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知觉,又称社会认知,即个体对他人、群体以及对自己的知觉。对他人的群体和知觉是人际知觉,对自己的知觉是自我知觉。此外,对行为原因的认知也属于社会知觉的范围。社会心理学中社会知觉的知觉一词,其含义与传统普通心理学中的知觉也有所不同。在传统普通心理学中,知觉不包括判断、推理等认识过程。这里的知觉既包括对人的外部特征的知觉,也包括对人的个性特点的理解,对人的行为的判断和解释。这里的知觉相当于认识,因此在社会心理学书籍中有人主张用“社会认识”一词来代替社会知觉。1) 认知对象的独特性:人能体验其内部世界,而物不能所以社会知觉的主体可能同时还是社会知觉的对象。(2) 对他人行为的期望会影响社会知觉过程:社会知觉的主客体能够理解彼此间的行为对对方的利害关系,于是知觉者和被知觉者都可以有意识地操纵和利用彼此。(3) 社会知觉加工过程的特殊性:进行社会知觉也需要对知觉对象的各种信息加以组织分类,但社会知觉往往根据他人的外表和行为进行概括和判断,而且在加工过程中,对信息的处理也更容易采用以点带面的策略,所以个人的经验会严重影响社会知觉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