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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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的律师辩护

律师发声明:已被证为未成年人2013年3月19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天一母亲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天一代理律师请辞2013年6月,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告诉记者,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请辞,退出了对李天一案的代理。律师将对李天一做无罪辩护2013年7月10日,李天一新任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联合发表律师函,称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侵犯了隐私权。尽管李天一是否涉嫌强奸尚未有法律定论,但如此强势的态度,一时间激发起网络无数口诛笔伐,让原本就饱受苛责的李家再次陷入舆论中心。案中案提议一位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的案件细节。他认为,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 ”,而应该是“强迫妇女卖淫罪”,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小姐,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醉酒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其出台卖淫,应追究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淫的刑事责任;而他也曾向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表示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 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舆论,其次是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经理抓了,搞出个“案中案”。并自信称:“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但他微博结尾却说,“可惜梦太固执”,言下之意是对方并未采纳他的“案中案”。李某同案犯律师分析证据细节2013年7月25日,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首次对外公布了此案件两个重要细节:1、有视频证据显示:受害人在醉酒情况下,被酒吧经理搀扶进李某等涉案人员车辆,对此事实酒吧经理与五名犯罪嫌疑人无异议。而在此前,李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2、在“轮流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殴打被害者杨女士的行为。但据李某等供述,他们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了性侵害,而是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的某些行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气暴躁的李某秉性难改,动手打人。对于案情,针对证据一,李律师分析认为,酒吧经理在明知受害人杨女士醉酒情况下,依旧把她搀扶进“寻欢者”的车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强迫卖淫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针对证据二,李在珂介绍说,李某因家教不严,又练过几天跆拳道,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前有先例)。所以在“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因某种行为惹怒了李某,导致他大打出手,“但他打人并不是为了强奸受害人,可是警察在问询时他们承认动手打人,所以这个案子就按照强奸罪定性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传李天一二审律师确定 高子程:没确认接案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等五人强奸案再有新动向。2013年10月1日晚,传出李天一二审辩护律师已确定,分别是长期义务代理农民工讨薪的律师高子程和曾为薛蛮子辩护的戚晓红律师。不过,高子程律师表示:“我从来没有确认我接了李案。”当被进一步追问时,他表示:“无可奉告”。而戚晓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透露,梦鸽是十一期间找到她的,“我跟高律师已经接下李某某的案件,我这边的文件已经给了法院,所以程序上已经确定。”与案件一审前,李家律师轮番发布微博、接受媒体采访不同。李某案二审确定后,李家律师表现得十分谨慎,齐齐封口。新辩护人曾代理强奸案李天一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其博客显示,张起淮此前曾经代理过厦门的远华集团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强奸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获成功。

李天一案件如果律师找各种理由拒不认罪或者做无罪辩护最后还是证据确凿,那么是不是法律应该重判!

