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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皖彰:企业合规管理能力提升与新公司法下董监高合规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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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概要

培训时长 :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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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分类 : 法律法规

课程编号 : 38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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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所属单位经营管理者、中高层管理者、(派出)董监高、合规工作管理者

课程介绍

【课程背景】

公司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是一个不同合约的集合体,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管理者、代表股东利益行事的董事、员工、客户、供应商和债权人等。好的公司,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能够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让不认同和不能干的人,在恰当的时候可以顺利离开,是公司法设定的要义之一。迈入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须臾离不开法治。各个行业的有序、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更需要法治的精确调整与全面保障。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古语云,“上医治未病”,企业合规的目的便是最大限度地将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消弭于无形。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经济学、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让学员听得进,用得到,入脑也入心。

【课程收益】

² 提升学员对新修法律法规的认知

² 提升学员企业合规管理的理念

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² 增强员工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认识,严守边界、防范风险

【课程特色】

² 结合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实时更新、灵活实用

² 以2023《公司法》、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课程对象】所属单位经营管理者、中高层管理者、(派出)董监高、合规工作管理者

【课程时间】1-2天(6-12小时)

【课程大纲】

一、“合规”与“合法”是一个意思吗?

² 理解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

² 什么是尊重公司自治?

² 合规建设的发展趋势分析

² 合规是一个完全的舶来品吗?

² 国企该合乎怎样的“规”?
什么是合规管理?

² 厘清企业合规管理的内部分工问题

² 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理解公司治理的底层逻辑

² 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

² 劳动雇佣资本的时代

二、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抓手与攻坚点

² 合规管理与企业其他管理的关系

²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合规

² 国有企业面临的合规风险类型

² 合规风险有哪些特点?

² 国企合规管理框架的体系构建

² 全方位、全覆盖的合规管理,国企合规体系构建框架参考

² 合规文化建设

² 合规管理的全球化趋势

² 反垄断合规管理

² 反商业贿赂、反腐败合规管理

² 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

² 关联交易合规管理

三、新《公司法》总则的变化要点与实务提示

² 现代企业制度 :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

² 公司是什么?

「以案说法」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股权转让)

「以案说法」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增资扩股)

² 有限责任VS股份公司

² 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权益保护

² 公司独立责任

² 公司人格与合法权益: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² 人格否认:“刺破公司面纱”

「以案说法」横向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经典案例

「以案说法」过度支配与控制

「以案说法」被合并报表/单笔转移资金是否表明丧失独立人格?

² 职工权益的保护

² 公司工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² 公司的道德规范

²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ESG、CSR

「以案说法」合规成为切割单位责任和员工责任的根据,成为无罪抗辩的理由

² 关联交易

² 新增会议形式:电子化会议

²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以案说法」对于公司决议无效之诉,必须针对公司决议

「以案说法」股东等能否提起公司决议有效之诉?

「以案说法」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以案说法」违规导致的经济损失:非货币财产出资未经评估导致的经济责任风险

四、新《公司法》优化公司治理:董监高合规履职

² 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² 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² 完善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²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² 法定代表人回归“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以案说法」董事长轮值制度

「以案说法」请求变更公司登记

² 单层制公司治理架构的引进

² 建立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制度

² 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机制

² 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管层的职责与运作

² 忠实、勤勉义务,报告义务、回避表决规则

² 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

² 董监高的合规履职(信义义务)

「以案说法」某公司、某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177号]

² 进一步强化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² 简化国家出资企业的决策程序,将合规管理提升到法律制度

五、新《公司法》与公司治理合规管理

²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关系

² 党组织与“三会一层”

² 法定代表人

² 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

² 董事会改革与修改公司章程

六、新《公司法》其他合规要点提示

² 注册资本金五年限期认缴制

²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

²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类别股

² 允许公司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² 股东失权制度

² 强化股东知情权

明确:会计凭证查阅权

拓展:股东知情权穿越行使制度

「以案说法」实务障碍

² 强化股东民主参与公司治理

² 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处理

² 股东对全资子公司的代表诉讼

「以案说法」设备公司、河北设备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170号]

