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服装纺织测量英文翻译
我是做外贸服装,实习了三个月,你这些我只晓得一部分,所以也不翻译了,我自己找一这方面的资料,感觉还可以,需不需要给你一些?我觉得每个国家习惯都不同,尺寸表应该都会附上一些图片,加上图片来理解就学得快啦!
求英语高人翻译。。
彼得斯蒂克尔斯(生于1976年10月8日)是美国演员。他最著名的角色是他在偷窥迦勒约翰卡梅伦米切尔电影性爱巴士和达米安,一个同性恋吸血鬼教主,在这里!原来数列的巢穴。生活和事业斯蒂克尔斯铸于短巴士从大约400名演员当中谁提交的电影,最初是作为“性电影计划称为试演磁带。在2003年”没有剧本已写之前铸造和故事建出即兴的一次会议上投到位。在迦勒的性格偷窥方面的增长,部分当时斯蒂克尔斯自身的利益。 “我当时正在探讨性俱乐部,不一定参加,但远远观望。我认为约翰[卡梅伦米切尔]被吸引到整个字符的偷窥方面的想法。多远...你会去触摸别人从远方?“[1]斯蒂克尔斯,连同其他的演员,是一个高谭奖提名为最佳全体演员。斯蒂克尔斯明星的巢穴,而在这里首演! 2007年6月。他的性格,达米安,是一个同性恋吸血鬼教主。该系列,虽然没有严格完善的审查,[2] [3] [4]是延长了第二个赛季是在2008年年底首演。[5]斯蒂克尔斯出现在一个低预算和直接对视频恐怖电影,包括肉类杂草疯狂(2006年)及其续集肉类杂草美(2007),这些图书数量,并在2008年发布预定4片。他还出现在演习视频的男子卧室锻炼:通过运动性更好。[6]个人生活斯蒂克尔斯是公开的同性恋者,有来在围绕短巴士释放出来宣传。他在谈到有关他的决定是公开从一开始他的职业生涯影响同性恋的长度。“的巢穴的生产者把我拉到一边,我们有一个关于是否我将是一个"出"同性恋演员会议,他们是否将能够向市场我。但是,他们要我把它非常重视,因为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我不得不停下来思考一下。因为即使它吮吸,它应该没有关系,它这样做是的问题。,我不得不想一想 - 在条件没有这么多被恐怖电影演员,因为如果我能为我的余生的恐怖电影我会死一个快乐的人。但作为一个同志电影演员是很怪的我束之高阁。“[7]
求蔷薇の沙漠翻译
蔷薇の砂漠 诹访部顺一(攻) 铃村健一 (受)杉田智和 堀内贤雄 内容翻译: Track 01(1:25) 我们故事的主人公——东生海置身于茫茫沙漠之中,炎热,口渴,虚弱,这些感觉折磨着他。过了一会儿他才想起,自己被祖父派往出席汽车拉力赛,所以才会到非洲来。但是现在为什么会独自一人留在这茫茫的撒哈拉沙漠之中呢? Track 02 (5:38) 海的回忆开始,事情是这样的。 海的祖父东生和隆是有名的喷水设计师,无论在日本还是国际上都有很高的声誉。海被祖父选为继承人,为了考验海是否真的有资格胜任,祖父提出了要海去非洲出席拉力赛要求。但海并不想成为祖父的后继者,他想靠自己的能力干出一番事业。可是周围的人并不知道海的想法。海的叔叔们,也就是和隆的儿子们,为了争夺继承权,都来说服海不要去非洲。表面上看似担心海,其实是劝海放弃继承权。海对于叔叔们的假心假意十分反感,为了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同意了祖父的要求。海想出色完成祖父交给的任务,证明自己的价值后,再拒绝成为继承人。 Track 03 (4:55) 于是海来到了非洲。他和导游法国人金,一起乘车路经萨哈拉,拉力赛开始的第十天,车祸发生了。当海再次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一个人留在沙漠之中,同伴和汽车都已经不见了。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的海,只能漫无目的地在沙漠中游走。就在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能得救的同时,海的拯救者终于登场了。 Track 04 (8:28) 站在海面前的这个男人是有撒哈拉沙漠战士之称的トゥアレグ(touaregu)族的一员。这一族的自尊心相当高,所以被当地人尊敬着同时又害怕着。 “为什么你这样的日本人会一个人在这种地方?”男人问道。 海在解决了口渴的问题后,开始打量眼前的男人。他有着小麦色的肌肤,长长的黑发,和蓝色的眼睛,是个极其美丽的人。海向男人解释了自己的遭遇。男人决定送海到最近的城市。海对男人表示感谢,并说之后必会给与相当的报酬。可男人说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海才发现自己有可能伤害了男人的自尊心。对于这个自尊心极强的民族来说,把别人的好意换算成钱是禁忌的。海马上就向男人道歉。但男人好像并不在意。随后两人互相告知了姓名。男人叫做“ミカルMikaru”,这是一个天使的名字。之后两人便开始了行程。路上,Mikaru十分照顾海。可是半路,两人却被不知名的团伙抓了起来。海在被毒打后,失去了意识。 Track 05 (6:17) 再次醒来的时候,海已经和Mikaru两个人一起关在了帐篷中。Mikaru告诉海这伙人的目标是海。但是海不相信,同时还在担心自己再被困着的话,就无法顺利完成拉力赛,也就无法得到家人的认可。Mikaru认为现在完全不是担心拉力赛的时候,“性命和自尊到底什么才更重要呢?”,“而且这到底算不算不是自尊呢?在我看来这只是你的虚荣心而已。”这些话惹恼了海。海开始怀疑Mikaru,并将两人被困在这里的理由怪罪于Mikaru。 “你并不是正统血统的トゥアレグ(touaregu)族吧,你蓝色的眼睛是混血的最好的证明。肯定因为这个原因,才让我卷进这种事。” “你的这些话,不仅伤害了我的自尊,还伤害了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我的所有,你得为此付出代价!” 于是海就这样被强暴了(难以理解啊,这种算是哪门子处罚啊!但是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没有地方插入H了呢!所以就不在深入追究了,作者也是为了造福大众嘛!)但是,但是,但是,海被强暴后,一点都没有责怪Mikaru的意思,反而开始反省自己的过错,结论是这是自己应得的惩罚(算了,这就是标准小受的样子。不管了,不管了!!)。 Track 06(8:41) 事情过后,Mikaru还是恢复了原来亲切的样子,两人决定趁着天黑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Mikaru为了保护海而被敌人射中,受了伤。海为Mikaru消毒(用嘴的哦!)并包扎了伤口,两人的感情持续升温中。两人虽然逃跑成功,但是没有水,也没有代步工具。天亮后,沙漠就成了地狱。海渐渐承受不住这样的痛苦,开始胡思乱想,意识处于混乱之中。Mikaru为了让海镇静下来,决定让海沉浸在自己的触觉之中。于是H scene再次开始(哎,这部drama的H真是老是出现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啊!)。就这样海终于恢复了正常(原来H还有如此妙用)。 Track 07(7:38) 海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安全的地方。由照顾他的妇人,海了解到Mikaru的祖父原是族长,而Mikaru就是他的继承人,和海现在的情况十分相似。Mikaru的妈妈是族长的女儿,而父亲是个法国的战地记者。同时知道了Mikaru有个双胞胎的弟弟。他们父亲在不知道自己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便在战场上失去了生命。母亲也在Mikaru他们5岁的时候因病逝世。直到父亲的双亲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儿子曾经有过这样一段经历。两位老人来到非洲提出要让两个孙子到法国学习的要求。但是老人的能力只能照顾一个孩子,所以只有Mikaru能够去留学。弟弟对此一直怀恨在心。留学回来后,Mikaru继承了祖父的位子,成为了族长。 对话在Mikaru出现时告一段落。Mikaru告诉海,他调查发现海会被一个人留在沙漠中是有人故意出钱请人造成的。海这时才意识到他的叔叔们为了夺取继承权,已经开始不择手段了。 Track 08(8:34) 当天晚上,海来到正在弹奏乐器的Mikaru身边,向Mikaru讲述了自己的家庭情况。谈话中双方谈到彼此的年龄。海今年26岁,而Mikaru要比海小4岁。海请Mikaru保护他直到找到在终点等他的祖父为止。Mikaru当然答应了海的要求。两人的感情再次升华,当两人意识到的时候,已经紧紧抱在一起了。接下来,当然就是……………………(知道这个track长达8分钟之多,而我的介绍却只有这么点的原因了吧!) Track 09(6:57) 我都写了那么多,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的说!(抱怨中……) 两人再次上路。到了某城市后,Mikaru再次谈起了海家里的情况,他认为海也应该站在叔叔们的立场上想想。海开始不肯接受,后来才想到原来自己的情况和Mikaru是如此的相似,Mikaru正被自己的双胞胎弟弟仇视着。 在第二个休息地点,海给祖父打了电话,告知了自己的位置和情况。打完电话后,海发现Mikaru正在等他,便高兴地朝他走去。之后才发现,这不是Mikaru,而是他的双胞胎弟弟。(请在这里好好注意杉田阴险的笑声!!啊!我心中可爱的昂流的形象啊!!还给我,还给我!!) Track 10 (7:40) 海被弟弟抓走了,原来弟弟为了钱要将海置于死地。弟弟为了要比过哥哥,需要钱来造就自己的事业。当然不用担心,王子总会来就公主的,这是这个世界的规矩嘛! 弟弟和哥哥的斗争开始了,这里发现杉田的声音和诹访部的声音还真有点像呢,演兄弟正好。 Track 11(6:02) 终于Mikaru将海安全送到了祖父那里(如果再不到的话,我就……工作紧张,胡言乱语)。海对祖父说明了一切,祖父决定要处罚海的叔叔们。但是海却阻止了,说这件事情自己也有不好的地方,所以请祖父延迟让自己继承的时间,自己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祖父感慨地问道,只有几天不见竟然成长了不少,到底是什么原因。海回答是因为遇见了Mikaru。后来发现Mikaru的爷爷和海的祖父是旧识(BL的世界是如此之小,感叹啊!),祖父决定为了感谢Mikaru可以答应他的任何要求。 Track 12(3:13) 海回到了日本。但是每天都想着沙漠的事。一天海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Mikaru的身影。原来,Mikaru对海的祖父提出的要求就是让兄弟俩人留学。然后弟弟就去了法国,而Mikaru来日本“留学”,于是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全剧终。 只找到这种- -
帮我翻译一下这篇《当幸福来敲门》的英文简介
在1891年,克里斯·加德纳是一个以销售小需要医疗骨密度扫描仪苦苦挣扎的销售员,妻子艰难地两点一线的工作支持家庭支出包括照顾他们年幼的儿子,克里斯多佛。面对这样艰难生活,克里斯已经绝望,决定试试参加一名股票经纪人实习,在那里有二十分之一的机会获得一份收入颇丰的职业。即使当他的妻子离开他,但是因为这个选择,克里斯每迎来一阵狂风,这个梦想与他儿子使他在即使几率变得更让人沮丧的一天依然坚持。父亲和儿子在一起,经过无家可归、坐牢的磨难,税务扣押和整体惩罚得绝望,直到一个任务将使加德纳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百万富翁。
翻译 什么是中国梦
翻译 什么是中国梦成英语是:What is the Chinese dream,见下图百度翻译
需要翻译翻译的惊喜《让子弹飞》
花了2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这部电影。 张麻子(姜文饰)和黄四郎(周润发饰)斗志斗勇,大战几个回合的情节让人拍手叫好,汤师爷(葛优饰)幽默搞笑的桥段,让人忍俊不禁。 有趣有料,我想这应该是它被大家拍手称赞的原因吧。于是,去豆瓣搜影评,评分8.7分,哇,好高,再看了一些影评,额,原来,我只看懂了其中一二,剧中剧,话中话,才是惊喜。 这惊喜,确实翻译翻译。 电影大抵是一个土匪斗恶霸的故事。霸气侧漏,有智有勇的土匪张麻子,在一次劫车行动中灵机一触,带着战利品汤师爷及其夫人(刘嘉玲饰)到鹅城当县长。鹅城恶霸黄四郎先来一个下马威,以凉粉事件逼六爷(张麻子的儿子)剖腹自杀。于是一场腥风血雨的战争拉开帷幕,两人各施身手,见招拆招。汤师爷,左右逢迎,滑稽又为剧情带来风趣。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三个影帝一场好戏。剧中的对白,字字珠玑,逗笑之余,让人印象深刻。 举几个例子: 姜文解开衣服闯进葛优的房间,葛优:"你这是要杀我,还是要睡我? 姜文抱着葛优说:"我是要跟你睡,不是要睡你。" 六个假土匪强奸民女之后,她丈夫来告状,姜文问几个兄弟有没有这回事,他们统一以"大家你是了解我的句式"回答: "大哥,你是了解我的,我从来不做仗势逼人的事,我喜欢被动"; "大哥,你是了解我的,以我的习惯,万事不求人";"大哥,你是了解我的,如果是我,不会有人活著来告状"; "大哥,你是了解我的,我至今,至今,~~~~俗称『处男』"; "大哥,你是了解我的,如果我出手,那趴在桌上的,应该是她老公"。 张麻子此时感叹道,大家各个都是身怀绝技。 张麻子:"这是穆扎的曲子。他们叫穆扎,咱们这里叫莫扎特。" 儿子:"你还能听出是穆扎来?" 张麻子:"有时候能。" 儿子:"什么时候?" 张麻子:"唱片上写着他名字的时候。" 鸿门宴时,三个巨头坐在一起,表面有说有笑,实际笑里藏刀,暗中较劲,也是一大看点。 黄四郎:黛玉、晴雯给我出来。 师爷:怎么只出来一只女子? 黄四郎:我给她起了个日本名字。 三人齐声说:黛玉晴雯子。 27. 张麻子:你觉得是你对我重要,还是钱对我重要? 黄四郎:我! 张麻子摇摇头 黄四郎:不会是钱吧? 张麻子:你再想想? 黄四郎:不对,还是我! 张麻子:其实你和钱对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没有你”对我很重要! 这些对白非常精彩,是一大亮点。 看影评,大家推敲出很多细节,比如马拉列车,师爷的身份,张麻子和黄四郎的关系,大结局的揭秘等。看完以后才后知后觉。 原来,黄四郎并没有死,他买通了汤师爷和张麻子身边的人,一起坐上去浦东的车了,和故事的开头一样。张麻子,报仇了,独留他一人,策马,尾随其后。 故事结束了。惊叹,不得不佩服,姜文是个优秀的,值得尊敬的导演。他做到"站着,把钱挣了。" 