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资本是一种经济形势,买办是一种身份。二者无可比性。 官僚资本,是统治者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经济。是政治不民主、经济不发达的产物。官僚资本是利用政治特权、主要通过在商品流通和金融领域的掠夺,进行财产再分配的资本原始积累形式。官僚资本从三种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资本形态中产生出来,并在这三种资本形态中生存、活动和发展。这三种不同的资本形态分别是:官僚私人所有的资本;官僚经营管理的国家资本;官僚支配的其他私人资本(见王亚南:“中国官僚资本之理论的分析”,《中国经济原论》,第381-407页,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所谓官僚资本的 “掠夺性再分配”特征,就是指它通过盗窃国库和权钱交易的种种方式,把已经产生和积累的国家资本和其他私人资本不断再转化为官僚私人所有资本的过程。 买办是一个特殊的经纪人阶层,具有洋行的雇员和独立商人的双重身份:作为洋行雇员身份的买办,得到外国势力的庇护,可以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作为独立商人的买办,又可以代洋行在内地买卖货物或出面租赁房屋、购置地产等。买办亦称“康白度”(葡comprador)。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原指欧洲人在印度雇用的当地管家。在中国,指外国资本家在旧中国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用的中国经理。“买办”一词,明代专指对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清初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买人或管事人。鸦片战争后,废止公行制度,外商乃选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沿称买办。其性质既是外商的雇员,也是独立商人。嗣后,外商为了减少买办的中间佣金,逐渐采取与中国人直接交易的方法,买办遂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