产品分别是什么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 问题八:国家对直销是什么样的政策 兄弟你是不是被朋友约过去考察了,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适可而止即可,发这个财比想象中的难的多的多,和中彩票差不多,我曾经三年时间150团队拉起来,最终也无功而返。如果你刚刚大学毕业不要走这条路,好好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如果你工作3-5年有一定积蓄可以考虑投资一点,但是也不要把家人和好朋友拉进去。这个忠告不是给你上负面,信不信由你。 问题九:没有得到国家允许,能否以直销方式来经营?直销高手请进 关键问题是您所说的直销是怎样的经营方式?直销--顾名思义就是生产商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并不违法。但是不要涉嫌违反直销条例和涉嫌以违法传销方式经营。比如农民,种了粮食到集市去卖,并不违法。但是上门推销是不可以的,需要有直销员证在征得同意下才能上门...... 有什么不理解可以给我留言,呵呵! 问题十:直销行业正规吗 直销合法吗 国家允许直销模式吗 你好,朋友,直销行业利用倍增模式不违法,,运作模式和方法有的可能不一样,避免自己少走弯路,具体可与你共交流
2023-07-05 11:56:341

为什么有直销牌照也会涉嫌传销?

不久前有朋友问我,某家企业的商品可不可靠,其实他在问我前心里就有了答案,只不过因为我对法律比较了解,希望从我这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来向他的妻子交差,毕竟这件商品很贵,贵的远超它的实际价值。可是经过我的调研,这件商品没问题,但是卖给他的人是传销,他之所以想买这件物品,也是被传销组织洗了脑,甚至有些打算继续发展别人的意思。我直接了当的把情况告诉了朋友,不出所料,他激动起来,告诉我人家是有直销牌照的!有直销牌照就不会传销?你知道什么是直销吗?你知道为什么有直销牌照也会构成传销吗?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是指直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企业的经营做出了严格规定,我给大家概括一下。1、必须是直销企业的直销员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卖的直销商品。也就是说首先这家是国家发了牌照的直销企业,并且要在设立了分公司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卖,跨区是不可以的。卖货的人要持有直销员证并且和直销企业签订了推销合同2、商品按国家相关法律享受退换货服务。买的商品要给你开发票,要告诉你如何退换货,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发票退换。这个是传销组织不会有的,体现了直销的正规性。3、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所以那些告诉你买完商品你就可以发展会员的就不要相信了。 而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什么?传销是员工个人行为?别以为这样就可以推脱自己的责任!《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培训员应当对直销员业务培训授课内容的合法性负责。直销企业对其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除外。
2023-07-05 11:56:521

直销牌照的标准是什么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直销,从传统行业上来讲就是无店铺销售。实行发放直销牌照制度是因为直销是一个特许行业。中国的直销市场,应该是直销企业的市场,非直销企业无权进入直销市场。但是,一些企业未经批准或未获直销许可牌照,就擅自进入直销领域。这些企业大部分没有工厂生产产品,而是一个贸易性质的公司,或是代理国内企业的产品,或是代理国外企业的产品,有的甚至是低价购买滞销产品来直销。大家知道,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直销企业的注册资金要达到8000万元以上,而且要缴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并随着销售额的提高增加保证金的数额,直至一个亿。同时,直销企业应该有自己的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只能销售被商务部核准的自己或母公司的产品。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1、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3、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4、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5、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7、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023-07-05 11:56:591

参与传销的人是受害者,会处理吗

不会,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大多数的参与者因也是受害者不给予处罚,对于组织、领导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有法律责任。受害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法规条例1.相关文件及法规在经历反复权衡与激烈博弈之后,中国政府终于决定了如何来管理引起巨大争议的直销业。2005年8月1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两部直销法规核心文件《直销管理条例》 [2] 与《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已于2005年8月31日由温总理签发颁布令,2005年9月1日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正式发布。其中,《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将先于《直销管理条例》一个月生效。两部法规已在8月31日晚开印,8月31日、9月1日两日如计划印发各相关部门。为配合未来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将专门成立一个类似直销监管局的独立机构,该升级后的机构将是一个与公平交易局同等建制的正局级单位,该机构成立计划已提交国家工商总局。2.“非法传销”《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法规意义“打击非法传销,抑制灰色地带企业的发展,规范行业发展,履行入世承诺。”一知情人士认为,这两部充分体现着政府先管后放思路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政府长达8年的直销监管历程迈出了关键性一步。二、明确界定1.“针对某些可能扰乱市场的行为,该条例采取了‘加法"以尽量避免直销开放可能给市场带来的隐患”。同时,王万军认为,新出台的这两部条例清晰划分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将纯粹的拉人头以及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纳入重拳治理之列。2.同时,由于计酬方式是国家行政职能管理部门鉴别直销和非法传销的最根本依据,王认为,《直销管理条例》也通过对直销体系的奖金计酬方式作出严格的规定(具体表现为:直销员所获得的佣金只能来自于其直接销售额;各种形式的奖励、佣金、其他物质奖励的总数不得超过其销售额的30%)表明了政府一个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场。3.准入门槛作为一条硬性规定,亦把非法传销企业挡在门外,为直销市场过滤一批不具有资格的企业。据悉,新规对准入门槛作出如下规定,申请从事直销的企业需要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并缴纳最低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在年销售额上也有要求。三、基本定义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5 11:57:051

