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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皖彰:国企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制度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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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概要

培训时长 :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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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分类 : 人力资源管理

课程编号 : 3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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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HR)

课程介绍

【课程背景】

在国企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制度作为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正逐渐成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带来法治的逐步健全完善,这样的变化也必然会在国有企业劳动用工中有所体现。2024年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提出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社保税征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的劳动用工风险不得不引起国有企业及人力资源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其他社会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带有明确的指向性,是由制度性法律结构所支撑着的风险体系,因此也是可以有效防控的。人的成本是国有企业最大的成本,人的价值也同时是国有企业最大的价值。然而,国有企业日常管理中,HR对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制度等总是抱有畏难情绪,也不知如何处理相关的事务。实践中,离职管理处理不当而引发劳动争议事件时有发生,在发生劳动争议后,由于劳动争议中大多数事实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而HR及直属领导在证据搜集方面缺乏必要的意识和技巧,成为导致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的主要原因。HR只有熟悉劳动法,才能将员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摆脱人力资源领域的“好人没好报”现象,做到真正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多岗位之间的协同。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经济学、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曾任SAP-HR模块管理咨询顾问,拥有16年企业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经验,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了解企业劳动用工的真实场景与需求痛点。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让员工听得进、用得到、入脑也入心。课程设计深入浅出,贴合企业实际需求与应用场景,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实践案例,全面剖析、步步为营,为国有企业圆满化解纠纷提供有效借鉴。课程设计精心复盘演练,对案件涉及的劳动法疑点、难点、热点、痛点进行全面的解读和分析,以期为企业用户呈现最实用、受用、好用的劳动法课程。

【课程收益】

² 帮助HR克服对劳动人事争议的畏难情绪,从劳动关系管理全局视角看待问题

² 帮助HR掌握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的基本法律知识

² 增强HR守法用法的自觉性、风险感知能力、风险防范意识

² 提升HR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实践技能

² 提升HR的岗位认同感与工作使命感

² 提升企业整体的守法合规意识,推进稳健长久发展目标的逐步实现

【课程特色】

² 结合最高法指导案例及各地最新司法裁判案例,权威高效,直击热点、难点、麻痹点

² 结合劳动用工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实时更新、灵活实用

² 以最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与各地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² 学员学得懂、记得住、用得到、吃得透

【课程对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HR)

【课程时间】0.5-2天(2-12小时)

【课程大纲】

一、“没有炒过人的HR不是真正的HR。”

国有企业常见劳动争议处理的特点分析

正视劳动争议的复杂性

忽视劳动争议处理特殊性的风险点及管理建言

如何利用劳动纠纷处理的综合性完善用工管理?

劳动争议处理中HR的常见误区

二、用发展眼光看国有企业用工方式改变

劳动关系的认定既是法律问题也是实践问题

为什么要做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建设?

劳动关系的主体

合意、从属性、举证责任

用更开放的视角看待组织与人的关系

当前劳动用工法律环境及其变化趋势

三、告别误区,心存敬畏:有制度,也有动作

国企“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与“末位淘汰”的本质区别

“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并非新创概念

什么是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

「以案说法」“转圈末位”行不通

什么是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多能少?

用好绩效考核结果:有动作之前先要制定标准

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的基础是合理的、透明的、客观的绩效考核体系

如何调整,如何退出,谁被调整,谁退出?

四、实现“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面临的操作难点与实务

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求

“末等”与“不胜任”的认定和考核标准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在没有与劳动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就进行绩效打分

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决定了离职管理首先是情绪管理

企业管理手段的一致性(员工效仿)

离职管理不能任性:企业单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性

离职沟通和谈判是离职管理的枢纽

五、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的操作难点与实务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未对“不符合录用条件”充分举证,是否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条件VS 录用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VS 不能胜任工作

如何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举证?

万能公式:“录用条件明确且合法”+“有效公示”!

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操作难点与实务

「以案说法」患精神病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4类条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7大流程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4类注意事项

劳资双方均同意劳动合同解除,但约定具体事宜留待今后再另行协商确定,能否视为劳动合同已经协商一致解除?

七、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操作难点与实务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强行调岗,劳动者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种类型

预告解除与任意解除权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情形

企业/部门规章制度的生效条件

变相降低工资迫使劳动者离职

强制调岗迫使劳动者离职(如何正确的调岗?)

