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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的毕业论文怎么写?

1、目考生要选定论文的题目。论文题目的要求是:论文的内容符合工商企业管理的范畴;论文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一般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论文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进行工商企业管理理论方面的探讨和研究,提出有意义的新思路和新观点;二是分析具有普遍意义的管理模式,研究其实施条件、实施方法和相关问题;三是分析某个或某类企业的实际管理,运用所学理论总结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有借鉴价值的启示。在进行论文选题时,应注意结合平常的积累和所占有的资料,选择那些已经有一定认识,或能够获得相关资料的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题目。2、态度。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有哪些题目?该怎么选比较好写麻烦告诉我

您的工商专业的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顺利 提供一些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供参考。企业中“跳槽”现象的原因及举措分析1、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开发研究2、我国企业人力资本管理研究3、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研究4、我国企业人力资本流动问题研究5、经营者薪酬结构问题研究6、县域经济问题研究7、我国中小企业集群化问题研究8、中小企业融资的国际比较9、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问题研究10、西方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1、我国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研究2、我国民营企业社会保障问题研究3、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流失问题研究4、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问题研究5、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研究6、论家族式管理向现代化企业管理转变的途径7、我国经营者年薪制问题研究8、劳动力过剩条件下的非正规就业问题研究9、企业并构中的政府行为分析10、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力关系探析1、中小企业战略管理问题研究 2、战略管理理论的发展趋势研究 3、西方管理思想的发展历程 4、管理者的角色定位与认知 5、组织文化的建设 6、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组织结构与设计 7、组织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 8、企业组织结构的柔性化研究 9、组织中的有效沟通 10、沟通的艺术 11、企业管理沟通中的误区及对策 12、人力资源管理当前面临的问题 13、人力资源的招聘与选拔研究 14、如何留人——企业薪酬与福利设计 15、领导者的有效集权与授权 16、论我国企业的管理创新 17、管理机制的变革及创新 18、如何实现有效地激励 19、员工激励及企业激励机制的建立 20、领导理论综述 21、由动机理论谈员工激励 22、企业高效团队的开发与管理 23、组织绩效的有效监督及衡量 24、企业的价值链管理研究 25、企业价值链管理与核心竞争力建设 26、基于价值链管理的企业竞争力研究 27、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对策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怎么写?六千字左右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由于其专业比较“泛”,可着手写作的方面很多,诸如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都可以作为我们选题的方向。虽然确立了选题方向, 可我们发觉,这样还是很难下笔,不知道写哪一个方面好。这个网址将全方位给你介绍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论文的写作方法,让你更好地完成论文写作。 http://www.mbaun.net/S/Paper/

有什么适合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的题目?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1、企业广告策划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2、管理人员选拔与培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3、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主要动因与途径探索 4、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5、浅谈中小企业的人才战略 6、企业如何进行网络营销 7、我国轿车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分析 8、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研究 9、企业多元化投资战略探讨 10、论企业产品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11、企业品牌策略研究 12、论我国企业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13、加入WTO后我国零售业物流发展对策研究 14、论企业的绿色经营 15、多元化集团发展战略研究 16、高等学校品牌经营策略研究 17、论我国农产品绿色营销 18、论企业管理制度创新 19、中小企业股份化改制探讨 20、名人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21、中小型企业并购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探讨 2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23、论企业的集团化发展策略 24、员工招聘与面试技巧探讨 25、浅析企业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26、浅谈负债经营 27、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的选拔与培养 28、论商业零售企业营销战略管理 29、关于合理利用外资策略研究 30、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信息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31、中国商业体制下连锁经营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32、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的探讨 33、论知识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34、对我国税费改革的思考 35、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 36、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竞争力探讨 37、论企业如何设施品牌战略 38、国有企业核心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39、论体制转换中的财政职能转变 40、论企业文化建设 41、试论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员工培训策略 42、论中国税收改革 43、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探讨 44、企业战略并购研究 45、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研究 46、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研究 47、企业并购中风险规避策略研究 48、论国有医疗机构改革 49、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若干问题探讨 50、论国有企业创新机制建设 51、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供需矛盾分析 52、服务企业CIS的导入研究 53、论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54、现行税收征管模式评析 55、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56、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 57、现代商业连锁经营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 58、现行增值税制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59、企业品牌战略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60、国有企业高级人才流失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61、我国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62、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探讨 63、国有大型零售商业发展趋势分析及对策研究 64、中国民营企业如何提高核心竞争力 65、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革探讨 66、网络营销中的关键问题及对策研究 67、体验营销的主要策略研究 68、中国加入WTO后零售企业经营对策研究 69、中国绿色消费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70、关于中国名牌商品国际化的思考 71、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2、团队激励方法探讨 73、企业产品创新机制研究 74、生命周期理论在产品创新中的运用研究 75、产品广告策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76、试论满足需要与创造市场 77、我国批发商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或零售商)探讨 78、市场营销道德问题分析 79、“假日经济”营销问题探讨 80、对非营利组织营销问题的思考 够不?????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培养企业适用的高级管理人才南方现代社会中,生产力的发展一靠科技,二靠管理,科学的管理对生产效益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工商管理是一种现实的运作系统,但是其运行的信息是综合而具体的,甚至具有很多难以辨别的信息,这就需要我们从内涵上理解信息。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范文一:工商管理的全信息原则与信息开发   一、全信息原则   全信息原则是为决策服务的,工商管理的过程是融于社会生活环境之中的,工商管理的决策无处不在。   所谓的全信息原则,主要表现为把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信息融于工程思维当中,也可以说是社会科学领域与自然科学领域的交融。   其次,就是把定量和定性的信息相结合,因为从思维和认识本质上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定量分析中包含定性思维过程,而定性思维中也都包含着一定的定量分析过程。   社会大脑的形成和活跃的表现更为重要,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和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遥感、遥测等技术的提供,有益于小信息量工作方式和个体思维相脱离,这样能够有机的把分散在自然空间的人脑联系到一起。   而现代工商管理的大工程特性就是要求我们在工程思维阶段中,构思、设计、论证、可行性调查、规划、计划、战略战术分析等都较为合理,以此避免为实现系统的性能或目标的优化要在收集充分信息方面花最大力气。   全信息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要求决策者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力求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同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达到对决策信息的搜集和加工处理应力求准确、全面。   二、信息的概念   虽然工商管理是一种现实的运作系统,但是其运行的信息是综合而具体的,甚至具有很多难以辨别的信息,这就需要我们从内涵上理解信息。   从世界的物质、运动属性出发可知信息就是这两种特性所产生的差异表现。   信息是人的大脑关于客观事物运动形态和方式的映象。   这是对信息概念在物质形态里的最根本的定义。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信息是关于事物运动状态方式的某种知识。   从信息的定义上表明信息在这种不同层次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信息的客观性、普遍性、共享性、动态性、无限性、不完全性等等也随之产生。   因此,信息在人类社会活动中是重要资源,所以也会有利用开发的问题,工商管理作为一个资源广大信息载体必然对于信息对其有着重要的作用。   信息的作用是要有针对性的,并不是漫无边际的开发利用。   不同的系统获得的信息也是不同的,我们要获得有效信息,就需要从相应的信息资源中挖掘出来。   在进行信息收集和处理的过程中,实用信息产生信息的作用效果,要以实得和实在信息为基础。   所以在信息开发过程中,首先要带有目的性的系统全面的搜集信息,进而获得大量的有效信息。   其次要对所获取的信息在科学有效和真实性上初加工和下功夫把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补充。   最后,要对信息深加工,使获得的信息更有序,更贴切和实用。   另外,在积累和贮备信息过程中要注意,信息和复杂的工程实体要相适应,以保证工商管理中动态的调整及适时的使用,要利用好信息系统工程的思想成果。   三、信息开发中的思维方式   观念和思维方式决定管理的功效,人的思维和思维的有机化是开发利用信息中最基础和离不开的。   信息可以是思维的原材料或结果,通过思维有利于信息变得明了和增值,还有利于新信息的产生。   在信息开发利用过程中,除了利用人们逻辑思维、归纳思维、反向思维等习惯性通常思维方式外,按照相关的信息特性,有机的配合发散性、创造性、超前性、既定性、假想性思维。   发散性思维有助于已掌握的大量信息展开联想,进而可在整理加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性方向性信息。   在开发处理信息的过程中创造性思维,以丰富的想象力及对事物的动向特征的敏感,客观地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使信息材料在深加工、精加工中得到增值和升华,使信息不断地新生。   超前性思维可使人立足现实、展望未来,在事物发展的苗头、倾向中开发预测未来趋势,从中获取前向式的信息或其规律,可为超前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既定性思维可以在信息的整理加工中使大量的杂乱无章的信息归纳成章,以选定的议题归拢信息或在信息的有机联系中选择议题而发现新事物。   假想性思维在搜收信息的过程中,以工程方向为中心,在假定的事实存在的前提下进行捕捉搜集开发信息的"一种思维模式,它对于集思广益、广开渠道大有裨益,这样广泛收集整理得的信息可使许多预防性措施在工程设计及论证中得以支持落实。   在信息的开发过程中如能坚持科学而又灵活地应用多种思维方式并使之得到有机的配合,必将会得到出乎意料的结果。   四、结束语   伴随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和人类社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随着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以及信息处理技术特别是诸如因特(INTERNET)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工商管理的决策在不断挑战着管理者。   在这个意义上讲,一方面,为我们带来了决策信息的迷乱和辨析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在工商管理中坚持全信息原则,以及为开发利用信息提供了物质条件,为获取信息提供了有利途径。   建立全球性信息体系,这样不仅有利于开发转化吸收信息,还能为工商管理领域的未来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也是工程领域成败的关键。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范文二:工商管理实践教学的对策建议   一、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体系的现行问题   1.缺乏系统性思考   目前,许多院校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成果多是集中于实践教学形式的研究,并没有从专业人才方案的制订、教学管理的创新等角度进行系统性思考和研究,因此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问题。   2.缺乏特色定位   许多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特色仅体现在文案上,而在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理论和实践教学大纲等方面与学术型高校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培养的学生能力趋同。   3.参与实践教学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许多一线教师为了增加收入,将主要精力投入在研究课题、撰写论文等方面,而对实践教学缺乏热情和动力。   另一方面,高校学生大多缺乏对企业营运过程的深入了解,加之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的流于形式,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意愿不高。   4.缺乏全面系统的校外实践教学资源   目前,许多高校通过校企实习协议建立实习教学基地、聘请企业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鼓励青年教师深入企业一线进行锻炼来构建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   但是,由于管理规范的企业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协助学校进行实习教学、企业人员对该专业学生的知识储备缺乏了解、青年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偏低等原因导致了实践教学资源的匮乏。   同时,各个高校对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的考核评价虽有相关标准,但在执行过程中多流于形式。   基于上述问题,必须重新构建工商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培养体系。   二、构建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全面构建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体系,其目的应该是为学生提供相对全面、持续的实践能力培养平台,提高学生提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以“专业实践应用能力”为中心的评价理念,不断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与创业意识,为用人单位选择毕业学生提供基本素质与专业技能的评价结果。   为此,高等院校在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培养体系构建于实施过程中,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转变观念,提高实践教学的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   学校各级部门和人员应充分意识到:实践教学培养体系对培养特色鲜明、实践应用能力突出的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至关重要。   从社会对该专业毕业生的信息反馈来看,学校对该专业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的训练与社会要求相去甚远,导致了毕业生岗位技能不突出。   要改变这种局面,学校领导必须在对待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方面进行观念更新。   (1)将实践教学培养体系置于专业培养方案的中心位置。   长期以来,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培养体系一直处于边缘位置,许多学校领导也仅仅将该专业的实训实践教学视为“机房+软件”、“企业参观+外发传单”的教学模式,势必造成对该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体系建设工作的漠视。

谁有比较新点的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给我参考一下,大概有六千字左右的

谁有比较新点的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给我参考一下,大概有六千字左右的我擅长的工商管理本科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1、民营企业员工压力的来源及其缓解方法2、高新技术企业中的高层管理团队的特征分析3、企业管理中认同的研究4、家族企业成长的实质和原因分析5、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模式探讨6、中国企业国际化之路模式研究7、组织结构创新与学习型组织构建8、企业购并对人力资源管理影响之研究9、企业文化对组织创新的影响10、家族企业文化建设的思考11、工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营销对策12、谈电子商务对企业网络营销的影响13、我国企业如何成功开展网络营销14、对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理性思考15、品牌延伸的问题与对策16、加强民企品牌形象建设的探讨17、谈品牌寿命18、浅谈绿色营销19、浅谈我国企业绿色营销的现状与前景20、关于企业员工无效率流动的博弈分析21、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22、企业使命与员工绩效关系探讨23、企业引进中高级人才中的风险与防范对策24、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及对策25、中小型家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探析26、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探讨27、关于企业知识管理问题的思考28、关于跨国公司发展问题的若干思考29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及对策分析30、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1、谈学习型组织的建立32、企业学习型组织构建探析33、中国国有企业学习型组织建设现状研究34、对学习型组织的冷静思考35、浅谈跨国并购企业的跨文化管理36、对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思考37、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38、发达国家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与借鉴39、浅析物流危机管理40我国连锁零售企业物流发展对策研究41、关于做强中小流通企业的方略思考42、谈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评价和选择43、谈知识经济与企业管理44、谈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管理创新45、我国中小企业诚信问题分析及对策46、论企业核心竞争力47、现代管理理论热点问题探讨48、试论发展中小企业的若干问题49、关于跨国公司发展问题的若干思考50、论组织发展与变革51、品牌延伸的问题与对策52、大企业组织流程化设计53、跨国经营的价值链设计54、产业链上的价值链分析55、企业竞争力问题探讨56、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影响57、论企业战略联盟58、论企业的跨文化管理59、关于推行股票期权制若干问题的探讨60、关于企业战略转型问题的探讨61、中外企业并购动因的理论比较62、对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全方位思考63、论企业核心竞争力64、关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问题的研究65、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66、管理伦理与现代公司经营67、网络经济时代的管理变革68、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治理69、全球化背景下我国IT企业的发展战略70、面向新经济模式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71、定制生产模式的系统设计与管理72、全球化与企业生产战略选择73、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支持体系的设计与管理74、JIT在我国企业的运用75、MRP在我国企业的运用76、企业生产计划系统的研究77、企业生产性资源的计划管理78、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在企业中的运用79、企业系统质量控制的应用80、质量管理标准的研究81、先进制造技术条件下的质量管理82、公司治理中的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83、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功能的若干思考84、我国利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战略和策略分析85、企业购并战略中的核心问题研究86、论管理创新87、中国风险企业发展战略初探88、论组织怎样做才能实现管理科学化89、中国企业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90、中小企业发展思考与对策91、虚拟企业对我国管理组织的启示92、高新技术产业化问题探讨93、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94、论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95、如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96、流通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不可控因素分析97、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可控因素风险分析98、中国流通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战略99、中国企业如何实施“走出去”战略100、中国跨国公司的创建与发展 101、中外企业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 102、外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迪与借鉴 103、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及对策研究 104、品牌战略与对策105、中国上市公司的亏损问题与重组研究 106、中小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107、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108、我国企业分销渠道国际化的问题与对策 109、企业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设计 110、浅析ERP与中国企业管理111、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几点思考 112、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113、我国公司监事制度之初探114、论企业定价115、论企业创新网络的建构原则116、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识别与评价研究117、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研究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6000字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与发展方向选择摘要:针对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指出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在研究战略目标定位时,从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运行结果、噩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出发,提出了在这三个方面所要达到的战略目标以噩要实现访目标所要迭到的十太要求。在确定中小企业发展方向时,鲒告中国国情、中小企业的特点噩加八WTO给我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要坚持发展特色型中小企业、配套型中小企业噩科技型中小盘业等7个发展方向。关键词: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方向世界经济发展实践表明:中小企业以其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转移进退便捷等优势更能适应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消费者追求个性化、潮流化的要求,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68。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的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1ooo万户,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和一些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大多是中小企业生产的,中小企业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o% ;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我国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绝大部分被中小企业所吸纳 中小企业每年为国家缴纳的工商税收占总额的50%左右。在2o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7%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但是应该看到,我国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发展面临着空前的困难,其思想观念、技术装备、经营管理组织结构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为了使我国中小企业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首先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方向。一、战略目标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对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这种定位既要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追求目标,起到引导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又要使其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努力实现并能推动中小企业的逐步发展,是运行过程中的动态目标 。就其目标而言.既要与我国国情相符台,又要与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相统一;就其动态来看,还要与加入WTO后的世界经济形势相统一。通过研究我们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应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战略目标:运动状态支持目标、中小企业运行结果目标、社会效益目标。(一)运动状态支持目标这主要是从外部环境来讨论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企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在一个有利于其发展的大环境系统中才能成长壮大。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它们是一个弱势群体,更需要系统环境目标的实现才能达到自身运行的结果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因此,运行状态支持目标就自然构成战略目标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而具体要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政府扶持到位政府的政策扶持是一个关系到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和系统目标能否实现的首要问题。由于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人才短缺、技术落后,很难与大企业相互抗衡,也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获得发展所必要的资金、人才和技术,这就要求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扶持政策到位目标体现在政府观念的到位、政府身份的到位、政府扶持政策的到位。(1)政府观念的到位是指政府应改变自己的观念,认识到大中小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平等的一员,都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各自的贡献.并且大中小企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种规模结构的形成过程是既定约束条件下资源的配置过程,它们相互依存、互相协作、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都应给予同等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而不能只重视大企业,忽视甚至歧视中小企业。(2)政府身份的到位是指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以恰当的角色出现在中小企业面前,不能超越其职权干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政府的行为应该是:代表和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发展规划和发展产业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及督促和检查中央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的执行;推动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环境等。(3)政府扶持政策的到位是指政府制订的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运用政策的行为是间接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是引导而不是行政干预。2.社会服务到住由于中小企业的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差,一般很难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满足资金、技术和人才的需要以及实现信息、培训、市场、法律等方面的自我服务,故政府、社会中介机构都要采取措施,以便中小企业能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获得所必需的各种资源和信息。(1)以行政区划为载体形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政机构1)参与、帮助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中介机构。政策性中介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实施特定政策意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机构,可设立提供长期贷款的融资机构、出口担保机构和免费为创业者提供注册、信息服务的商会及社区机构 。2)根据市场需要由政府协助成立以盈利为目的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投资、咨询、信息、培训等机构 。(2)以社区为依托,以民间投资为主体(政府适当资助),建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组织,形成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技术创新、培训辅导、信息网络、市场拓展、合作服务。3.融资服务中介人到位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的难题是自有资金不足,而光靠自己的信誉和财产抵押难以筹集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这就需要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人来协调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鼓励银行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中介人可以是中小企业工会组织的代表团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通过他们的努力工作,使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帮助中小企业打通筹集资金的渠道,增加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二) 运行结果目标这是从中小企业内部机制来讨论其战略定位。运动状态支持目标只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有利的外部经济条件和环境,要从根本上促进中小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中小企业自身还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机制,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1.增加数量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在数量上要得到较快的增加。为了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在今后10年内应以每年15% ~2o% 的数量递增为益。2 提高素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是一个普遍问题,既不利于原有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新企业的创立。政府应果断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帮助它们提高自身的素质,迅速改变现有这一状况3.结构合理我国中小企业在运行体系中结构矛盾突出,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都不合理,这是使我国中小企业面临困境的重要因素,必须迅速突破。我们必须分析结构不合理的原因,寻找矛盾的焦点,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在2年时间内使三大结构矛盾得以解决,使我国中小企业的运行结构趋于合理。4.理顺体制我国中小企业的体制矛盾主要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目前要解决的还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集体企业的体制矛盾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缺乏,使中小企业运行的效率低下,难以真正发展壮大,所以,政府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帮助中小企业理顺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 运行的社会效益目标这是从中小企业产生的社会效益对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中小企业必然会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目标,但企业的盈利目标与社会效益目标是密不可分的。每个企业都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不能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社会财富的损失反过来又会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以中小企业在运行中所产生的整体社会效益作为中小企业是否得到发展的标准。我国中小企业运行的3个社会效益目标是:增多财富、增加就业、城市化程度提高。首先,中小企业的成长,有利于促进就业,增加职工收入,这样可以避免社会资本过于集中,促进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均衡分配,达到共同致富的目标。其次,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多,人们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不断强大,扶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最后,中小企业的壮大,就业人口的增加和人们财富的增加为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又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