直销管理条例里规定了产品内容了吗

你好,直销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一条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第五条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第六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3第二章编辑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第八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第九条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第十条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十一条直销企业有关本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进行更新。4第三章编辑第十三条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直销员的合法推销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第十四条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第十五条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 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第十六条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第十七条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直销企业。第十八条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第十九条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直销企业应当向符合前款规定的授课人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并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第二十条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第二十一条直销企业应当对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合法性、培训秩序和培训场所的安全负责。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培训员应当对直销员业务培训授课内容的合法性负责。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5第四章编辑第二十二条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第二十三条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第二十四条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第二十五条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不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第二十六条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与消费者因换货或者退货发生纠纷的,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七条直销企业对其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除外。第二十八条直销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要求,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2023-07-05 11:57:141

直销法什么时候立法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依照政府规定。政府在2005年9月2日由国务院正式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个条例,并分别于2005年12月1日和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直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合法的行业了。从两个“条例”正式实施至今,所有的直销企业都在为适应这个新的法规而进行着内部调整和积极的申牌工作,这将是一个较漫长的“过渡期”,而且还将持续着。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2023-07-05 11:57:231

为什么直销违法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解析: 直销合法的,传销是违法的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并将从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开放直销业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 有关负责人称, 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坚持两点:一是条例的内容要符合WTO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的入世承诺;二是坚持从严监管,以便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直销业的发展。 对于开放直销业是否也意味着允许传销的提问,有关负责人称,国务院在颁布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其目的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实际上禁止了团队计酬),并对提取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从计酬制度上对直销和传销作了区分。凡是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直销经营都是合法的,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传销则是非法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种非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 直销管理条例还与《禁止传销条例》作了必要衔接,凡违反直销条例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即借直销之名行传销之实,执法部门将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予以处罚。 据悉,一个企业要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五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三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是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八千万元;三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是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2023-07-05 11:57:311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可以招募境外人员做直销吗

不可以,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三)全日制在校学生;(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六)境外人员;(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2023-07-05 11:57:434

金木集团直销是否合法

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下辖10多个分(子)公司,集药材种(养)植到中药饮片与中成药制剂研发生产、物流仓储基地到中药材及中医药连锁经营、线上营销到线下体验、终端服务到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完整产业生态链条。集团及下属分支机构生产和经营品种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保健食品、食品以及高端饮用水等六大类千余个品种。依托原料优势,发展现代产业,集团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北京怀柔及千年药都安国建设有生产基地外,还在重庆市南川区重庆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成立御本堂(重庆)药业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87814㎡,建成后预计中药材年处理能力为7000吨。在集团中药大健康全产业链中,科技创新体系作用凸显,以精准中药技术、中药材高质品种选育、脱毒组培为代表的科研项目,吸引了高层次科研团队入驻,具备博士、硕士研究生及高中级职称占科研团队总人数的40%。法律分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河北金木药业集团于2015年11月19日获得直销牌照。刚获牌一月有余,还曾经深陷传销风波,建议谨慎对待。法律依据: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2023-07-05 11:57:511

中国直销什么时候立法啊?

中国的直销没有立法,是直销管理条例。 截止到2005年9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的上市标志着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 这两部法规将分别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什么是直销?直销具有双重属性。 另一方面,它可以在企业的营销创新领域和营销突围中进行非常有价值的运营,但同时也是一个风险很高的行业和模式。 虽然很多企业和企业家注意到了其价值,但很多企业和企业家容易忽视其风险。 从全球直销行业的管理来说,全球直销行业协会也完善了《共同商德约法》的建设,并在各成员企业贯彻执行。 一个国家直销行业的运行是否成熟、发展是否健康,是行业内合法企业和直销员工全员共同建立和遵守公开的《商德约法》的必要条件。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1、根本目的不同。在直销中,有真实存在的产品,这些产品质量、价格均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而传销则没有实际存在的商品或服务,实际是通过骗取下线入门费实现迅速致富。2、加入的方式不同。在直销中,推销员加入时无需额外入门费。而传销则必须交纳高额入门费。3、收入来源不同。直销按劳动报酬,传销从入会费提取报酬。事实上,我国直销行业还处于法制化、正规化建设的初期阶段,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近几年依托《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在直销行业的综合管理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行业管理的现状也同样表明了道德建设对该行业的重要性另外,直销就像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得当,企业如果不能繁荣顺利地使用,企业可能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所以一定要正当直销。
2023-07-05 11:58:115

直销管理条例是直销法吗?

