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学校规定专业级差为3分,则学校在分配专业时,考生没有被第一专业录取,在参加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时,他的成绩就要减去3分,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 今年的: 不设级差: 省外: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汕头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哈尔滨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广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理工学院、澳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莆田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海洋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省内: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闽江学院交通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闽江学院海峡学院、闽江学院爱恩国际学院、漳州师范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夷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闽南理工学院、福州教育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级差1分: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级差5分:厦门理工大学、闽江学院、福建医科大学、集美大学。 级差10分:江南大学。 级差不等:中国传媒大学,2-2-2-0,即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志愿之间级差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是2分,第三和第四专业志愿级差是2分,之后专业没有级差(下同);复旦大学1-1-1-0;同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2-0-0-0;厦门大学、中山大学,2-1-1-1; 南京大学,2-1-1-0。北京中医药大学,3-3-1-1;东南大学,3-2-1;重庆工商大学,5-3-1-1;四川外国语学院,3-2-0;北京林业大学,3-1-1;合肥工业大学5-0-0;浙江海洋学院,2-1-0;北京邮电大学,1-1-0-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0-0-0;华东师范大学2-1-1-0;福州大学5-0-0-0;集美大学诚毅学院,3-0-0-0。华侨大学,2-1-0-0;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一专业与其他专业设5分级差,后面专业不设级差。有填服从专业调剂,设2分级差。 级差未定: 中国人民大学,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1分、2分或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 重庆大学,个别专业相差几十分,大多数相差几分。 对外经贸大学,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数量,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但总级差不超过6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河海大学,不超过3分。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不超过2分。 北京交通大学,暂不确定。 华东政法大学,不确定,级差大,总共约40分,每级大约10分。 南京理工大学,使用动态级差分,即前三个志愿之间的级差分数在0~3分之间,视具体录取情况而定,第三志愿以后不设级差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之间有1-2分的级差。 仰恩大学,每年都有级差,不确定。 福建工程学院,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艺术类级差有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