七、课程重点与要点回顾

² 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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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皖彰:企业反垄断法合规理解与适用
【课程背景】 迈入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须臾离不开法治。各个行业的有序、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更需要法治的精确调整与全面保障。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只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才能更好的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古语云“上医治未病”,企业合规的目标便是最大限度地将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消弭于无形。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经济学、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了解国内央企国企集团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让学员听得进,用得到,入脑也入心。 【课程收益】 ² 提升学员对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认知 ² 提升学员企业合规经营管理的理念 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² 增强员工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认识,严守边界、防范风险 ² 完善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课程特色】 ² 结合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实时更新、灵活实用 ² 以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课程对象】所属单位中高层经营管理者 【课程时间】0.5-1天(2-6小时) 【课程大纲】 一、反垄断与企业合规:竞争法与经济秩序 “合规”与“合法”是一个意思吗? 合规建设的发展趋势分析 合规是一个完全的舶来品吗? 反垄断法回应新时代市场反竞争行为的挑战 反垄断法的模糊性 反垄断制度的跨学科属性:经济学与法学的衔接 「以案说法」基本殡葬服务”拒绝交易纠纷 二、反垄断法是针对所有垄断吗? 反垄断法立法目的 反垄断法适用范围: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 垄断行为类型 反垄断工作体制:领导主体、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目标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经营者提升竞争能力的正当方式 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以案说法」我国涉原料药领域首例垄断民事诉讼案件 特殊行业的保护和监管 三、反垄断监管与2018年机构改革 反垄断法在数字领域适用的基本原则 禁止行政垄断的基本原则 反垄断监管实施的宣誓性规定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责 反垄断执法机构 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 经营者与相关市场 四、垄断协议 什么是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 「以案说法」反垄断法语境下的轴辐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 「以案说法」“汽车销售”纵向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组织帮助行为 垄断协议豁免制度 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 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什么是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情形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依据因素 市场支配地位推定规则 「以案说法」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相互交织 六、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情形 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制度 申报义务豁免制度 经营者集中初步审查 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中止计算制度 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标准与抗辩制度 经营者集中的救济措施 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 经营者集中国家安全审查的参引性规定 七、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 禁止限定交易行为 禁止利用合作协议实施垄断 禁止地区封锁妨碍商品自由流通 禁止排斥或限制招投标排除限制竞争 禁止排斥、限制或强制外地经营者的投资活动 禁止强制经营者从事违法垄断行为 抽象行为的行政垄断 八、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反垄断调查及举报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程序合法性要求 反垄断执法主体的保密义务 相关单位或个人配合反垄断调查的义务 反垄断调查对象的陈述意见权 反垄断处理及公布 经营者承诺制度 行政性垄断调查中的配合义务 反垄断行政约谈 九、法律责任 「以案说法」“刷宝APP”不正当竞争 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政法律责任 经营者违法集中的法律责任 确定罚款应考量的因素 垄断行为的民事责任与公益诉讼 实施行政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 阻碍反垄断执法的法律责任 严重违法行为的加重罚款规则 受行政处罚的经营者信用记录及公示 行政处理不服的救济 垄断行为的刑事责任 九、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课程重点与要点回顾
• 李皖彰:金融机构自律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
【课程背景】 迈入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须臾离不开法治。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现代经济的血液,安全关乎国家经济安全。金融风险无处不在。对法律的不了解、金融从业人员的工作失误及失职、金融犯罪都是形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随着金融创新、银行转型如火如荼的开展,诸如网络科技、移动科技、云计算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带来银行传统服务模式的升级、理财产品的多样化、对公业务格式合同条款的公平性认定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所有的这些都期待着我们新一代的金融人具备将法律知识进一步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合规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都努力建立和维护开放、透明、公平的商业秩序。为了有效防范合规风险,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理念、建立有效的自律合规管理体系,稳健经营。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经济学、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拥有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经验,曾任14个省多家金融机构转型辅导咨询专家,主导实施包括: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吕梁分行/秦皇岛分行/保定分行/张家口分行/楚雄分行/许昌分行/莱州分行/徐州分行、交通银行安庆分行/淮北分行、建设银行安庆分行、光大银行蚌埠分行/南京分行、徽商银行总行营业部/宣城分行、凤阳农村金融机构、磐安农村信用社等转型提升、创优、“百佳/千佳”创建、文化打造,了解金融机构的真实场景与需求痛点。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让员工听得进、用得到、入脑也入心。 