是的,中国的直销法就是《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它是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本条例。
2023-07-05 11:58:293

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支付直销员报酬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2023-07-05 11:58:492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含其在拟从事直销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服务网点方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  (二)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  (三)符合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第三条 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在该市其它区/县开展直销活动应按本办法申报。  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标准格式见附件一)。第四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转报企业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出具对服务网点方案的确认函(标准格式见附件二)。确认函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经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该企业在本省拟从事直销业务区域内的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第五条 依法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于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其上报并经商务部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6个月内未能按商务部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设立的企业,不得在未完成服务网点方案的地区从事直销业务,该企业若要在上述地区开展直销业务,应按《条例》规定另行申报。第六条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直销企业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已设立的服务网点进行核查,并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核查结果一次性报商务部备案。商务部备案后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直销企业可从事直销业务的地区及服务网点。直销企业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备案前开展直销活动。第七条 直销企业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服务网点,在已批准从事直销的地区增加服务网点不需要报批,但应当将增设方案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商务部备案。商务部备案后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直销企业在已批准从事直销的地区增加的服务网点。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要求直销企业在本地区增加服务网点,但应说明理由。  直销企业调整服务网点方案,减少服务网点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备案。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第九条 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进行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工作,违反《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第十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20日起实施。  附件1关于××(申请直销企业名称)服务网点认可函××省/直辖市/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名称:  经研究,××(申报直销企业名称)在本县/市/区设立的服务网点方案可便于并满足本县/市/区消费者、直销员了解××(申报直销企业名称)产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的要求,且服务网点未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  附:××(申报直销企业名称)申报的服务网点方案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年 月 日  附件2关于××(申请直销企业名称)服务网点确认函商务部: 一、××(申报直销企业名称)拟在我省/直辖市/自治区从事直销业务,业务范围涉及YY、YY……[县/市/区地区名称],并已向上述县/市/区上报了服务网点方案。 二、××(申报直销企业名称)上报的服务网点方案已分别经上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可,并出具了认可函。 三、××(申报直销企业名称)在我省(直辖市/自治区)拟从事直销业务区域的服务网点方案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四、本确认函已得到我省(直辖市/自治区)商务(厅/委/局)主管领导的审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年 月 日
2023-07-05 11:58:561

直销属于犯法吗?

直销是合法经营,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规范。对于直销,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规范。凡是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均可以依法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商务部和工商局对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直销企业经商务部核准,在工商机关登机,依法开展经营。目前,我国经商务部核准的直销企业有72家。http://zxgl.mofcom.gov.cn/pages/corp/CorpInfoBorderList.html。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第二十二条 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三)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四)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第二十三条 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2023-07-05 11:59:057

谁能告诉我《直销管理法中》关于直销企业是怎么规定的?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cndsa.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直销产品范围公告;  (三)直销企业名单及其直销产品名录;  (四)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  (五)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  (六)直销员证、直销培训  员证式样;  (七)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员及直销员违规及处罚情况。  (八)其它需要公布的信息。  第四条 直销企业通过其建立的中文网站向社会披露信息。直销企业建立的中文网站是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应与直销行业管理网站链接。  第五条 直销企业设立后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以下信息:  (一)直销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  (二)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三)直销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产品质量及标准说明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直销企业应披露其取得相关认证、许可或符合标准的证明文件。  (四)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  (五)直销产品退换货办法及退换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部门、职能、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  (七)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直销员解约制度,直销员退换货办法,计酬办法及奖励制度,劳动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  (八)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  (九)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  上述内容若有变动,直销企业应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在获得许可)后一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  第六条 直销企业设立后,每月15前须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以下上月内容:  (一)保证金存缴情况;  (二)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情况;  1、直销员按月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金额;  2、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金额占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比例。  (三)企业每月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  (四)直销培训员备案。  第七条 直销企业应于每年四月份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公布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  第八条直销企业及直销员所使用的产品说明和任何宣传材料须与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  第九条直销企业未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进行信息披露,或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和工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申请直销应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现金。  第三条 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授权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文章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cndsa.com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申请直销应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现金。  第三条 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授权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三)明确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第四条 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三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第六条 直销员或消费者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要求使用保证金的,应当持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载明劳动仲裁条款的,直销员也可持劳动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按上述程序申请。  直销员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劳动仲裁裁决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直销员证及其与直销企业签订的推销合同。消费者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售货凭证或发票。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接到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使用保证金支付赔偿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指定银行和保证金使用申请人。  直销员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的,其申请不予受理。  第七条 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支付保证金后,直销企业应当自支付之日起15日内将其保证金专门账户的金额补足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水平。  第八条 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通过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披露。  第九条 直销企业不再从事直销活动的,凭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出具的书面凭证,可以向指定银行取回保证金。  第十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负责直销保证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工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明确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第四条 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三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第六条 直销员或消费者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要求使用保证金的,应当持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载明劳动仲裁条款的,直销员也可持劳动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按上述程序申请。  直销员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劳动仲裁裁决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直销员证及其与直销企业签订的推销合同。消费者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售货凭证或发票。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接到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使用保证金支付赔偿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指定银行和保证金使用申请人。  直销员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的,其申请不予受理。  第七条 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支付保证金后,直销企业应当自支付之日起15日内将其保证金专门账户的金额补足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水平。  第八条 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通过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披露。  第九条 直销企业不再从事直销活动的,凭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出具的书面凭证,可以向指定银行取回保证金。  第十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负责直销保证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工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7-05 11:59:221

