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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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法官名言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寿兰和彭宇均无过错,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南京彭宇案法官让中国的文明倒退了100年,大家同意这种说法吗?

南京彭宇案法官让中国的文明倒退了100年,我觉得这种说法过于偏激,但是这件事确实给我们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彭宇案”的负面效应,是许多当事者始料不及的。作为政法部门应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训,努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彭宇案”在审理期间就出现了偏离事实真相的报道和舆情,但办案单位并没有足够重视并对此进行正确引导,对判决之后可能出现的舆情也没有充分的预计,当此案形成舆论热点后,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使得相关报道逐步偏离事实真相,最终形成判决结果与公众认知的巨大反差。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为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扩展资料:误判原因1、判定“彭宇案”的关键事实是“二人是否相撞”,但恰是在这个最重要的关节点上,警方丢失了事发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缺少了原始的直接证据支撑,其判决结果因此受到舆论质疑。因此,旁听公开审理的一些媒体也逐渐形成了“彭宇是做好事被诬陷”的一边倒倾向。2、法官在一审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引发舆论哗然和公众批评,导致社会舆论普遍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3、在南京中院二审开庭前,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但依据当事人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增设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从而使“彭宇案”的真相未能及时让公众知晓,经数年发酵,逐步演化为社会“道德滑坡”的“反面典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彭宇案

谁有南京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这个人渣的图片

“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资料照片

后来南京彭宇案怎么了?听说庭下和解了?

彭宇案的前两次庭审并没有引发关注,直到第三次开庭前几天,彭宇根据“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版”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找到版主周桂华,讲述了自己好心没好报的故事。曾在媒体工作过的新闻科班毕业生周桂华,凭直觉认为这是一个好选题,“在很多人身上都发生过类似的事,能引起共鸣”。于是在彭宇案第三次庭审前,周桂华用短信形式给南京10多家平面媒体和几家电视台的相关记者、编导群发了简单信息,短信内容大致是:去年一个小伙子把一个老太扶起,送到医院,后被老太起诉,已经经历两次开庭,7月6日在鼓楼法院将第三次开庭。南京本地几家介入此事的媒体证实了这一说法。  对于舆论介入,鼓楼区法院最初并没在意,这家市区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中,有20%的案件媒体都会介入,记者的采访已经是一种常态。而且放到法律层面,这只是一起非常普通的民事诉讼。主审法官王浩是中文系毕业的在职法律硕士,从开庭次数以及判决书的长度来看,这名法官已经在这个案件中竭尽所能,试图让法律真实更接近事件真相。他的一审判决书长达9页,进行了事无巨细的冗长说理。法院系统内部的人评价这份判决因此情绪复杂,一方面是说理长度显现出来的细致与认真,另一方面,麻烦的是牵强说理并不能使人信服。  王浩做出的一审判决,认为“从常理上分析,其(彭宇)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到原告的人,而不是仅仅好心相扶。如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做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由此认定彭宇与徐寿兰相撞,虽然双方均无过错,但应按照公平责任合理分担损失,彭宇补偿徐寿兰损失的40%,共计4.5万多元。“法律是经验,而不是逻辑。”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的这句话一直为许多法官所推崇,可在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书中,我们既看不到经验,也没看出逻辑。判决书被公布在网上,王浩连同他的判决书一起成为被攻击的靶子。他的个人品质与职业素养都遭到质疑与攻击,甚至包括他的中文系出身。  一审判决引发了沸沸扬扬的讨论,彭宇上诉,案件进入二审,成为更受关注的焦点。当舆论漩涡波及面越来越大的时候,反差的是漩涡中心的当事各方却越来越平静,或者说封闭。彭宇与他的律师,徐寿兰与她的家人都不再发表观点。整个事件里,当事双方的个人信息,我们至今仍知之甚少。原告和被告做了同样的屏蔽选择,仅有的信息是碎片:彭宇是南京的外来从业者,从事通讯技术工作,至于徐寿兰那边,只有她儿子是**而已。  鼓楼区法院这边同样如此,没人愿意解答关于判决本身的疑惑——现代民事诉讼制度在分配证明责任方面的基本标准是“谁主张,谁举证”,由负责举证的那一方来承担无法查清真相的不利后果。在本案里,作为原告的徐寿兰有义务证明彭宇存在侵权的客观过失。可从当庭质证的证据看,除了那份有疑点的笔录,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证明彭宇与徐寿兰的相撞。抛开一审判决是否会彻底打击人们见义勇为的热情,使得世风日下的讨论不说,单单回到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本身,类似彭宇案这样真假难辨的民事纠纷其实不胜枚举,如果审理侵权诉讼时过于拘泥举证责任和过失责任,就会在不同程度上面临原告证明成本过高,败者赔偿能力欠缺的困境。诚如日本神户大学教授季卫东所说,“无论彭宇案的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判决书显示了审判人员在运用推理技术时不仅犯有低级错误,还碰到了一个公平责任并不公平的道德悖论”。  

小悦悦案后再问:南京彭宇案的那个狗屁法官现在死了没有啊?