有什么适合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的题目?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1、企业广告策划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2、管理人员选拔与培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3、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主要动因与途径探索 4、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5、浅谈中小企业的人才战略 6、企业如何进行网络营销 7、我国轿车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分析 8、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研究 9、企业多元化投资战略探讨 10、论企业产品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11、企业品牌策略研究 12、论我国企业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13、加入WTO后我国零售业物流发展对策研究 14、论企业的绿色经营 15、多元化集团发展战略研究 16、高等学校品牌经营策略研究 17、论我国农产品绿色营销 18、论企业管理制度创新 19、中小企业股份化改制探讨 20、名人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21、中小型企业并购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探讨 2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23、论企业的集团化发展策略 24、员工招聘与面试技巧探讨 25、浅析企业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26、浅谈负债经营 27、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的选拔与培养 28、论商业零售企业营销战略管理 29、关于合理利用外资策略研究 30、传统管理模式与现代信息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31、中国商业体制下连锁经营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32、国有企业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的探讨 33、论知识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34、对我国税费改革的思考 35、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 36、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竞争力探讨 37、论企业如何设施品牌战略 38、国有企业核心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39、论体制转换中的财政职能转变 40、论企业文化建设 41、试论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员工培训策略 42、论中国税收改革 43、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探讨 44、企业战略并购研究 45、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研究 46、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研究 47、企业并购中风险规避策略研究 48、论国有医疗机构改革 49、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若干问题探讨 50、论国有企业创新机制建设 51、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供需矛盾分析 52、服务企业CIS的导入研究 53、论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54、现行税收征管模式评析 55、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56、中国商品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对策分析 57、现代商业连锁经营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 58、现行增值税制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59、企业品牌战略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60、国有企业高级人才流失的原因与对策研究 61、我国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62、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探讨 63、国有大型零售商业发展趋势分析及对策研究 64、中国民营企业如何提高核心竞争力 65、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革探讨 66、网络营销中的关键问题及对策研究 67、体验营销的主要策略研究 68、中国加入WTO后零售企业经营对策研究 69、中国绿色消费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70、关于中国名牌商品国际化的思考 71、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2、团队激励方法探讨 73、企业产品创新机制研究 74、生命周期理论在产品创新中的运用研究 75、产品广告策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76、试论满足需要与创造市场 77、我国批发商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或零售商)探讨 78、市场营销道德问题分析 79、“假日经济”营销问题探讨 80、对非营利组织营销问题的思考 够不?????

工商企业管理的毕业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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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6000字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与发展方向选择摘要:针对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指出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在研究战略目标定位时,从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运行结果、噩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出发,提出了在这三个方面所要达到的战略目标以噩要实现访目标所要迭到的十太要求。在确定中小企业发展方向时,鲒告中国国情、中小企业的特点噩加八WTO给我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要坚持发展特色型中小企业、配套型中小企业噩科技型中小盘业等7个发展方向。关键词: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方向世界经济发展实践表明:中小企业以其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转移进退便捷等优势更能适应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消费者追求个性化、潮流化的要求,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的国家,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1ooo万户,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和一些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大多是中小企业生产的,中小企业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o% ;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我国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绝大部分被中小企业所吸纳 中小企业每年为国家缴纳的工商税收占总额的50%左右。在2o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7%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但是应该看到,我国中小企业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发展面临着空前的困难,其思想观念、技术装备、经营管理组织结构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为了使我国中小企业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首先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方向。一、战略目标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对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这种定位既要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追求目标,起到引导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又要使其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努力实现并能推动中小企业的逐步发展,是运行过程中的动态目标 。就其目标而言.既要与我国国情相符台,又要与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相统一;就其动态来看,还要与加入WTO后的世界经济形势相统一。通过研究我们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应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战略目标:运动状态支持目标、中小企业运行结果目标、社会效益目标。(一)运动状态支持目标这主要是从外部环境来讨论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企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在一个有利于其发展的大环境系统中才能成长壮大。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它们是一个弱势群体,更需要系统环境目标的实现才能达到自身运行的结果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因此,运行状态支持目标就自然构成战略目标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而具体要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政府扶持到位政府的政策扶持是一个关系到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和系统目标能否实现的首要问题。由于中小企业资金缺乏、人才短缺、技术落后,很难与大企业相互抗衡,也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获得发展所必要的资金、人才和技术,这就要求政府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扶持政策到位目标体现在政府观念的到位、政府身份的到位、政府扶持政策的到位。(1)政府观念的到位是指政府应改变自己的观念,认识到大中小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平等的一员,都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各自的贡献.并且大中小企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种规模结构的形成过程是既定约束条件下资源的配置过程,它们相互依存、互相协作、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都应给予同等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而不能只重视大企业,忽视甚至歧视中小企业。(2)政府身份的到位是指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以恰当的角色出现在中小企业面前,不能超越其职权干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政府的行为应该是:代表和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负责对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发展规划和发展产业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及督促和检查中央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的执行;推动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环境等。(3)政府扶持政策的到位是指政府制订的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运用政策的行为是间接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是引导而不是行政干预。2.社会服务到住由于中小企业的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差,一般很难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满足资金、技术和人才的需要以及实现信息、培训、市场、法律等方面的自我服务,故政府、社会中介机构都要采取措施,以便中小企业能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获得所必需的各种资源和信息。(1)以行政区划为载体形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政机构1)参与、帮助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中介机构。政策性中介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实施特定政策意图、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机构,可设立提供长期贷款的融资机构、出口担保机构和免费为创业者提供注册、信息服务的商会及社区机构 。2)根据市场需要由政府协助成立以盈利为目的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投资、咨询、信息、培训等机构 。(2)以社区为依托,以民间投资为主体(政府适当资助),建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组织,形成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技术创新、培训辅导、信息网络、市场拓展、合作服务。3.融资服务中介人到位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的难题是自有资金不足,而光靠自己的信誉和财产抵押难以筹集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这就需要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人来协调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鼓励银行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中介人可以是中小企业工会组织的代表团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通过他们的努力工作,使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帮助中小企业打通筹集资金的渠道,增加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二) 运行结果目标这是从中小企业内部机制来讨论其战略定位。运动状态支持目标只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了有利的外部经济条件和环境,要从根本上促进中小企业获得长远的发展,中小企业自身还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机制,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1.增加数量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在数量上要得到较快的增加。为了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在今后10年内应以每年15% ~2o% 的数量递增为益。2 提高素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是一个普遍问题,既不利于原有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新企业的创立。政府应果断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帮助它们提高自身的素质,迅速改变现有这一状况3.结构合理我国中小企业在运行体系中结构矛盾突出,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都不合理,这是使我国中小企业面临困境的重要因素,必须迅速突破。我们必须分析结构不合理的原因,寻找矛盾的焦点,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在2年时间内使三大结构矛盾得以解决,使我国中小企业的运行结构趋于合理。4.理顺体制我国中小企业的体制矛盾主要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目前要解决的还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集体企业的体制矛盾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缺乏,使中小企业运行的效率低下,难以真正发展壮大,所以,政府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帮助中小企业理顺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 运行的社会效益目标这是从中小企业产生的社会效益对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中小企业必然会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目标,但企业的盈利目标与社会效益目标是密不可分的。每个企业都追求利润最大化并不能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社会财富的损失反过来又会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以中小企业在运行中所产生的整体社会效益作为中小企业是否得到发展的标准。我国中小企业运行的3个社会效益目标是:增多财富、增加就业、城市化程度提高。首先,中小企业的成长,有利于促进就业,增加职工收入,这样可以避免社会资本过于集中,促进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均衡分配,达到共同致富的目标。其次,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多,人们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不断强大,扶而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最后,中小企业的壮大,就业人口的增加和人们财富的增加为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又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

