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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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利案件中哪些涉及实质正义的内容?

一是:平冤;伸冤,是郭利出狱后做的第一件事。出狱后,他就一直奔走在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寻找能够自证清白的证据,为自己平冤。二是:维权;维权所需付出的代价之大,特别是消费者与一些强势的垄断企业或者大企业博弈时,则更需要勇气,因为说不定就是一条漫漫的“长征路”。三是:职业打假。消费者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郭利向媒体曝光,手段行为合法合理,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行为要件。监督产品质量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以向媒体曝光的方式索赔,不能简单等同于敲诈勒索行为。郭利,“结石宝宝”父亲。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爆发,郭利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2009年7月,雅士利集团与郭利约定在杭州当面交付赔偿金,提前守候的潮安县警方与杭州警方,将郭利抓捕。第二年,潮安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郭利有期徒刑5年。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改判郭利无罪。2018年7月31日,“结石宝宝”父亲郭利发布公开信,要求雅士利集团赔偿4000万美元。2008年9月,部分批次“施恩”牌奶粉被认定含三聚氰胺。据媒体报道,事件波及婴幼儿近三十万人。因女儿曾食用过该品牌奶粉,郭利带其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之后,他将家中剩下和新购买的部分奶粉送检,检出两个批次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较高。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和郭利达成和解协议,施恩公司补偿40万元,郭利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

郭利案潮州法官怎么样

不错。郭利案潮州法官法官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权,很耐心也很人性化,在面对强权的压迫和金钱的诱惑时,依然坚守着心中公平正义的理念。

郭利案主审法官是谁

李华。根据审查郭利案的执法部门发布的工作报告显示,审查郭利的主案法官是李华,李华于1997年于中国政法学院毕业,有超过20年的主案经验,是铁面无私的好法官。

郭利案件相关责任人追究

法律分析: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郭利敲诈勒索案再审改判无罪。郭利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结石宝宝”的父亲,此前因与奶粉企业交涉赔偿问题,以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郭利案为什么要绕过潮州

郭利案要绕过潮州是因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郭利的案子,最终广东高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利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足以证明郭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故判决撤销潮州中院及潮安县法院原裁判。

郭利案为什么要绕过潮州

坐满了5年牢之后,郭利继续奔走维权。最终广东省高院绕开潮安县、潮州市法院直接提审。最终广东高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判决撤销潮州中院及潮安县法院原裁判,改判原审被告人郭利无罪。在郭利维权事件中,雅士利企业所在地的潮安县、潮州市两地司法机关与企业之间有着怎样的约定我们不得而知,至少从行为上看,从跨省抓捕到法院判决,不遗余力。从结果上看,一审、二审判决被撤销,反转打脸。

郭利案最后怎么解决

2017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郭利敲诈勒索案再审改判无罪。郭利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结石宝宝”的父亲,此前因与奶粉企业交涉赔偿问题,以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一、郭利案的法官不用追责吗1、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且判决书没有生效,则可以直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2、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且在生效之后六个月之内,则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3、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那么就只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了。二、现有证据能否证明郭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威胁、要挟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1、首先,监督产品质量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可选择通过媒体对产品质量进行舆论监督的维权方式。2、其次,郭利不具备实施有关要挟行为的条件。郭利在向施恩公司一方提出300万元索赔之前,政府部门及媒体已经向社会公布曝光了相关奶粉的质量问题。3、郭利在本案中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其索赔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4、郭利虚构其妻子因故流产、患精神病等事实,不足以引发施恩公司一方产生恐惧、害怕等精神上的强制效应,该行为不足以认定构成威胁、要挟。三、从本案发生、发展的过程看,能不能认定郭利的行为性质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1、首先,本案是因施恩公司一方主动与郭利联系而引发。在涉案40万元赔偿协议履行后,郭利接受采访的视频在电视台播出,施恩公司一方主动找到郭利商谈有关事宜。2、其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是郭利首先提议“再次赔偿”。在施恩公司一方有再次赔偿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皆有再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商谈意愿前提下,郭利就赔偿数额提出要求,符合民事纠纷协商解决的特征。3、施恩公司一方在报案后仍与郭利就“再次赔偿”事宜多次联系、商谈,并让郭利出具了索赔的书面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郭利案最后怎么解决

郭利案最后解决方法如下:郭利雅士利4000万美元结局是郭利入狱。女儿身患重病,父亲被诬陷入狱,2017年改判无罪后索赔4千万2009年,郭利入狱,2014年,郭利刑满释放。2017年,法院却又判他无罪。虽然郭利所期盼的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但是她的女儿终生将与疾病相伴,郭利自己也因为这个事件失去了年薪百万的工作。他出狱时,妻子已经与他离婚,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女儿也早已不认识他这个父亲。郭利人物经历: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爆发,郭利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2008年9月,部分批次“施恩”牌奶粉被认定含三聚氰胺。据媒体报道,事件波及婴幼儿近三十万人。因女儿曾食用过该品牌奶粉,郭利带其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之后,他将家中剩下的和新购买的部分奶粉送检,检出两个批次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