在李天一案中,如果律师找各种理由拒不认罪或者不认罪,最后证据确凿,法律是否应该重判?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可以不受被告人供述的影响而作出判决。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法律原则。因此,即使被告不认罪,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审法院也很可能维持原判,不会重判。梦想着孩子的成功,畸形的爱情让李天一霸道,打人是谁的错?在娱乐圈,很多人都会爱上和自己年龄相差很大的人,梦鸽就是其中之一。梦鸽一直被称为“李双江的妻子”,李双江比梦鸽大27岁,甚至和她父亲同龄。嫁给这么大的男人难免会有目的不纯的嫌疑,所以为了证明,梦鸽给李双江生了个孩子。而有了孩子之后,梦鸽也变成了一个严厉的母亲,整天盼着成功。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儿子不仅没变成龙,还成了“洪水猛兽”!孟戈,1966年出生于湖北省。她的真名叫刘。4岁时,她开始在母亲的指导下学习唱歌。我8岁就能一个人表演,小小年纪胆子就很大。13岁后,她进入沙市歌舞团,经常因表现好而被老师表扬。“在她这个年龄,许多孩子都听从他们家人的话,而刘非常有主见。她得把我们给她的衣服都收拾干净,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刘是一个勇敢的人。她会意识到自己说的话,知道自己想要什么。17岁时,刘考入社会音乐学院,进入歌剧系。那时候她不从家里拿钱,白天上课,晚上去歌厅唱歌赚钱。直到她唱了这首歌《你是我梦中的鸽子》,刘直接把名字改成了“梦鸽”。当时为了进首钢艺术团,她又报考了中国音乐学院。这一次,萌哥也遇到了一个改变她一生的男人,李双江。李双江1939年出生于黑龙江,是著名歌手。然而,他的许多成功都是由于运气。李双江从小就很喜欢唱歌,但父母认为唱歌是上不了台面的事。“我给了你生命。你再敢唱,我就打断你的腿!”但因为心里一直抱着这份爱,长大后,李双江还是选择了音乐。63年,李双江开始表演并获奖,那时梦鸽还没出生。之后李双江以《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和《北京颂歌》一举成名。之后,李双江还认识了舞蹈演员丁颖。他们的关系令人羡慕,他们生了一个儿子,李贺。然而这段婚姻无疾而终,草草收场。离婚后,李双江认识了比他小27岁的梦鸽。当时李双江是音乐学院的老师,梦鸽是学生。有一次上课,萌哥提出要在李双江面前唱歌,于是李双江暗恋她。最后,他们在1990年走到了一起并结婚了。与李双江梦歌的父亲同岁,他们的婚姻遭到了极大的反对,但最终,他们毅然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结婚五年后,梦鸽怀孕了,但这个胎儿每两个月就死亡一次。这件事让梦鸽伤心欲绝,但幸运的是,不久之后,梦鸽又怀孕了。1996年,萌哥生下儿子李天一,李天一可以说是真正的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我儿子一定会获得诺贝尔奖,成为大人物。”在家里,李双江对儿子百般疼爱,因为他是老人,他要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而梦鸽对自己的儿子兴趣极高,原来“一张白脸一张黑脸”的教育方式也挺正常的。但是夫妻就像两个极端。最终,李天一得到了一份畸形的爱情。从小到大,李天一就像一个社会精英。4岁刚学会书法,8岁老师都是顶级老师。儿子要骑马,李双江就当马。估计李天一会生明星,李双江会挑。这种宠溺让李天一的嚣张气焰与日俱增。