至于背后有没有暗藏着深层次的寓意,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有,答案只有导演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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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 Wen is it not the case. People in the film did not grow up like children, born to dream, to reproduce on the screen in their own dream. "Sunny days", we see the bloody repression of the era of romantic youth, budding hormones and sexual awakening of the original, including "I fall into the ditch a car" is a memory of youth; "Devils on the Doorstep" , we see that the tide of 90 years in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roots and back, filled with too many contradictions and confusion of human nature, and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so-called sense of justice; "Sun Also Rises", we see is a broken dream, colorful, completely did not focus on logic, there are people drunk on flow, meaning the composition. It is said that Jiang wants is an expression of confusion, the confusion of their own destiny, choice of future confusion. This confusion, we have, we are so entangled. "Sunny days" and "Devils on the Doorstep" domestic banned as a director, his work is not the same audience, this is a painful thing. Of course, most of us from other sources to obtain these resources, and looked into it Niubi Jiang Hong Hong"s talent, this is something for. However, not theaters in the country, meant that he be profitable, also means that he has not the opportunity to display their talent. Perhaps in the minds of such, the "The Sun Also Rises" was born, with his hopes and dreams. However, we fully understand his language, he took a few steps before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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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 the bullets fly Set in China during the warring 1920s, the bandit "Pocky" Zhang Mazi (Jiang Wen) and the other bandits ambush a conman; Tang(Ge You) who is posing as the Governor Ma Bandage with his wife. Zhang then proceeds to Goosetown taking Tang"s place as the local governor. Tang becomes his counselor, while Tang"s wife poses as Zhang"s wife. Zhang"s aim at this position is opposed by local mobster Master Huang (Chow Yun Fat) who lives in his fortified citadel overlooking the town. While Tang is aware of Huang"s previous financial arrangement with the town"s former governor, Zhang is not interested in sharing his wealth with a crook he finds to be as unworthy as himself. A deadly mind game between Zhang and Huang ensues, with Master Six (Zhang"s godson), Zhang"s "wife", Two, and eventually Tang as casualties. Zhang wins in the end, by means of sedition and deception, ousting Huang by his own deception.以上是情节this is an excellent movie which shows a common but unusual story of that transforming age of china ,although the ability of the protagonists are exaggerated,the plots are not ,they present the character very clearly of that unrest society , the bands with power can kill any people without being punished.To some extent ,the bandit "pocky" are the heros , cause they save the town from the bads without the ambition to recontrol it,and at the end of the film , they begin their new journey toward a bright future which indicate the bright future of the old china too.有点仓促哈。。翻译是,这是一部非好的电影,它表现了一个中国在转型时期既平常又不寻常的故事,尽管剧中人物的能力有所夸张,但是情节没有,清晰的展示了那个时期动荡不安的社会状况,强势的团伙可以无理由的杀人并逍遥法外,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张麻子)一伙人是英雄人物,他们从坏人手里拯救了村子,却并没有再控制它的野心,在电影最后,他们开始了向着光明的新旅程,这也暗示中国也将向着光明前进。 纯手工。。你看这样行不?不行我再加点。。
皎然《白云歌寄陆中丞使君长源》原文及翻译赏析
白云歌寄陆中丞使君长源原文: 一见西山云,使人情意远。凭高发咏何超遥,道妙如君有舒卷。萦空叠景多丽容,众峰峰上自为峰。洁白不由阴雨积,高明肯共杂烟重。万物有形皆有着,白云有形无系缚。黄金被烁玉亦瑕,一片飘然污不著。或逢天上或人间,人自营营云自闲。忽尔飞来暂为侣,忽然飞去莫能攀。逸民对云效高致,禅子逢云增道意。白云遇物无偏颇,自是人心见同异。阊阖天门宜曙看,为缨作盖拥千官。从龙合沓临清暑,就日逶迤绕露寒。谁怜西山云,亭亭处幽绝。坐石长看非我羁,手中欲揽待君说。贞白先生那得知,只向空山自怡悦。 诗词作品: 白云歌寄陆中丞使君长源 诗词作者:【 唐代 】 皎然
伤仲永翻译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还不曾认识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他哭着要书写工具。父亲对此感到惊奇,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名字。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看。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乡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的人,没有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得自于天的。由于他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予的,所以胜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不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仅仅是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怎么翻译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1、《伤仲永》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2、翻译: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简介
1、伤仲永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2、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3、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4、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5、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6、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7、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8、《伤仲永》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最好是一句一句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要是一句一句翻译我都看不懂。。。真真的臣妾做不到啊。。。我尽力了、、
伤仲永全文翻译
伤仲永全文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重点字词翻译
1.伤:哀伤,叹息 2.民:平民百姓 3.世:世代 4.隶:属于 5.耕:耕田 6.生:生长到 7.年:岁 8.未:不;有过 9.尝:曾经 10.识:认识 11.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书,书写(名词作动词) 12.忽:忽然 13.啼:出声地哭 14.求:要 15.异:对……感到诧异 16.焉:他,代指仲永 17.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8.与:给 19.即:立即,立刻 20.书:书写,写 21.并:并且 22.自:自己 23.为:题写 24.名:名字 25.其:这 26.以:把 27.养:奉养,赡养 28.收:聚,团结 29.为:当做,作为 30.意:意思 31.传:传送 32.一:全 33.观:观看 34.自:从 35.是:此 36.指:指定 37.作:写作 38.立:立刻 39.就:完成 42.其:它,代诗 43.文:文采 44.理:道理 45.皆:都 46.可:值得 47.观:观赏 48.者:……的地方(方面) 49.邑人:同县的人 50.奇:对……感到惊奇 51.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2.稍稍:渐渐 53.宾客:用宾客的礼仪款待他的父亲,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54.其:他的,代仲永的 55.或:有的人 56.以:用 57.乞:求取 58.之:它,代诗 59.利:以……为有利的 60.其:这 61.然:这样 62.日:每天 63.扳:通“攀”,牵,引 64.环:四处,到处 65.谒:拜访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它,代这件事 70.从:跟随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2.还:返回 73.于:在 74.令:让 75.作:写 76.称:符合,相当 77.时:时候 78.之:的 79.闻:传闻 80.还:返回 81.自:从 82.复:又,再 83.问:询问 84.泯然:完全,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85.然:……的样子,这样 虚词 86.矣:了 87.之:的 88.通:通达 89.悟:聪慧 90.受:承受 91.之:它,代通悟 92.天:先天 93.之:它,代天资 94.贤:胜过;超过 95.于:比 96.材:同“才”,才能 97.远:差距大 98.卒:最终 99.之:助词,不译 100.为:成为 101.则:就是 102.其:他,代仲永 103.于:被 104.者:不译 105.至:达到 106.彼其:他 107.如:像 108.此:这样 109.其:不译 110.贤:才智 111.之:它,代后天教育 112.且:尚且 113.今:现在 114.夫:不译(那些) 115.固:本来 116.得:能够 117.已:停止 118.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119.明道:宋仁宗(赵祯)的年号(1032-1033) 120.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121.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122.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123.宾客其父:用宾客的礼节款待他的父亲
伤仲永全文翻译50字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的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伤仲永翻译
金溪县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鉴赏的地方。县里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地开始请仲永的父亲作客,有的人还用钱讨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远胜过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普通的人,而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连普通人都不如了?
《伤仲永》翻译和启示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王安石出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变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关於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阶级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於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现江苏南京).20世纪俄国共产党领导人列宁称赞他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为人特立独行.据载,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普遍认为苏洵的"辨奸论"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写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苏轼和王安石也历来不睦,王安石好做惊人之言,苏轼曾作文讥讽.民间也有不少两人斗智的故事.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七年级下册的语文书第5课文言文的翻译?