沃德绿世界是直销吗,有营业执照吗

是直销企业,有营业执照。2016年12月7日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绿世界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集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跨国集团。由李博士领导的研发团队深谙传统医学及中药方剂之道,同时将位于世界前沿的营养学、医学、药物学的研究和进展应用于产品配方的研发。绿世界产品涵盖七大类别,包括保健品、蓝莓健康产品、营养食品、健康茶饮、个人护理产品、健康家居产品、健康睡眠,单品达到近三百个品种。扩展资料:《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第四十三条,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对直销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销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员资格。第四十四条,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招募直销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六条,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授课人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是直销培训员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培训员资格。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考资料来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参考资料来源:沃德绿世界官网-公司简介
2023-07-05 11:59:311

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获得贸易权和分销权怎么 解释

贸易权和分销权是制造业的优先部分。现时,中国严重限制贸易权(进出口权)和分销权(批发、零售、维修、运输等)。根据协议,中国将首次向美国公司提供贸易权和分销权。贸易权将在三年内逐步实施。分销权则会在哪怕是中国限制最严的分销行业例如批发、运输、维修中实施。中国将提供贸易权和分销权。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所以“分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把你想知道的名词单个拿出来搜就知道了
2023-07-05 12:00:001

什么叫“直销”?它属于违法行为吗?

解读直销与传销两条例 何为直销?何为传销?最近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对此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针对两条例的讨论,也已在各届社会人士中广泛展开。有人认为,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在于销售方式不同,前者为单层次销售,后者为多层次销售。还有人认为,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在于销售人员提取收入的来源不同,前者仅为直接从产品中提取利润,后者除此之外还从其他推销人员中提取利润。 实际上,符合《直销管理条例》中直销定义的市场交易行为,随处而见。为进一步明确此直销与其他“直销”之不同,《直销管理条例》特别规定了有关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行为准则,以区别于实际上大量存在的店铺外交易行为。而《禁止传销条例》除了限制多层次推销之外,还对近年来假借传销之名义,诈骗他人钱财、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一、直销与传销的法律定义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也就是说,直销的特点在于销售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只存在单一的推销员,而不存在多层次的推销员。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直销管理条例》关于直销企业、直销员以及直销行为准则的规定 1、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事宜 直销企业的设立与变更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在程序上需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实体上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在指定银行缴纳保证金,并建立信息报备与披露制度。 2、直销员报酬最高限额 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3、直销员身份限制 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只有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招募直销员。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及法律以及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不得作为直销员开展经营活动。 4、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的法律关系 从条例第十七条、二十六条、二十八条规定来看,双方应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属于代理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即直销企业与直销员均为市场经营的主体,前者需工商部门登记,后者需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 5、保障直销员和消费者三大制度 条例交易过程中存在直销人员分散性、交易信息不对称性的特点,为防止直销经营行为对消费者合法权利的侵害,制定了几项保障制度。包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退货制度:即直销员和消费者在购买直销产品后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有权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后者应当在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退换货。条例第二十八条的信息披露制度:即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条例第二十九条的保证金制度:即对直销企业实行强制提取保证金,直销企业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的数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三、《禁止传销条例》关于传销行为界定以及查处主体的规定 1、以下三类行为被界定为传销行为 其一,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牟取利益的; 其二,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包括下线之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牟取利益的; 其三,骗取入门费,牟取利益的。 2、查处传销行为的主体 条例第4条规定,查处传销行为的主体主要为公安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村委会与居委会,则应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笔者认为,单纯以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以骗取入门费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确实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应予以禁止,故及时制定《禁止传销条例》显然符合近年来非法传销逾演逾烈的社会形势。但是否需要制定《直销管理条例》规范“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销售方式,以及是否需要禁止“团队计酬”的报酬支付方式,则不无疑义。毕竟对于前者,实为现代社会极其普遍的交易方式,而后者,既然以团队的方式进行销售,对于团队内部的计酬又有约定,实无干预的必要。如果认为团队计酬有可能导致劣质产品高售价的后果,亦理由不充分,两者并无必然因果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于同日通过立法部门审议,但并非同时开始实施,前者于今年11月1日实施,后者12月1日实施。显然,如何使原来“合法经营”的传销企业转型为直销企业,则是相关企业急需考虑的问题。
2023-07-05 12:00:082