  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起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对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言,如此频繁的开庭并不多见。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寿兰和彭宇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宇对受害人徐寿兰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宇给付徐寿兰损失的 40% ,共45876.6元。判决结束后,彭宇表示不服判决。  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就在众人期待彭宇上诉后能看到公正的终审判决时 ,2008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此,为时1年多的彭宇案画上了结案句号。  “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事后向本报记者称。  之前,记者联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谈及彭宇案时,一名法官向记者称,“(王浩)人调走了,我不清楚这事”。  9月25日,该法院一法官向记者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调离法院,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这里离街道办的办公场所还有3公里之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看上去有些破落,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

南京彭宇案的那个狗屁法官现在咋样了?

  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这起民事诉讼的一审经过了3次庭审,分别在2007年的4月、6月和7月。对于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而言,如此频繁的开庭并不多见。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寿兰和彭宇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宇对受害人徐寿兰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宇给付徐寿兰损失的 40% ,共45876.6元。判决结束后,彭宇表示不服判决。  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浩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就在众人期待彭宇上诉后能看到公正的终审判决时 ,2008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此,为时1年多的彭宇案画上了结案句号。  “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事后向本报记者称。  之前,记者联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谈及彭宇案时,一名法官向记者称,“(王浩)人调走了,我不清楚这事”。  9月25日,该法院一法官向记者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调离法院,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这里离街道办的办公场所还有3公里之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看上去有些破落,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

南京彭宇案法官 王浩 现在在做什么?徐老太死了没?

畜牧一类的人,最好死了干净。

谁知道南京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现在在哪啊,给中国造成的道德灾难没把他压死啊,哎,南京南京,中国中国

你可以去百度一下彭宇案,百科会告诉你事实真相,彭宇不是冤枉的。不能全怪在法官身上。

有谁知道当年南京彭宇案,那个判彭宇赔款的法官叫什么名字,现在状况如何?

可能性不大,但他确实是为中国的道德水准下降开了一个很坏的先河。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现在还在从事法官工作吗?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现在没有再从事法官工作。调离法院后,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这里离街道办的办公场所还有3公里之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看上去有些破落,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在彭宇案事后曾表示:“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彭宇案的介绍:2006年11月20日早晨,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和解撤诉之后,彭宇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彭宇与徐寿兰达成的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南京彭宇案法官去哪里了?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现在没有从事法官工作了,因为受彭宇案的影响,他已经被调离了法院在街道办的一个司法所工作。南京彭宇案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被很多人认为是“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王浩也受到很大影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法官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调离法院后王浩是被安排在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任职,不过该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工作,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扩展资料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司法所的职责包括: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王浩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是哪个学校毕业的?

什么水平?哪个学校敢认它!有人说哪间的那间一定说是同名同姓。那个老太婆不可怕,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才可怕

有谁知道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的现在的情况

楼上的:“soryu22"别找骂了~你说:“王法官依法判决,网民有神马可骂的?”莫须有的罪也叫依法判决?谁主张谁举证!老太说彭有罪,就有举证义务,而不是本末倒置让彭来举证自己无罪!退一步讲,就算你说的有些道理,可你想过了没有,假如有一天你老了,也摔倒了,那时再也找不到一你所说的——自认倒霉的人了,你在许多人围观的情况下慢慢的死去,你会不会因为自己今天所说的话而感到后悔?没有人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南京彭宇案法官是哪里人

是南京本地人。案件炒热以后,法官王浩调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被安排在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司法所。

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王浩资料

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被调离 赴街道办任职

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现在从事什么工作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现在没有从事法官工作了,因为受彭宇案的影响,他已经被调离了法院在街道办的一个司法所工作。南京彭宇案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被很多人认为是“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王浩也受到很大影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法官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调离法院后王浩是被安排在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任职,不过该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工作,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扩展资料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司法所的职责包括: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