伤仲永译 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谁能帮我翻译伤仲永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参考书的
《伤仲永》的现代文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文言文 伤仲永 翻译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王安石出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变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关於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阶级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於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现江苏南京).20世纪俄国共产党领导人列宁称赞他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为人特立独行.据载,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普遍认为苏洵的"辨奸论"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写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苏轼和王安石也历来不睦,王安石好做惊人之言,苏轼曾作文讥讽.民间也有不少两人斗智的故事.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王安石伤仲永文言文翻译
王安石伤仲永文言文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求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5岁,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借了邻居的书具给他,当即写了4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瞻养父母,团结同族人作为质意,传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他立即写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的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拿钱求他写诗。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天天拉着仲永4处拜访县里的人,不叫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告诉我说:“完全成为普通人了。”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赋,是这样的好,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一个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恐怕都不够吧?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
1.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 伤仲永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 “(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 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 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世隶耕”交代了仲永的家庭背景,更突出了他很聪明,是个天才。 也为下文“贤于才人”做铺垫。而且祖祖辈辈不识字,他才五岁,就哭喊着要书具。还立马写了四句。 “天才”并不可靠,只有勤奋才靠得住。 古今中外,哪个杰出人物不是通过勤奋努力才取得巨大成就的呢? 方仲永的父亲,是导致天才殒落的主要黑手,因为他的父亲犯二个致命的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因为他图其“利”就以大控小,包办方仲永的生活方式,不管方仲永本人喜不喜欢, 虽然文中没有写方仲永的态度,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方仲永是十分反感这种挣钱方式的, 因为写诗是自己灵感兴起的爱好,却成了父亲挣钱的爱好,能喜欢这种生活方式吗? 可以肯定是说后来的方仲永可能故意做差诗和不做诗来反抗父亲。 第二个错误是因为方仲永的父亲根本不理解孩子的年龄特点和性格特点。 孩子是爱玩的,他父亲却“日板仲永环谒于邑”,古语中的“日”,是每天的意思, 方仲永只是一个孩子,不比大人的体质好,你天天不给他玩的时间,带他去赚钱,身体吃得消吗? 即使吃得消,这个孩子早晚会非常厌倦的,再好的诗才也被折磨殆尽了。 由此可以,方仲永的坠落是家庭教育对孩子天性扼杀的悲剧。 真的希望,现在的家长多给孩子一些个人的成长空间,尤其是个性、思想的成长空间, 有时剥夺思想的自由比剥夺肉体的自由对孩子来说更可怕。, 2.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3.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和原文 伤仲永 shāngzhòngyǒng(王安石)「中小学生必读文言文」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提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大意,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以宾客之礼来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乞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 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 “仲永的通达智慧是上天给予的。是上天得到的。他的天资比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的 人,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 怕都不能够吧? 4.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家的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族人为内容,传送全乡的秀才观赏这首诗。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仲永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地人们便以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父亲;有的用钱请仲永题诗讨取仲永的诗作。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就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条件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很多。他最终成为常人,就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慧,又聪明到这样的程度,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常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另一种翻译: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这种翻译不是显得很正式,但是可以使到读者更容易理解) 明道:宋仁宗年号。 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通悟:通达聪慧。 受之天:先天得到的,受承受 贤于才人:胜过有才能的人 贤:胜过 超过 才人 有才能的人 受与人:指后天的教育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5. 伤仲永的古文翻译 停顿;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mǐn)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远远地高过一般有才能的人。 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字词解释1.伤:对……哀伤,哀怜 2.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3.民:乡民 4.世:世代 5.隶:从事 6.耕:耕种劳作 7.生:生长到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11.识:认识 12.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 13.忽:忽然 14.啼:大哭 15.求:索要 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他,代指仲永 18.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写 25.名:名字 26.其:这 27.以:把 28.养:奉养,赡养 29.收族:团结宗族。 收:聚,团结 30.为:当做,作为 31.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32.传:传送 33.一:全 34.观:观看 35.自:从 36.是:此 37.以。 为意:以。作为诗的内容。 38.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9.指:指定 40.作:写 41.立:立刻 42.就:完成 43.立就:立刻完成。 44.其:代指这首诗 45.文:文采 46.理:道理 47.皆:都 48.可:值得 49.观:观赏 50.者:……的地方(方面) 51.邑人:同(乡)县的人 52.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53.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4.稍稍:渐渐 55.宾客:这里是用宾客的礼仪款待。 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名词作动词) 56.其:他的,代仲永的 57.或:有的人 58.以:用 59.乞:求取 60.之:它,代仲永的诗 61.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是有利的。 其,这。然,这样。 62.日:每天 63.扳:通“攀”,牵,引,拉。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pān) 64.环:四处,到处 65.谒:拜访(yè)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它,代这件事 70.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1.从:跟随 72.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3.还:返回 74.于:在 75.令:让 76.作:写 77.称:附和(chèn) 78.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 之,的。闻,传闻。 79.自:从 80.复:又,再 81.问:询问 82.焉:语气助词 83.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指消失的样子。众人,常人。 (注:不可解释为完全) 84.通悟:通达聪慧亲 选我吧。 6. 古文翻译(伤仲永)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读法参考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三、题目意义 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 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四、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五、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
伤仲永 翻译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翻译王安石的《伤仲永》