【课程收益】 ² 提升学员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理念 ² 提升学员关于金融业法律风险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知 ² 拓展学员对法律风险管理及方法的认知及使用意识 ² 增强学员合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自律合规经营 ² 提升学员解决日常工作法律问题的实践技能 【课程特色】 ² 结合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实时更新、灵活实用 ² 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² 学员学得懂、记得住、用得到、吃得透 【课程对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者、前中后台风险合规管理人员、内设中心负责人、风险合规专员、业务骨干 【课程时间】0.5-1天(2-6小时) 【课程大纲】 一、金融大合规的未来已来:风险管理与金融机构自律合规经营 1、金融机构的不确定时代(VUCA时代) 什么是风险?我们需要防范什么样的风险? 2、“合规”与“合法”是一个意思吗? 合规建设的发展趋势分析 合规是一个完全的舶来品吗? 如何理解合规? 二、金融机构合规体系建设与《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解读 1、什么是合规、合规管理、合规风险、合规管理部门? 2、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原则 3、金融机构合规管理架构和职责 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合规文化建设 4、金融机构董监高合规履职 5、合规管理保障 合规工作考核制度 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6、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重大合规风险与勤勉尽责 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 三、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落地执行 1、什么是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类型及应对策略 2、金融机构合规体系构建 金融机构合规体系如何有效落地 3、红线不可碰:重大合规风险防范 贪污贿赂类犯罪与渎职行为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金融产品和科技手段等名目“加持”) 金融诈骗类犯罪(诈骗名目和手段的双重“升级”) 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 四、盔甲与盾牌:迎接未来的风险管理文化培育 1、金融人的慧眼与行业自律:风险识别、预警与应对 在实践中提高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2、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舆情管理 谁是消费者?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与目标 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危机处理与舆情管理 课程回顾总结与展望 回顾课程要点与难点
• 李皖彰:企业合同合规管理
【课程背景】 迈入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须臾离不开法治。各个行业的有序、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更需要法治的精确调整与全面保障。古语云“上医治未病”,企业合同合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于企业提升生存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达成经营目标、落实有关政策法规意义重大。 本课程设计者与讲授者李皖彰老师同时具备法学、经济学、商科的知识体系和海外访学经历,16年管理咨询与经营管理实践,服务过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了解国内企业的发展阶段与实际需求,作为本届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北京市无党派代表人士,李老师用丰富的管理咨询与法律服务实践赋予理论知识生命力,摆脱法律的枯燥难弄,让学员听得进,用得到,入脑也入心。 【课程收益】 ² 提升学员对基本法律法规与新修法律法规的认知 ² 提升学员合法合规经营管理的理念与认知 ² 增强学员内控合规意识,实现企业长久稳定发展 ² 增强员工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认识,严守边界、防范风险 【课程特色】 ² 结合新形势、新常态、新问题,实时更新、灵活实用 ² 以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裁判权威案例与实践为依托 ² 深入剖析法条及其背后的法律机理,实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课程对象】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干部、法务部门、行政部门、核心员工 【课程时间】1天(6小时) 【课程大纲】 一、与风险共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秩序的价值与代价 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要素 可预见性与控制成本的平衡 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与表现 二、企业合规管理与合同合规 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与部门间协调 合同合规管理的重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 合规管理的运行与控制 合规风险的评估与预警 合规审查 企业合同合规文化 三、“合意”、“合同”与合同思维 合同合规管理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合同合规管理的思维特点 公司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 合同全过程管理理念 四、合同的订立与合同形式 合同订立的适格主体 合同成立的要件 要约、要约邀请、承诺 竞争缔约:招投标与拍卖 强制缔约 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普通条款 合同的权利与合同的义务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推定形式 合同用章及签字人 五、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合同未生效、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的根源 合同的无效、撤销、效力补正 合同履行的原则 涉及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六、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撤销权 保证、定金、保证金 债务承担与债务加入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七、合同的解除、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 订立合同后可以随时解除吗? 违约条款的设计 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违约责任的承担 强制履行、赔偿损害与违约金 八、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常见合同类法律风险防范 常见合同风险“避坑指南” 劳动合同 采购类合同 工程建设类合同 技术研发类合同 业务收入合同、业务代理合同 租赁类合同 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九、合同风险的识别与防范策略 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刑事法律风险:离我们其实没有那么远!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合同风险的产生原因 合同风险的分类 合同风险的识别 合同风险的防范策略 合同纠纷的化解及预防 涉诉合同纠纷的与证据收集 如何成为一名更好的合同管理者 十、企业合规与合同全过程风险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审批及签订阶段的管理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履行后的管理 信息化的支撑 十一、课程回顾与总结 回顾课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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