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工商管理类本科毕业生由于专业性不强,在人才市场上,没有经验或经验不足的此类毕业生应聘一般传统管理类岗位将受到有技术背景并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其他专业毕业生的有力冲击。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工商企业管理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工商管理学科研究方向   一、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调查研究   笔者通过对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学位授予及考研专业目录公布第四版》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全国知名高校中的工商管理类学科进行研究①,结论如下:   1.比较规范。从整体上看,中国各大高校的工商管理学科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规模和办学层次,虽然存在着部分院校将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企业管理等不同型别的管理类学科都并入管理学院,但在工商管理方面,各位学者均能从工作实际出发,围绕着企业管理、公司治理、产业组织、企业的社会责任等诸多方面展开,并且紧跟国际全球化、一体化潮流,具有国际视野。针对中国工商企业方面存在的问题针砭时弊,提出积极对策。   2.特色明显。由于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以及高等学校、高等研究机构的本身“DNA”特点,不同地区的工商管理学院的研究方向呈现出各自特色。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例,工商管理研究方向紧密围绕企业管理的各方面职能展开,例如吕景胜教授的公司治理;宋华教授的物流、供应链管理;徐家悦副教授的质量管理等。南京大学的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则偏重企业战略,如成志明的战略管理;刘海建的战略管理、组织理论;刘春林的战略管理、创新管理等。各高等院校虽然在工商管理方向研究方面各有所长,但相互补充、完善,呈现出工商管理学丛林的学术之风。   3.形成“丛集效应”。这里所说的丛集超越了一般的产业范围,指对工商管理的研究相互融合、相互联接的共同体。例如山东大学工商管理学科集聚现象,山东大学的管理学院分为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资讯管理三个系,工商管理以徐向艺、杨惠馨的战略管理和公司治理为代表;管理科学与工程以丁荣贵的专案管理、刘岗和吴爱华的生产运营管理为代表;资讯管理以戚桂杰的资讯系统、赵炳新的资讯化管理为代表。三者虽然是从不同的学科角度进行管理学研究,但彼此之间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在借鉴中相互提升。工商管理学可以提供整体框架,管理科学与工程则从系统、科学方法方面独树一帜,而资讯管理学则从资讯化角度整合企业资源要素方面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二、工商管理学研究方向建议   工商管理是一门基础理论和方法较宽泛的学科,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专业研究方向,由点及面,逐步展开。本文认为可以从工商管理专业本身、工商管理配置的资源要素、工商管理的职能以及工商管理理论的研究前沿等四个方面展开。   1.从工商管理专业方面看,应更多着眼于工商管理的二级学科。其主要的研究方向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其中工商管理包括工商管理、商务策划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商品学、连锁经营管理等。在从事工商管理方向的研究时,既要理清工商管理不同学科、专业层次的关系,又能从整体上对工商管理学科的分类和组成有整体把握,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才会有的放矢,泾渭分明。   2.按照工商管理的资源要素来划分。纵观国内外学者对管理的研究,均离不开对管理的职能、目标和要素的阐述。管理过程之父亨利·法约尔认为,管理活动是指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中国知名学者周三多认为,管理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既定组织目标的过程。工商管理学从属于管理学类,故可从对组织资源进行配置和使用的方面进行研究,本文认为应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技术资源管理、市场与客户管理、政策及 *** 资源管理、资讯资源管理等。   3.按照工商管理职能或业务功能来划分。从工商管理职能或业务功能来看,其研究方向应围绕计划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仓库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专案管理、人力管理、资讯管理等展开。另外,各个研究方向之间也有交叉和边缘的领域,诸如竞争战略、供应链管理、管理决策模型及应用等也应属于此种划分范畴。   4.从工商管理理论研究前沿、未来发展方向看。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专家开始深入研究企业文化等“软体”。譬如,迈克尔·波特对竞争战略的阐述;迈克尔·哈默、詹姆斯·钱皮对企业再造理论的研究;威廉·大内对文化管理理论的贡献在于最早提出“企业文化”,强调以人为本;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中提出“学习型组织”,不断进行创新等。工商管理理论研究前沿是与时俱进的,目前看,其主要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学习型组织、企业文化、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企业智慧财产权管理、价值评估、企业流程管理、创新与创业管理、企业领导力等方面。即使是同一个研究方向,例如企业领导力,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其研究内容均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侧重点也会不同,但只要对研究或服务物件有一定影响作用,其研究即是值得肯定的。   二:工商管理在乡镇行政中的应用   一、工商管理在乡镇行政中的应用   工商管理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因为工商管理同时具备经济、管理以及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和专业管理方法。可以在乡镇行政中加以运用,达到管理效果。   1、生产管理   生产管理在乡镇企业的应用中,可以指对下属企业生产系统的设定管理和控制,以及日常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生产组织工作、生产计划工作、生产控制工作等。生产组织工作指的是生产投入之前的准备工作,譬如说乡镇企业在开始建厂时的选址,工厂设定,工艺流程设定等等环节。生产控制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进度、产品销售、产品库存等的控制。乡镇 *** 可以运用生产管理的方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使企业按照有效合理的方式建设、执行、管理。   2、财务管理   乡镇 *** 的财务问题一直是最核心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来一直出现的财政短缺问题一直困扰著大部分乡镇 *** 。所以引入工商管理里面的财务管理对于乡镇行政的管理非常有必要。财务管理指的是在在制定好整体目标的前提下,管理现金的收入与支出、资产的分配、投资、筹资、利润分配等等。可以通过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对乡镇 *** 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合理分配,尽可能的通过有效的管理来解决乡镇 *** 的财政短缺问题。   3、研发管理   乡镇企业已经不能仅仅依靠农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了,而应该跟随时代的脚步,在创新上进行投入。所以乡镇企业应该运用工商管理知识进行研发管理。给下属企业以及农民提供培训平台,是他们接受新知识。鼓励他们创新,对他们提供技术指导、奖金鼓励,资金帮助等等来鼓励研发。乡镇 *** 需要在研发管理的过程中做好绩效管理、成本管理以及知识管理等工作。   4、物资与设施管理   物资管理是指乡镇行政工作中需要对所需要采购的物资,正在使用的物资以及储备的物资进行管理。在物资管理过程中,需要做好物资预算,物资购买以及物资控制工作。设施管理指的是乡镇行政工作中为满足人民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所建立设施的管理。在设施管理中,应该包括设施规划,设施维护等工作。工商管理有很多的管理方法和内容,在乡镇企业的管理过程中会慢慢渗入。乡镇行政管理工作也会因为引入工商管理的方法和思想变得越来越正规,管理方法越来越得当,管理效率会越来越高。所以在乡镇行政工作中,引入工商管理的思路及方法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二、结束语   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法与管理模式,而乡镇 *** 是直接管理农村工作的单位,这就对乡镇 *** 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要求。运用工商管理的思想与方式是乡镇行政工作的必经之路,从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研发管理以及物资设施管理方面入手,慢慢渗入。工商管理在乡镇行政中的运用必然后带给乡镇 *** 更成功的管理方式,使农村经济发展更快。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随着教育的发展,我国的工商管理类毕业生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工商管理类毕业生的质量却是值得关注的事情,调查分析此类毕业生的市场适应能力,可以促进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有利于推动整个专业的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工商企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企业管理论文范文一:工商管理的热点问题研究   一、工商管理的热点问题研究   一企业的战略管理研究   企业发展战略,是整体的企业发展指导方向,关系著企业未来的发展道路选择问题,过去,我国企业管理对管理战略的研究和关注都比较少,很多企业在管理和发展中,都只顾眼前的发展形式,解决当前的发展问题,对于企业全面的管理,发展的管理都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管理模式,也就没有研究出全面的管理战略。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企业的战略管理研究是近些年我国工商管理研究工作发展带动起来的新的管理模式。对于企业战略管理的研究,在工商企业管理工作中,其地位正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发展中开始注重发展战略的分析,对于企业进行综合全面的发展战略管理。当前我国工商管理工作中,把战略管理提升到一个热点关注地位,这不仅在企业中备受管理者的关注,在理论研究方面,也成为很多研?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钡墓刈⒅氐恪?/p>   二企业文化管理研究   工商管理中,对于企业文化管理工作的研究增加,也成为近些年来我国企业工商管理工作中关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企业文化关系著对企业员工价值观的树立,是企业员工凝聚力实现的一个重要保证。过去企业发展中,对于文化这样的企业竞争软实力并不注重,但是,近些年来工商管理理论的研究,不仅注重管理手段的创新和管理机制的变革,对于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对于企业文化的研究,大多是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和企业发展核心价值观的建设研究而制定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理念的建设,是工商管理工作中一个新的研究点。同时,企业文化的建设把企业发展的价值理念,企业形象,经营理念等多种文化思想相结合,对企业整体的文化建设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企业的发展中,竞争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在这些因素中,企业文化已经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软实力。当前我国工商管理研究的热点问题中,企业文化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方面。   三工商管理中注重人力资源管理   人,是企业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也是促进和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为了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全面发展,工商管理工作中加强对人力资源因素的整合和管理,也成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管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从管理类学科中衍生出来的一个重要的管理分支,企业的发展要重视人的价值,协调好人力资源关系,对于企业的发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当前我国工商管理问题研究中,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把握也是比较突出的,国内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工作主要是对激励体系构建、工作外包化、员工满意程度、企业薪酬设计、家族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以及集团企业继任者的管理等几个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企业的运营和组织管理形式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这种企业组织管理形式的不断变化,就为工商管理中的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新的研究课题。人力资源的管理需要根据企业的整体经营模式的不同来确立不同的管理方向。从人力资源的内部管理角度来说,也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模式,不断建立新的管理方法和体系手段,以保证在经济的不断发展中,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能够适应企业整体的发展。   二、工商管理热点问题发展趋势   一整体的企业运作管理国际化水平提升   从当前的工商管理工作发展的形式来看,未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水平不断加深,我国企业和世界接轨的程度将不断提高,在工商管理的研究工作中,也会有更多更全面的管理思想呈现出来。企业的整体运作管理,将在当前企业战略管理的基础上,有更深的发展。企业整体的运作管理,也将会出现管理内容的不断细化,精细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和战略管理相结合,未来将会成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   二工商管理中营销管理的内容将会有所扩充套件   当前的管理形式下,工商管理工作虽然注重对企业营销运作的管理,但是营销活动十一个全面系统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讲,未来工商管理工作中,将对市场营销的渠道,手段,管理模式等,进行更深入系统的研究。无论是国内经济的发展形势,还是国际上整体的经济发展背景,都要求工商管理中对市场营销模式的管理更进一步。综合当前国外市场营销的具体情况,在品牌营销,渠道营销的建设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营销模式研究。我国当前也面临着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的要求,在工商管理中也出现了B2B营销、客户生命周期研究、客户关系管理等营销理念研究转变等新的发展情况。所以,这也将成为未来工商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   三、结论   工商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涵盖了企业管理工作的各个层面,同时,工商给你管理研究也是一个时代性很强的学科,经济形势的瞬息万变牵动着学科发展的神经,与时俱进,不断分析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对策,是工商管理工作的重点。   工商企业管理论文范文二:工商管理实验教学   一、构建六大商务技巧开发训练系统   实验教学在工商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中有比较广泛的应用,商务技巧是商务人士在职场中进行各类商务活动时应用的谈判技巧,它主要包括有商务沟通和人际关系拓展两个方面的内容。实用型的沟通技巧,新颖的人际关系拓展方法,能够使沟通者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实验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特点,我们可以建立六大实验教学系统:一是建立商务谈判与推销技巧场景的模拟演练系统。在不同的环境下,商务谈判具有不同的特点,推销技巧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实验教学中,教师设立不同环境下个体谈判与团体谈判的模拟演练,使学生对两种形式的商务谈判特点进行学习和分析,使他们在个体谈判中能够独当一面,而在团体谈判中也能够合理、灵活的运用团体之间的写作能力圆满完成谈判活动,锻炼他们驾驭谈判过程的能力。另外,可以加强在这种场景下某种产品或者服务推销的模拟训练,使学生能够更加接近真实中的推销过程,并充分认识到时间与空间、方法与技能还有个人的情绪和态度等方面对推销成功率的影响,并在这个过程中培养他们在工作中的自信心、独立性以及灵活性;二是建立决策过程与策略规划能力训练系统。学生的学习具有一定的模仿性,在学习中学生通过各类决策者角色的扮演,对不同决策环境下的决策特点、决策方法以及对决策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了解和掌握,培养和锻炼学生各类管理决策方面的能力,为学生未来走向管理层奠定基础;三是建立人际沟通与冲突训练系统。沟通情境主要可以分为正式沟通情境和非正式沟通情境两种,其中通过正式沟通情境的模拟,使学生对沟通中资讯传递的渠道以及规范进行熟悉和了解,掌握高效沟通的方法,而在非正式沟通情境模拟中,学生可以对明示和暗示的资讯进行熟悉和掌握,并充分认识时间和空间距离在沟通中的重要性,掌握沟通的诀窍。另外在沟通中冲突问题的训练也非常重要。通过对人际冲突、组织冲突以及团体冲突等冲突问题的模拟,使学生对冲突发生的原因以及表现形式有一定的把握,能够思考出解决各类冲突的方法以及技巧;四是建立公关交际礼仪与形态语言训练系统。公关在商务技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公关技巧主要表现在对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不同交往目的下的言行举止以及仪表形态的正确把握,通过各种公关专项活动的模拟演练,使学生掌握公关的技巧并锻炼组织技能;五是建立会议模拟系统。商务会议分为很多种,主要包括研讨会议、决策会议、磋商会议以及执行会议等,让学生在实验教学中通过对这些会议场景的模拟演练,掌握各类会议的基本知识,正确把握和利用会议的组织者、参与者双方之间的关系;六是建立创新意识激发系统。创新意识是人类进步的关键因素,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和发展。通过在模拟情境下的训练,锻炼学生各种公关、营销以及创造技术的应用,提高学生在产品的市场开拓、危机管理以及公关等各类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创新能力。   二、构建企业以及市场运作模拟系统   企业的执行与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络,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企业运作模拟系统中,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培训内容,一方面是通过对企业营销管理、物料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模拟,使学生对于企业的实际运作模式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为学生提供若干个决策环境,让他们在实验中扮演不同的决策角色,通过对企业运作决策系统的模拟,培养学生对满意决策制定的能力。而在市场运作模拟系统中,主要是通过市场需求、供给以及价格机制的变化方面的调控,使学生对于市场的运作有一个直观形象的了解和认识。在市场决策系统的模拟中,通过对多个竞争主体以及一系列决策变数的模拟,训练学生在市场的综合决策中通过决策对经营绩效进行控制的能力。   三、小结   总的来说,实验教学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将其引入到工商管理学科的教学工作中,通过对各种商务技巧开发训练系统以及企业和市场运作系统的模拟,使学生在学习中能够有效的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弥补了传统教学方式中的不足之处,对于学生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关于工商企业管理毕业的论文

  培养企业适用的高级管理人才南方现代社会中,生产力的发展一靠科技,二靠管理,科学的管理对生产效益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关于工商 企业管理 毕业 的论文,谢谢阅览。   关于工商企业管理毕业的论文一   论文题目:刍议工商管理与当前经济的关系   摘 要:本文指出工商管理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分析了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工商管理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推动,剖析工商管理与知识经济的内在关系,提出要通过经济发展能够推动工商管理的完善。   知识改变命运很好的诠释了当今社会发展的步伐。取代以往的体力劳动,知识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为如今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自身所有的知识或者说是通过智力劳动的付出,能够带来收益的经济手段。   工商管理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应当说工商管理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产生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当我们具体探究工商企业管理机构的出现原因,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私有经济亟需发展;其次,私有者利益急需得到保护,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一种机构对市场经济的具体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并且使得整个市场体制更加健全和完善。这样看来,市场经济的产品商品化决定着这个专业的产生,也是最基本的原因。所以说,工商管理专业的建构过程就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两者相辅相成,彼此依附,共同发展。   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与工商管理的形成轨迹步调一致   我们都知道市场经济并不是浑然天成的,从最初的 以物易物 阶段到如今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补充,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来分析一下普通的经济市场,可以发现有以下特征:该领域的涉及方面越来越广,并且方式形态各异,政策制度不断健全,整体系统趋向完善,顾客加强了自我利益的保护,这一切现实情况,对于我国工商管理专业的发展做了铺垫,使得整个专业体制不断完善,加强了自我的提高。除此之外,在这个探索的过程中,整个市场体制更加的科学,更有层次性,因为工商管理和市场经济是相辅相成的,彼此依赖,在探索的过程中实现了双赢,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推动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马克思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他有关经济方面的理论,至今仍影响深远。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那么只有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才是合理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时期,商品经济的各种主体,都有两面性。他们相辅相成的同时,又有自己的具体特征。这些活动的参与者通过彼此的交流和联系实现利益交换,在这个过程中存在摩擦是不可避免的。   工商管理与知识经济的内在关系在如今这个知识经济时代,只有充分发挥 知识 的力量,才能使一个民族兴盛不衰,使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一个国家要想在国际中占有重要地位,关键因素就是人才。引导他们创造能力和意识的挖掘和形成。由于工商管理这个专业在我国是新兴专业,并且发展速度很快,日新月异。当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各种形式随着时间不断的转化,随意说它的含义更有深层意义。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这方面的人才培养,难度很大。   理论结合实际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在知识经济时代更是需要这种理念的支持,摒弃以往 死读书 的尴尬境况,不仅要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另外也要对其他方面的社会图书进行涉猎。当今社会,知识经济快速发展,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工商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系统的知识和框架结构,并且要深入研究。除此之外,还要学习各方面的科学知识来提高自己,巩固先进的设备 文化 基础。让自己具备一种能力,使得专业知识与其他各种知识相互融合。   进一步研究知识深度,在学习基本科学知识的同时,还要把原有知识与新学知识深度融合,举一反三,提高自己的创造力。   经济发展能够推动工商管理的完善   在上文已经阐述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在此不再赘述,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类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演变,从一开始的自然经济状态下,商品经济还不复存在,直到进入封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时,商品经济才活跃了起来,并在交易的活动中,经济主体都存在着相互依存、独立的情况,但是每个经济主体代表和追求的利益不一样,这很容易引发相互之间的矛盾。第一,每个个体从自私的角度出发,都会考虑怎么让自己获利最大,这很可能会损坏他人和集体甚至国家的利益,针对这种不正确的观念,应该及时作出引导,但是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再加上市场的手段也是力不从心,不尽人意,市场的弊端还是存在的。这时就需要工商部门的管理,在其管理范围内有效地运用其手段和政策 措施 进行协调和监督。   第二,单个经济主体以谋求自身的最大化经济利益为目的,加之在其相互间的交易活动之中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差异,会促使激烈的市场竞争,会直接导致市场经济的活动中出现更加激烈的矛盾,甚至激发新矛盾的出现这就需要工商管理部门对实际市场的现有情况加以考虑,以建立和维护有序、公平和开放的竞争型经济市场为目标,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干预各个利益主体进行的交易活动。最后,我们将范围扩大到世界市场领域当中来,世界性的市场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进行交易活动。但是和个体经济一样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对商品市场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造成冲击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外汇制度、倾销以及资本流动贸易的限制   所以工商管理要扩大、提高,解决和协调国际贸易中的矛盾和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才能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交易的公平性、交往秩序的和谐性进行更好地维护   如今的中国已经不再是那个落后的国家,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在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也对工商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审时度势,对自身职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次分配和整合。这不仅推动了企业自身的发展,还使得工商管理部门有了创新意识,加快了管理的步伐。为此,我们在促进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健康性,使经济建设发展更快的同时,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职能的发挥的力度最大化。总而言之,工商管理的产生离不开经济的发展,但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依赖于工商管理的管制,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同向增长关系,所以工商管理的完善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逄艳波,王玥.浅析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J].商场现代化,20XX,(7):100-101.   [2]付杰,包颖彦.浅析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J].现代经济信息 ,20XX,(15):44-44.   [3]李佐军.当前经济形势分析和未来经济展望 在《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第七期撰稿人研习班上的 报告 (录音整理)[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XX,(8):3-7.   [4]王思农.碳交易在中国当前经济状况下的发展与创新[D].上海交通大学,20XX.   [5]于启军.基于规制视角的行业性政垄断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XX.   关于工商企业管理毕业的论文二   一、全信息原则   全信息原则是为决策服务的,工商管理的过程是融于社会生活环境之中的,工商管理的决策无处不在。所谓的全信息原则,主要表现为把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信息融于工程思维当中,也可以说是社会科学领域与自然科学领域的交融。其次,就是把定量和定性的信息相结合,因为从思维和认识本质上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定量分析中包含定性思维过程,而定性思维中也都包含着一定的定量分析过程。社会大脑的形成和活跃的表现更为重要,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和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 网络技术 、遥感、遥测等技术的提供,有益于小信息量工作方式和个体思维相脱离,这样能够有机的把分散在自然空间的人脑联系到一起。而现代工商管理的大工程特性就是要求我们在工程思维阶段中,构思、设计、论证、可行性调查、规划、计划、战略战术分析等都较为合理,以此避免为实现系统的性能或目标的优化要在收集充分信息方面花最大力气。全信息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要求决策者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力求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同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达到对决策信息的搜集和加工处理应力求准确、全面。   二、信息的概念   虽然工商管理是一种现实的运作系统,但是其运行的信息是综合而具体的,甚至具有很多难以辨别的信息,这就需要我们从内涵上理解信息。从世界的物质、运动属性出发可知信息就是这两种特性所产生的差异表现。信息是人的大脑关于客观事物运动形态和方式的映象。这是对信息概念在物质形态里的最根本的定义。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信息是关于事物运动状态方式的某种知识。从信息的定义上表明信息在这种不同层次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信息的客观性、普遍性、共享性、动态性、无限性、不完全性等等也随之产生。因此,信息在人类社会活动中是重要资源,所以也会有利用开发的问题,工商管理作为一个资源广大信息载体必然对于信息对其有着重要的作用。信息的作用是要有针对性的,并不是漫无边际的开发利用。不同的系统获得的信息也是不同的,我们要获得有效信息,就需要从相应的信息资源中挖掘出来。在进行信息收集和处理的过程中,实用信息产生信息的作用效果,要以实得和实在信息为基础。所以在信息开发过程中,首先要带有目的性的系统全面的搜集信息,进而获得大量的有效信息。其次要对所获取的信息在科学有效和真实性上初加工和下功夫把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补充。最后,要对信息深加工,使获得的信息更有序,更贴切和实用。另外,在积累和贮备信息过程中要注意,信息和复杂的工程实体要相适应,以保证工商管理中动态的调整及适时的使用,要利用好信息系统工程的思想成果。   三、信息开发中的 思维方式   观念和思维方式决定管理的功效,人的思维和思维的有机化是开发利用信息中最基础和离不开的。信息可以是思维的原材料或结果,通过思维有利于信息变得明了和增值,还有利于新信息的产生。在信息开发利用过程中,除了利用人们 逻辑思维 、归纳思维、反向思维等习惯性通常思维方式外,按照相关的信息特性,有机的配合发散性、创造性、超前性、既定性、假想性思维。发散性思维有助于已掌握的大量信息展开联想,进而可在整理加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性方向性信息。在开发处理信息的过程中创造性思维,以丰富的 想象力 及对事物的动向特征的敏感,客观地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使信息材料在深加工、精加工中得到增值和升华,使信息不断地新生。超前性思维可使人立足现实、展望未来,在事物发展的苗头、倾向中开发预测未来趋势,从中获取前向式的信息或其规律,可为超前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既定性思维可以在信息的整理加工中使大量的杂乱无章的信息归纳成章,以选定的议题归拢信息或在信息的有机联系中选择议题而发现新事物。假想性思维在搜收信息的过程中,以工程方向为中心,在假定的事实存在的前提下进行捕捉搜集开发信息的一种思维模式,它对于集思广益、广开 渠道 大有裨益,这样广泛收集整理得的信息可使许多预防性措施在工程设计及论证中得以支持落实。在信息的开发过程中如能坚持科学而又灵活地应用多种思维方式并使之得到有机的配合,必将会得到出乎意料的结果。   四、结束语   伴随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和人类社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随着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以及信息处理技术特别是诸如因特(INTERNET)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工商管理的决策在不断挑战着管理者。在这个意义上讲,一方面,为我们带来了决策信息的迷乱和辨析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在工商管理中坚持全信息原则,以及为开发利用信息提供了物质条件,为获取信息提供了有利途径。建立全球性信息体系,这样不仅有利于开发转化吸收信息,还能为工商管理领域的未来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也是工程领域成败的关键。

中国羊奶粉排名前十的企业?