直销什么时候立法

(一)引入期  (1990-1993年)以美国雅芳/安利/仙伲蕾德等直销巨头率先登陆中国为标志。此时,国内企业尚未大批介入。  (二)混乱期  (1993-1996年)外资大量涌入(以台湾为主导),内资企业也纷纷紧随其后,市场开始出现混乱。期间,政府进行了首度的打传行动。  (三)试营期  (1996-1998年)由国家工商局于96年4月批准了41家多层次传销企业,并于97年1月10日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之后,由于很多传销企业以“滚动制”/“双轨制”/“电脑排网”等进行制度炒作,出现了大批传销难民,引发了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传销”被政府认定不合当时国情,并于98年4月“一刀切”,全面禁止了传销经营活动。  (四)转型期  (1998-2005年)政府在98年4月对直/传销“一刀切”后,于同年6月份又批准了10家外资转型企业,这些公司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日晖/富迪/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娜丽丝,允许它们以“店铺+直销员”的方式继续经营。(“十家转型”企业的直销许可于2006年12月31日正式废止)  (五)开放过渡期  2005年被视为中国的直销元年。因为政府终于在2005年9月2日由国务院正式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个条例,并分别于2005年12月1日和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直销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合法的行业了。从两个“条例”正式实施至今,所有的直销企业都在为适应这个新的法规而进行着内部调整和积极的申牌工作,这将是一个较漫长的“过渡期”,而且还将持续着。  (六)过渡高危期  (2006-2008年)在“开放过渡期”当中,我们正在经历这样一段更加特殊的时期。这段时期是直销业最敏感的时期,对直销企业和经销商来说也是高度的危险期。主要表现在政府主管部门对拿牌后的直销企业的严管和对所有传销活动的严厉打击。即便是已拿牌的企业,如果不能遵守《条例》的规定,同样不能从事直销活动,甚至取消其直销牌照。  (七)开放成熟期  这一时期的到来,将标志着《直销法》的正式完善和实施;将标志着《中国直销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机构的成立和运行;将标志着中国直销与《世界直销联盟》的融合;标志着中国直销对外全面开放的时机已经成熟。  或许,这一成熟时期的到来还很漫长,但,通过业界/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组织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期待这一时期的早日到来!
2023-07-05 12:00:1813

《直销管理条例》是法律吗

你说的天津天狮是多层次的营销模式,在国际上多层次是合法的,只不过在中国被定型成为传销,《直销管理条例》立法不久,还不成熟,再加上多层次直销的企业还很多,国家的经济市场不能乱,所以实行了缓打,或者正在考虑开放多层次直销。
2023-07-05 12:00:474

门市上写了直销字样,就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吗?违法了吗?

经营者为利用广告资源效应,达到促销目的,在店面上写上“厂家直销”或“厂价直销”都是违法行为。因为经营者追求的是利润,从进货到销售,完全是有市场差价,也是销售的利润来维持租店费,员工工资、税费等开支,而厂家则不负责上述的开支,因此,所经营的商品并不是厂价销售。反之,如果经营者按厂价经营,经营者怎样赚钱?《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活动做了明确的规定,经营者不仅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规定,而且也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和《广告管理条例》第三条及第八条规定。
2023-07-05 12:01:072

申办一个直销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申办一个直销公司需要办理直销经营许可证,还需符合一定条件。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3、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扩展资料:《直销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
2023-07-05 12:01:165

自签定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几天通知直销企业

提前15日。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扩展资料:直销的相关要求规定:1、直销企业应当向符合前款规定的授课人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并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2、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3、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
2023-07-05 12:01:521

直销犯法吗?

直销不犯法,只要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就可以进行合法直销。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   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第八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一)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   (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   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十一条 直销企业有关本条例第八条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进行更新。   第三章 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   第十三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   直销员的合法推销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第十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第十六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第十七条 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直销企业。   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三)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四)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直销企业应当向符合前款规定的授课人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并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   第二十一条 直销企业应当对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合法性、培训秩序和培训场所的安全负责。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培训员应当对直销员业务培训授课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 直销活动   第二十二条 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三)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   (四)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第二十三条 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第二十四条 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第二十五条 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   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不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   第二十六条 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与消费者因换货或者退货发生纠纷的,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直销企业对其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企业无关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要求,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章 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直销企业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应当按月进行调整,其数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金的利息属于直销企业。   第三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金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使用后,直销企业应当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的数额补足到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水平。   第三十二条 直销企业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第三十三条 直销企业不再从事直销活动的,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可以向银行取回保证金。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保证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一)进入相关企业进行检查;   (二)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五)检查有关人员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员证等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实施查封、扣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关企业有涉嫌违反本条例行为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许可或者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的许可,由作出许可决定的有关部门撤销。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本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设定的许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撤销其相应的许可,申请人不得再提出申请;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再符合直销经营许可条件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对直销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对直销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员资格。   第四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招募直销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对授课人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是直销培训员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培训员资格。   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直销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收入,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员资格,并对直销企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条 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章有关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直销企业拟成立直销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应当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凭批准文件依法申请登记。   第五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境内投资建立直销企业,开展直销活动的,参照本条例有关外国投资者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7-05 12:02:095

