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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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白宝山案件回顾:恶史留名的命案悍匪!凶残至极的杀人魔头!结果怎样?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2002年的电视剧《中国刑侦一号》,剧中的主角罪犯白宝山被刻画成了有情有义的义匪形象,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但是这毕竟是文学艺术打造出的影视形象。其实现实中的确有白宝山这个人,并且他也是个悍匪,其凶悍程度跟电视剧中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被抓捕后又是怎么样呢?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回顾一下关于他的案情吧。白宝山,1958年出生在北京石景山的一个工人家庭,他的父母都是北京钢铁公司的工人。本来一家人很幸福,却不料好景不长,白宝山三岁时,父亲因病去世了,母亲也因此改嫁。从小缺失父爱的白宝山,16岁便从学校辍学,在街边的一家酱菜厂打工赚钱。1976年,19岁的的白宝山成为了石景区第一电碳厂的一名装卸工。因为厂里有实弹射击的训练,他便从此迷恋打枪,并时不时借着别人的气枪去林子打鸟。1981年,24岁的白宝山和同厂的一位女工结婚。次年,他的家中喜得一对龙凤胎。1982年12月,白宝山觉得自己的工资不够用,便开始进行偷窃,刚开始是在居民区偷衣服、自行车、棉被等生活用品,后来升级为抢劫。1983年,他被警方逮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他在牢狱中时,警方通过调查还发现了他其他未见天日的重罪:1982年偷窃过程中被失主发现,用木棍将失主头部打成骨折。同年又曾偷窃电视机。1983年,他在工厂仓库偷取许多原材料并销赃,获得500元。白宝山被重新审判,由于罪罪堆加,他的刑期被延伸至1997年3月7日,白宝山在此时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仇恨。1993年,白宝山用铁榔头砸死了狱友李宝玉,并将其尸体埋在了山上挖好的坑里。1994年3月20日,白宝山再次用铁榔头砸死了熟睡的狱友傅克军,并埋入坑内。1996年3月7日,白宝山减刑一年提前一年刑满释放。此后他便开始了他的罪恶之路。1996年白宝山出狱不久后便袭击了军警,抢劫了三支枪械:“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八一”式半自动步枪以及一把“五四”式手枪。他持枪先后射杀了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共15人,射伤了15人,并抢劫了140多万元。1997年,白宝山带着情妇谢某为了抢劫枪支并且与狱友吴子明汇合一起去了新建。他们一路见人就杀,抢劫了不少摩托车、手枪,8月19日,他在边疆宾馆入口打伤了5个人,打死了7个人。1997年8月26日,白宝山用铁锤将同伙吴子明砸死,并将其尸体焚烧。31号,他带着谢某回到了北京,并给了谢某11万让其回四川老家看望亲人。1997年9月5日,警方对白宝山实施了抓捕。1998年3月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宝山与其情妇谢某的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判处了白宝山死刑,谢某有期徒刑12年。在庭审时,白宝山狂傲的对着法官说说:“法律这样判我,服刑出来我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法律判我无期,我减刑出来以后,就去幼儿园杀孩子,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我杀不动为止。”他的疯狂让人感到唏嘘,同年4月,白宝山被执行枪决,一代悍匪终于得法律制裁。白宝山犯了罪后,因为不服法律的审判而变得心理扭曲,产生了报复社会的黑暗心理,并且最终他被这种心理所吞噬,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严重危害社会,好在是最后得到了应有的制裁。希望逝者安息,天堂没有恶魔。

白宝山案件是真实的吗?

是真实的。1、白宝山,白宝山系河北省徐水县人,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白宝山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杀人犯。此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世界第三要案;此案轰动了北京,轰动了新疆,轰动了警界军界,震动了国务院、中南海,影响远达海外。2、白宝山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杀人犯。他于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八一”式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5人,击伤15人,抢钱140余万元,并在狱中先后杀害2人(分别于1993与1994年),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3、白宝山虽只上过三年学,但犯罪智商极高,具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具有高超的反侦查手段与射击技术,思维缜密。作案手法极其狡猾,胆大妄为。他每次作案均要开枪杀人,并携带上全部子弹,做好顽抗到底的准备,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的杀人狂徒。

白宝山案件是谁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白宝山案件是白宝山杀人事件。白宝山(1958年11月6日—1998年4月),男,汉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祖籍河北徐水,是重大连续杀人案犯人,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罪犯。白宝山于1996年3月31日,刑满释放人员白宝山在京西一家电厂打晕哨兵,抢走了一支半自动步枪,随后以此枪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名,随后白宝山从北京转到新疆继续作案。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