十大羊奶粉是哪些家长们购买宝宝食用的羊奶粉是无比谨慎的,羊奶粉品牌深受消费者青睐,获得消费者一致推荐的十大羊奶粉是哪些呢?NO.1中国羊奶粉放心品牌——羊羊100羊羊100推出全国首家体验馆,通过体验馆“以点带面“的方式,宣传羊奶,培养市场,开创了羊奶行业参与性营销的崭新模式。NO.2 羊奶行业二强品牌——佳贝艾特佳贝艾特是世界上较早推出的婴幼儿羊奶粉的品牌,在婴幼儿营养研究是羊乳产品开发中,拥有自1897年超过100多年的经验。NO.3 羊奶行业三强品牌——御宝天然纯净的代孕平原草地,成就“关中羊奶”的优异品质。NO.4 羊奶粉行业四强品牌——欢恩宝陕西美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欢恩宝品牌的中国区生产基地,是国内三大乳业产地的领军企业,更是羊奶粉行业的生产典范。NO.5 羊奶粉行业五强品牌——和氏陕西和氏乳品有限公司是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农业部确定的首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NO.6羊奶粉行业六强品牌——卡洛塔妮羊奶粉全世界第一位拥有专门为羊奶粉制造加工的工厂,业界许多非专职羊奶供应商都是采用牛,羊奶混合生产。NO.7 羊奶粉行业七强品牌——可瑞康羊奶粉新西兰纯正奶源、100%新西兰原罐进口、不添加蔗糖、食用香料。NO.8 羊奶粉行业八强品牌——纽贝斯特纽贝斯特用品质赢得尊重,用专业铸就信赖。NO.9 羊奶粉行业九强品牌——宝乐滋陕西宝乐滋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关中奶山羊开发、研制、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NO.10 羊奶粉行业十强品牌——智冠青岛智冠乳业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主打智冠有机羊奶粉,是首个获得国家有机认证的羊奶粉品牌。羊奶粉哪个牌子好最近几年,羊奶粉风靡配方奶粉行业。它的走红被称为“奶中之王”等言论就不胫而走。市面上的专门生产配方羊奶粉的品牌并不少,但是羊奶粉哪个牌子好呢?Karicare山羊奶粉Karicare山羊奶粉是全球最早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之一,同时以配方羊奶粉着名。Karicare奶粉粉质细腻、口感清淡香醇,很容易被宝宝接受,最重要的是它非常容易吸收,不容易上火。御宝爱心系列较大婴儿营养配方羊奶粉御宝羊奶粉生产企业-西安百跃乳业有限公司,以百跃乳业为投资主体和主要发起人之一。御宝羊奶粉去除了羊乳膻味,并特别添加免疫活性球蛋白等多种营养成分,提高宝宝免疫力,为宝宝提供全面均衡的营养。英优儿金装较大婴儿营养配方羊奶粉这是美国爱能特营养品有限公司旗下产品,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婴幼儿及成人营养品、保健产品等研究的专业机构。拥有多年悠久的历史,在美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其产品远销多个国家。用纯正山羊奶,特别添加共轭亚油酸等八大独特母乳化营养免疫因子,增强宝宝免疫力,更适合6-123个月的宝宝。

有哪些房地产企业发行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房地产企业如下: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保利协鑫地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新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融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快手可以认证企业号吗

1、首先要有一个快手号,如果没有请先注册。    2、用注册号以后的账号登录电脑端。    3、完成实名认证。    4、绑定手机号码。    5、至少发布一个作品。    6、近期没有违规行为。    7、认证须知认证之前了解商家号和行业准入。    8、请填写真实有效信息、并且提供证明材料、账号运营者信息等。    9、等待结果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私信告知。

快手企业认证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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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官方认证诚信企业是什么意思

快手官方认证是快手对个人、机构和企业帐号信息真实性的确认。如果自己想要在快手上推广,那一定要提前将蓝V布局好,只有做了蓝V以后,才可以在快手允许范围之内发广告。快手是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产品。快手的前身,叫“GIF快手”,诞生于2011年3月,最初是一款用来制作、分享GIF图片的手机应用。2012年11月,快手从纯粹的工具应用转型为短视频社区,用于用户记录和分享生产、生活的平台。

快手企业认证需要费用吗

快手企业认证是需要费用的,快手商家号的认证费用是600元。快手企业认证这个600元的费用是一年一缴费,但商家号的推出还没有一年的时间。想要在快手开店卖货,得注册一个快手账号,接着要进行认证之后才能发布视频、直播及卖货。抖音用户认证,是有三类身份可选,分别是个人、企业及机构。企业认证面向知名企业开放,用于企业品牌推广,可享受更专业的服务。准备好营业执照、认证公函、账号运营者资料后提交,等待10个工作日内的审核即可。扩展资料:快手企业认证的介绍如下:个人认证需要准备好个人基础资料、账号运营者资料、账号辅助证明资料后,提交给平台,等待10个工作日审核即可。认证信息基于实际情况。已被归类混淆的自媒体、团体、工作室等社会知名机构。快手各类型账户认证要求,大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身份及资料进行认证即可。一定知名度的社会公众人物,如知名作家、导演、演员、歌手等。参考资料来源:快手官方网站-机构认证

入世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如何规范与调整

一、WTO协议对成员政府行为及其职能的约束WTO协议所约束和规范的主要是针对成员政府的涉外经济行为,而且这一涉外经济行为主要是指成员政府的决策与立法的实施过程,而不管其决策和立法的制定本身。也就是说,WTO作为一个成员主导和非权力决策的国际经济组织,它自身没有决策权和规则制定权,更没有对其成员的决策与立法进行指手画脚的权力。WTO所有的权力包括其作为正式组织的法律人格的行为权都是由成员政府所赋予的,它只是为各成员政府,准确地讲是为各成员谈判代表提供服务和法律咨询的机构,所以说WTO不是一个世界政府,也不是一个什么超国家的组织。在WTO这个以游戏规则为基础的国际俱乐部中,只有“你怎么做会更好,会对各方更有利”,而没有“你必须怎么做”。事实上,WTO协议及其规则对其成员的实际约束力是WTO各成员的国别贸易政策与法规,尤其是WTO成员政府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告知和相互审议以及相互反向通知(也即相互到WTO那里打“小报告”),这才是WTO的约束力和威慑力之所在。单凭这一点,那些权利经济、审批经济和垄断经济尚未退出,市场经济不完善,法治经济与开放经济不到位的成员政府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转型经济国家,尤其要注意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约束和转变。正是基于这点考虑,笔者在1998年3月提出了“中国入世政府先入世”的战略观点,并在2001年7月进而提出了“中国入世政府首先要入世,但观念入世最重要”的观点,在全社会引起了反响。入世一年以来,从中央部委和直属局到地方省市进行大量的清理行政审批权和定价权以及调整、修改和完善涉外经贸法律、法规与条例和规章的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其中中央一级涉及2300件政策法规文件,并取消了789项行政审批权,地方政府也取消了一些审批权,尝试着建立旨在解决政府职能交叉重叠的“一站式”或“一窗式”的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并逐步推进政务、政事和政社公开与分开等等。但我们从现实经济生活中依然清晰地看出高度垄断计划经济的条块分割的痕迹。面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艰难与曲折,面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长期胶着粘合的转型转轨问题,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新环境、新任务、新要求,必须把握住正在形成的“做好各项应对入世工作,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创新是关键”这一社会共识所提供的难得机遇,通过依法行政(即行政法治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根本上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二、WTO基本规则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WTO设立协议及其附件协议是一个庞杂纷繁的经济学与法律学体系。面对这些繁多复杂的规则,笔者结合中国改革开放的现状和经济转型的困难局面,把WTO协议内容抽象、提炼和归纳总结为五项基本规则。1.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这一基本规则是WTO得以存在、运转的基础,也是WTO规则的基石,包括了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互惠互利等内容,核心就是在成员之间,在商品、服务产品、服务提供者和知识产权人之间以及成员对成员之间不能进行歧视(即非歧视),不能搞“免费午餐”(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者享受的权利大于承担的义务)。这一规则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外外”平等,二是“内外”平等。除了上述两个层面外,要结合中国国内市场准入和企业经营环境的现状,这一规则也可以派生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内内”平等。这一层似乎对中国具有特殊意义,无论对产品,也无论对何种属性的企业和自然人,只要是在中国关税领土上生产的产品,依法纳税的法人和遵纪守法的自然人都应该在政策法规上享受一视同仁的待遇,实现“市场面前人人平等,竞争面前人人平等,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经济环境。这三个层面的内容并非是WTO这一规则所涉及的法定义务,而是取决于各成员内的市场经济与法治制度。只有实现了上述三个方面的一视同仁,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公平竞争。这一基本规则对当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净化市场环境,清理差别、倾斜和优惠政策与法规,消除条块分割、城乡分割、地区分割,打击伪、冒、假、劣、虚和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对政府职能的定位、作用、行政目标与任务的重新确定问题提出了要求。2.公开透明,统一管理。此项基本规则旨在要求成员政府的涉外经贸决策与立法过程公开、透明、可预见以及统一性(基于统一大市场的分工协作的统一,而不是计划经济的统购统销统派的“一刀切”)、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要求在涉外政策法规的现实执行中,工商企业界要有知情权、参与权、信息权和咨询权,甚至要有建议修改权,以利于贸易的正常进行,避免政策法规所形成或明或暗的贸易障碍。涉外政策法规的公开透明,才能保证WTO协议、规则在成员关税领土内的任何一个区域得以有效、统一地遵守和执行,不致出现“天高皇帝远”的现象。这一规则对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决策程序、立法程序以及与此相关的实施、执行程序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尽快消除行政区划造成的区域分割、各自为政、相互封锁与保护的诸侯经济,以及打破产业结构雷同化和“大而全”、“小而全”的区域经济发展现状,逐步形成分工协作基础上的物流、人流、资本流和技术信息流畅通的统一大市场提出了显性目标。不难发现,我们在过去几年中不断探索和借鉴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都是为了实现“公开透明,统一管理”,使决策与立法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3.开放市场,企业本位。这一基本规则虽然在WTO协议中没有明文规定,但WTO各个协议所贯穿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通过连续不断的关税谈判,贸易政策谈判(磋商),来消除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和政策法规障碍,进一步开放市场(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实现生产要素在国际间、全球间的正常流动,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来安排国际分工,优化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增加贸易交往,带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有效需求,按环保的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开放市场”精神的背后就是通过让市场使贸易壁垒“落”,而让“企业”出,确立企业在开放市场中的本位地位。所以说,WTO协议与规则名为约束政府行为,实为改善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直接是为了开放市场,间接还是为确立企业本位服务。这一基本规则在中国应用起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我们所进行的一系列市场导向的改革,包括价格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市场准入改革,融资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外贸经营权下放,进出口管理体制改革,汇率体制改革,以及社保体制的建立等等,似乎出现了一种为改革而改革,为市场开放而开放的误区,有时出现了改革开放的主体是谁,目标是什么的疑问。体制改革和市场开放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企业发展,实现从权力本位向企业本位的转变,在此基础上,确立“以人为本”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进而确立经济管理运行与政治管理运行适度分离的社会管理架构。4.减少干预,市场主体。这一基本规则可以说是前三项基本规则在成员政府层面上贯彻实施的直接目标,其内容主要包括WTO各协议中所体现出来的普遍取消数量限制,规范国营贸易和限制性商业惯例,客观、合理地实施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科学运用技术规范、标准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鼓励采用以价格为基础的进口限制措施,规范和约束补贴政策以及减少国家定价范围等原则。同时此项规则还强调了逐步贸易自由化和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理念,提倡用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行为。用现代市场经济的理论来诠释这一规则就是依法行政,减少干预,消除垄断,打破壁垒,增加选择,强化竞争,企业本位和市场主体;就是让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缩回、收敛、规范,让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伸展、张扬、灵活,让这两只手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确立依靠市场,发挥市场的主体地位,把政府调节与干预仅限定在“纠正市场失灵、失误”的领域内。针对这一基本规则的要求,我国现行的宏观调控,计划控制,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赔偿,国家定价,行业主管,一级法人等方面的体制改革自然首当其冲,而且对我国行政机关过多,机构设置过多,职能交叉重叠,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不分,政事、政务混合,冗员太多等现象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不言而喻,各级政府机关的决策目标,行政目标,决策手段,行政手段,决策结果与执行结果的评判与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等也需要认真调整和修正。5.灵活例外,合理保障规则。这也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三、履行入世承诺与政府职能转变我国入世承诺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关联和要求更加具体、个别,更具有直接性和紧迫性。1.市场准入承诺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市场准入承诺主要包括与农产品、非农产品相关的边境措施的减少或取消,服务业市场准入涉及的政策法规障碍的调整与减少。服务业市场准入的具体承诺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水平承诺要求所涉及的外资企业法律、法规要加以修改、调整和完善,也包括那些与利用服务业外资相关的中央与地方所制定的形形色色的行政规章、命令、条例更要加以清理、规范,甚至大部分要取消或废止。另一部分是部门承诺所规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开放与限制条件,要求对各个服务部门和分部门制定规范、合理和完善的外资法律法规。这一系列市场准入承诺的履行必然要求用经济法律手段取代行政计划手段,市场调节取代政府干预,法律法规取代行政命令、数量限制和配额许可证,市场行为取代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取代长官行为,进而改善市场准入的条件,使中国市场真正成为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实现两个市场、两个资源的整合与互补。所以说履行市场准入承诺的同时也就是在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没有多层次的关税调节,没有多环节的进出口管理,没有那么多的配额许可证,没有那么多的行政审批权,没有那么多的部门规章、计划、命令和文件,没有那么多层次的政策优惠与倾斜,没有那么多的划圈、图章,自然也就不需要那么多行政机关、机构和主管部门;没有那么多的位子,大量冗员、余员必被裁减和分流,政府职能不转也得转。2.转型经济的特殊承诺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发展中大国,又面临着经济发展与体制转型的双重任务;同时中国又是一个经济总量、综合国力和经济贸易增长与外资流量位居世界前列,而人均收入、人均生活质量、人均土地、人均资源占有量居世界倒数的国度。而且,23年的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致使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套体制长期胶着粘合,混为一体,导致经济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步履艰难。这可能就是中国最大的国情,最大的特殊和最大的个别,也正是这三个“最大”,不仅使中国复关入世谈判长达16年,而且也使中国在入世承诺中做出了许多其他成员不存在、也不会做出的特殊承诺(当然转型经济体可能都会面临或多或少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例如,入世议定书附件1到附件6所涉及的纷繁复杂的宏观经济数据,高度垄断和双层管理的国营贸易体制;层次多、范围广的国家定价体系;形形色色有欠规范的国家补贴政策和特有的出口关税政策。再比如,入世议定书主体条款中所涉及的统一管理、司法审议、过渡性审议机制、价格比较和具体产品保障措施以及工作组报告书中所包括的财税、货币与汇率政策和国有经济的规范等。以上诸多特殊的与宏观经济环境运行相关的政策与体制层面的承诺,要认真履行起来必然触及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政府职能转变,而且这一层次的入世承诺所要求的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带有根本性的变革,故而其程度之复杂,困难之多,阻力之大,可想而知。但不能因此而误认为履行这些承诺所带来的体制改革深化和政府职能根本转变会危害我国的根本利益,甚至把履行这些承诺看作是我国经济发展和贸易增长的负担和障碍。事实上,认真履行这些承诺,不仅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系,而且也有利于我们从体制上做好各项应对入世的工作,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加快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向WTO国际规范靠拢,提高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并从中获利的能力。所以说,这些特殊的承诺与我国改革开放,实现行政法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吻合一致的。至于我国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所做的一些承诺,这与其他成员基本一致,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承诺的履行,会加快我国在商标、专利、版权、工业品外观设计、地域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并使之与国际规范相适应。这一调适过程,自然会要求我国现行分散式、条块式管理知识产权的体系逐步走向规范和统一,精简机构,裁减冗员,依法管理,简化程序,优化服务也势在必行。

快手企业认证怎么申请流程(快手企业认证怎么申请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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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资质代办: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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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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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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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曼德企服】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注册公司: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0元成立公司: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网上代理记账】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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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曼德企服】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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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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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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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工商注册】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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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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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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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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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高新区注册公司】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中国的企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应该如何面对新的形式?请提出你自己的三点看法,并且做出简要说明