注册直销公司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我们如何才能注册一家直销公司呢?我把注册直销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什么是直销企业   企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直销员只在企业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经稽核公布的产品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   如何注册直销公司   1、公司名称核准,想好不下5个名字作为备用,因为各大行业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只要事重复就无法通过。想好公司名字下一步去工商局拿一份表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完给所有股东进行签名确认,再由工商局人员经过系统审查有无重复的名字,如果没有,则工商局会给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个工作日***   2、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带齐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章、法人章去各大银行以公司名义开一个临时账户,股东可以将股本投入其中,且由于认缴制所以无需再找事务所验资了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工商局取一套新公司设立登记的档案及表格,按要求填写和股东法人签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租赁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商局的注册科,审查完没有问题会发放一份受理档案。***7个工作日后领取***   4、刻章 ,一般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连备案3个工作日***   5、临时户转基本户 ,带齐全部办理完毕的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到开户行办理基本户***5个工作日领取***   到此公司的注册基本已经完成,全部证件有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辨别合法直销企业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企业从事直销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依法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商务部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资讯系统***以下简称资讯系统***公布经批准并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的直销企业名单,并实时更新。通过查询直销企业名单,可辨别该企业是否为直销企业。   不可以直销所有产品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直销企业的直销产品可通过资讯系统查询,未经稽核公布的产品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辨别合法直销员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资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与直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向其颁发直销员证,并通过企业资讯披露网站***可通过资讯系统查询具体网址***,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本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及与直销企业解除推销合同人员名单。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查询直销企业公布的直销员名单,查验直销员证、推销合同等资讯,可辨别直销员身份。
2023-07-05 12:02:321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三条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直销产品范围公告;  (三)直销企业名单及其直销产品名录;  (四)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  (五)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  (六)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式样;  (七)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员及直销员违规及处罚情况;  (八)其它需要公布的信息。第四条 直销企业通过其建立的中文网站向社会披露信息。直销企业建立的中文网站是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应在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与直销行业管理网站链接。第五条 直销企业设立后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以下信息:  (一)直销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及与直销企业解除推销合同人员名单;  (二)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三)直销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产品质量及标准说明书,以及直销产品的主要成分、适宜人群、使用注意事项等应当让消费者事先知晓的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直销企业应披露其取得相关认证、许可或符合标准的证明文件;  (四)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  (五)直销产品退换货办法、退换货地点及退换货情况;  (六)售后服务部门、职能、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  (七)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直销员解约制度,直销员退换货办法,计酬办法及奖励制度,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  (八)直销培训员名单、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  (九)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  上述内容若有变动,直销企业应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在获得许可)后1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第六条 直销企业设立后,每月15日前须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以下上月内容:  (一)保证金存缴情况;  (二)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明细情况;  1、直销员按月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金额;  2、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金额占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比例。  (三)企业每月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  (四)直销培训员备案;  (五)其他需要报备的内容。第七条 直销企业应于每年4月份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公布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第八条 直销企业及直销员所使用的产品说明和任何宣传材料须与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第九条 直销企业未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进行信息披露,或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第十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和工商总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2023-07-05 12:02:391

中国直销业

2005年立法。直销大事记2005年9月1日,两部直销法规核心文件《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获得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则提前在11月1日实施。2005年8月 国务院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2005年4月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准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直销开放前第一家试点公司,在北京、天津和广东省进行直销试点。中国第一张直销试点“牌照”花落雅芳。2004年8月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2004年十大传销案例,其中包括“重庆大学生参与传销案”、“利用网站变相传销案”、“全球远程教育网变相传销案”等。2004年9月 圈定22家企业的厦门直销研讨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中国政府正在全面积极地加强直销化进程。2003年1月 美商如新的108家专卖店在四省一市同时开业,成为即1998年10家转型企业后,第一家获准进入内地市场的外资直销公司。2002年2月 三部委又联合发表31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店铺经营。2001年11月 中国加入WTO,承诺三年内开放中国直销市场。同年12月13日,原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刚表示,国家经贸委正在有计划地加紧相关直销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1998年6月 三部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原国内贸易局)联合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同年7月份颁布通过了成功转型的10家规范直销企业名单。1998年4月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传销管理办法》同时失效。此举俗称“一刀切”政策。1997年8月-9月 国家对传销行业再次进行整顿,并重新审核通过,37家传销公司可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1997年1月 国家工商局颁布了中国传销业第一部法规——部门规章《传销管理办法》,对传销有过如下定义: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2023-07-05 12:02:505

为什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学生、教师、军人、公务员等不允许做直销??