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二、题目意义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不过从历史宏观的观点来看,只能说方仲永他爸太蠢,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巡回演出,可你瞧瞧人家。《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意义: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四、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五、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六、重点词句解释一、词解1.隶:属于;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3.未尝:不曾;4.求:要求5.异:感到奇怪;6.借旁近:就近借来;7.与:给;8.书:写;9.为: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看;12.自是:从此;13.是:这、此;14.就:完成;15.或:有人;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17.邑人:同乡人;18.乞:讨;19.利其然:贪图这样;20.扳:强要;21.环谒:到处拜访;22.使:让;23.从:跟从;24.称:符合;25.泯然:消失的样子。二、句解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2.并自为其名,其实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6.不能称前时之闻。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7.泯然众人矣!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七、人教版教参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二、问题研究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练习说明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见“课文研讨”。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3.余闻之也/久。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于:比。 于:被。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教学建议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有关资料补充注释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七下《伤仲永》课文翻译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作者背景: 王安石(1021年—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作品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王安石出身官宦之家,於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嘉佑三年(1058年),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1069年宋神宗时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变法.1070年升任宰相.由於新法中关於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阶级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於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现江苏南京).20世纪俄国共产党领导人列宁称赞他为"11世纪的改革家". 王安石为人特立独行.据载,他常不梳洗就出门会客,看书入神时则会随手拿东西吃,吃了鱼食也不知道.普遍认为苏洵的"辨奸论"就是影射王安石的,其中写道:"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苏轼和王安石也历来不睦,王安石好做惊人之言,苏轼曾作文讥讽.民间也有不少两人斗智的故事.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伤仲永原文解词以及翻译
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二、题目意义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不过从历史宏观的观点来看,只能说方仲永他爸太蠢,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巡回演出,可你瞧瞧人家。《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 “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四、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五、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 “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六、重点词句解释一、词解1.隶:属于;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3.未尝:不曾;4.求:要求5.异:感到奇怪;6.借旁近:就近借来;7.与:给;8.书:写;9.为: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看;12.自是:从此;13.是:这、此;14.就:完成;15.或:有人;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17.邑人:同县的人;18.乞:求取;19.利其然:贪图这样(一次有利可图);20.扳:通“攀”,牵,引;21.环谒:到处拜访;22.使:让;23.从:跟从;24.称:符合;25.泯然:消失的样子。二、句解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6.不能称前时之闻。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7.泯然众人矣!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伤仲永原文,翻译及停顿转折
伤仲永一、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二、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的人 三、朗读停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原文翻译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扩展资料:《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词句注释伤:哀伤,叹息。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隶:属于。生:生长到。识:认识。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求:要。异:对······感到诧异。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给。.养:奉养,赡养。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一:全。指:指定。就:完成。文:文采。理:道理。邑人:同(乡)县的人。奇:对······感到惊奇(奇怪)。稍稍:渐渐。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乞:求取。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日:每天。扳:通“攀”,牵,引。环:四处,到处。谒:拜访。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从:跟随。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复:又,再。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王子:王安石的自称。通:通达。悟:聪慧。受:接受。天:先天。贤:胜过,超过。于:比。材:同“才”,才能。卒:最终。于:被。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彼其:他。已:停止。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王安石的《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及注释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如下: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注释:伤:哀伤,叹息。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隶:属于。生:生长到。识:认识。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求:要。异:对······感到诧异。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给。.养:奉养,赡养。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一:全。指:指定。就:完成。文:文采。理:道理。邑人:同(乡)县的人。奇:对······感到惊奇(奇怪)。稍稍:渐渐。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乞:求取。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日:每天。扳:通“攀”,牵,引。环:四处,到处。谒:拜访。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译文: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注释: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从:跟随。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复:又,再。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注释:王子:王安石的自称。通:通达。悟:聪慧。受:接受。天:先天。贤:胜过,超过。于:比。材:同“才”,才能。卒:最终。于:被。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彼其:他。已:停止。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伤仲永原文,翻译及停顿转折
伤仲永一、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二、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的人 三、朗读停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PS:出处http://www.gushiwen.org/GuShiWen_aff0759f71.aspx,楼主可自行了解更多内容。
王安石《伤仲永》的翻译
王安石伤仲永文言文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王安石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漫长的学习生涯中,许多人都接触过很多经典的文言文吧?文言文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汉语书面语言组成的文章,“五四”运动以前汉民族所使用的语言。是不是有很多人没有真正理解文言文?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伤仲永》王安石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作品简介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一》,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其学习而被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作品原文 伤1仲永 金溪2民方仲永,世隶3耕。仲永生4五年,未尝识5书具6,忽啼求7之。父异8焉,借旁近9与10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11、收族12为意13,传一14乡秀才观之。自是指15物作诗立就16,其文17理18皆有可观者。邑人19奇20之,稍稍21宾客22其父,或以钱币乞23之。父利其然24也,日25扳26仲永环27谒28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29中,从30先人31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32。又七年,还自扬州,复33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34。“ 王35子曰:仲永之通36悟37,受38之天39也。其受之天也,贤40于41材42人远矣。卒43之为众人,则其受于44人者不至45也。彼其46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47耶48? 词句注释 1、伤:哀伤,叹息。 2、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3、隶:属于。 4、生:生长到。 5、识:认识。 6、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7、求:要。 8、异:对······感到诧异。 9、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0、与:给。. 11、养:奉养,赡养。 12、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13、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14、一:全。 15、指:指定。 16、就:完成。 17、文:文采。 18、理:道理。 19、邑人:同(乡)县的人。 20、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21、稍稍:渐渐。 22、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23、乞:求取。 24、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25、日:每天。 26、扳:通“攀”,牵,引。 27、环:四处,到处。 28、谒:拜访。 29、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30、从:跟随。 3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32、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33、复:又,再。 34、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35、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6、通:通达。 37、悟:聪慧。 38、受:接受。 39、天:先天。 40、贤:胜过,超过。 41、于:比。 42、材:同“才”,才能。 43、卒:最终。 44、于:被。 45、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46、彼其:他。 47、已:停止。 48、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作品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白话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作品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人称半山居士。封为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江右民系,北宋临川县城盐埠岭(今临川区邓家巷)人。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嘉祐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次年复任宰相;熙宁九年(1076年)再次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封舒国公,不久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执政期间,曾与其子王雱及吕惠卿等注释《诗经》《尚书》《周官》,时称《三经新义》。其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所著《字说》《钟山一日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后人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