第一篇: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一、 加入WTO对我国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1.对玉米的影响。入世后,国外质优价廉的玉米将对我国玉米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国玉米的国际竞争力将有所下降。但另一方面,随着世界主要玉米生产国取消对玉米的出口补贴,国际市场玉米价格将有所回升,我国玉米的国际竞争力可能进一步提高。 2.对小麦的影响。加入WTO后,我国承诺将降低小麦的进口关税,增加小麦的进口量。这样,我国小麦的竞争力将进一步被削弱。与此同时,世界小麦麦主生产国也承诺削减小麦的出口补贴,这样我国小麦的竞争劣势将有所扭转。但总的说来,由于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对粮食城求的压力,我国在今后的若干年内仍将是世界小麦主要进口国。 3.对大米的影响。目前,我国大米的竞争力虽然有所下降,但大米仍然具有比较优势。在WTO农业框架下,世界市场大米价格将呈上升趋势,因而我国大米的竞争力将有所回升。此外,随着日、韩承诺削减其对大米的支持与保护水平,我国大米的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大米出口将进一步扩大。 4.对棉花的影响。加入WTO后,随着我国减少对棉花贸易的保护,我国棉花的竞争力将被进一步削弱。由于世界纺织品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我国棉花供需缺口将进一步拉大,未来几年我国仍交寺加进口棉花的数量。 5.对水果的影响。加入WTO后,适度引进国际竞争,将有利于我国加快提高果品质量,增强我国水果的国际竞争能力,扩大国际市场占有份额。 6.对水产品的影响。我国水产品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加入WTO后,有利于扩大我国水产品的出口市场,改变出口布局,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关税下调显然会削弱对虾的国际竞争力。 7.对肉类的影响。我国是世界上肉类生产大国。在价格上,除禽肉和牛肉外,我国肉类价格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加入WTO后,我国肉类生产和贸易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国际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二、 WTO框架下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政策选择: 1.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 2.积极主动地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加快市场化步伐。 3.充分利用WTO的“绿色”政策,加强对我国农业的适度保护。 4.按国际标准经营农产品进出口业务,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 5.改革现行的农业管理体制。对农业管理部门的管理目标和运作机制要重新定位,通过行政机构的精减和重组,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一个有权威的综合性农业管理部门,协调各方面关系。同时政府管理部门要实现向宏观管理、信息服务的职能转变,尽快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贸易的信息数据库,并与国际信息网络联接,为农民及时提供准确的国内外农产品生产、供给、需求、价格变动趋势的市场信息,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企业提供有关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政策法规及有关的要求,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争取主动。第二篇: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和对策中国加入WTO,势必会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这种影响小至每个消费者、生产者的切身利益,大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既有有利的影响,也有不利的影响,笔者试就此作一分析,并就此提出一些相应对策。 1 《WTO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我国的承诺 《WTO农业协议》就是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原关贸总协定第8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农业协议。其主要内容有: 1.1 市场准入规则 《WTO农业协议》要求各国必须遵守WTO的市场准入规则,开放本国市场。具体地说,第1,实行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即各成员国的各种非关税措施都要按照规定的换算方法转换成“等量关税”。第2,在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的基础上实行关税减让。减让要以各国1986-1988年的平均关税为基数,发达国家在6年内(即1995-2000年)要将平均关税削减36%;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即1995-2005年)要削减24%。对每一单项税目,发达国家削减幅度不得少于15%,发展中国家不得少于10%。第3,各国要保证最低市场准入机会。如果一个国家的进口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3%,要在《协议》实施第一年将进口量提高到1986-1988年国内平均消费量的3%,到《协议》实施期结束时扩大到本国消费量的5%。第4,实行关税配额。即配额准入量内的进口农产品享受低关税,超过配额准入量的进口农产品要缴纳较高的关税。第5,实行特殊保障措施。如果一国某种农产品进口量猛增或国内价格猛跌,则该国可采取征收进口附加税等形式加以限制,但须事先通知WTO农业委员会和受此政策影响的国家。依据以上原则,中国在与美国达成《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和《中美关于中国WTO的协议》时还作出如下承诺:到2004年1月1日,农产品简单平均关税税率将从目前的22%降低到17.5%,对美国优惠产品的税率将从目前的31%降至14%。具体承诺是:第1,棉花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棉花进口初始配额为74.3万t,配额内关税税率为1%,配额外为76%。进口配额将逐步增加到2004年的89.4万t,配额外关税税率降至40%。国有贸易实体和非国有贸易实体各占33%和67%的进口配额。第2,对奶制品进口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撤销与WTO规定不符的一切非关税措施。第3,降低鱼类进口关税税率,从目前的25.3%逐步调整到2005年1月1日的10.6%。第4,谷物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中国承诺在配额内进口征收低关税(谷物的关税率为1%,谷物加工品不高于10%),配额外进口征收76%的关税,到2004年,配额外进口关税税率降至65%。第5,肉类进口实行单一关税管理制度,同时削减肉类关税,到2004年完成减让。第6,油籽和大豆油。首先,我国承诺到2006年实现大豆油的贸易自由化。在过渡期内,对大豆油的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初始配额为17.18万t,配额内关税税率为9%,配额外为74%,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为50%;到2005年,配额将逐步增加到32.61万t,配额外关税税率降到20%,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增加到配额制取消前的90%。从2006年起,取消大豆油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进口只征收9%的关税。其次,对大豆的进口不建立配额制,关税税率限定在目前的3%(1998年大豆进口量超过300万t),同时把大豆粉的关税税率限定在5%。再次,中国答应取消棉籽、向日葵籽、红花籽、花生仁、玉米油的配额制,代之以10%的关税税率。同时,对这些菜籽和大豆油进口征收的关税税率不高于其他植物油。第7,对专业农作物进口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并逐步降低关税。第8,我国将削减木材及木材制品的关税税率,从目前的10.6%降至2004年1月1日的3.8%。同时,如果中国在加入WTO谈判中为其他国家提供更为优惠的关税减让方案,则这一更优惠的方案同样适用于美国。 1.2 国内支持规则 WTO农业协议规定,各缔约国都要削减国内支持总量(AMS)。发达国家在6年内要削减AMS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要削减13.37%。但WTO农业协议对国内支持措施作了区分:凡属“绿箱政策”的补贴是允许的,可不作削减;凡属“黄箱政策”的补贴则是不允许的,必须要作削减。“绿箱政策”是指那些既不会产生贸易扭曲,又能提高农业效率的政策,具体包括如下主要方面:第1,由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病虫害防治、检疫检验、培训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第2,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提供的贮存补贴;第3,粮食援助补贴;第4,自然灾害补贴;第5,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性投资补贴;第6,地区发展补贴。“黄箱政策”是指那些容易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主要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补贴、某些有补贴的贷款等。 1.3 出口补贴规则 WTO农业协议要求,各缔约国必须逐步削减出口补贴,包括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直接支付、出口奖励和为降低营销成本而提供的补贴等。规定发达国家在6年内将出口补贴的预算开支削减36%,将有补贴的出口量削减21%;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分别削减24%和14%。中国承诺在加入WTO后对所有农产品均不给予补贴。 1.4 动植物检疫检验规则 WTO农业协议允许各个成员国采取正常的以保护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其生长为目的的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应构成不公正的岐视,从而造成隐蔽性的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限制。所采用的检验措施和依据原则应以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为基础,并在充分透明的情况下实施。另外,中国还作出如下承诺。第1,撤消对美国柑橘和美国太平洋西北部7个州的小麦进口禁令。第2,承诺将分3年逐步授予所有贸易实体贸易权,实现所有的贸易实体均有把除特定产品清单中的商品(包括小麦、玉米、大米和棉花)外的大多数商品进口到中国各地的权利。同时在3年内将逐步批准外国企业参与进口产品的分销业务,并允许其提供与分销相关的一系列服务。第3,允许美国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对中国产品仍适用“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标准,在中国人世后12年内可以针对中国出口引起或可能引起市场混乱的特定产品实施保障措施。第4,中美同意加强两国在高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鼓励

【注册公司】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农业公司名称有创意的企业取名建议?

现如今,农业产品受到政策扶持,特别是绿色生态农业,不仅有政策的支持,更是受到消费者的肯定。市场的大环境可以说给农业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丰沃的土壤,要茁壮成长离不开自身的努力,各位可以从取个好的公司名开始,不妨先来看看这个农业公司名称大全。农业公司名称大全德裕农业公司众森农业公司中恒农业公司雨诺农业公司尚富农业公司日新农业公司嘉实农业公司尚田农业公司浩华农业公司春味农业公司富林农业公司峰顺农业公司科沃农业公司翰景农业公司宝成农业公司维瑞农业公司茗普农业公司轩科农业公司绿康农业公司益清农业公司沐辉农业公司楚胜农业公司绿营农业公司宇锐农业公司叶子农业公司百汇农业公司达味农业公司碧云峰农业公司鑫环农业公司宏峰农业公司有创意的企业取名建议禾乾农业公司天润农业公司思绿农业公司陶然农业公司纳一农业公司诺思农业公司尚谷农业公司绿迹农业公司绿轩农业公司金源农业公司格源农业公司茂森农业公司方缘农业公司德维农业公司安林农业公司红丰农业公司天亿农业公司森谷农业公司泉亿农业公司和顺农业公司万林农业公司鑫胜农业公司思沃农业公司百鼎农业公司碧云天农业公司英科农业公司御科农业公司源丰农业公司蓝源农业公司清源农业公司如何给农业公司起名农业公司名称要突出绿色:很多公司会根据公司或者产品的特点来对公司或者产品进行命名。这种命名方法直接明了,让人一眼就能了解公司或者产品的功能和特点。像农业公司就可以突出绿色有机的特点,以前,人们的目标就是要吃饱,而现在大家更在意的是吃得健康,吃的绿色,在公司命名上将绿色、健康、有机等关键点凸显,更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农业公司名称要有区别性:公司名最本质的用意在于区别,区别不同的行业或产品,如果我们在取名时一味地模仿或随波逐流,往往取得的名字与其它企业的名字雷同或近似,使消费者辨别不清,其名称将失去本身的意义。我们在起名时就应做到尽量别出心裁,又寓意深刻,以此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周折,这样对公司长远的发展才会有积极有力的影响。您还可以点击底部客服咨询八字起名、周易起名、公司店铺起名,还有宝宝起名,我们会根据宝宝出生年月日和时间,为宝宝起一个带着好运的好名字!

创意农业公司名称有关种植的企业起名推荐?

农业与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干系的,它也是提供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业。随着近年来科技发展迅速和生物技术的支撑使得农业发展前景很是广阔,并且带动着更多年轻人来研究此行业。如果你正好想创设一家农业公司,不仅仅产品要丰富也需要一个好的名字来吸引消费者,那么一个有创意的企业名称,要怎样取出来呢?一:农业的起源1、在江淮河汉诸流域及广大地域内进行调查、发掘,发现了一批遗址,如广西桂林甑皮岩、江西万年仙人洞、河北武安磁山、河南新郑裴李岗、河北徐水南庄头、湖南澧县彭头山等地点。2、武安磁山遗址和新郑裴李岗遗址的年代,也比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年代要早,距今已有七八千年之久。3、1986年在河北省徐水县发现的南庄头遗址,在发掘的60余平方米的范围内,发现了一条小灰沟和草木灰层,出土了兽骨、禽骨、鹿角、蚌以及石器、骨角器、木板、木棒等与居民生活有关的遗物,它是中国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年代最早的一处,因此,它把中国农业起源的时间上推至万年以前。二:创意的农业公司名字分析1、植的爱农业公司跟“值得爱”同音,但是字形不同,所表达的意思也有差别。“植”就是植物的意思,比较符合农业这一行的产业,一眼就能让客户了解到这是什么样的公司,与“得爱”组合在一起读起来顺口、能带给消费者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2、绿巨人农业公司相信大家对“绿巨人”这个名字很耳熟吧,也有不少人看过这部电影,这个公司名字就是巧妙的利用这点,让很多消费者被这个名字而吸引,而“绿”正是代表着一种绿植,这是一种很好的创新起名的方法。三:更多创意的农业公司名字大全01、拓鸿农业公司02、简绿农业公司03、润土农业公司04、金农农业公司05、梦杨农业公司06、新果农业公司07、康润农业公司08、联创农业公司09、高旺农业公司10、百旺农业公司11、众人农业公司12、铭威农业公司13、雅恩农业公司14、睿袤农业公司15、宁豪农业公司您还可以点击底部客服咨询八字起名、周易起名、公司店铺起名,还有宝宝起名,我们会根据宝宝出生年月日和时间,为宝宝起一个带着好运的好名字!

面对疫情,有哪些企业自救的措施呢

面对疫情的连续反复,社会生活的时时停摆,经济的持续下行,很多企业真正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寒冬真正来临。具体来说,这些措施包括拓展新业务增加收入、优化内部结构节约成本,以及转行发展这三个方面。一,这三年来,有很多公司通过拓展新业务来增加收入。当公司效益不佳的时候,拓展新业务,开拓新的增收途径,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应对方法。……事实上,这样的措施也是绝大多数公司采用的最常见方法。……从实际效果来看,通过拓展新业务,很多公司确实增加了收入,挺过了这三年的困难时期。但是也有一些公司因为对新的领域不熟悉,所以在拓展新业务的过程中反而效益更差。……因此这项措施并不能百分百解决问题。二,有很多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结构节约成本来度过这三年困难时期。每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都需要消耗经营成本。这项因素对于公司盈利至关重要。……当公司经营遇到困难的时候,来源必须与节流并重……因此,在这三年,有很多公司选择了优化内部结构这项措施来节约成本、度过难关。……通过实际情况来看,采取这项措施的公司无一例外地获得了好处。公司的成本更低,相应的就提升了获利能力,这对于公司在这段时间内度过难关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三,当现在经营的领域遇到困难时,很多公司选择了转行发展。这三年时间里,很多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甚至有的公司在原有的经营领域内已经无法发展了。……对于这些公司来说,他们的选择就是转行发展。……这样做既有迫不得已的成分,更有开拓进取的勇气。四、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大家都是比较难熬的,尤其是对于我所在的这种小公司而言,收入受到了明显的影响,和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和同事一样,为了改变这种状态,我也尝试被迫发展一些副业,比如兼职网约车、摆地摊等。事实证明,那些故步自封的公司都陷入了困境,而那些敢于突破自我的公司,则逐步走上了正规,经营形势越来越好。……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这些公司的发展会更快、更好,成为最终的成功者。

企业在疫情期间是如何自救的?

近三年来,很多公司的经营受到了疫情的影响,遇到了很多困难。为了生存和发展,很多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具体来说,这些措施包括拓展新业务增加收入、优化内部结构节约成本,以及转行发展这三个方面。1,这三年来,有很多公司通过拓展新业务来增加收入。当公司效益不佳的时候,拓展新业务,开拓新的增收途径,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应对方法。……事实上,这样的措施也是绝大多数公司采用的最常见方法。……从实际效果来看,通过拓展新业务,很多公司确实增加了收入,挺过了这三年的困难时期。但是也有一些公司因为对新的领域不熟悉,所以在拓展新业务的过程中反而效益更差。……因此这项措施并不能百分百解决问题。2,有很多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结构节约成本来度过这三年困难时期。每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都需要消耗经营成本。这项因素对于公司盈利至关重要。……当公司经营遇到困难的时候,来源必须与节流并重……因此,在这三年,有很多公司选择了优化内部结构这项措施来节约成本、度过难关。……通过实际情况来看,采取这项措施的公司无一例外地获得了好处。公司的成本更低,相应的就提升了获利能力,这对于公司在这段时间内度过难关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3,当现在经营的领域遇到困难时,很多公司选择了转行发展。这三年时间里,很多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甚至有的公司在原有的经营领域内已经无法发展了。……对于这些公司来说,他们的选择就是转行发展。……这样做既有迫不得已的成分,更有开拓进取的勇气。……事实证明,那些故步自封的公司都陷入了困境,而那些敢于突破自我的公司,则逐步走上了正规,经营形势越来越好。……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这些公司的发展会更快、更好,成为最终的成功者。

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有多大?

面对疫情的连续反复,社会生活的时时停摆,经济的持续下行,很多企业真正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寒冬真正来临。具体来说,这些措施包括拓展新业务增加收入、优化内部结构节约成本,以及转行发展这三个方面。一,这三年来,有很多公司通过拓展新业务来增加收入。当公司效益不佳的时候,拓展新业务,开拓新的增收途径,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应对方法。……事实上,这样的措施也是绝大多数公司采用的最常见方法。……从实际效果来看,通过拓展新业务,很多公司确实增加了收入,挺过了这三年的困难时期。但是也有一些公司因为对新的领域不熟悉,所以在拓展新业务的过程中反而效益更差。……因此这项措施并不能百分百解决问题。二,有很多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结构节约成本来度过这三年困难时期。每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都需要消耗经营成本。这项因素对于公司盈利至关重要。……当公司经营遇到困难的时候,来源必须与节流并重……因此,在这三年,有很多公司选择了优化内部结构这项措施来节约成本、度过难关。……通过实际情况来看,采取这项措施的公司无一例外地获得了好处。公司的成本更低,相应的就提升了获利能力,这对于公司在这段时间内度过难关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三,当现在经营的领域遇到困难时,很多公司选择了转行发展。这三年时间里,很多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甚至有的公司在原有的经营领域内已经无法发展了。……对于这些公司来说,他们的选择就是转行发展。……这样做既有迫不得已的成分,更有开拓进取的勇气。四、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大家都是比较难熬的,尤其是对于我所在的这种小公司而言,收入受到了明显的影响,和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和同事一样,为了改变这种状态,我也尝试被迫发展一些副业,比如兼职网约车、摆地摊等。事实证明,那些故步自封的公司都陷入了困境,而那些敢于突破自我的公司,则逐步走上了正规,经营形势越来越好。……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这些公司的发展会更快、更好,成为最终的成功者。

创业前三年最困难,大企业也逃不过,为何?