直销是一种商业行为,军人和公务员当然不允许做。学生还没有经济独立,直销毕竟也要要资金投入。直销产品需口碑相传,教师做就有可能会利用工作之便。
2023-07-05 12:03:072

直销管理条例中,有否规定佣金比例最高不能超过30%?

有规定佣金比例最高不能超过30%.加入安利,联系493384757
2023-07-05 12:03:172

直销法律法规,直销管理条理,在新华书店里哪本书中可以找到?高分

直销法规解读本书将直销法定位于民法的特别法,故而主要运用民法基本理论诠释直销领域的法律问题。本书在阐述我国直销立法概况以及直销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将民法解释学理论与《直销管理条例》有机结合,重点解释、剖析了《直销管理条例》55个条文的精神和内涵,并对直销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书中最后所附的直销法律法规可以作为研究直销法的重要文献。 本书是民法解释学理论在直销法领域的一次尝试,是我国第一本系统解读《直销管理条例》的书籍,该书内容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具有理论性兼顾实用性、时代性兼顾前瞻性的特点。 本书可作为市场营销、法律、管理专业本、专科学生学习直销法课程的教材,也可以作为对直销法感兴趣的研究人士以及司法业内人士的参考用书。作者: 张志坡出版社: 东南大学出版社定价: 19.0
2023-07-05 12:03:242

直销制度

法律分析:所谓直销市场制度,简言之就是指直销企业的分配方案或者奖励方法。法律依据:《直销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第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023-07-05 12:03:451

直销管理条例(2017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成为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产品的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第六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第八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一)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  (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  (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  (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  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十一条 直销企业有关本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进行更新。第三章 直销员的招募和培训第十三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  直销员的合法推销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2023-07-05 12:03:541

中国直销法是什么时候公布的?

  1、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没有出台《直销法》。现行对直销行业进行管理的有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即《直销管理条例》  2、《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行政法规,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7-05 12:04:023

听说做直销就是拉人头吗??怎么区别合法不合法呢???

直销不是拉人头,直销是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如果是需要拉下线人头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是属于违法传销的行为。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第五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扩展资料:《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2023-07-05 12:04:112

在中国获得直销企业牌照需要什么条件

在中国获得直销企业牌照需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有足够的注册资金等条件。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3、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扩展资料:《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直销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供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
2023-07-05 12:04:207

金木集团直销是否合法

金木集团直销合法,金木同源堂只是金木集团旗下的一家子公司,金木集团于2015年拿到了国家商务部颁布的直销拍照,现在都还能去国家商务部直销牌照查询官网查询到。法律分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河北金木药业集团于2015年11月19日获得直销牌照。刚获牌一月有余,还曾经深陷传销风波,建议谨慎对待。法律依据: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2023-07-05 12:04:551

怎么查询国家允许的直销

一、首先使用百度搜索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并点击进入。二、进入以后选择“政务服务”选项。三、然后打开“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入,如图。四、进入以后点击“直销企业”选项。五、这样就可以查询到国家允许的直销了,如图所示。
2023-07-05 12:05:116