伤仲永原文加第三段翻译。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日:“泯然众人矣!” 王子日:“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家的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使同族人按照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地相处为内容,传送全乡的秀才观赏这首诗。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仲永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地人们便以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父亲;有的用钱请仲永题诗讨取仲永的诗作。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差不多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就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条件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很多。他最终成为常人,就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慧,又聪明到这样的程度,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常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另一种翻译: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这种翻译不是显得很正式,但是可以使到读者更容易理解)有帮助请点好评或者采纳祝你新的一学期学习进步!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
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读法参考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三、题目意义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不过从历史宏观的观点来看,只能说方仲永他爸太蠢,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巡回演出,可你瞧瞧人家。《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四、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五、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六、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七、重点词句解释一、词解1.隶:属于;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3.未尝:不曾;4.求:要求5.异:感到奇怪;6.借旁近:就近借来;7.与:给;8.书:写;9.为: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看;12.自是:从此;13.是:这、此;14.就:完成;15.或:有人;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17.邑人:同县的人;18.乞:求取;19.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20.扳:通“攀”,牵,引;21.环谒:到处拜访;22.使:让;23.从:跟从;24.称:符合;25.泯然:消失的样子。26.不至:没有达到(要求)。27.王子:王安石的自称。二、句解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6.不能称前时之闻。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7.泯然众人矣!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八、人教版教材参考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二、问题研究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练习说明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见“课文研讨”。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3.余闻之也/久。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于:比。 于:被。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教学建议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有关资料补充注释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扩展资料:《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词句注释伤:哀伤,叹息。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隶:属于。生:生长到。识:认识。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求:要。异:对······感到诧异。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给。.养:奉养,赡养。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一:全。指:指定。就:完成。文:文采。理:道理。邑人:同(乡)县的人。奇:对······感到惊奇(奇怪)。稍稍:渐渐。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乞:求取。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日:每天。扳:通“攀”,牵,引。环:四处,到处。谒:拜访。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从:跟随。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复:又,再。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王子:王安石的自称。通:通达。悟:聪慧。受:接受。天:先天。贤:胜过,超过。于:比。材:同“才”,才能。卒:最终。于:被。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彼其:他。已:停止。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原文翻译
伤仲永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伤仲永》译文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文章赏析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翻译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下面是我整理收集的伤仲永文言文翻译,欢迎阅读。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分析本文 一、这三个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1、写仲永少时天资聪明,是以闻的形式。 2、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是以见的形式。 3、写仲永最终沦为平庸,又是以闻的形式。 见闻结合,使叙事显得真实可信。 1、课文详写第一阶段。铺陈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 2、后两个阶段略写,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 这样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伤这一主题。 二、文中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三句中的几个副词对表达文意有何作用? 形象具体地表现了仲永才思敏捷,天资非凡。 三、分析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邑人,不使学一句。 本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竭,天资尽丧的原因。 利:表现了其父贪求钱财、鼠目寸光的性格特点。 环谒: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 不使学:暗示了仲永泯然众人的必然结果。 本段以议论为主,讲了两层意思 四、这一段中,受于天指什么?受于人又指什么? 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 受于人是指人的后天学习和所受到的教育。 五、我们可以从仲永身上吸取哪些教训? 人的智力发展存在着某些差异,但这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后天的教育和学习。青少年应正确认识自己:天资好的,加上勤奋学习,可能成为栋梁之材;反之,即使天资再好,如不学习,同样会碌碌无为。另一方面,即使天资差的人,如勤奋学习,也可以成为有用之才。
王安石的《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王安石伤仲永文言文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注释:伤:哀伤,叹息。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隶:属于。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异:对……感到诧异。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养:奉养,赡养。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理:道理。邑人:同(乡)县的人。稍稍:渐渐。
伤仲永原文解词以及翻译
1、原文:伤仲永 (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2、白话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扩展资料:1、创作背景: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2、文学赏析: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伤仲永》原文及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伤仲永》赏析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伤仲永
伤仲永 最后1句翻译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求最后一段的准确翻译!(不是全文的翻译)
【原文】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的翻译
句解1.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译: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译:并且在诗(后)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主旨。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译:同县的人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6.不能称前时之闻。译:不能与前时所听到的相称了。7.泯然众人矣!(倒装句)译:(才能)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8.还自扬州(状语后置)译:从扬州回来。9.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译:(他的父亲)从邻居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10.卒之为众人。译:最终成为普通的人。
《伤仲永》的翻译