在应对冲击中,上亿市场主体展现出坚强韧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根据目前释放出来的消息,今年宏观政策目标将继续聚焦在中小微企业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而这背后,是目前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冲击所面临的重大挑战——“资本寒冬”。俗话说,雪中送碳难,锦上添花易。即便国家密集出台各项减税政策以扶持中小微企业渡过艰难时期,也仍需要大量的社会资本来“雪中送炭”,以保证生产链的正常运转。显然,这期间,产业资本、股权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创业前三年最困难,大企业也逃不过根据官方数据,我国目前有3000多万中小微企业,9000万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家经济的活水源头,中小微企业稳住,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前提。因此许多宏观政策都是围绕着“市场主体”来进行,主要的着力点就是帮助抗风险能力弱的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自2020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税费优惠、房租减免等大量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各地政府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复苏。一些大平台也纷纷推出数字化运营工具,助力线下企业线上求生、数字化转型,社会各界都在用多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尽快走出困难期。过去一年多,疫情反复,中小企业可谓是经历了最困难的日子;更不要说初创企业或创业团队了,一旦遭遇几个月的停工停产,基本上企业现金流就要断掉,生存无法为继。对于一些资金需求量大的科技类创业企业,在初创期较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初创期无法提供完整财务数据和进行资产抵押担保的前三年,被誉为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困难期”。中小企业度过困难期才可能走向成功,而创业企业都是要经历几番周折。即使是如今的大公司,几乎也都在早年过过苦日子。冯仑在3月4日一个视频中评价,许多看似成功的创业者都是来自普通家庭,从零开始,马化腾、马云也是白手起家。想必很多人都看过当年青涩的马云手捧早期创业项目——企业黄页,去做推销的视频。网上还流传一个段子说,马化腾当年为了给刚刚面世的QQ拉用户,工作之余自己做陪聊,1999年前后的QQ用户,可能就和小马哥本尊聊过天。1999年是大佬们的起步之年。当时连续四次创业失败的马云,与他的“十八罗汉”们凑了50万元创办了阿里巴巴,希望能在十个月内拿到融资,但到了第八个月钱就花完了,他只好四处借钱发工资。直到蔡崇信帮马云募到第一笔由高盛牵头的500万美元,阿里巴巴这才引起了软银董事长孙正义的注意,一笔2000万美元的投资帮阿里巴巴和马云度过了创业发展的“最困难期”。2000年,腾讯也在创办后的第三年,也一度遭遇“弹尽粮绝”。当时马化腾到处寻找融资。他找过那时的互联网霸主——门户网站,包括新浪、搜狐、网易,还有联想等IT企业,但后者都拒绝了投资腾讯的建议。那个时候,银行更是不愿凭“用户注册量”给腾讯办抵押贷款。举步维艰下,是IDG资本和李泽楷的香港盈科数码投资了马化腾。当时的220万美元让腾讯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但很快,这两家资本又选择退出,直到MIH接下了这两笔股权,所有股东再承诺提供200万美元以防止资金出现紧张。2017年在回忆这段艰难往事时,马化腾说,“当时还是很担心剩余资金被打穿,这样总共历史上有620万美元资金。但换了一个有承诺后面还能拿到救命钱的投资者是很重要的,前两家是早期投资者。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类似投资者,都很感谢。”现在,经过二十年的发展,腾讯的市值已经超过6万亿港元,李泽楷曾公开表示非常后悔太早出售了腾讯的股权。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发展经历,马化腾也更深知互联网、科技类创业企业在早期发展阶段,更需要稳定、长期的资金支持。2011年,腾讯确立了开放战略,开始大手笔对外投资之路,而后腾讯投资的大量企业目前为市场所熟知,包括京东、拼多多、滴滴、美团等等。而腾讯都坚持了“买定不离手”的投资策略,做企业的长期陪伴者。除了长期投资、助力角色定位、尊重创业者企业家精神等投资理念,腾讯的这些做法背后,一定程度上可能也是正所谓:“经历后,才更懂得”吧。

寒冬真正来临,企业如何过冬?

面对疫情的连续反复,社会生活的时时停摆,经济的持续下行,很多企业真正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寒冬真正来临。具体来说,这些措施包括拓展新业务增加收入、优化内部结构节约成本,以及转行发展这三个方面。一,这三年来,有很多公司通过拓展新业务来增加收入。当公司效益不佳的时候,拓展新业务,开拓新的增收途径,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应对方法。……事实上,这样的措施也是绝大多数公司采用的最常见方法。……从实际效果来看,通过拓展新业务,很多公司确实增加了收入,挺过了这三年的困难时期。但是也有一些公司因为对新的领域不熟悉,所以在拓展新业务的过程中反而效益更差。……因此这项措施并不能百分百解决问题。二,有很多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结构节约成本来度过这三年困难时期。每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都需要消耗经营成本。这项因素对于公司盈利至关重要。……当公司经营遇到困难的时候,来源必须与节流并重……因此,在这三年,有很多公司选择了优化内部结构这项措施来节约成本、度过难关。……通过实际情况来看,采取这项措施的公司无一例外地获得了好处。公司的成本更低,相应的就提升了获利能力,这对于公司在这段时间内度过难关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三,当现在经营的领域遇到困难时,很多公司选择了转行发展。这三年时间里,很多公司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甚至有的公司在原有的经营领域内已经无法发展了。……对于这些公司来说,他们的选择就是转行发展。……这样做既有迫不得已的成分,更有开拓进取的勇气。四、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大家都是比较难熬的,尤其是对于我所在的这种小公司而言,收入受到了明显的影响,和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和同事一样,为了改变这种状态,我也尝试被迫发展一些副业,比如兼职网约车、摆地摊等。事实证明,那些故步自封的公司都陷入了困境,而那些敢于突破自我的公司,则逐步走上了正规,经营形势越来越好。……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善,这些公司的发展会更快、更好,成为最终的成功者。一个企业的成长就跟孕育一个新的生命一样,头三个月是最艰难的时刻,只要挺过去了,后面就基本上就万事无忧了。当然企业要长点,至少要挺过3年,很多新创企业连1年都挺不过去,何况3年。如何挺过这头3年最考验创始人的素质。创建稳定的团队很多企业最终干不下去,不是因为外部的敌人太强大,而是内部的不一致导致军心涣散,最后散伙,以致无法为继。在创业之初,就要选择好团队成员,理念、方向都要一致,股权、责任都要明确好。在最初定的方向得到市场验证无法进行时,才转变船头,不要轻易的朝令夕改。这样,团队的所有成员拧成一股绳,发挥各自的所长,扫除前进路上的障碍。聚焦产品一个创业公司,如果看哪个赚钱就赚哪个,一会做项目、一会做产品,没有一个主心骨,没有一条主线,除了勉强苟活着,很难有壮大的机会。所以一个创业公司,一定要在创业之初就定好发展的核心产品,且能依据现有的团队和资源能做出的独特的产品,然后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是在这么细分领域里最牛的。然后去推向市场,然后围绕这条主线做各种努力和修改,让市场接受和认可。资金是企业的血液21世纪什么最贵,是人才,但没有资金,很难招到人才。当然你的事业的前景也许还是能吸引到顶尖人才加盟,那就要看创始人的魅力了。有了人才,有了队伍,那么粮草就必不可少。创业如同行军打仗,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创始团队中,必须有个人,在一开始就要主抓资金问题:要么把产品尽快推向市场,要么以合作的方式切入到一个大的产品中分一点利润,要么就要着手融资。资金是企业继续前行的动力,如同人体的血液。很多企业干不下去,归根结底就是没钱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资金断裂,主要不是融不到钱,而是乱花钱造成的,把钱花在一些不当的地方,比如创始人拿到融资的钱,给自己配个豪华的座驾等。企业要想撑过最困难的头3年,得以精益创业的模式,精打细算,并快速迭代产品,快速有效的测试市场的反应。直白的说,就是快速的测试到底哪些路是走不通的,哪些路是当前阶段难以走下去的,而不是知道哪条路可以走。通往成功的路有多条,排除错误的路越多,剩下的通往成功的路的比例就越大,成功的概率就越大。

监理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包括哪些

一、土工仪器设备1 CBR试验仪2 手动击实仪3 自动击实仪4 土工标准筛5 液塑限测定仪6 烘箱7 多功能电动脱模仪8 手动脱模仪9 测力环10 震击式振筛机11 动力触探仪 (1)国产 (2)荷兰式二、称量仪器设备1 电子天平、感量0.01g称量1000g2 电子天平、感量0.1g称量1000g3 电子天平、感量0.1g称量2000g4 电子磅秤、感量5g称量100Kg5 台秤、感量0.5g称量10kg6 静水天平、感量0.1g称量5000g7 电子天平、感量0.001g称量200g三、水泥检测仪器设备1 电动抗折机2 水泥胶砂搅拌机3 水泥胶砂振动台4 水泥净浆搅拌机5 稠度仪6 安定性煮沸箱7 雷氏夹测定仪8 水泥养护箱9 水泥负压筛析仪10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仪11 300KN恒加载水泥试验压力机四、水泥砼检测仪器设备1 振动台2 砼搅拌机3 坍落度筒4 砂浆稠度仪5 容积筒6 2000KN压力机7 方孔筛8 压碎值仪9 振筛机10 针片状规准仪11 游标卡尺(30cm)12 砂当量仪13 标养室温控仪14 标养室喷雾器五、钢筋检测仪器设备1 10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2 连续式钢筋标点仪3 冷弯冲头六、现场检测仪器1 三米直尺2 三米直尺3 回弹仪4 灌砂筒(15cm4个,20cm2个)5 弯沉仪(5.4m)6 石灰、水泥剂量测定仪7 数码相机七、试验办公设备1 电脑2 电话3 试验用软件4 车辆八、隧道检测仪器设备1 砼抗渗仪2 收敛仪3 锚杆抗拔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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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衣企业销售排行榜前十名(中高端内衣品牌排行榜)

1、爱慕Aimer品牌成立时间:1993年爱慕是爱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高端内衣品牌,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较大的内衣生产企业,专注于提供高品质的贴身服饰,旗下还拥有爱美丽、乎兮等多个品牌。2、曼妮芬ManiForm品牌成立时间:1996年曼妮芬是1996年成立于北京的内衣品牌,经营的产品涵盖内衣、家居、运动等多个品类,其将龙凤等中国特有的民族文化和内衣的设计相结合,致力于打造高品质的内衣产品。3、古今GUJIN品牌成立时间:1940年古今是上海古今内衣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公司成立于1940年,是一家有着近百年历史的老字号企业,其生产的内衣设计时尚、做工精致、款式精美,深受全国女性的青睐。4、Triumph黛安芬品牌成立时间:1886年黛安芬是1886年始于德国的知名内衣品牌,主要经营内衣、文胸、睡衣及泳装等产品,产品面料优质,做工精巧,赢得了全球女性的赞誉和认可。5、红豆居家Hodo品牌成立时间:2004年红豆居家是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内衣品牌,也是2021家居服十大品牌之一,公司以柔软型内衣为品牌定位,生产的内衣穿着体验舒适,深受广大用户的认可和喜爱。6、三枪THREEGUN品牌成立时间:1994年三枪是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公司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休闲、舒适的高品质内衣产品,产品款式时尚、面料舒适,在全国内衣市场占有率很高。7、Ubras品牌成立时间:2016年Ubras是创立于2016年的内衣品牌,致力于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面料优质、价格实惠的贴身衣物产品,是背心式无钢圈文胸的先行者。8、蕉内Bananain品牌成立时间:2016年蕉内是2016年创立的内衣品牌,隶属于深圳三立人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旗下产品包括内衣、袜子、家居服等多个系列,其提供的无感内衣深受广大女性喜爱。9、浪莎LANSWE品牌成立时间:1995年浪莎是隶属于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品牌,公司主要经营内衣、袜子、纱线等产品,产品品种繁多,规格齐全,已成为国内家喻户晓的品牌。10、安莉芳EmbryForm品牌成立时间:1975年安莉芳是始于1975年香港的内衣品牌,能够为不同年龄的女性提供合适的内衣产品,产品设计时尚、穿着体验舒适,除内衣外,还提供泳衣和睡衣产品。文胸品牌十大排名是:透色内衣、都市丽人、ELLE、润微/Realwill、贵人蝶、梦惑、兰卓丽/Langerie、少女美屋、意迪姿、狄慕芬。1、透色内衣透色内衣品牌在互联网上开设了官方旗舰店透色内衣旗舰店,让广大网民在网上也能买到与透色内衣实体店同款的商品。透色内衣品牌自创立至今,深受广大用户们的喜爱,虽然透色内衣已经取得一些不错的成绩,但并没有放慢前进的步伐,仍在为成为行业中的最顶尖品牌努力。2、都市丽人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文胸知名品牌,知名女式内衣品牌,国内较早的快时尚内衣品牌,高性价比大众贴身衣物供应商,集研发、生产、仓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内衣品牌运营集团。3、贵人蝶贵人蝶品牌在互联网上开设了官方旗舰店贵人蝶旗舰店,让广大网民在网上也能买到与贵人蝶实体店同款的商品。贵人蝶品牌自创立至今,深受广大用户们的喜爱,虽然贵人蝶已经取得一些不错的成绩,但并没有放慢前进的步伐,仍在为成为行业中的最顶尖品牌努力。文胸品牌十大排名是:透色内衣、都市丽人、ELLE、润微/Realwill、贵人蝶、梦惑、兰卓丽/Langerie、少女美屋、意迪姿、狄慕芬。1、透色内衣透色内衣品牌在互联网上开设了官方旗舰店透色内衣旗舰店,让广大网民在网上也能买到与透色内衣实体店同款的商品。透色内衣品牌自创立至今,深受广大用户们的喜爱,虽然透色内衣已经取得一些不错的成绩,但并没有放慢前进的步伐,仍在为成为行业中的最顶尖品牌努力。2、都市丽人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文胸知名品牌,知名女式内衣品牌,国内较早的快时尚内衣品牌,高性价比大众贴身衣物供应商,集研发、生产、仓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内衣品牌运营集团。3、贵人蝶贵人蝶品牌在互联网上开设了官方旗舰店贵人蝶旗舰店,让广大网民在网上也能买到与贵人蝶实体店同款的商品。贵人蝶品牌自创立至今,深受广大用户们的喜爱,虽然贵人蝶已经取得一些不错的成绩,但并没有放慢前进的步伐,仍在为成为行业中的最顶尖品牌努力。

企业团队介绍范文

企业团队介绍范文 企业团队介绍范文,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团队的努力,团队能够发挥团队精神、互补互助以达到团队最大工作效率的能力,每个公司都离不开一个团结的团队,以下分享企业团队介绍范文。 企业团队介绍范文1 团队介绍(一) 我们的制作团队不光在技术上处于行业前端,我们更注重将客户的产品表达的清楚与准确,我们大多是理科出身,在机械、游戏、电子、物理等各学科我们都有研究,能轻松理解客户的构思,所以我们能更好的将客户的意图表现出来。 我们拥有自己的专业三维动画、建筑动画、虚拟现实和影视拍摄制作团队。我们不断创新与提高三维动画、建筑动画、虚拟现实的制作水准,运用尖端的三维动画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不断满足客户对数字体验服务的需求.。 我们的目标是将奇妙动画打造成国内演示动画行业第一品牌。 团队人数:11人 团队理念:公司秉承诚信、规范、高效的工作原则,用技术赢得市场,以创意服务取得信誉,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面向未来,坚持自主创新。 服务项目:原来机械动画、游戏宣传片、企业宣传片、角色动画、特效制作、广告动画、电视节目制作、建筑漫游动画、动画演示、产品介绍动画、产品演示动画等。 团队介绍(二) 公司简介: 嘉兴市秘城堡贸易有限公司,于2012年,由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招商引资成立。其核心团队于2007年进入电商行业,6年期间成功打造两个皇冠店铺 积累了丰富的食品品牌文化建设经验,拥有庞大的中高端消费群体,并在浙江嘉兴及河北廊坊两地建有大型仓储物流中心,新公司的成立,旨在致力于成功打造中国食品品控第一品牌——秘城堡网。 秘城堡网作为国内首家第三方食品品控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创新优势,整合食品产业链信息资源,发挥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其意义在于: 一服务于国内优质食品生产企业,挖掘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带头人,帮助具备社会责任感的优质企业完成品牌文化建设; 二服务于淘宝众多卖家,提供优质稳定货源,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品质店铺,避免沦入价格竞争红海; 三服务于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营养食品的品质保障。 团队简介: 公司拥有一支由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其领路人毕业于清华大学。作为国内首批从事电商行业的团队,见证了电商快速发展,积累了丰富的食品电商运营经验,形成了科学的管理体系。 团队成员年轻而充满朝气,具有创新意识并勇于迎接挑战。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愿为改善中国食品安全现状,贡献一己之力。 创新点: 国内首家上线的第三方食品品控服务平台; 国内首家开拓、实践C2B2B电子商务社会化营销新模式,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引领电子商务发展新潮流。 展望未来: 凭借与其他电商平台的差异化定位:更注重于为消费者、为厂商提供精细化服务。 五年规划: 第一年,突破一千万的`销售规模。 第二年,完成与淘宝各地卖家合作,全国部署小型仓储点。 第三年,改变电商中小卖家各自为商的现状,集聚点状资源,共同抵抗市场风险,开拓电商发展新模式。 第四年,带国内优质厂商打造出一批知名品牌。 第五年,通过快速发展,超越中粮我买网、一号店、京东商城等国内知名食品销售网站,成为国内最大的食品电商平台。 嘉兴市秘城堡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团队介绍范文2 1、市场营销管理 金算盘网聚集营销领域的精英,负责市场营销方面的同学,在大学期间是就读于市场营销的专业,熟悉掌握营销各个方面的知识,有丰富的市场调研经验和方法,成功为茶叶店做过营销策划案,有成功的市场策划的经验.。 对网络品牌创建和网络营销传播有着独特的见解和观点,并拥有丰富的经验。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特点,以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能够根据客户需要提供针对性方案。 打造网络营销服务、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公关与网络广告投放等等手段打出一套组合拳,创造出适合大学生市场的网络营销传播模式,为大学生量身定制网络营销战略方案。 对大学生理财有深入的调研和了解,对大学生这一理财市场有着很大的信心,有着富有创意的营销策划案,相信金算盘理财网在我们团队努力下定能够成功经营起来。 2、运营、网络管理 在运营管理方面和网络管理方面,我们团队有着网站建设开发的项目经验的技术员,对企业的运作整体有着较好的理解,对网站运营比较熟悉,主要负责网站上的营销策划、熟悉计算机的操作和网络的运营安全管理,对未来网站的发展方案和规划有着高瞻远瞩。 尽管经验还是比较缺少,但是相信在我们的努力和学习下会不断的完善,我们有着实力的网络技术作为后盾,相信可以把金算盘理财网做好,可以顺利的成功运营成长。 3、财务风险管理 负责财务风险管理的团队成员在大学贱是就读于财务管理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对财务分方面熟练掌握,对财务分析有着理智明确、科学的理财意识。对我们金算盘的网站运营、营销的费用和收入方面都做了充分的分析和预算,并全面的考虑财务风险 用他们所学的只是和专家的指导,通过适当的财务风险管理体制,识别与评估不同财务活动面临的财务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尽量做到可以预测财务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可以迎接财务风险的挑战。 企业团队介绍范文3 总经理 朱飞,现任武汉飞速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第一批小微企业金融实践开创者,对小微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有深入研究,擅长把控企业风险,灵活管理信贷额度,曾担任E速贷武汉分公司区域经理, 为E速贷创造了上千万的业绩,创造了E速贷区域经理的最佳战绩。 副总 郝佳,曾担任典当行及担保公司高管。在金融及IT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掌握了业务运转、交易流程、风险控制等配套的管理体系,在金融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全面负责投融资业务管理及金融机构合作。 财务总监: 张梦娣,从事财务工作多年,三年以上主管的工作经验,具备全面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账务处理经验;精通财务及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精通财务分析和财务规划管理 以及财务预算与成本控制体系的建立;熟悉资金调度流程和公司财务运作,多年一般纳税人与进、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全盘账务处理的工作经验 ,精通出口退税申报及其相关政策与网上核销业务。熟练掌握高级财务管理软件和办公软件。 保险团队: 曾担任保险公司客户经理,负责团队的保险销售计划,能准确地对所销售的保险做一系列的市场方向定位,同年,该团队打破有史以来的销售速度记录,3个月内完成6个月的销售目标,挖掘激发所带团队的最大狼性值,现为飞速贷投资业务部客户经理,负责公司线下客户的开发。 南湖团队: 具有多年的小额贷款公司客户开发经验,与小贷公司,典当行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熟悉担保、投资、信贷工作流程,能够进行贷款或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主要与南湖地区的中介合作,负责公司在南湖的贷款客户开发以及公司的品牌推广,具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职业操守。 客服主管: 郭宁,全面监控修订客服部的系统和流程,相关制度的转化,岗位培训、文件管理;记录并跟进处理日常投诉,重大投诉汇总并向领导层汇报,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跟踪销售和售后部门的客户满意度改善方案及对客服部与其它各部门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培训相关客服人员,针对抱怨类型客户进行跟踪,对投诉的客户处理后再次回访。不断地发掘与收集客户对公司的意见,提高客户忠诚度与满意度,全力打造公司的服务与品牌。 技术总监:陈灿 10年PHP程序开发经验,擅长P2P网贷平台的开发与维护。多年技术开发及团队管理经验,擅长网站架构设计,大数据分析。曾自己开发与制做了多个网站,深受客户喜爱。所负责的系统研发、网站建设项目众多,技术全面。

