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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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唱见、舞见乃至奏见这些个叫法呢?

认真答一下。先说结论:这种现象不少见。是宅圈普遍存在的『把日语无论正确与否地强行写成汉字,然后用那个汉字词做专有名词』的行为。简称『假日语词』行为。这个行为的升级版后续行为,是把那个专有名词继续挪用和歪用,最后变成妥妥的中文词。但同时也是文化交流中必然出现的,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对其态度属于个人喜好,无需多加太多批判。先破题:「唱见」「舞见」乃至「奏见」这三个词,指的是把现有的乐曲,重新表演出来,然后做成视频上传。分别对应歌唱,舞蹈,还有乐器演奏。在现有语境里,多指做这些演出的作者本人。例句:『他是一个唱见』。这几个词本身的来源应该分别是『歌ってみた』,『踊ってみた』,还有『引いてみた』。个人认为正确翻译应该是『翻唱(歌手)』『翻跳(舞者)』和『翻弹(演奏家)』。那么这几个词到底是什么呢?日语里的定义和中文类似,都是指的这些表演者们。但是语法上完全是两个世界:日语语法里『やってみた』是『试着做了』的意思。属于语法用法,严格意义上和『ください』和『やってあげる』一样,不能写成汉字的『下さい』和『やって上げる』。(虽然『下さい』还是在日本广泛误用)。什么意思呢?说人话就是,如果按日语,根本没有见这个字。虽然『みた』可以写成『见た』,但绝对不是见这个汉字。也就是说,这个用法本身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