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操作难点与实务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解雇员工未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种情形

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情形

“严重”程度、“重大损失”的认定

什么才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形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6类禁止情形

员工不服从调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对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情形的举证不能(没有证据/证据不足)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孕期女职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孕期女职工吗?

劳动者拒绝调岗能否被辞退?

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开除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如何证明劳动者绩效结果客观不合格?

九、劳动合同终止操作难点与实务

「以案说法」用人单位能否按约定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VS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的5类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5类例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与连续工作15年距退休不足5年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程序

十、员工离职程序操作难点与实务

「以案说法」单位可以拒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吗?

劳动者离职2种类型

用人单位在离职程序中的9大义务

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能否暂扣工资?

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协助办理社保转移吗?

十一、劳动纠纷预防与化解

劳动争议为什么难搞定?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

如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有效解决劳动纠纷

构建完善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证据、证据的搜集与取证技巧

八类常见劳动纠纷及处理技巧

十二、课程回顾与总结

回顾课程重点

企业劳动用工的未来趋势和挑战

结语:通过全面、系统学习国企末等调整与不胜任退出制度操作实务,用企业文化建设助力员工管理、与员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开展有效的员工沟通、员工纪律管理、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规范企业日常员工关系管理行为,减少劳动争议与纠纷,构建和谐、健康、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营造政府放心、单位安心、员工舒心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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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党中央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覆盖”查改重大隐患,做到精准排查、全力整改,抓在日常、严在平常。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法定职责牢记于心,提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认真组织辨识、管控、报告风险,完善组织架构、配强管理人员,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责任清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做到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经济学、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让学员听得进,用得到,入脑也入心。 【课程收益】 ² 凝聚共识,锚定目标,推动安全生产优质高效 ² 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² 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责 【课程特色】 ² 结合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实时更新、灵活实用 ² 以最新的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建筑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等有关生产安全及劳动保护的规定与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² 学员学得懂、记得住、用得到、吃得透 【课程对象】生产企业中基层管理者、员工 【课程时间】0.5天-1天(2-6小时) 【课程大纲】 一、安全意识与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理念与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以案说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如何追究责任? 我国对于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 「以案说法」我国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怎样设计的? 安全文化理念:安全是企业核心价值观之一 「以案说法」案例警示教育:事故起于毫末 2、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等 行业标准规范 企业内部制度与企业合规 u 安全生产责任制 u 安全检查制度 u 事故应急预案 二、企业合规管理与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1、企业风险管理与合规 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系统、可量化、可追溯 营造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外部环境 系统化运行风险管理体系 企业风险管理数据池 落地风险管理的反馈与监督 VUCA时代风险管理发展趋势 2、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应当参与企业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 单位领导是否可以直接任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谁来负责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生产企业必须对在校实习生进行安全培训吗? 生产企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和养护 生产企业使用特种设备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检验吗?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 生产单位随意处置危险物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劳动需要的防护用品吗? 什么是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三、安全技能培训与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1、企业经营管理常见重大合规风险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行贿罪 VS 馈赠礼物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 合同诈骗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以案说法」某公司员工非法获取十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2、通用安全技能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逃生技能 从业人员对工作环节的危险因素是否有知悉权? 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可以弃财保自己? 从业人员是否应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会受到什么处罚? 从业人员可以拒绝企业的强令冒险作业要求吗? 生产经营单位区别对待被派遣劳动者 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承担 在安全事故中受伤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 3、AI时代的网络安全技能 四、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 1、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与处理 为隐瞒事故发生原因,避免受到处罚,对事故现场进行破坏的行为 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检测和维护 事故单位、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安全事故的行为 2、事故报告与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 在事故调查中销毁证据的行为 在事故调查中为减轻责任要求员工作伪证 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逃匿 3、应急响应与应急演练 五、职业健康与安全 1、劳动防护用品及使用 正确佩戴和使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不同防护用品的适用场景和防护作用 2、工作场所卫生与健康 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通风换气、噪声控制、粉尘治理 职业病预防:尘肺病、中毒、噪声聋 3、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 课程回顾与总结 回顾课程重点 安全生产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一切归零。课堂学习是良好的起点。下一步,还需常态化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会的频次,筑牢全镇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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