华夏国融集团聘请专家顾问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华夏国融集团聘请专家顾问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15年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竞争格局形成的一年,对于强化企业管理、创新发展模式、优化营销策略、有效品牌推广的平台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期。为了更进一步的制定好企业发展战略,全方位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形象,华夏国融集团特聘请了一批在各自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力的专家担任企业发展顾问,分别有法律顾问、管理顾问、知识产权顾问、营销顾问及首席专家顾问。各位专家不仅熟悉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更具有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且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未来他们将合力为华夏国融集团的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攻关、营销推广、危机公关等方面的专业顾问服务,为华夏国融集团更长远更稳健的发展保驾护航(华夏国融集团高层领导与专家顾问团合影)对于一家企业来说,做好内部管理,优化营销方案,掌握企业经营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知识,对企业经营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进行优化升级,将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此次聘请不同领域的专家顾问加盟,就将有效强化华夏国融集团在各领域的专业能力,有力助推华夏国融集团朝着更稳健、更规范、更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同时,专家顾问团的成立也是华夏国融集团向行业倡导“维护金融消费权益,共建安全投资新常态”的一次表态,亦是华夏国融集团一贯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自然驱使。一直以来,华夏国融集团就将广大投融资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给广大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投融资服务,未来在专家顾问的合力“把脉”下,华夏国融集团一定能给广大用户带去更安全可靠、更高效便捷的投融资服务,为我国普惠金融的全面推行再添新引擎。华夏国融集团专家顾问简介:王肇铭华夏国融首席管理顾问王肇铭,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于上海,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原陆金所副总经理,1995年9月加入平安,在平安工作长达19年, 历任平安信保事业部副总经理,平安专业保险代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信安小贷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小贷行业协会副会长,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集团董事长办公室秘书、主任等职。黄建军华夏国融首席知识产权顾问女,出生于1968年,汉族,毕业于中山大学,出生地江苏。北京百奇知识产权事务所创始人,16年资深知识产权行业顾问,中国传统文化践行者、传播者。曾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DP同学会学习部副部长,文华国际21期学员。罗明雄华夏国融首席专家顾问男,出生于1978年,汉族,湖南郴州人氏,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任京北投资、京北金融、天使茶馆总裁,知名投资人,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搜狐互联网金融首席顾问,西南财经大学教授。互联网金融领军人物,开创性的提出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互联网金融六大模式,并带领互联网金融研究团队持续性的开展相关研究、实验及投资工作,发表专业文章多篇,著有国内首部深度剖析互联网金融的著作《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蓝皮书2014》、《P2P网贷》,为互联网金融领域代表性人物之一,被评为“2013中国互联网金融十大领军人物”。魏征华夏国融集团首席营销顾问男,汉族,2009年-2013年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工作,P2P资深大额投资人。 先后入股红岭创投、团贷网、e速贷、华夏国融、菜版网、天使汇、创新谷咖啡、贝塔咖啡、极客咖啡等P2P和众筹平台。2013年发起创建互联网金融行业第三方社群媒体——IFA互联网金融联盟,担任CEO。目前IFA互联网金融联盟产品“克拉博”已上线,为全国首家全实名制第三方知识分享平台。克拉博专注于分享互联网金融行业知识、经验、资源与人脉,致力为行业内的投资者、从业者、创业者、媒体工作者、专家学者及互联网金融爱好者提供有效的信息分享服务。杨勤华夏国融首席专家顾问 男,汉族,出生于1960年7月,江苏人,现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深圳和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市人大代表。多年来坚持扶贫助教,奉献爱心。1998年抗洪救灾、2008年汶川地震,他捐献了数拾万元的电子设备和器材。还先后向广东省和平县和平中学、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实验学校、乳源县党校和县关工委等捐建电教室及设备5套(系统)、电脑设备50余套(台),工程一项,价值约180万元;助残助学约50余万元。作为市人大代表和福田区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调研车公庙片区用电紧张、部分幼儿园乱涨价、梅林关交通高峰期拥堵等问题并提出建议。他提出的《关于深圳市气象立法议案》和《关于深圳市建立超级计算中心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两会期间,杨勤领衔向市交通运输委和市规划国土委提出两项询问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企业内刊是否需要刊号及准印证号?

每个地区会有所差异,建议你到企业当地的新闻出版局去咨询。因为各省市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意见,又相应地出台了一些自己的政策。有许多地方,就不允许在企业自己办得的内刊报纸上刊登广告,而有些地方管的比较宽松,就会允许刊登一些企业自己的广告。具体的,他们给你们解释或者是叫你们拿什么手续办什么手续的。如何申请企业内部刊号(北京为例)  一、说明  核准项目名称 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程序  核准项目编号 BJXSBCB001-1-2004〔北京行审B(核准)类出版001〕  核准项目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刊的作用  既然企业内刊的服务对象是企业,这就决定了企业内刊主要是在一个企业的内部起作用。主要内容包括:实现企业信息传播的功能;促进企业员工之间、部门之间、公司之间以及员工与领导、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股东、企业与社会各界公众沟通的功能;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功能;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位和品牌的功能;甚至也包括那种纯粹是实现自我文化满足心理的功能。  三、企业内刊的功能  1、获得企业刊物充分完全的国内合法出版及发行资格。  2、可以面向企业内部及对外赠阅发行,作为展示企业自身形象、企业文化及对外沟通交流的平台,发行区域不限。  3、可以征收杂志社理事会员、企业赞助费(可做企业形象宣传)等方式为企业盈利。  4、可借助杂志品牌组织会议活动,展开对外合作项目等,在提升企业知名度的同时,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应用范围  企业内部文化交流用报纸、杂志或其它连续出版物。  五、申请文件  1、填妥申请表格  2、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办刊的目的、意义、简单栏目介绍、经费来源(自筹资金)、并声明不刊登广告、不收费  3、目录(用A4纸打印,内容包含各个栏目名称)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独企业法人的企业)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印刷厂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批复文件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包含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内部刊号,盖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章)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一汽企业里哪个子公司待遇好

控股子公司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红旗品牌系列轿车、奔腾轿车和马自达6轿车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大众品牌捷达、宝来、高尔夫、开迪轿车和奥迪品牌A4、A6轿车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重型卡车变型车、改装车和车箱、车轮总成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启明星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系列软件 一汽丰田(长春)发动机有限公司 V6系列高技术环保发动机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夏利系列和NBC系列经济型轿车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丰田品牌威驰、花冠、皇冠、锐志轿车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营销在中国生产的丰田品牌轿车、多功能运动车 深圳一汽汽车有限公司 汽车营销和售后服务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丰田品牌兰德酷路泽、普拉多多功能运动车、柯斯达豪华客车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普力马、福美来轿车 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A系列发动机、ZZ和SZ发动机等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结算、信贷服务和保险经纪业务等 一汽陆捷物流有限公司 整车和零部件物流及包装、配送服务

2006年中国软件100强企业

2006中国软件100强企业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6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海尔集团公司 27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8 福州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4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 29 思爱普(北京)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5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30 广州金鹏电子有限公司 6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7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2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8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 33 爱立信科技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9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34 深圳市金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35 长春一汽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6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12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37 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3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38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4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39 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 南京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 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6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41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17 青岛朗讯科技通讯企业有限公司 42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3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19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44 威海北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5 沈阳东大自动化有限公司 21 北京甲骨文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46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2 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47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5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0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51 北京青鸟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76 创智集团 (湖南)52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3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 福建南威软件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54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79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5 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80 北京乐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56 中盈优创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81 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5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82 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8 华立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 83 江西捷德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 59 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84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 日电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85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 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86 沈阳西东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62 上海华讯网络系统有限公司 87 广东新粤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63 广州海格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8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4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89 广州华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65 希姆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90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66 沈阳先锋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91 南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7 北京富通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92 京华网络有限公司 68 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93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69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94 上海新华控制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70 华迪计算机有限公司 95 上海禹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71 福建富士通信息软件有限公司 9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7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7 麦迪实软件(昆山)有限公司 73 江苏南大苏富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98 广州市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74 云南电信网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9 北京中科希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75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复旦光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百强软件企业

2009 软 件 百 强 企 业 名 单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3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4 海尔集团公司  5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6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  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1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1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12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3 南京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 沈阳先锋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15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6 南京南瑞集团(含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  17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18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9 福州福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0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1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2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4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2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27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28 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9 上海华讯网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0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34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6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7 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8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39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4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42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3 珠海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4 北京4方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45 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46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48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50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 北京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5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3 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  54 辽宁天久信息科技产业有限公  55 深圳市紫金支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6 无锡华润矽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57 上海华虹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58 北京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9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0 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  61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62 福建富士通信息软件有限公司  63 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64 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 沈阳东大自动化有限公司  66 沈阳昂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7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8 福建南威软件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69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70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71 成都迈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2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 浙江航天金穗科技有限公司  74 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5 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6 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77 中程科技有限公司  78 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79 4川汇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0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81 安徽继远电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82 昆明昆船物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83 中盈优创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84 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 广州从兴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86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87 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88 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89 3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90 山东3联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91 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3 北京京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 厦门东南融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95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96 大连大森数控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97 上海微创软件有限公司  98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9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军训基地属于什么企业性质

军训基地属于什么企业性质,这个就要看办理的手续了。如果是民办的就有可能是私营企业,官民合办的就可能是合作企业,军队办就不叫企业了。

美国底特律破产与没破产有什么区别?对民众生活有什么影响?对企业运营有何影响?

破产或者不破产是账面上的事情,老百姓不用害怕。对民众的影响应该是有的,但是天塌下来有有钱人顶着,穷人不会损失什么财产;也没有什么好损失的。具体来说可能是找工作更加困难、买东西不方便等等。对企业的影响应该是最大的。宏观投资环境糟糕,相关的配套企业已经撤离,产业链、资金链都不完整了,所以企业会很难。再有就是治安会恶化。这个对谁都不是一件好事儿。

怎么才能提升企业网络营销的效果和成交转化率

首先,从字面意思来看,知识营销指的是以知识为核心,对用户的消费决策产生深度影响的营销方式,在这种营销方式中,我们所面对的客户大都具有极高的文化素养,他们对一切具有知识性的东西都比较感兴趣,尤其是行业相关的财经资讯、书籍等。这时候,理财师应该做的就是通过有效的知识传播方法,将有价值的财经资讯传递给目标用户,使受众形成一种你所传递的内容都是优质且具有价值的深刻认知,进而提升订单转化率。知识营销的特点理财师在明白什么是知识营销之后,还应当了解知识营销到底具有哪些特点,才能更好的将知识营销作为自己服务客户的手段。知识营销是以知识的形式,向用户传递广告内容,使品牌价值与信息价值产生双重溢价;此外,知识营销在影响用户的同时,也在给用户创造价值。知识营销是营销发展到现阶段一次重要的转变,这种转变是产品和消费者都发展到了一定高度后,自然而然带来的结果。举个简单的例子,以前买果蔬,我们只是因为需要觉得某种蔬菜或水果好吃,所以才会去购买,但是现在商家却告诉我们某种果蔬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可以让我们的身体更健康,这就是典型的知识营销。在金融行业中,知识营销出现的背景是因为我们越来越多的客户,他们不再是以前对行业一窍不通的小白,而是越来越专业的投资者,这类客户不再是被动接受营销的群体,而变成了主动寻找自己所需要的营销信息的群体。

企业如何精益管理经验分享

  导语:精益管理源于精益生产。精益生产(LP—Lean Production)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詹姆斯.P.沃麦克等专家通过“国际汽车计划(IMVP)”对全世界17个国家90多个汽车制造厂的调查和对比分析,认为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的生产方式是最适用于现代制造企业的一种生产组织管理方式。   企业如何精益管理经验分享   (一)加大基层单位OA系统建设   目前,包括我院在内的部分基层单位,在收发文件、会议通知等工作流程方面仍以纸质文件为主,严重降低工作效率、增加工作成本,有必要加强基层单位OA系统建设,降低无纸化办公。建议拟文批文、通知等工作流程采用网上实现。同时,通过特许密钥,尽量实现外网也能办公,避免人员出差或异地造成工作延误的浪费。   (二)加大成本核算   目前,很多单位和部门,重视单位收入和业务办理量,但是不太重视产生的费用。有必要通过对单位内个部门的成本进行核算,促使各部门在办公费用、人员费用、通讯费用、车辆费用等成本上的降低。   (三)岗位调整和建立轮岗制度   针对我院岗位设置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力资源浪费的问题,有必要对业务岗位进行重新梳理和优化,同时建立轮岗制度,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一方面,可以增强人员对单位个岗位和工作业务的了解和熟悉,增加人员业务能力和研究水平,另一方面,可以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企业如何精益管理经验分享   一、精益推行,要从心开始。   有个广告词说得好:u2018沟通从心开始u2019,我们精益推行也不例外,只有真正从内心了解并接受了精益这个概念,才有可能把想法变成真正的行动,行动才是最重要的,这也和公司领导和精益老师常讲的u2018态度很重要,态度决定一切u2019一脉相承。   二、精益推行,首先要做好推行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常言说得好:u2018兵马未动,粮草先行u2019,这个道理是相通的,就是在全面推行前,有必要做些精益和精益生产方面的培训工作,最好是全员培训。精益生产,我个人的理解是全员参与,持续改善提高的这样一个过程,但到目前为至,参与精益项目中来的还只是很少一部人,真正能主动去做精益的就更少了,且经常会听到或遇到有同事问u2018什么是精益或精益生产u2019这样的问题。   三、精益推行的方式上,个人觉得按下面的来做可能效果更好点:   1.精益的推行采取自愿自发的方式开展,公司出引导政策,并开展相关活动,充分调动并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保证课题的开展是向公司需要的方向发展。   2.精益开展的具体内容,尽可能的围绕本部门的实际核心业务来开展,如果此业务涉及到的部门很多,可以把这个课题进行二级分解,甚至是三级四级分解,最终要体现到最基层员工全员参与,这样才能取得实际效果,从而能收到既把本职工作做好了又同时把精益改善也一并做好。   3.精益推行的过程中,要做好标准化的工作,要把一些东西进行提炼,形成规范和标准,并在实际工作去严格执行它,在执行的过程中还要对其进行精益改善,实现u2018实践—改善—再实践—再改善u2019这样一个完善过程。   4.精益推行的过程中,要想取得好的效果,有关问题的解决最好由问题产生的部门来主导解决,其余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而不要由下游部门来推动上游部门来展开工作。   5.精益推行要长期开展,不要搞短期行为。精益活动既然是个持续改善的"过程,就必须长期开展下去,最终我们才能取得良好的结是。   企业如何精益管理经验分享   一:人是决定事和物的主导,提高人的思想意思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所以首先必须认识到6S是对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空间,使每个职工都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安全,最终实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的大事,而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打扫卫生。彻底摒弃以往那种大钱大办,小钱小办,没钱不办的思维。从细节入手,从小处做起,在日常工作中培养员工自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加员工的企业向心力,增强团队观念。使每个人都能从思想上树立起一个以厂为家、以厂为荣、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观念,使员工都能做到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思想上养成规范化、标准化做事的良好习惯。   二:机是工作顺利完成的基本保障,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一个良好的设备运转状态是品质和效率的基础。   而6S是保证设备的最好工具,工厂无尘化,无碎屑、碎块和漏油,经常擦试和保养,机械稼动率高;模具、工装夹具管理良好,调试、寻找时间减少;设备产能、人员效率稳定,综合效率可把握性高;每日进行使用点检,防患于未然。   三:环境是一个企业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同时也是零事故的软件设备。   6S强调的现场管理方法,干净,整洁的工厂,无不给人一个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使得员工对企业的凝聚力不断增加,而经过6S的整理、整顿后,通道和休息场所等不会被占用;物品放置、搬运方法和积载高度考虑了安全因素;工作场所宽敞、明亮,使物流一目了然;人车分流,道路通畅;“危险”、“注意”等警示明确;员工正确使用保护器具,不会违规作业;所有的设备都进行清洁、检修,标识明确,能预先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消除安全隐患;消防设施齐备,灭火器放置位置、逃生路线明确,万一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员工生命安全有保障。   四:工作的积极性是企业活力的源泉。   6S可以创造出快乐的工作岗位,一目了然的工作场所,没有浪费、勉强、不均衡等弊端;岗位明亮、干净,无灰尘无垃圾的工作场所让人心情愉快,不会让人厌倦和烦恼;工作已成为一种乐趣,员工不会无故缺勤旷工;6S能给人“只要大家努力,什么都能做到”的信念,让大家都亲自动手进行改善;在有活力的一流工场工作,员工都由衷感到自豪和骄傲。   五:管理是企业的工作核心,抓好了管理生产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基层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而全员管理又是企业管理的最有效手段。从每个部门抓起,从每个人员抓起,从每个环节抓起,从细、从严、从实是抓好管理工作的关键。有了制度就要有落实,要落实就要有监督。要使每个部门、每个员工、每道工序、都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这样才能使企业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才能提高企业形象,使企业更加充满活力,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

企业为什么要进行精益管理?