2011年夏天,李双江从美国回来,说要和同学开演唱会。孟戈很支持儿子,于是在中央民族音乐厅举办了“爱在北京”歌友会。当时现场来了很多音乐人,李天一成了他们眼中的“有用之材”。但是仅仅过了一个月,在李天一发生了一件轰动的事情。李双江14岁的时候,梦鸽把自己40万的宝贝妈妈给了儿子。之后他儿子把一辆白色宝马开到了一家改装店,花了30万把它变成了黑色和橙色。4月,在一个小区门口,一辆无牌宝马遇到一辆奥迪,因为车道太窄过不去而发生争执。这辆宝马是李天一的车,也是李天一开的。争吵过后,李天一直接动手殴打奥迪车主。李天一见周围的人都想报警,就大喊:“谁敢打110?”这种态度让人惊讶。最后警察赶到,抓住了当时只有15岁,没有执照的李天一。这件事影响巨大。如果“明星的儿子”犯了错误,父母当然会受到谴责。一年后,李天一在李天一,萌哥改名“李冠峰”,被派往美国。但是仅仅四个月的时候。间,李冠丰再次被捕,这次她要面临10年的刑期。这一次则是非常严重更多性侵事件,李天一与自己的4个伙伴将一个女子拉到宾馆轮流对她造成了伤害。梦鸽一位自己儿子是被冤枉,觉得儿子是“你情我愿”。但最终这件事还是板上钉钉,李天一被判入狱10年。这一切是都是谁的错?众说纷纭,有人说,很大责任在李双江,对孩子的过分宠爱,所以李双江也成为了一位教子无方的“四大名爹”。梦鸽也直接承认了自己的教育失败,不过她却没有反思。她认为自己儿子犯罪后的表现很好,知错能改,也很文明,这就值得夸赞与鼓舞。自上一次坐牢到出来,仅仅5个月又犯错,这就是知错能改?许多人都认为,只怕李天一坐牢做习惯了,终究还是毁了!一个家庭畸形的爱让孩子成了一个性格扭曲的人,父母的维护则是让孩子更加的嚣张。只希望每个家长能够对此警惕,有奖有罚是对孩子最基本的教育。梦鸽与金铁霖关系被曝光,李双江因此住院,李天一身份遭质疑,究竟啥关系梦鸽和金铁霖关系被曝光,李双江因此而住院,有人怀疑李天一的身份,不过造谣者已经被法律所制裁。金铁霖在歌唱领域也是相当有地位的,他作为声乐教育家前妻是李谷一,而且他有一位非常著名的徒弟宋祖英。梦鸽也是金铁霖的徒弟,在金铁霖带领之下梦鸽也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后来梦鸽遇到了李双江,两个人开始的时候也是师徒关系,但是由于李双江对梦鸽恩爱有加,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之后,两个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之后更是多次合作出现在春晚的舞台之上。梦鸽和金铁霖仅仅只是师徒关系而已,并没有外界所谓的暧昧关系存在,只不过有的人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帖子有流量,所以才在网上造谣说梦鸽和金铁霖之间有不正当的关系,并且说李天一和金铁霖也有一些血缘关系,还展示出了李天一和金铁霖的图片,说他们两个长得非常像,不过这些都只是谣言而已,是别有用心之人为了蹭热度而在网上散布的谣言,最终梦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使得造谣的人最终锒铛入狱。李天一其实从小就是一个很好的苗子,他从小就受到了父母亲艺术的熏陶,因此在音乐领域也是有很多才华的,据说在四岁的时候就被选为申奥形象大使,而且在钢琴比赛和书画比赛当中都获得了很多的奖牌,从小李天一可以说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也相当的优秀。但是后来由于犯下了大错,成为了大家所批评的对象,同时李双江夫妇也因此而被大家吐槽,因为他们能够培育出很多优秀的徒弟,却不能够培育出一个很好的孩子,有人觉得就是因为李双江太过于宠爱自己的孩子,导致其性格越来越极端。

