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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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今年是怎么被提起来的?这么多年都没有进展,今年是什么推动这个案子这么快得到平反的?

感谢这些人吧。1、为呼格案奔走9年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 他是呼格吉勒图案最早的报道者。自2005年至今的9年时间,他为呼格案发了6篇内参,不仅将该案由幕后推向前台,且一再推动此案进程。对于关注该案件的媒体同行,他利用自己的资源,无私地提供帮助,只为通过舆论关注,推进呼格案的进展。a:第一篇内参写于2005年11月23日,距离赵志红落网刚好一个月,他获悉这起存在巨大疑点的冤杀案,并在获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将情况形成文字,以内参的形式发往北京。b: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唯独漏掉了“4·09”案。2006年12月8日,汤计第二篇内参发出。c:在写完上一篇内参后的第8天,有一个警察交给他一封赵志红写的偿命申请书,汤计加了头尾写成第三篇内参,于2006年12月20日发到北京。“这篇内参很快就被批示下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d:2007年汤计写了关于该案件的上下篇,形成“大内参”,在全国党政系统发行,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客观的报道扩大了事件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呼格案”的重新调查。e:2007年11月28日,汤计完成了第五篇内参,根据法律界人士的意见,直接呼吁案件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案”。这篇内参发出后,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案”的案卷,对案件直接予以关注。f:2011年5月5日,他又写了一篇内参,《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这个内参引起最高法领导重视并做批示,内蒙古高院组建了一个复查小组。2013年年初,内蒙古高院正式复查完呼格案,结论认定呼格案原审判决证据不足,并上报了最高人民法院。2、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汤计给呼格吉勒图父母介绍了苗立律师,这是位刑辩经验丰富的律师,自2006年12月成为呼格父母的申诉代理人,到2014年11月成为再审律师。呼格案再审,在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情况,庭审没有被告人,只有控辩双方,控辩双方能够充分履行法律义务,尤其是辩方律师能够充分履职才是关键所在。3、呼和浩特呼市新城区退休检察官滑力加:是全国第一名呼吁再审呼案的检察官,曾经多次撰文为轰动全国的“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呼吁。2014年10月22日,他被人以递送投诉材料为由约出家门后,在一个饭店内被严重殴打,造成右侧肋骨骨折,并且插入右侧肺叶造成严重气胸,此外遭受锐物划伤的面部已经缝合七针。其袭击的遭遇迅速在多家网络论坛上引起强烈反响。4、媒体和网民的合力推动,社会关注度较高。

简述呼格吉勒图案体现了那些法律精神

一、反映了中国司法纠错的态度和决心  1、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从结果上来看,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构成杀人强奸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我们看到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精神,按照无罪推进的原则作出改判,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实事求是、疑罪从无的法制精神,在当前我们国家正在倡导依法治国这样大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坚守法制的精神,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依法作出改判,充分体现了我们人民司法为人民,彰显了司法公正的精神。  2、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这个案件有典型意义,因为这是一起被告人已被执行死刑,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也不同于赵作海案那种“亡者归来”的情况,所以有着特殊的意义。呼格案的再审宣判,也是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权、坚持疑罪从无的体现。就这个案件来说,它里面有一些有罪的证据,也有很多矛盾的证据,一些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从这个角度来说,坚持疑罪从无,也是法治的进步。应该说,法院纠正自己的错误,需要勇气,也要承受压力。我认为,在这方面,内蒙古高院很有担当,这种做法也会提升内蒙古高院的公信力。  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这个案件,是用现有证据推翻以前判决,体现了程序正义,也体现了司法机关纠错的勇气,是体现司法机关积极纠错的典型案件。呼案改判,无论是坚持疑罪从无理念,还是进一步确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都将对提升今后的案件审判质量起到重要作用。这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贯彻实事求是、疑罪从无法治精神,也反映了法院的担当,彰显了司法的自信。  从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到聂树斌案启动复查程序,可以看到中国司法纠错的态度和决心,这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进步,是中国司法机关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的一个重要标志。  4、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通过案件的再审应该说是恢复死者名誉,还死者的家属一个清白,这是最基本的人权的保障,意义比较重大。  5、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司法为民,喊上三年,不如复查几个呼格案、聂树斌案。让人民得到看得见的公正。为近期全国司法付诸实干叫好。希望启动更多社会呼声强烈的明显冤假错案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