精益生产是对企业整体的一种提升,它着眼于消除企业生产过程中一切不产生价值的东西,包括动作、库存等等。精益生产对于企业来讲,会有以下的效益:1.产品库存少,增加了资金流转的速度,同时极大的减少了因库存造成的管理费用等;2.生产周期短,提升了资金利用率;3.生产率极大提高,减少了人工成本;4.产品品质得到极大改善,减少了于此相关的成本;5.强调标准作业,使得生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企业如何推进精益生产?精益生产怎么开展?

步骤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精益生产发挥员工的作用是关键。加强全员的精益管理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参加的人员要实现从管理层的老总、副总,到操作层的普通工人。培训内容包括:竞争的情况、浪费观念、拉动生产、5S、团队改善、全员的设备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促进企业全体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推行精益生产方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成立推行精益生产方式的专项领导及推行机构,由总经理担任负责人,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主管参加,明确职责和任务,制定精益生产工作计划,推动精益生产方式在企业的落实。步骤二:成立项目领导和项目推行小组这一步是要建立一个精益生产组织。这也是很多企业实施精益生产时必经的一步,有的企业把这个小组叫“精益生产委员会”,有的叫“改善组织”。一般来说,总经理应是精益组织的负责人,有些企业也把工厂负责的副总经理列为负责人,组织应包括生产管理部门、制造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品质部门的等相关部门的主管,要确立负责人的改善职责。步骤三:建立示范线,确定管理样板在实施精益生产方式3至6个月后,当5S获取初步成效时,应选择一个生产线作为示范推进持续改善。改善内容应尽力运用好精益工具,同时注意选择那种流水作业的生产线,明确改善之前所处的状态,如:成品和零件的清单、现状物和情报的流程图、各工程的时间调查、生产线边上的库存情况调查以及送货的频率与数量等情况。改善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落实责任人,注意运用好头脑风暴方式进行集中全体人员的智慧。对改善情况要及时进行发布,从而确保改进工作同步实施、顺畅合作。同时改善示范线负责人,还要在每天确认改善进度。

精益管理能帮助企业改善哪些问题?

精益管理能帮助企业改善哪些问题?1、精益生产计划管理改善。2、精益生产流程管理改善。3、精益产品品质管理改善。4、精益库存管理改善。5、精益人力资源管理改善。6、精益供应链管理改善。7、精益物流管理改善。8、精益目标管理改善。

什么是企业的精益化管理

精益管理源自于精益生产(lean production),是衍生自丰田生产方式的一种管理哲学。精益管理由最初的在生产系统的管理实践成功,已经逐步延伸到企业的各项管理业务,也由最初的具体业务管理方法,上升为战略管理理念。精益管理要求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运用“精益思维” (Lean Thinking)。“精益思维”的核心就是以最小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设备、资金、材料、时间和空间, 准时地(JIT)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为顾客提供新产品和及时的服务。扩展资料精益管理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企业在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与服务的同时,把浪费降到最低程度。业务流程管理的主旋律之一就是使最终产出(不管是实体产品还是无形服务)具有更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它更能适应按需生产的要求和消费理性提高对产品和服务的高水准要求。精益生产依托于制造流程,而业务流程管理依托于业务流程,从这个方面讲BPM追求的是业务流程的精益,精益管理和BPM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精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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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的精益化管理

精益管理源自于精益生产(lean production),是衍生自丰田生产方式的一种管理哲学。精益管理由最初的在生产系统的管理实践成功,已经逐步延伸到企业的各项管理业务,也由最初的具体业务管理方法,上升为战略管理理念。精益管理要求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运用“精益思维” (Lean Thinking)。“精益思维”的核心就是以最小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设备、资金、材料、时间和空间, 准时地(JIT)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为顾客提供新产品和及时的服务。扩展资料精益管理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企业在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与服务的同时,把浪费降到最低程度。业务流程管理的主旋律之一就是使最终产出(不管是实体产品还是无形服务)具有更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它更能适应按需生产的要求和消费理性提高对产品和服务的高水准要求。精益生产依托于制造流程,而业务流程管理依托于业务流程,从这个方面讲BPM追求的是业务流程的精益,精益管理和BPM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精益管理

企业怎样有效实现精益生产

1.加强全员认识,增强组织化领导执行精益生产,发挥员工的作用是关键。强化全员精益管理意识的教育与培训,要实现全体员工意识的普及。训练内容包括:竞赛现状、浪费观念、拉力生产、5 S、队伍改进、全员设备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以促进全体员工转变观念。2.建立项目领导和项目推进组这个步骤是创建一个精益生产组织。精益生产方式在许多企业中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组织应包括生产管理部门、制造部门、生产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的主管,要确立负责人的责任。3.建立示范线,确立管理模式当5 S初见成效时,选出一条生产线作为示范,推进持续改进。改进内容应尽最大努力使用精益工具,同时注意选择流水作业的生产线,明确改进前所处的状况。后续改进情况要及时发布,以确保改进工作的同步执行。4.实施现场改善整理工作现场环境,清除不要的物品,减少对空间的占用。经过整修后的现场物品摆放整齐,并及时进行设备保养。通过整改,使员工养成良好的维护工作环境的习惯,从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5.绘制生产价值的流程图对增值部分和非增值部分进行标注,减少生产浪费现象。产品价值流程图是直观的反应物流和信息流的一种方式。

企业精益生产管理方法有哪些

你好,1、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定会受到陈旧的机制、理念、管理模式的制约,为适应及推动企业的高速发展必需不断地引入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手段及理念。但任何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都无法解决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必须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并对这些管理方法进行有机集成。否则多种管理方法的引入,将使我们的管理者无所适从,降低管理效率,甚至阻碍企业发展。2、先进管理模式的引入,其实就是企业管理者理念变革的过程。在计划经济时期是一种卖方市场,企业管理者的理念是“价格=成本+利润”的管理,在这种理念的下所产生的管理模式是完成计划产量,而产品质量、成本、交货期等问题都无须考虑。然而在市场经济时期行业产能极大过剩,已从卖方市场转变成了买方市场,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理念是“利润=价格-成本”,这就使企业需全方位参与竞争。该成果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3、先进管理模式的引入,必需对推进该管理模式所需的环境及支承条件有充分的认识。精益生产的成功实施,它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企业业务流程的优化有着更高的要求。在精益生产实施的初期因我们对它的了解甚少,片面地认为只要引进精益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就可在一夜间大幅提升。然而事与愿违,精益生产的推行一度成为摆设,经历了长期的低迷与徘徊。原因是我们并没有准确的基础数据及对我们长期在粗放型管理模式下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没有提供精益生产运行所需的环境及支承条件。4、企业决策者应认识到推行精益生产的必然性,重视并积极倡导精益生产。精益生产的出发点就是消灭浪费、创造价值,精益生产应用多种工具和方法实现此目的,实践证明有效推行精益生产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从华安盛道咨询客户看,企业推行精益生产是做出了一定的投入,但其收益却是数十倍成百倍的,这表现在企业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资金占用等实实在在的指标上。5、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精益生产推行的长期性、艰巨性,必须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精益生产是生产方式的变革,一切与生产相关的环节都应按精益生产的要求调整和改变,其复杂性和长期性可想而知。推行精益生产方式,相对而言在生产现场比较容易获得效果,但如果与现场相关的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在思想上没有转变,行动上无配合,则效果有限,且难于持久,使用日事清进行日志管理加强上下级的及时沟通。因而企业推行精益生产绝不可急功近利,应有序分步推进,通过精益生产拉动各项管理的提升。6、借助专业咨询公司外力并以项目方式推行精益生产可有效降低风险,少走弯路,更易取得成效。"学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咨询公司在精益生产理论研究和咨询实践中积累了大量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相比企业自我摸索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专业咨询公司更能从系统和全局高度认识精益生产的推行重点和难点,并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专业咨询公司善于项目管理,通过有效的项目管理更易保证推行成功。通过项目合作,将精益生产推行目标纳入协议,双方没有退路,即使困难重重,也都会咬牙坚持,直至成功。

何谓企业精益化管理?

精益管理源自于精益生产(lean production),是衍生自丰田生产方式的一种管理哲学。精益管理由最初的在生产系统的管理实践成功,已经逐步延伸到企业的各项管理业务,也由最初的具体业务管理方法,上升为战略管理理念。精益管理要求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运用“精益思维” (Lean Thinking)。“精益思维”的核心就是以最小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设备、资金、材料、时间和空间, 准时地(JIT)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为顾客提供新产品和及时的服务。扩展资料精益管理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企业在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与服务的同时,把浪费降到最低程度。业务流程管理的主旋律之一就是使最终产出(不管是实体产品还是无形服务)具有更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它更能适应按需生产的要求和消费理性提高对产品和服务的高水准要求。精益生产依托于制造流程,而业务流程管理依托于业务流程,从这个方面讲BPM追求的是业务流程的精益,精益管理和BPM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精益管理

什么是企业的精益化管理

精益管理源自于精益生产(lean production),是衍生自丰田生产方式的一种管理哲学。精益管理由最初的在生产系统的管理实践成功,已经逐步延伸到企业的各项管理业务,也由最初的具体业务管理方法,上升为战略管理理念。精益管理要求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运用“精益思维” (Lean Thinking)。“精益思维”的核心就是以最小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设备、资金、材料、时间和空间, 准时地(JIT)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为顾客提供新产品和及时的服务。扩展资料精益管理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企业在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与服务的同时,把浪费降到最低程度。业务流程管理的主旋律之一就是使最终产出(不管是实体产品还是无形服务)具有更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它更能适应按需生产的要求和消费理性提高对产品和服务的高水准要求。精益生产依托于制造流程,而业务流程管理依托于业务流程,从这个方面讲BPM追求的是业务流程的精益,精益管理和BPM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精益管理

德国留学硕士企业管理专业哪些学校比较好?

1,排名第一的应该是科隆大学,曼海姆第二,然后是法兰克福大学,第四是莱比锡大学商学院。2,此外一些经济类的应用技术大学的企业管理也很好,如海尔布隆应用技术大学、卡尔斯鲁厄国际应用技术大学等。3,留学期间做对外汉语教师的兼职工作也是不错的选择,不但可以增加收入,对外语和人际交往都是很有帮助的,但是需要的是持有CETTIC上岗资质才可以。

企业法人个人债务被执行,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个人债务纠纷不会影响公司。如果公司做了该股东的债务担保人,公司就有连带的担保偿还责任。在被担保股东偿还不了债务时,公司就有偿还的责任。那么,这就会牵涉和影响到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雪佛龙公司是一家怎样的企业?有何背景?

是一个能源公司,在多个国家都有发展,而且主要是石油天然气的服务。他的原来名字是加利福尼亚石油,后来由于石油和托拉斯案件产生了分离的结果。

CDP集团有哪些知名企业的合作案例?

CDP集团成立以来一直都以服务国内外行业龙头的灯塔型客户为主,有超1000家优质客户,包括阿斯利康、拜耳中国、碧桂园、大陆集团、711、麦德龙、康师傅、蔚来、百济神州等明星企业。比如,在人才竞争激烈的生物医药行业中,由于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所以对核心人才的吸引激励与保留始终是该行业组织自身发展与超越竞争对手面临的最大困难。拜耳中国积极探寻适合中国数字化员工激励认可方案,与CDP合作利用数字化平台——WorkLife在员工管理与激励中,全面引入移动,社交、场景的理念,采用类似移动社交媒体的动态场景,如点亮、感谢卡和其他互动方式,奖金福利和绩效脱钩,不再是传统打分作为系数,通过在数字平台上设立奖金池,面对整个拜耳全球,能随时嘉奖最好表现的员工。并且拜耳中国和CDP集团共创的“闪耀时刻——数字化员工激励认可平台”项目成为行业标杆,从400家评选公司中脱颖而出,荣获IDC中国数字化转型大奖卓越奖!

中国各行业排名前几名的企业

全国工业重点行业效益十佳企业名单 来源:统计局网站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神华神府东胜炭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东山矿业有限公司古城煤矿 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沁和能源有限公司 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铁矿采选 山东宏鲁矿业集团公司 承德宽丰矿业有限公司 大冶市陈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 淄博市华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罕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大顶铁矿股份有限公司 宽城建龙铁矿 韩城市华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铜矿采选 哈尔滨松江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冶市铜山集团 梅州市金雁铜业公司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喀拉通克铜镍矿 内蒙古林西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龙财矿业有限总公司 陕西华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冶市泉塘综合开发公司 铅锌矿采选 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兰坪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文山州都龙锡矿 南丹县车河镇拉么综合选矿总厂 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 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 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谷物磨制 河南省北徐集团 河南省龙云集团 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金秋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藁城市梅花面粉股份公司 安徽丰大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湖徐面粉有限公司 青岛星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滕州市大宗集团宏大淀粉厂 桂林市力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饲料加工 泉州大泉赖氨酸有限公司 天津正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和美饲料有限公司 北京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湖南正虹饲料有限公司 广东温氏集团新兴联营养鸡公司 农标普瑞纳(抚顺)饲料有限公司 湖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富华集团总公司 襄樊正大有限公司 食用植物油加工 大连华农豆业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 东海粮油(张家港)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大海粮油工业(防城港)有限公司 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九三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益海(连云港)粮油有限公司 三河汇福粮油食品制作有限公司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山东金锣企业集团总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诸城市得利斯集团公司 诸城市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南牧工商联合公司肉联厂 河南邦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 水产品冷冻加工 山东孙家疃水产集团公司 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斥山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庆顺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院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靖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正进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日照市水产集团总公司 荣成市青鱼滩渔业公司 招远市金泰冷藏厂 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上海达能饼干食品有限公司 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 沈阳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江门达能饼干有限公司 上海百事食品有限公司 华嘉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必旺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大旺食品有限公司 糖果、巧克力制造 箭牌口香糖有限公司 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 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大旺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 河南省金丝猴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不凡帝糖果有限公司 江苏梁丰食品集团公司 藁城市南营镇企业合作公司 速冻食品制造 大冷王运输制冷有限公司 上海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 无锡华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绿色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农心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狮子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天天利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高榕食品有限公司 清清仁木食品有限公司 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杭州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焦作黄河集团公司 天津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 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亨氏联合有限公司 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 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双城市雀巢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美赞臣(广州)有限公司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特儿营养乳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上海达能酸乳酪有限公司 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绿色食品开发分公司 罐头制造 新疆兵团中基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昌通番茄制品公司 椰树集团海南椰汁饮料有限公司 广西黑五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五洲星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大远食品有限公司 厦门罐头厂 福建泉州喜多多食品有限公司 湘阴县三塘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大海肉类制品有限公司 味精制造 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蜜蜂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太太乐调味品有限公司 天津春发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四川豪吉食品有限公司 温州快鹿集团公司 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菊花味精集团公司 山东铃兰味精工业公司 济南平阴正大食品厂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开平市味事达调味品有限公司 上海淘大食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 保定味群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br

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企业吗

是。根据查询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官网显示,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股份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政府投资资本3750万人民币,是国家重点培养企业。上海中车申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曾用名:申通南车(上海)轨道交通车辆维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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