李天一案的案件发展

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检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将由海淀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审查起诉。按照刚刚实施的新刑诉法相关解释,李天一案将不会公开审理。 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参加,只有被告家属和律师出席。与李某代表律师陈枢坚持无罪辩护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师李在柯表示,还在考虑做轻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同时他称不存在所谓的“刑讯逼供”。女方田参军律师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0多万。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会上,检方补充了两份有关被害人杨某是否在酒吧任职的证据;几名被告人律师指出,根据审讯时的录像,警方存在诱供,并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对此不予回应。 事发背景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酒吧喝酒杨某在包厢中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金鼎轩群殴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他人身份证开房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李某某率先性侵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安全措施。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受害人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2013年8月7日凌晨一点,兰和律师发微博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酒吧回应2013年8月7日傍晚,GlobalClub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梦鸽这是在诬告。该负责人称,诬陷也是犯罪,并认为她侵犯了酒吧名誉权,再这么下去,酒吧要跟她打官司。 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因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及个人隐私,因此进行不公开的连续两天审理。 在庭审现场,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并指杨某是卖淫女;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自称事发前还是处女。 2013年9月11日,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透露,李天一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2013年9月7日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并且4处监控视频曝光,其内容涉及本案一些关键争议细节。 判决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上诉2013年10月11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发布消息称已经收到李某某强奸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五名被告人中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一中院经过审查后发现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现已决定予以立案受理。2013年10月26日凌晨,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的同案律师李在珂表示,北京市一中院通知10月31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李某某案。 2013年10月28日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经与北京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延期申请2013年10月30日,法院宣布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二审开庭延期。上诉人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提出此案有被告人更换了辩护人,申请延期审理。而法院延期审理此案的原因是,“上诉人一方在本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2013年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田律师表示,原告杨女士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相关诉讼权利全部由律师代为行使。对于此前曝出李某某家提交的新视频证据,受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不好说”,同案被告律师李在珂则称“没听说”。李某某律师张起淮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声称开庭前都“不能说”。 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上诉方提交新的视频证据,但未获法院采信。庭审从上午9时许一直持续到晚21时50分,仅中午休息半小时。此案未当庭宣判。上诉两人均同意无罪辩护昨日22时15分,两辆押解车从北京一中院南门缓缓驶出。之后李某某的辩护人之一李肖霖,也离开法院,并表示“明天不会再开庭了”就上车离开。随后,法院发布消息称,在昨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5人中,上诉人李某某和王某均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至此,除去中午休庭时间,庭审耗时约12小时。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李某某翻供 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视频新证据 法庭认为无合法效力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 被告律师:李某某案结果基本上已无悬念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已经接到法院通知。李某某的父母也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通知。李律师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2013年11月22日,该案的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赵运恒律师表示,二审事实和证据情况与一审情况基本一致,二审法院不需要再对新证据进行审查,二审也没有出现被告人认罪态度有所改变或者有重大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所以二审法院才会这么快就将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此案结果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可言。李某某案二审维持原判 律师称会坚持申诉2013年11月2日上午9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在被问到是否会继续向高院申诉时,李某某律师张起淮说:“如果法律允许,我们还会坚持。”并表示梦鸽和他的态度一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西中法庭对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10时许法院宣布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张起淮律师在采访中表示要坚持申诉,两位律师都认为这是对方的权利,其中田参军律师认为法院同意申诉的可能性及其低。 2013年11月27日,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二审宣判。终审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长达近一年之久被公众讨论的李某案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该案唯一成年人被告王某律师周翠丽却始终认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审判,并两月来持续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继不久前公布湖北大厦电梯监控录像后,2014年2月11日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截图,截图日期正是李某案发生当晚(2013年2月17日),疑似李某等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前往的餐厅,图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疑似暗示受害人杨女士离开时“清醒”。但网友一直对其爆料证据真假存疑。

李天一案国奥宾馆在哪里

4点46分,李某某率先离开金鼎轩,其他4名被告与酒吧领班张某跟在其后离去,杨某某亦背包、起身,在这行人中最后一个离开金鼎轩。 (各方无分歧的说法是,离开金鼎轩后,这一行8人抵达李某某家的人济山庄地下车库。在这处地点发生的情况无视频资料。据相关供述显示,当时酒吧领班张某乘坐来自河北的李某的车离开地下车库。其他5名被告人和杨某某则乘坐大魏驾驶的Q7离开。) 镜头二:李某某的手缓慢地抬起 视频显示,凌晨5点多,这辆Q7出现在海淀区的京国奥宾馆大门外,大魏与张某某下车走进宾馆大堂(后据悉是到前台开房)。李某某与王某也下了车,在Q7车附近走动,而小魏与杨某某未见下车。之后李某某开了一次车门,随后又关上。约在凌晨5时20分,小魏也下了车,与李某某、王某三人站在一起交谈,车里彼时应只剩杨某某一人。(各方无分歧的说法是,之后,进入京国奥酒店看房间的大魏、张某某觉得该酒店房间不理想,于是一行人乘坐Q7离开。)大魏的Q7在凌晨5时20多分离开京国奥酒店。5时58分,张某某与大魏一前一后出现在湖北大厦酒店的大堂中。 .....随后李某某、王某、杨某某、小魏4人进入湖北大厦电梯。电梯监控显示,杨某某用手抓着李某某的手,并将其搁在李某某的腹部处,乘坐电梯期间,李某某的右手曾有一次缓慢地扬起,再缓慢地落在杨某某手上。但是在海淀区法院的判决书中, 却把京国奥宾馆这一段给省略了 判决书在这一段的描述如下: 李某某、魏某某(兄)、李某分别驾车到达海淀区人济山庄地下车库会合。后李某与张姓服务员因故先行离开,其他人乘坐魏某某(兄)驾驶的奥迪越野车离开入济山庄。 车上,魏某某(弟)坐副驾驶座,后排由左至右依次是张某某、李某某、杨某某、王某。途中,杨某某发现张姓服务员不在,遂要求下车离开,遭拒后呼喊、踢踹、挣扎。李某某、王某、张某某等人遂对杨某某强行摁压、控制。李某某多次扇打杨某某脸部,王某亦对杨某某实施殴打。 凌晨5时50分许。五名被告人带着杨某某到达海淀区湖北大厦。-