翻译: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最后一段的道理: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得人令人感到痛惜的人,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我要伤仲永、木兰诗、口技、夸父逐日、共工怒触不周山、的古文和翻译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ti)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有些版本为“丐”)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chèn)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有个平民叫方仲永,世代从事于农业生产。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仲永忽然大哭要书写书具。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近借来给他,仲永立即书写诗歌四句,并且在诗后署下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亲作为诗的内容,(父亲)把他的诗传递给全乡的学识优秀的士人欣赏。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他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乡的人感到惊奇,渐渐的用宾客的礼节款待他的父亲,有的人用钱讨取仲永的诗作。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的,每天强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家,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我让他作诗,作出的诗已经不能符合以前的传闻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方仲永的事,舅舅说:“仲永的才能已经消失尽净,成为了普通的人。” 王先生说:方仲永的聪慧,是天生的。他天生聪明,远胜过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常人,是因为它受于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后天不教育,尚且成为平人;现在那些天生不聪明的人,本来是平人,后天又不接受教育,就能成为普通人了吗? 《木兰诗》 原文: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jiān),南市买辔(pèi)头,北市买长鞭。 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 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tuò),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zǐ)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译文 叹息声接着叹息声,木兰对着门在织布。听不见机杼作响,只听见木兰在叹息。 问木兰在想什么?问木兰在思念什么?(木兰答道) 我也没有想什么,也没有思念什么。 昨天晚上看见征兵文书,知道皇上在大规模征兵,那么多卷征兵文册,每一卷上都有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大儿子,木兰没有兄长,木兰愿意为此到市上去买马鞍和马匹,替代父亲去应征。 在东市买马匹和马鞍等乘马用具,在西市买马鞍下的垫子,在南市买驾驭马的嚼子、笼头和缰绳,在北市买长鞭。第二天早晨离开父母,晚上宿营在黄河边,听不见父母呼唤女儿的声音,只能听到黄河水流的哗哗声。第二天早晨离开黄河上路,晚上到达黑山头,听不见父母呼唤女儿的声音,只能听到燕山胡兵战马的鸣叫声。 不远万里奔赴战场,像飞一样地跨过一道道的关,越过一座座的山。北方的寒气中传来打更声,月光映照着战士们的铠甲。将士们身经百战,有的战死沙场,有的(木兰)凯旋归来。 胜利归来朝见天子,天子坐在殿堂(论功行赏)。给木兰记很大的功勋,得到的赏赐千百金还有余。天子问木兰有什么要求,木兰不愿做尚书郎,希望骑上千里马,回到故乡。 父母听说女儿回来了,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她;姐姐听说妹妹回来了,对着门户梳妆打扮起来;弟弟听说姐姐回来了,忙着霍霍地磨刀杀猪宰羊。打开闺房东面的门,坐在闺房西面的床上,脱去打仗时穿的战袍,穿上以前女孩子的衣裳,当着窗子、对着镜子整理漂亮的头发,在面部贴上装饰物。走出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很吃惊都说我们同行数年之久,竟然不知木兰是女孩。 提着兔子耳朵悬在半空中时,雄兔两只前脚时时动弹、雌兔两只眼睛时常眯着,所以容易分辨。雄雌两兔一起并排跑,怎能分辨哪个是雌兔哪个是雄兔呢? 《口技》 原文: 京中有善口技者。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众宾团坐。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满坐寂然,无敢哗者。 . 遥闻深巷中犬吠,便有妇人惊觉欠伸,其夫呓语。既而儿醒,大啼。夫亦醒。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又一大儿醒,絮絮不止。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夫叱大儿声,一时齐发,众妙毕备。满坐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 未几,夫齁声起,妇拍儿亦渐拍渐止。微闻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倾侧,妇梦中咳嗽。宾客意少舒,稍稍正坐。 忽一人大呼:“火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两儿齐哭。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又夹百千求救声,曳屋许许声,抢夺声,泼水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译文 京城里有个擅长表演口技的人。一天,正赶上一家摆酒席大请宾客,在厅堂的东北角安放了八尺宽的屏风,让表演口技的人坐在屏风中,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把扇子、一块醒木罢了。各位的宾客相聚而坐。一会儿,只听见屏风中醒木拍了一下,在座的宾客都静悄悄的,没有敢大声说话的人。 (客人们)远远地听见深深的小巷中有狗叫声,接着就有妇女惊醒后打呵欠和伸懒腰的声音,她的丈夫说着梦话。过了一会儿,孩子醒了,大声哭着。丈夫也醒了。妻子轻拍孩子喂奶,孩子含着奶头哭,妇女又哼着唱着哄他睡觉。床上另一个大孩子醒了,大声唠叨个没完。在这时候,妇女用手拍孩子的声音,口里哼着哄孩子的声音,孩子含着奶头的哭声,大孩子刚醒过来的声音,丈夫责骂大孩子的声音,同时响起,各种绝妙的效果都有了。满座的宾客没有一个不伸长脖子,斜着眼睛,微微笑着,默默赞叹,认为奇妙极了。 过了一会儿,丈夫打呼噜声响起来了,妇女拍孩子的声音也渐渐停下。隐隐听到有老鼠活动的声音,盆子、器皿歪倒了,妇女在梦中发出了咳嗽声。宾客们的心情稍微松弛下来,逐渐端正了坐姿。 . 忽然听到一人高声呼喊“起火了!”丈夫起来高叫,妇女也起来高叫,两个孩子一齐哭。一会儿,成百上千的人高声喊叫,成百上千个小孩哭喊,成百上千只狗狂叫,当中还夹着劈里拍啦的声音和房屋倒塌的声音,着火爆炸声,呼呼的风声,千百种声音一齐响起;又夹着成百上千个呼救的声音,拉塌燃烧着的房屋时一齐用力的声音,抢东西的声音,泼水的声音。凡是一切应该有的声音,没有不具备的。即使一人有一百只手,每只手有一百个手指,也不能指出其中一种;一人有一百张嘴,每张嘴有一百个舌头,也不能说清其中一个地方。在这时宾客们没有一个不变了脸色,离开席位,捋起衣袖,露出手臂,两腿打着哆嗦,几乎想要抢先离开。 忽然醒木一声,所有的声音都没有了。撤掉屏风再看,只有一个人、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把扇子,一块醒木罢了。 《夸父逐日》 原文: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翻译: 夸父与太阳竞跑,一直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他感到口渴,想要喝水,就到黄河、渭水喝水。黄河、渭水的水不够,又去北方的大泽湖喝水。还没赶到大泽湖,就半路渴死了。他遗弃的手杖,化成邓林。 《共工怒触不周山》 原文: 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翻译: 从前,共工与颛顼争夺部落首领,(共工在大战中惨败)(共工)愤怒地用头撞击不周山,支撑着天的柱子折断了,拴系着大地的绳索也断了。(结果)天向西北方向倾斜,日月、星辰都向西北方向移动了;大地的东南角陷塌了,所以江河积水泥沙都朝东南角流去了。
伤仲永 木兰诗 孙权劝学 口技 狼 共工怒触不周山 夸父逐日原文对照翻译
夸父逐日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翻译夸父与太阳赛跑,一直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口渴了,想要喝水,到黄河、渭水去喝水。黄河、渭河的水不够了,夸父又向北去喝大湖里的水。他还没赶到大湖,就半路渴死了。他丢弃的手杖,顿时化为一片桃林。共工怒触不周山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翻译从前,共工与颛顼争做部落首领,(共工在大战中惨败)愤怒地撞击不周山,支撑着天的柱子折了,系挂地的绳子断了,(结果)天向西北方向倾斜,所以太阳月亮星星向西北方向移动;地向东南方向塌陷,所以江湖流水泥沙都往东南方向汇集。狼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浪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翻译: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 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孙权劝学初,权谓吕蒙曰:“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蒙辞以军中多务。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 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学。及鲁肃过寻阳,与蒙论议,大惊曰:“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蒙曰:“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肃遂拜蒙母,结友而别。译文:起初,吴王孙权对大将吕蒙说道:“你现在身当要职掌握重权,不可以不进一步去学习呀!”吕蒙以军营中事务繁多为理由加以推托。孙权说:“我难道是想要你成为精通儒家书籍、传授经学的学官吗?你只应当粗略地阅读,了解了解历史。你说你军务繁忙,哪能比得上我繁多的事务呢?但我常常读书,并自己感到获得了很大的收益。”吕蒙于是开始学习。等到东吴军师鲁肃路过寻阳的时候,与吕蒙讨论事情,鲁肃听到吕蒙的见解后非常惊奇地说:“你如今的才干谋略,已不再是过去的吕蒙了!”吕蒙说:“对于有志气的人,分别了数日后,就应当擦亮眼睛重新看待他的才能,老兄你为什么看到事物的变化这么晚呢!”鲁肃于是拜见吕蒙的母亲,与吕蒙结为好友,然后告别而去。口技 京中有善口技者。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众宾团坐。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满坐寂然,无敢哗者。 遥闻深巷中犬吠,便有妇人惊觉欠伸,其夫呓语。既而儿醒,大啼。夫亦醒,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又一大儿醒,絮絮不止。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夫叱大儿声,一时齐发,众妙毕备。满座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 未几,夫鼾声起,妇拍儿亦渐拍渐止。微闻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倾侧,妇梦中咳嗽。宾客意少舒,稍稍正坐。 忽一人大呼:“火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两儿齐哭。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又夹百千求救声,曳屋许许声,抢夺声,泼水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原文翻译京城里有个擅长口技的人。一天正赶上有一家大摆酒席,宴请宾客,在客厅的东北角,安放了一座八尺高的屏风,表演口技的艺人坐在屏风里面,里面只放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把扇子、一块醒木罢了。客人们围绕而坐。过了一会儿,只听到屏风里面醒木一拍,全场静悄悄的,没有敢大声说话的人。 远远地听到幽深的巷子中有狗的叫声,接着就有妇女被惊醒打呵欠伸懒腰,她丈夫说着梦话。过了一会儿孩子醒了,大声哭着。丈夫也醒了,妻子抚慰孩子喂奶,孩子含着乳头哭,妇女又哼着唱着哄他。另一个大孩子醒了,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在这时候,妇女用手拍孩子的声音,口里哼着哄孩子的声音,孩子含着乳头的啼哭的声音,大孩子刚醒过来的声音,丈夫斥责大孩子的声音,同时响起,各种绝妙的效果都有了。满座的宾客没有一个不伸长脖子,偏着头看,微笑,默默地赞叹,认为妙极了。 过了一会儿,丈夫打呼噜声响起来了,妇女拍孩子的声音也拍一会停一会。隐隐约约听到有老鼠活动的声音,盆子、器皿翻倒倾斜了,妇女在睡梦中发出了咳嗽声。宾客们的心情稍微放松下来,渐渐坐正。 忽然有一个人大声呼叫:“起火啦”,丈夫起来大声呼叫,妇人也起来大声呼叫。两个小孩子一齐哭了起来。一会儿,有成百上千人大声呼叫,成百上千的小孩哭叫,成百上千条狗狂叫。中间夹杂着劈里啪啦房屋倒塌的声音,烈火燃烧发出爆裂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千百种声音一齐响了起来;又夹杂着成百上千人的求救的声音,救火的人们拉塌燃烧着的房屋时一齐用力的呼喊声,抢夺东西的声音,泼水的声音。凡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有的声音,没有一样没有的。即使一个人有上百只手,每只手有上百个指头,也不能指出其中任何的一种声音来;即使一个人有上百张嘴,每张嘴里有上百条舌头,也不能说出其中的一个地方来。在这种情况下,客人们没有不吓得变了脸色,离开座位,扬起衣袖露出手臂,两条大腿哆嗦打抖,几乎想要抢先逃跑。 忽然醒木一拍,各种声响全部消失了。撤去屏风往里一看,只有一个人、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把扇子、一块醒木罢了。伤仲永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的字之翻译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完全。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还有由方仲永所想到的
由方仲永成长悲剧,我想到的是天资聪慧固然是好,但更重要的还是后天的学习和培养。人的知识和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方仲永,其天资比一般的人应该说要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良好的后天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由此我又想到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对一个人的成长和成才是多么的重要。一个可能具有很高天赋的体操或游泳人才,由于条件的限制,没有机会或错过了最佳培养时期,那他也将表现平平。一匹再优秀的千里马,如没有伯乐的发现,没有遇到知遇的良主,那它也只是一匹劣马。这都表明了后天的决定作用。因此我们要把握好现在,利用现有的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习,坚信勤能补拙,那么成功就会离我们很近。仅供参考,愿对你有所帮助!
