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是一个不同合约的集合体,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管理者、代表股东利益行事的董事、员工、客户、供应商和债权人等。好的公司,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能够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让不认同和不能干的人,在恰当的时候可以顺利离开,是公司法设定的要义之一。学习《公司法》可以更好的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经济学、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让员工听得进,用得到,入脑也入心。
【课程收益】
² 提升学员公司法及相关基本法律法规认知
² 提升学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
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² 增强学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认识,严守边界、防范风险
【课程特色】
² 结合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实时更新、灵活实用
²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课程对象】公司股东、董监高、经营管理者、中高层管理者
【课程时间】0.5天(2-3小时)
【课程大纲】
一、新公司法与企业家精神
² 劳动雇佣资本的时代
² 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
² 出生基因决定公司僵局?
² 实际控制人是谁?
² 股权生命线是真的吗?
二、有效公司治理顶层架构
² “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
² 公司的有限责任与“刺破公司面纱”
² 股东与股权:股权本质上是什么权利?
² 注册资本金五年限期认缴制
² 治理模式变革、治理结构的优化
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完善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三、公司的四类机构
² “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管层的职责与运作
² 忠实、勤勉义务,报告义务、回避表决规则
² 董事会的压舱石作用
² 门口的野蛮人与利益相关者
² 董、监、高的赔偿责任
² 董事责任保险
四、不同主体的平衡诉求:利益结构的冲突与动态平衡
² 企业商业模式与审局布局
²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
² 赔偿责任与连带责任
² 进入与退出机制设计(股东失权制度)
² 持股平台、有限合伙
五、课程重点与要点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