李天一案另外四人真实背景(李天一案始末及全程细节)

李天一案全程细节曝光细节:李首个施暴  自李某某等人涉轮奸案曝出后,随着各方消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脉络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版本。昨天,有知情人向京华时报[微博]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记者随后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获证该知情人爆料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日期。而关于罪与非罪,已在庭外争执了很长时间。李某某辩护律师多次公开质疑受害人杨某身份问题,并怀疑存在“案中案”、“局中局”。而受害人一方,也一直没有接到李家的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嫌疑人身份   其他几名涉案人确无背景   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李某某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重获自由。此后父母以为了李某某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为由,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某某开房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出来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据说家住别墅,事发当天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可以聚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个体户。   □内情披露   李某某是第一个施暴者   专门打飞的回京聚会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与张某非常熟悉。李某某去年在这个酒吧消费时,还曾打伤过一个服务员,后来赔钱私了。   而当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还有李某某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当天小魏某某和李某都是刚刚从外地到北京,6个人里,好几个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随后,李某某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魏某某开着那辆Q7,几人来到酒吧。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   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和当时陪酒的另一个女孩一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受害女喝醉领班陪同吃饭   在酒吧喝酒的过程中,矮个女孩因为不愿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来,并离开了“天蝎座”包厢,李某某给了她300元小费。   矮个女孩走后,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金鼎轩吃饭期间爆发群殴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据了解,邻桌的三人并未因李某某等人人多势众而畏惧,双方还抄起店内的椅子互殴。后李某某等人离开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个过程中,杨某因为酒喝得太多,一直趴在桌上。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而据此前的微博网友“解密哥”爆料,此时张某是委托李某某将受害人杨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伙会兽性大发)。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   用他人身份证在湖北大厦开房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几人开车寻找酒店,第一家因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没有了房间。找了几家都不合适,几人最后又来到了湖北大厦。   从酒吧出来一直到湖北大厦,在这个过程中,李某某、魏某某都数次酒后驾车。   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殴打受害人李某某率先性侵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   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   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微博]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   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京华时报记者 杨文学   □专家释案检察机关可以不定主从   昨天,就此案当中检方起诉未定主犯从犯的情况,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对此作了解释:理论上讲,检察机关起诉是可以不定主从的,如果不定主从,说明这些人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区分主从。那么一般情况下,也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主犯。   但是法院也有可能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更改,因为法院审判是不受检察院指控的约束的。即使检察院在指控的时候区分了主从,法院也可能在宣判的时候进行调整,这都是有可能的。   □案情回放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女事主杨某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内遭轮奸。   2013年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13年2月22日:网友微博爆料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2日:海淀警方通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轮奸被刑拘。   2013年2月28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因案情复杂,拘留期限被延长一个月。   2013年3月3日:海淀警方对李某某等5人向检察院移交批捕申请。   2013年3月7日: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未检处批捕。   2013年5月6日:海淀检察院受理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2013年7月初:案件补充审查一次。   2013年7月8日:海淀区检察院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