参加传销的一般人员如何处理

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可以行政处罚。一般参与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一般是2000元以下。如果是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会受到刑事处罚。一、直销与传销1. 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2. 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3. 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二、法规条例1.相关文件及法规在经历反复权衡与激烈博弈之后,中国政府终于决定了如何来管理引起巨大争议的直销业。2005年8月1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两部直销法规核心文件《直销管理条例》 [2] 与《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已于2005年8月31日由温总理签发颁布令,2005年9月1日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正式发布。其中,《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将先于《直销管理条例》一个月生效。两部法规已在8月31日晚开印,8月31日、9月1日两日如计划印发各相关部门。为配合未来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将专门成立一个类似直销监管局的独立机构,该升级后的机构将是一个与公平交易局同等建制的正局级单位,该机构成立计划已提交国家工商总局。2.“非法传销”《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法规意义“打击非法传销,抑制灰色地带企业的发展,规范行业发展,履行入世承诺。”一知情人士认为,这两部充分体现着政府先管后放思路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政府长达8年的直销监管历程迈出了关键性一步。三、直销限制1.概述“对于业界一直担忧的问题,直销新法采取‘减法"逐步剔除原来并不适合市场发展的相关规定。”直销研究专家王万军分析认为,从出台的两部条例来看,新规在个别地方已有所修改,使之更吻合市场发展的轨道。“第一处改动:直销企业有了分销权”,王万军透露,直销企业除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外,还可以销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使得一家直销企业的产品门类大大丰富。“第二处改动:取消店铺数量、标准等限制,提出了服务网点的新概念”,此前的草案规定,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必须在省、市、自治区内的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但新条例只要求企业在开展业务地区至少拥有一家服务网点。王万军认为,与承担销售任务的店铺相比,服务网点更多地承担售后保障工作,这种做法使中国直销模式与国际上的无店铺销售概念更为接近。“第三处改动:有关退货时间改为消费者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直销员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王万军透露,原来的规定前者是50日内,后者是60日内退货。对此,王认为,由于直销企业根据销售业绩拨付的奖金最长时间不会超过30天,此处改动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退货期太长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被动,也给直销员设置了一个合理的冷静期。此外,“条例的第四条‘生产型"三字去掉;第七条‘生产型企业"五个字也去掉了”,由此,王万军认为,新规给非生产型企业开出了一道可以依法进入直销业的闸口。2.明确界定“针对某些可能扰乱市场的行为,该条例采取了‘加法"以尽量避免直销开放可能给市场带来的隐患”。同时,王万军认为,新出台的这两部条例清晰划分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将纯粹的拉人头以及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纳入重拳治理之列。同时,由于计酬方式是国家行政职能管理部门鉴别直销和非法传销的最根本依据,王认为,《直销管理条例》也通过对直销体系的奖金计酬方式作出严格的规定(具体表现为:直销员所获得的佣金只能来自于其直接销售额;各种形式的奖励、佣金、其他物质奖励的总数不得超过其销售额的30%)表明了政府一个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场。准入门槛作为一条硬性规定,亦把非法传销企业挡在门外,为直销市场过滤一批不具有资格的企业。据悉,新规对准入门槛作出如下规定,申请从事直销的企业需要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并缴纳最低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在年销售额上也有要求。3.申请牌照《直销管理条例》与《取缔非法传销条例》注明:两份法规将先后于2005年12月1日、11月1日分别实施。故此,所有打算从事直销的企业将在12月1日之后,才能向其总部所属的商务管理部门提交牌照申请,再由当地商务部门提交国家商务部进行审核并颁布牌照。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直销法规专家刘忠律师认为,从9月1日条例的颁布到11、12月条例的生效这个时间安排来看,中国政府给予了直销企业足够的时间进行适时调整。刘忠分析,根据目前申报批准程序须90个工作日来算,估计要到2012年3月,首批获得中国直销牌照的企业才能正式在华运营直销。另有专家分析认为,《取缔非法传销条例》早于《直销管理条例》一个月生效,表明政府将对所有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有重大违规记录,通过此举对行业进行梳理。“只要大家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我们就会在中国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该两部条例或“严”或“松”的调整,康宝莱集团高层的说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心声。资料显示,2004年,整个中国直销业的营业额为350亿元左右,其中10家外资转型企业营业额为300亿元,内资企业整体营业额不到50亿元。有关专家预测,中国直销市场年增长率将有望达到20%甚至更高。据此,中国市场现存的直销企业将从本月开始进入为期3个月的调整期。“不同企业在中国有着不同发展历程和发展模式,但相同的是——他们都将再次面临转变。”对此,世界直销商商会秘书长禹路认为,条例的出台是直销行业重新赢得公众信任的重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5 12:05:581

怎样申请直销牌照

方法如下:1、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2、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3、申请人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查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直销业发展状况等因素。4、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八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一)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七)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扩展资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相关企业进行检查;(二)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三)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五)检查有关人员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员证等证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实施查封、扣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关企业有涉嫌违反本条例行为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直销管理条例
2023-07-05 12:06:074

直销牌照是什么

直销牌照指的是直销经营许可证,只有在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可以开展直销业务。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3、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第八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1、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2、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3、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4、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5、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7、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扩展资料:《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第四十三条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对直销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销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员资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
2023-07-05 12:06:224

直销公司申请直销牌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直销牌照申请流程(不清楚可以再参考直销同城网资料!)1.直销经营申请书、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3.《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4.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5. 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当地区/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服务网 点方案的,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认可函,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转报企业申报材料时,须同时出具对服务网点方案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的确认函;6.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具体包括:符合直销产品范围(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72号)的产品目录,符合国家认证、许可的证 明文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情 况的说明及检测报告,产品商标注册证明。产品由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生产的,还需提供企业与母公司、控股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委托/授权销售协议;7.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9.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每页加盖申请企业印章或骑缝章,尽可能双面印制、简装)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7日内
2023-07-05 12:06:542

为什么直销在香港是合法在大陆就不合法???????????/

直销在中国大陆是合法的。只是需要符合条件,具体如下:《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第八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一)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二)企业章程,属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供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三)市场计划报告书,包括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拟定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从事直销活动地区的服务网点方案;(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说明;(五)拟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样本;(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七)企业与指定银行达成的同意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保证金的协议。扩展资料:直销活动的法律要求:《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三)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四)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2023-07-05 12:0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