伤仲永文言文的翻译
《伤仲永》是我国古文言文中的名篇,下面就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伤仲永文言文翻译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 1.世隶耕隶:属于 2.未尝识书具尝:曾经 3.父异焉焉:语气代词,代这件事。 4.即书诗四句书:动词,写。 5.并自为其名自:自己 为:动词,题上。 6.自是指物作诗立就自:从。 是:这。 就:完成。 7.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用作动词,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8.或以钱币丐之或:有的人。 9.父利其然也利:意动用法,以其然为利。然:这样。 10.从先人还家从:跟从。 11.还自扬州:从扬州回家。 12.贤手材人远矣贤:比优秀。 13.卒之为众人卒:最终。 14.且为众人且:况且。 15.固众人固:本来。 16.得为众人而已耶? 反问句。恐怕他连普通人还不如罢了。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翻译,逐句翻译 急需!!!(要简短)
【翻译】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哭闹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方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内容是赡养父母和团结宗族,这首诗很快就被全乡的秀才都纷纷去看了。从此旁人只要指定一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诗的文字技巧及道理意境都达到一定水平,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他都非常惊奇,并渐渐也常请他的父亲去他们家里做客,有的人还花钱请求方仲永题诗。方仲永父亲觉得这有利可图,就每天带仲永向同县的人到他们家里去四处拜访,不让他学习。我很久以前就听闻此事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曾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199岁了。我们叫他作诗,已经与我过去所听到的水准不能相比较了。又过了99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舅舅告诉我说:“他已经完全同普通人一样了。”王安全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有天赋,比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最终还是成为平常人,那是因为后天所受教育不足。他的天资是那样的不好,只因为没有受到培养,尚且沦为普通人一样;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恐怕会比一个普通人强吧?【解词】1.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2.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3.民:平民。4.世:世代。5.隶(lì):属于。 6.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7.生:出生后 。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 11.识:认识。 12.书具:书写工具。13.忽:忽然。 14.啼(tí):哭叫,大哭。 15.求:索求,索要。 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于此,对此。18.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上。 25.名:名字。 26.其:他的。 27.以:把。 28.养:奉养,赡(shàn)养。 2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30.为:当做,作为。 31.意:中心思想。32.传:传送。 33.一:全。 34.观:观看。 35.自:从。 36.是:此。 37.以......为意:以……作为诗的内容。38.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9.指:指定。 40.作:写。 41.立:立刻。 42.就:完成。 43.立就:立刻完成。 44.其:代指这首诗。 45.文:文采。 46.理:道理。 47.皆:都。 48.可:值得。 49.观:欣赏。 50.者:……的地方(方面)。 51.邑(yì)人:同(乡)县的人。 52.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53.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4.稍稍:渐渐。 55.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名词作动词) 56.其:他的,代仲永的。 57.或:有的人。 58.以:用。 59.乞(qǐ):求取。 60.之:它,代仲(zhòng)永的诗。 61.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同义复用)。 62.日:每天。 63.扳(pān):通“攀”,牵,引。64.环:四处,到处。 65.谒(yè):拜访。 环谒:四处拜访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代词,代这件事。 70.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1.从:跟随。 72.先人:意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3.还:返回。 74.于:在。 75.令:让,使。 76.作:写作,书写。 77.称:相当,相称。 78.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时,时候。之,的。闻,传闻。 79.自:从。 80.复:又,再。 81.问:询问。 82.焉:指方仲永的情况。 83.泯(mǐn)然众人矣:这里指方仲永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成为普通人。泯然,消失的样子。众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语气词。 84.王子:王安石的自称。85.通悟:通达聪慧。 86.受:承受。87.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88.彼其:他。彼:他。其:他。(同义复用)89.且:尚且。90.固:本来。91.得:能够。92.卒(zú):最终,最后。93.夫:读“fú”。那些的意思。94.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95.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96.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97.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不如。
《伤仲永》最后一段原文翻译
王子(王安石自称)曰:仲永之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也(是天生的)。其(他的)受之天(天赋)也(不译),贤(超过,胜过)于(比)材人(有才能的人)远(高远)矣。卒(最终)之为(成为)众人(常人),则(是因为)其受于人(后天的教育)者(的教育)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才能)也,不受之人(不接受后天的教育),且(尚且)为(成为)众人(常人);今(今天)夫(那些)不受之天,固(本来)众人(常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众人就停止了吗,意思说连众人也不如)?译文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生的。他的天赋,超过有才能的人。最终成为常人,是因为他的后天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有天资,像这样的才能,不进行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常人。今天那些没有天赋的,本来就是常人,又不进行后天教育,恐怕边常人也不如吧!)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导语:《伤仲永》是王安石的一篇随笔,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悲剧,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带来的《伤仲永》文言文翻译,供各位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宋史·王安石传》文言文翻译 原文: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缰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者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最方今之所急之。”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分下。 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余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翻译: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亲wang yi,任都官员外郎。王安石小时候喜欢读书,而且一次过目就终身不忘。他写文章时下笔如飞,初看似不经意,完成后,看过的人无不叹服他的文章精妙。 王安石议论高深新奇,善于雄辩和旁征博引,自圆其说,敢于坚持按自己的意见办事,慷慨激昂立下了矫正世事、改变传统陋习的志向。于是向宋仁宗上万言书,认为:“当今天下的财力一天比一天困乏,风俗一天比一天败坏,毛病在于不知法度,不效法先王的政令。效法先王的政令,在于效法先王政令的精神。只要效法先王政令精神,那么我们推行的改革,就不至于惊扰天下的人的视听,也不至于使天下舆论哗然,并且本来就符合先王的政令了。依靠天下的人力物力来创造天下的财富,征收天下的财富来供天下人消费,自古以来的太平盛世,不曾因为财富不足而造成国家的祸患,祸患是由于治理天下财政不得其法。居官任职的人的才能已经不足,而平民百姓之中又缺少可用的人才,国家的托付,疆域的保护,陛下难道能够长久地依靠上天赐予的幸运,而不考虑万一出现祸患该怎么办吗?希望陛下能够明察朝政中苟且因循的弊端,明文诏令大臣,逐渐采取措施,革除这些弊端以适应当前的世事变化。我的这些议论,是那些沉溺在颓靡习俗中的人不会说的,而且那些议论的人还会认为是这迂腐而不切实际的老生常谈。”后来王安石掌管国家,他所安排的,大体上都是以这份万言书为依据的。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在此之前, 朝廷多次下达委任他担任馆阁职务的命令,他都辞谢了; 士大夫们认为他是无意显赫于世以求仕途畅达,都恨自己不能结识他, 朝廷多次打算委派他担任名利优厚的美官, 只是怕他不就任。王安石因母亲去世离任, 一直到英宗朝结束, 朝廷多次召他, 他都不肯起复任职。 北宋神宗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皇上对他说:“人们都不了解爱卿你的才能,都以为你只懂得经理学术,不懂的政治事务。”王安石回答说:“经术学问正是用来处理政务世事的,只是后来很多所谓“大儒”,大部分都是才能庸俗之人,因此世上俗人才都以为经学不能辅佐治世罢了。”皇上问:“既然这样那么你最先开始的施政措施是什么?”王安石答道:“改变劣习风俗,树立法规,是现在最亟需的了。”皇上认为是对的。于是开设增置三司条例司机构,任命他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一并负责。而后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等变法相继开始实施,号称新法,派遣提携推举各类官员四十余人,分派颁布执行新法。 王安石性格倔强刚愎,遇事不管对与错,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执意不肯改变。到议论变法时,在朝百官都持不能变法的意见,王安石陈述儒家经义,提出自己的主张,辩论起来动不动就是好几百字,大家都驳不倒他。他甚至说“天灾不足以畏惧,祖宗不足以效法,人们的议论不足以忧虑”。朝廷内外老成持重的人几乎都被王安石解除官职了,他大量起用自己门下轻薄而有点小聪明的年轻人。王安石当了很长时间的宰相,因为旱灾而引退,等到再担任宰相,只过了一年多就被罢免了,直到神宗朝结束,也没有被再召回朝廷,前后共八年。
伤仲永文言文的翻译少一点的
金溪县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从没见到过读书写字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仲永感到奇怪,渐渐以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人用钱财和礼物讨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贪图这样,每天强要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让作诗,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称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特殊之处已经消失净尽了,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课文翻译
这是王安石所写的一篇文,大意如下: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我认为: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有天赋,比起力学而成的人要优秀得多;然而最终还是和沦落为平常人,那是因为没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结果。他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只因为没有受到教育培养,尚且沦为普通人一样;现在一般说来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养,恐怕会连一个平常人都不如吧?
《伤仲永》逐字逐句翻译
伤仲永原文+译文王安石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安石 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的翻译
《伤仲永》的原文是: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mǐn)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以下是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还不曾认识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他哭着要书写工具。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看。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没有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得自于天的。由于他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予的,所以胜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不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仅仅是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
导语:《伤仲永》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下面是文言文翻译,欢迎参考!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文言文伤仲永的翻译
1. 文言文伤仲永的意思翻译 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族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认为这件事很不寻常,渐渐地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予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2.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3. 文言文《伤仲永》的全文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4. 文言文《伤仲永》的译文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5. 文言文翻译伤仲永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译文金溪县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从没见到过读书写字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仲永感到奇怪,渐渐以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人用钱财和礼物讨取仲永的诗。 他的父亲贪图这样,每天强要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让作诗,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特殊之处已经消失净尽了,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 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乡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强拉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比; 27闻:名声 28.泯然:消失的样子。指方仲永的特异之处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2.固:本来。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以……为利。 35.可:值得。 36.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7.谒:拜访 38.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 6.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 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完全。 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7.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拓展资料 《伤仲永》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 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 *** 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先扬后抑,跌宕多姿。 例如文中写幼年时方仲永天资聪颖、才思敏捷;方仲永其父"利其然""不使学"为下文埋下伏笔是"抑"。采用这种写法的好处是表明作者对"不使学",不让人才"受于人"这一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方仲永的形象: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1.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 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完全。 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2.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5岁,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借了邻居的书具给他,当即写了4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诗以瞻养父母,团结同族人作为质意,传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他立即写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的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拿钱求他写诗。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天天拉着仲永4处拜访县里的人,不叫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仲永,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告诉我说:“完全成为普通人了。”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赋,是这样的好,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一个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恐怕都不够吧?。 3. 文言文《伤仲永》的全文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4. 《伤仲永》文言文翻译 伤仲永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 “(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 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 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世隶耕”交代了仲永的家庭背景,更突出了他很聪明,是个天才。 也为下文“贤于才人”做铺垫。而且祖祖辈辈不识字,他才五岁,就哭喊着要书具。还立马写了四句。 “天才”并不可靠,只有勤奋才靠得住。 古今中外,哪个杰出人物不是通过勤奋努力才取得巨大成就的呢? 方仲永的父亲,是导致天才殒落的主要黑手,因为他的父亲犯二个致命的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因为他图其“利”就以大控小,包办方仲永的生活方式,不管方仲永本人喜不喜欢, 虽然文中没有写方仲永的态度,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方仲永是十分反感这种挣钱方式的, 因为写诗是自己灵感兴起的爱好,却成了父亲挣钱的爱好,能喜欢这种生活方式吗? 可以肯定是说后来的方仲永可能故意做差诗和不做诗来反抗父亲。 第二个错误是因为方仲永的父亲根本不理解孩子的年龄特点和性格特点。 孩子是爱玩的,他父亲却“日板仲永环谒于邑”,古语中的“日”,是每天的意思, 方仲永只是一个孩子,不比大人的体质好,你天天不给他玩的时间,带他去赚钱,身体吃得消吗? 即使吃得消,这个孩子早晚会非常厌倦的,再好的诗才也被折磨殆尽了。 由此可以,方仲永的坠落是家庭教育对孩子天性扼杀的悲剧。 真的希望,现在的家长多给孩子一些个人的成长空间,尤其是个性、思想的成长空间, 有时剥夺思想的自由比剥夺肉体的自由对孩子来说更可怕。, 5. 文言文《伤仲永》的全文翻译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6. 文言文 伤仲永原文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 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7. 求文言文《伤仲永》翻译 文言文《伤仲永》翻译如下:金溪县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从没见到过读书写字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写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仲永感到奇怪,渐渐以宾客的礼节来款待他的父亲,有人用钱财和礼物讨取仲永的诗。他的父亲贪图这样,每天强要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十二三岁了。 让作诗,不能与从前的传闻相称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特殊之处已经消失净尽了,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文言文《伤仲永》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赡养”的表现,“收族”,是“团结”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的翻译
《伤仲永》原文以及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翻译: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作品赏析《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伤仲永》
《伤仲永》最后一段原文翻译
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二、题目意义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不过从历史宏观的观点来看,只能说方仲永他爸太蠢,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巡回演出,可你瞧瞧人家。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 “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四、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五、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唐宋八大家之一。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 “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六、重点词句解释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 17.邑人:同县的人; 18.乞:求取; 19.利其然:贪图这样(一次有利可图); 20.扳:通“攀”,牵,引; 21.环谒:到处拜访; 22.使:让; 23.从:跟从; 24.称: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样子。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七、人教版教参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 “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 (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伤仲永全文翻译
伤仲永全文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扩展资料《伤仲永》作者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临川盐阜岭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中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伤仲永》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王安石《伤仲永》翻译
王安石伤仲永文言文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伤仲永》鉴赏《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伤仲永》
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丐于邑人,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译文: 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家里世代务农。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见过纸、笔、墨、砚等文具,(一天)忽然哭叫着要这些东西。他父亲感到惊奇,向邻居借来给了他,他立即写下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争着)欣赏他的诗作。从此,指定题才叫他写诗,他立刻就能写成,诗的文采和义理都有可取之处。同县的人认为他才能非凡,渐渐地请他父亲带他去做客,有的人还用钱财和礼物求他作诗。他的父亲觉得那样做有利可图,就每天领着仲永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老家,在舅舅家看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就不像先前那样聪明了。又过了十年,我从扬州回乡,又到了舅舅家,问仲永的情况,(舅舅告诉我)说:“(仲永的才华已经)消失,像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 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如果不是这样,“唐宋八大家”可能就变为了“唐宋九大家”。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做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人生即便如此。特别是对下一代的教育更应秉承这样的理念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与翻译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翻译: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家的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使同族人按照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地相处为内容,传送全乡的秀才观赏这首诗。原文: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翻译: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仲永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地人们便以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父亲;有的用钱请仲永题诗讨取仲永的诗作。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原文: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翻译: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差不多了。” 原文: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就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条件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很多。他最终成为常人,就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慧,又聪明到这样的程度,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常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如下: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 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作品鉴赏:1、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2、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3、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
伤仲永翻译及原文
伤仲永翻译及原文如下: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为主旨,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完全。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与翻译
学生要把握文章的主要内容,弄清方仲永变化的过程,弄清方仲永的才能衰退的原因。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伤仲永文言文原文与翻译,希望大家喜欢。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如下:《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伤仲永》原文和翻译,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伤仲永》作者:王安石【宋代】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伤仲永》注释: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尝:曾经。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焉,相当于“于之”自为其名:自己提上自己的名字。立就:立刻完成。文理:文采和道理。(古今异义)扳:通“攀”,牵,引。称(chèn):相当。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众人,常人。矣,语气词。通悟:通达聪慧。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彼其:他。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伤仲永》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